江波盯著白板上的那些名字,看了整整一个上午。
九个名字,九条人命。从1992年8月到1993年3月,七个月的时间,九个人在老浮桥附近失踪。他们像水滴落入江水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跡。档案室里积灰的卷宗,几页薄纸,一个潦草的签名,然后就是“查无结果”四个字。
不是没有留下痕跡。是没有人去找那些痕跡。
江波拿起那张高德明的档案,又看了一遍。这个混混说他知道一个秘密,要发財了,然后就失踪了。他知道了什么秘密?是谁的秘密?那个跛脚的人的?还是j组织的?他是在老浮桥听到的,还是看到的?那间屋子,那堵墙,那张年画,那些照片——他是不是也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
他放下档案,拿起那张照片。那个跛脚的人的侧脸,在晨光里显得格外清晰。国字脸,浓眉,嘴角往下撇,法令纹很深,像刀刻的一样。他看著那张脸,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动。那是一种直觉,一种老刑警才有的直觉——这张脸,他在哪里见过。不是在董建华的档案里,不是在那些老照片里,而是在某个更近的地方,某个他每天都会经过的地方。
“刘桐。”他喊了一声。
刘桐从外面进来,手里还拿著一个没吃完的包子。他的嘴角沾著油渍,头髮乱糟糟的,眼镜片上还有指纹。他嘴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在。”
“高德明的案子,当年是谁办的?”
刘桐咽下包子,翻了翻桌上的档案。他的手指在那些泛黄的纸页上划过,停在一页上。
“董建华。”
江波的手握紧了。又是董建华。
“还有其他人的案子呢?张建国,李梅,陈芳,王丽,赵秀英,刘小琴,孙小梅,江一舟。这些案子,都是谁办的?”
刘桐把那些档案一份一份翻出来,看了上面的经办人签字。他的动作越来越慢,眉头越皱越紧。
“张建国的案子,是董建华。李梅的案子,也是董建华。陈芳的案子,还是董建华。王丽、赵秀英、刘小琴、孙小梅……”他抬起头,看著江波,眼神里有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全部是董建华。”
江波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九个人的案子,都是董建华办的。他一个人,办了九起失踪案。然后这九起案子,全部不了了之。
江波想起董建华的照片。那个站在江边,背影落寞的男人。那个留下证据,写下懺悔信的男人。那个说“我知道错了,但已经来不及了”的男人。那个在信里写下“那个人,才是真正的鬼”的男人。
他到底做了什么?他看见了什么?他知道什么?
“刘桐,调董建华的档案。他的工作记录,他的办案记录,他经手的每一个案子,全部调出来。”
刘桐点头,出去了。
江波走回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
九个人。都是董建华办的。然后他死了。1998年,他死了。
为什么死?因为愧疚?因为被灭口?还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他想起董建华信里的话:“那个人,才是真正的鬼。”
那个人,是谁?是那个跛脚的人?还是那个“先生”?还是別的什么人?
汤圆走过来,蹭了蹭他的腿。它饿了,用头拱他的手,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声。江波低头看著它,它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琥珀。
他蹲下去,摸了摸它的头。
“等一会儿,马上带你去吃饭。”
汤圆叫了一声,趴在他脚边。它很听话,虽然饿,但也不闹,就那么趴著,偶尔抬起头看他一眼。
下午两点,刘桐抱著一箱子档案回来了。箱子很沉,他抱得有些吃力,放在桌上时发出一声闷响。
“董建华从1980年入警到1998年殉职,经手的所有案子,都在这里了。一共三百四十七件。档案室的老孙说,这是他能找到的全部了,有些可能已经遗失了。”
江波看著那箱档案,沉默了。
三百四十七件。十八年。平均每年十九件。每个月一件半。每二十天就要处理一个案子。
其中有多少是失踪案?有多少是不了了之的?有多少人像他爸一样,死在了那几页薄纸里?
他打开箱子,开始翻。档案是按年份排列的,最上面是1980年的,纸张已经发脆,边角一碰就掉渣。他小心翼翼地翻过去,一本一本地看。盗窃、抢劫、斗殴、诈骗,都是些普通的案子。董建华的字跡那时候还很年轻,一笔一划的,很认真。
翻到1992年,他停住了。
1992年,董建华经手了二十三起案子。其中八起是失踪案。
张建国,李梅,陈芳,王丽,赵秀英,刘小琴,孙小梅,江一舟。
八个人的名字,都在上面。
江波看著那些卷宗,一页一页地翻。每一份卷宗都很薄,只有几页纸。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结案报告。每一个案子,都是同样的结论:意外落水,或离家出走,或查无结果。那些字跡越来越潦草,像是在赶时间,又像是在逃避什么。
他拿起江一舟的卷宗。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父亲案子的原始档案。他的手在发抖,纸张在指尖沙沙作响。
卷宗很薄,只有五页纸。第一页是报案记录,报案人是秀英。时间是1992年12月21日。
“秀英,女,二十六岁,来报案称其丈夫江一舟於1992年12月20日晚外出后未归。请警方协助查找。”
江波看著那几行字,眼眶发酸。那是他妈说的话。那时候她怀著他,挺著大肚子,一个人来报案。她站在公安局的柜檯前,对著一个陌生的警察说:我丈夫不见了。她不知道他爸已经死了。她以为他还会回来。她等了很多年。
他继续往下翻。第二页是询问笔录,询问对象是秀英。字跡工整,一笔一划:
“问:你丈夫最后一次见你是什么时候?
答:12月20日早上。他说去上班,晚上回来。他没回来。
问:他有没有说去哪里?
答:没有。他只说去上班。
问: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
答:没有。但他好像在查什么案子,有时候回来很晚。他查得很认真,晚上都不睡觉,在灯下看材料。我问过他查什么,他不说,只说很重要。
问:他有没有提过什么人的名字?
答:提过一个。叫什么岸的。还有一个姓董的。”
江波的手停住了。
姓董的。他爸查到了姓董的。
谁?董建华?董建平?董振华?
他继续往下看。
第三页是现场勘查记录。地点是老浮桥。发现江一舟的衣物和血跡。衣物是警服,上面有刀口。血跡在石头上,已经干了。旁边有挣扎的痕跡,泥土被翻起来,草被踩断了。
第四页是结案报告。结论:江一舟可能在执行任务时落水,经搜寻无果,认定为因公殉职。
经办人签字:董建华。日期:1993年1月15日。
江波把卷宗放下,闭上眼睛。
他爸的案子,就这样结了。五页纸,几句话,一条命。没有尸检,没有深入调查,没有追查凶手。就那么结了。
他睁开眼,继续翻箱子。
翻到后面,他看到了一份不一样的卷宗。封面上写著:贺无岸,因公殉职。
江波的手停住了。
贺无岸?董建华经手的案子里,有贺无岸?
他抽出那份卷宗。
上面写著:贺无岸,男,1962年生,1983年入警,1992年12月20日在执行任务时失踪,经搜寻无果,认定为因公殉职。
1992年12月20日。和他爸同一天。
江波的手在发抖。
贺无岸,和他爸同一天失踪。同一天被认定为因公殉职。
他想起老贺说的话:“无岸救你,一半是为了救一个无辜的孩子,一半是为了替战友留后。”
战友,就是江一舟。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去的。他爸让贺无岸先跑,自己去引开追的人。贺无岸跑出来了,他爸没回来。
但卷宗上写的是,贺无岸也失踪了。
为什么?
他想起贺无岸信里的话:“我要躲起来,不能让j组织找到。”
他在躲。他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他变成了一个不存在的人。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没有工作,没有家。他像一个影子,活在这座城市的暗处。
董建华帮他做的。
董建华帮他办了失踪,帮他销了档案,帮他成了一个死人。一份卷宗,几页纸,一个签名,贺无岸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江波看著那份卷宗,沉默了很久。
董建华,帮了贺无岸。也帮了那个人。帮了那个跛脚的人。帮了那个站在门口看著丁老三杀人的人。
他帮了很多人。好的,坏的,都有。
然后他死了。带著所有的秘密。
汤圆又蹭了蹭他的腿,叫了一声。它饿了一天了,肚子咕咕叫,声音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格外响亮。
江波站起来,摸了摸它的头。
“走,带你去吃饭。”
他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箱档案。三百四十七件案子,十八年的时光,一个人的一生。那个人,做过好事,也做过坏事。帮过人,也害过人。然后他死了,带著所有的秘密。
食堂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值班的民警在吃麵,呼嚕呼嚕的。江波打了两份饭,自己一份,汤圆一份。汤圆吃得很急,几口就吞完了,舌头舔得饭盆哗哗响,然后抬起头看著他,眼睛亮亮的,尾巴摇得像风车。
江波又给它打了一份。它又吃完了,这才满意地趴下,把头枕在前爪上,眯著眼。
江波自己没怎么吃。他端著饭碗,看著窗外的天空发呆。天快黑了,云层很厚,透不出光来。
回到办公室,刘桐还在。他面前摆著那箱档案,正在一份一份地看。他的眼镜滑到鼻尖上,眼睛眯著,嘴唇无声地动著,像是在默念什么。
“波sir,有个发现。”他抬起头,脸色有些凝重。
“说。”
刘桐拿出一份卷宗,翻开。他的手指点在一页纸上,那页纸已经发黄,边角有些捲曲。
“这是1993年3月10日的案子。报案人叫丁老三。报案內容是,老浮桥一间屋子里发现血跡。”
江波愣住了。
丁老三报的案?他自己报的案?
“什么情况?”
刘桐把卷宗递给他。
江波接过卷宗,翻开。
第一页是报案记录。报案人:丁老三。时间:1993年3月10日早上8点。
“丁老三,男,三十六岁,渔民。来报案称,他在老浮桥一间废弃的屋子里发现血跡,怀疑有人受伤。”
江波继续往下翻。第二页是现场勘查记录。地点是老浮桥那间屋子。地上有大量血跡,墙上也有,喷溅状的,像是有人被利器刺伤。但没有尸体,没有伤者,什么都没有。
第三页是询问笔录。询问对象:丁老三。
“问:你怎么发现血跡的?
答:我路过那间屋子,看见门开著,往里看了一眼,就看见了。
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答:今天早上。七点多。
问:你昨天晚上有没有去过那里?
答:没有。我在家睡觉。
问:有人证明吗?
答:我老婆可以证明。她整晚都在家。
问:你认识那间屋子住的人吗?
答:认识。住的是阿珍。她在江边餐馆打工。”
江波的手在发抖。丁老三说,他路过那间屋子,看见门开著,往里看了一眼。他在撒谎。他不是路过,他是刚从里面出来。他不是看见,他是亲手造成的。
第四页是结案报告。结论:可能有人受伤,但没有找到伤者。血跡已送检,但当时的技术条件无法提取dna。建议继续关注。
经办人签字:董建华。日期:1993年3月15日。
江波看著那份卷宗,脑子里那些碎片开始拼凑。
1993年3月9日晚上,丁老三杀了阿珍。第二天早上,他自己去报案,说发现了血跡。他想干什么?想洗清自己的嫌疑?还是想让人发现阿珍的尸体?如果是前者,他太蠢了。如果是后者,他太聪明了。
他想起阿珍遗书里的话:“那个人站在门口,看著。”
那个人,是董建华?还是那个跛脚的人?如果是董建华,他为什么不去救阿珍?他站在那里,看著一个孕妇被掐死,然后转身离开。如果是那个跛脚的人,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他和丁老三是什么关係?
江波把卷宗放下,走到窗边。
窗外,天快黑了。夕阳把江面染成一片金红,像血一样。那些光在江面上跳跃,像无数只眼睛在眨。
汤圆走过来,蹭了蹭他的腿。
他蹲下去,摸著它的头。汤圆的毛在灯光下泛著柔和的光,它的眼睛看著他,像是在问:找到了吗?
“汤圆,那个人,就在这些卷宗里。”
汤圆叫了一声。
那一声叫,在空旷的办公室里迴荡。
江波站起来,转身走回桌前。
他要继续翻。翻到找到那个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