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修瑾觉得老天爷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上一秒他还在实验室里调试新型复合材料的生產线,下一秒眼前一黑,再睁开眼就成了大梁国皇城根下一个破铁匠铺里的学徒工。原主叫铁牛,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却生了一双巧手,打出来的农具在城南一带颇有名气。然而这个铁牛三天前喝酒摔进了沟里,再醒来就成了沈修瑾。
    “铁牛!铁牛你个死小子!让你把炉火烧旺些,你杵在那儿发什么呆?”
    粗獷的骂声从铺子后面传来,沈修瑾回过神来,看著面前这座泥砌的烘炉,炉膛里炭火明灭,几把待加工的锄头胚子散落在铁砧旁。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双粗糙的大手,又看了看墙角堆著的几块毛铁,脑子里那根属於二十一世纪材料学博士后的弦慢慢绷紧了。
    穿越了。真真切切地穿越了。
    沈修瑾深吸一口气,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嚎啕大哭。他花了三天时间搞清楚自己身处什么时代——大梁国,一个歷史上根本不存在的王朝,但科技水平大致相当於唐宋之交。铁器冶炼还停留在最原始的块炼铁阶段,偶尔能出几件铸铁,已经是了不得的宝贝。
    而他的身份,是城南铁匠铺里一个没爹没娘的学徒。
    “铁牛!你聋了不成?”师父陈铁拐骂骂咧咧地从里屋走出来,一条瘸腿在地上拖得啪嗒作响,“这批锄头后天就要交货,你还在这儿磨洋工,我看你是皮痒了!”
    沈修瑾没吭声,弯腰往炉膛里添了几块炭。他现在需要时间,需要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先活下来。硬顶不是办法,但让他老老实实打一辈子锄头也不可能。
    他脑子里装著太多东西了。
    高强度合金的配方,热处理工艺的温度曲线,甚至连枪枝的设计图纸他都能画出个七七八八——不是因为他专门学过枪械,而是材料学的研究往往涉及到军用材料的性能分析,他读博期间翻阅过大量相关文献,那些图纸早就在他脑子里扎了根。
    “师父,这批毛铁的品相不太好。”沈修瑾拿起一块铁矿石,在手里掂了掂,“含硫量太高了。”
    陈铁拐愣了一下,隨即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什么含硫量?你跟我拽什么文词?铁就是铁,石头就是石头,哪儿那么多弯弯绕绕!”
    沈修瑾被拍得脑袋一歪,心中嘆了口气。跟这个时代的铁匠讲化学元素,確实有点对牛弹琴。但问题在於,他想要在这个时代做出点名堂来,就必须从最基础的材料开始改造。
    好在,陈铁拐虽然脾气暴躁,手艺却是在皇城根下数得上號的。铺子里的烘炉、风箱、铁砧虽然简陋,但该有的都有。沈修瑾花了五天时间摸清了所有工具的脾性,又花了三天时间画出了第一张图纸。
    那是一把弩的改良图。
    不是他不想直接上手枪,而是他清楚地知道,一步登天只会把自己送进大牢。大梁国对私造兵器管得极严,但只要他先拿出一个“改良农具”的名头,慢慢往兵器上靠,路子就能走通。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沈修瑾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二天,皇城里出了一件大事。西北边境的北狄人再度犯边,边关八百里加急送来的战报上说,北狄骑兵装备了一种新的角弓,射程比大梁军队的制式弓弩远了足足二十步。两军对垒,大梁的弓箭手还没够到敌人,北狄的箭雨就先落了下来。
    惨败。
    三万人对阵八千人,大梁军死伤过半,领兵的镇西將军当场阵亡。消息传回京城,朝堂上炸开了锅。皇帝赵恆在龙椅上摔了茶盏,责令兵部三天之內拿出对策。
    而沈修瑾对此一无所知。他正窝在铁匠铺后面的小屋里,用木炭在粗糙的草纸上反覆演算膛线的缠距。
    “铁牛!铁牛你给我滚出来!”陈铁拐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比平时高了八度,“宫里来人了!赶紧出来接驾!”
    沈修瑾手一抖,草纸飘落在地。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小屋的门就被一脚踹开了。
    院子里站著一个穿锦袍的中年太监,身后跟著四个腰佩长刀的侍卫。那太监肤色白净,下巴微微扬起,目光扫过整个铁匠铺,最后落在沈修瑾身上,上下打量了几眼。
    “你就是铁牛?”
    沈修瑾心念电转,点了点头。
    “杂家姓刘,是御前的人。”刘太监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展开来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詔曰:边关战事吃紧,北狄弓弩凌厉,著我京城所有铁匠铺即日起赶製弓弩,以补军用。各铺所需铁料由官府统一调拨,不得有误。钦此。”
    沈修瑾皱了皱眉。弓弩?让他一个打农具的去造弓弩?
    陈铁拐已经跪下去了,连声叩头:“草民领旨!草民领旨!”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沈修瑾站著没动,刘太监的目光立刻变得凌厉起来。他旁边的一个侍卫手已经按上了刀柄。
    “怎么?”刘太监声音尖细,“这位小师傅,是对圣旨有异议?”
    沈修瑾深吸一口气,慢慢跪了下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他的脑子里,一个念头已经开始疯狂地转动起来。
    弓弩不行。角弓的射程受限於材料的弹性模量,弩的射程受限於弩臂的储能密度,这些东西都有物理极限,再怎么优化也超不过北狄的角弓太多。但如果让他做火器呢?
    黑火药的配方他记得清清楚楚:一硝二硫三木炭。这个时代的硝石提纯工艺虽然粗糙,但他知道用草木灰溶液反覆结晶的方法。至於枪管,用熟铁卷制然后锻焊,虽然费功夫,但绝对能做出来。
    如果他做出一支枪,一支能让一个普通士兵在三百步外取敌將首级的枪……
    “刘公公,”沈修瑾抬起头来,“草民有个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刘太监居高临下地看著他,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说来听听。”
    “草民不打弩。”
    院子里瞬间安静了。陈铁拐的脸色白得像纸,恨不得扑上来捂住沈修瑾的嘴。四个侍卫的刀同时出鞘两寸,寒光映在沈修瑾脸上。
    刘太监的眉毛慢慢挑了起来:“哦?”
    “草民要打一种新东西,”沈修瑾一字一顿地说,“一种比弩厉害一百倍的东西。”
    他花了一刻钟的时间,用最浅显的语言向刘太监描述了一种“不用拉弦、不用费力、扣一下扳机就能在三百步外洞穿铁甲”的火器。刘太监起初是满脸的不以为然,听著听著,脸上的表情渐渐变了。
    “你说的这个……火銃?”刘太监声音都有些发紧,“真有这么厉害?”
    “草民愿意立军令状。”
    刘太监在原地转了两圈,忽然停下脚步,深深地看了沈修瑾一眼:“你等著,杂家这就进宫面圣。”
    他走得很急,锦袍的下摆在风中翻飞。沈修瑾目送他离去,转身回了小屋,从床底下翻出那叠画满膛线草图的草纸,开始重新整理。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的人生彻底拐上了一条不一样的路。
    刘太监是当天傍晚回来的。
    他回来的时候,身后跟著的不是四个侍卫,而是整整一队御林军,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將领,看盔甲品级,至少是个四品。陈铁拐嚇得直接瘫在了地上,沈修瑾倒是镇定,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铁牛,”刘太监的声音比下午高了三度,“皇上口諭,明日辰时,带著你的图纸进宫面圣。皇上说了,若是你的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重重有赏。若是欺君——”
    他拖长了尾音,没把后半句说出来,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
    沈修瑾点了点头:“草民明白。”
    那天夜里他没有合眼。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他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推演整个製作流程。黑火药的配比他烂熟於心,但在这个时代能买到的原料纯度下,配比需要微调。枪管用卷制锻焊法,內壁需要用圆柱形的钢棒反覆拉削才能保证光滑。枪机结构最简单,一个火绳枪的机构他完全能手工做出来。
    但问题是时间。刘太监虽然给了他十五天的期限,但以这个时代的加工条件,十五天做出一支堪用的火绳枪,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他需要帮手,需要更好的材料,需要精密的测量工具。
    沈修瑾在小屋里踱步到天亮,最终確定了方案:放弃火绳枪,直接做燧发枪。燧发枪的击发机构比火绳枪复杂一些,但省去了火绳这个累赘,而且射速更快。更重要的是,燧发枪用到的弹簧钢他完全可以用渗碳法自己炼製。
    天刚蒙蒙亮,刘太监就派人来接他了。
    沈修瑾把所有的图纸用一个布包装好,跟著御林军进了皇城。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走出城南那片低矮的街区,朱红色的宫墙层层叠叠,飞檐斗拱在晨光中勾勒出凌厉的线条。
    他被带到了一座偏殿里等著,这一等就是两个时辰。
    快到午时的时候,殿外终於传来了脚步声。沈修瑾抬起头,看见一个穿著明黄色常服的中年男人大步走了进来。这人约莫四十出头,面容清瘦,颧骨微高,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目光扫过来的时候像两把刀子。
    皇帝赵恆。
    沈修瑾立刻跪了下去,脑子里飞快地回忆著从原主记忆里搜刮来的磕头礼仪。
    “平身。”赵恆的声音不高,但自带一种不容置疑的威压。他在主位上坐下,隨手拿起沈修瑾的图纸翻了翻,“你就是铁牛?”
    “草民正是。”
    “刘安说你造的东西能胜过北狄的角弓?”赵恆把图纸放下,目光直直地盯著沈修瑾,“你可知道,这三天来已经有十七个人在朕面前说过类似的话,其中十五个是骗子,两个是疯子。”
    沈修瑾抬起头,直视著赵恆的眼睛:“草民既不是骗子,也不是疯子。草民是个铁匠。”
    赵恆愣了一下,隨即笑了起来。那笑声不大,但让整个偏殿里的空气都鬆动了几分。
    “好一个铁匠。”赵恆站起身来,“朕给你十五天时间,材料和工匠隨你要。十五天之后,朕要亲眼看看你的『火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你做到了,朕封你为从六品的军器监丞。如果你做不到——”
    他顿了顿,声音陡然冷了下来:“欺君之罪,朕诛你九族。”
    沈修瑾再次叩首:“草民领旨。”
    他走出偏殿的时候,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接下来的十五天,是沈修瑾来到这个世界后最疯狂的一段日子。
    赵恆给了他一座独立的工坊,位置在皇城西侧的兵器司隔壁,占地约有两亩。工坊里有现成的烘炉、风箱、铁砧,还有三个被拨给他的工匠。这三个工匠一个叫孙大毛,四十多岁,是个老铁匠;一个叫周全,三十出头,专精木工;最后一个叫钱小七,才十九岁,是孙大毛的徒弟,手脚麻利。
    沈修瑾把图纸摊开,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给三个人讲清楚了他们要做什么。孙大毛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铁牛,你这个管子要在里面刻出螺旋的槽来?这不是要人命吗?”
    膛线確实是整个製造过程中最难的一环。在没有专用拉床的情况下,用手工拉削一根一米长的枪管里的螺旋膛线,精度要求极高,稍有偏差子弹出去就是打转的。
    沈修瑾的办法是做一个简易的拉线机。他让周全用硬木做了一个长导轨,导轨上固定一个带螺旋槽的导向套,拉刀杆上装一个滑块,沿著导向套的螺旋槽运动,就能在枪管內壁拉出均匀的膛线。这个设计在现代人看来简陋得可笑,但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巧夺天工了。
    头五天,四个人都在准备材料。沈修瑾亲自盯著铁料的冶炼,把毛铁反覆摺叠锻打了十几遍,去除杂质的同时让碳分布均匀。枪管的铁料更是精挑细选,每一块都要经过他的检验,含硫高的直接扔掉。
    第六天开始卷制枪管。沈修瑾选用了卷制锻焊法,將熟铁板加热后绕在一根钢芯上捲成筒状,然后在烘炉中加热到白热状態,用大锤反覆锻打,使铁板的接缝完全焊合。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难度极高,温度不够焊不牢,温度过高铁料会烧毁。孙大毛打了三十年铁,第一次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指挥得团团转,但他不得不承认,铁牛这个小子对火候的判断准得嚇人。
    枪管粗坯做出来之后,接下来是钻孔和拉膛线。沈修瑾用了一整天时间做出了那个简易拉线机,当第一根膛线在枪管內壁拉出来的时候,他拿起来对著光看了一眼,螺旋槽虽然粗糙,但基本均匀。
    “够了,”他自言自语,“够用了。”
    火药方面,沈修瑾亲自操刀。他让钱小七去找来最好的硝石和硫磺,用草木灰溶液反覆提纯硝石,將纯度从不到七成提升到了九成以上。配比他反覆试了七次,最终確定了硝75%、硫10%、木炭15%的比例,这是他在这个时代能找到的最佳配比。
    造粒工艺也必不可少。他將配好的火药粉料加入少量酒精和水,搅拌成团后过筛造粒,乾燥后得到颗粒状火药。这种火药的燃烧速度比粉末状火药均匀得多,膛压稳定,射程和精度都大幅提升。
    子弹他用的是铅弹。这个时代铅不难找,他在铅里掺了少量锡增加硬度,用模具浇铸成直径略小於枪管內径的圆球。
    到第十三天的时候,整支枪的所有部件都做好了。枪管、枪托、击发机构、扳机、弹簧——每一个零件都摆在工作檯上,散发著淡淡的机油味。
    沈修瑾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进行总装和调试。燧发枪的击发机构最为精密,击锤上的燧石撞击火药池上的钢砧產生火花,引燃引火药,再通过传火孔点燃主装药。这个过程要求在几分之一秒內完成,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哑火。
    他试了二十几次,前十九次都失败了。要么是燧石角度不对打不出火花,要么是传火孔堵塞火药烧不过去。孙大毛和周全在边上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这玩意突然炸了膛。
    第二十次,枪响了。
    “砰”的一声巨响,铅弹从枪管中呼啸而出,穿透了工坊后院那棵老槐树足有一尺粗的树干,嵌进了后面的砖墙里。铅弹击中砖墙的瞬间,碎砖四溅,震得墙上的灰土簌簌而落。
    孙大毛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脸色煞白。周全手里的刨子掉在地上,砸中了自己的脚趾都没感觉到。钱小七更是直接钻到了工作檯底下,声音都变了调:“我的娘嘞!”
    沈修瑾拎著还在冒烟的枪,嘴角慢慢翘了起来。
    成了。
    第十五天,一大早,刘太监就亲自来传旨了。
    沈修瑾端著那支枪,跟著刘太监穿过重重宫门,来到了紫宸殿前的大校场上。校场四周已经站满了禁军,正中央搭起了一座高台,赵恆坐在台上,身边围著十几个朝臣,有兵部尚书、军器监的监正、几个武將,还有一大堆他叫不上名字的官员。
    沈修瑾注意到,这些朝臣的表情各不相同。有几个武將看起来兴致勃勃,而军器监那个姓周的监正,脸色黑得像锅底,看他的眼神里满是敌意。
    也对,他一个铁匠铺的学徒,突然要抢军器监的饭碗,人家能给他好脸色才怪。
    “铁牛,”赵恆的声音从高台上传下来,“你的火銃何在?”
    沈修瑾单膝跪地,將枪双手托举过头顶:“回皇上,在此。”
    一个太监小跑下来,將那支枪接过去,捧到了赵恆面前。赵恆接过枪,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支枪全长约一米二,枪管占了三分之二,木製枪托打磨得光滑鋥亮,击发机构是用熟铁锻造的,虽然比不上现代工艺的精美,但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巧夺天工了。
    “这就是你说的火銃?”赵恆掂了掂分量,“倒是不轻。”
    “回皇上,此物名为『远地点狙击步枪』。”沈修瑾用了自己在现代实验室项目的名字,穿越了也不捨得改,“有效射程三百步,精准度可达十中八九,可洞穿三层铁甲。”
    此言一出,校场上顿时一片譁然。
    三百步?三层铁甲?
    兵部尚书孙道远第一个站了出来:“陛下,此人口出狂言!臣在边关领兵二十年,从未见过什么火器能及三百步之遥!这分明是欺君之罪!”
    军器监周监正也跟著附和:“陛下明鑑,我大梁军器监研製弓弩数十年,最上等的床子弩也不过二百步的有效射程,他一个打铁的学徒,十五天造出的东西能及三百步?荒谬至极!”
    赵恆没有理会他们,目光落在沈修瑾身上:“铁牛,你说的话,可有实证?”
    沈修瑾抬起头:“请陛下赐草民一试。”
    赵恆看了他两秒,点了点头:“准。”
    校场上的靶子很快就立了起来。二百步外立了一个穿铁甲的草人,三百步外又立了一个。沈修瑾接过自己的枪,检查了火药池里的引火药,装填了子弹,用通条压实,然后將燧石击锤扳到待发位置。
    他趴到了地上。
    这个姿势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弓弩手射击从来都是站著或跪著,趴在地上算怎么回事?有几个武將甚至笑出了声。
    沈修瑾充耳不闻。他用现代狙击的臥姿射击姿势,左臂支撑枪身,右肩抵紧枪托,脸颊贴著枪托,右眼通过枪管上那个简易的准星瞄准了三百步外的铁甲草人。
    三百步,大约相当於四百五十米。对於一个手工打造的滑膛枪来说,这个距离太远了,但他手里的是线膛枪,膛线让子弹旋转起来,稳定性远超滑膛弹。
    他扣下了扳机。
    击锤落下,燧石撞击钢砧,火花溅入火药池,引火药“嗤”地燃起,火光通过传火孔窜入枪膛——砰!
    一声远比弓弦响动猛烈得多的巨响炸开,枪口喷出一团橘红色的火舌,白烟翻涌。在场所有人,包括高台上的赵恆,都被这声巨响震得浑身一颤。
    几个文官嚇得直接蹲到了地上。
    而三百步外,那个穿著铁甲的草人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猛地推了一把,整个向后翻倒,铁甲胸口的位置出现了一个拳头大的破洞,碎铁片和草屑漫天飞舞。
    校场上死一般的寂静。
    赵恆霍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合適的词。他瞪大了眼睛看著三百步外那个倒地的草人,又低头看了看沈修瑾手里那支还在冒烟的枪,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不可思议,又从不可思议变成了一种近乎狂热的兴奋。
    “再试一次!”赵恆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发颤,“三百五十步!给朕立三百五十步的靶子!”
    沈修瑾重新装填。这次他的动作比上次慢了一些,因为他知道赵恆在看他,每一个步骤都不能出错。火药、塞弹、压实、扳击锤、瞄准——这一次他瞄准的是三百五十步外的靶子,比上次远了五十步,大约五百米出头。
    这个距离,以他手里这支枪的初速和子弹的弹道係数,已经接近有效射程的极限了。但他对自己的设计有信心。
    砰!
    第二声枪响。三百五十步外的铁甲草人再次应声而倒,铁甲胸口的破洞比上次小了一圈,但依然洞穿。
    校场上彻底炸了锅。
    “不可能!”周监正的声音都变了调,“这不可能!三百五十步!就是神仙的弓弩也射不了这么远!”
    但事实就摆在那里。两个草人,两身铁甲,两个被洞穿的胸甲。白烟还在校场上空飘散,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浓烈的硫磺味。
    赵恆慢慢坐回了椅子上。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又睁开。作为大梁国的皇帝,他清楚地知道这个“远地点狙击步枪”的出现意味著什么。
    北狄的角弓不再是威胁。边关的城池不再是北狄骑兵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后花园。甚至,整个战爭的形式都可能因此改变。
    一个普通的士兵,经过简单的训练,就能在三百步外取敌將的性命。这是什么概念?这意味著以后两军对垒,谁的枪多、谁的枪准、谁的枪远,谁就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权。
    “铁牛,”赵恆的声音恢復了平静,但沈修瑾听得出那平静之下的暗涌,“你的这个东西,一天能造多少支?”
    沈修瑾单膝跪地:“回皇上,以目前草手工坊的规模,一个月最多能造二十支。但如果扩大工坊规模,配备更多的工匠和更好的设备,一个月造一百支没有问题。”
    “一百支?”赵恆的眼睛亮了。
    “陛下!”孙道远突然站了出来,“臣以为,此物固然威力惊人,但方才臣注意到,铁牛装填一次耗时颇久,至少需要半盏茶的功夫。而北狄骑兵衝锋百步只需几息,真到了战场上,此物恐怕只能放一枪,一枪之后就成了烧火棍。”
    沈修瑾看了孙道远一眼,这个兵部尚书確实有两把刷子,一下子就点中了早期火器的命门——射速太慢。
    “孙大人说得对,”沈修瑾不卑不亢地说,“此物射速確实不如弓弩。但草民以为,战场之用兵器,不在於其全能,而在於其独特。弓弩手能射三百步吗?不能。床子弩能,但床子弩要十个人操作,移动不便。而草民这支枪,一人即可操作,三百步外精准毙敌。若將此物装备於精锐斥候,於两军阵前狙杀敌將——”
    他一字一顿地说出最后四个字:“仗,就不用打了。”
    校场上一片寂静。
    赵恆站起身来,大步走下高台,走到沈修瑾面前,亲手將他扶了起来。皇帝的手温热而有力,攥著沈修瑾的手臂,握得很紧。
    “铁牛,”赵恆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朕说过,你若能做到,朕封你为从六品军器监丞。”
    沈修瑾正要谢恩,赵恆却摆了摆手,继续说下去:“但朕现在改主意了。军器监丞太小了,配不上你的本事。从今日起,朕设立一个全新的衙门,叫『火器营』,你任火器营总办,正五品,直接对朕负责。工匠、材料、场地,要什么给什么,朕只有一个要求——”
    他盯著沈修瑾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给朕造更多的枪,更好的枪。”
    沈修瑾深吸一口气,跪了下去:“臣,领旨谢恩!”
    他跪下的时候,余光瞥见了一旁的周监正。那老头的脸色已经不是发黑了,而是发绿,像吃了苍蝇一样难看。但沈修瑾不在乎。从今天开始,他不再是城南那个打锄头的铁匠铺学徒了。
    他是大梁国火器营的总办,正五品。
    然而沈修瑾不知道的是,就在校场上枪响的那一刻,紫宸殿顶层的窗户后面,一双阴沉的眼睛正死死地盯著他手里的那支枪。
    那双眼睛的主人穿著一身黑色锦袍,面白无须,五十来岁的年纪,两鬢微霜,正是大梁国权倾朝野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魏忠贤。
    “有意思,”魏忠贤慢慢收回目光,转身对身边的小太监说,“去查查这个铁牛的底细,查得清清楚楚,一根头髮丝都別漏掉。”
    小太监应声而去。魏忠贤负手站在窗前,看著校场上那个被皇帝亲手扶起来的年轻人,嘴角缓缓勾起一个阴鷙的弧度。
    大梁国的朝堂上,又多了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