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2章 恶贼
    山中豺豹乘著清晨山雾瀰漫的间隙,寻著空气中的气息,找到了山下的散落的羊群,只是碍於牧人的弓箭,只敢远观不敢近贪罢了。
    牧人的直觉很灵,当充当副手的阿尔泰牧羊犬大声吠叫警告时,骑在马背上的牧人就立即驱赶羊群朝著附近隱蔽的逃生之处跑去。
    【古突厥犬种与草原狼杂交而来。】
    在草原上想要平安的活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缺少蔬菜水果的营养不良,以及常年的饥寒,甚至是敌对部落的杀伐,都让草原上的男女老少始终保持著一种野兽般的直觉,以及兔子一样的狡猾。
    牧人离去一阵后,一队戴著铁绒帽的骑兵跑了过来,为首的短胡男子下马趴在还算温润的羊粪球上深吸了几口,隨后抬起头对身侧的其他人用哈萨克语说:
    “是个牧人,羊不多,二十来只的样子。”
    话音刚落,骑兵的弯刀就互相拍打起来,这是他们表达喜悦的动作,毕竟有羊,有牧人,就有部落,腾格里在上,跟著那群天杀的哥萨克蠢驴,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新鲜的羊肉了。
    要不是该死的安德烈还算有脑子,把一些储存的牲畜肉乾,以及部分粗製黑麵包分给了他们,没准他们这些高贵的哈萨克人,就要和这群自詡为自由,实则依旧是奴隶的哥萨克野狗一样,去吃那些上不了天堂的“罪孽”了。
    【按照文化传统,其实哥萨克和哈萨克是一个词,在突厥语种都代表著自由,属於翻译过来的词汇,只是两者的发音不一样。】
    “那个傢伙跑不远,就在附近,带著几十只羊,这周围能找的地方都不用找,他一定藏在那头的山坳里,快追!!”
    只是因为沿途的一些羊粪,以及同为草原人的直觉,这个叫巴特尔·卡拉维奇的哈萨克军头,很快就判断出牧人所在的方向。
    毕竟大家都是放牧的出身,都信奉同样的神灵,牧人心中想什么,他不用猜都知道,可谓门清的就像当年用汉世侯扫荡漠北的元世祖忽必烈一般,只是率领几个下属跑了不到两刻钟,就把躲藏在西北方向某个山坳里的牧人抓了个正著。
    当牧人被抓住时,还能够明显看到那张惊恐万分的脸上,突然爆发的“惊骇”,那是一种想不通的后悔,毕竟这片地方,他可是找了好久,才当作逃跑容身之地,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天理难容啊!!
    “告诉我,你是哪个部落的??”
    锋利的匕首划过牧人的脸颊,只是轻柔的抚摸,便渗出了几滴鲜血,鲜血滴在衣领上时,牧人脸上的恐慌已经消失,只剩下了麻木,作为草原的一份子,他很清楚,就算自己说出来了,也是难逃一死,毕竟草原的诚信只出现在待客,以及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实力稍微差別一大,別说诚信了,就是自己的父母也是可以出卖的。
    匕首再次划过脸颊,这次倒是没有留下鲜血,而是用突厥语重重地朝牧人说:
    “我以腾格里的名义发誓,当你告诉我真相时,我不会伤害你的生命,更不会触碰你的家人,如果我违背了誓言,我將受到腾格里的唾弃,永远都无法上天堂----”
    草原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或者文明程度不高的地方都是如此,当人的诚信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时,那么一定会有某个神灵出现,然后用“生死轮迴”的世界观,重新达成某种平衡,將失去的信用重新夺回来。
    牧人选择了相信腾格里,或者他已经没有了选择,因为匕首已经到了他的脖子,他此刻只能选择相信对方真的是同一个信仰的生物:
    “我是水云部的,我的部落就在距离这里大约走过四个山头,绕过两条小河的地方----”
    牧人对於距离是没有概念的,或者说整个草原除了那些个世袭的贵族,乃至部落里的长者祭祀,多数人都是一种赤裸裸的文盲状態,甚至比文盲还要可怕,毕竟中原的文盲还能说出“里”“尺”“亩”之类的度量单位,而草原上类似牧人这样的人,只能用山头,水泽,甚至是几个太阳升起,几个太阳下山来描述具体的距离或是时间。
    要不是草原多多少少会有些祭祀神灵的节日,只怕牧人连自己的年龄都记不住。
    巴特尔最终还是信守了承诺,选择了释放牧人,只不过前提是抵达那个部落之后,至於羊群,除了为了表达诚意,留给牧人全家活命的几只,剩下的全部都成为了哈萨克僱佣兵的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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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兹大人,这些羊是否要告诉那些哥萨克人??”
    【久兹为哈萨克百人长的官衔。】
    听到身后的询问声,作为执掌百人队伍的巴特尔,面露不屑的开口:
    “那群泥草一样卑贱的哥萨克奴隶也配和我高贵的哈萨克勇士相比,若不是为了赚钱,养活家乡的老人孩子,谁愿意给这群奴隶干活。”
    “毕竟我们哈萨克人可是有自己的汗王,有自己的国家,而那些可怜的哥萨克食人虫,只是一群在沙皇面前摇尾乞怜的野狗罢了。”
    巴尔特的脸上讥讽说道这时已经越来越重,隨后就让手下將羊全都赶向和大部队相反的地方,自己则是带著个家乡跟隨的扈从,前去糊弄那个长相丑陋,一嘴骯脏的哥萨克头头安德烈去了。
    而见到巴尔特回来的安德烈虽然怀疑对方少掉了人马,但是面上却依旧是一副“你是我好下属”的笑容,在夸讚完对方的勇敢后,就继续命令队伍朝著那座已经让整个沙皇开拓团为之沸腾的宝藏之城而去。
    只是在路途中,对於那些失而復得,並且似乎藏了些东西的哈萨克骑兵,安德烈眼中的“敲打”,却是格外的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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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近第三起部落之间的衝突,但根据我们报回来的消息,这应该不是地方部落因为抢夺水草牛羊的常事,而是一群外来的野狼,正在抢夺本地部落的牲畜,甚至是对他们斩尽杀绝---”
    “大郎,此非小可,不能等閒视之----”
    可能是最近和汪师傅待久了,胡武也多少沾染些酸腐的文气,说话变得好听了些。
    李元亨折断了刚刚地方亲近部落送上来的罪证,那是一个弹壳碎片,因为路上受了雨水,再加上质量本身就不咋地,只是一折就断开了:
    “一群破门而入的恶贼,多半是从哈萨克汗国,或是罗剎那边流过来的,波斯没准也有可能。”
    之所以没有直接確定就是罗剎,根本原因就是李元亨不確定这个年代的俄国是否有能力从西伯利亚深处开拓到这里,毕竟他不是什么地理学者,没有考虑到西伯利亚密布的水系,只是觉得没有铁路的年代,想要来到这,纯粹就是吃力不討好的烂活。
    “贼群和狼群一样,大都流窜作案,走到哪里吃到哪里。”
    李元亨面上锋利的浓眉动了几下,眉头缓缓向內聚集,低头看著断开的铁片,眼神如虎:
    “若是周边哪个国家的大部队,怕是早就打到这金山城脚下了,哪里需要一路劫掠,走走停停,多半是个远处来的贼团----”
    “只是这弹片,可不是一般贼寇所有。”
    胡武紧跟著提醒,眼眸之间第一次出现了压力,毕竟最近见识到了火器的厉害,就算他再怎么自持武力了得,但也耐不住那轰天灭地的炮火,以及密集如马蜂窝的弹丸。
    “弹片只能说明贼团来歷不一般,不能说明其他,毕竟在这金山,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
    话虽如此,其实李元亨心里此刻的压力,是以往从未有的,毕竟对付那些个清狗,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见不到火器的,真要见,还得杀到科布多城下,但他又不傻,外围劫掠袭扰才是最能够发挥实力的地方,哪里会跑去和大炮硬刚,自討苦吃。
    “啪”的一声,地上两瓣的弹片直接被碾碎,做完这一切的李元亨,拿起放在甲冑旁保养鋥亮的手銃,直接朝著军营外走去。
    “你在此整兵,这次不要带卫营的人马了,只带我鹰师本部。”
    骑上紫电,李元亨反手扯起韁绳,面对招呼人打开营门的胡武,再次叮嘱:
    “三队的火枪目前不过六十余杆,你派人去火坊和王师傅说,三日之內,必须把剩余的火枪修好,且还需要赶製弹丸与火药。”
    “至於炮弹,能做多少做多少,三分之一给我,余下都留在府城,连同多年积攒的,以备不时----”
    说罢,双腿夹住马腹,紫电纵身一跃,眨眼间翻过了平日里阻拦它的柵栏,而目睹这一切的胡武,一拉腰间的“军號”,不过三四分钟就將全营的人马都聚集在了校场。
    而在同一时间,远在百十里外的哥萨克,正在继续著他们的老本行,將顽童穿在木叉上,然后展示自己独特的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