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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_让你打铁,你手搓大狙吓疯皇帝_玄幻小说_欢好宫
    让你打铁,你手搓大狙嚇疯皇帝
    第三十章北疆来风
    红石城的春天来得晚。都已经三月了,城头的风还像刀子似的割脸。
    方炎站在城墙上,手里端著一碗热腾腾的豆浆,看著远处的天际线。天边有一层薄薄的灰云,压得很低,像一床没晒好的棉被,软塌塌地搭在山头上。
    “方將军,您又没吃早饭。”
    小石头从城墙台阶上爬上来,手里捧著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两块刚出锅的烧饼,还冒著热气。他今年十五了,个子躥了一大截,瘦得像根竹竿,但眼睛还是那么亮,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石子。
    方炎接过烧饼,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说:“吃了。豆浆也是饭。”
    “豆浆不算饭。”小石头一本正经地纠正,“阿卿掌柜说了,您最近瘦了不少,让盯著您好好吃饭。”
    方炎嘴角抽了一下:“她管得倒宽。”
    小石头嘿嘿笑:“阿卿掌柜说了,她是您媳妇儿,不管您管谁?”
    方炎没接话,低头继续吃烧饼。
    豆浆是萧玉卿早上现磨的,放了糖,甜丝丝的。烧饼是小石头他妈烙的,外酥里软,芝麻撒得密密麻麻,咬一口掉一地渣。
    这些东西,在五年前,他想都不敢想。
    五年前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已经饿了好几天,面黄肌瘦,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像搓衣板。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顿饱饭,至於豆浆烧饼——那是过年才有的待遇。
    现在不一样了。红石城的粮仓堆得满满当当,去年秋天收的粮食还没吃完,今年的麦子已经抽了穗。城里的百姓不说顿顿大鱼大肉,至少白面馒头管够,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掺著糠咽菜了。
    方炎吃完烧饼,把碗递给小石头,拍了拍手上的碎渣。
    “南边有消息吗?”
    小石头收起笑容,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条,双手递过去。
    “今早刚到的电报。青石关那边说,大楚又往北边派了一队人马,大概五百人,打著商队的旗號。”
    方炎接过纸条,扫了一眼。
    纸条上的字跡很工整,是陈伯庸的手笔——“大楚遣使北行,携重礼,称欲通商,实为刺探。请將军定夺。”
    “通商?”方炎把纸条揉成一团,塞进袖子里,“韩世杰这是不死心啊。”
    上次韩世杰派了两万精兵北上,被他在青石关和黑风口打得落花流水,灰溜溜地缩回了南方。这才消停了不到半年,又派人来了。这次不派兵了,改派商队——明面上是做生意,暗地里肯定是刺探红石城的虚实。
    “五百人的商队,”方炎眯起眼睛,“好大的排场。”
    小石头挠了挠头:“方將军,要不要把他们拦在青石关外面?”
    “不用。”方炎转身往城墙下走,“让他们进来。来者是客,咱们红石城又不是不讲理的地方。让赵九刀盯著就行,別让他们到处乱窜。”
    “是。”
    方炎走下城墙,穿过几条街巷,回到了铁匠铺。
    铁匠铺比以前大了三倍不止。原来的茅草屋早就拆了,盖了一排青砖大瓦房,里面摆著五台蒸汽锻造锤,日夜不停地响著。叮叮噹噹的声音从早到晚,比寺庙里的钟声还准时。
    方炎走进铺子,学徒们正在忙活。有人烧炉,有人锻打,有人淬火,有人打磨,各司其职,井然有序。看到方炎进来,几个年轻的学徒抬起头,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方將军”,然后又低头继续干活。
    方炎走到最里面的工作檯前,坐了下来。
    工作檯上摆著一样东西——一把枪。
    但不是普通的枪。
    这把枪的枪管比后装步枪长了一倍不止,粗了一圈,枪口处有精密的膛线,螺旋状的內壁在光线下泛著幽蓝色的光泽。枪身用的是最好的精钢,经过反覆锻打和淬火,硬度堪比金刚石。枪托是用核桃木雕刻的,弧度完美贴合肩膀,表面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滑。
    枪管上方装著一个圆筒状的瞄准镜——这是方炎最近才攻克的难关。他用系统的光学知识,磨製了三片凸透镜,组装成了一个简易的光学瞄准镜。放大倍数不高,只有四倍,但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逆天的存在了。
    这支枪,方炎给它取了个名字——大狙。
    不是系统给的图纸,是他自己设计的。后装步枪的射程是六百米,对付一般的敌人够用了,但他想要一种能在一千米之外精確命中目標的武器。一种让敌人连你的脸都看不清就倒下的武器。
    一种能让人从骨子里感到恐惧的武器。
    方炎拿起大狙,掂了掂分量。很沉,大概有十五斤,比普通步枪重了一倍。但后坐力也大了一倍,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士兵根本驾驭不了。
    他把枪举起来,透过瞄准镜看向窗外。瞄准镜里的世界被放大了四倍,远处城头上的旗帜清晰可见,连旗面上绣的“方”字都一清二楚。
    “方將军。”赵九刀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方炎放下枪,转过头。
    赵九刀站在门口,穿著一身墨绿色的军装,腰间挎著长刀,脚上蹬著皮靴,整个人透著一股精悍之气。他身后跟著两个人——一个是他手下的斥候队长,另一个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大约四十来岁,面容清瘦,颧骨很高,眼窝深陷,下巴上留著一撮山羊鬍。他穿著一件灰扑扑的棉袍,袖口和领口都磨得起了毛边,脚上的布鞋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脏兮兮的袜子。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的商人,或者是一个赶了远路的脚夫。
    但方炎注意到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很亮,亮得不像是一个落魄之人该有的。那是一双见过世面的、经过风浪的眼睛。
    “这位是?”方炎放下手中的布,站起来。
    赵九刀侧身让开,让那个陌生人走上前来。
    “方將军,这位是周文渊周先生。从南边来的,说有要事求见。”
    周文渊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不是大乾的跪拜礼,而是一种方炎没见过的礼节,双手交叠放在胸前,微微弯腰。
    “草民周文渊,见过方將军。”
    方炎打量了他一眼:“你是大楚的人?”
    周文渊直起身来,摇了摇头。
    “草民不是大楚的人。草民是大乾的人。”
    方炎的眉头微微挑了一下。
    大乾?大乾不是已经亡了吗?萧玄策都跑到红石城当教书先生了,大乾的旗號早就没人打了。
    “大乾?”方炎靠在椅背上,“大乾的皇帝现在在我城里当先生,你要找他?”
    周文渊的表情微微变了一下——不是惊讶,而是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神色。像是欣慰,又像是苦涩,两种情绪在他脸上交织,最后化成了一声轻轻的嘆息。
    “草民知道陛下在红石城。草民不是来找陛下的,是来找方將军的。”
    “找我?”
    “是。”周文渊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双手递上,“请方將军过目。”
    方炎接过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封信,还有一个巴掌大的铜牌。铜牌正面刻著一个“楚”字,背面刻著一行小字:“天顺元年制”。
    信是用上好的宣纸写的,字跡工整漂亮,一看就是书法高手的手笔。方炎展开信纸,扫了一眼。
    信的內容不长,但每句话都像钉子一样扎眼。
    “方將军台鉴: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將军以一介铁匠之身,起於边关,建城立制,造蒸汽之机,修钢铁之路,创火器之利,威震北疆,天下侧目。朕虽居江南,亦常闻將军之名,未尝不嘆服也。”
    方炎面无表情地继续往下看。
    “今大楚初定,百废待兴。朕有经天纬地之志,囊括四海之心,欲与將军共图大业。若將军肯归顺大楚,朕当以王爵相待,北境三州之地,永为將军封邑。將军之才,胜朕麾下诸將十倍,若得將军相助,天下不足定也。”
    方炎看完信,把信纸放回桌上,看著周文渊。
    “韩世杰让你来的?”
    周文渊点头:“是。”
    “上次他派了个姓孙的来,被我赶走了。这次换你了。”
    周文渊面色不变:“孙文礼是个蠢人,不识时务,冒犯了將军。我家陛下已经將他贬为庶人,以示惩戒。”
    方炎笑了笑,没接话。
    他把桌上的铜牌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铜牌不重,但做工很精细,边角打磨得很圆润,正面的“楚”字刻得深而有力,一看就是用了心思的。
    “这个牌子是什么意思?”
    “这是大楚的使节令牌。”周文渊说,“持此牌者,可在大楚境內自由通行,不受盘查。將军若有意与大楚通商,此牌便是信物。”
    方炎把铜牌扔回桌上,铜牌落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周先生,”他靠回椅背,翘起二郎腿,“你知道上次韩世杰派人来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
    周文渊微微低头:“草民不知。”
    “我说——方炎不称王,不称臣,不站队。红石城不归任何人管,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册封。韩世杰要是想做生意,红石城的商路对所有人开放。他要是想打仗,让他先打听打听匈奴的五万骑兵是怎么没的。”
    周文渊沉默了一会儿。
    “草民知道將军的立场。”他的声音依然平静,“但草民斗胆问將军一句——將军打算一辈子窝在边关吗?”
    方炎看著他:“什么意思?”
    “將军有大才,有大能,有大军,有大城。天下三分,將军独占北境。將军难道没有想过——更进一步?”
    方炎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更进一步。这四个字的意思他当然懂。不是称王,就是称帝。在这个乱世里,有兵有地有人的,谁不想当皇帝?
    “没想过。”方炎乾脆利落地说。
    周文渊愣了一下——他显然没想到方炎会回答得这么干脆。
    “將军——”
    “周先生,”方炎打断了他,“我问你一个问题。”
    “將军请说。”
    “你觉得韩世杰这个人怎么样?”
    周文渊的表情微微变了一下。他斟酌了很久,才开口。
    “陛下雄才大略,志向远大。”
    方炎笑了笑:“我问的不是套话。我问的是——你觉得他这个人,值不值得跟?”
    周文渊沉默了。
    沉默了很久。
    久到赵九刀都有些不耐烦了,手不自觉地按上了刀柄。
    然后周文渊开口了。
    “不值得。”他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人听到。
    方炎的笑容加深了一些。
    “那你还替他卖命?”
    周文渊抬起头,看著方炎。那双明亮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忠诚,不是恐惧,而是一种深深的、沉甸甸的无奈。
    “草民不是替他卖命。”他说,“草民是替大乾的百姓卖命。”
    方炎没有接话,等著他继续说。
    周文渊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做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方將军,韩世杰这个人,野心大,能力小。他占据江南之后,横徵暴敛,穷奢极欲,把大乾攒了百年的家底败了个精光。江南的百姓,以前好歹能吃口饱饭,现在连糠都吃不上了。”
    他的声音微微发抖,不是害怕,是愤怒。
    “草民是江南人,家在苏州。草民的父亲是个教书先生,一辈子清清白白,教了四十年的书。去年冬天,韩世杰要修宫殿,征了苏州三千民夫,我父亲就在其中。他六十岁的人了,还要去搬石头、扛木头。”
    周文渊的眼眶红了,但他咬著牙,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三个月前,我父亲死在工地上。累死的。死了之后,连口棺材都没有,直接扔进了乱葬岗。”
    铁匠铺里安静得只剩下蒸汽锤的轰鸣声。
    方炎沉默了很久。
    “所以你来找我。”他的声音很平静,但平静下面压著某种东西。
    “是。”周文渊擦了擦眼角,“草民听说红石城不一样。这里的百姓能吃饱饭,能穿暖衣,孩子能上学,老人有人管。草民就想来看看——看看这个方將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抬起头,直视方炎的眼睛。
    “草民今天看到了。方將军,草民想留在红石城。草民不要官,不要钱,只求一口饭吃,一份事做。草民会算帐,会写字,会种地,什么活都能干。”
    方炎看著他,沉默了一会儿。
    “周先生,”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周文渊,“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跟韩世杰合作吗?”
    “草民不知。”
    “不是因为他的条件不好。王爵、封地、三州之地——这些东西,换了任何人都会心动。”方炎看著窗外,远处是红石城的街巷,有孩子在巷口追跑打闹,有老人在墙根下晒太阳,有妇人提著菜篮子从集市上回来,脸上带著笑。
    “但韩世杰这个人,不把百姓当人看。在他眼里,百姓是工具——种地的工具,打仗的工具,搬石头的工具。需要的时候就用,不需要的时候就扔掉。”
    他转过身,看著周文渊。
    “红石城不一样。红石城的规矩是——每一个人都是人。铁匠是人,农民是人,商人是人,士兵是人。是人就该吃饱饭,穿暖衣,有地方住,有人管。这是红石城的规矩。谁坏了这个规矩,我方炎第一个不答应。”
    周文渊的眼泪终於掉了下来。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三个头。额头磕在青砖地面上,磕出了血。
    “方將军,草民这条命,从今天起就是红石城的了。”
    方炎走过去,把他扶起来。
    “別动不动就磕头。红石城不兴这个。”
    周文渊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血和泪,咧嘴笑了。
    那个笑容很狼狈,但很真。
    第三十一章大狙
    周文渊留在了红石城。
    方炎没有给他安排什么官职,只是让他先在陈伯庸手下帮忙,处理一些文书和帐目方面的事情。周文渊的算帐和写字功底確实扎实,陈伯庸用了两天就对他讚不绝口,说这人是个宝贝,千万不能放走。
    周文渊带来的那封信和铜牌,方炎没有扔,也没有回。他把信折好,塞进抽屉里,铜牌扔进了杂物堆。
    “先晾著。”他对赵九刀说,“韩世杰要是再派人来,就说我没空。”
    赵九刀点头称是,又问:“那咱们跟大楚还做生意吗?”
    “做。为什么不做的?生意是生意,政治是政治。该卖的东西照卖,该收的税照收。大楚的银子又不是臭的。”
    赵九刀嘿嘿笑了:“方將军说得对。”
    方炎的心思不在大楚身上。他最近满脑子都是那支大狙。
    大狙的枪管和枪机都已经造好了,瞄准镜也磨好了,但还有一个关键部件没有解决——子弹。
    普通的纸质定装弹精度太差,射程也不够,配不上大狙的膛线和瞄准镜。他需要一种全新的子弹——铜壳定装弹。
    铜壳子弹的概念並不复杂:一个铜製的弹壳,底部装有底火,內部填充火药,弹头是铅芯铜被甲的尖头弹。这种子弹的密封性好,火药燃速均匀,弹道稳定,精度远超纸质弹药。
    但造起来难。
    难点在於底火。底火需要一种敏感的起爆药——雷酸汞。雷酸汞的製造需要汞、硝酸和乙醇,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都不好找。
    方炎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才从系统兑换的化学知识中拼凑出了一套可行的雷酸汞製备方案。他又花了三天,在铁匠铺后面搭了一个简易的化学实验室,用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反覆试验。
    试验的过程很枯燥,也很危险。雷酸汞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化合物,稍微受热或者受到撞击就会爆炸。方炎第一次製备的时候,反应皿直接炸了,玻璃渣子飞了一地,幸好他躲得快,只被划破了手背。
    萧玉卿听到爆炸声,挺著大肚子从屋里衝出来,看到方炎手背上的血,脸都白了。
    “你干什么呢?!”她的声音又急又气,“你不要命了?!”
    方炎把手背上的血擦了擦,訕訕地笑:“没事没事,小意思。”
    “小意思?”萧玉卿的眼眶红了,“你要是炸死了,我和孩子怎么办?”
    方炎愣了一下,然后走过去,轻轻把她揽进怀里。
    “不会的。我还没看到承志长大呢,怎么捨得死?”
    萧玉卿把脸埋在他胸口,闷闷地说:“你就知道逞能。”
    方炎拍了拍她的后背,没说话。
    第三次试验,成功了。
    方炎得到了一小撮灰白色的雷酸汞粉末。他小心翼翼地把粉末装进铜製的底火帽中,盖上锡箔纸,一颗完整的底火就做好了。
    然后是弹头。他用铅锡合金浇铸出尖头弹体,外面包上一层铜被甲,重量精確到零点一钱。弹壳是铜製的,车床加工,尺寸精確到毫。火药用的是颗粒化黑火药,比普通黑火药的威力大了三成。
    第一颗铜壳定装弹,方炎花了三天才造出来。
    他把子弹拿在手里,对著光看了很久。铜製的弹壳在阳光下闪著金色的光泽,尖尖的弹头流线型完美,底火帽上的锡箔纸平整光滑。
    这是一颗完美的子弹。
    一颗能在一千米之外夺人性命的子弹。
    方炎把子弹装进大狙的弹仓,拉动枪机,子弹“咔”地一声推入枪膛。他举起枪,透过瞄准镜看向远处——他选的目標是城外三里处的一块大石头,石头上用白灰画了一个碗口大的圆。
    三里。
    一千五百米。
    这个距离,后装步枪的子弹飞不到一半就会失去动能。但大狙不一样——加长的枪管、螺旋膛线、高威力的铜壳子弹,这三者结合在一起,足以让子弹在一千五百米的距离上依然保持致命的动能。
    方炎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手指搭上扳机。
    瞄准镜里的十字准星对准了那个白色的圆。
    他缓缓扣下扳机。
    “砰——”
    枪声震耳欲聋,比后装步枪响了至少三倍。枪口喷出一团火球,硝烟瀰漫。强大的后坐力推著方炎的肩膀猛地向后一挫,他脚下不稳,退了两步才站稳。
    远处的石头上,那个白色的圆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拳头大的坑。
    方炎放下枪,擦了擦额头的汗,咧嘴笑了。
    成了。
    一千五百米,拳头大的坑。这颗子弹如果打在人身上——不,不用打在人身,打在胳膊上,胳膊就没了。打在腿上,腿就没了。打在胸口——
    方炎没有再想下去。
    他把大狙靠在工作檯上,走到窗边,推开窗户,让硝烟散出去。窗外是红石城的街巷,阳光正好,有人在唱小曲,曲调软绵绵的,像是江南的评弹。
    谁在唱评弹?红石城什么时候来了唱评弹的?
    方炎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的目光落在远处城墙上巡逻的士兵身上——那些士兵穿著墨绿色的军装,背著后装步枪,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他造这些武器,不是为了杀人。
    是为了守护。
    守护这些人,守护这座城,守护这个他一手建起来的、虽然粗糙但温暖的小世界。
    如果有人要来毁掉它——
    他不介意让对方尝尝大狙的滋味。
    “方將军!”小石头从外面跑进来,满脸兴奋,“外面来了好多人!说是从北边来的,好几百人呢!还赶著好多牛羊!”
    方炎愣了一下:“北边?匈奴人?”
    “不是匈奴人!是——是——”小石头喘了口气,“是拓跋女王的人!她说她来看您了!”
    方炎的眉头跳了一下。
    拓跋月儿。
    这女人,又来了。
    第三十二章草原来客
    拓跋月儿这次来红石城,排场比以往都大。
    她带了三百名骑兵,清一色的红衣银甲,每人腰间挎著一把精钢弯刀——那都是方炎卖给她的。三百匹战马膘肥体壮,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声音整齐得像打雷。队伍中间赶著上百头牛和几百只羊,牛羊身上披著红绸子,像是出嫁的新娘。
    拓跋月儿走在队伍最前面,骑著一匹通体雪白的战马,身上穿著一件崭新的赤红色鎧甲,胸口处镶著一块护心镜,镜面在阳光下晃得人睁不开眼。她的头髮编成了一条粗辫子,辫梢绑著一颗狼牙,垂在腰间一晃一晃的。
    她比上次来的时候更白了——当然,这个“白”是相对於草原上的太阳来说的。她的皮肤依然是健康的小麦色,但比以前细腻了不少,脸颊上多了两团红晕,像是抹了胭脂。
    方炎站在城门口,看著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嘴角抽了一下。
    “这是来走亲戚还是来打仗的?”
    拓跋月儿翻身下马,动作利落得像一只猫。她走到方炎面前,仰头看著他——她比方炎高了小半个头,仰头这个动作做起来有些彆扭,但她做得很自然,像是在草原上习惯了低头看人。
    “方炎,我来看你了。”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顺便给你送点东西。”
    “送什么?”
    拓跋月儿朝身后挥了挥手。三百名骑兵同时翻身下马,动作整齐得像是一个人。然后他们开始从马背上卸东西——一箱一箱的皮毛,一袋一袋的药材,一串一串的风乾肉,还有那些牛羊。
    “这是羌族今年的贡品。”拓跋月儿说。
    方炎皱眉:“贡品?我又不是你们的王。”
    “你不是王,你是我们的朋友。”拓跋月儿纠正他,“在羌族的规矩里,朋友之间送东西是应该的。你给了我们刀,给了我们枪,教我们种地,帮我们打匈奴。这些东西,是你应得的。”
    方炎看著那些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礼物,沉默了一会儿。
    “行,我收下了。”他转身往城里走,“进来吃饭吧。”
    拓跋月儿跟在后面,脚步轻快得像只羚羊。
    “你媳妇儿呢?”她问,“听说她快生了?”
    “生了。去年冬天生的,儿子,叫方承志。”
    拓跋月儿的眼睛亮了一下:“生了?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你又不能替她生。”
    拓跋月儿被噎了一下,瞪了他一眼,然后忍不住笑了。
    “方炎,你还是这么不会说话。”
    方炎没理她,径直往前走。
    拓跋月儿也不在意,跟在他身后,东张西望地看著城里的变化。她上次来红石城是半年前,半年时间,这座城又变了不少。街道拓宽了,两边多了不少新店铺。地上铺了石板,下雨天不再泥泞。街角多了几个消防用的水缸,缸口盖著木盖子,上面写著“方氏军工监製”几个字。
    最显眼的是城中心的那座新建筑——议事堂。圆形的红色混凝土建筑,在阳光下像一颗巨大的红宝石。
    “那是什么?”拓跋月儿指著议事堂问。
    “议事堂。”方炎说,“红石城的大事都在那里討论决定。”
    “谁討论?”
    “代表。各个行当选出来的代表。铁匠选铁匠的代表,商人选商人的代表,农民选农民的代表,军人选军人的代表。”
    拓跋月儿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们羌族也有类似的东西。各部落的首领每年秋天聚在一起开会,商量族里的大事。不过——”她顿了顿,“首领说了算,其他人只能听著。”
    方炎笑了笑:“慢慢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罗马是什么?”
    “一个很远的地方。你不认识。”
    拓跋月儿哼了一声,没有追问。
    两个人穿过几条街巷,来到了方炎的住处——一栋青砖小院,不大,但收拾得很乾净。院子里有一棵枣树,树下放著一张竹椅,竹椅上躺著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正抱著自己的脚丫子啃得起劲。
    方承志。
    方炎走过去,把儿子从竹椅上抱起来。小傢伙被打断了啃脚丫的乐趣,很不高兴地瘪了瘪嘴,但看清了抱他的人是爹之后,又咧嘴笑了,露出一口没牙的粉红色牙床。
    “叫爹。”方炎戳了戳他的脸蛋。
    “啊——”方承志张开嘴,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音节。
    方炎笑了,把他举高了一些,小傢伙在空中手舞足蹈,咯咯咯地笑出了声。
    拓跋月儿站在一旁,看著这一幕,眼神变得很柔软。
    “他长得像你。”她说。
    “像他娘。”方炎纠正,“比我好看多了。”
    拓跋月儿凑过来,伸手戳了戳方承志的脸蛋。小傢伙被她戳了一下,愣了一下,然后很不给面子地“哇”一声哭了。
    拓跋月儿嚇了一跳,连忙缩回手:“我……我没用力啊!”
    方炎哭笑不得,一边哄孩子一边说:“你手上都是茧子,扎著他了。”
    拓跋月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確实,掌心和指尖都是厚厚的茧子,那是握刀和拉弓留下的。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把手藏到身后。
    “我……我去洗洗手。”
    她转身跑到院子角落的水缸边,舀了一瓢水,仔仔细细地洗了好几遍。洗完之后又把手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確认没有怪味了,才走回来。
    这次她学乖了,没有直接戳,而是用指背轻轻蹭了蹭方承志的脸蛋。方承志不哭了,睁著圆溜溜的眼睛看著她,忽然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抓住了她的手指。
    拓跋月儿愣住了。
    小傢伙的手很小,只够握住她的一根食指,但握得很紧,像是抓住了什么了不起的宝贝。他的手指暖暖的、软软的,像刚出炉的麵团。
    拓跋月儿的眼眶忽然红了。
    “方炎,”她的声音有些沙哑,“我能抱抱他吗?”
    方炎看了她一眼,把孩子递过去。
    拓跋月儿小心翼翼地接过方承志,动作笨拙得像是在捧一个隨时会碎的瓷器。她把孩子抱在怀里,低头看著他,眼泪毫无徵兆地掉了下来。
    方承志被她的大泪珠砸了一下,懵懵地眨了眨眼,然后伸出另一只手,去抓她的辫子。
    拓跋月儿被他抓得头皮一疼,但她没有躲,反而笑了。笑得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狼狈极了。
    “方炎,”她吸了吸鼻子,“我也想生一个。”
    方炎:“……”
    他就知道会这样。
    第三十三章夜谈
    那天晚上,方炎在铁匠铺里请拓跋月儿吃饭。
    菜是萧玉卿做的。她现在虽然贵为“方夫人”,但做饭的手艺一直没有丟。红烧肉、铁锅燉鱼、醋溜白菜、酸辣汤,四菜一汤,摆满了桌子。
    拓跋月儿坐在桌边,吃得很香。她吃饭的速度很快,筷子使得虎虎生风,一碗饭三两口就见底了。萧玉卿默默给她添了一碗,又添了一碗。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方炎忍不住说。
    拓跋月儿嘴里塞满了饭,含糊不清地说:“草原上吃饭都这样。吃慢了就没得吃了。”
    萧玉卿看了她一眼,把一盘红烧肉推到她面前。
    “多吃点。你瘦了。”
    拓跋月儿愣了一下,抬头看著萧玉卿。
    萧玉卿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什么特別的情绪。但拓跋月儿的鼻子忽然酸了一下。
    “阿卿姐,你对我真好。”她说。
    萧玉卿没接话,低头给自己盛了一碗汤。
    吃完饭,方炎把方承志哄睡了,抱到里屋放在床上。出来的时候,看到拓跋月儿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仰头看著天上的星星。
    草原上的人喜欢看星星。拓跋月儿说过,在草原上赶夜路的时候,只要跟著北斗星走,就不会迷路。
    “怎么不进去坐?”方炎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屋里闷。”拓跋月儿说,“我想透透气。”
    方炎没有再说什么,两个人沉默地坐著。
    院墙外面偶尔传来几声狗叫,远处的铁匠铺还在叮叮噹噹地响著,蒸汽锤的声音在夜风里传得很远。
    “方炎,”拓跋月儿忽然开口,“你有没有想过,去草原看看?”
    “去过。上次打匈奴的时候去过。”
    “不是打仗的那种。”拓跋月儿转过头看著他,琥珀色的眼睛在月光下亮得像两颗星星,“是去看草原。看草,看花,看河,看山。夏天的草原很美,到处都是花,红的黄的紫的白的,开得满山遍野。河水是清的,能看到底下的石头。山上有松林,松林里有蘑菇,燉汤特別鲜。”
    方炎听著她的描述,忽然笑了。
    “你说得我都想去了。”
    拓跋月儿的眼睛亮了一下:“那就去啊!等天气暖和了,我带你去。”
    “等忙完这阵子吧。”方炎说,“南边不太平,韩世杰一直盯著红石城。我走不开。”
    拓跋月儿的眼神暗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復了明亮。
    “那我等你。”
    两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
    “方炎,”拓跋月儿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风,“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想好了吗?”
    方炎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事。
    那把弯刀。那个承诺。那句“我喜欢你”。
    “月儿,”他斟酌了一下措辞,“你知道我的情况。我有阿卿,有孩子,有红石城。我的心就那么大,装了这些东西,剩下的地方不多了。”
    拓跋月儿安静地听著,没有插嘴。
    “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方炎看著她的眼睛,“勇敢、真诚、讲义气。你对红石城的好,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但是——”
    “但是你不喜欢我?”拓跋月儿替他说完了。
    方炎沉默了一会儿。
    “不是不喜欢。”他说,“是不敢喜欢。”
    拓跋月儿愣了一下。
    “不敢?”
    “你是一个女王,有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子民。你有你要走的路,有你要做的事。我不想因为我,让你放弃什么。”
    拓跋月儿看著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笑了。
    那个笑容很淡,淡得像月光。
    “方炎,你知道吗,你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太多。”
    方炎:“……”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什么。”她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我是羌族的女王,这是我生下来就註定的事。我喜欢你,这是我自己的事。两件事不衝突。”
    她低头看著方炎,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方炎,我不需要你马上给我答案。我有很多时间。草原上的人等得起。”
    她转身走了,脚步很轻,像一只踩在雪地上的狐狸。
    方炎坐在院子里,看著她消失的方向,沉默了很久。
    院墙外面,狗又叫了几声,然后安静了。
    远处的铁匠铺还在响,叮叮噹噹,永不停歇。
    方炎嘆了口气,站起来,走进屋里。
    方承志在里屋睡得正香,小嘴微微张著,呼吸均匀。萧玉卿坐在床边,借著油灯的光在缝一件小衣服——是给方承志做的,红色的棉布,领口绣著一只小老虎。
    “他睡了?”方炎问。
    “刚睡著。”萧玉卿头也没抬,“拓跋月儿走了?”
    “走了。”
    “她又跟你表白了?”
    方炎沉默了一下:“你听到了?”
    萧玉卿放下手中的针线,抬起头看著他。油灯的光映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很平静,但眼底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方炎,”她轻声说,“你打算怎么办?”
    方炎在她旁边坐下,伸手揽住她的肩膀。
    “我不知道。”他说实话,“但是阿卿,不管以后怎么样,你永远是我最重要的人。”
    萧玉卿靠在他肩上,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你要是去草原,带上我和承志。”
    方炎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好。”
    萧玉卿也笑了,笑得很轻,像风吹过竹林。
    方承志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小手无意识地挥了一下,抓住了方炎的衣袖。方炎低头看著儿子,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在一家三口身上,柔柔的,暖暖的。
    这座城,这些人,这个家——
    他一定会守住。
    第三十四章风云再起
    拓跋月儿在红石城待了五天。
    这五天里,她没干別的事,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去铁匠铺里看看方炎打铁,或者在街上溜达溜达,跟卖餛飩的老王头聊聊天,跟学校里的孩子们玩一会儿。
    红石城的百姓已经习惯了这位草原女王的存在。她每次来都是这副样子——大大咧咧的,没一点女王的架子,跟谁都能聊到一块去。孩子们喜欢她,因为她会从兜里掏出草原上的奶糖分给他们。大人们也喜欢她,因为她买东西从不讲价,给钱还特別痛快。
    第五天早上,拓跋月儿来找方炎告別。
    “我得回去了。”她说,“部落里还有些事要处理。”
    方炎点了点头:“路上小心。”
    拓跋月儿犹豫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他。
    那是一把很小的弯刀——大概只有巴掌长,刀鞘是用银皮包的,上面刻著羌族特有的花纹。刀柄上缠著彩色的丝线,末端坠著一颗小小的绿松石。
    “给承志的。”她说,“上次忘了给他。”
    方炎接过小弯刀,在手里掂了掂。很轻,做工很精细,每一处细节都处理得很到位。
    “你做的?”他问。
    拓跋月儿的脸微微红了一下:“我让族里的铁匠做的。我自己……打不了这么小的。”
    方炎笑了笑:“替我谢谢那个铁匠。”
    “嗯。”
    拓跋月儿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著他。
    “方炎。”
    “嗯?”
    “你说的那个罗马……真的不是一天建成的吗?”
    方炎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真的。罗马建了好几百年的。”
    拓跋月儿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那我等得起。”
    她转身大步走了,背影在晨光中拉得很长。
    三百名骑兵跟在后面,马蹄声整齐划一,像打雷一样滚过青石板路。
    方炎站在城门口,看著她的队伍渐渐消失在远处的天际线上。
    小石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站在他身边,也踮著脚往远处看。
    “方將军,拓跋女王怎么每次来都待不了几天?”
    “人家有正事。”方炎转身往回走,“不像你,整天就知道玩。”
    小石头委屈地瘪嘴:“我没有玩!我今天一大早就去巡视城墙了!”
    “巡视出什么了?”
    小石头想了想,认真地说:“城墙很结实,大炮也没生锈。就是南边那片麦田里好像多了几个陌生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庄稼人。”
    方炎的脚步停了一下。
    “陌生人?”
    “嗯。赵教头已经派人去盯著了。”
    方炎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韩世杰的“商队”还没到,陌生人就已经出现在红石城外面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大楚的密探早就渗透进来了,所谓的“商队”不过是明面上的幌子。
    “小石头。”
    “在!”
    “去告诉赵九刀,让他把城外方圆十里之內所有陌生人的行踪都摸清楚。一个都不能漏。”
    “是!”
    小石头撒腿跑了。
    方炎站在城门口,看著远处的麦田。麦子已经抽穗了,绿油油的一片,风一吹,麦浪翻滚,像一片绿色的海。
    麦田里確实有几个黑点——是人影。他们弯著腰,像是在干活,但动作很生硬,不像是种了半辈子地的庄稼人。
    方炎眯起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转身走进了城里。
    他回到铁匠铺,把工作檯上那把大狙拿起来,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枪管、枪机、瞄准镜、弹仓——每一个部件都完好无损。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小木盒,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码著二十颗铜壳子弹。弹头在光线下泛著铜黄色的光泽,底火帽上的锡箔纸平整光滑。
    方炎取出五颗子弹,装进弹仓,拉动枪机。
    “咔”的一声,子弹推入枪膛。
    他把大狙靠在工作檯边,伸手可及的位置。
    然后他坐下来,拿起一块铁坯,开始打铁。
    叮叮噹噹的声音响了起来,和往常一样,沉稳而有节奏。
    但这一次,锤声里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杀意。
    窗外,麦田里的那几个黑点还在。
    风从南边吹来,带著一丝潮湿的、令人不安的气息。
    红石城的春天,从来不平静。
    (第五卷·大狙·完)
    【作者有话说】
    方炎后来给那把大狙取了一个正式的名字——“守城”。
    守城者,守城也。
    赵九刀问他为什么取这个名字,方炎想了想,说:“因为我用它不是为了攻城略地,是为了守住这座城。守住了城,就守住了人。守住了人,就守住了一切。”
    赵九刀听完沉默了很久,然后说:“方將军,您这话说得太好了。我得记下来,刻在城墙上。”
    方炎说:“刻那玩意儿干嘛?浪费石头。”
    赵九刀嘿嘿笑,没有听他的。
    后来红石城的南城门上真的刻了一行字——“守城者,守城也。”
    每个从南边来的人,进城之前都会看到这行字。
    有些人看懂了,有些人没看懂。
    看懂了的人,大多留了下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