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屿和陆老板》 第1章 《花鸟屿和陆老板》作者:摩童【cp完结+番外】 简介: 夏天的海风吹到心里 花鸟屿上有家杂货店,卖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受欢迎的是冰糕和美人老板。 岛上来了个新老师,力气大噪门响,听说他有纹身。 听说还能扛起陆老板就跑。 年下,(土) 狼狗攻x温柔善良但是无趣也不善言辞的美人爸爸受。 本质上就是个一见钟情直(? )辦弯的故事,治愈系全糖。 标签:甜宠 he 1v1 治愈 都市 第1章 命运 沈殊拖了个大箱子从火车站出来,身上还压了个巨大的旅行包,里面装了笔记本电脑和游戏主机。 他应聘了新风小学的体育老师,今天要去报道。 气象预报说花鸟屿这一个礼拜都有雨,火车站的公交下来要走一段,淋了他没关系,弄湿了宝贝游戏就得不偿失了,沈殊想想最后决定还是打车。 出租车司机是个乐呵呵的中年人,很好客,一路打听沈殊从哪里来,来干什么,沈殊这人有个特点,早些年就有很多人说他自来熟,用后来流行的话就叫“社交牛逼症”。所以这会儿刚好,两个话痨一拍即合,从花鸟屿的天气说到房价,再聊到岛上的风土人情美食美景,恍恍惚惚车开错了方向都没人发现。 司机连连道歉,把车停在路边上解释说这里不好再转回去,又说学校离这儿也就五分钟路,走走就到了。为表诚意他还少收了沈殊五块钱。 “年轻人多走几步有好处,帅哥我和你说,前面有条老街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你一定要去看看……” 这种情况下沈殊也没法发火,司机之后说什么他也没听见,只能扛着行李大包小包地下车,又茫然无措地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个多小时。 地表的温度透过鞋子直往上窜,t恤像蒸笼一样冒着热气。 他路过了宠物店、咖啡馆、包子铺,冰店,还有大大小小的神庙,最后还是没找到学校。 根本就不是什么五分钟的路,这司机简直是个骗子。偏偏在这时候,上坡下坡导致导航也失灵了,他几经周转之后发现自己还在原地打转。 沈殊黔驴技穷,决定使用问路这个最原始的办法。 司机说的“这里最有名的老街”是真的很老,路口竖着一块摇摇欲坠的牌子,上书:新门老街。 新风小学,新门老街。 这里的东西明明都很老,却都好像很喜欢说自己是新的。 不知道这里的人是不是也会喜欢他这个新客人。 老街非常有特色,两边都是旧旧的二层小木屋,看着少说有几百年历史,街道两侧堆满了杂物,中间只留了两人宽的狭窄通道。 好在这里虽然旧但不破落,保留着古老的生活情趣,角角落落随处可见枝繁叶茂的植物和盘根错节的参天大树,还有人把墙上地上都画满了五彩涂鸦,大部分毫无章法,也有不少很前卫,沈殊很喜欢。 他觉得这是个有人味儿的地方。 午休时候很多店铺都大门紧闭,沈殊拖着箱子,滚轮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他走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有家卖水果的店门口坐着个阿婆,阿婆身边有条柴犬,趴在地上午睡。 沈殊跑去问路,一连说了三遍,阿婆努力凑过去想要听清楚,还是失败了。 于是她只能满脸歉意地指指自己耳朵:“不好意思啊,年纪大了,我帮你叫人哦。” 她站起来插着腰,扯开嗓子往对面楼上叫“陆陆——” 阿婆的声音响彻云霄,惊飞了树上几只打瞌睡的鸟,然后对面二楼紧闭的小阳台打开了。 这是沈殊和陆春棠的第一次见面。 两人和罗密欧朱丽叶一样,一个在大太阳底下拖着拉杆箱狼狈不堪喘着粗气,一个光风霁月地趴在二楼的小露台往下张望。 对视的瞬间,沈殊觉得自己脑袋里好像有瓶冰镇汽水被打开了,“啵”地一声,舒爽的味道混着海风扑面而来。 这个叫“陆陆”的男人很瘦,穿了件棉麻的开领衫,露出漂亮的脖子和锁骨,长发松松挽在后脑。 因为阳光太刺眼,沈殊看不清他长相,只觉得这人白得发亮,又有股说不出来的温柔味道,他一出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男人说:“去小学不用坐车,这条路笔直走到底左转,再过一家阿书牛肉汤就到了。” 他的声音和人一样绵软温柔,像万里晴空飘过的云。 沈殊绞尽脑汁想要多说两句,但这人每说一个字沈殊的骨头就酥一下,以至于他社交小雷达的优势就此丧失了功能。 杂货店门口竖着卖冰糕的小木牌,上面写着:冰糕1元,留钱自取。一群小孩跑过来,熟练地买了冰糕站在店门口舔,叽叽喳喳像快乐的小麻雀。 冰糕很白,又白又香。 沈殊不喜欢吃甜食,但为了再留一会儿他就凑过去也要了一根。小孩们大概看他面生,都抢着告诉他要把钱放在盒子里。 沈殊应着“知道啦知道啦”一面去摸手机,小孩们好心提醒他这里只收一块钱硬币,沈殊愣住了,捏着空空如也的口袋。 于是小孩又嘲笑他:“你没有钱!” 其他人跟着叫:“没有钱不能吃啊!妈妈说了要给钱!不能吃霸王!” “笨蛋,是霸王餐啦!” “哦,反正你要给钱!” 小孩们把沈殊团团堵在中间唯恐他跑路,沈殊苦着脸对他们解释:“我是没有硬币不是没有钱啊,不然你们谁帮我付一下,我用手机转给你们?” 小孩们“嗤嗤”笑起来。 “可是我们没有手机哇!” “对啊叔叔你也好笨哦,小孩怎么会有手机哇?” “那你就别吃啦,还回去好啦!” “不能还!都化了!” “那怎么办啊?” 小朋友们很苦恼,冰糕变成了烫手山芋,沈殊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他把求救的眼神再次投向二楼,老板好听的声音又传来:“别给钱啦,请你吃的。” 微风拂过,那个“啦”带着点软软的尾音,变成一根细绳,在沈殊的心尖尖上绕了一圈,又绕了一圈,最后打了个死结。 “陆陆你又请人吃东西!” “陆陆你要亏本啦!” “就是就是,陆陆你不能这样啦!” 男人没再说话,只好脾气地对他们摆摆手。 阿婆坐在对面水果店门口看着沈殊微笑,柴犬也醒了,尾巴一甩一甩的,歪着脑袋对沈殊吐舌头,看起来也笑眯眯的。 沈殊那天走了1个多小时才找到那家学校,阿书牛肉汤太显眼了,门口乌泱泱排了几十米的长队。 老板是个大嗓门的中年男人,热火朝天地挥着大勺子在煮汤,旁边有个黄毛小伙子帮他收钱。 沈殊刚出现就被人叫了名字——店门口的小桌边上有个黑黑瘦瘦的男人正对他招手。 他自我介绍叫林有德,是新风小学管后勤的老师,沈殊不认识他,但他认识沈殊。 林有德热情地挪了个位置给沈殊:“叫我阿德就好了,领导前几天就通知今天要来新老师的,我们这里已经很久没有新人来了喔。” 沈殊满脸歉意:“实在不好意思,我其实早上就到了,实在是这里路难找导航也不好用。” “没事我也不忙,而且你好认,我一下就看到你了。”林有德嚼着肉片有点得意,“真的特别好认。” 沈殊摸摸脸,被他说的突然很想找面镜子照照自己:“我怎么好认了?” “就是和我们这里的人穿的不一样嘛,长得帅啊身材也好,不像我们只有大肚腩。”刚出炉的牛肉汤冒着热气,林有德三两口就喝了大半,“你等一下哦,我吃完就带你去宿舍,不过空调要过几天才有人来装,你看看缺什么和我说,诶这个牛肉汤很好喝你要不要来一碗?” 他说着就要招呼服务员,被沈殊拦住:“不用不用我吃过饭了,你吃你的。” “你别和我客气啦,面也很好吃的你要不要试试?” “没客气,我是在火车站吃过汉堡了。” “你们年轻人哦就是喜欢吃垃圾食品,汉堡薯条哪有……”林有德说到一半,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瞪得老大,本来就凸的眼珠子更凸了,“你是不是打车来的?” “是啊,火车站打的。” “那他是把你放在老街了哦?” 沈殊苦笑,冰糕捏在手里很快黏黏糊糊地化了。 “那就对了,我看你满头大汗就猜是哦,我们这里有些司机看你生面孔就会欺负一下啊,故意少走一段,没有什么坏心的,你熟了就好了。而且这个老街是要绕点路,不过你也算去对了,岛上最近拆了很多地方,像老街那种的房子都没有了,很多老店只有那里才有,去逛一逛也不亏。”林有德对着沈殊手里的冰糕抬抬下巴,“卖冰糕的这家就很有名啊,不过他家卖的很多东西都过时了,只有小孩,像我儿子和他同学都喜欢去买那些个泡泡,发光的卡啊,还有别的东西,我一个月给他五十块零花钱都用完了,一直说他也不听,所以现在的小孩啊就是自己不赚钱,不知道要节约……” 第2章 林有德话特别多,沈殊在他絮絮叨叨的描述里想起那群小孩欢欢喜喜叫“陆陆”的样子,还有陆老板无奈的样子。 他笑着附和:“是挺招人喜欢的。” 两人又聊了一阵,黄毛小伙过来收钱的时候看了沈殊一眼,不知道是不是沈殊多心,他总觉得那小伙子长得眉清目秀,眼神却不是很友好。 沈殊跟在林有德背后问:“那家冰糕店开很久了?” “很久了,我小时候就在了,十几年一直都那个样子卖卖杂货,以前生意还挺好的,现在有便利店了啊,新的多了这种老的就不行了,以前他们老板姓陆嘛。” 沈殊想了想回:“现在好像也姓陆。” “对啊,以前是老陆老板,现在是小陆老板,你买冰糕了嘛是不是刚见过他了?” 沈殊笑笑:“嗯,见过了。” “见过就好了啊,我记得他女儿也在我们学校。” 沈殊脚步一顿:“他有女儿了?” 林有德回头看他:“对啊,我记得他是有个女儿的,三年级还是四年级?说不定就在你们班呢。” 沈殊默默把快化完的冰糕吞进肚子,心和嘴一样凉。 沈老师来花鸟屿的第一天就遇见了爱情,沈老师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已经夭折。 第2章 不熟 沈殊刚到学校这段时间,要熟悉环境还要上课,天天忙得不可开交。 宿舍倒是离学校很近,虽然小但是该有的都有,他每天下班回去收拾完累得倒头就睡,完全没空去管别的,偶尔夜深人静会想到陆老板白净的脸,但也就是那么一闪而过的念头。 沈殊带小学班三四年级的体育,这个年纪男孩很难管教,花样百出并且天不怕地不怕,听林有德说他们还曾经把带班的女老师欺负哭。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帮小孩唯独看到沈殊都不敢吱声。 第一堂课自我介绍的时候,沈老师为了拉近和学生的关系,专门演示了一遍他练了十几年的综合格斗术,一下就把这帮小屁孩收得服服帖帖。 小孩们发现这个浓眉大眼阳光开朗的沈老师,其实非常不好糊弄。 沈殊在大院儿长大,从小受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军事化教育,虽然他本人后来自说自话去考了体校,最后还因为向往自由散漫的生活跑到花鸟屿上来了,但有些习惯是刻在他骨子里的。 沈殊在教育方面很严格,骂起人来毫不手软,对男孩更是。 他觉得男人就得像一棵松,列队不能交头接耳,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出操跑圈但凡被他发现偷一点懒,要加倍惩罚。 所以沈殊没来几天,学生就在背地里给他起了个“大魔头”的别称。 一天上完测试课,他在器材室看到三个男孩围在角落里鬼鬼祟祟的。 沈殊吼一嗓子:“干嘛呢?” 男孩们扭头就跑,被沈殊一手几个揪着后衣领拽住,像鸡鸭似的在他手里扑腾,墙角边上有个女孩低着头面无表情。 沈殊冷笑:“叫什么?” 几个人嘴里含着水,嘟嘟囔囔一个字也听不见。 沈殊暴喝:“大声点!” 队末有个小胖子脾气倔得很,被沈殊一激满脸通红地喊:“王浩宇!” “哦王浩宇!来你说说,堵这儿干嘛呢?” 小屁孩子当然不敢对老师说实话,梗着脖子嘴巴紧闭。 沈殊不耐烦了,抄起计分纸卷成桶,在小脑门上挨个点过去:“不说我也知道,欺负人是吧,谁出主意的啊?你?你?还是你?” 被点到名的小孩以为要挨揍,吓得扶着墙两腿打颤,又被沈殊呵斥:“站好!背挺直!像什么样子!都不说是吧?好,都不说就把你们家长通通叫来!” 有胆小的快被吓哭了,顾不得兄弟义气直嚷嚷:“我们没欺负她!” 沈殊冷笑:“欺不欺负你说了不算,谁带头的?出来!” 两张小脸齐齐往最右边偷瞄,王浩宇小朋友瞬间就被队友无情出卖了。 沈殊在等这群人自首。 女孩倒想先站出来说话了,小胖子按住她拼命使眼色。 沈殊骂他:“哟呵在我眼皮底下都威胁上了。” “我没威胁!”小胖子不认输,明明怕得要命还扶墙大喊。 “那你干什么了你说!” “我我我……” “你你你?你什么你?” “帮……帮……反正我没欺负她!” 小胖子叽叽咕咕半天也没能为自己辩解清楚,沈殊实在不耐烦了,最后选择直接罚他们出去绕操场跑5圈,只要偷懒就翻倍。 男孩们哭丧着脸出去领罚了,小女孩站边上欲言又止,沈殊俯身问她:“没事儿吧?老师在别怕。” 她犹豫了一下说:“老师,他们真的没欺负我。” 沈殊不信,以为她不敢说,就叹了口气:“算了,不过以后再有这种事要及时告诉老师。” 女孩又不说话了,刘海稍微有点长挡住了眉眼,她沉默的侧影让沈殊觉得有点熟,但想了一会儿也没记起来,就只能从兜里摸了半天掏了颗糖出来递过去。 女孩一板一眼地推回来:“老师,学校规定不能吃糖。” 沈殊笑笑,比了个“嘘”的手势:“没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周末的时候,后勤处找来工人帮新宿舍装空调,忙完了林有德硬要带沈殊去吃饭。 沈殊不想去,开了瓶汽水给他:“你回去陪孩子,我自己随便转转就行。” 林有德苦笑:“我倒是想啊,看不到也没有办法。” 沈殊想起林有德前几天说自己在闹离婚,老婆为了争抚养权把小孩带回娘家去了,想见面要提前申请。 两人趴在宿舍三楼栏杆上吹风。 新风小学地势比较高,从这个角度看出去能一览大半个花鸟屿的风景,林有德冲着前面一指:“我儿子就在那儿啊,见不着,那我只能给他买玩具啊,买了玩具就能把他叫出来玩了。” 他闷了一大口汽水,脸上的沟壑像是突然又多了几条。 “那你去求复合?” “不去,没意思啦,她也不会想回来,而且哦我现在觉得一个人也很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就是见不到儿子有点难过。” 沈殊一条单身狗,恋爱经验都寥寥无几更别说结婚生子,他不知道怎么安慰林有德,但又觉得阿德也就是闷久了想找个人说说,别人回不回应没那么不重要。 “所以说啊,结婚是大事,要小心要想清楚再结啊,否则以后麻烦的事情会很多哦。” 沈殊一滞,结婚这件事怕是这辈子和他无缘了,除非去国外,至于合适的人——也只能信马由缰的,走一步算一步。 “不急,都不急,我玩几年遇上合适的再说。” “哈哈也是哦,沈老师你还小不着急,只要你爸爸妈妈不急,还是可以多享受几年单身时光的。” 沈殊坚持不去吃饭,林有德也没办法,临走前他又被沈殊叫住问他有没有硬币。 “啊?有有,要多少?” 花鸟屿上有很多老年人,也不少有老店,大家都保留着很早期的生活状态,比如现金支付,所以硬币是常备的。 “有几个都给我,我转账给你。” 林有德摸遍了上上下下的口袋,总共就掏出两个。 他讪笑:“好像是之前都给我儿子了,你要硬币做什么?” “前几天吃了别人东西没付钱。” 林有德想了想:“啊那家杂货店哦?” 沈殊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啊你第一天来的时候不是捏着冰糕嘛?我们这里就他一家卖诶,也就只要他们一家能赊账。” “还能赊账?” “可以哦,也就只有那家老板愿意赊账了,是个好人就是话不多,所以我家那个兔崽子经常跑去拿玩具,然后让我来付钱,把我气得要命……” 林有德说“好人”的时候,沈殊突然又控制不住地想起那张脸,心跟着跳了一下,十分敏锐,十分鲜活,像和暖春光里绽开的第一朵花蕊,让沈殊对花鸟屿的新生活突然就充满了向往。 沈殊知道自己完蛋了,即便陆老板是个直男,即便过往经历告诉他绝对不能招惹直男,特别是已婚直男。 但那些标准在爱情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也许他能再去看一眼,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当饱饱眼福也好。 沈殊揣着两枚硬币往杂货店走的时候,一遍一遍说服自己是为了还钱,绝对绝对不是觊觎别人的美貌,更绝对绝对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很不巧的是今天杂货店大门紧闭,连同对面那家水果店也没人。 只有那只柴犬趴在店门口,狗脖子里挂着块牌子,上面写着:人不在,关店一天。 沈殊还钱的希望落了空,他松了口气,说不上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就点了根烟蹲到狗边上。 第3章 隔壁新开的洗衣店刚好有人出来,看到沈殊以为是熟客,笑问他:“来找陆陆啊?” 沈殊就坡下驴:“是啊。” 阿姨惊讶地说:“陆陆送阿公去医院了,阿公他老毛病嘛,下午看完电视说自己是恐龙超人要拯救世界,一个人跑到阿嬷庙结果摔了。” 沈殊瞪大眼睛:“摔了?!严重吗?” “那我不知道啦,反正就是去医院了,你有急事要不要给他们打个电话?我看他们今天会很晚回来哦。” “好嘞,我一会儿就给他打,谢谢你啊美女。” 阿姨抱着一堆衣服心花怒放地走了。 沈殊转头问那只狗:“阿公是谁?” 隔几秒又问:“阿嬷庙在哪里?” “恐龙超人又是什么?” 柴犬默默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重新趴回地上。 这是沈殊第一次认认真真欣赏花鸟屿的傍晚。 层层叠叠的云浪铺开,很有规律地蔓延到天际,老街没人经过的时候,时间像静止了一样。 晚霞像一把火,渐渐从最远的地方烧起来,慢慢路的尽头终于出现一大一小。 两人都很眼熟。 大的那个换了件白色的棉麻衫,粗布裤子,微卷的长发还是挽在脑后,他身材保持得很匀称,不健壮也绝对不是那种脱相的瘦,袖口部分露出的小手臂线条优美。再走近一点沈殊终于能看清他样貌了。 和想象里一样,男人的五官不惊艳,但是舒服又秀气,鼻头很小巧可爱,一双杏仁眼微微往下垂,露出像小狗一样的可怜样子。 他看着很年轻,不像是有女儿。 沈殊把眼神挪到小女孩身上——这不就是那天在器材室的小孩么?难怪自己之前就觉得她眼熟。 这两人大手拉小手走得很慢,在夕阳里像一幅画,这次沈殊很有耐心地等着,他双手插袋,偷偷摩挲着硬币,摸到自己一手的黏腻汗渍。 “陆老板。”沈殊叫他。 男人看着沈殊一脸陌生困惑的样子。他缓缓眨了两下眼睛,又两下,再两下,像电影慢镜头。 沈殊在等他回应,他想知道这人看到自己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一直没等到,仔细看进他眼里,除了困惑,其他干干净净的一点情绪都没有。 他不记得自己了。 倒是小女孩很快反应过来,毕恭毕敬叫他:“沈老师好。” 她又转头对男人说:“爸爸,这是我们新来的老师。” 男人这才恍然大悟,露出窘迫的表情,被夕阳一照还泛出点儿粉色,看起来像游乐园常见的那种棉花糖,绵绵软软的。 美色误人,沈殊摸着兜里的一块钱,心里已经原谅了他的健忘。 “不好意思,你有事吗?” 陆老板的薄唇一张一合,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冰凉的水滴打在沈殊心上,在花鸟屿的晚霞里四散开来。 第3章 机缘 来岛头一个月,沈殊几乎天天加班,往往要到天色渐黑才收拾东西走人, 经过传达室的时候,他看到陆老板家的小孩正乖乖在里面做作业。 沈殊犹豫了两秒,还是敲了敲玻璃窗。女孩看到他招招手,把沈殊的心融化了了。 保安大叔在边上看报纸喝茶:“沈老师下班啦?” “下了,今儿有点事走得晚。” 小女孩看到沈殊已经不那么害羞了,声音也变得比以前敞亮一点,小孩就是这么单纯,你和她见过几次,她就可能觉得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沈老师好!” “诶你好,你怎么还不回家?” “我等爸爸来接我啊!” 保安在边上接话:“她家里人最近比较忙,基本来接得都比较晚,他们班主任就和我商量把她留在这里做作业,我也没什么事嘛,刚好有个伴。” 沈殊从口袋里窸窸窣窣摸出一颗糖。 小女孩看了保安一眼,凑到沈殊耳朵边上小声说:“老师,学校真的不能带零食。” 沈殊飞快剥了糖纸往她嘴里一塞,然后说:“放心,这叔叔眼睛不好,看不见。” “嗯……可是他要抓坏人啊,眼睛怎么会不好?” 女孩飞快看了保安一眼,保安大叔很配合地转身捏起茶杯,假装喝水伸懒腰,沈殊趁机对女孩做了个口型,女孩偷偷笑了,一笑漂亮的杏仁眼就很有七八分陆老板的影子。 “你饿不饿?”沈殊看到传达室桌上堆了一些饼干的包装袋,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水。 “不饿,爸爸给我带饼干啦。” “你爸几点来接你?” 小女孩想了想说:“不知道诶,就是很晚啦,其实我也可以自己回去,但爸爸说不可以。” 保安大叔在边上补充:“很晚咯,前天九点来的,我都要下班咯。” 沈殊点头同意:“你爸说的没错,记着以后去哪儿都不能自说自话一个人跑。” “可是这里是我家啊,我很熟的!”女孩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拉着沈殊跑传达室门口数,“隔壁有阿书,前面是小蕾姐姐的布丁店,然后是王伯伯的包子铺,然后就转弯啦,转弯就是我家啦!” 小女孩满脸骄傲一副求表扬的样子,沈殊哈哈大笑着摸她头:“了不起,但你认路没用啊,坏人会半道上把你抢走。” 今天陆老板来得格外晚,眼看保安大叔下班时间都过了也不见人影,三个人尴尴尬尬地挤在传达室里伸长脖子,沈殊最后决定还是亲自把女孩送回去,解放保安也解放自己。 小女孩很乖,拒绝了沈殊帮她拿书包的建议,沈殊也趁机和她打听上次器材室的事儿。 “你别怕,要是真有人欺负你就告诉老师,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小女孩说:“可是王浩宇真的没有欺负我。” “那你们在干嘛?” 小女孩一脸噎住的样子,表情变幻莫测了半天。 “他要和我一起回家,说女孩子太晚回去不安全,可是我说不顺路,他就一直烦我。” 沈殊有点失笑:“那某种程度上他说得也没错,你为什么不愿意?” “我和他不熟啊,而且他家和我家差很远诶,所以很麻烦。” “哦那是我错怪他了,我以为他欺负你。” “放心,只有他绝对不会欺负我。” 小女孩把重音放在了“他”上,听起来就像是全天下其他人都会欺负她一样。 沈殊问:“那别人呢?有没有欺负你?” 她奇怪地看了沈殊一眼:“那肯定啊,我没有妈妈嘛。” 沈殊被这突如其来的信息砸得有点懵,还没消化完他就听到小孩乖乖叫:“阿书哥哥。” 阿书牛肉汤今天关得比较晚,店主的黄毛儿子在外面抹桌子。 听阿德说这家店的老板全名叫赵书庭,听起来是个很有气质的中年人,原来竟是这个黄毛。 名字和人一点也不相配,不过他长得还算清秀,对陆老板的女儿也很温柔,总算和其他“黄毛”有那么点不一样。 “今天很晚哦。” “对啊,所以老师送我回家。” 黄毛瞥了沈殊一眼,再次让沈殊敏锐地觉察到对方真的不喜欢自己,但他搜肠刮肚也不记得自己哪里得罪过人家,包括来岛第一天,他们今天应该只见过两次。沈殊想主动打招呼化解误会,结果黄毛并不搭理他,把视线转过去:“那你吃饭了吗?” “吃饼干啦,不饿的。” 黄毛和小女孩说话的时候很温柔,露出普通年轻人青涩朝气的味道,看向沈殊的时候又变得很有敌意了,眼神带刺一样上上下下打量:“以后还是等爸爸哦,别跟来路不明的坏人走。” “坏人会把我骗走吗?” “对啊,坏人有很多办法,比如假装好人和你套近乎,然后用药把你迷晕。” 沈殊气得一口老血梗在喉咙里,但他为人师表,且在自己学生面前不能发作,就只能在边上强颜欢笑。 阿书擦干手解了围裙想要送小孩回家,被沈殊婉言谢绝了,小女孩也在边上帮腔,刚巧他爹还在屋里叫唤,赵书庭没办法只能作罢,但临走前还是狠狠瞪了沈殊一眼。 女孩在回家路上一直喃喃自语:“原来坏人这么厉害哦,难怪老师说,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爸爸也说了,除了爸爸、阿公和阿一以外的男人都不可以信。” “阿公是谁?” “阿公就是阿公啊。” “阿一又是谁?” 女孩给了他一个白痴的眼神:“阿一就是阿一啊,反正他们都可以信!” 沈殊倔强地不想自己被排除在外:“虽然你爸爸说得有道理,但也不完全正确,比方我就可以信。” 这话听着就很可疑,但小孩真的很好骗:“对啊,所以爸爸想太多了,我不会被骗的啦,而且这里大家都认识我!” “这么厉害?” “是呀,听阿婆说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有次妈妈来接我去玩,被阿书拦住了呢,后来王伯伯他们都来啦,所以安啦我不会被骗的!” 第4章 听得出来她从小就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是在爱里长大的。 沈殊从这段话里飞快抓到了重点:“你妈妈来接你去玩?” “对啦,我妈妈以前经常来找我玩的,给我买漂亮娃娃和裙子,最近好像不来了……”女孩的小脸有点垮了,吸吸鼻子掰着手指,“有五个月了,茉莉记性很好的!” 原来她叫茉莉,陆茉莉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沈殊把手放她脑袋上揉了揉:“你妈妈可能工作忙,等忙完了就来找你的。” “真的?” “真的!”沈殊把胸大肌拍得咚咚响,“你看我像骗人的样子么?” 陆茉莉咯咯笑起来:“不像!” 沈殊很满意,战斗的号角尚未吹响,我方已成功打入敌人内部,而且还意外发现对方主将不在营中,这种天赐良机简直是千年难遇,当然对这件事沈殊也不能表现得太高兴,毕竟对孩子而言,单亲家庭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你妈妈……不住这儿吗?” “不住啊,这里只有我和爸爸。” “那你……嗯……会有新妈妈么?” 陆茉莉想了会儿这句话的意思,恍然大悟:“你想问我爸爸有没有女朋友!” 沈殊点头,悄悄在心里补充,男朋友也行。 只见陆茉莉沉重地叹了口气:“没有哦,很多人给他介绍对象,可是我爸爸好像都不想恋爱,他连阿书都不喜欢。” “阿书怎么了?” “阿书说他也喜欢我爸爸啊。” 沈殊被这接二连三的消息轰炸得体无完肤,他现在的心情就像过山车一样,上一秒才觉得中了头等奖,下一秒就直接跌落谷底。 “那你爸爸呢?” “什么?” “他有没有考虑过阿书?” “阿书没机会啦,我刚才就说的,爸爸他不想谈恋爱,而且他也不喜欢男的啦,不然我哪里来?” 现在小孩懂的可真多,短短几句话不仅把沈殊推进坑里,还顺便盖了几铲土。 第4章 春棠 沈殊把陆茉莉送到家门口,对面水果店的柴犬还趴在那儿,远远看到他们回来就站起来摇头晃脑的。 陆茉莉介绍说:“这就是阿一。” 沈殊来了这店三回,可惜每次都太匆忙,今天才有机会跟着陆茉莉进屋。 包括上次,两人在门口寒暄了半天陆老板也没请他进去的意思,当然沈殊觉得这也没什么,毕竟大家确实不熟,有戒心是正常的。 这家杂货铺卖很多没用的东西,香烟牌子啊,还有老式的汽水,弹珠,还有木偶,铁罐等等,门口还有辆很老的自行车不知道干嘛的。 但这些东西看得出来都被主人保护得很好,分门别类干干净净地摆在货架上。 像陈列品。 沈殊有点杞人忧天地担心他这生意做不下去。 据他观察,安门街虽然老,但人却很顺应时代变革,像隔壁新开的洗衣店和便利店,还有面包店、咖啡店,生意应该都不错,但杂货店,就像林有德说的,吸引的来来回回大概也就是那些小孩和老顾客了。 左右墙上挂着两幅油画,一幅是茉莉花,另一幅沈殊不太认得。 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陆茉莉一边熟练地放下书包洗手,一边解释:“这个是茉莉,那个是海棠。” 茉莉很容易理解,沈殊问:“海棠是什么意思?” 小女孩搬了茶杯给沈殊倒水:“海棠就是爸爸啊,他叫陆春棠嘛。” 茉莉和春棠,都是很美的名字,和人一样。 陆茉莉要给沈殊泡工夫茶,沈殊受宠若惊赶紧拒绝:“不用不用,我喝点水就好,我自己来就行。” 小女孩很严肃地回他:“不可以,爸爸说这是我们家的待客之道。” 她泡茶的样子很严肃,俨然一副很专业的样子,沈殊在边上欣赏了一会儿觉得有趣,甚至都能从她身上出陆春棠泡茶的影子。 老街上的人入睡很早,十来点不到周围就只剩下隐隐约约的虫鸣,和沈殊以前住的地方很不一样。 茉莉说自己快到睡觉时间了,于是乖乖跑去洗澡。 沈殊坐在电视机前发了会儿呆,肚子合着虫鸣的节奏叫得呱呱响,他才想起来自己和茉莉都没吃晚饭。 沈殊直着嗓子喊:“茉莉你饿不饿?” 连喊两遍,浴室里的水声停了,小女孩细细的嗓音传来:“饿啊……” 沈殊起身关了电视往厨房走去:“我看看你家有什么我随便做点吧,等你爸回来我俩都该饿扁了。” 陆茉莉隔着浴室门犹犹豫豫地说:“可以是可以,但是我家……没什么吃的哦。” 沈殊大手一挥:“问题不大!包我身上!” 小时候,沈殊因为要照顾病重的母亲,什么家务早早都学了一遍,做饭技术就在那会儿练出来的,但凡有一点材料他都能变出花来。 然而这次沈殊错了,陆老板的厨房,除了冰箱里仅存的几个鸡蛋一段火腿肉,还有一大包面条和过期发黄的菜,连调味料罐都空空如也。 沈殊捏着蔫儿了的菜叶子彻底当机了,没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陆春棠满头大汗背着画板冲进来,两颊红红的,额前落下的几缕长发贴在皮肤上,胸口一起一伏,领口的锁骨处也透出一抹薄红,因为太急他还差点被门口的鞋子绊一跤。 “沈老师,不好意思……我去学校听说你把小宝……” 陆春棠的话音顺着沈殊手里的菜叶子戛然而止,场面变得尴尬又滑稽,他皱了皱眉头,脸上的红一路顺着耳根蔓延开来。 “啊……”沈殊晃晃手里的菜叶,“我想弄点鸡蛋面,你吃了么?” 沈殊把冰箱里仅有的面条鸡蛋都拿来用了,配着沙茶酱和鱼罐头,居然变戏法似的弄出一大锅拌面来,喷香四溢,茉莉馋得连爸爸都顾不上了,一个劲地伸长脖子往锅里瞄。 对比沈殊的自来熟,陆春棠手足无措的样子反倒像个外人。 沈殊坦荡荡地拿了三个碗出来,一边摆一边招呼:“站着干嘛,洗洗手一起吃。” 陆春棠眉心的结还没松开,但面实在是太香了,陆茉莉也一副很想吃的样子,陆春棠只能乖乖坐下,手里迅速被沈殊塞了满满一大碗。 “没材料啊你尝尝,不好吃也没办法。” “不好意思沈老师,还麻烦你送她回来。” 沈殊盯着他冷冰冰的脸和薄红的耳垂舔牙:“嗨,举手之劳的事儿。” “不,上次我也没好好招待你。”他抿嘴,“今天又麻烦你做饭。” 短短几句话陆春棠用了两次“麻烦”,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不太欢迎沈殊的气息。但沈殊不怕,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他心甘情愿化作一只勇猛无敌的舔狗。 “做饭怎么会麻烦呢,我不也得吃饭么?就是顺手罢了。” “但你是客人,没有让你做饭的道理。” “也没必要分这么清楚啊,我好歹也算茉莉的老师,照顾学生是应该的。” “但你是客人。” 陆春棠又强调了一遍,固执的样子让沈殊仿佛有一种下一秒他就会掏钱和他结算报酬的错觉。 沈殊觉得这事儿再这么讨论简直没完没了,他假装不高兴,猛得把兜里一直带着的钢镚掏出来拍桌上。 “哎,按你这么算账,那咱们第一次见面,你还请我吃冰糕了呢,我是不是应该还你1块钱啊?” 陆春棠的表情凝固了,半晌低下头去默默吃面。 沈殊的自来熟和直爽像打在一块铁板,直接尴尬地反弹回来。 陆春棠吃面的样子很斯文,小口小口地卷着,再轻轻放进嘴里,筷子不碰到碗边上,嚼的时候也基本不出声儿;不像沈殊,吃面靠吸的,风卷残云三两下大半碗就没了,陆茉莉也是一点没遗传他爸的,小脸埋在碗里吃得唏哩呼噜,鼻尖上两颊边上蹭得都是酱。 陆春棠放下筷子,扯了纸巾去擦茉莉的脸:“慢慢吃,爸爸说过什么了?” 小女孩盘了一嘴的面,口齿不清地回:“吃饭要有吃的样子!” 话是这么说,做却没这么做,陆春棠没办法,索性在边上候着,帮她把两边的碎发捏在手里免得蹭脏。 沈殊盯着陆春棠只吃了没几口的面问他:“不好吃?” 陆春棠赶紧坐正摆手:“味道很好,但我本来就胃口小,今天也不太饿。” “难怪这么瘦。”沈殊把他没吃完的面拿过来就往嘴里送,用的还是陆春棠的筷子,“你这样不行,吃太少了,而且你吃这么少,给小孩的榜样也不好。” 茉莉默默咽下最后一口面,打了个饱嗝。 陆春棠盯着他的筷子,动动嘴唇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放弃了。 这顿饭,沈殊不光把陆春棠那碗都吃了,还把锅里剩下的面也吃了,用他自己的话说,要不是没了,他还能再吃两碗。 第5章 吃了饭茉莉乖乖去理书包,准备洗澡睡觉,陆春棠要送沈殊回去,被沈殊一口拒绝。 “离得也不远,我一大男人又不是不认路。再说了,你不放心你送我,那我也不放心我到家再送你回来?这一来一回不是没完了么?” 陆春棠抿嘴:“这不合规矩,我就送你到路口。” 他静静看沈殊的时候,杏仁眼里湿漉漉的,干净得不像个成年人,沈殊抵不过这眼神的请求,甘拜下风。 沈殊失笑:“这一口一个规矩的,年纪轻轻怎么活得像个老八股。” 第5章 擒王 屋外明镜高悬,海岛的夜色在清风朗月里显得格外温柔,两人在寂静无声里一前一后地走,呼吸和心跳都互相挨着此起彼伏,地上的影子被灯光一照,长长交织在一起。 沈殊配合陆春棠的脚步越走越慢,他很享受这月下散步的过程,就好像突然回到了读书时候,和心上人一起背着老师偷偷跑小树林里散步,隐秘又刺激。 陆春棠斟酌着开口:“沈老师今天还是要谢谢你。” 沈殊又要叹气了:“你已经谢过了,我也就是顺道,而且我虽然不带班但茉莉好歹算是我学生,都是分内的活儿应该的。” “那还是要谢的,主要我最近晚上在给人上课,所以结束得晚。” “家里有其他人接送么?” “没有,只有我们父女两个。” 沈殊心里斟酌着,顺势把想问了很久的问题抛出来:“我听茉莉说……她妈妈不和你们住一起?” 这话不该问的,戳人痛处,但沈殊太想知道了,他甚至都做好了陆春棠翻脸的准备,但陆春棠只停了一两秒,就轻轻说:“嗯,我和她妈妈很早就分开了。” “那陆老板这几年也没再找?毕竟茉莉可能也……需要妈妈。” 陆春棠轻轻叹息:“别人给我介绍过,但是没有特别合适的,而且我也没有心情,就想先把小孩养大再说,还有主要是没有钱嘛。” 把孩子养大这件事很难,一个人养大更难。说到钱,他口气淡淡的,话里溢出一丝苦涩。 沈殊心里突然生出一阵尖锐的疼,他不是圣人,不想普度众生,以往也不是没恋爱过,但没有一个人像陆春棠那样,那么容易就能让沈殊生出万般不舍。 “我有个想法,你看啊茉莉每天在传达室里饿着肚子啃饼干也不是个事儿,我呢反正下班也早,没什么安排要不我就把她带回来,给她简单做个饭……” 沈殊说得小心翼翼,但灯光下陆春棠还是脸色突变:“是不是学校不方便把她留着?” “不是不是,我就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主要也是为了孩子着想,”沈殊说得飞快,把早就想好的交换条件提出来,“要不这样你看成么?菜钱你出,等于你管我一顿饭,我帮你把她接回来,怎么样还算公平吧?” 听起来好像是没什么毛病。 “嗯……” “别嗯了,我一样要做饭,找个伴儿也不无聊,而且茉莉很乖我也很喜欢。”沈殊怕陆春棠再拒绝,话题一转,“陆老板教的什么?” “啊?” “晚上你说给人上课,教的什么?” “哦哦,画画。” 沈殊说:“那也算是我半个同行了。” 陆春棠赶紧摆手:“没有没有,就是熟人介绍教小孩画画,算不上正经老师。” 他一惊一乍的样子,沈殊就又起了坏心,露出两排大白牙:“补习班教画画的也是老师,陆老师。” “我真的不是老师!你别这么叫。” “行,那你也别叫我沈老师了,怪生分的。” “……那我叫你什么?” 鱼儿上钩了,沈殊踢到个小石子撞在路灯杆上,在夜色里发出“叮”的声音。 “叫名字,我叫沈殊。” 陆春棠停下来,郑重地看向沈殊:“我叫陆春棠。” 沈殊觉得这一刻,陆春棠就好像一本书,打开之后会发现扉页上写着大大的“保守”二字,从生活规矩到为人处世,方方面面都有个框禁锢着,原因他不知道,但他很有兴趣把这本书读下去。 前额一缕碎发垂下,盖住了陆春棠的眼睛,沈殊帮他抚到耳后,指尖刮过耳垂,有点冰冰的。 陆春棠有点不适应,沈殊却很快收回了手。 “我听他们都叫你陆陆。”沈殊身高近一米九,比陆春棠高了大半个头,他为了平视陆春棠以表尊重,只能微微弯腰凑近半步,也学着陆春棠的样子凝视他眼睛,“但我这人有个脾气,喜欢搞特殊,别人都有的我就不要了,所以往后我就叫你——。” 陆春棠盯着沈殊的眼睛,心里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不可抑止的预感,随着心跳不断加热、沸腾,连握紧的手心都开始冒汗。 他不知道这紧张是来源于什么,只知无法控制。 他听见自己的名字就像流动在夜色里的美妙音符,带着某种韵律,在沈殊的舌尖上滚过。 “春棠。” 陆茉莉直到隔天才发现自己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不过她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不用饿着肚子在传达室等到深夜了,而且她还挺喜欢沈老师。 因为这层关系,茉莉在学校和沈殊的关系很快也亲近起来,林有德不知前因后果,只说因为沈殊长得帅,年轻又会玩,所以容易和学生打成一,不像他,儿子除了要钱和他一点共同语言也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那些沟壑深得好像能容下马里亚纳的水。 沈殊热完身放学生自由活动,自己跑到休息区偷懒:“也没你想的那么喜欢吧,我听说他们在背后偷偷管我叫我大魔王。” “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我……凶吧。” 阿德怪叫:“我不信!我都没见过你发火。” “那你下次可以来观摩一下我的课。” 沈殊笑得意味深长,人人都以为他随和热情,没几个知道他是个暴脾气,能用武力压制的,绝不用嘴。 “既然是偷偷你怎么会知道?”阿德还是不信。 “那我肯定是有小内奸。” 沈殊带着几分擒贼先擒王的得意,把眼神投向场边几个女孩。 小学阶段的性别意识刚发芽,班上男女生普遍很对立。 男孩喜欢欺负女孩,特别对那些越是反感他们的,越是张牙舞爪的,他们欺负得越开心,偷一块橡皮,抢一本作业都是好的,好像这样就占了上风,这样就能引起更多异性注意。 女孩相对要早熟,对很多话题已经开始敏感,看那些邋里邋遢只会奔跑打闹,损坏公物的男生也就格外不顺眼。 所以但凡有那么一个懂得尊重女性,斯文礼貌读书又好的,那绝对很快就成了所有人梦中的白马王子。 茉莉他们班班长就是这样的,说话慢条斯理运动不错长也帅,高高瘦瘦笑起来还有两酒窝。 球场边上,女孩子挤在一起扎堆看他,其中有两个女孩因为和他住得近,外加平时父母关系还不错,就被一群人起哄,甚至变成了学生嘴里诡异的三角恋。 沈殊觉得这都是青春期必然会尽力的烦恼,所以他不爱管,所以她们也就不避讳他。 “庄小宁肯定喜欢他哦。” “但他喜欢陶欣啊。” 有人不服气:“你怎么知道他喜欢陶欣?” “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啊,顾思源一看陶欣就笑诶。” “笑就是喜欢吗?” “对啊,电视里都这么演的啊,一看到喜欢的人就笑了哦。” 女孩们叽叽喳喳,陆茉莉好像也没听进去,眼神一直跟着场上打球的某人。五米开外,王浩宇这个小胖子郁郁寡欢地趴在单杠上,眼神在球场和茉莉之间来回游移。 沈殊走过去,用冰水贴住他额头:“小胖子,男人就要有男人样。” 王小胖愤怒地挥开他手:“你才胖子!” 沈殊咧嘴笑:“和你说个秘密,女孩都不喜欢胖的。” 王浩宇露出困惑的样子。为了增加可信度,沈殊指着那帮女生解释:“你看那些打球的嘛,都不是胖子,所以要追女生你要先减肥。” 小胖子恍然大悟,但很快发现自己中了圈套,恼羞成怒起来:“谁说我要追!” 沈殊一直在笑,都没正面戳穿他,王浩宇觉得被狡猾的大人玩弄于股掌间实在太没面子,所以他飞快跳起来跑开了,临了还对沈殊扬了把沙子,嘴里大声嚷嚷:“大魔王!” 第6章 面片 每天放学,沈殊都跑去茉莉班接她下课。 沈老师青春洋溢且有亲和力,虽然有时候很凶,但笑眯眯靠在教室边上等人的样子还是引来很多女孩的瞩目。 陆茉莉背着书包出来,他伸手要接,小女孩犹豫了一下,终于把书包递出去了。 沈殊说:“我们先去买菜,想想要吃什么。” 第6章 茉莉说她和爸爸都喜欢吃鱼,但是很少吃,因为鱼不怎么好做。 沈殊想到他们家空空如也的冰箱又想叹气了:“我很想知道你们是怎么活的?” 茉莉离了学校,状态逐渐松弛下来。 她在市场里很兴奋地到处跑,辫子甩啊甩的,沈殊也不拦着她,但为了安全自己就在后面紧紧跟着。 “爸爸会做饭啊,不过有时候也会去阿婆阿公家吃啦。” “你爸还会做饭?” “会是会啦,可是做不好,所以买很多最后也浪费。” 沈殊装了点葱,又要了两盒鸡蛋几个番茄,茉莉小手一戳指点江山。 “阿殊我想吃虾。” “阿殊你会不会做肉丸汤?” “阿殊我们能不能吃牛排?” 陆茉莉最近和沈殊混熟了,私底下自说自话管他叫小名,沈殊不生气,对她几乎是有求必应。林有德曾经笑他这么喜欢孩子,赶紧自己生一个,沈殊每次都敷衍过去,他虽然无所谓自己的个人问题曝光,但也没有到处招摇的习惯。 “行,姑奶奶你想吃什么都行,这次咱们再炒个牛肉,弄个番茄蛋面片儿,其他的我下回给你做。” 陆茉莉发出一阵欢呼:“面片——儿是什么?” 沈殊纠正她:“是面片儿,片儿,不是片——儿,是一种很好吃的面食,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但我需要帮助。” “我可以我可以!你要教我做面吗?” “你想学吗?” 茉莉瞪大眼睛,认真起来的样子很有陆春棠的影子:“想,我喜欢你做的面。” “那行,你要是学会了,以后就做给爸爸妈妈吃。” 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也有妈妈把小孩拽到里侧护着,茉莉看了一眼,又转过头来。 “只有爸爸,妈妈不能吃。” “为什么?” “他们离婚了呀。” “小小年纪还知道离婚。”沈殊笑着跟她往外走,“而且就算离婚也永远是你妈妈,吃碗面总是可的。” “电视剧里都这么说的,离婚就是不能在一起了。而且,我是愿意的呀,妈妈不喜欢我,她有新叔叔,还有自己的宝宝,每次来都要和爸爸吵架,所以我不想给吃。” 街角的花坛里,不知道谁家种的花花草草开得茂盛,茉莉停下步子,凑过去专心致志地看花,从侧影看过去,她既没有难过也没有愤怒,好像只在聊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八卦。 沈殊在背后耐心等:“不来就不来吧,长大对你爸爸好点儿。” “我知道,爸爸很辛苦,他晚上帮人上课,白天还要帮很多人画画,要挣钱养我嘛,但我长大就好了,我长大就能养他,不让他这么辛苦也不让别人欺负他,阿殊我好想快点长大啊。” 沈殊心里发酸,他恍恍惚惚记得自己很多年前也有过类似的念头,只可惜生活最终没能给他机会实践。 沈殊揉揉茉莉脑袋:“很快。” “很快是多快啊?” “你这么想啊,过一次生日你就大一岁,满十八岁你就成年了。” 茉莉忽然“哇”地叫了一声:“对哦!那我今天就大一岁啦!” 为了长大,小女孩一路拽着沈殊的衣服跑,快得几乎要飞起来:“阿殊快教我做面啊,吃完面我就大一岁啦!” 沈殊万万没想到今天会是陆茉莉的生日,更没想到陆春棠的生日居然也是同一天。 陆茉莉看着他变幻莫测的表情大人似的安慰他:“没关系你不知道嘛!不用准备礼物的!” 沈殊认真想了想问她:“礼物倒不是问题,你们家有手工纸嘛?” “有哇。” “有剪刀胶水吗?” “有啊!我们有手工劳动课!” “那就行。” 沈殊洗了手跟陆茉莉去拿材料,茉莉好奇地跟在沈殊背后打转,反复询问他到底想做什么,沈殊示意她保密,并无情地把她推出门外。 这会儿刚好是放学时候,一群小孩拖着书包在杂货店门口吵吵闹闹地问:“陆陆呢!”“陆陆去哪儿了?” 陆茉莉见着他们,气鼓鼓摆出冷酷无情的杀手脸:“不知道,忙着呢。” 陆春棠到家的时候,杂货店门口的小孩还没散,今天他学生家里有点事儿,刚好就结束得比较早。 他去茉莉最喜欢的那家小蕾姐姐甜品店买了个6寸的小蛋糕,付钱的时候,想到沈殊今天也会来,犹豫了一下就临时换了个12寸的。 小孩们看陆春棠提着个大盒子,都围过来凑热闹,陆春棠也不生气,小心翼翼地护着蛋糕进屋,拿出糖罐子依次给他们发糖。 小朋友得了糖,心满意足地走了。 茉莉听到声音,从厨房里跑出来,围裙上、手上、脸上糊得全是面粉,样子倒是前所未有的兴奋:“爸爸,阿殊教我做菜啦!” 面对沈殊的不请自来,陆春棠再次一愣。 他往厨房瞥了一眼,沈殊的大个子在他这个小厨房里显得有点局促,不过下锅炒菜的姿势倒是相当标准,熟练得仿佛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陆春棠说:“我来吧,太麻烦你了。” 沈殊假装没听出弦外之音:“不麻烦不麻烦,你去坐着吧,就快好了。” 茉莉在一边愉快地煽风点火:“面片——儿就快好啦。” 她还是不会说北方话,“面片儿”后面的“儿”是勉强跟着沈殊学的,磕磕绊绊听起来有点可爱。 陆春棠不懂:“面片……儿是什么?” “我老家的东西,你们尝尝要是喜欢我以后常做。” “不麻烦你,我就是随口问问。” 眼看沈殊忙得满头大汗,陆春棠在客厅转了几圈也没能找到接替他的理由,就只能做个传菜工守在厨房门口。沈殊一开门看到陆春棠紧张待命的样子,突然就起了坏心——陆春棠要接他就偏不让他够到,伸长胳膊避得远远的,陆春棠越发努力去够,最后整个人都趴到了沈殊身上。 两人的衣服薄,外加出了汗,陆春棠顺着沈殊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去,顿时尴尬地四肢僵硬,松了手。 沈殊清清喉咙想说点什么缓解气氛,刚好大门口传来狗叫声,茉莉高兴地跑出去,发现阿一叼着篮子在那儿吐舌头,篮子里装着香喷喷的蜂蜜蛋糕。 茉莉摸摸阿一的脑袋把它引进门,满桌的菜把狗子馋得口水直流。 “离远点!弄到碗里我拿你当加餐!” 沈殊开玩笑地训斥,狗子完全不当回事儿,还是前前后后绕着他裤腿转,尾巴都晃出了残影。 “它能吃么?”沈殊问陆春棠。 “能,阿婆平时都给他喂剩饭,我们这儿没那么讲究。” 陆春棠扯了块牛肉给阿一,茉莉又去柜子里翻了专门给狗吃的肉干出来,对沈殊介绍说这狗就喜欢吃牛肉,特别是阿书家的牛肉汤。 阿一听到“阿书”两个字尾巴晃得更欢了。 这个“阿书”沈殊记得,听口气陆春棠他们和他还挺熟。 “是那个赵书庭么?” “是啊,你认识?”陆春棠问。 “听我同事说过,他家牛肉汤还挺有名。” “确实挺有名,大人小孩都喜欢喝。” “你也喜欢?” 陆春棠不知他意有所指,傻乎乎地跟着点头:“喜欢啊。” “哦。”沈殊拔腿就往厨房走。 心里暗想:以后绝对让你不喜欢“阿书”,只喜欢“阿殊”。 蜂蜜蛋糕很好吃,沈殊把它拿出来装盘,顺便叉了一块喂给陆春棠。 陆春棠刚好在逗狗没注意,一扭头就着他手直接吃了,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更没看到沈殊一脸计谋得逞的样子。 “这蛋糕是老太太自己做的么?” “嗯,茉莉生日阿婆每年都会做蛋糕的,但是她腿不好,就让阿一送过来。” 沈殊满脸歉意:“我不知道今天是她生日,没准备东西。” 陆春棠摆手:“没关系,我们之前也都过得很简单。” “简单也得准备。”沈殊说完从厨房捧了一大束纸折的茉莉花出来。 茉莉很惊讶,尖叫着捧着花爱不释手。 沈殊又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单独一朵,递到陆春棠面前诚恳地说:“今年不知道情况,临时准备的礼物有点寒酸,明年一定补上。” 手工纸有些旧了,花的颜色也不鲜艳,孤零零的甚至显得很简陋。 但陆春棠还是愣住了。 他不是惊讶沈殊还给自己备了礼物,而是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没体会过这种收礼物的感觉了,往年生日,每次他基本都是为茉莉准备一个蛋糕,最多再下两碗面,就算完成了这么个简单的仪式。 小孩懂事,也从来不奢求什么,至于他自己,就更无所谓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眼前的这朵海棠花,陆春棠突然眼里突然泛上一抹酸意。 第7章 他低头眨眨眼。 接过花的时候,指尖和沈殊相触,有点灼人。 第7章 猎人 那天生日收完沈殊的花,陆春棠一晚上走路都同手同脚的,沈殊提醒了他几次,怕他摔着又扶他,结果用力过猛直接搂住了他的腰,吓得沈殊以为陆春棠要发现自己对他动机不纯了。 好在陆春棠比较迟钝,不仅没注意,反而还认认真真和他道谢。 沈殊又好气又好笑:“你这样反而弄得我不好意思了。” “我是真心谢你,花很漂亮。” 沈殊无奈:“不是真花,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贵重哦,亲手做的都贵重。” 陆春棠找了个瓶子仔仔细细把花插起来,陆茉莉不肯把自己的那束放瓶子里,就找了根纸带把花扎起来贴在卧室门上,看上去倒也很美。 沈殊假装站到陆春棠身边看他摆弄花,单收绕过他腰,把他圈在桌子边上,但他也不敢做得太明显,虚虚地撑出半个弧度。 “别人亲手做的也贵重么?” 陆春棠想也没想就点头回:“嗯,都是心意。” 话虽这么说,但因为离得近,沈殊很容易就发现,陆春棠又泛红了,粉色从耳根后面成片成片地蔓延开,一直延展到衣服里。 那里的光景是什么? 沈殊一晚上都在回味这感觉,一胳膊就能围合的腰,还有隔着后颈就能闻到的淡淡奶香味,一点也不像是成年男人会有的。 沈殊心里突然很痒。 他之前觉得陆春棠对人冷淡,看着和气其实不好亲近,但现在又觉得不准确了。 他外面是硬的,只要剥开一点点,就能尝到软糯的内里,还带着香甜。 也许还有下一层。 陆春棠就是个宝藏,是个有趣的解谜游戏,每过一关都能解锁新人格,而沈殊最大的本事就是玩游戏,并且一款游戏能坚持十几年。 在沈殊的世界里从来没有放弃,对陆春棠也是,直掰弯是个挑战,但对这个哪哪儿都长在他点上的男人,沈殊愿意破了自己的规矩,他要一步一步下套,最后登堂入室赢得胜利。 花鸟屿很小,两条公交基本能覆盖全岛屿,所以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或者电瓶车。 新门老街一带承载着花鸟屿最著名的美食,很多当地人都喜欢来这儿买早餐。 这就给了沈殊一个很好的借口。 他问林有德借了小电驴,每天一早用最快的速度冲到老街去买包子,然后顺便给陆春棠和茉莉带一份。 老板是个中年大叔,觉得沈殊是生客,还为了自己的手艺专门起早来排队,很是感动,所以偶尔会多送他一个。 沈殊到的时候,陆茉莉已经坐在桌子边上乖乖喝牛奶了。 沈殊把包子塞她嘴里说:“空腹不能光喝牛奶,要吃点东西填肚子。” “可是我口渴啊。” “口渴也不行,意思意思差不多喝点得了。” 陆茉莉嘟嘴:“阿殊你好啰嗦哦,比爸爸还啰嗦。” 陆春棠刚洗完脸,沾着晨间的湿气从卫生间出来,浑身都是清爽的海盐薄荷味,前额几缕碎发湿湿挂在额边,他看沈殊提满两手东西,露出担忧的表情。 “太多了,吃不完都浪费。” 沈殊不屑:“怎么会,这点东西囫囵几下就没了,反正你管你吃,吃不完给我。” 陆茉莉好奇地问:“阿殊,囫囵是什么意思?” 沈殊打开一碗粥,暴风吸了几口,呼噜噜的声音把小女孩逗得“咯咯”直笑。 他一抹嘴巴说:“这就是囫囵……靠这鱼片粥怎么那么腥。” 陆春棠吃得清淡,早上喜欢吃鱼肉稀饭搭一些小菜,沈殊是不行的,他要吃正儿八经的肉,吃面食。 “我们老家都这样,不吃肉怎么行?” 陆茉莉把果酱抹面包上,啃得满脸都是,沈殊一边吸溜面条一边给她擦。小女孩吃饭没他爹斯文,以前擦嘴是陆春棠的活儿,现在沈殊为了讨人欢心曲线救国,就把这活主动揽来了。 “阿殊的老家在哪里?” “在很远的北方。” “北方在哪里?” “北方就是——”沈殊想了想,“北方就是冬天会下鹅毛雪,能打雪仗堆雪人玩冰雕的地方。” 陆茉莉眼睛亮了,作为一个海的女儿,雪是只有在电视里和梦里出现过的。 “北方很好玩吗?” 沈殊闲闲地把背靠在墙上,眼神虚虚落在半空里:“好不好玩就那样吧,反正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冬天很冷但有暖气,还能坐炕上围着火锅涮羊肉吃。” 有最飒的人,最爽朗的天气,还有最烈的酒。 和回不去的家。 沈殊说得稀松平常,把父女俩听得一愣愣的,转念回来,他发现陆春棠和陆茉莉停了吃饭的动作,用完美复刻的姿势眼巴巴等着他继续说。 沈殊差点笑出声。 他正正脸色说:“总之,就是和这里很不一样,以后有机会带你们回去看看。” 陆春棠也没听出他话里有话,只管把鱼片粥推给沈殊:“你尝尝,海岛特色。” “我不吃鱼。” “很鲜很好吃,不骗你啊尝尝嘛。” “我真的不喜欢吃。” 陆春棠敛了眼神把碗收回来,脸上写满了可惜。 沈殊很久以后再回想起这段日子,经常怀疑陆春棠是扮猪吃老虎,知道自己对他发出类似“哦”和“嘛”一类的尾音没什么抵抗力,还有湿漉漉的小鹿眼也是,证据就是两人略微熟了以后,他会更经常表露出这些习惯,并以此来“要挟”沈殊,当然对此陆春棠是极力否认的。 这简直不该是长在直男身上的天赋。 沈殊天人交战了半天,咬咬牙把鱼片粥都喝了。 吃过饭沈殊要把陆茉莉带去学校,两人在门口戴头盔,陆春棠就靠在杂货店的门槛上看着。 看着看着他就又客套起来:“我今天没课,晚上就不麻烦你去接了吧。” 沈殊有点恼他:“怎么是麻烦呢,我也刚好多个伴儿,而且茉莉也挺喜欢我,是不是?” 陆茉莉很配合地在后座扭来扭去,回答地超大声:“是!” 陆春棠满脸为难纠结。 他不喜欢欠别人,习惯和人保持距离,但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里其实已经模糊了和沈殊的距离,他不知道他们现在的关系算不算朋友,但起码早就超越了老师和家长的关系。 他欠沈殊的已经够多了,再不还就真要还不清了。 沈殊看他为难,手指点了两下车把手说:“那这样吧,这几天学校和我说,这个教职工宿舍是不能长期提供的,只能当新老师的过渡期,三个月之后必须搬走,我呢刚到这岛上也不熟悉环境,不知道租房子是怎么个价,那要是住民宿呢开销又有点大,所以能不能麻烦陆老板帮我关心一下这个事儿。” 陆春棠忙不迭点头:“可以,你有什么要求?” “我没什么要求,干净点儿就好,最好是离这儿近一点,我对这带都熟了,平时买点什么东西也方便。” 陆春棠没琢磨出什么圈套,反而觉得这话在情在理,而且刚好能还他一个人情就满口答应了。 沈殊则是借这个机会要到了心上人的联系方式,并悄悄把备注改成了“春棠”。 少一个姓,就好像多了一点秘而不宣的秘密。 他偷看陆春棠给自己的备注,意外发现竟然不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沈老师”,而是“沈殊”。 老师是老师,沈殊是沈殊,不一样的名,也能品出一丝丝亲近的甜味儿来。 沈殊还在心里翻腾,对面水果店的阿婆也推着阿公出来了。 这是沈殊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阿公,他不像阿婆那么健朗,腿上搭了条毛巾,坐在轮椅上被阿婆推到门口晒太阳,脸上是一片什么都看不出的空白。 阿一快乐地蹦到陆茉莉脚边上摇尾巴。 阿婆问:“上课了哇?” 茉莉乖巧点头:“嗯!阿婆再见!” 沈殊收回目光,装模作样地拍拍茉莉的头盔说:“和爸爸也要说。” 沈殊对小孩很细致,自己却很粗糙,头盔戴歪了自己都没注意,陆春棠凑过去帮他调整好,妥帖地提醒他:“路上小心。” 沈殊一翘大拇指:“好嘞。” 花鸟屿早间的太阳很好,斑斑光点照进陆春棠眼里,像是他自己的小鹿眼会发光,沈殊看着,喉头滚动,很想就这样亲上去。 陆春棠隔着头盔的挡风玻璃看沈殊,头盔把他的前额和下半部分都遮住了,独独留出一双眼睛,爽朗的感觉就少了一大半,陆春棠不知为什么突然本能地生出一点危机感。 沈殊的眼神像狼盯猎物一样,看起来执着又危险。 第8章 陷阱 陆春棠的办事效率还挺高,下午沈殊上完课回办公室,就收到陆春棠发来的消息,说是对面阿婆阿公二楼的房子一直空着,不过就是有点老旧,沈殊不介意的话他可以帮忙问问。 第8章 对面?正对杂货店?这距离窗对窗开着互相都能喊话,晚上灯光一照,陆春棠喝个水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有这种好事别说是房子老旧,就是毛坯他也住。 陆茉莉见着沈殊的时候,这人脸上就一直挂着神秘莫测的笑,她皱着眉头说:“阿殊你别笑了,好恶心哦。” 两人拐出校门刚好碰到那个叫王浩宇的小胖子。 小胖子在门口像只苍蝇一样转悠,浑身的紧张遮都遮不住,他看茉莉出来背都绷直了。 “哟,小胖子。” 沈殊一叫王浩宇才发现他也陪在边上,吓得扭头就跑,又被沈殊拽着书包拖回来。 “跑什么?等人啊?” “没有!我回家!” 沈殊把手搭他肩膀上,俯身指着自己办公室位置告诉他:“看那儿没有?我办公室的窗正对大门口,你站这儿多久我都看得清清楚楚的,还抵赖。” 小胖子不挣扎了,脸涨成猪肝色:“我……我真的是回家,我……我和你们同路的!” 沈殊恍然大悟:“哦,顺路啊,那一起走吧。” 林有德的电瓶车载不了三个人,于是他们选择步行回家,沈殊心里盘算着既然准备在花鸟屿常住,总要自己买一辆,去哪儿都方便想带谁带谁。 陆茉莉说:“我喜欢粉红色。” 沈殊皱眉:“能不能换个颜色?” “为什么?” “你一女孩儿坐粉车还行,换别人不是很奇怪么?” “除了我还有谁呀?” 沈殊脑子里马上勾勒出陆春棠坐在后座抱着他腰的样子,差点绷不住笑出来。 茉莉看他没反应,又问了一遍:“还有谁呀?” 沈殊糊弄过去:“我哪儿知道,说不定以后还有别人呢,再说了,我不也是男的么?开粉的不奇怪么?” 陆茉莉很嫌弃地翻了个大白眼:“阿殊你真迂腐。” “你还知道迂腐?!” “知道呀,我从电视里看来的!你不能这样啦,年轻人要有活力。” 陆茉莉在沈殊和陆春棠面前说话的口气,比她在学校里要亲切柔软很多,王浩宇听得变扭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她。 陆茉莉立马换上一副高冷的样子,男孩发现自己根本插不上话,只能讪讪回过头去。 沈殊觉得好笑就悄悄问她:“你对同学能不能亲切点儿?” 陆茉莉一本正经:“不行,他太烦人啦。” “哦,原来你喜欢不烦人的,谁啊?你们班那个叫什么思源的?” 陆茉莉被猜中心事,突然羞涩一笑:“顾思源啦,谁说我喜欢他的?我不喜欢啊。” 沈殊觉得有意思:“我看你们班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啊,你为什么不喜欢?” “就是因为他们都喜欢。” “他们都喜欢你就不能喜欢了么?” 这话题太深奥了,茉莉显得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回答,沈殊也就没有再追问。 三人走到转角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喧闹声,夹杂着还有一个老人呼救的声音。 这声音很熟悉,沈殊冲过去发现三四个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围着阿婆的水果店。 小孩遇到这种突发状况还是有点害怕的,沈殊把茉莉和小胖推进屋里,自己撸起袖子出去了。 事儿其实很简单,就是有人买东西不给钱,还说水果店的东西不新鲜,妄图胡搅蛮缠。 沈殊那套在学校吓唬过人十年前还得过奖的功夫,这会儿总算又能重新拿出来练手,几个小混混根本不抗揍,两三下就全趴在地上叫唤。 小混混识时务不想招惹警察来,所以心里就算不服面上还是乖乖磕头认错。沈殊逼着他们帮阿婆把摊子收拾完,赔了钱还再三保证不再犯,才勉勉强强把人放走。 两个小朋友在边上看呆了,但王浩宇倒是很仗义,沈殊让他护着他还真全程紧张地挡在陆茉莉跟前。 沈殊狠狠拍了一下他背,夸他:“不错啊小胖,是条汉子!挺胸抬头精神点儿!” 王浩宇又气成了猪肝色:“谁是小胖!” 沈殊哈哈大笑。 阿婆对他千恩万谢的:“小伙子谢谢哦。” “诶没事儿,阿婆我看他们好像认识你啊?” 阿婆耳朵不好,沈殊大声重复了好几次她才勉强听懂:“认识啊他们经常来,但是哦,以前有陆陆在他们也不敢这样啊……” 沈殊在心里叹气,很想告诉阿婆这个陆陆的战斗力可能瞅着还不如阿一强。 “那不是很危险?你报警没有?” “报了啊,就是哦,,每次都抓不到嘛,警察也就是把他们赶跑嘛,而且警察他们还说哦,这几个人都被抓好几次了,关几天又放出来了嘛。” 沈殊想了想,看向水果店二楼的阳台,那里因为长久无人居住,所以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位置刚好正对杂货店的小阳台,隔了窄窄的距离,好像一伸手就能够到,好像只要住在那儿,沈殊就都能在每个无人知晓的夜晚,陪在心上人身边。 他动了动眼神:“听陆……老板说你们二楼的屋子空着还没租出去?” “是啊,房间旧嘛,而且又要和我们老头老太一起住,现在年轻人都不愿意哦。” 沈殊点头:“我可以租么?学校宿舍要不让住了,我急着找房子。” 学校根本没有不让住,林有德要是知道了肯定要骂他重色亲友,当然前提是林有德得知道,现在没人知道这个秘密,沈殊在心里偷偷独享陆春棠。 阿婆很惊讶:“可以是可以诶,可是哦,我那个二楼很小,也没有你们年轻人说的挖法,那个手机哦,啊会不会不方便啦?” 沈殊回:“没关系,这里离学校近,挺好的,休息天我还能帮你们看会儿店,而且你们也不用怕那群人来了。” 他心里想,没网络没关系,我可以去蹭。 陆茉莉一溜烟进屋去放书包了,沈殊站在外面和阿婆又聊了一会儿,陆春棠才慢悠悠从道路尽头出现。 阿婆看到陆春棠,想把刚才的事儿告诉他,沈殊忽然抬高音量打断她:“那我今晚就去退宿舍,明天就把行李运过来。” 阿婆被他一打岔就忘了,就听到老爷子又突然在屋里叫唤。 阿婆皱着眉头骂:“啊哟来了哦,不要一直叫啦,诶我耳朵能听见啦!” 看阿婆进屋了陆春棠就趴到阳台上问沈殊:“沈老师你行李多么?” “不多,我一个人就行。” 陆春棠扁嘴,露出担忧的样子:“明天周末,我可以来帮你的。” 天边霞光万丈,火一样的橘色从云层里密密透出来。 “不碍事就几箱,我问学校老师弄了个车,大不了明天多跑几趟,你要上课就别忙了。” “我周末没有课。” “那你就晚点起床。”沈殊咧嘴一笑,卷起短袖,露出结实的二头肌,“反正呢别担心我,力气活我在行,你看看,能扛一头牛。” 晚风吹过,陆春棠似乎还要说什么,但最终也只是弯了弯眼睛,稍纵即逝,快到沈殊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陆茉莉洗了手在里屋坐下开始做作业,听他们这么说抬头看了沈殊一眼:“阿殊,明天我还想吃布蕾。” 小蕾姐姐的招牌布蕾和阿书家的牛肉汤一样,在花鸟屿远近驰名,每天限量供应 且不接受预定,一般早起排队2小时内必定抢购一空。 沈殊一口答应,但陆春棠却瞥了陆茉莉一眼:“明天我给你做吐司。” 茉莉犹豫:“又是吐司啊……我已经吃好久了耶……” 陆春棠脸上泛出可疑的红色。 沈殊忍着笑靠在门框边上:“没事,我刚好顺路要去买包子。” “可是我们平时已经够麻烦你了……” “不麻烦顺路的事儿,周末我本来就闲。而且我明天东西搬过来可能也要麻烦你们,这样算算大家是不是扯平了?” 论强词夺理陆春棠绝对不是沈殊的对手,何况还有陆茉莉这名超强辅助。 陆春棠终于败下阵来。 杂货店很快又涌进一批小朋友,吵着嚷着问陆春棠有没有进新货,有没有他们要的奥特曼闪卡。陆春棠被他们簇拥在人群里往里走,想说什么话也全数被打断。他只能先分出精力把小孩们要的东西摆在柜台上,又耐着性子和他们解释了半天,等到好不容易总算把这些小祖宗哄踏实了,头一回,沈殊已经不在了。 门口的告示板上用磁铁沾着一张白色收据,反面是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明天见。 第9章 木头 阿公阿婆家其实比沈殊想象中要舒服得多,起码比孤独的宿舍要舒服。 简单的木家具木地板,楼梯走起来和陆春棠他们家一样,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阁楼顶有点低,以沈殊的身高起身还得稍微低一点头,不过这些他都能忍。 老人家把角角落落都打扫得很干净,怕沈殊一个大男人太马虎,阿婆还专门拿出全新的床单床套给他,都是用老式棉布手工缝制的,花纹虽然有些过时但针脚细密漂亮,捧在手里还有淡淡的香气,这让沈殊想起以前在北方老家的光景,他奶奶也喜欢用有些粗糙的手指缝制各种东西,譬如布老虎,布玩偶一类的,深得那一片小孩的喜欢。 第9章 沈殊把行李安顿好,打开窗,从这个角度看出去,刚好就和他想象里一样,正对陆家阳台,视线再绕过这栋房子,背后就是一片开阔地,咸腥味的海风拂面而来,带着海岛特有的潮湿和暖意。 沈殊趴在窗边眯着眼睛享受了一会儿,在心里模拟陆春棠在对面忙忙碌碌的样子,直到楼下有人叫他。 陆春棠牵着茉莉在门口等,手里抱着几本书还有个漂亮的花瓶,里面是漂亮的白色茉莉花,白皙的花瓣映衬着陆春棠同样白皙修长的手指,十分动人。 沈殊要接过去,被陆春棠避开了,他说:“我帮你放,花的朝向,摆法都是有讲究的。” 沈殊虚心受教,乖乖跟在陆老师背后。 陆春棠把花放在窗口的木桌前,离床有点距离,这样香气飘过去的时候浓度就刚刚好,花瓣上有白色露珠摇摇欲坠的,沈殊伸手去接,有点粗粝的指尖拂过白嫩的花瓣,第二次和陆春棠的触在一起。 这双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腕骨隐隐约约能看到一点青色,触感微凉,但细腻柔软,有别于沈殊小麦色的宽平手指,陆春棠的触感和他想象的一样美好。 沈殊不动声色地收回来,陆春棠也根本没发现有什么异样,自顾自把书递给他:“这里没网怕你无聊,随便带了几本我觉得还不错的书给你解闷。” 沈殊笑:“你不是说可以去你家蹭网么?” “当然可以,但晚上也来么?” “……” 茉莉趴在木桌边上研究沈殊带来的一排木头人。 “阿殊这是什么呀?” “是玩偶,木头人。” “哦……”陆茉莉很好奇,挨个拿起来研究,把他们摆出各种造型,连脑袋上固定住的帽子都要掰一下,“阿殊这老爷爷为什么不能动呀?” “哦这个啊,因为之前摔坏了,腿不能动我就把它用胶水沾死了,所以现在这个老爷爷是个——”沈殊拿了配套的椅子让小老头坐下,边上还像模像样放了一根拐棍,“是个残疾人,你放过他吧。” 陆春棠听他这么说也兴致勃勃地凑过来:“这都是你做的?” “对,以前在老家无聊的时候做的。” “小时候?” “算是吧,你看这个——”沈殊拿了一个看起来有点粗糙,并且颜色都有点斑驳脱落的玩偶递给陆春棠,“这是我十岁第一次做的,很粗糙哈?颜色也上得不均匀,不过后来都改良了。你再看这几个,技术显然不一样了,还都是关节可动的,再后来几个我还给他们做了衣服裤子,是不是有点牛逼?” 沈殊夸起自己来意气风发的样子是一点不含糊,但抚摸小人的动作却很轻柔,看他们的眼神温柔专注,仿佛在看着自家小孩,这让陆春棠突然羡慕起来,也不知道是羡慕沈殊还是羡慕小人。 “嗯,做得真好。” 沈殊听他一夸,尾巴更藏不住了:“我以前有段时间还想过要做木匠,看电视里别人锯木头搭房子,觉得可厉害。” “嗯?那后来呢?” “后来啊我又想当厨师了。”沈殊模仿大厨的样子隔空颠勺,“想着以后自己干脆开家饭馆好了,所以我做饭也还挺好的是吧?” 陆春棠失笑:“是是,沈老师做饭特别好吃,那你怎么最后来做老师了呢?” 这个问题沈殊也无解。 他透过窗户看远处停在电线杆上的几只小鸟:“是啊,为什么呢,可能我喜欢小孩吧,越是没有越是喜欢。” 陆春棠不懂他的意思,但他觉得沈殊绝不可能一直单身,他既热情外向,又很幽默,外表周正很有男性魅力,应该会很受女人的青睐。 “会有的,就是缘分没到嘛。” 沈殊笑笑也不多解释。 陆春棠挑了个小男孩的拿在手里把玩,摸摸头,拉拉手,再扒开衣服裤子看看里面,沈殊盯着他的手欲言又止。 陆茉莉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叫起来:“阿殊你脸红了耶!” 沈殊赶紧转过去:“咳,没有,我就是有点热。” 陆春棠一本正经想了想:“是哦,天气预报说马上要入暑了,阿婆这里没装空调,你要是热可以来我家,还有网也是,不过我觉得这个距离你好像也能连上我家的网哦。” 陆春棠一个人嘀嘀咕咕,沈殊心不在焉地应着,眼神忍不住就被陆春棠摩挲的动作吸引。 这小人就是照他自己的样子做的,当时他设计了五六个不一样的版本,每天轮番陪他渡过那段难熬的青春期,只可惜最后能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一个了。 陆春棠的动作很慢,抚过木头的每一条纹理,都仿佛是在沈殊的皮肤上游走,一寸一寸地点火,从脸到身体往下蔓延,烧得沈殊口干舌燥。 然后沈殊听见陆茉莉说:“阿殊,我也想要一个小人。” 他们花在整理上的时间大大超出了预期,陆春棠还带来了好几本书说是要给沈殊消磨时间,沈殊没好意思说自己不爱看书就收下了。 最后陆茉莉锲而不舍地追问沈殊要木头人,沈殊只能借买菜的由头,骑了小电驴落荒而逃。 呆板的木头就是他乏善可陈的青春期,他不断修正,给他们上色,试图让他们看起来和真人一样灵动活泼,但最后他发现木头人还是木头人,赝品再努力也没法让所有人满意,所以现在他把这些技能连同他的过往一起锁进箱子里,随身携带,偶尔拿出来瞻仰。 只有唏嘘但绝不会再往回看。 沈殊沿着新门老街一路往北去本岛最大的集贸市场。 市场靠近海边,附近有个闻名遐迩的观海平台,是看日落的好地方,据说每年固定节日经常会有小情侣在这里扎堆。 隔壁有个旧文化宫正在拆除,据阿德说有大老板准备在这里造艺术馆,也不知道为什么偏要避开市中心的商业街和艺术区选在海边。 有钱人的想法,别人一般都很难猜。 沈殊浩浩荡荡买了一大堆西红柿、鸡蛋、豆腐和肉末,弄了半只鸡一点蘑菇,准备做几道北方菜露一手。 市场里有很多花鸟屿的特色小吃,每一家都热气腾腾生意好得很,他来这么久竟然都没尝过。不过对沈殊来说,吃饭这种事一个人实在也提不起什么劲,还是要人多才有趣味。 回程的时候,他还特意跑到布蕾店去买了几个新鲜的小蛋糕,准备做饭后甜品。 路过“阿书牛肉汤”,也顺手买了点预备去讨好阿一。 那个叫“赵书庭”的黄毛青年好像有心电感应,立刻就问他是给谁买的? 沈殊实话实说。 赵书庭打完包不给他,盯着他问:“你们什么关系?” 沈殊有点摸不着头脑:“我?我俩?房东和租……客关系?” 阿一是阿婆养的,也就是房东,他是租客,没毛病。 赵书庭脸色立刻就变了:“我警告你别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别以为近水楼台就能先得月了!” “啊?我得什么了?” 赵书庭气得浑身发抖,沈殊这才弄明白他说的是陆春棠。 “哦,先不说我得没得吧,你又是他什么人啊?就算我有什么想法那也是我的事儿,年!轻!人!” 沈殊提着牛肉汤吹着口哨跑远了,赵书庭被他爸催着收钱,想追出门骂却分身乏术。 天色渐暗了,海边的火烧云渲染出一幅壮阔的画卷,道路两边的灯依次亮起,灯火通明地往前方蔓延。 沈殊把小电驴骑得很悠哉,在路的尽头,陆春棠抱着双臂站在门口和阿婆聊天,晚风一吹,露出领口瘦削的锁骨。 听见电瓶车的声音,他转过来对沈殊弯了眼睛。 沈殊的心逐渐满涨跃动,生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这是他第一次完完整整地见到陆春棠褪去疏离之后的温柔,比想象更让人沉醉。 他甚至在这一刻突然冲动,觉得哪怕为他赴汤蹈火都是值得的。 陆茉莉扒拉着门框探出半个身体张望,看到沈殊出现,很远就大喊:“阿殊!” 跟着她一起瞎兴奋的还有阿一,晃断了尾巴嗷嗷叫。 沈殊放慢了车速慢慢挪过去,他忽然意识到,从今天起这里就是他的新家了。 这里会有崭新的故事,和一群等他回家的人。 第10章 融洽 自从搬家之后,沈殊的岛屿生活逐渐步入正轨,虽然在追陆春棠这件事情上没什么进展,但茉莉和沈殊的关系倒是突飞猛进,甚至有时候比亲爹还亲。 临近周末的时候,主科老师们要开大会,学校安排副课老师们盯着学生上自习。 沈殊刚好被安排到陆茉莉那班。 他耍了个心眼,想看看老师不在那些小孩都会干点什么,就在上课铃打了十分钟之后才蹑手蹑脚地靠近教室,躲在门边上偷听。 教室里很吵,小崽子们闹哄哄的听着像是在打架,夹杂着还有女孩的尖叫声。 第10章 沈殊冲进去,看到王浩宇这个小胖子骑在一个瘦高瘦高的男孩身上猛揍,边上好几个男孩在拉架,女孩们不敢动手只能聚在一起干着急。 看到老师来了,他们“呼啦”一下鸟兽状散了,王浩宇也不打了,但没有退开,被他压住的那个小孩挣扎着想要翻身,结果纹丝不动。 沈殊走过去发现小胖子满脸通红,脸颊和手背还有细小的伤口,头发也乱七八糟纠结在一起。 “继续啊怎么不打了?还没分胜负呢别停啊。”沈殊一屁股坐到桌上看着他,“欺负人?” 小胖子说:“我没有。” “这我不知道,我就看见你打人了,不然你说说为什么?” 王浩宇这个臭脾气和之前一样,不管沈殊怎么问都咬紧牙关不吭气儿,边上看热闹的其他人也不敢告状。 沈殊点点头:“行,不说是吧一人记过一次,跟我去教务处!” 王浩宇动动嘴唇,大喊着“我没错我不去”,然后猛地站起来,因为动静太大差点掀翻桌子,吓得周围几个胆小的女孩尖叫着跑开了。 陆茉莉默默围观了一会儿,突然跑到沈殊边上:“沈老师,他打架是因为我。” 沈殊诧异,等着她说完。 小女孩扁扁嘴深吸一口气,指着被王浩宇压着的男孩:“他说我妈妈不要我了,我爸爸也不爱我。” 陆茉莉把头埋得很低,但说的一字一句都清晰能辨。 沈殊心头一跳,问王浩宇:“所以你就打他了?” “对!” 沈殊点头,环顾班级四周问:“班长呢?” 一个斯斯文文的男孩站起来,沈殊认识他,就是那棵传说中的班草顾思源,他向向他求证今天发生的情况,小男孩回答得顺畅流利逻辑清楚,大概情况也和茉莉说的八九不离十。 说到后来就有几个女孩七嘴八舌地补充起来:“他说她放学没人接,肯定就是爸爸妈妈都不要她了!” 瘦高个还在狡辩:“本来就是事实!你妈妈家长会和运动会都不来!就是不要你了……哎哟!” 王浩宇怒从心头起,又狠狠踹了这个高个一脚。 沈殊赶紧阻止他,提着他衣领把他隔离开,这个瘦高个趁机溜到一边去。 “打人是不对的,第一个要批评的就是你!有问题可以争论大家各抒己见但不能动手,这是原则性问题记住了么?” 小胖子还在气头上别过脸不肯答应,沈殊就不管他,继续教育其他人。 “还有你,有什么意见可以当面提,男子汉大丈夫背后说人坏话像什么东西?” 瘦高个忍不住倔嘴:“这是事实啊,大家都这么觉得!” “什么大家?我看别人都很正常就只有你!” “放——”小孩想骂脏话被沈殊的眼神吓得改了口,“反正就只有王浩宇是她狗腿。” 班上有好事的哄笑起来,被沈殊狠狠瞪回去才都吓住了嘴。顾思源也抿嘴跟着笑,陆茉莉的眼神黯淡下来,在课桌底下偷偷捏紧裤子。 为了哄女孩开心,沈殊在回家路上特意买了炸鸡,把陆茉莉带到自己屋里,把窗开到最大放了个风扇在边上吹。 阿一从他们进屋就闻到香味,在楼下急得不停转悠。 茉莉倒好像是忘了学校的插曲,这会儿洗了手开开心心坐到桌边上:“我们要快点吃,等爸爸回来就不好了。” 沈殊抓了个辣翅一起啃:“没事,要是你爸爸回来了,我就说你在我这儿玩,晚点再回去,你爸不会知道的。” 他说得振振有词,陆茉莉觉得很可信,于是开心地点头:“阿殊那我们就是共犯了哦。” 沈殊对她挤挤眼睛:“我们从吃糖开始就是共犯了。” 有伙伴的滋味很好,女孩“咯咯”笑起来:“ 阿殊你真好。” 沈殊心满意足地啃着鸡骨头:“你爸爸对你最好,知道他为什么不给你吃炸鸡么?” “爸爸说对身体不好。” “对没错,因为炸鸡打了激素,你会和那些鸡一样有六个翅膀。” 这是坊间传言,打了催生素的鸡可能是真的,但六个翅膀大概率是用来吓小孩的。 陆茉莉果然被吓住了,连手里的鸡都不香了,沈殊再接再厉教育她。 “而且,你知道激素吃多了会变什么?” “变什么?” “会变成个两百斤的大胖子!” 沈殊比划着,彻底把陆茉莉吓得花容失色。 “我不想做胖子!那我不吃了!” 沈殊哈哈大笑:“难得吃一次倒也可以,平时多运动就好了,你可以跟着我学,然后去教那个小胖子。” 陆茉莉嫌弃地扁嘴:“我才不要教他,他太笨了。” “啧啧,那他不是很可怜?刚才还替你打架,我看这儿,还有这儿,都打破了。” 陆茉莉啃鸡翅的动作一顿。 沈殊趁热打铁:“他们平时经常这么说你?” “嗯。” “那你怎么不告诉老师?” “没用,我习惯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露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 “那你别放心上。哎我和你说个故事,有个人小时候和你经历过差不多的事儿,而且比你还惨,你想不想知道?” 茉莉犹豫:“想是想,可是他会不会很可怜?” 沈殊笑笑,帮她倒了杯水:“是挺惨的,老师不喜欢他,同学排挤他,连他自己亲爸爸也不管他。” “啊——” “所以这么一比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幸运?至少你爸对你很好。” 茉莉重重点头:“嗯!我爸爸真的对我很好。” “对啊,那你说我对你好不好?” 茉莉点头:“好啊。” “对啊,那你其实比他们幸福,你除了爸爸还有老师对你好,而且你看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你妈妈能做的我都能做你信不信?” 茉莉想了想,笑说:“可你不能穿裙子!” “谁说我不能?!” “那你……你不能和我爸爸结婚!” 沈殊一愣,捂住胸口作痛苦状,小孩吓了一跳赶紧问他怎么了,沈殊指指自己胸口:“差点胸肌梗塞!” “什么?” “胸肌。”沈殊又指。 陆茉莉想了想,趴在桌上哈哈大笑。 小孩其实很简单,稍微闹一闹先前的不愉快就烟消云散了,脸色都跟着明亮起来。 沈殊这才勾着嘴角把电视机打开。 这个时间,电视里大部分都是广告和综艺,还有一些美食推荐,他翻了一圈没看到什么想看的,就把遥控器往床上一扔不管了。 “阿殊你的房间有点乱。”陆茉莉顺着他的动作,看床上乱七八糟揉成一团的被子枕头。 沈殊完全不觉得羞耻:“是吗?我觉得还好,而且你不懂我这个屋子看上去乱,其实有自己的道理。” “什么道理?” 小女孩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沈殊有点招架不住:“就是只有我自己懂的道理!什么东西怎么放那都是有我自己的规矩,别人要替我整,我反倒是找不到了。” “哦……” “比如你看这个床,晚上一样要睡,我为什么要叠?” “可是我在家这样要被爸爸骂的耶。” 沈殊想起陆春棠分门别类归纳清楚的货架,有点头疼:“你爸是不是有点强迫症?” “嗯?什么是强迫症?” 沈殊把鸡骨头叼在嘴里思考:“强迫症就是……一种……一种……” 透过窗口,沈殊看到对面棠二楼整整齐齐晾晒的衣服和被单,熟悉的洗衣粉味道顺着空气飘过来。 “一种很自律的好习惯。” 电视里的美食推荐已经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档纪实访谈类节目,主持人下一线采访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商人西装笔挺,在漂亮整洁的办公室里侃侃而谈。 沈殊看了眼电视机,好像很厌恶地皱着眉头迅速把它关掉了。 陆茉莉大叫:“啊——不要关!有恐龙超人!” 沈殊说:“你看错了,那不是恐龙超人。” “马上就有了!”小女孩看了眼墙上的钟,“马上,还有五分钟就有啦!” “那就五分钟以后再打开。” 陆茉莉好像很不放心,一边啃炸鸡一边牢牢盯着闹钟:“还有三分钟!” “两分钟!” “一分钟!阿殊快开啦,还有片头曲!” 沈殊磨磨蹭蹭在心里默数,花了半分钟从书桌挪动到床边上假装在找遥控器。 “啊哟你直接开啦!” 陆茉莉等不及了,一个箭步过来用小油手按下开关。 结果,电视机不亮了。 第11章 猫咪 陆春棠还没到家,就听到陆茉莉扯着嗓子直嚷嚷的声音。 “阿殊这里还缺一块颜色啦!” 第11章 “阿殊这个油漆干了吗?” “阿殊我要坐咯。” 一听就知道小鬼又在使唤人,沈殊声音比较低沉,回答什么他听不见。 陆春棠直接跑去对门水果店,阿公还是一副老僧入定的样子坐在小摊后面,后院沈殊裹着粗布手套忙得满头大汗,因为出汗,t恤紧紧绷在在身上,露出结实好看的肌肉线条。 陆茉莉在边上叉着腰摇旗呐喊。 陆春棠问:“你们在做什么?” 陆茉莉头都不抬地说:“阿殊在帮我做小椅子!” “我们家不是有椅子?” “可是那个椅子不舒服,我想要小朋友自己的椅子!” 小朋友有个怪癖,喜欢缩在属于自己的小角落,比如用大人的椅子当桌子,自己拥有自己的小椅子,她觉得这样有安全感。 陆春棠叹气:“小宝你不要总是麻烦别人。” 小宝是茉莉的乳名,但茉莉从来不允许他爸在外面这么叫她。 “阿殊不是别人!” “不麻烦,我本来下午和她在楼上看电视,结果这玩意儿突然坏了,我没办法只能搬到院子里来修,这椅子就是顺便的,已经做好两把了。” “我没有看到恐龙超人哦,他要赔我!” 陆春棠无奈,他顺着墙角看过去,那里刚好有台修好的小电视,还一溜放了两把小椅子,刷上五颜六色的漆,在这个古旧的院落里,很是抢眼。 沈殊的汗从额头一路往下流,他没工夫去抹,陆春棠就翻出一块小手帕帮他擦了。 手帕很漂亮,背面是可爱的小黄鸭图案,散发出沈殊熟悉的香味。 沈殊偏头看了一眼,陆春棠不好意思地解释:“小宝小时候身体不好,伤风感冒就容易咳嗽,但是她又很喜欢运动,所以我一直都备块小毛巾,不过这个是全新的,你放心没有用过。” 沈殊轻笑:“谢谢陆老板。” 两人因为擦汗这个动作离得有点近了,陆春棠都能感觉到沈殊身上传来的,属于男性那股阳刚又蓬勃的热意,混合着沈殊灼热的视线。 很烧人。 陆春棠退后半步,把汗湿的帕子收进口袋里。 阿婆在外面喊:“陆陆,下午那个年轻人又来啦,放了很多花在这里哦。” 陆春棠应声:“我马上来。” 阿婆没听见,自己抱着花进来了——很大一束火玫瑰,红得扎眼。 陆茉莉凑过来问:“是阿书哥哥吗?” “嗯。” 陆春棠从里面拿出一张卡片,看了看,塞回花里。 阿婆说:“你们年轻人都喜欢花哦?啊不过我和他下午说了啦,这个花没有土很快就死了,要像他这样先翻土才可以活啦!” “阿婆,阿书哥哥这个花不是种的!” “哦,不是哦?” “不是啦,是送给爸爸的。” “小宝。”陆春棠出言警告她,茉莉吐了吐舌头到边上玩去了。 沈殊盯着那束花问陆春棠:“你上次说你们是朋友。” 陆春棠不露痕迹地避开了话题,指着墙角那块重新翻过的痕迹:“你要自己种花吗?” “我看这花园也没人弄,空着怪可惜的就随便试试,不知道能不能活。” 看陆春棠故意避开,沈殊心里有点不舒服。但他又不想表现得太明显,只能脱了手套往外走,假装去做饭。 陆春棠想跟上去问他要不要帮忙,突然有团毛茸茸的东西在他脚边一蹭而过,把他吓了一大跳。 毛茸茸的是猫,深灰色的很小一只,看起来很容易隐藏在夜色里,这大概也是刚才陆春棠没发现的原因。 陆春棠没养过猫,对突然出现的物种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于是站在原地瞪它。猫也看着他,一人一猫就这样僵持了几秒,猫打了个哈欠懒懒走开了,模样很是高傲。 陆春棠问茉莉:“这猫是哪里来的?” 茉莉说:“阿殊捡的。” “哦……性格还挺……特别……” 陆茉莉有点忧伤地摆弄着她的小椅子:“可是除了阿殊,它好像谁都不喜欢。” 沈殊在厨房里高喊:“猫喜欢强的。” 沈殊做菜忘了关门,厨房很快传出一股浓烈的鱼腥味儿,猫一下就来了精神,百米冲刺过去结果被沈殊反手甩门,牢牢挡在厨房外面。小家伙不甘心,爪子扒拉着门,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 阿一甩着尾巴跟在新客人背后团团转,可惜人家猫不领情,被狗鼻子拱烦了回身就是一巴掌。 阿一一蹦三丈远,但没多久好奇心又来了,跃跃欲试地凑近,那只猫回头“哈”他,阿一很委屈,吓得耳朵都贴了头皮。 阿婆刚喂了阿公吃完西瓜,在帮他擦手擦嘴,看到自家狗的怂样笑得乐不可支。 “啊你是只狗啦,不能这么胆小哦。” 陆春棠看了眼厨房,确认沈殊还在忙,就试图和猫商量,免得把阿婆的厨房门给抓坏了:“这个门你不能再抓了哦,我们去其他地方玩行不行?” 这下猫听懂了,缓缓对他举起了爪子。 刚好沈殊端着鱼开门出来,看一人一猫在门口对峙的样子,就笑说:“今天下班时候我在车兜里发现他的,本来是要赶他走,看他一动不动就抓回来了。” 陆春棠问:“给他起名了吗?” “还没呢,你给起一个?” 陆春棠皱着眉头:“咪咪?喵喵?” 满屋人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沈殊丢了个鱼头给他,顺便撸了一把猫脑袋:“叫你小二吧,刚好和阿一凑对儿。” 阿一挺起骄傲的小胸脯,小二围着桌角“喵喵”叫,丝毫不关心自己的新名字。 沈殊用筷子各夹了一筷鱼肉给阿婆和陆春棠,“这炖鱼是我们家乡菜,和你们这儿的做法不太一样。” 陆春棠就着沈殊的手吃了,一口下肚扶着桌角咳得惊天动地。 沈殊吓一跳以为他卡鱼刺了,赶紧要去看,陆春棠一边摆手一边摸索着去喝水。 “咳……咳咳……好辣……” 这炖鱼里有辣油,沈殊已经手下留情了没按他自己的习惯放,没想到陆春棠竟然这么不能吃辣。 “喝水喝水,早知道你不吃辣,我就一点不放了。” “不用迁就我的,鱼很好吃这做法很新鲜,是我自己不行。”陆春棠眼尾被刺激得泛了红,隐约还有点湿润,看向沈殊的时候里面像是有光,沈殊心里一动直接伸手帮他抹了。 陆春棠觉得有点变扭,偏了偏头,温热的触感留在指尖,沈殊默默蜷了蜷手指。 “好吃么?” “嗯,很好吃,茉莉好像也很喜欢。” “她喜欢就好,喜欢我就没白烧,这娃不错比你能吃辣。” 陆春棠努努嘴又夹了一筷,把鱼肉上的红点撇了,鼓起勇气塞进嘴里。 沈殊拿着水在边上候着。 茉莉吃着吃着冷不丁问:“阿殊,后来那个小男孩怎么样了?” 沈殊一愣:“小男孩?” “就是大家都欺负他的那个啊,他有没有跑掉?不要再被欺负了啊!” 沈殊笑着拍拍她头:“嗯跑了,没人欺负他了。” 陆春棠看了沈殊一眼没说什么。 鱼的味道实在是很好,连不吃辣的老人都赞不绝口,陆春棠向沈殊讨教菜谱。 沈殊说:“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姜蒜大酱爆香之后,排骨老豆角土豆鱼块叮咣往里一放,我们在老家还要在锅壁上贴玉米面饼,这里没锅子我就省了。” “玉米面饼是什么?” “嗯……是一种主食,就是面粉做的饼,有机会我单独弄给你吃。” 陆茉莉趁他俩说话的功夫,一口接一口把鱼肚子吃了个底朝天,一会儿功夫小半条都没了,把沈殊看得直乐。 小二在边上啃鱼头,终于后知后觉尝出了辣味,在角落发出惨叫,看沈殊的眼神越发凄惨无助。 沈殊哈哈大笑着给他端水,指着陆春棠对小二说:“看清楚,这才是你领导,以后你要对他再不客气,我就让你吃一个礼拜剁椒鱼头。” 第12章 偕老 沈殊原本还想去炒几个菜下饭,刚把土豆切完准备下锅就听到外面有人吵起来。 他以为是之前那帮小混混又回来找事儿了,一转头发现陆春棠和阿婆都出去了,把一猫一狗一小孩留在屋里,沈殊一着急,火都没关就跟出去。 门口站着三个光鲜亮丽的中年男女,阿婆正举着扫帚气急败坏地往他们身上打,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骂什么,陆春棠和她在一起,茉莉在里屋陪着呼呼大睡的阿公。 被打的两个大男人满屋子乱窜,女人一边去拽老太太,一边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叫她:“妈,你别激动,听我们说哇……” 阿婆用力把扫把往地上一扔:“你们来几次都是一样的!我说过多少遍了这房子我是不会卖的!我和老头就是死也要死在这里,你们别想动一块砖!” 第12章 边上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扶了扶被阿婆打歪的眼镜,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叠文件:“这位女士别激动,我们老板也是为您好,我想先分析一下关于这块地未来的商业价值,以及您所得到的……” 他话没说完就被飞来的一扫帚打得狼狈不堪。 阿婆叉腰瞪他:“滚回去!这里不欢迎你们!” 男人还要说,陆春棠拦在阿婆前面抬高音量,字字句句铿锵有力:“有些事我想你们可能不懂,对我们而言,土地的价值远不止你们所谓的商业数据。虽然我一个外人无权评价,但你老板都不肯亲自来见他母亲,何谈为她好?除了利益我看不到有别的理由。” 这话说得几个人脸一阵红一阵白。 中年妇女阴阳怪气地回:“我哥是最近太忙了,总之他们两个老的懂什么?在这里住一辈子吗?说句难听的,年纪大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都没人知道……” 沈殊听了一会儿总算弄懂了事情的原委。 他卷起袖子,把陆春棠和阿婆都扯到身后:“哦,我算是听明白了,你们孝顺你们心好,怕爹妈没人照顾,那好办你们今儿就把人接回去,三家轮流带嘛,来说说谁第一个?” 他这话一出口,这群人面面相觑倒又没人应了,。 沈殊冷笑:“没人啊,那你们就是来抢房子的,知道这属于什么行为么?还想赖着不走?你们这叫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要坐牢的,这个他俩不懂,你肯定懂啊。”他对那个西装男抬抬下巴,“大律师你说我是报警呢还是你们自己滚?” “我们在理性商讨这件事,希望你们不要代入过多情绪。” “行,那我也理性回你,想!得!美!您请回吧。” “我可以给你解释一下这件事各方的收益……” 沈殊很暴躁,对这种鸡同鸭讲的人,他选择直接捏起了拳头。 就听陆春棠冷冰冰的声音在边上响起:“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从来都不是用利益和数据能替代的,如果你也有家人,我想你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将心比心,没有人有义务永远无私奉献,哪怕是直系亲属,扪心自问你的老板付出了多少,这是他亲生父母,还比不得几张花花纸币,生而为人,他不配!你们都不配!” 陆春棠的姿态一反常态,是沈殊从来没见过的强硬,这时候沈殊才隐约发现,这个男人远比他想象的要尖锐,只是这利爪很少对沈殊亮出来。 一出闹剧囫囵收场,沈殊的土豆炖糊了,但肚子都没吃饱,只能想办法补其他菜。 这群人每次来就把里里外外搞得一团乱,陆春棠帮阿婆一起收拾,收着收着老人开始抹眼泪:“我心里都知道,没人愿意照顾我和老头子啦,以后年纪大了也只能去养老院,但是咧,但是现在我还不想卖掉这房子,我现在还能吃能睡能干活,不用他们照顾。” 陆春棠静静听着,帮她把倒了的桌椅都扶正,茉莉在角落里沉默地陪着阿一。 半晌,他轻轻说:“相依为命很好哦。” 阿婆没听见,被阿公咿咿呀呀的声音打断了。 阿公自从得了老年痴呆之后,经常醒一小会儿睡大半天,醒了就小孩一样咿咿呀呀说些没有人听懂的胡话。 没想到今天他突然拉着阿婆的手重复:“阿珍吃糖,糖糖哦……” 阿婆愣住了,嘴唇颤抖着眼角流出清泪:“哪里有糖啊你不要胡说八道!” 阿公对吃糖这件事非常执着,纠缠了半天阿婆终于打了他一下手背,重新给他喂了水。 “啊这个人哦,我以前年轻的时候啦,不高兴的时候他也不会哄我,就给我吃糖,我这个蛀牙都是吃糖吃出来的啦。” 阿婆说这些话的时候像是陷在回忆里,脸上露出少有的少女般的羞涩,但眼角的水花却是止也止不住。 陆春棠的眼角也湿了。 白头到老是多少人求之不得,又不敢奢望的美梦,也包括他,在他漫长的人生清单里,这一条好像已经被剔除在必选项里。 “啊哟不说了,人老了越来越啰嗦啦。” “不会,那是阿公对你好。” 阿婆还是没听见,但又轻轻打了阿公一下,半分抱怨的表情也没有。 沈殊钻到厨房还是没出来,陆春棠在门外坐了一会儿终于待不住了,跑去敲门。 “沈老师,要不然我也来帮忙吧,我们随便吃点面也行。” 厨房里发出噼噼啪啪的锅碗瓢盆声,没多会儿沈殊满脸遗憾地端了两个菜出来了。 “来来吃饭了啊,有一个煮糊了大家将就吃吧,我本来还想秀个拿手绝活的,看样子只能下次了。” 半小时,他做了色香味俱全的一荤二素,不得不说这本事还真不是人人都有的。 陆茉莉帮着沈殊摆碗筷,陆春棠弄了点肉汤汁给阿一拌饭,小二的猫粮是刚才他去隔壁便利店临时买的,没讲究什么牌子,倒在碗里倒也哄得主子很开心。 阿一兴奋地两眼放光,埋头苦吃。 陆春棠看了一会儿说:“沈老师很厉害,不像我什么都不会,所以茉莉有时候宁愿吃垃圾食品。” 沈殊看了陆春棠一眼,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陆春棠说这话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哀伤。 “可是你又不让我吃。”陆茉莉很不服气。 “不让你吃是因为汉堡薯条对身体很不好,所以要少吃。” 沈殊有点心虚地摸摸鼻子。 阿婆拿了个勺子往阿公嘴里塞饭:“啊你可以教陆陆做饭哦,你们年轻人就是要互相帮助,陆陆也可以帮帮他嘛。” 陆春棠抿嘴:“一直都是沈老师在帮我,我没什么能……” 沈殊一听陆春棠客气就头疼,赶紧夹了一大块肉堵住他的嘴。 吃完饭,沈殊帮阿婆洗碗,陆春棠本来是要抢着做的,被沈殊扶着肩膀要推出去,他不甘心,又跑回来坚持要帮他摆碗,好像不干点什么就要寝食难安了。 于是沈殊就让他陪在边上聊天,沈殊问他今天来的是什么人, 陆春棠说:“是阿婆阿公的小辈吧,他们家三个小孩,老大从来不露面,每次都让律师来。” 沈殊皱眉:“那他们每次来都会闹成这样?” “也不是,偶尔逢年过节也会拿一点月饼粽子来,不过基本上都是放下就走,最近因为要谈房子的事情,所以闹得很不愉快。”陆春棠顿了顿,“我听说哦,因为这里有老板要来投资了嘛,房价要涨了,所以他们想让阿公阿婆搬去疗养院,房子过户给几个人平分。” “这也太过分了!”沈殊气得差点把碗都摔了。 陆春棠摇头:“我倒是觉得疗养院也没什么不好。” 沈殊把碗递给他,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陆春棠思考了一会儿说:“阿公十年前还在做泥水匠的时候,上工出意外把脑子摔坏了,当时家里几个小辈就没人愿意管,让阿婆把他送到疗养院,阿婆坚决不同意,说自己有手有脚能照顾他,就自己带着阿公搬到花鸟屿上来了。” 沈殊恍然大悟:“我以为他们是原住民。” 陆春棠摇头:“这里很多都是后来才搬来的,也有很多人从这里搬走了。” “这我知道,我刚来没几天就发现这里很多店都关了。” “所以啊,”陆春棠把最后一个碗放进橱里,“其实疗养院也挺好的,比如我将来老了就能去也不给茉莉添麻烦。” 沈殊靠在灶台边上看陆春棠,陆春棠被他盯得心里有点发毛。 “怎么了?” “没怎么,就觉得你挺厉害,如果是我一个人,不一定能养活她。” 沈殊往外面一抬下巴,客厅里茉莉和一猫一狗整打得火热。 陆春棠跟着他视线看过去:“其实很多事情都不行,只不过茉莉很懂事,所以我也从来不后悔把她带出来。” “把她带出来”这句话似乎是有其他意思,结合刚才陆春棠说的“岛上很多人都不是原住民”,沈殊忽然隐隐约约拼凑出了什么,但他觉得时机不到,便没有再问,把视线调转回来:“别想那么多,说不定你的贵人很快就来了。” 沈殊眯着眼睛模仿阿婆的声音说:“人总是各有苦衷的嘛,活着看开点,死了就撒在大海里好了。” 陆春棠又被他逗笑了,眼尾浅浅地挑起眯出好看的弧度,他的眼睛真漂亮,可惜笑的时候不多。 “陆老板应该多笑一笑,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还有——”沈殊用湿湿的手点了一下陆春棠的额头说:“赏心悦目。” 第13章 月夜 晚上洗完澡,沈殊像咸鱼一样摊在床上,翻出搬家时陆春棠借给他的书,想好好做一回快乐的文化人。 但他显然低估了自己文盲的程度。 书是准备好了,决心也是有的,没看两页脑袋一歪就睡过去了,书被他丢在枕边。小二跳上床,高傲地从书上踩过去。 第13章 等一觉睡醒都接近半夜了,沈殊起来洗了把脸,发现书的扉页上有两排完美的梅花脚印,他气得对小二就是一顿骂。 小二正睡得舒服,被突然揪起来难免要发火,于是他对着沈殊的手腕就是一口。 沈殊新仇旧恨一起上,一把抓着他后勃颈提起来, “你看你做的好事!告诉你啊再有下次,我就——我就——” “直接把你蛋蛋切了祭天!” 沈殊的凶神恶煞终于震慑了这只高傲的小猫咪,也可能是意识到自己是真的闯祸了,他用湿漉漉的肉鼻子去拱沈殊。 把铲屎的哄得没了脾气,小二安心回自己窝舒舒服服睡大觉了。 留下沈殊一个人对着书页上的爪印惆怅。 对面窗口还亮着灯,沈殊犹豫了一会儿,掏出手机拍了个照给陆春棠发过去。 另一边,陆春棠刚好也在发呆。 他靠在床头摸着自己的脸,满脑子都是沈殊那句“赏心悦目”。 收到沈殊发来的消息,他轻笑,手指触到脸部肌肉变化,陆春棠心里一动。 自从遇到沈殊之后,他好像忽然有了点微妙的变化,压在胸口的那块石头轻了,居然能露出久违的笑脸。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呢?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他只知道沈殊对他很好。 既然沈殊对他好,自己也要知恩图报,但仔细想想,他这个人无趣,又身无所长,除了几幅破画好像也确实没什么能给沈殊的。 沈殊盯着手机置顶状态,十分钟陆春棠还在删删减减不知道打什么,他心急如焚,恨不得窗户一开,直接用吼的当面说。 等了五六分钟,陆春棠终于发来一大段洋洋洒洒的消息,把沈殊直接绕晕了。 沈殊的阅读障碍,是他连消息都必须分段看,满十个字就要串行,串行就得又退回去重看一次。所以平时他给陆春棠发消息都是三个字两个字往外蹦的,而陆春棠给他发长篇大论,无异于酷刑。 沈殊决定直接打电话。 “没大事,我就想问你,以后要不要一起搭伙吃饭?”沈殊猜他要拒绝,半点机会也不想给他,“我也是顺路,而且我平时就一个人,做多了浪费做少了人也不肯卖给我,再说了你看我啊,来岛上就这么几天,没朋友吃饭都孤零零怪没意思的,你要不介意咱们天天和阿公阿婆一块儿吃,凑个热闹么。” “这……会不会太麻烦?” 沈殊趴到窗口,就着月光,隔着夜色虚虚描摹陆春棠的侧影:“有什么不好的,你也别老和我客气,真的,一两次就算了,多了我就当你要和我划清界限了啊。” 影子立刻坐直了:“可是我真的……” “嗯?” 沈殊故意装出不高兴的样子,吃准了陆春棠心软,果然那边就不吭声了,半晌电话那头轻叹:“那……麻烦你了,但钱我是一定要给的,一人一半吧。” 沈殊笑得嘴都要咧到耳根后面去了,冠冕堂皇登堂入室,他真想给自己颁一座小金人。 挂电话前,他忽然想到那本书的事儿,说:“啊还有啊,以后你有事儿就给我打电话吧,不方便发语音也行,我实在是看不了字儿。” 陆春棠在电话那头笑,气音隔着电话线传来,爽得沈殊耳朵一阵酥麻。 他说:“好。” 沈殊勾起嘴角,看对面慢慢熄了灯,天边高挂的月轮明亮干净。 明天也应当是个好天气。 花鸟屿很快进入了夏天。 岛上忽然热闹起来,先是那个搞艺术馆的开发商说还要对花鸟屿的其他项目投资,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就引来了很多记者和外省考察团,被岛上政府带着到处去访问交流。 新风小学作为花鸟屿唯一一所初级学校,自然免不了扛起接待重任。 所以学校就趁学生放假前安排他们文艺汇演。 陆茉莉因为歌唱得好,被老师选为领唱,所以每天都要留下来排练,沈殊就在大礼堂门口等她回家。 大礼堂灯火通明,合唱团一共三十来个学生,分声部站成几排。女孩占绝大多数,也有少数几个男孩站在队伍右侧。老师在前面指挥,陆茉莉就站她身边,追光灯一打,是绝对的c位。 沈殊看了一会儿。觉得她面无表情,虽然并没有走音,但情绪显然不高涨,一点没有在家瞎唱时候的那种愉快氛围。 回家路上陆茉莉一直在后座不吭声,不像以前会把学校乱七八糟的事儿都和他说。 沈殊开得很慢,歪歪扭扭的,好几个人都牵着遛狗绳走过他们身边。 沈殊问:“你肚子饿不饿?” 茉莉说:“我不饿。” “你爸爸说他今天会很晚到家,我们要不要先去吃点东西??” “哦,好啊。” “你想吃甜的咸的?” “都行。” 沈殊找了她最喜欢的布蕾店。但大晚上的那里东西基本上都卖完了,他要了一小块提拉米苏,一杯牛奶,给自己要了咖啡。 蛋糕上得很快,小女孩小口小口地叉,像是在吃一样很不好吃的东西。 沈殊把咖啡和饮料掉了个包她也没发现,端起来就喝,到嘴里才尝到苦味,眉头瞬间拧成了麻花。 “这不是我的牛奶!” 沈殊哈哈大笑:“姑奶奶我以为你要喝完才发现呢。” 陆茉莉气鼓鼓地把牛奶抢回来,泄愤似的戳了一大口蛋糕。 “多喝咖啡会老年痴呆!” 店里没几个人,陆茉莉的声音传到收银台,那个小姐姐都忍不住抬头看她。 沈殊斜眼:“谁说的?” “前几天我在报纸上看的啊,人家说啦——过量咖啡会减少大脑容量。” “那种乱写的东西你都信!” “我是不信,但万一你老了和阿公一样就不好了,爸爸会很辛苦的。” 沈殊一口咖啡差点呛住:“和你爸爸有什么关系?” “因为你们是好朋友啊,好朋友不就是要互相帮助吗?你教我的呀。” 沈殊擦擦冷汗:“哦对,没错,说不定我老了以后还能拄着拐杖去看你唱歌呢,变傻可不行。” 听这话陆茉莉并没有表现出很高兴的样子,沈殊用敲敲她面前的桌子:“怎么了?不高兴?” 茉莉的嘴角耷拉下来:“我长大不唱歌。” “为什么?” “因为我丑啦。” 沈殊大吃一惊:“胡说你明明这么可爱!” “哎哟你说的不算啦。” “那谁说了算!是不是谁又欺负你了?” 茉莉摇头。 “那不行,到底谁说的你告诉我!我去帮你出头。” 沈殊平时就没什么老师的正经样子,皮肤黑黑的人高马大,胳膊上还有鼓起来的肌肉,这会儿嘴里蹦出“出头”二字,就好像他真的会去撸袖子干架一样。 陆茉莉被他“噗嗤”逗笑了,脸上的沮丧终于淡了点。 “他们都说我没有妈妈,没有好看的辫子,没有人会喜欢一个丑丑的歌手。” 沈殊问了半天,小孩才支支吾吾道出事情原委。 简单说就是学校有人嫉妒她是领唱,拉帮结派地嘲笑她发型丑,也没有漂亮的头绳和发夹,再简单一点,就是嘲笑她没有妈妈。 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有时候小孩的伤害来自于模仿,往往源于父母的言传身教。 沈殊拍案而起,咖啡杯在桌上震了三震,洒出来几滴,收银台小姐姐再次看过来。 “歌唱得好不好和你丑不丑一点关系也没有!” “可是你刚才还说我不丑的……” “……那我换一句,歌唱得好不好和你头发丑不丑一点关系也没有!” “可是电视里那些明星的头发都很好看啊。” “……” 沈殊没法反驳,好在陆茉莉也没有在这问题上为难他太久。 “反正今天我差一点就打她哦。” “打谁?” “就是说我丑的那个坏蛋啊,她骂爸爸是笨蛋!他们可以说我没有妈妈,但不能说爸爸是笨蛋!” “为什么他们可以说你没有妈妈?” 陆茉莉吸了一大口奶:“因为这是事实啊。” 想到之前小女孩说她“习惯了”,沈殊的心里骤然捏成一团。 “你不要告诉爸爸哦,他要赚钱还要养我已经很辛苦了,所以我要乖一点,不能让他难过。” 沈殊咽下喉咙里泛上的酸意:“你信不信我会魔法?” “不信,魔法都是骗小孩的,我又不是小孩子!” “那你信不信有圣诞老人?” 茉莉想了想说:“我信啊,因为圣诞老人每年都会给我礼物,爸爸说是有的!” “当然有,圣诞老人住在很远的北极,他们能收到全世界小朋友的信,然后在圣诞夜悄悄把礼物送到你身边”。 “哇!那你知道他们在哪里嘛?” 第14章 “知道啊!” “那我给他们写信他们能收到嘛!” “当然可以!” “哇哇!”茉莉高兴地大叫。 “所以你看魔法它是真实存在的,”沈殊用指腹沾了点水,笑着在女孩的眉心轻点:“所以现在我也给你施个魔法,你表演那天肯定生效!” 第14章 魔法 演出那天是周末。 沈殊一大早就抱着大箱子敲开了对面门。 陆春棠穿着睡衣迷迷瞪瞪出现,领口敞着两颗扣子,露出漂亮的脖颈,他反应比平时还要慢,说话时带着可爱稚气的鼻音。 沈殊目光在他下巴以下流连了一会儿,坚决让他回去睡觉。 陆茉莉还没醒,抱着她的老虎玩偶,毯子蒙在脸上呼呼大睡。沈殊把她挖起来刷牙洗脸,小女孩连眼睛都没睁开,全程迷迷糊糊被推着走。 沈殊把在她按在椅子上,手指翻花,用漂亮的皮筋和装饰给她弄了个非常有民族风的多股辫,复杂又有格调。 陆茉莉清醒之后看着镜子里的人,足足几秒都没反应过来,她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爸爸!爸爸你快看我的头发!”小女孩夸张地叫着,一路小跑冲向陆春棠的卧室。 沈殊拦住她:“别打扰你爸爸,让他多睡儿,我先带你吃了早饭去学校。” “可是可是我想让他看一眼!就一眼!” 沈殊假装神秘地压低声音:“还记得我和你说的魔法嘛?” “记得。” “魔法这玩意儿就像潘多拉的盒子……” 陆茉莉问:“什么是潘多拉的盒子?” 文化是沈老师的盲区。 “……这不重要,总之魔法就是要留在最后别人才会有惊喜,提前透露那就不好玩了。” 陆茉莉觉得很有道理,于是蹑手蹑脚地跟着沈殊出了门。 九点左右,家长们陆陆续续开始进场,陆春棠去得很早,选了个第二排最靠中间的位置,沈殊因为负责学校的摄影工作,所以坐在第一排领导边上。 他举着相机站在舞台边上对焦,只要侧个身子就能用余光看到陆春棠。 他坐在那儿,穿了件干净的白t,皮肤也白,整个人看起来温柔又干净。 陆春棠背脊崩得笔直,和其他家长几乎全程都没交流,只在三(3)班出现的时候,有家长礼节性地和他寒暄了两句。 可能是夸陆茉莉了,陆春棠露出礼貌的微笑。 演出很成功,陆茉莉超常发挥,天籁般的嗓音在大礼堂上空回响, 沈殊拍了几张舞台,把镜头调转方向对准观众席按下快门——总觉得陆春棠的背脊绷得更直了,看向台上的时候,眼里全是光,卷翘的长睫毛一颤一颤的,像是随时要掉下水珠来。 沈殊觉得他光是坐在那儿,就已经是一幅画了。 演出结束后,茉莉去后台换衣服,沈殊处理完工作就和陆春棠一起门口前面等她。 陆春棠犹豫着问沈殊能不能把茉莉今天演出的照片单发给他,他想打印出来收藏在相册里。 “我把茉莉从小到大的照片都印出来放在相册里了。”他说这些的时候眼里很是留恋,“辫子很好看,谢谢沈老师。” 沈殊看了眼后台笑说:“嗨也不是大事儿,我有个亲妹妹,小时候父母工作忙老是不在家,她到十几岁为止头发都是我绑的,这丫头还特别挑,得轮着换花样儿,我就去买杂志学那种编发教程,时间长了就熟了。” 陆春棠低头看着地板:“我是个不称职的父亲,连头发都绑不好,茉莉应该很不开心。” 沈殊听到这话,诧异地看他:“小宝从来都没有怪你的意思。” “……是么?” “绝对没有,你知道她是怎么和我说的?她说爸爸很辛苦,把她养大已经很不容易了。” 沈殊说完就看陆春棠的眼眶红了,闪着泪花的样子和他今天看演出时候的状态一模一样。 “哎你别……唉我说这不是要让你……” 沈殊赶紧看了眼周围,把陆春棠拖到后台边上的角落里挡着。 两人离得太近,陆春棠闻到沈殊身上传来的若有若无的肥皂味,还有热烘烘的体温,伴随着沈殊1米9的身高体魄,像个罩子一样把他密密笼在下面。 他吸吸鼻子,不自然地往墙边贴了贴。 “没事,我就是有点伤感。” 沈殊倒是很享受两人这个亲密无间的距离,他凑到陆春棠边上压低声音:“其实绑头发也不难,陆老板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 陆春棠犹豫着问:“我能……学会么?” “能啊,怎么不能,这天底下就没有我沈殊教不会的学生,陆老板只要请吃饭就好。” 陆春棠的声音里有了笑意:“饭今天就能请。” 后台换装的小演员们开始陆陆续续往外走,沈殊闻声往后退了半步。 “你亲手做么?” 陆春棠尴尬地挠挠头:“我做的饭可能不太好吃,” “没关系,你知道我不挑食的。 陆茉莉一蹦一跳出来,听到他们对话就喊:“阿殊,我想吃炸鸡!” 她说出口才想起来自己爸爸还在场,于是紧张地看了眼陆春棠。 陆春棠严肃地说:“小宝——” 茉莉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 沈殊牵起小女孩的手往外走,出了校门又把她举过头顶骑在脖子上,陆茉莉高兴地“咯咯”笑起来,终于有了点孩子原本的样子。 “没关系,叔叔请你,努力的小朋友就该有奖励。” 沈殊对陆春棠眨眨眼睛,陆春棠跟在边上,欲言又止地叹了口气。 回家路上,陆茉莉悄悄问沈殊:“你没有把别人嘲笑我的事情告诉爸爸吧?” 沈殊说:“我都和你拉钩了怎么会说!我看起来像是这么不讲信用的人么?” 陆茉莉想了想,人小鬼大地说:“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认为你还是很可信的。” 沈殊哈哈大笑:“谢谢领导表扬!” 两人说着悄悄话一路走得飞快,过了红绿灯才发现已经把陆春棠甩了一大截。 陆茉莉大叫:“爸爸你快点!” 等陆春棠到他们身边,沈殊一把拉起陆春棠的手说:“你走太慢,等下炸鸡店都要坐满啦!” 中午时分,很多家长和小孩都从他们身边走过,人来车往的,陆春棠十分变扭地想把手抽回来,结果沈殊牢牢捏着不放。 沈殊的手很大很暖,掌心干燥还有一点粗糙,依稀让陆春棠想起小时候的场景——他父亲牵着他走过田埂,穿过红绿灯,走过大大小小的桥。 这是很久远的事了,但神奇的是,透过人皮肤相抵传来的安全感却是一样的。 “沈老师,今天还是……” “停停……别……哎真的你这人哪儿哪儿都好,就是太客气了,你这一声‘谢谢’都说好几回了,我实在是听怕了。” “那……不然等下我请客?” 陆春棠这不喜欢欠人的怪毛病看来短时间是改不掉了。 沈殊叹气,刚想回,就觉得茉莉的手在自己肩膀抓了一下,陆春棠的脚步也跟着停住了。 他轻轻把手挣脱出来。 前面路口,有个器宇轩昂的女人撑着伞站在那儿。 陆茉莉怯生生叫:“妈妈。” 第15章 心疼 陆春棠的前妻姓陈名珝,来找他理由也很简单——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她认为小孩跟着陆春棠在花鸟屿上一辈子,肯定就这样埋没了,而她现在有了新男友,背名牌包穿名牌衣服,出入有豪车接送,家住三层楼的小别墅,无论在学业还是还是生活上都能给陆茉莉更好的选择,况且茉莉终归是女孩子,跟着陆春棠一个大男人生活,实在有点不方便。 两人像谈判一样面对面坐着。 “这样,我退一步,你之前留给我的那套房子,我可以还给你。”女人抛出了她自认为很优渥的条件,“你一个单身男人,有房子没孩子总比你没房子还带着个拖油瓶强。” 陆春棠露出很不悦的表情:“什么叫拖油瓶?小宝是你亲生的。” 陈珝不置可否:“随你怎么说都行,你总不见得打算一辈子单身吧?” “我单不单身和你都没有关系,当初不想要她的是你,现在又要回来找?” “当初是因为条件不允许,现在……” “我再说一遍,不管因为什么,你已经错过机会了,小宝我不会给你的,你走吧。” 陆春棠是个很固执的人,他惦记着茉莉有没有在外面听见他们的对话,惦记着原本答应请沈殊吃饭结果食言了,所以他现在摆出百分百防御的姿态油盐不进,唯一想做的就是终结这场毫无意义的谈判。 陈珝得不到自己要的答案也很焦灼,不自觉拔高了音量。 “陆春棠,你根本就和五年前一点没变!你是个成年人,不求上进我管不到你,你想在这儿一辈子也是你的自由,但茉莉是我女儿,你想让她长大和你一样吗?庸庸碌碌老死在这里?” 第15章 陆春棠在桌下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你还知道她是你女儿?五年里你来看过她几次?你进屋那么久,和小宝说过一句话么?” “我现在和你谈的是你女儿的将来,我是为了她好,你不要偷换概念!” “但你逼她做的那些事,我不觉得她想学。” 陆茉莉幼儿园开始就被她妈逼着学各种技能,什么英语、钢琴、击剑,一周七天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外面奔波,她美其名曰要让茉莉进入“上流社会”,但小女孩其实很痛苦,她不明白学这些东西的意义,每天都过得不快乐。 女人血红的蔻丹在桌上敲得“笃笃”响:“她年纪小她懂什么,将来长大了,我把她送到上层阶级,她就知道要感谢我了。” “那如果她不想混到你所谓的上层阶级里去呢?你从来不关心她在想什么?” “我说了,她年纪还小,她的意志不重要。” “怎么不重要,她是个人,是个独立的个体,你不能老是妄想去控制她。而且,你现在要把她带走,到底有多少是真的为了她,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那她的人生就会和你一样失败!” “好,我承认我失败,你说我失败可以,但茉莉的人生是不是失败,我和你说了都不算。”陆春棠捏紧拳头缓了口气,“算了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件事,我们本来价值观就不一样,现在说这些更没有意义。” 陈珝气得眼眶通红,质问他:“什么叫没有意义,你觉得我是没有喜欢过你吗?我喜欢过,但是有用吗?你那些画卖出去几张!你老是让我等让我等!你努力过吗!我不要吃饭的吗!陆春棠我告诉你我太累了,我现在算是想明白了,爱情这种幼稚的东西算什么,不如找一个能让我活得轻松点的。” “那你就去找能给你面包的人,我们从此互不干涉,不送。” 陆春棠面有愠色。 他虽然不同意她的观点,却也不想当着小孩的面再无休止地辩驳下去,只因她毕竟还是茉莉的母亲,毕竟也曾付出过自己的青春。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两人的需求不对等。 但他也不想让步,这里是他的地盘,他的女儿他要自己守护。 女人气得抓起包就走,临走前放话,既然谈不拢那就法庭上见。 门被用力甩上,陆春棠的脸一下变得煞白。 在陈珝和陆春棠进屋的时候,沈殊差点控制不住也跟进去。 阿婆和几个老邻居大概观察了她很久,等两人一消失,就把沈殊叫过去八卦。 “啊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哦?” “我不知道。” “那是陆陆之前那个老婆啦。” 边上有个老太太插话:“那他现在老婆是谁?” 阿婆突然耳朵不聋了,飞快白了她一眼:“他现在没有老婆啦。” “总会有的。” “啊你不要打断我说话啦,你不知道哦这个女的当时跟别人跑还骗了陆陆一套房子!” 沈殊很吃惊:“什么?” 阿婆叉腰站在门口很气愤的样子:“就是他们离婚的时候哦,她把房子要走了!小孩没要!现在这个店是陆陆他爸爸去世前留下来的,陆陆是没地方去了,才会带小孩回来的啦。” “是哦,我记得陆陆刚搬来的时候,他女儿身体很不好啦,一直生病,陆陆哦就每天抱在手里哄她睡觉,从这头走到那头啦,一个晚上自己都没办法休息。” 阿婆点头:“真的很可怜啊,他还不会做菜,自己跑来跟我学,我要帮他他也不愿意啦,什么都要自己做。” 这事很常见,报纸电视里天天报道,但是沈殊很难接受它发生在陆春棠身上。 很难过,没法设身处地去想他当时的处境。 沈殊把视线投向对面。 杂货店里屋的门开了半条缝,茉莉乖乖在门外趴着做作业,杂货店的电扇吱呀吱呀转。 女人背对门口,看不清脸,陆春棠面色惨白,背绷得笔直坐在那儿,像尊佛似的一动不动,好像能这样到天荒地老。 陆春棠好像一紧张就会变成小白杨。 沈殊在门口急得团团转,他恨不能自己是小二,这样就能毫无顾忌地溜进去,哪怕陪在他身边也好。 晚上沈殊洗完澡,坐在后院廊檐下擦头发。 阿婆和阿公早早就睡了,阿一也倒了,只有小二精神倒好,往他身边一趴一起看月亮。 今晚月色有点雾蒙蒙的,沾了点水汽,明天大概率会下雨。 沈殊控制不住地想到刚才陆春棠难受的样子。 他想给陆春棠发消息表达关心,打开聊天界面又不知道说什么,总不能直截了当地问他还好吗?扛得住吗? 说到底,再难过这也是陆春棠的家务事,和他沈殊又有什么关系?那个女的还是至少还是前妻,和茉莉还有血缘,而他才是个真正的陌生人。 连朋友都算不上,连关心探望的资格都没有。 想到这里沈殊第一次有点沮丧,他去厨房拿了罐啤酒。 小二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脚边上“喵喵”叫。 沈殊蹲下来撸他下巴:“今天你已经吃掉一整包酸奶块了,再吃要变猪了我警告你,变成猪就没有其他猫会喜欢你了。” 小二似懂非懂,被摸舒服了一骨碌原地躺下。 “你说你在外面这么高冷,春棠为什么还喜欢你?” 比如那个女人,看起来气质不错,衣服鞋子也挺贵,而且最重要的是,气焰足够强。 沈殊想破头也猜不到陆春棠居然会娶这样的人做老婆,他俩看起来就不是同类,他当初看中的是她什么呢?难道他就喜欢高冷嚣张的? “我也挺嚣张的啊,他怎么不喜欢我?”沈殊顿了顿,在心里纠正,“是暂时不喜欢。” 打开拉环,“噗嗤”一声,啤酒喷得他满脸都是。 第16章 温度 沈殊花五分钟换了身衣服,敲开对面大门。 茉莉一个人趴在外面的柜台上乖乖看书,沈殊问他爸爸在哪里,茉莉指指里面。 内屋的门虚掩着,隐约传来断断续续的哭声。 陆茉莉好像习惯这件事了,她说:“爸爸就这样,不高兴就偷偷喝酒,一喝酒就哭。” “他经常哭?” “平时不哭啊,只有我妈妈来了之后才会哭。” 沈殊沉默了。 这一刻,他终于无比清醒地意识到,陆春棠之于他,已经不是什么一见钟情的对象,不是好感度仅停留在初级阶段的那种,可有可无的人,他的眼泪每一滴都像是把沈殊放在火上炙烤。 又心疼,又嫉妒。 这个能撩拨他情绪的人,竟然不是自己。 他推门进去。 屋里都是酒味儿,桌上七歪八扭地倒了很多空罐子,陆春棠趴在桌上脸朝墙壁一动不动,沈殊大了胆子凑近。 他盯着陆春棠温热的侧脸,强忍亲下去的冲动。 “陆老板,陆春棠,春棠——” 陆春棠慢慢把头抬起来,他呼吸急促,眼尾到耳廓都泛着粉,脸颊有水珠顺着往下淌。 沈殊把陆春棠脸上的泪花轻轻抹掉,陆春棠也没反抗。此时此刻陆春棠眼里没有焦距,像个玩偶一样任由沈殊摆弄。 沈殊想去拧把毛巾帮他洗脸,还没迈开两步,背后的衣服就被拽住了。 “别走,陪我喝酒。” 醉酒的陆春棠带着浓浓的鼻音,语气是少有的任性,很可爱。 沈殊哭笑不得:“没酒了,都给你喝完了。” 陆春棠很不满意,皱着眉头扬声反驳:“不可能!我存了好几箱!” 说着就摇摇晃晃挣扎着要起身去拿,沈殊赶紧把这醉鬼按回去。 “你没事存那么多久干什么!明天我都给你没收了!” “不行!不许没收!是我的!” “好好好,是你的祖宗!我不抢都是你的,但你今晚真不能喝了啊乖。” 陆春棠眨眨眼,终于放弃了挣扎。他颓然倒回软垫上,把身体蜷缩成一团。 “对不起……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好爸爸……” “对不起……我真的很没出息……” “对不起……我真的很失败……” 沈殊轻声安慰:“谁说的,你最好了。” “阿珝说的,我不会挣钱,不求上进。” 沈殊想了想,这个阿珝大概率就是他的前妻了。 “可是我不想变成那样啊,我不开心啊。” “我好难过啊……真的好难过啊……” 陆春棠一遍又一遍地说,他醉得朦胧,醉得连鼻头都红了。 沈殊的心尖上又是一阵刺痛,他像抱着个孩子一样轻轻抚着陆春棠的背哄:“怎么会呢?你已经很努力了,你看茉莉多可爱,又聪明,都是你的功劳。” 说到女儿,陆春棠思考了一会儿,抓着沈殊的衣领凑近:“是不是?你也觉得小宝很棒是不是?” 第16章 “是,都是你的功劳。” “那我还是有点用的嘛……” 陆春棠终于高兴起来,露出柔软的微笑,他在沈殊的大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合上眼睛。 温热的气息直扑沈殊,他紧张地肌肉都绷直了。 茉莉很乖,做完作业自己准备刷牙洗脸睡觉了,上楼前,她悄悄开门看了两人一眼,对沈殊做了个“晚安”的口吻。 周围慢慢安静下来,空气里只剩陆春棠绵长安稳的呼吸声,沈殊就这样任由他躺着也不敢动。 他想起第一次见陆春棠的时候,就觉得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又说不清具体违和在哪里。现在他明白了,他不笑只是因为他不开心,是这个世界走得太快了,是陆春棠没办法很好地跟上这个时代。 他就和这间杂货店里的老玩具一样,和沈殊的玩偶一样,经年累月地把自己锁在这四方天地里,没法后退,也固执地不肯前行。 陆春棠蜷缩在那里,衣服勾勒出纤细的腰线,他的脖子微微弯曲,露出漂亮白皙的弧度。 沈殊搓了搓指尖。 他想想把陆春棠永远锁在家里,谁都不能见,谁都不许碰。 就谁都不能伤害他。 这一晚陆春棠睡得很死,不知是因为闹铃没响,还是响了他压根没听见,总之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都大中午了。 他做个很长的梦,梦到小时候,自己的母亲歇斯底里坐在地上辱骂他和父亲,梦到年幼的自己什么都不懂,只会吓得直哭,而是他父亲在另一边沉默着抽烟。 等醒来的时候,梦里的镜头忽然和他老婆昨天来的场景重叠了,连措辞都如出一辙。 而他也无法反驳,只能在另一头沉默。 命运的轮回是何其相似。 陆春棠坐在床头发了一会儿呆,闻到自己身上有股酒臭味儿,他隐约想起来昨晚好像是沈殊来了,看样子大概是陪了自己半宿,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梦话。 陆春棠洗漱完匆匆下楼,意外地看到女儿和沈殊在厨房做饭,两人为了调味料的事在争执,互不相让,桌上有一堆垃圾食品的残骸。 茉莉虽然在嚷,但脸上却笑得很开心,陆春棠甚至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见过她这样了,忘了其实茉莉也不过才十来岁。 是他把茉莉变成了一个过分早熟的孩子。 而现在沈殊让他们父女俩都尝到了不一样的东西,就像吃了几十年寡淡无味的面,突然加入其他佐料,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陆春棠心里发酸,对沈殊心生无限感激,因为噩梦而生的坏心情也终于稍微好了一点。 沈殊和陆茉莉回头看到陆春棠,第一反应都是把垃圾食品藏起来,可惜晚了。 陆茉莉一人做事一人当,昂首挺胸地自首:“是我要阿殊给我买的。” 沈殊讪笑:“偶尔一两次放纵没问题的,你和她都不是弦,不能老绷着。” 陆春棠微笑:“我可什么也没说。” 他露出前所未有的温柔俏皮,一时竟把沈殊看呆了。 早餐沈殊做了香喷喷的番茄鸡蛋面,还烙了几张饼,陆春棠想给对面阿公阿婆也送去两碗。 沈殊看他一拐一拐的就问:“你腿怎么了?” 陆春棠奇怪地说:“可能是昨晚睡觉用一个姿势太久了,膝盖腿伤又犯了。” 哪里是昨晚睡觉压的,陆春棠根本就是蜷着在沈殊大腿上躺了大半宿。 沈殊心里窃喜,几乎整晚都不敢动,接近凌晨才敢靠在墙边打了个盹,所以这会儿两人都有点腰酸背痛。 不过值得,至少该吃的豆腐都吃了。 沈殊有点心虚:“我那儿有跌打损伤药,一会儿帮你揉揉?” 陆春棠没有推辞,只说药他楼上有,两人吃完就匆匆上了楼,留茉莉一人在楼下看店。 药膏很冰,陆春棠一哆嗦。 沈殊问:“很冰?” 陆春棠攥紧拳头:“还……还好。” 沈殊的大手轻轻在陆春棠的膝盖上打圈按摩,他的的手掌很暖很温柔,陆春棠没忍住发出了一记轻哼。 沈殊眼皮一跳想起昨天陆春棠皮肤的触感,他差点没控制好手下的力道。 屋里的酒味儿没完全散开,两人脑海里断断续续的记忆让屋里的氛围越来越暧昧。 陆春棠清清喉咙:“昨天晚上……谢谢你。” 沈殊反问:“谢我什么?” “我昨晚喝醉了,应该做了不少麻烦的事。” “说麻烦倒也不至于,你喝醉之后……”沈殊轻笑,“还挺可爱。” 男人被说可爱有点羞耻,陆春棠红着耳根,想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 沈殊没正面回答,只问他:“我看老街上很多老店都关门不做了,年轻人都往外跑。” “外面机会比较好么,年轻人都愿意出去拼一拼。” “那你呢?你为什么还留着?” 沈殊说这话的时候没看陆春棠,手里动作也没停。 陆春棠一愣,第一反应是昨天自己醉酒说了什么,因为陈珝也这么问过他,很多人都这么问过他,这是他的心病。 但他很少解释,主要是觉得没人能懂,当然也可能就是他自己跟不上时代的缘故。 沈殊看他迟疑了赶紧解释:“对不起,我昨天不小心听到一点你和……她的对话,我不是质疑啊,我就是纯粹好奇。” 陆春棠点头,反问他:“沈老师觉得花鸟屿怎么样?” “我虽然来的时间不长,但很喜欢这儿,也喜欢和你……你们相处。” “嗯,我也喜欢,但是呢,我的喜欢在别人看来不值得。” “那怎么说的呢,你看我,天南地北去过那么多地方,也没干几个能挣钱的事儿,不也挺开心?人有很多种活法,成功和失败本来就不是那么简单能定义的,我觉得单纯因为喜欢去做一件事也挺好。” 沈殊说这些话的时候,手掌还覆在陆春棠身上,热热的温度从皮肤里渗透,向陆春棠的四肢百骸蔓延开来。 第17章 距离 六月,海岛很快进入雨季。 茉莉他们学校新加了游泳课,三个老师带两个班,高中低不同水平的小孩分别占三条道,沈殊带的刚好是水平不好不坏的,比如茉莉这种,憋气会一点,狗爬也会一点,再复杂的动作就不行了。 小女孩很羡慕别人会仰泳,但她老是浮不起来,就央求沈殊偷偷给她私下授课。 沈殊让陆春棠跟着一起学,名义上说是为了增加他抵抗力,实际目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小孩的运动能力很强,沈殊稍加指导她就在泳池里如鱼得水了,根本不用手把手教。 陆春棠就不行了,海岛原住民不会游泳,运动细胞几乎为零。沈殊全程扶着他腰和腿,透过水波偷偷往下看,是颗又圆又翘的水蜜桃。 沈殊偷偷捏了一把吃个豆腐,发现这桃子动起来还很有弹性,他赶紧把眼神收回去,幸亏今天没穿紧身泳裤,否则就尴尬了。 反正教学成果最果还是不甚理想,小的已经能去深水区了,大的还得扶着走。 上岸之后,陆春棠一直在揉膝盖。 “怎么了?”沈殊蹲下来帮他轻轻揉。 “没事,游多了有点酸疼,大概是要下雨了。” 陆春棠的腿很白,全身都很白,和沈殊的麦色形成鲜明对比;他没有肌肉也没有赘肉,全身骨架匀称,衬着微卷的黑色长发,美得恰到好处。 但沈殊现在没什么旖旎心思,他只想让陆春棠少受点苦。 游泳馆里人来人往,有些认识陆春棠,拖家带口的和他打招呼顺便聊上两句,说的都是沈殊听不懂的事儿。 沈殊也不插嘴就在边上听着,有人看他一直在替陆春棠揉膝盖就问陆春棠是不是旧伤还没好,嘱咐他年纪轻轻还是要注意身体。 好像他膝盖有伤这件事全世界都知道,除了沈殊。 “这伤很久了?”沈殊问。 “嗯小时候就落下的,阴雨天发作得厉害。” “怎么不去医院?” “不用。” “但你一直没好。” “不影响走路。” 沈殊有点生气,陆春棠抗拒的样子仿佛比他女儿更幼稚。茉莉在边上煽风点火,说他爸爸生病从来不去医院,自己买个药吃点就扛过去了。 沈殊简直不敢相信,陆春棠觉得难堪抿着嘴,死活不说原因,沈殊劝不动就只好给他定了一周的期限,并威胁再不行用绑的都会把他弄去医院。 可惜天不从人愿,一周后,陆春棠酸胀的膝盖不光没有好转,甚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沈殊强行拖他去看病。 陆春棠在医院门口脸色铁青,半步都不肯往里走,好像里面有不得了的怪物。 沈殊没了耐心,麻袋似的一把扛起他走进去,医院里人都好奇地看他们。陆春棠第一次愠怒,抓着沈殊衣服让他放自己下来。 第17章 沈殊大步流星:“行,你自己好好看病我就松手!” 陆春棠说:“你先松手。” 沈殊回:“那不行,你得保证。” 两人就这么一路较劲到就诊室门口,陆春棠红着脸气成了一只松鼠。 医生忍笑等他们闹腾完,检查了说是以前遗留下来的半月板撕裂伤,当时没有好好治,现在阴雨天肯定是有影响的。 沈殊问他有没有什么办法,医生建议要么平时自己注意保养,要想彻底根治也可以选择做手术。 陆春棠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手术的建议,他原本就没想来医院,是沈殊硬逼他来的。 这个人仿佛对自己的身体毫不在意。 回家路上,沈殊再次强调:“你应该手术。” 陆春棠坐在他车后,因为疼痛而没办法把膝盖自然弯曲。 “医生都说啦,手术的效果也不见得好,我不想花冤枉钱。” 沈殊更气了:“医生的意思是不能保证百分百恢复,但没说效果不好,再说这就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你要嫌贵我替你出!” 陆春棠很吃惊:“这怎么行?” 沈殊本来想说“我们俩还分什么你的我的”,怕吓到陆春棠于是改口:“就当你问我借的好了,我又不缺钱。” “这不合适,而且医生也说了,以后注意保养就好,不是什么大问题。” 交涉始终无果,陆春棠的固执让他丝毫不肯让步,沈殊突然把车停在路边,回头盯着他:“我有个问题,你对医院这么抗拒到底是因为什么,我看压根就不是这钱冤不冤枉的事儿。” “……”陆春棠抿着嘴把脸转过去,温热的海风拂面而过,吹得他把眼睛微微眯起。时间再次静止下来,尴尬的沉默在两人中间蔓延。过了不知道多久,沈殊再次上路。 这回他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只说:“你对茉莉这么严格,对自己也要用心,春棠,你值得更好的人生。” 两人在回家路上顺便去了一家照相馆洗上次茉莉表演的照片。 花鸟屿上遗留着很多类似这样的老店,这些店的需求量很低生存问题成谜,但竟然一直都没倒闭。 照相馆老板在门口叼着烟逗狗。 他长得粗犷,皮肤黝黑一身腱子肉,看起来和陆春棠是熟人,沈殊听陆春棠叫他“毛毛”。 “毛靖。”老板对沈殊伸手,露出一口大白牙,“叫我毛毛,他叫毛冬菇。” “……” 毛冬菇是条高加索犬,一身横肉,这名字配它怎么听怎么滑稽。但它好像还挺喜欢,陆春棠一叫它就兴奋地扑腾,脖子上碗口粗的铁链“稀里哗啦”,被主人训斥了一声才乖乖趴下。 毛靖说:“他喜欢陆陆,看到他就兴奋。” 沈殊心里跟着补充:那是,谁能不喜欢我陆呢。 陆春棠和毛靖显然认识了很多年,两人在洗照片时候聊的东西,沈殊一句话也插不上,不过他注意到他们提起“阿书”这个名字。 在他认知里,这岛上唯一一个叫“阿书”的,就是那家牛肉汤店的黄毛,陆春棠曾经两次说他们是“朋友”。 “昨天这小子还和我打听你膝盖疼不疼,说他阿妈从外面带了药膏回来想给你送,被我拦住了,他就是心里过意不去觉得你为了他……” 沈殊转一下过去看陆春棠。 陆春棠像是没看见,背过身去把储存卡给毛靖:“和他说不用了,我今天去过医院了,医生说不碍事。” “哈,我就猜到你会这么说,所以我也这么回他的,这小子还不高兴。” 陆春棠无奈:“算了,时间长了他总能想通的。” 毛靖去橱柜里拿胶片,抬手的时候,腰腹露出一大片诡异的纹身。 “沈老师不反感同吧?” 沈殊一愣:“不反感。” 毛靖笑:“我猜也是。我们家陆陆特别受欢迎,读书时候就男女通吃,阿书追了他三年,连现在这家牛肉汤店都是跟着他换过来的。” 陆春棠反驳:“和我没有关系,这家店是阿书他父母决定要搬过来的,离学校近生意好。” “怎么没关系?那小子为这件事,当初在家绝食七天,气得老头差点进医院,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换谁都该被感动了吧?结果你呢,连门都没让人家进。” 沈殊听完前半段,心里吊着一桶水,后半段这口气儿又松,心情和坐过山车一样,简直刺激。 陆春棠似乎不太愿意继续这话题,打断他说:“我不让他来那是为他好,他年纪还小一时迷糊才对我有好感,以后遇上合适的女孩就知道了。” “三年还一时迷糊?这时间也够长的,依我看就是你对他太好,他才一直断不了这念想,我教你个办法,上次那谁给你介绍的……” 毛靖说到这儿,陆春棠忽然扯了一把他衣袖,他忽的就住了嘴。 两人后来躲到边上角落去聊,聊的什么沈殊完全听不见,他和毛冬菇就像两块背景板干坐在店里。 这头店里的老式电视机在孜孜不倦地放着新闻,说的是b市某龙头企业又日行一善为国为民的事儿,那头陆春棠的表情是沈殊从来没见过的鲜活轻松。 沈殊忽然有点烦躁,跑去门口蹲着抽烟。毛靖和陆春棠聊完出来,看到毛冬菇挨着沈殊肩并肩两张臭脸,笑了半天。 “了不起,我们家冬菇从来不亲近陌生人。” 沈殊被“陌生人”三个字刺了一下,脸更臭了。 第18章 资格 沈殊在回去的路上一反常态地沉默。 他在犯完轴之后其实很快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幼稚,真的很幼稚。人家发小从小玩到大情谊深厚,反而是他对陆春棠来说,朋友都不知道够不够格,人家聊天有些东西避着他也是无可厚非。 可惜沈殊是个普通人,道理说白了都懂,但汹涌的醋意是真实的,失落和难受一瞬间混杂在一起,他想藏都藏不住。 陆春棠也不知道他在气什么,只心里揣测着也不敢说话。 两人一路无话到家,天色徒然阴沉下来,海岛天气千变万化,从晴空万里到倾盆大雨只需停个车的功夫。 沈殊还在走神,雨点就把他打成了落汤鸡——更糟的是他没带钥匙,而阿婆阿公每周一次例行公事去医院了,这会儿还没回来。 陆春棠早被沈殊赶进屋了所以没怎么湿。 他大大方方让沈殊去他家洗澡,按以往沈殊肯定是求之不得,不光要洗澡,还要讨一个能过夜的借口,能多留一分钟是一分钟,但今天显然不是个好时机。 沈殊还没调整好心态,他不想让自己嫉妒失落的丑态暴露在陆春棠面前。 可是陆春棠不懂,只觉得是他客气,反而揪着他再三劝阻:“再这样会感冒的。” 沈殊不吭声,陆春棠就用哄茉莉的口气又劝了一遍:“乖,听话。” 沈殊要疯了。 “不方便真不方便,我都没带换洗衣服。” “我的借你穿。” “那不行,内衣裤也没有。” “你要是不介意,也穿我的好了”陆春棠说到这里一顿,视线往下移,“可能穿不下……” 沈殊觉得太阳穴在突突跳,陆春棠就是他命里的克星,沈殊进攻他就死守,把距离拉开好像两人连朋友都算不上。沈殊一旦萌生退意,他又露出十分信任熟稔的样子,甚至还有些娇软。 沈殊能怎么办?他别无选择。 沈殊只围一条浴巾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吓了陆春棠一大跳,他尴尬得头都不敢抬。反而是陆茉莉比较坦然,一边嘬牛奶一边评价:“阿殊你身材真好。” 沈殊乐呵:“那是,年轻时候天天锻炼的。” “那你也教教陆陆?他太瘦啦,身体也不好,都说锻炼身体有助健康。” “他不瘦,腿长腰细刚刚好。” “你偏心!” 沈殊哈哈大笑:“我说你爸爸好看你应该高兴,那说明你也好看。” 沈殊从腰到腹股这里隐约露出黑色花纹,衍生到浴巾里大半被挡住了看不真切,陆茉莉追着他问那是什么,沈殊笑而不答。 陆春棠也止不住好奇,偷偷去瞟,藤蔓状的纹样映衬在小麦色皮肤上,显出七分野性来。 “你不能看,你爸爸能看。” 陆茉莉撅起嘴:“为什么!阿殊你偏心!” 陆春棠控制不住把视线顺着浴巾往下移,不知为什么忽然耳根发热起来。 他找了个借口跑去卧室翻了件最大号的t恤,沈殊拿在手里闻了闻,陆春棠以为是衣服没洗干净有味道,要夺回来,被沈殊一伸手避开了。 陆春棠说:“是不是没洗干净你还我。” 沈殊说:“干净,都是陆老板的味道。” 陆春棠的脸更红了。 陆春棠的衣服真的很小,在沈殊身上穿出了露脐装的效果。内裤虽然是新的,但也绷着有点难受。 第18章 沈殊还没把衣服穿整齐,外面就有人敲门。他也没多想,一边拉衣摆一边就去开门了。 一看,居然是赵书庭。 两人打了个照面都愣住了,互相都没料到对方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里。 到底年轻,赵书庭脸上的惊讶和怒火遮也遮不住。 “你为什么在这里?”还穿着一看就不是他的衣服。 “……你这有点不礼貌了,这话是不是该我问你?”沈殊抬抬下巴示意对面,“隔壁是我家。” 陆春棠循着声音跑出来,赵书庭一把拉过他好像沈殊身上有病毒似的。 “我看这几天雨下得厉害,给你送药来了。” 陆春棠接过药,露出无奈的表情:“下次别送了,之前你给我的还没用完呢。” 赵书庭假装没听到,竟然拉着他手开始撒娇:“陆陆我那是关心你。” “知道——但是你给我那么多我也用不完,而且这么晚还不回去你家里该担心了,快回去吧。” 赵书庭冷哼:“他们才不会管我。” “听话,回去吧。” 陆春棠像哄小孩一样好眼相劝,赵书庭不服气地问:“那好,我可以走,他凭什么在这里?” 两人说话的时候,沈殊在一边冷眼看着,他能感觉出来,赵书庭对陆春棠来说是特别的,不说温柔宠溺吧,至少也是耐心十足。想到这沈殊刚咽下去的酸涩和憋屈又渐渐上来了。 他一旦心里不舒服口气就很差:“我和你能一样么?你个小屁孩子懂什么?” 小屁孩子最怕别人叫他小屁孩子。 赵书庭脸色突变:“陆陆你自己说,和这个老男人什么关系?” 沈殊被赵书庭指着鼻子骂老男人,觉得有点好笑,他堂堂九零后算起来比陆春棠还小,就是黑了点儿看着也不显老,怎么都叫上老男人了呢? 陆春棠也有点尴尬:“别乱说,他是小宝老师,刚好住对面所以平时就来往多了。” 这话有两层意思,一层他们是学生家长和老师的关系,另一层意思他们就是邻居关系,话里话外都是不亲近,沈殊心里突然被重重揪了一下。 “我不信,学校老师这么亲密?还光膀子在你家走来走去?” “信不信都是事实,好了你该回去了。” 陆春棠抓着赵书庭肩膀往外推,赵书庭扒着门框不肯罢休:“我不回去,我有事问你!毛靖说你要再婚是真的吗?” 赵书庭这句像是平地一声惊雷起,把沈殊和陆茉莉都炸懵了,沈殊感觉脑子“轰”一下不能动了,他怀疑自己有幻听,也希望自己是幻听。 但陆春棠竟然没有否认,他含糊其辞了两句,这才把赵书庭打发走。折回来的时候发现沈殊和陆茉莉都低着头,好半天,女孩才小心翼翼地问:“爸爸你要……” “你听错了。” “我没听错!阿书哥哥说你要再婚,我要有新妈妈了是不是?”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原本是个很自然的话题,肯定或者否定都没什么好犹豫的,但此刻在沈殊面前,陆春棠竟然有些心虚了,他不敢去看沈殊的脸,不敢正面回答,只能一遍又一遍重复“你还小,我们以后再聊这个。” 陆茉莉苦思冥想也撬不开她爸爸的嘴,歇了一会儿就去刷牙睡觉了。 但沈殊却没那么好糊弄。 等陆春棠把他女儿送回屋后,发现沈殊还是维持着同一个姿势不变——靠在窗口定定地看着他,直勾勾的眼神像是要透过他的皮相看进骨肉里去,看得陆春棠有点不自然。 “你要再婚?” “也没那么……” “小宝不是说没这打算么?” “还没定呢,就见过一次。” “见过一次就定了?” “也不是,但小宝缺一个妈妈,经过之前那件事我也考虑过了,应该……” “她应该要个妈妈你就对人家一见钟情了?那万一不合适呢?再离?!” 陆春棠第二次被沈殊打断的时候,干脆不说话了,沈殊自己也有点诧异,这种控制不住的刻薄,掩饰不了的酸涩失落,他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真的很难受,难受到他堂堂一米九的男人眼眶都热了。 更难受的是,他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难受。 陆春棠抿着嘴看沈殊,沈殊也不再说话,空气里有难捱在凝固。 终于,椅子在地上划出“刺啦”的声音,沈殊脱下陆春棠那不合身的t恤,转身出门。 陆春棠不理解沈殊的情绪来源,但看他憋着劲儿离开,他自己也不好受,指甲深深抠进桌面里,把木头挖出了一个月牙坑。 第19章 冷战 沈殊在回避陆春棠,明显到连粗枝大叶的林有德都发现了。 临近暑假,陆春棠的美术班也接近尾声,刚好沈殊就借自己要加班,提出最后几天茉莉的接送由陆春棠自己完成。 其实他一个美术老师哪有什么班要加,无非就是每天给自己找点事,拖拖拉拉在办公室待到八九点。 有之前和他不熟悉,但略有好感的女老师大胆过来约饭,问他要不要下班一起吃宵夜,被沈殊拒绝了。 他说自己最近没什么胃口,随便吃点什么就行。 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在学校里传着传着就变成“沈老师失恋了”,最后连林有德都跑过来慰问他,天天找他喝酒还赶着给他介绍对象。 沈殊哭笑不得。 “我知道你很难过,可是年轻人听我一言,爱情是假的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们学校单身的优质女老师这么多……” “闭嘴吧我又没失恋。” “啊那你看起来特别像那种失恋的年轻人?哦我忘了你好像还没有对象,那也没关系反正差不多,我们学校……” “阿不喜欢学校里的哦,没关系你看这个,这个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啦,是不是很漂亮……” “啊也不喜欢哦,那换一个啦,我还有个朋友的姐姐,又成熟身材又好啊,大美女哦!” 林有德很热情,沈殊很头疼。 让他更头疼的是,陆茉莉有天晚上把他堵在家门口,神秘兮兮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爸爸了。” 沈殊以为自己听错了,但马上又觉得她说的喜欢应该和不是那个意思,想搪塞过去。 没想到陆茉莉不买账:“你喜欢爸爸我知道哦,我说了我不是小孩子啦。” 这下沈殊彻底哑口无言,他要开门让茉莉进去被她拒绝了:“你快回答我问题啦,我不能和你说很久,爸爸在洗澡我是偷溜出来的。” “如果我说是,你会反对吗?” “不啊,爸爸说过,世界上所有的恋爱都一样,歧视别人是不可以的。” “你爸爸说得对。” “所以你不要灰心啦。” 陆茉莉很大人地拍拍沈殊的肩,但沈殊并没有觉得安慰,因为如果陆春棠无所谓那些世俗的性取向,那只能说明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就是他确实不喜欢沈殊。 单纯的,就是不喜欢。 茉莉还在为他鼓劲儿:“阿殊你要加油,我觉得你有希望。” 沈殊有气无力地说:“有什么希望?” “就是啊,我从来没见过爸爸把自己的衣服给别人穿,连阿书哥哥和毛叔叔都没有。” “那可能就是他比较善良。” 陆茉莉诧异地说:“可是爸爸有洁癖,你不知道吗?” 说完这句,就听杂货店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陆春棠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看到沈殊和陆茉莉很是惊讶——也有瞬间的不自然,但很快消散在夜色里。 陆茉莉很会看气氛,捏了捏沈殊的手溜进屋去了。 陆春棠问:“沈老师吃饭了吗?” 沈殊说:“嗯,同事给我介绍对象,刚一起吃了。” 说完他就后悔了,他知道自己又一次失控了,因为某些不必要的无法自制的情绪,说了不该说的话。 沈殊想找补,说他拒绝了,但是陆春棠紧接着又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相亲好,沈老师加油啊,对女孩要温柔点。” 沈殊真的是克制不住地恶从心头起,他磨着牙问:“你怎么知道是女的?万一是个漂亮的小男生呢?万一我就好这口呢?” 说完转身就走,再次留给陆春棠一个背影。 陆春棠又愣住了,扶着墙的手微微打颤。 陆春棠知道自己是彻底把沈殊惹毛了。 他猜不到原因,左思右想都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那一晚,陆春棠几乎没睡,临天亮才匆匆打了个盹。而对面二楼的灯也几乎亮了一宿,沈殊辗转反侧意难平,天不亮就跑到院子里透气。 昨晚他冷静之后开始反思,觉得自己也有很大问题。陆春棠就是个直男,就算离婚了,再找人结婚生子都是正常的,沈殊没有理由打扰他,更没有理由生气。 两位老人已经起床。阿婆在厨房“叮叮当当”地忙,阿公照例坐在门口发呆,腿上盖着一块磨了边的小毯子,手边有一杯热茶。 第19章 沈殊在他身边席地而坐,看了眼紧闭的厨房门,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一些心事,喜欢的担忧的委屈的额,竹筒倒豆子一样,全都说出来心里总算好受了点。 反正场子里唯二两位听众都不懂。 天边渐渐曙光微露,阿婆端了早饭出来,看到沈殊有点惊讶,招呼他一起吃。 一碗粥阿公漏得衣服上都是,阿婆一边喂一边擦,一边还嘀嘀咕咕骂他。阿公听不懂,只知道两眼直勾勾地张大嘴。 “啊你看人老了就是没用哦,吃饭都不行,让他好好吃也听不懂!” “啊我知道你不吃南瓜,我都切碎了没有味道了你不要吐出来啊!” 阿公像个小孩,被骂还很开心,趁阿婆不注意他偷偷用手去抓酱菜,被阿婆发现又打了一下手背。 沈殊突然有点羡慕,他问阿婆两人结婚多久了,问了两遍,阿婆说年纪大记不清了,反正是不会分开的,过一天和过两天都是过。 “那阿公肯定很好。” “啊?” “我说——阿公肯定对你很好!” 阿婆有点害羞地笑了:“好不好我不知道啦,这个人也不喜欢说话,都是我说比较多啦!” 沈殊很惊讶:“你们那会儿……女孩主动还挺不容易……” 阿婆挥挥手:“谁主动都一样,没有那么多讲究开心就好啦。” 两位老人脸上的表情都很平淡,这种纯粹的欢喜让沈殊心头一动。 此时对面杂货店传来声音,陆春棠拖着一脸疲惫出现在门口。他脸色苍白头发也绑得有点凌乱随意,肩上披着一件单衣衬得他越发单薄。 “早上好。” 看到沈殊,陆春棠眼里闪过一瞬间的慌乱,但还是主动开口了,他说得小心翼翼,仿佛怕沈殊再次留下背影。 沈殊心里一酸。 “我……” “我……”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住。 “沈老师吃饭了吗?” 沈殊想说吃过了,话到嘴边变成了摇头,陆春棠只当他没来得及,就说自己刚好打算去买,问他要不要同行。。 沈殊摸摸半饱的肚子,同意了。 两人在晨曦微露的清晨一前一后走在石板路上,陆春棠走得很慢,沈殊就配合他脚步,很久两人都没说话。 突然在街口转弯处窜出一只猫,嘴里叼着小猫飞速掠过,吓了陆春棠一大跳,他停下脚步撞在沈殊胸口。 沈殊下意识扶了一把陆春棠的肩。 陆春棠像只受惊的兔子,用前所未有的速度转过来说:“对不起。” 沈殊松手:“没事没事又没撞疼。” 陆春棠吸气:“不是……是昨天的事……对不起……” 沈殊双手抱胸,靠在墙上看他:“昨天你也没对不起我。” “……但你生气了,所以……” “我生气了所以你着急是吗?” “我生气了你也不高兴是么?” 沈殊高了陆春棠大半个头,身板也宽,一侧身就把他往墙上逼。沈殊低头凑近他说话,声音又哑又沉。 陆春棠抬头看他,迷茫又乖巧。 沈殊突然想起那个醉酒的夜晚,陆春棠趴在他腿上泪流满面、一遍又一遍重复“对不起”;想起他吵起架来强势又咄咄逼人的模样;想起阿婆说陆陆很少麻烦别人,习惯什么都自己来。 陆春棠其实什么都没错,但总觉得都是自己的错。 陆春棠其实对他已经与众不同,他需要的是耐心。 有人喜欢的爱情是泉水叮咚,生动有趣;有人喜欢的爱情是金戈铁马,轰轰烈烈;而这一刻,沈殊终于承认自己愿意彻彻底底地栽在这个可能没有结果的坑里,不计后果不计得失。 陆春棠是花鸟屿拂面的海风,爽朗温暖又缠绵缱绻,避无可避地向他席卷而来。 沈殊伸手把陆春棠额前的碎发别到耳后:“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春棠,对不起。” 第20章 假期 相亲的插曲就告一段落了,两人心照不宣后来都没有再提起。 陆春棠的相亲当然也没有再继续下去,对方后来和他坦白自己其实有喜欢的人,但苦于没办法开口和父母说,才勉强答应来相亲。 陆春棠倒没多大感觉,还反过来祝福对方有情人终成眷属,介绍人觉得不好意思要给他再补一个,陆春棠以没有心情为由,赶紧推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暑假,陆茉莉邀请沈殊一起完成学校布置的语文作业——“快乐假期”,通过拼贴画的方式把暑假里最记忆犹新的事记录下来,陆春棠负责画画,沈殊负责剪手工,她就负责在边上加油,简直完美。 沈殊本来意思暑假这才刚开始,哪有什么有趣的事,不如缓几天再做。 陆茉莉回他:“本来也没有那么多事可以记啊,这种作业不都是编出来的么?” 她说得很有道理,何况人家现在还掌握了沈殊的小秘密,威胁沈殊:“如果不帮我我就告诉爸爸你喜欢他!” 沈殊失笑:“那我就告诉你爸爸你喜欢顾思源!” 小女孩惊慌失措,赶紧去捂他嘴:“我没有喜欢他!” 沈殊笑得开心,但还是自愿被拖去当苦力了。 三人坐那儿整理照片找素材,相册里满满都是陆春棠和陆茉莉的回忆,还有很多沈殊完全不认识的人,他只有当看客的份。 陆茉莉给他一一介绍。 “这个是阿书,啊这个就是毛叔叔啦。” 照片里的赵书庭还小,五六岁一副很倔强的样子;旁边按着他脑袋的是毛靖,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年轻时没那么黑,笑起来好像也更没心没肺。 只有陆春棠没怎么变,还是一脸拘谨腼腆,还是在一众人里会发光。 “这个是我小时候去动物园拍的。” 沈殊纠正她;"你现在也不大。” “还是不一样的,你不要打断我。”茉莉一副很嫌弃的样子。 她拿出一张骑马的单人照,很自豪地向沈殊展示:“我的马会跑哦,别人都是有叔叔牵着的。” 沈殊笑夸他:“那你很厉害哦,我像你这么大都没见过马。” 陆春棠在一边摇头:“她喜欢骑马,逢人就炫耀自己,你再夸她就该上天了。” 沈殊笑说:“我倒也没夸张,我那个时候动物园没那么多服务,最多能让你合个影。” “那你也不会骑马吗?” “我会,但骑得不好,后来有次去了草原才跟当地人学了不少花样。” 沈殊去过很多地方,像迁徙的候鸟从北往南,再由南往北,也做过很多工作,租过形形色色的房子,落魄过,也富裕过。 最后来到这里。 对陆茉莉来说,“草原”是个神奇的概念,她向往,但只在电视上见到过,所以她立刻露出非常羡慕的表情。 “哇!阿殊你去过好多地方哦!草原很美嘛?” “很美,蓝天白云牛羊成群,还有人训鹰摔跤,每年七八月有那达慕,总之就是很有意思。” “那达慕是什么?” 沈殊想了想:“就是一个节日,大概是每年夏到秋天的时候会办,有射箭摔跤还有赛马,唱歌跳舞什么的,很热闹。” 陆茉莉彻底被吸引住了,照片也不翻,开始缠着沈殊要他再讲一讲草原的故事。 陆春棠把她手里的相册抽走,无情告诫:“故事到此结束,你该睡觉了。” 陆茉莉大叫:“我不啊!我要听故事!我明天不上学可以睡懒觉,求求你了!” 陆春棠依然冷酷无情地拒绝了她。 沈殊看了陆春棠一眼,发现他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只能再做一次和事佬:“以后有机会,我带你们去看看。” “真的吗?”小女孩大叫。 “真的,但那儿的天气对身体要求很高,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要养成早睡早起的眼习惯,把自己身体养好才能去其他地方玩。” 陆茉莉觉得沈殊的话非常有说服力,于是她迅速起身,乖乖抱着小毯子去睡觉了。 陆春棠帮茉莉调好空调温度,盖了小被子,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发现沈殊已经趴在地上睡着了——怀里抱着相册,四仰八叉的睡姿豪放无比。 很像对面的阿一。 陆春棠蹲在他边上看了一会儿,差点“噗嗤”笑出来。 用艺术的眼光来看,沈殊的五官是非常端正的,浓眉大眼高鼻梁,肤色是他羡慕不来的浅小麦,身体线条也恰到好处,非常有阳刚味儿,在学校应该是那种很多女生会喜欢的类型。 不像自己,就男人来说过于白皙,体格看起来也弱不禁风,之前去参加茉莉学校的运动会都拿不到什么好名次。 作为一名父亲,他自己都觉得委实不太合格。 陆春棠心生羡慕,在沈殊的手臂、腹部、大腿等各处肌肉上戳戳戳,沈殊眉心一动翻了个身,吓得陆春棠猛跳起来。 第20章 结果因为膝盖疼,一下没站稳反而扑倒在沈殊身上。 沈殊身体很热,非常热,又厚又结实还有一股太阳的味道。 陆春棠觉得有点好闻,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洗衣液,又或者这本来就是他身上的味道。 就在陆春棠分神的时候,头顶传来轻笑声,沈殊眼神灼灼地看着他,满脸玩味的表情,哪里有半分睡着的样子。 两人距离太近,连呼吸都交缠在一起,陆春棠心跳剧烈,他再次感受到沈殊的的危险。此时此刻陆春棠是只猎物,必须尽快摆脱猎人的掌控。 好在沈殊并没有为难他,他很快退到安全距离以外,并把相册交还给陆春棠。 “你小时候很可爱。” 陆春棠转开视线:“嗯,现在年纪大了。” “也很可爱,喜欢你的人一定很多。” “你高看我了。” “这不是我个人意见,毛靖也这么说,你看赵书庭就很喜欢你,还有我。” 沈殊说完故意停顿下来,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仿佛刚才只是在平凡地讨论天气。陆春棠自动把沈殊说的“喜欢”理解成朋友间的赞誉,但他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就赶紧岔开话题:“我和阿书很小就认识,大概是小时候一直照顾他让他有错觉。” “怎么要你照顾?” “他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爸爸以前不在本岛工作,所以大部分时候他是在我家吃饭长大的。” 沈殊抬抬下巴:“这腿伤和他有关?” 陆春棠惊讶于他敏锐的直觉:“你怎么知道?” “看他反应就知道了,一听你腿疼就急成那样,你们脸上都不藏事儿。” 陆春棠去厨房泡了一壶香喷喷的安神花茶,递给沈殊的时候指尖烫了一下。 “书庭小时候从树上掉下来,当时刚好不巧我救他的时候砸到腿,就落了旧伤。” “所以他就要以身相许了。” “他还小,以后就懂了。” 沈殊撇嘴:“嗯,还小,一米七的巨婴。” 陆春棠无奈。 “那你喜欢他么?” “啊?我……他是个男的。” “别转移话题,小宝说你教育她喜欢没有性别之分。” “我是说过,但……反正我对他更像长辈和小辈的关系。总之我觉得他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陆春棠的回答大概让沈殊很满意,他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半躺下撑着头,笑笑地看他:“那没事,别的阿殊知道就行。” 第21章 告白 为丰富孩子们的暑假生活,新风小学和岛上的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举办了一个三天两夜的夏令营,茉莉有一阵子不在家,这让陆春棠也能稍稍喘口气。 沈殊趁虚而入,缠着陆春棠带自己去逛花鸟屿,可怜兮兮地号称自己到这儿以后天天都为了生计奔波,完全没时间逛街。 陆春棠没法拒绝他。两人约好在陆春棠白天画画班结束之后去逛一逛花鸟屿的夜市。 沈殊得意地把自己新买的爱驾悄悄停到门口——一辆粉色小电驴,没错他屈服了,最后依然忍住羞耻买了茉莉最爱的粉色。 陆春棠上车的时候,沈殊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皱了皱眉头。 沈殊问他:“膝盖还疼?” “啊……还好。” “你不是之前说好了么?本来我还打算带你去医院复查的。” 陆春棠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沈殊就知道他在骗自己了,心里生气要直接载他去医院。 陆春棠急得拉住他衣服:“我真的不严重,涂点药就好了,去医院耽误时间。” “不耽误,逛街什么时候都可以,你腿不能耽误。” “真的不严重,那药挺好的。” “上次问你也这么说,我信了,结果呢?是不是医生开的药你都没按时涂?” “……反正这次我肯定按时涂药,我保证。” 陆春棠有点心虚,伸三指发誓,沈殊在前面佯装看不见:“我要你保证有什么用?我看你比小宝都不如!” 大概是他气冲冲的样子太逼真吓到了陆春棠,沈殊从后视镜里偷窥到他呆滞茫然的表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小电驴沿着海岸线以20码的速度慢慢悠悠地开,开着开着,太阳就开始落山了。 漂亮的橘金色洒落在海岸线上。 不远处就是岛上最著名的观景平台,有绝佳的观潮位置,所以成了很多小情侣的约会圣地,但是上平台前先要跨过一片坑坑洼洼的礁石滩,陆春棠因为腿疼,走路磕磕绊绊的,沈殊就很自然地牵手拉过他。 陆春棠很不好意思,想要挣脱回来,沈殊却又握紧了几分。 “别松手,万一摔了你是想和海蟑螂搭伙?” 礁石边上其实没什么别的,只有不断涌过来的潮水,傍晚时候浪有些大竟还露出几分要吃人的样子。 陆春棠被沈殊拉上平台,两人趴在栏杆边上发呆,享受这片刻的安宁。 沈殊感叹:“真漂亮啊,以前天地连成一线这说法我也就在书里看过,现在看看,真是美得不像话。” 他说这话的时候侧过脸,一半对着远处的夕阳一半对着陆春棠。 但陆春棠有点迟钝,他光顾着沉醉,过了好一会儿才接话:“小时候我经常骑自行车来往这里,但那个时候太忙了,也没什么心情停下来欣赏,现在想想其实错过了很多好时光。” 沈殊问:“你读书时候忙什么?” “忙农活,我小时候这片都是农田,学校在另一边,所以每天都要骑车来回赶就为了帮家里干活,后来父爸爸妈妈离婚了,我跟着妈妈搬到城里。结果绕了一大圈还是回来了,只不过这片除了老街之外都改成商区民宿了。” “那你爹呢?” “他在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就去世了。” “没看到我结婚,小宝也没见过爷爷,还是挺遗憾的。” 陆春棠垂眸,话说得零零散散沈殊听不懂,但沈殊知道这不是一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时候,他顺势捏了捏陆春棠的掌心——两人的手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没松开。 “行了,好不容易出来咱们聊点开心的,比如,下次哥哥带你来海边玩点不一样的。” 他自称“哥哥”,陆春棠有点好笑但也配合他:“玩什么?” “冲浪啊,让你看看我的腹肌,或者你想玩别的也行。” “你没见过海的人还冲浪哦?”陆春棠抿嘴表示不信,沈殊就拉着他手从t恤下摆伸进去,一路在沈殊光滑结实的腹部流连,相比自己的纤细单薄,沈殊的手感实在是好太多了。 陆春棠从来没摸过这么厉害的腹肌,惊叹不已。 “厉害么?” “厉害。” “手感好么?” “好。” 陆春棠的手一路敲敲打打,眼看就要摸到腹股沟,沈殊觉得自己有点玩火自焚了。 他一把抓住那双罪恶的手:“宝贝儿再摸我要收费了。” 沈殊这么说,陆春棠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不妥,他一下想到那天沈殊在他家洗完澡半裸的样子,想到那一片神秘性感的纹身,他的手忽然像被烫着了一样缩回去。 双颊飞满了天边的火烧云。 沈殊弹了下腰间,对他眨眨眼:“现在不行,以后让你摸够本的。” 太阳落山后,两人去隔壁市场里找吃的。 沈殊问陆春棠吃什么,陆春棠回他“都可以”。 沈殊按住他肩,严肃地说:“没有这道菜。” “?” “以后在我这儿,不能说都可以,不许敷衍不许妥协,你怎么想就怎么说。” “总之,在我面前你可以更任性一点。” 说不动容是假的,陆春棠已经不止一次从沈殊这里体会到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很美好,让人很贪恋。 他弯弯嘴角,沈殊瞥了他一眼。 “所以想吃什么尽管说,今天哥请客。” “你比我小。” 沈殊咧嘴,拉着他往前走:“我不管,我愿意当哥,叫一声好听的来。” 按以往陆春棠是肯定不会搭理他的,也许是今天的氛围太好了,他真的迅速又顺从地轻轻叫:“哥哥。” 沈殊一个踉跄。 晚饭时候的市场很热闹,各种岛上的特色小店都开张营业了,两人喝了汤,又把小吃从头尝到尾,快乐似神仙。 这种时候,沈殊大胃王的优势就显露无疑,陆春棠可以随便买,吃不下的尽数有人打扫战场,最后两人实在都不行了,双双扶着肚子去逛手工摊消消食。 沈殊给陆春棠买了根麦芽糖,一开始陆春棠拒绝,说那是小孩吃的东西,后来沈殊骗他说要照顾照顾摊主伯伯的生意,他就心软了,转了个漂亮的凤凰。 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都看他们,沈殊把陆春棠挡在背后。 陆春棠不明所以,问他:“怎么了?” 第21章 沈殊打趣:“你太招蜂引蝶了,我得想个办法把你藏起来。” 陆春棠又脸红了:“乱讲,他们是看我一个男人还吃这个,觉得奇怪。” “我乱说?暗恋你的都能从海边排到新风小学门口。” “不可能,我……”陆春棠顿了顿,“离异又有孩子,别人躲都来不及。” 沈殊耸肩,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觉得陆春棠就这么一直后知后觉下去也挺好。 陆春棠捧着糖有点不好意思,但又打从心底里高兴,是从未有过的美好体验, 他哼起不成调的歌,晚风把歌声播撒在小路上。 沈殊微微撇过脸,看到陆春棠的表情——因为自己而生动鲜活。 沈殊觉得自己很虚伪,他一方面希望陆春棠能多尝试点新东西,一方面又希望永远他维持现状,永远不要发现自己的魅力。 这样全世界就只他一人,能永远独享这份宝藏。 市场除了卖吃的,还有各种小摊出售手工饰品,耳环耳坠戒指各色不等。 沈殊在摊子前挑来挑去,对一副海棠花样式的耳坠爱不释手,店主姑娘说这副都卖完了,他手里的是样品不售卖,沈殊就绞尽脑汁说了一箩筐好话,哄那姑娘开心,最后店主总算是答应把那副耳坠卖给他。 陆春棠围观了全程,面色很不好看。 沈殊把耳坠放在手心里摊到他面前问:“怎么样?” “很漂亮,你这么用心,人家肯定喜欢。” 沈殊笑笑没解释,只推着他双肩,把他带到一面圆镜子前,摸上他耳朵。 陆春棠左耳垂上有个洞,这是沈殊不久之前发现的,不过大概是因为很久不戴,现在洞都几乎堵上了。 沈殊一边调整方向一边问他:“什么时候打的耳洞?” 陆春棠想了想:“大学时候,后来结婚阿珝觉得怪,我就不戴了。” 沈殊从耳廓摸到耳垂,停在耳垂来回拨弄,像孩子对待新玩具一样爱不释手。 陆春棠觉得耳垂很舒服,但又有点羞耻,忍住了想蹭的心情,手指悄悄蜷缩起来。 沈殊扶着他肩,把他带到镜子前,又把海棠耳坠比上他耳朵。 海棠花开得鲜艳,在镜子里一晃一晃的。 沈殊弯腰,凑到陆春棠耳朵边小声说:“你说得对,我这么用心,人家肯定喜欢。” 陆春棠觉得有点痒,就把脸挪开了一点,没想到沈殊突然从背后抱住他腰,让他不能动。 像是有预感一样,陆春棠的心狂跳起来。 沈殊说:“春棠,你要多尝试一些自己没做过的事情。” 他停顿了一下,发现陆春棠没听懂,就帮他把有些跑散的头发扎好,撩到耳后:“比如,和我谈恋爱。”。” 第22章 化雨 沈殊的告白让陆春棠吓了一大跳。 但也没有特别反感,细品起来,好像还有那么一点点——兴奋。 陆春棠是有点守旧,但好歹是结过婚有经验的,而且爱情这东西有时候面对有些人,是会有心灵感应的。 从沈殊拿着耳环贴近他的那刻起,陆春棠全身的细胞都开始颤栗。 沈殊的呼吸贴着他耳朵,手臂环住他腰传来滚烫的温度,连紧绷的大腿形状陆春棠都能隔着衣服清楚感受到。 他没有躲开。 这和面对赵书庭时候的感觉是很不同的。 赵书庭的单刀直入除了带给陆春棠无奈和抗拒,没有其他任何感觉。但是沈殊,他像是疾驰的马蹄伴着春风化雨,磊落又温柔地奔向你。 陆春棠无法漠视,无法回避,也无法在这一刻继续思考。 他不知所措,热意从耳根蔓延到脖子。 爱不爱尚且不好说,到陆春棠这年纪早就没了为爱奋不顾身的冲动,何况他离异且是同性,此时此刻绝不可能轻易就答应。 沈殊点到即止,去付了耳环的钱把东西放在陆春棠手心,轻轻包裹起来。 “你可以不答应我,可以吊着我,但我不会放弃的。” “你太好了,值得更好的人。比如我。” 陆春棠很想反驳说自己没那么好,至少没沈殊以为的那么好。 但沈殊的表情写满了毋庸置疑,好像在说:我堂堂一个人民教师又怎么会撒谎? 他如此自信,让陆春棠也忍不住跟着高兴起来。 往后的日子,再回忆那天晚上后半段发生的事,陆春棠几乎是失忆的,怎么回去的,说了什么,连怎么躺下的他都完全不记得了,只知道浑浑噩噩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看时间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三点了,而他第二天一大早还要去车站接茉莉。 陆春棠把毯子盖过头顶开始数羊。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沈殊好像喜欢吃羊肉……四只羊、五只羊……刚才家门口沈殊好像让他别有压力,说他反正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能陪自己在这儿耗着。 那能耗多久呢?以后呢? 外面的世界这么广阔,沈殊无牵无挂,年纪还轻,家也不在岛上,还有茉莉尚不知道这件事,知道以后不知道会作何感想,邻居们…… 陆春棠长叹一口气,掀了毯子瞪天花板。 他侧身透过阳台玻璃窗,看对面漆黑一片。 陆春棠有点生气。他气沈殊往湖心里投了颗石子就不管了,自己和没事人一样睡得稳如泰山。 凭什么? 他甚至恶作剧地想给沈殊打电话,好让他陪自己一起失眠,但理智最终占了上风。 第二天一早,陆春棠挂着两个熊猫眼地出门,发现沈殊已经神清气爽地在门口和邻居聊天了。 “早。”看见他——和左耳上的海棠花,沈殊笑眯眯露出两排门牙。 陆春棠猜他那口牙可能是烤瓷的,否则不会白到晃眼。 茉莉坐下午的大巴回来,集散点在月老庙门口,他们还有足够时间可以厮混。 月老庙是花鸟屿的景点,听说很灵验,很多非岛上的原住民都慕名而来,庙里也供奉了观音,一些零零散散的香客会来这里求子。 庙宇周围为了做生意,搭了很多小铺子,有射击的,玩扭蛋的,还有抓娃娃的,射击游戏的大奖是只肥猫,长得和逐渐发福的小二很像,陆春棠盯了好一会儿,沈殊以为他要玩,就准备掏钱买十发子弹。 陆春棠赶紧阻止他,那些东西他从来不带茉莉玩,因为一看就很唬人,他不想让好不容易挣来的钱打水漂。 沈殊拍拍他手,在老板给的三杆长枪里挑了一把。 “看好了哈。”他干脆利落地摆出姿势,先试了一发,对面牌子应声而落。 陆春棠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但很快他发现沈殊连紧张的机会都不给他——九发连射不带喘气,每发都是百分百命中。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店主的脸色很不好看,二十发结束后,小铺子墙上的战利品将无一幸免。 可惜,最后一发卡壳了,没打出去,围观群众发出一阵惋惜。沈殊耸耸肩,和店主叽叽咕咕半天。 除了那只大猫他什么都没要。 陆春棠一个大男人抱着大猫,在月老庙门口接受众人的洗礼,来往小孩都羡慕地看他,他忽然有点不知所措起来。 “赔给你的,开心么?” 陆春棠没懂,沈殊指了指他下眼睑的位置:“没睡好吧?我的错。” 陆春棠条件反射用手去遮,并狠狠瞪了他一眼,只可惜这一眼在沈殊看起来也实在是没什么威慑力,反而像是猫抓似的,在他心尖儿上勾了一下。 沈殊想,怎么会有人觉得陆春棠无趣呢,他明明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存在了。 过了一会儿陆春棠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沈殊指指身后的庙:“谢倒是不用了,我等你哪天陪我进去。” “好。”陆春棠满口答应。 沈殊诧异:“你不问问我去干嘛?” 陆春棠非常乖巧地重复:“你去干嘛?” 沈殊笑说:“去庙里肯定是求签啊,求的什么签嘛……你说呢?” 陆春棠撇嘴,眼神飘来飘去。 等大巴的时候,沈殊去买了两杯喝的,回来一看,陆春棠像个小孩一样乖乖坐在公交站,他把下巴搁在玩偶上磨蹭,眷恋的样子让沈殊恨不得自己变成那只大猫。 他把绿豆冰贴上陆春棠的脸,吓了他一大跳。 “很喜欢?”沈殊问他。 “嗯!毛很软很舒服。” “我也很软,你要不要试试?”沈殊靠在站牌上痞里痞气开黄腔,陆春棠没懂,眨巴着眼看他。边上有几个刚才观战的女生对着他们指指点点,围在一起咬耳朵偷笑。 沈殊看看她们,再看看陆春棠,只能在心里叹气。 “你枪法很准哦。”陆春棠忽然问,“刚才有点帅。” 在沈殊印象里,陆春棠以前不是说他会做菜,就是表扬他辫子扎得好,老实又客观的夸法,这次用“帅”这么个不具象的词,反而让他格外得意起来。 第22章 别人夸帅,那可能有水分;陆春棠夸他帅,那就是很帅。 一杯绿豆冰被沈殊暴风吸入,很快去了大半,他甩甩手上的水蹲到陆春棠面前:“我以前当兵时候练的。” “你还当过兵哦。” “嗯,小时候我爹觉得我欠管教,丢部队里想让我收收心。” “你会好多东西……” 在陆春棠眼里,沈殊也像本魔法书,他去过太多地方,会太多技能,见过太多自己没见过的风景,这让同为男人的他很羡慕。 “你要想学下次我可以教你。” 陆春棠摆手:“我不行啦,我手很笨,你还当过兵哦。” 沈殊拍拍他头“那不一定,陆老师画画这么好,手一定很巧。” 自沈殊告白后,他对陆春棠的各种小动作就更肆无忌惮了,陆春棠竟然也没觉得不舒服。 甚至还有点高兴,暖融融的。 学校大巴来得很准时,一大群小孩呼啦啦涌下,各自四散开找自己的父母。 很快陆茉莉就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向陆春棠扑过去,然后是沈殊,搂着他前前后后不肯放手,她说:“爸爸阿殊我好想你们呀。” 陆春棠去拿她背上的行李包,被沈殊抢先一步接过去。 沈殊说:“小宝我也好想你啊。” 车站上人很多,这三个人抱在一起很久也无人在意。 沈殊搂着他们,好像拥抱着全世界。 第23章 安抚 陆茉莉去夏令营带回来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有贝壳、有漂亮但不知名的小石头,还有夹在书里的树叶标本——都是小孩喜欢的。 她郑重其事地挑了自认为最漂亮的两个送给沈殊和陆春棠,剩下的分给对门的阿公阿婆,还有阿一和小二。 小二的肉爪子把大海螺翻来覆去,也没玩出什么名堂,弄得他有点生气,于是阿一凑过去和他玩的时候就被揍了。 沈殊注意到茉莉好几次看着陆春棠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心事但又怕说了她爸爸会生气,沈殊第一反应是她在学校又挨欺负了。 这个年纪的小孩,说懂事儿不懂事儿,说不懂事儿其实个个是人精,成人世界有的那些乌七八糟的心思,小孩也都有,还只多不少。 沈殊把陆茉莉拖到边上悄悄问:“又被人欺负了?” “没有啊,这次还有别的学校一起呢,我交了两个新朋友,她们对我特别好!” 沈殊松了口气:“交朋友了啊,那就好,那我怎么看你心事重重的呢?” 茉莉手里几张彩色广告纸已经被她攥得皱巴巴的,她犹犹豫豫地拿出来给沈殊看。 广告纸的内容是欧洲某个圣诞集市,很梦幻很华丽,一看就是这个年纪小女孩会喜欢的。 “阿殊……我想去芬兰。” “妈妈说要接去芬兰过圣诞。” 沈殊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背后陆春棠用冷硬的声音问:“你和谁去?” 气氛一下就凝固了。 阿一和小二叼着海螺一溜烟跑外面玩去了,小女孩咬咬牙把话又重复了一遍。 没说完就看陆春棠突然怒气冲冲:“不许去!” “可是我想去!妈妈说过完圣诞就把我送回来!” “想过圣诞我给你过!反正就是不许去!” “可是……” “没有可是!” 父女俩吵得越来越大声,谁都有道理谁都不退让,剑拔弩张地瞪对方。 事情最终以茉莉的退让而收场,——她扭头跑上楼。这是个很乖的孩子,即使很生气很渴望,她也还是不会做让爸爸生气的事情。 陆春棠把脸埋在手心里,颓然倒进沙发,沈殊感到他整个人在剧烈颤抖。 “我又搞砸了,小宝对我很失望我看到了。”陆春棠搓着脸,“阿珝很聪明,她知道如果自己来说我绝不会同意,就找小宝,她觉得只要小宝愿意我就只能妥协,甚至还能像现在这样激怒我,让我生气。” 沈殊把小二拽回来丢楼上去陪茉莉,又给陆春棠倒了杯水。 陆春棠捧着杯子,还在微微颤抖,他把茶杯捂在手心里反反复复换了好几个方向,傍晚的霞光照射进来,把他的侧脸衬得很柔和,像一副漂亮的油画。 “为什么不让她去?” “我……我妈妈,身体不好,”很久之后,陆春棠开口,“她有点……嗯……精神问题,但严格说起来是属于亚精神病范畴,以前有熟人提醒过我,但她平时生活都很正常也就一直没去医院。” 他看似答非所问,但沈殊也没打断他。 “后来我私底下查过这种病,说这病的是没有共情能力没有同理心,但经常会在她认为正确的时候表达出某种情绪,一转身就不见了,所以喜怒无常……沈殊,你知道精神病是会遗传的吗?”陆春棠说到这里停住,他捏紧茶杯,指尖慢慢发白,“如果陈珝发现我有……也有这方面的问题,就有理由要回小宝的抚养权,我不能让她带走,我只有她了,我不能连她都……” 后半段陆春棠说得很急,直到沈殊抚上他背脊轻轻拍打,他才慢慢冷静下来。 “所以你反对她去芬兰,就因为你不想让她离开你?” “对我了解陈珝,我怀疑她是想借这次机会把茉莉带出去,只要离得远远的,之后的事我鞭长莫及……” “但她保证自己过完节就把孩子送回来?” “你不懂,你不懂的,她……哎……她这两年和我的交集,从来没有脱离过抚养权的问题,为了小孩好,呵,更不可能!我太了解她了!” “你有没有想过,小宝她总有离开你的一天?” “当然想过,但是我没办法面对。” “她是她你是你,说难听点,百年以后你离世了,她的人生还是要她自己过,那你为什么不从现在开始就把主动权交给她自己?”沈殊偷偷揽住陆春棠肩,把他往自己身边带,“所以比起她需要你,好像还是你更需要她,过去的就算了,现在你身边有我,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同样,你也要有你的。” 窗外雨点落下,噼噼啪啪打在街道上,还有远处传来的隐隐约约的雷声,伴随着沈殊低沉的嗓音,像琴弦在波动安抚人心。 沈殊说:“我和你说个秘密,之前说会做饭会梳头发都是因为我有个妹妹,是骗你的。其实我是因为我妈在我很小时候就病了,后来一直是我照顾她,我妈觉得自己好不了,在拖累我,想要寻死很多次,但我不会放弃她的。你看有时候亲子关系的纽带不是那么容易剪断的,不管到哪里,离得再远,你都会在孩子的心里。” 陆春棠的肩膀渐渐松弛下来。 “我爸爸的死,就是因为我妈妈,不能说是直接,但绝对脱不了干系,应该说他们简直就是我和陈珝的翻版。” 陆春棠的父亲是名水手,从小和大海打交道,性格沉默寡言,并不擅长和人沟通交流,所以在他离岗之后,没办法很快融入社会,同期其他人在退职以后,事业都风声水起,经商的赚快钱的,什么都有,只有陆春棠的父亲,在新门街上开了家小杂货铺,利润勉强只能维持温饱。 而陆春棠的母亲在很久之前是个大户小姐,当初因为年轻时候的浪漫主义情怀,看上他父亲,同意了这门婚事,未曾想一个时代大浪打来,碾碎了所有价值观,曾经风光无限的职业都没落了,陆春棠母亲对他父亲很不满意,想让他学别人一样下海经商,被他父亲拒绝了。 他母亲在无数次争吵无果之后,把满腔热切投注在陆春棠身上,希望儿子能出人头地,能让她过上好日子,结果谁料陆春棠固执保守的性格完全遗传了他父亲的。 他母亲恨铁不成刚,从小对陆春棠执行严格的斯巴达教育,终于也让这段亲子关系濒临破裂。 很多年前,父亲因病去世了,陆春棠在和陈珝结婚之后就从家里搬出来,和母亲的关系若即若离,谈不上恨也谈不上多爱,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更多的是不知道该怎么相处。 他唯一清楚的一点是,如果他们再继续相处,只会互相伤害,就像他后来和陈珝一样,走了他父母的老路,好像永远不能让彼此满意,永远都找不到让大家都舒服的相处方式。 所以他只能逃离,回到他父亲留下的这间杂货店。 这是陆春棠第一次对沈殊这么开诚布公地,在没有酒精的催化作用下聊起他的童年、他的婚姻,他许许多多的私密话题。 海岛淅淅沥沥下起雨,陆春棠看向窗外空旷的街道,视线落在远处水花四溢的虚空处:“离婚的时候我把婚房留给阿珝,什么都没拿就换了小宝,那天也像现在这样下着雨,凌晨我提着行李,小宝趴在我肩上睡,很多人都说我傻,用房子换人,但是我不后悔。” 沈殊很容易就能想象出陆春棠描绘的场景。 想着陆春棠一个人,在大雨里把小茉莉背在背上,站在路口孤孤单单打不到车的样子。 第23章 他的心里再一次泛出绵密的疼,恨不能穿回去,在那一天至少假装路人,替他们打一把伞。 “你说得对,是我一直放不开手,我一直想要证明,我的教育方式能让茉莉过得更好,但事实经常让我觉得自己是失败的,因为茉莉不像其他孩子一样快乐。” 沈殊偏过头:“我倒不这么认为,在我眼里小宝很开心,茁壮成长品学兼优,哪点比别人差了?事实证明你的教育方法自有你的道理,一点儿不失败。” 陆春棠听沈殊这么说,露出个感激的笑容:“失败不失败我心里很清楚,我能力不足,有时候只能向这个世界妥协,根本没法遵循自己的原则。所以很多事离我原来的预期偏差太远,常常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经常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做错了,这段失败的婚姻,或者真的责任都在我,是我跟不上这个时代的脚步,就像你说的,是我把自己禁锢在这里不肯前行。” 沈殊高举双手赶紧讨饶:“别,那就是句情话,你要一点不感动就算了,还这么较真我可就太失败了。” 沉重的氛围被沈殊搅得突然轻松起来,陆春棠也“噗嗤”笑出来:“和你没关系啦,阿珝也这么说过。” 沈殊一直很喜欢陆春棠说这个“啦”字,即便他后来知道这是岛上人的说话习惯,他也能假装这是陆春棠在对自己撒娇,能从这里头品出一丝甜味儿。 就想多捉弄他一点。 沈殊忽地沉下脸凑过去:“你再阿珝阿珝地叫,我要吃醋了!” 沈殊的声音有点哑有点低沉,他飞快凑近,近到此时天地间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好像就只剩两人的呼吸交错,陆春棠觉得自己的热意在不断上涌,心跳地快从胸腔里蹦出来。 他以为沈殊要亲他了,大脑一片空白,但那人却只是捧起他双颊,在额头上留下了一个轻柔的安抚。 第24章 谈判 陈珝没过多久就亲自来谈判了,陆春棠非常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她。他用的理由是:学校要搞圣诞活动,小宝是主演所以没有时间。 陈珝很失望,非常急切地想亲自去学校为她请假,被陆春棠再次回绝。 茉莉在边上不吭声,不想做让她爸爸不开心的事。 她紧紧抓着沈殊的衣下摆。 沈殊觉得心疼,就背过身偷偷答应她,很快会陪她去见识一下草原,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当然她爸爸也会一起去,他想带他们去看看更好的世界。 陈珝看着陆春棠的眼神从急渐渐变得哀怨。 她说:“陆春棠,我……我从来没有求过你什么……这次就当我求你了。” 她甚至举手发誓以示诚意。 陆春棠愣住了。 他见多了陈珝强势的、不耐烦的、甚至是嚣张跋扈的一面,唯独没见过这样的——软弱又低姿态,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他们两个结婚这么些年从来没有过的。 “我不懂。”他说。 “你不需要懂!过了圣诞我肯定会把她送回来我保证,真的陆春棠,看在我们夫妻一场!” 陈珝苦苦哀求,甚至流出了情真意切的眼泪,这时陆春棠才意识到陈珝瘦了很多,面容憔悴嘴唇发白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趾高气昂,而自己竟然对此一无所知,陈珝每次和他见面从来不说自己的事,这些年过得好不好,家里如何,他也不问,简单说两人就没有心平气和的时候。 沈殊看了陆茉莉一眼,把她往楼上带。 陈珝看他们上去,才抽了张纸巾抹眼泪:“前阵子他——查出癌症,医生说最多还有大半年。他一直很想要个孩子,体会一次三个人过节的感觉,我知道这件事说出来有点过分,但我真的很想满足他这个心愿……” 陆春棠诧异:“你之前不是怀孕了?” “曾经有过,没保住,而且医生说他精子存活率太低,很难再有后代。而且……女人面露窘色,“我们其实……没结婚。” 陈珝出国之后就一直没找工作,金丝雀做了一阵子,男的一直也没要把她扶正的意思,但他因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又很想要后代,陈珝还曾经千方百计做过试管,可惜都失败了,钱也打了水漂。 到今天为止她也没有和男人住在一起,除了他心血来潮,大部分时候,市郊那栋空落落的公寓里,都只有陈珝一个人孤单的影子。 她终究是为自己的美梦,付出了颠沛流离的代价。 陆春棠盯着地面一处发呆,然后木然地说:“陈珝,我不是圣人,没理由帮你这个忙。” “我知道……所以我……真的我求求你了。” 话已至此,该说的都说开了,沈殊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两人相顾无言的场面。女人滚烫的泪在无声流淌,陆春棠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陈珝很快走了,事情最后也没有结果。 “诶,回魂。人都走了,你再惦记我可要吃醋了。”沈殊敲敲柜台玻璃,想用玩笑分散点陆春棠的注意力。 “别闹。”陆春棠果然被他逗乐了,眉眼弯成好看的弧度——最近他经常会在沈殊面前流露出这种不设防的表情,可能自己都没察觉,“我没惦记。” “但你的表情。”沈殊比划了下,“你在不高兴。” 陆春棠低头良久忽然问:“阿珝离开我,过得也并没有像她当年期望的那么好。” 沈殊皱眉:“别瞎说,你们聊的我在楼上都听见了,她过得不好又不是你的错,怎么你心软了?” 陆春棠轻叹:“倒也不是心软,就是有点感慨。” “没什么好感慨的,路都是她自己选的,当年她离开你就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再说了,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应该比我清楚,完成心愿……啧,说得倒好听,她现在不讨好那个男人,弄个名分,万一哪天他死了,她就得流落街头要饭去了。” “你说的我都知道,我就是……” 陆春棠说得有点口干,起身泡茶去,沈殊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背后,像只大型犬一样圈住他,把头搁在他肩膀上撒娇。 陆春棠被他拱地有点热,轻抬肩头:“走开啦,你太重了。” “你凶我!别人对你不好你心软,我对你这么好你反而凶我,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沈殊露出委屈的样子,作势要往外走。 陆春棠果然被骗了,抓住他着急慌忙解释:“我没有凶你,我就是有点……” “有点什么?” “有点……”陆春棠尴尬了,他总不见得说“难为情”,就只能又为沈殊提供了胡搅蛮缠的契机。 陆春棠没办法,只能递过刚泡好的茶赔罪,沈殊不接,装模作样说:“我不喝,刚泡的热水太烫了。” 陆春棠耐心解释:“这茶我用了70度的水,而且已经泡开一会儿了不会烫。” 沈殊不相信,陆春棠只能自己喝了一口以证清白。 沈殊紧紧盯着陆春棠端茶的动作,刚喝完他就把杯子拿过来,就着心上人喝过的位置一饮而尽。 他舔舔嘴唇说:“好茶,又甜又香。” 陆春棠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觉得热气缓缓从脖颈处烧上来。 后来他们决定把出不出去这个问题的决定权交给陆茉莉本人。 小女孩听他们分析完利弊,只问了一句:“出去会比现在更好吗?” 沈殊反问:“你觉得现在不好吗?” 茉莉说:“好哦,但是……” 她看了陆春棠一眼,没再说后半句。 沈殊把最后一碗汤添给她:“也不用想那么多,就是出去过个节又不是见不到了,这三五天一两礼拜的就回来了。” 陆春棠结果他话头:“你出去之后,见过外面的世界之后哦,也许会觉得更好,也许不会,也许你会想留在那儿,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唱歌,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但也许以后遇到困难就要靠你一个人了,我不在你身边。” 小女孩沉默地低头吃饭,快把菜消灭干净的时候,她突然说:“爸爸,我还是想出去,因为我出去你就会轻松一点,我还能赚大钱回来养你。” 陆春棠点头,然后起身去厨房端汤。 沈殊紧跟着进去,贴着他轻声说:“你怎么这么不诚实?” 陆春棠说:“我没有。” “你有,你明明就不舍得她,不能说得直接点么?” 陆春棠转身准备绕开他把汤碗端出去,被沈殊堵在门口接过碗。 沈殊直勾勾盯着他泛红的眼角:“啧,眼睛都哭红了还说没有。我教你啊,你就和她说‘我不想你去,我舍不得你’。” 陆春棠摇头:“这是道德绑架,我不说。” 沈殊笑:“我这是让你直面自己内心,舍不得就要说出来。” 第25章 馈赠 沈殊教陆春棠的,他最终还是没学会,茉莉要跟着陈珝出去的事儿很快被其他人都知道了。 赵书庭和毛靖来看他们。 第24章 赵书庭说陈珝居心叵测,让陆春棠千万别答应。 毛靖像小鸡似的提着后衣领把他带走了:“这也就是你的猜测,又不是真的不回来了,先去看一看还没个定数呢。再说了,那是人家家事儿,你怎么管那么宽?” 这句“人家家事儿”就很传神,赵书庭很愤怒,扭头咬了毛靖几口。 “那他凭什么管?”看到沈殊又在屋子里出现,赵书庭呲牙咧嘴的。 沈殊无所畏惧:“没听毛毛说嘛?因为这是我家事儿。” 要不是顾忌脸面,赵书庭当场就和沈殊打起来了。 “那你明知道小宝出去就回不来了,还不拦着他!” 沈殊幽幽地说:“小朋友,这是春棠自己的选择,我不能强迫他,也不能把自己觉得好的硬塞给他。” “为什么?那你就袖手旁观!” “不为什么,因为这就是成年人的法则。” 两人在小店门口吵得不可开交,陆春棠和茉莉蹲在一边撸小二看戏,丝毫没有来劝架的意思,这让沈殊略微在心理上觉得有点平衡。 小二抱着陆春棠的手指咬,陆春棠眯起眼睛和他玩绕圈圈。他嘱咐茉莉说:“到那边记得经常打电话回来,什么时候都可以打。” 茉莉点头:“知道啦,阿殊偷偷给我一个新电话了,让我不要告诉妈妈。” 陆春棠一愣:“新电话?” “嗯,一个像手表一样的电话,阿殊哥哥说我如果有悄悄话,就打这个电话,会有恐龙超人帮我的!” 听到恐龙超人陆春棠笑出了声,抬头看了眼还在和赵书庭拌嘴的大男人,他心里突然流过一抹柔软的东西,很温暖也有点甜。 小胖子王浩宇在学校拦住沈殊,问他茉莉是不是要转学的事情,沈殊说:“没有的事,他暂时要去妈妈那边住一段时间,过完圣诞就回来。” 小胖子犹犹豫豫,还有话没敢说出口,沈殊看他背后藏着东西就问:“要我带东西给她?” “不……不是。”小胖手往后藏了藏。 沈殊往教室里瞥了一眼,压低声音说:“男子汉要大胆一点,想说什么就去说,万一错过就没机会了呢?” “你不是说她过完圣诞就回来么?” “这我哪知道,说是这么说,但是小朋友,人生风云既变,谁能保证以后发生的事儿?” 小胖子藏的是块巧克力,还是他自己最喜欢的牌子,父母给他买的他舍不得吃,握在手里太久了送到陆茉莉手上的时候都有点化了。 茉莉不太喜欢,所以她把这件事转述给沈殊听的时候还有点嫌弃,但是巧克力却很小心地用手帕包着。 沈殊笑说:“行行,人家好歹是一片心意,你那个班草还一毛不拔呢。” 茉莉耸肩:“他不送我礼物也没关系啊。” “嗯?”沈殊惊讶,“你不是喜欢他么?” 茉莉小声叫唤:“我没有喜欢他啦!我没有!而且我现在也不喜欢了!” 小朋友说话前后矛盾,爱恨情仇来得快去得也快。 十年以后,想起来又是另一番光景。 “但是阿殊,你和爸爸都要想我哦,要记得给我打电话!还要帮我照顾好爸爸!等我出去想想赚大钱的办法!” 沈殊摸摸小女孩的头:“你要照顾好你自己,我们好歹是俩成年人。” “我觉得你不像哦,你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啦。” 沈殊气得假装要抓她,茉莉一边大笑一边向前飞奔,惊起了秋日树梢上的鸟群。 茉莉走后没多久,花鸟屿就开始连日阴雨。 陆春棠的腿伤又犯了,甚至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他被沈殊勒令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告诉他有个一劳永逸的方案就是动手术,最多住院半个月就能好。 陆春棠十分抗拒。 沈殊说:“乖,你应该趁小宝不在的这段时间把自己调理好,不管是住院还是什么都要配合医生,我会陪着你的。” 他把陆春棠当孩子一样哄,陆春棠撅撅嘴,露出不满意的姿态,但最后还是妥协了。 手术恢复期间,沈殊每天下了班就去医院送饭,开始几天他总觉得陆春棠精神不好,和自己说话都心不在焉的,就申请了陪护。 陆春棠极力阻止,说自己又不是残废截肢,不需要人陪。 沈殊开玩笑:“我倒是想啊,这样你后半辈子就离不开我了。” 他依然会时不时会用自己的方法提醒陆春棠——“你在被我追。” 医院病房是二人间,沈殊就在旁边的躺椅上睡觉,但他很惊醒,陆春棠稍微动一动他马上就会睁开眼睛。 很快他就发现,陆春棠的萎靡是因为手术之后的恢复期有些难受,经常夜里会醒,当然有时候是被噩梦吓醒的,沈殊发现他大喘气就去摸摸他脸,亲他额头,握住他手直到他平静下来。 几天一过,沈老师自己都憔悴了,胡渣也没时间刮,配着他小麦色皮肤整个人竟透出一股浪荡的江湖味,看得陆春棠很过意不去。 他说:“你别陪我了,反正也没几天我一个人就行。” 沈殊偷翻了个白眼:“你一个人,然后每天晚上都吓醒。” 陆春棠抿嘴,他把头靠在枕头上,脸色有点苍白。 沈殊把手机调到自拍,左右比对着照镜子:“你是不是嫌我邋遢?好像也没有啊,男人邋遢点还挺帅的,特别是我这种本来就帅的。” 陆春棠哭笑不得,才起来的一点忧愁心思被他三言两语说散了。 “我不喜欢医院是因为我父亲,当年就是死在病房里的,进了医院就再没出来。我还记得我爸去世前,让我要好好生活,照顾好我母亲,但你看,我一样都没做到。” 这些救命的仪器、病床、甚至是医生的白大褂,对陆春棠来说都像是折磨。 沈殊收起嬉皮笑脸,坐回床边把陆春棠的枕头稍稍靠起,又搭着他肩膀:“你怎么没做到?你过得不好吗?你没把小宝养好嘛?你做得比谁都好。” 陆春棠摇头:“我想和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然后普通地生儿育女,生老病死,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但是我失败了,所以我现在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我哪里真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大家过得都很顺利啊,为什么只有我不行?” “大家啊——别人都是看起来过得比较好。真的好不好,谁知道呢?”沈殊伸了个懒腰,“人都喜欢把秘密藏起来,好的巴不得告诉全世界,不好的就偷偷藏起来,而且我和你说个秘密啊,这是我小时候总结出来的,生活它自己就有守恒定律,遇到太多不顺心的事,总有一两件好的在前面等着你。” “真的?” 沈殊用额头抵着陆春棠的:“千真万确,比如我,上辈子肯定是积了大德,才让我这辈子碰到你。” 命运对很多人都不公,对陆春棠是,对沈殊也不完全是一帆风顺的。 但再贫瘠的日子,也总有人是发光的,陆春棠之于沈殊而言就是这样。 先是好奇,然后是惦记,接着是占有,终归还是心疼,想为他遮风挡雨,想把这世上所有好的都捧到他面前,觉得这世上唯有他是值得的。 想要携手走完一生,又觉得一生太短,哪怕是分分秒秒都在一起,也觉得是不够的。 陆春棠稀有而珍贵,遇上他就是沈殊最大的好事儿。 “好了,陆春棠小朋友要睡觉了,晚安前沈老师要给你几个护身符。” 沈殊的声音低沉,呼吸温柔而炙热,他柔软的嘴唇分别在陆春棠的脸颊、额头轻贴,好像真的很珍惜他。 陆春棠有一瞬间的目眩神迷,心尖都在发麻。 “晚安。” 第26章 心动 这个圣诞节因为小宝不在,显得有些冷清。陆春棠刚好因为手术完在恢复期,趁着机会犯把懒,就没打算大张旗鼓地闹腾。 反而是沈殊,热热闹闹买了一大堆装饰品,连阿一和小二的衣服帽子都没落下。 阿一把帽子叼在嘴里玩的很开心,小二拒绝这傻逼的造型,躲在角落里负隅顽抗坚持到底。 阿婆烤了她最拿手的蜂蜜蛋糕,但这次可能是蜂蜜放多了,甜得有点过分。毛靖和赵书庭不请自来,但好歹还算有良心,带了本岛打着灯笼都买不到的鹤延堂熟食。 鹤延堂是本岛一家相当有名的饭店,每天熟食限量供应,和阿书家的牛肉汤一样,想要就要赶早,不过这个问题对他们而言不存在,因为鹤延堂就是毛靖他家里开的,据说还和“阿书牛肉汤”一起上过美食访谈类节目。 一个赵书庭一个毛靖,没想到陆春棠这些发小还卧虎藏龙的挺有本事。 但沈殊一点没觉得高兴——这两个多余的人打乱了他原本的计划。 本来他是想趁小宝不在,和阿公阿婆一起吃个饭喝个小酒庆祝庆祝,然后呢,顺势再过个浪漫的二人世界,说不定气氛一好就能顺利地这样那样。结果现在跑来俩碍事的。 第25章 赵书庭按惯例粘着陆春棠,沈殊也不甘落后,不动声色地往心上人身边一挪再挪。赵书庭冷笑,把脑袋靠到陆春棠肩上撒娇,还偷偷得意地瞥了沈殊一眼。 对比黄毛平时嚣张跋扈的样子,沈殊差点吐了。 他夹了筷刺儿最多的鱼肉,丢到赵书庭碗里:“来,小孩多吃点鱼,补脑子。” 陆春棠没看出他们的暗潮汹涌,一脸慈眉善目地笑着,赵书庭吃也不是,不是也不是,只能硬着头皮把鱼刺一根一根挑出来。 毛靖差点笑出内伤,赵书庭在桌子底下把他踩得哇哇叫,,顺便以牙还牙地把一整个鱼头夹给沈殊:“你也吃,多补脑子。” 沈殊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 他不喜欢吃鱼,更不喜欢吃鱼脑子,他盯着俩鱼眼感觉鱼也在盯他,张着嘴死不瞑目的样子。 赵书庭扳回一局,开心地笑出声来。 正当沈殊认命地咬下第一口时,碗被陆春棠拿走了,他把自己的空碗挪到沈殊面前,对众人解释“他不喜欢吃鱼。” 然后毫不在意地接着沈殊刚才吃过的地方啃。 毛靖吹了老长一声口哨。 沈殊这下连较劲都忘了,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陆春棠的动作,仿佛他吃的不是鱼,而是自己的嘴。 毛靖凑在赵书庭耳朵边上嘲讽他:“早说的吧,时间问题。” 赵书庭奋力往外吐鱼刺,白眼翻得一阵高过一阵。 吃过饭,毛靖和赵书庭去玩他们自己的东西了,陆春棠把锅碗瓢盆收拾到厨房里,沈殊帮着把剩下的端进来,然后把陆春棠堵在水池前面。 沈殊问:“陆老板今晚有没有空?” “有。” “那跟我去个地方。” “好哦。” 陆春棠今晚格外乖巧,沈殊捂住他眼睛:“祖宗,你都不问我要带你去哪儿。” 陆春棠疑惑:“要问吗?” 沈殊叹了口气:“算了,我也……没想对你干嘛。” 沈殊让陆春棠十分钟之后去对面二楼找他。这让陆春棠隐约想到小时候父亲带着自己玩过的藏宝游戏,那种未知的兴奋感,让他的心脏突然鲜活起来。 隔着门板,沈殊让陆春棠把眼睛闭上:“一定要闭上啊,否则惊喜就没有了。” “好哦。” 沈殊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极其乖巧的陆老板,闭着眼,在那儿等着。 他几乎忍不住想亲下去了,但沈殊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捂住陆春棠眼睛把他往前带了两步。 陆春棠细软的睫毛在沈殊手心飞速刷过,痒痒的,眼皮在不停颤抖。 沈殊笑他:“乖乖,把你卖了算了。” 说男人“乖”有点羞耻,但陆春棠意外觉得竟然很受用。 “我喊3、2、1,你就睁眼。” “3……1!” 陆春棠睁眼的一瞬间,被屋里的样子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屋里从天花到墙上都挂满了漂亮的圣诞彩带和气球,彩带下面还有一些便签条。 正对窗口的那个大桌上摆了一栋漂亮的木头房子,两层,附带一个小院子,院里开满了粉色的海棠花,从花叶到花瓣都惟妙惟肖。 花树底下坐着三个木偶小人,两个男人在喝茶,一个小女孩在边上开心地跳舞,他们身边还有一猫一狗,也全是木制的。 整栋房子从家具到人都很眼熟,连陆春棠平时绑头发用的发圈都被完美还原了。 小屋挂满了装饰彩带,还一闪一闪亮着灯,就和此刻的房间一模一样。 沈殊紧盯着陆春棠的表情,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变化。 “喜欢么?” 陆春棠过了很久才拿起小人端详,他说:“你把我美化了。” 沈殊笑道:“还不够,我都没做出你十分之一的美。” “乱讲。”陆春棠抿嘴。 沈殊发现陆春棠最近稍微有些变化,不同于刚认识那会儿的冷淡,他的宝贝最近对着自己会嗔怪了。 沈殊简直爱死了他这个模样,并希望他能向自己多多撒娇。 “你看到这些便签条没?这是我俩的圣诞愿望,我饿已经写完了,有几张空白的等着你填,什么都能写。” 陆春棠捏着纸条失笑:“哪有圣诞节许愿的?你是圣诞老人吗?” 沈殊咧嘴:“甭管别人有没有,我说有就有!” “那……我想先看看你写了什么?” “哪张?” “那个,和那个。” 陆春棠没戴眼镜,高处的字看不清就只能眯起眼睛仰着头努力去看。 沈殊顺着他指的方向:“这个是希望小二能减肥。” 小二自从被沈殊带回家之后,体型飞速横向发展,已经到了走路都摇摇摆摆的地步,不给吃就闹腾,嘴里还跟个老大爷似的骂骂咧咧。 沈殊下定决心要让他减肥。 “这个是希望茉莉能健康长大。” “那个是希望春棠的腿能早点康复。” 陆春棠“噗嗤”笑出声,扯了最后一张有字的问他:“那这个呢?” “这个……”沈殊顿了顿,自己耳根有点烧,“希望永远我们三个能永远在一起。” 两人凑得太近,沈殊的声线听起来有点暗哑,在夜色和灯光的渲染下忽然显得暧昧,陆春棠有些慌乱,他想避开,但沈殊把他牢牢圈在跟前让他不能动弹。 沈殊说:“我没什么文化,也不会说情话,但我想和你有个家,但我现在也没钱,就只能先送你一个木偶的家,以后你要是愿意给我机会,再给你补个大的。” “圣诞快乐,春棠。” 陆春棠就着屋里昏黄的灯光看沈殊的侧脸——这个男人在此刻看起来温柔又认真。 沈殊突然也像有感应一样扭头看他。 两人视线交汇,陆春棠突然心咚咚咚跳起来,越来越响,他慌得赶紧去看窗外。 一楼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种了满满的海棠花,虽然现在还没开,但他已经能想到明天春天的景象——一定和木头小屋里的一模一样。 这是沈殊在今年春天种的,满满一后院,只为陪着他的陆春棠。 第27章 故人 出乎意料的是,陆茉莉过完节几乎没怎么在外面逗留。陈珝把她送回来的时候, 情绪很是低落。 那个男人总算是熬到了圣诞,吃了顿团圆饭第二天就走了,没什么遗言,关于财产分割也是一早就安排好的,男人并没有像陈珝说的那样忽视她,反而留给了她足够的本钱过完下半辈子。 这是陈珝自己都没想到的。 她对陆春棠说:“我不懂,而且觉得自己很失败,我可能也从来没有真正认识那个人,也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你。” 但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晚了。 人都是要向前看的。 陆春棠泡了杯热茶给她:“没关系,你的一辈子还很长。” 陈珝表示她自己还是想回到国外去,虽然暂时没考虑完之后的路该怎么走,但希望如果自己以后有能帮得上忙的,一定会尽力。 她临走前审视了陆春棠半天说:“你也变了,我们都变了。” 陆春棠摸摸脸:“真的?” 陈珝笑笑:“真的,恐怕是有人让你变了。” 茉莉这次出去倒是捞到了不少好处,总归是亲生母亲,给她买了一大堆漂亮衣服和玩具。她除了高兴之外整个人也活泼不少,回来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从那边的圣诞集市说到大餐,恨不得把所有自己经历的也让他父亲感同身受。 但她爸可能是傻了。 先是第二天一大早把酱油替代牛奶给她喝,接着又穿着睡衣拖鞋稀里糊涂出门,再然后是不锁门就上楼睡觉去了,吓得对门阿婆起床看到他们家灯火通明门户大开,还以为是遭贼了。 茉莉担心他爸是不是哪儿不舒服,陆春棠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沈殊和茉莉从学校回来,发现陆春棠趴在柜台后面睡着了,店里全是叽叽喳喳的小朋友,围着陆春棠叫唤。 茉莉很生气,跑到陆春棠耳边大声说:“爸爸,我说多少次了看店时候不要睡觉。” 陆春棠动动眉头,转过脸没搭理她。 杂货店里的小孩很吵,前前后后闹着要看上礼拜就预订的恐龙超人新闪卡,沈殊让他们可以晚点或者明天再来,小孩们不依不饶。 沈殊眼睛一瞪说:“再吵,再吵老妖精就来吃人了!” 这招对付现在的小孩都没用,他们“咯咯咯”笑得很开心,沈殊无奈之下撸起袖子装作要打人的样子。 小孩们大喊着:“大魔王生气了!” 然后一路跑远。 沈殊对茉莉比了个“嘘”的姿势,把陆春棠拦腰抱起。 陆春棠脸上写满了疲惫,细看之下还挂着两行淡淡的淤青,沈殊一迈步子他就醒了。 第26章 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之后,血色再次从他脖颈往上涌,他挣扎着要从沈殊怀里下来,沈殊有意逗他:“别动,再动就——” 他凑过去,装作要亲的样子。 陆春棠惊慌失措地推他,茉莉哼着小调把书包放到里屋,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放心,我挡着呢她看不到,不过你再动我就不能保证了。” “你——” 陆春棠果然被威胁到了,乖乖任由沈殊把他抱到二楼不敢再动。 但他还是有点生气,一路用那双大大的杏仁眼瞪沈殊。 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凶了,只可惜这一眼在沈殊看起来也实在是没什么威慑力。 陆春棠被沈殊放到床上就醒了,又被强行按回去,还加盖了一件沈殊的外套。 “我不累,不用睡。” “知道知道,你不累,你就是困了,困得你自己看看镜子,黑眼圈都出来了。” “睡不着?有心事?”沈殊蹲下凑到陆春棠面前。 一语中的,陆春棠有点心虚,别过脸不想搭理沈殊。 沈殊看他不说话,叹了口气:“我和你告白,送你礼物,是因为我想我愿意,我巴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你,但绝对没有逼你马上答复的意思,你大可以吊着我,我也不会对你怎么样。” 二楼阳台的小窗帘遮掉了大部分阳光,在傍晚时分随风起舞,把室内遮挡地忽明忽暗,陆春棠盯着起舞的窗纱发了一会儿呆。 他说:“我并不是因为尴尬和困扰,是……但是我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说。” 沈殊帮他理了一下额前的碎发:“没想好就别去想了,顺其自然,等到有天你也爱上我的时候再告诉我。” 他说完就下楼做饭去了。 陆春棠抓着沈殊的外套,一股好闻的味道在鼻尖环绕,他凑近嗅了嗅,抱在怀里,觉得此时此刻的自己像个变态。 今天晚上做番茄大虾,还要去买点豆腐和葱花。 沈殊刚准备骑上小电驴发现自己手机没带,于是招呼茉莉给他拿出来。 茉莉扬了扬手机说:“刚才你们在楼上的时候,有个号码打了好多电话来,我没敢接。” 沈殊接过来一看,是这几天频繁骚扰他的一个陌生号。 紧跟着还有一条消息,号称自己来岛上找沈殊了。 茉莉看着沈殊一瞬间阴郁的脸,小心翼翼问他:“没……事吧。” 沈殊收起手机:“没事,垃圾推销。” 其实沈殊知道那人是谁。 这人在过去两年里孜孜不倦地换了无数个手机号,和沈殊玩拉黑删除游戏,沈殊一直躲着他。 只不过沈殊确实低估了有些人的厚脸皮程度——见不到面就跑岛上找他,也不知道哪儿搞到的消息,还专门在放学时候跑到新风小学门口去堵他,简直和黑社会一样。 来人看到茉莉笑嘻嘻打招呼。 陆茉莉没回答,她从来没见这么生气的阿殊,即使他们班上所有最不听话的小孩一起闹腾,他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恼怒。 “聊一下?” “我和你没什么好聊的。” 沈殊把茉莉拉到身后,来人的笑意一下也收敛了,两人剑拔弩张的氛围在校门口格外惹眼。 “这不合适吧?我大老远跑来找你连杯水都讨不到?怎么说你也是——”他看了看沈殊背后,“为人师表,你说是吧小妹妹?” 沈殊把背绷得笔直,从茉莉的角度看过去,就像头蓄势待发的雄狮。 她听到沈殊让自己先回家,说今天可能没办法一起吃晚饭了,让她乖乖听爸爸的话。 茉莉偷偷拉了拉他衣角,沈殊安慰她:“我没事,你记得和爸爸说一声。” 沈殊把来人带去学校不远处的一家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还是之前陆春棠推荐给他的,店面很小开在纹身店楼上,门口没有招牌,不是熟客很难会注意到这里。 放学时候就更没有人了,纹身店门口蹲着抽烟的漂亮小哥哥。 沈殊指指楼上问他:“不好意思,上面是咖啡馆么?” “嗯。” 小哥哥染了头扎眼的白金发,耳骨上的钻石耳钉闪亮夺目,腕骨处还有一小块纹身,看不清是什么图案。他长了双桃花眼,眼角还有颗漂亮的泪痣,虽然看起来酷酷的,不过笑起来应该风情万种。 咖啡店和纹身店的装修风格有点割裂。 楼下的纹身店到处都是那种酷酷的金属和水蓝色,科技风浓郁;楼上却是很怀旧,木纹和皮质交融,墙上挂着形形色色的老式唱片,有些沈殊连听都没听过。 他们坐下的时候楼下的小哥也跟着上来了,他熟练地洗手换围裙递上菜单,整个过程没有再说一句话。 沈殊靠在皮沙发里,双手抱胸瞪着对面的人。 “你来干什么?” 那人不急不缓,端着咖啡小口小口抿,半晌夸了一句:“这老板手艺真不错。”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没那么多时间。” 来人看了眼在吧台后面干活的漂亮小哥:“你跟我回去吧,我们吵也吵过闹也闹过就算了吧,我错了还不行么?” 沈殊冷笑:“别,这问题早和你说了没得聊。再说了,什么叫‘就算’?你觉得这是简单一句对错能解决的么?” “好好好是是是,怎么都行,但这么长时间了你气也该消了吧?我很想你,大家都……” “你有别的事儿没?不说我走了,别老在这儿跟我绕圈子,也别打感情牌,我不吃这个。” 来人摆出恳切的低姿态,甚至想越过咖啡桌贴着沈殊求他,但被沈殊制止了。 沈殊油盐不进摆出异常坚决的态度,其实他心里很烦躁,想尽早结束这无意义的谈话,但又确实没办法像对敌人一样,对面前的人过于绝情。 好在很快,一阵急促的手机振动拯救了他——陆春棠打电话来了。 沈殊松了口气跑到走廊外面接。 陆春棠在电话里温温柔柔的声音把沈殊的毛躁抚平了不少,他问他什么时候回来,要不要给他留饭。 听到“回家”两个字,沈殊心里又是一暖。他说:“要,等我回去吃,小宝到家了?” 陆春棠笑说:“到了,听她说你见朋友去了,我想你如果在外面吃过就算了,我们自己解决。” 沈殊大概是笑得很温柔,咖啡店里留着的那个人死死盯着外面,沈殊把半边肩靠在墙上,背对里屋换了个舒坦的姿势:“别啊,等我回来一起,只要是你做的,撑死了也能吃几口。” 第28章 弟弟 陆春棠假装在阳台忙活,浇浇花,晒晒衣服,第三次把视线投向远处。 今天茉莉一回家就说有个奇怪的叔叔到学校来找沈殊,陆春棠以为是来找麻烦的,本想打电话过去问需不需要帮忙,结果茉莉补充说:“阿殊和那个怪人叔叔好像以前就认识,而且哦,是阿殊让我先回来的,我听他们说要去找个地方聊聊啦。” 陆春棠心里突然生出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有点不舒服。 他一遍又一遍说服自己,这种心神不宁是因为怕沈殊遇到什么麻烦,是出于朋友间的关心,而绝对没有别的成分掺杂,对沈殊的人品,他没由来就是相信。 连他自己好像都没意识到在相信什么。 两小时内,陆春棠一共在小露台上七进七出,终于远远看到沈殊出现在视线里——身边跟着另一个陌生男人。 陆春棠摆弄花草的手一顿,心口忽然泛起一股酸涩。 两人一前一后走得很慢,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两人显然很熟,那个年轻男人走两步会突然挂到沈殊背上,沈殊虽然很嫌弃地把他扒拉下来,但没有推开他。 沈殊还记着陆春棠的饭,想早点摆脱身边的这个糟心男人,走到路口就要把他赶走,那个男的不肯,死活要跟着他回家看看。 两人一个跑一个跟,跑到门口刚好遇到陆春棠来开门。 陆春棠问他:“你吃了么?” 沈殊笑笑说:“没,说了要回来吃的。” “晚上做的我和茉莉都没吃完,来吃点吧。” 陆春棠要开门迎他进去,沈殊回头狠狠瞪了男人一眼,意思让他走,结果那人视若无睹,看看陆春棠,一把挽起沈殊的胳膊撒娇:“阿殊哥哥我饿了,有饭吃吗?” 拉是拉着沈殊的,话却是对着陆春棠说的。 陆春棠低头隐去表情,只有语气还是一贯的温柔:“那一起吧,家常菜希望你不嫌弃。” 沈殊气冲冲甩开男人的手:“他嫌弃个屁,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我就不该把这小兔崽子带回来。” 小兔崽子是个很亲密的称呼,陆春棠扶在门上的指尖一抖。 来人约莫二十多岁,长得乖巧斯文,还有年轻人独有的朝气,他对沈殊吐吐舌头,大摇大摆往里走。 第27章 陆茉莉却不知为何对这人印象不好,她不敢出来,只怯生生从里屋探出半个头。 “嗨小妹妹,我们又见面了!” “闭嘴,不是你妹妹和你没关系,坐边上吃完饭滚蛋!” 陆春棠去厨房热菜,沈殊跟过去帮忙,都被他找借口避开了。 沈殊细细看他脸色忽然问:“你是不是不高兴?” 陆春棠一惊:“啊?没有啊。” 沈殊看了眼外面,面带歉意:“不好意思啊,是不是麻烦你了?他不太懂规矩,一会儿我就把他带走。” 陆春棠不接话了,勺子丢在碗里发出清脆的“当啷”声。 沈殊摸摸后脑勺,猜不到好脾气的陆春棠到底是为什么要发火,只能边说边凑过去抢活干。 “我也没想到我弟会来,不过应该是待不了多久就要走的,你放心……” “你弟弟?” 陆春棠像是被按停了什么机关,“呼”的一下转过身来。 沈殊奇怪:“是啊同父异母,看着不像么?” 陆春棠哑口无言,这才隐约觉得两人眉眼间确实有几分相似,他刚才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压根没注意这些细节,现在想想,脸都要烧起来,又有点高兴,胸口那片沉闷的雾倏忽间被吹得无影无踪。 “听你这么一说是有点像,我之前都没注意。” “没注意是对的,说了就不是一个妈生的。” 先前做的菜已经有些凉了,被留在厨房灶台上,沈殊越过陆春棠肩颈打探。 “什么味儿?怪香的。” “都凉了哪里有香味哦?你出去坐着吧,我把菜热一下。” 沈殊贴着陆春棠肩膀曲线轻嗅:“胡说!我看还是很香。” 沈老师骚话连篇被陆春棠红着脸往外推,他连哄带骗才勉强把心上人换出去休息。 陆春棠脸上的潮红还没褪下,只能借着帮茉莉绑头发的功夫重新平复心情,头一回,发现边上有个人一直在打量他。 那人靠在墙边刷手机的样子和沈殊如出一辙。 看到陆春棠,这位不速之客突然来了精神,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问:“诶,我叫沈途,你和我哥什么关系?” 陆春棠不解。 “是不是这个?” 比了个手势,这下陆春棠再糊涂也看懂了,他僵硬了一瞬间,竟然没有立刻摇头。 不过沈殊似乎也不需要他的回应,自说自话就把话题接下去了。 “你不说我也猜得到,我哥看你那眼神啧啧啧,热情如火。诶,他我太了解了,我们从小到他都在一起,说得直白点,他做什么都瞒不过我的眼睛。”沈途趴在桌上挑眼看着陆春棠,一副很乖巧的样子,“但是呢,有句话我要奉劝你,我哥这人做什么都没长性,小时候和人谈恋爱也是,换人比换衣服还勤快,而且他脾气又臭又硬,以前因为一点小事儿和家里怄气跑出来。你看这些年,我为了带他回家真的好累哦,跟着他跑遍大江南北,他就从来没能在同一个地方呆一年以上,所以你和他搞对象,可得长点儿心,玩玩可以,认真就没意思了。比方我这次来就想把他劝回去,眼看马上要过年了,一家人么吵架总是难免的,气消了就算了,不是这地方的,待不长久。” 对这人的自来熟,陆春棠开始还冷淡敷衍着不想搭理,但听到后来,他的眉头就皱起来了——他从话里品出了浓浓的挑拨离间和不怀好意。 一来因为沈殊脾气不臭,这点他比谁都清楚,沈殊在来岛的近一年时间里,把满腔的温柔都给了他们。 二来,因为沈途那句“家人”,不管对方是不是有意说的,确是刺到他要害了。陆春棠突然意识到沈殊终究不属于这里,也就意味着在将来的某一天,他总要离开的。 这么一想,陆春棠的心里忽然有点慌,那种什么都抓不住的感觉再次袭来。 沈途一边观察他,一边继续滔滔不绝地说他们家的事,沈殊是大儿子,是太子爷,而他是情妇生的,他俩的父亲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地产商等等,刚要说名字的时候,被沈殊阻止了。 “沈途!”沈殊端菜出来的时候,看到沈途那副居心叵测的样子怒火中烧。 沈途耸肩:“随便聊聊,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大惊小怪。” 沈殊的脸色很不好看:“再多说一句我把你丢到海里去喂鱼!” 沈途高举双手:“冤枉啊哥哥,我真的就是和这位邻居随便聊聊,也没说啥你别这么激动,我好害怕啊……” 话虽这么说,他眼神却瞟着陆春棠的方向,半点儿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陆春棠又愣住了,他还没从刚才的恐慌里缓过来,又被沈殊里外有别的态度刺了一下。 骗子,他面无表情地想,什么“永远在一起”,什么“我想和你有个家”,都是假的! 陆春棠心里止不住泛起一阵疼,但很快又被茉莉的惊呼打断了——不知说到什么,沈殊提着领子把他弟按在了墙上。 沈途倒是定力很好,无论沈殊怎么发火,他都是一副冷嘲热讽不咸不淡的样子,看不出真性情,就像蒙了一层雾花的镜子,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我走可以,但我们亲爱的老爹嘱咐过我,务必要把你带回去。” “那你就告诉他,脚在我身上我爱去哪儿去哪儿,还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不回去——”沈殊冷笑,“你求之不得。” 话说到这份上,彼此就是把最后那块遮羞布都撕了,沈途终于也敛了笑露出满面讥讽:“你不识好人心啊,爹的话我都传达了怎么决定我管不到,但有句话你说的没错。” 他故意瞥了陆春棠一眼:“天涯海角,你喜欢这小破岛也好,死在其他哪儿都行,我不关心,可千万别回去,千万,千万争口气啊我的好哥哥。” 第29章 撒娇 陆春棠这人脾气好的时候对谁都温柔,好说话,怎么商量都行;脾气不好的时候就不太好哄了。 之前他念在沈途是客人,而且是沈殊的弟弟他才以礼相待,不管沈途和沈殊之间有什么矛盾终归是关起门来的家事。 但刚才那些一出口,陆春棠实在忍不住了,连带恼怒沈殊的情绪一块涌上来。 于是,沈途饭还没吃完,碗筷就被陆春棠一股脑儿全塞垃圾桶里了,好像上面沾了什么不得了的细菌。 “诶……你这……” 陆春棠收了碗筷,都没看兄弟俩一眼,施施然飘进厨房去了。 沈殊有点莫名其妙,只知道他今天惹怒了心上人好几次,等他把这个倒霉弟弟处理了,得好好找个时间赔罪。 沈途脸皮厚,表示没吃饱,死皮赖脸地还想赖在陆家,被沈殊一把抓着领子带走了。 沈殊本要把沈途直接送去火车站,但他弟硬说自己没带身份证,住不了酒店,大晚上的不收留他,他就只能流落街头。 沈殊磨牙:“没带身份证你怎么坐的火车来?” 沈途两手一摊:“火车上掉了。” “我用我身份证帮你开!” “不行啊我怕半夜查房。” “你当这是哪儿?谁会没事半夜查房!” “那不好说啊,万一呢,你舍得让我人生地不熟被警察带走吗?” 沈殊不想和他纠缠下去,但他是哥哥,也确实没办法把沈途一个人丢在岛上,即使这个弟弟对他不好,即使这个弟弟处心积虑要把他从这家弄走。 思考再三,他只能把这糟心人带回家,让他暂时住一晚,明天天亮就回去。 晚上洗了澡,沈途趴在床头向沈殊搭话,好像全然忘记了两人之前的不愉快:“哥。” “哥?” “哥,对面那个是你谁啊?” “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 “哥你睡了吗?” “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沈殊翻了个身并不搭理他,沈途不死心就又问了一遍。 “爹不会同意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情况,他不可能接受。而且就算咱爹的事儿忽略不计我看你胜算也不大,他还有个孩子呢,你还想直掰弯啊,他凭什么要为你的性取向买单,你也挺自私的。” 沈途的自以为是和滔滔不绝终于成功又燃起了沈殊的怒火。 “管你屁事,你有什么资格说我自私?爱睡睡不睡滚!” “我是好心好意你怎么狗咬吕洞宾呢?” 沈殊本来不想在这儿和他掰扯旧事,这让他很不愉快,奈何沈途非要一而再再而三挑拨。 “本来我不想把话说得这么难听,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但你偏要来找我,那我倒是要问问,你一次又一次跟着我,天南地北地跑,是想确认我回去还是回不去?” 成年人有些东西该彼此心知肚明,点到为止就可以了,非要说破大家都不好看,当然这条在沈途身上可能不适用。 他根本不在意沈殊的态度,笃定地翻了个身:“你肯定要回去,爹他站不起来了。” 第28章 沈殊嗤笑:“什么年头了还用这种借口?” “他真站不起来了,脑梗,公司最近都是我担着。” “那不是挺好,他管不了,公司顺理成章给你。” 沈途把手枕在脑袋后面:“我倒是想啊,但他就是站不起来,又不是脑子有问题,法人还是法人,天天想着大儿子回去孝顺他,等着大儿子接他的盘。” “我说了我不会回去的,你们死了这份心别用苦肉计。” “那随你便,我就是带个消息给你,信不信是你的自由。” 沈途还是这么事不关己的样子,反而是沈殊越说越烦躁,心口像是有团无名火在怒烧,无处发泄只能甩门而去。 沈殊坐在楼下点了根烟。 海岛的星空很美,万里银河如梭,密密麻麻的浩瀚伟岸是在城市里很少能看到的美景。 对面楼上的的灯还亮着。 沈殊就这样默默看着,心情终于慢慢平复下来,好像只要这样远远守着,心里的欢喜就能冲淡许多愁绪。 白天杂事太多,惹了他不开心还没来得及哄,也不知道他气消了没有,这会儿睡着了没有。 如果有小叮当的任意门就好了,他就能开过去看一眼,只看一眼就走。 好吧,如果最好还能再偷亲一口。 沈殊差点要被自己的幼稚逗笑了。 正胡乱想着的,对面杂货店的门忽然开了——心上人披了件薄开衫出现。 沈殊眼里放光,嘴上却有三分责备:“怎么这么晚还不睡?” 陆春棠抿嘴,指指对面楼上:“听你们吵架,出来看看。” 他说完沈殊就尴尬了,没想到这里街道窄,墙壁薄隔音竟然这么差,那他之前在屋里捏着自己偷拍的照片,做的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事儿,陆春棠不会也听到了吧? 沈殊的脸都开始发灰了。 陆春棠倒是没注意到这个,他把目光投向沈殊指尖快燃尽的烟蒂,还有一地的烟灰。 沈殊赶紧掐了,双手投降:“我错了,我一会儿就打扫干净。” 陆春棠是很讨厌烟味的,他自己不抽烟,也不喜欢别人和他在一个空间里抽烟,身上但凡沾了点味道,回家必定要从头到脚清理干净。 但这次,他没说什么,甚至都没露出嫌弃的表情。 “你坐这里快一个多小时了。” 沈殊傻笑:“嘿嘿,这你都能知道。” “我在窗口都看见了,你们先是吵架,然后你就出来了,”陆春棠往上一指,又顿了顿,看沈殊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就单刀直入地问,“怎么了?” “没啥,兄弟吵架,不碍事,你快回去睡吧别吵醒小宝。” “她没事,睡死了地震都没关系。” “哦。” 沈殊站着有点累,就把身体的重量压在陆春棠肩上,把头放在他肩窝,一边蹭一边说:“让我充会儿电。”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陆春棠觉得沈殊一直是热烈的,是可靠的,好像从来不会脆弱,这是第一次。 陆春棠轻轻拍打他后背,像哄陆茉莉一样哄沈殊。 沈殊享受地轻哼:“你怎么这么好,白天我是不是惹你不高兴了?对不起啊,我先道歉。” 陆春棠其实这会儿的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再被沈殊一撒娇,基本就没了脾气。 “算了,不是大事啦,你弟弟是真的来找你回去?” 沈殊叹了口气,拉他坐下:“反正都睡不着,我给你说个故事。” 沈途是沈殊他爹在外面的其他女人生的,也不是后妈,因为没正式娶进门。 沈殊的亲生母亲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在这点上,他和陆春棠倒是同病相怜。 沈殊他父亲沈建成是个很成功的商人,经营的地产公司在当地算是龙头企业。 沈建成很固执、说一不二,为人处世都有一套自己的原则,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人能撼动他,所以他在商业上成功不是没有道理的,可惜他对家里人也是如此。 沈建成在外面有很多个小三小四,养了三四个小孩,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办法,居然让那些情妇们彼此之间很多年都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直到沈殊大学那年他母亲去世。 想入主沈家大门的想法,让这群人打破了头,沈途就是其中一个。 沈建华喜欢用类似兽群的淘汰法则,去鼓吹子女们竞争,谁赢了,谁就是他的接班人,他从小对沈殊灌输的做事原则,没有“想不想,愿不愿意”,只有“应不应该”。 比如,沈殊应该去学金融,沈殊到了年纪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结婚;又比如,沈殊结婚之后就应该考虑要个孩子,最好是两个,这样就能完美延续他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让这个家族继续繁荣昌盛下去。 后来,因为有两个人实在不成器,就被沈建成塞了一笔钱打发了,唯独沈途他母亲比较受沈建成宠爱,所以沈途被允许和沈殊一起住在主宅。 沈殊的亲生母亲是个温柔的女人,她的宽宏大量是无私的,甚至后来在沈殊看起来近乎愚昧。 她教导沈殊不能因为父亲的所作所为,而把怨气撒在自己兄弟姐妹身上,又因为沈途从小体弱多病,最柔弱嘴也最甜,所以从小沈殊和沈途的关系一直很好。 在沈殊的记忆里,沈途从小是别人眼里的“优等生”,成绩优异、为人谦逊、热情开朗,无论是和家里人还是外面人关系都很好,而沈殊则是相反的,他因调皮疏于学习,不断被父亲拿来和弟弟作比较,不断被施加所谓“继承人”的压力,尽管这个“继承人”沈殊并不想要。 但是没人关心。 第30章 离别 “小时候我们关系特别好,真的,闯什么祸他出主意最后都是我扛着,我稀罕啊,就这么一个弟弟,哎——可惜啊,长大以后就变了。” “怎么了?” “也没什么,就抢我东西,所有我喜欢的他都要抢。” 沈殊又掏出一根烟,捏在手里反复把玩,陆春棠在他身边坐下,沈殊忽然就凑近,用几乎贴着他的距离说,“所以,你离他远点。” 陆春棠以为他要亲自己,吓得连呼吸都忘了,胸口的声音越来越响。 好在沈殊只看了一会儿又转过去了:“我是瞎操心,你都看不上我,他算什么威胁。” 沈殊这个哥哥也算是做得仁至义尽,这么多年身边人都不知道沈途的内里,除了沈殊,但沈殊的话没分量,说了他父亲也不信——沈殊在他父亲的心里向来没有什么正面形象。 所以为了避免正面接触,沈殊毕业之后就远走他乡,拒绝再回去,拒绝再和这个家有瓜葛。 这个原因他父亲也不知道,只当是他没有上进心。 沈殊懒得解释,也懒得回去,他不稀罕这点财产,只知道自己和弟弟完全不是一类人,也绝不会为了这可笑的继承人给自己找不痛快。 这么多年,沈殊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见惯了世态炎凉人间冷暖,半放逐的心态让他没能在任何一处地方长期落脚下来。 但沈途好像怎么都不肯放过他。不管自己走到哪,沈途都能跟过来,最后沈殊实在没办法,才跑到花鸟屿上避风头。 一开始他真的就只想混日子,能过一天是一天。 但有了陆春棠,日子好像就突然有了盼头。有了盼头就会有归属感,会对未来生出期待,有了期待,自然就会有计划。 况且虽然陆春棠现在没答应他,他却一点也不想让自己的喜欢看起来像是随口一提的。 他只想郑重其事地把一颗真心捧给他。 两人在黑暗里各怀心事,静默了一会儿,沈殊忽然没头没脑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要走,你舍得么?” 陆春棠一愣,心里重重跳了一下:“你要走?” “没有,我随便乱说的。” “哦”。陆春棠干巴巴地回他,心里却没由来地有点不舒服。 他想到吃饭时候沈途说的话。 既然是一家人,回去是应该的,他一个外人,什么关系也不是,有什么资格过问。 陆春棠只觉得刚才沸腾的血液一寸寸从脸上褪去,晚风一吹,头脑也冷静下来。 就听沈殊又问了一遍:“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如果我要离开,你舍得么?” 陆春棠把脸别过去:“哪有什么舍不舍得,而且过年是阖家团圆啦,你回去是应该的” 陆春棠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说完自己都觉得有点累了,就微微停下来喘气。 听完他的回答,沈殊又沉默了很久,陆春棠即使没有回头,也能感觉到他从背后投来的审视的目光,活脱脱像是要把他背脊看出个几个洞来。 良久,沈殊把头低下去轻笑:“是么,我猜也是。” 也不知道沈殊用了什么法子,第二天竟然顺利把沈途这尊大佛给送走了。 接下来他也没再和陆春棠聊走不走的话题,日子照常过,好像那晚上的一切都是陆春棠的错觉。 第29章 沈殊甚至还陪着陆春棠和小宝高高兴兴去敲了金蛋——每年临近春节,岛上很多街道都有这习俗,蛋里面有大奖小奖,奖品是其次,讨个好彩头是最重要的。 小宝回来这段时间,最开心的是小胖子王浩宇,在学校前前后后围着她转,天天变着花样送她东西,烦得她。 这年纪班里小孩早熟,有好事的悄悄把他俩的名字写在一起,背后加个大大的爱心,班里其他人的名字有模有样排列在周围,其中还混了沈殊的名字。 陆茉莉大大方方拿回来给他爸爸,陆春棠看了半天没明白。 “这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撇嘴:“她们瞎画的婚礼。” 陆春棠对现在孩子的早熟程度表示震惊。 “那怎么还有沈老师?” “因为他是证婚人啊。” “他旁边的空白呢?” “那是他老婆,不知道谁就空着啦。” 现在空着,总有一天会填上的,陆春棠想象了一下沈殊边上放其他人名字的光景,心里又是一阵不舒服。 临近新年,老街也开始忙活了,张灯结彩该布置的布置,沈殊帮街坊邻居们剪窗花搞对联,陆春棠就在边上帮忙写字;阿婆年纪大了折腾不动,就搬了把椅子在门口看年轻人忙活,阿公还是老样子,醒一阵睡一阵。 生活看起来又回到了正轨,唯一不同的是,沈殊的骚话没有了,小动作也变少了。 平时动不动就要贴贴抱抱的大狗狗不见了,彻头彻尾变成了一个开朗又正直的五好青年。 说不上不好,陆春棠就是觉得怪,心里不舒服的感觉还是去不掉。 毛靖和赵书庭带了吃的喝的,顺便还拔了刚贴上的窗花,被沈殊举着锤子追打,海岛的冬天也不算很冷,几个年轻人摆了小桌子在外面涮火锅吃。 聊着聊着酒就喝多了,陆春棠被气氛感染也比平时兴奋,热气腾腾里看着沈殊的侧脸竟然生出几分心动来。 沈殊好像和毛靖有很多悄悄话要说,两人头凑头咬了很久耳朵,毛靖皱着眉头看他,沈殊摇摇头,和他碰了下啤酒罐。 第二天,陆春棠破天荒地起晚了。睁眼的时候只觉得头昏脑涨,喉咙也有点干痛。这一觉睡到了晌午,茉莉去对面阿婆家蹭了饭,在门口乖乖陪小二和阿一玩。 阿婆有点吃力地在摆弄摊子,不见沈殊的踪影——以往这活都是他帮忙弄的。 陆春棠赶紧过去搭把手,又假装不在意地问:“沈老师呢?” 阿婆没听清,他就又问了一次。 这回茉莉听见了。 “他走了啊。” 陆春棠没懂:“走?去哪儿了?” “就是走了啊,好像是回家了哦。” 他们说了半天,阿婆总算是听明白了。 “年轻人早上就回去了哦,房间都打扫过了,房租给多了我退给他,他也不要啦,那我就让他多带一点东西走,他说太重了也没有带,现在这么好的年轻人都找不到了啦……” 阿婆絮絮叨叨的声音听在陆春棠耳朵里“嗡嗡”作响,他有些头晕目眩,只能靠着门柱缓缓蹲下。 “爸爸你怎么啦?” 陆茉莉发现了端倪,走过来问他,陆春棠挥挥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昨天晚上毛靖和赵书庭走后,沈殊又拉着他聊了一会儿,但具体他好像不记得了。 只知道沈殊又去拿了点啤酒,两人就着月色小喝了一会儿。陆春棠酒量不好,本来打算喝一点就回屋去的,奈何沈殊非要留他下来。 陆春棠没有回绝,他好像对这个男人很难说“不”,更何况他能看出来沈殊有心事。 再往后的记忆就很模糊了,沈殊似乎是问了他愿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陆春棠隐约记得他当时有点急躁,头一回没了笃定的样子。 只不过他自己因为意识不清醒,所以不愿敷衍作答。 再后来他可能是醉得不省人事了,有双温暖的大手把他抱起来,他只记得自己像是靠着一座敦实的山,山那头有人说了什么,可惜酒精彻底上头,他完全没了意识。 陆春棠浑身冰凉,但不合时宜的心跳再次出现,并且越来越剧烈,他挣扎着起来往家跑,被小茉莉一把拖住衣角。 “爸爸?” 一猫一狗也发现气氛不对,紧张地围过来。 就是这一下的阻拦,才勉强把陆春棠的理智拉回来。 他蹲下身,摸摸茉莉的小脸:“爸爸没事,爸爸有点不舒服,上楼休息一下。” 陆春棠问自己,他刚才有一瞬间的冲动是什么?想不顾一切地去找他?挽留他? 但其实他根本对沈殊的事情一无所知,家在哪座城市,哪条路,哪门哪号,他只知道沈殊长在北方,那是个冬天有鹅毛飞雪的地方。 陆春棠颓然倒在床上,为刚才自己瞬间,如少年般的鲁莽震惊。 他应该已经过了不顾一切的年纪,或者说他的人生里几乎就没有发生过什么能让他冲动的事。 现在有了。 可是晚了。 陆春棠缓缓抱住自己的脑袋,他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早点答应沈殊,早点答应两人就能早点在一起。 想了想他又自嘲地笑了,在一起又怎么样,他还是要回去的。 时间如车轮往前滚动,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在一起又分开,只是徒增痛苦罢了。 沈殊来过,现在他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 枕头边上工工整整放着两个有点蹩脚的平安符,做工不怎么精细,从金蛋里敲出来的时候沈殊还嘲笑了几句。 桌上的模型小人依然静静坐在海棠树下,守着永恒定格的春天。 第31章 断线 在陆春棠第三次把饭往鼻子里送的时候,赵书庭终于忍不住了,他实在是看不惯陆春棠丢了魂的样子,一把抢过他筷子。 陆春棠一惊:“哎我还……” “别吃了,反正也不合你胃口。” 陆春棠讪笑:“怎么会,叔叔做的肯定好吃。” “我看不见得,吃的人都心不在焉,饭到你嘴里都浪费。” 毛靖和赵老板端着菜从外面走进来,话听到半句,毛靖问:“什么心不在焉?” 赵书庭一指对面。 毛靖若有所思地笑起来:“那是人家心思不在这上面。” 赵书庭瞪他:“毛靖你不要说话。” 赵书庭的爸爸是个粗线条的中年人,嗓门大心眼直,对儿子的照顾肯定就没那么周到,幸好小时候陆春棠和毛靖都带着他,也没让他怎么吃大亏。 毛靖被赵书庭骂惯了,耸耸肩问陆春棠:“他回去多久了还没消息?” 陆春棠枯坐着,干巴巴摇头。 “那你打电话啊。” “打了,不通。” 赵书庭气得摔了碗:“那他就是不回来了呗。” 陆春棠斩钉截铁地否认:“不会。” 毛靖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你就这么信?他都没答应你什么。” 陆春棠摇头没再说话。 严格意义上,沈殊其实没有完全消失。 刚回去几天,两人还是有交流的,虽然没告诉他回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但沈殊会时不时发个消息问陆春棠“吃了没”、“睡了没”、“起了没”,一日三问不厌其烦,很有沈殊的风格。 偶尔陆春棠还会收到沈殊拍的照片给他,全是和花鸟屿不一样的北国风情。 “我们那儿都零下十多度了,出去撒个尿都能出冰溜子。” “今儿吃羊肉火锅,不过这次只能给你看看照片,以后有机会,我肯定带你吃!” 陆春棠好几次都想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但一直都说不出口,字打出去又一个一个删掉。 就这样一直拖着,越往后两人联系的频率就越低,和所有远距离恋爱一样,两人从无话不说到说什么都尴尬。 他俩之间原本破冰的人一直都是沈殊,现在他不干了,这堵墙就越来越厚。 又过半个月,沈殊终于彻底杳无音讯,陆春棠发去的消息石沉大海,他鼓足勇气打过去的电话也始终是忙音。 茉莉说他们学校来了新老师,但不知道是不是临时代班的。 不过唯一的好消息是阿婆的房子沈殊没退,人没住房租却是按时交着,阿婆因为钱的事儿心里过意不去,还老和陆春棠唠叨。 每说一次陆春棠心里就刺一回。 生活也被他过得一团乱,他像得了失忆症一样,刚进厨房就忘了要干嘛,干巴巴又跑出来转一圈,再进去。 拿锅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沈殊的样子,控制不住就想到沈殊对自己的好,越想心里越生出丝丝暖意,越暖就越心慌。 因为沈殊对他的好好像从来都是不求回报、没有期限的,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断,从来没想过自己要眼睁睁看着风筝越来越远,这让陆春棠焦虑不安。 第30章 更焦虑的是,他后知后觉在这会儿才正视了自己的感情,这是一种在普通朋友之间不太会发生的,黏腻缠绕的东西,很动人,也很磨人。 是他对陈珝都从来没有过的。 陆春棠他像个藏了秘密的小孩一样,晚上等陆茉莉睡着了,偷偷藏被窝里用手机搜索各种关键词,想要知道沈殊临行前突如其来的疏离是不是意味着放弃。 结果其实并没什么人能给他标准答案。 真正的结果早就在他心里。 陆春棠把手机一个反扣在被窝里,翻身去看对面黑漆漆的窗户,好像一直这么看着看着,它就会突然亮起来。 沈殊之前在阿婆后院种树种花的时候,还顺带开辟了几块菜地,种了点容易打理的家常菜。 菜熟了这狗老爱拱,阿婆心疼这些菜,就让陆春棠把它赶走。陆春棠想到沈殊在种下的时候说“菜熟了炖汤给他们喝”,突然又沮丧地不行。 他把狗往边上一推,蹲在菜地里半天没起来。 陆春棠一直都是温柔的,不管是对人还是动物,这把用力推得狗子都懵了,连酷喵小二这会儿都小心翼翼蹭过来吃瓜,不知道这垂头丧气的人类到底是出了什么毛病。 阿婆也担心了,问他半天怎么了,他不吭气只猛地站起来。 阿婆“啊哟”又吓一大跳。 “我去买菜。” 阿婆稀里糊涂:“哦,买菜哦,菜……不是有么?” 陆春棠跑去市场里买肉,结果鬼使神差地买了不少羊肉。 陆茉莉这阵子也天天盼着沈殊回来,主要原因是她习惯了沈殊的手艺,就再也没办法忍受她爸爸的了。 人是很容易娇生惯养的,过多了好日子往往就回不去了。 小女孩哭着嚷着好几天要吃垃圾食品,陆春棠痛定思痛终于下定决心自力更生。 要给自己找点儿事做,有事做了人就不容易胡思乱想。 陆春棠对着羊肉在厨房发了半个多小时呆,在做菜方面,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没有天赋。 第一次水放少了,整锅羊肉汤都烧干了,焦糊味窜出一条街;第二次,他没掌握好调料和水的配比,做出来的汤味道不对,还沾着一股浓烈的羊膻味,差点没把他自己都熏吐了。 陆春棠很丧气,越是丧气就越想念沈殊,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发呆。 毛靖让他直接杀去沈殊老家找他,但是凭什么呢?他用什么身份去找他?他自己都没想好,沈殊又该和他家里人怎么解释? 陆春棠怎么想都是一团乱。 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给沈殊打电话,本来就是碰碰运气的,没想到想了几下这次居然接通了。 陆春棠毫无准备地愣在当场,对面那头大概也在等他开口。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五六秒,沈殊终于说话了。 “喂?” 他声音有点沙哑,听起来很疲惫,全然没了之前意气风发的劲儿。陆春棠只能听到声音看不到了,有点担心。 但这已经很好了,至少他们之间的最后一丝联系还没断。 心里的石头落下,委屈和酸意就突然一股脑儿往上涌,连带说话声都有点哽咽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怎么?” 陆春棠扁嘴:“我……我想问问你……羊肉汤怎么做。” 按以往,沈殊接下来肯定是要轻声细语安慰他一番,再耐心地教,而这次,陆春棠却没能等来。 “网上有教程,你自己搜搜吧。” 很冷淡,听不出情绪。 又是一阵让人窒息的空白,陆春棠从来没觉得和沈殊说话能这么费劲儿,也许是之前每次都是沈殊找话题迁就他的。 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了。 两人又僵持了一会儿,沈殊像是叹了口气:“陆老板,阿婆的房子帮我退了吧,和他们说声对不起,小二你要是不怕麻烦就帮我养着,不想呢就劳烦你找家宠物店或者好人家安顿了,冰激凌你也不能每次都只收一块钱,别老是做亏本生意,哦还有……” 陆春棠心里忽然一阵恐慌,他不想听那些话,像那个人再也不回来的话。 “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沈……沈殊……你在说什么啊?” 电话那头深吸一口气:“我说,你好好的,别等我了。” 别等我了。 你的答案我不要了。 我的喜欢也收回去了。 陆春棠眨眨眼,大脑“嗡”地一片空白。 第32章 煎熬 沈殊摊在床上,两眼瞪着天花板发直,半晌,用手臂盖住眼睛“啊啊”地叫。 他刚才说完就把电话挂了,半秒都没耽搁,就怕听到电话里一星半点的声音熬不住了。 他难受吗?肯定难受,但凡陆春棠刚才撒个娇,他也许就服软了。但他不能,他耍了个心眼,打定主意要把陆春棠从洞里逼出来。 风险肯定是有的,万一陆春棠打死不主动,或者压根就是他自作多情呢? 那他们就彻彻底底散了。 但也好过现在的情况。 “沈殊啊沈殊,你也太特么不是人了。” 要说这个想法还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沈殊回家是真的因为他父亲。 他原本以为父亲生病是沈途用来骗他回去的借口,但回家之后,发现他父亲是真的一病不起,别说管理公司,连生活自理都成问题。 沈途倒是得了机会,像笼子里放飞的鸟,接管了公司,乖宝宝撕掉伪装愈加放飞自我,他变得尖酸刻薄,嚣张放肆,在家里对阿姨和厨师趾高气昂,在公司把他爹的那批老人清得干干净净,都换上自己的。众人敢怒不敢言,私底下纷纷说他是疯魔了,只有沈殊知道他不是疯,他只不过是露出了原来的样子。 但唯一让沈殊困惑的是,沈建成都这样了,让自己回去过年的想法肯定不是他提的,他太了解自己爹了,孩子就是工具,是宠物,有价值的就多赏口饭吃,没价值的,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团圆和亲情,在沈建成眼里就是不必要的东西。 那沈途又为什么想让他回去? 从利益层面说,他不回去对沈途的好处远远多于回去的。 沈殊百思不得其解。 他在家里不动声色地住了两天。 年三十一大早,沈建成被沈途推出来吃早饭。 桌上放满了中西式各色糕点,沈殊简单拿了粥和包子,占了到长桌一头吃,他要离那两父子远远的,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沈途捏了个蛋挞,掰碎了凑到他沈建成面前。 沈建成的情况和沈途之前说的完全不一样,他虽然没有完全傻,对生存的本能反应没消失,但实际完全没法沟通,简直就像是个无用的傀儡。 沈途把蛋挞往他鼻子底下送,沈建成“”咿咿呀呀”地撇过头,嫌弃地更明显了——他一点也不喜欢西式早餐,更不喜欢甜食,这里所有人都知道。 沈途一把掐着他爹的下巴转过来,把食物拼命往里塞,强迫他不吃完不能走,就像他小时候训练他们的一样。 周围佣人好像都习惯了他的样子,没人关心,沈殊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拦住他。 沈途捻着指尖,笑眯眯说:“我这是为他好,不吃饭不行。” 沈殊脸色铁青:“他不想吃,别塞了。” 沈途歪头想了半天,好像很不能理解:“他想不想不重要,那都是为他好,一家人,要安安静静地吃饭。” 沈途这会儿的样子的在沈殊看起来有点癫狂。 可能这就是他理想中的样子——没有纷争没有别离,没有勾心斗角,他们父子三人能和普通家庭一样吃饭聊天生活。 哪怕他知道这是假的,哪怕他心里清楚这种父慈子孝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永远不可能有。 沈殊觉得毛骨悚然,沈途倒不是很在意这种违和,一顿饭吃得很高兴。 佣人中途过来问沈殊的箱子要不要替他收起来,沈殊拒绝了让他们放在边上以后自己还要用。 沈途喝奶的手一顿:“你要走?” 沈殊很奇怪地瞥了他一眼:“那肯定啊,我又不能在这儿呆一辈子。” “为什么?这里是你家,你也不用上班我可以养你,只要……” 沈殊烦躁地打断他,不想和他聊这个话题:“没为什么,有手有脚不要你养,但我也不想留在这儿。” 沈途的脸变得和奶一样苍白,指甲抠到肉里,接下去的一天里,他几乎都没怎么说话。 沈殊这次回来原本是想着看一眼老头再顺便处理一些事情。 比如把自己的那部分股权全部卖给沈途,套个现然后潇潇洒洒地回花鸟屿追老婆去。 他没想到自己还是低估了沈途的疯癫程度。 他没想到自己一个大男人,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居然被软禁了。 手机是沈途趁他洗澡的时候进来收走的,他把沈殊所有能对外联络的方式都收走了,家里的门禁删掉了所有沈殊的信息,也就意味着他不能随意进出。 第31章 他们家本来就高墙大院的,因为他爹疑心病重,早些年就把墙头绕满了带刀片的铁丝网,通电的那种,要爬出去比登天还难。 保姆佣人也是肯定指望不上的,和公司的老员工一样,旧人被洗牌新来的都被钱封了口,在家里他们就是移动的机器人。 沈殊用自己那部分股份做交换条件,说可以无条件让给沈途,家产什么的他本来就不稀罕。 结果沈途笑眯眯地拒绝了,他也没说自己要什么,摆出一副不打算谈的模样。 沈殊猜不透他要干什么,几天一过,沈老师因为焦虑,睡眠恢复到了“碎片化模式”,平均两小时醒一次,没有整觉没有花鸟屿那种伴着海风自然清醒的惬意。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途要求沈殊和他父亲一起陪着他坐在客厅看电视,黄金档电视里刚好在播关于食人族的科教片。 沈殊满脑子都在后悔。 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自作聪明唱这一出戏,要啥自行车啊,早知道就在花鸟屿不来了,陆春棠能开窍最好,不能开窍,大不了一辈子陪着他,总也好过现在想联系也联系不到的情况。而且那个人本来就慢热,好不容易有点松动的迹象,是沈殊自己心太急,说不定这一逼,又给回到原点了。 回想两人最后一次通电话,自己还说的是那种混账话,沈殊真恨不得倒回去甩自己几个耳刮子。 沈殊在这边胡思乱想,没发现餐桌那头沈途变幻莫测的表情。 他盯着电视半天,忽然问:“哥,你说吃人,是不是就等于把那个人融进自己身体里?永远不分开了?” 他问得很认真,像个勤学好问的好学生,沈殊却听得寒意从脚底心往上爬。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并迅速回到自己卧室,把门反锁起来。 沈殊觉得他弟弟真的疯了,他现在不想管那些股份之类的屁事了,他只想要逃出去。 沈殊打算找沈途谈谈。 他还是想最后给他弟一次机会,想用正常人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沈途好像是故意避着他,不见面也不让他离开。沈殊找遍了别墅里里外外最后终于在某个凌晨,跑去他爸的屋里才把人抓住。 沈建成歪着头在轮椅上睡着了,他浑身插满管子,离不开尿袋和呼吸机。沈途捏着软管站在老头边上看着他,晨曦曙光微露,照在沈途面无表情的脸上青白一片。 沈殊眉心一跳,大喝:“你干嘛?” 直到他冲过去,抢过沈途手上的软管重新插回他父亲的鼻腔里,沈途才幽幽看了他一眼,笑:“你慌什么,他刚才氧气管掉了,我帮他戴呢。” 沈殊没有证据,只能警告他杀人是要坐牢的,就算是他再有钱,只手遮天,弑父这种事情老天爷都不会放过他。 沈途又笑:“哥我不会杀他的你放心,咱们一家好不容易团圆了。” 他笑得开心,甚至有点甜,是那种小孩终于得到心爱玩具的那种甜。 密密麻麻的恐惧又从沈殊心里生出来。 第33章 逃离 沈殊为了逃跑试了很多种办法,他先是旁敲侧击和家里佣人聊天,试图找到一些突破口,但他失败了。 沈殊很快发现自己这个弟弟的疯癫程度远超自己的想想。 沈途对这栋房子里所有人都宣称他哥哥和他父亲都有精神病,以沈建成现在的样子肯定没人会怀疑,自然连同沈殊的情况也不会有人执意。 沈殊也被弟弟描绘成了一个早些年因为精神问题离家出走,不负责任的哥哥,弟弟苦苦找了他十多年,天南地北跟着他跑,在沈建成生病后还委曲求全扛起了家族企业的大旗。 沈途的伪装太好了,他和小时候一样,在别人面前摆出最完美的伪装,佣人们觉得他脾气温和,吃苦耐劳还善于为他人着想,因为沈途的长相随他妈,就越发显得楚楚可怜。 他的话毫无破绽。 曲线救国不仅无效,还可能打草惊蛇,沈殊终于决定自救。 他翻遍里里外外,也没能找到一个用来联络的工具,倒是在背包的角落里找到了几枚硬币——居然还是一开始林有德借给他的,还有几张他为了以防万一,在背包夹缝里藏的花花纸币。 冰激凌的钱最后还是没还出去,这钱倒是阴差阳错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实在有点讽刺。 沈殊卧室的窗口离高墙不远,门口的山路是这片别墅区白天晚上跑步遛狗人士的必经之路,他在纸币上写满了各种信息,用硬币裹在内里,然后找了个监控盲区投出去。 纸币有限,最后一个硬币,他没舍得丢出去。 沈殊不知道用这个办法求救是否有效,接下去的时间,他只能听天由命。 好在沈途并不知道他暗地里的小动作,父子三人倒也十分相安无事地挨到了过年。 年三十那天晚上有点飘小雨,但不妨碍举国欢庆,沈殊吃完冷冰冰的年夜饭,早早就进了屋,他没开灯,靠在窗边听远处传来噼噼啪啪的烟花声。 很热闹,让人很心酸。 如果他没有离开花鸟屿,现在大概应该和他的春棠在一起庆祝,可能还有不识相的会过来串门儿,但整体是热闹的,阿婆大概还是会一边喂饭一边骂阿公。 想着想着,沈殊捂着眼睛笑了,眼角有点湿润。 他打开窗,对着空气里弥漫的硝烟味轻轻说:“春棠宝贝,新年快乐。” 临近十二点的时候,鞭炮声越来越热闹,沈途在楼下客厅把电视机声音开得震天,春晚的歌舞节目刚好演得正酣。 沈殊去洗了个澡,迷迷糊糊躲被窝里,合着噼里啪啦内外交织的背景音都快睡着了。 整栋别墅上下,没一个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半天,直到沈殊翻了个身,透过窗户发现外面隐隐有警灯闪烁。 他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身体还跌跌撞撞,人已经披了衣服冲出门。 就看到楼下门口两三个警察堵着沈途在盘问。 警察身后,有人拉着个大箱子。 沈殊愣住了,以为自己睡出幻觉了,直到那个人像心有灵犀似的,抬头看向二楼,看到沈殊。 沈殊觉得这年三十子时的烟花,就是为他绽放的。 他突然卡住了,很多话想说,盯着眼前人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一步一步下楼,眼神整个都黏在别人身上。 陆春棠整个人都被雨打湿了,头发软软贴在前额,脸色也有点苍白,沈殊下意识就想过去摸他。 陆春棠的眼神避开了,发梢的雨水顺着眼角滴落,沈殊心里一刺,懊悔铺天盖地袭来。 警察在那边开口问了沈途半天也没什么结果,沈途太乖了,龙头企业掌门人,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历年的社会公益形象也满分。就像他自己说的,他软禁他哥图什么呢?没必要。 离谱的事儿没证据很难让人信服。 好在警察没马上下定论,他指着陆春棠向沈殊求证:“你认识他?” 沈殊点头。 “他报案的说你失踪半个多月了,你俩什么关系?” 沈殊犹豫了一下,想说朋友也不知道陆春棠乐不乐意,但他都来找自己了,应该……是乐意的吧?大不了事情过去之后自己跪三天搓衣板赔罪。 警察看他拖拖拉拉的就催他:“到底什么关系?他说你是他对象,那你到底是不是啊?” 沈殊一惊,猛地看向陆春棠,但春棠并没有抬头,他紧紧拽着拉杆箱,眼睛死死盯着地面,像是要看出一条缝来。 警察又问:“是不是啊,小伙子年纪轻轻干脆点儿。” 沈殊按耐住如雷的心跳:“是是,是我对象,我那什么,回来没几天手机给收走了,没联系了,他该是着急了。” 大冬天的,沈殊手心都出汗了。 陆春棠在听到沈殊说“是我对象”的时候,眼睛就不动了,呼吸都没了,沈殊急了,怕把他对象憋坏,哼哼唧唧要挪过去,警察同志倒也是明白人,给他让了条道儿,让他俩能站一块儿。 沈殊一贴过去马上就暴露了狗奴本性,自己说过什么也顾不上了,低声下气地扯着陆春棠的袖子,不要脸地喊他“老婆”。 陆春棠脸都绿了。 警察感觉也是憋着笑,把沈殊注意力拽回来,向他和沈途核实情况,沈途当然对这情况矢口否认,说是他哥手机坏了,自己帮忙去修。 警察一边翻记录一边问他:“那家里的网也刚好坏了?摄像头是不是也坏了?” 沈途平静地说:“是。” 沈殊一点也不想浪费时间,他直接从衣服上扯了颗纽扣下来。 “是不是我都录音了,你们拿去听听,还有麻烦警察同志让他把我手机和钱包赶紧还回来,我所有家当都在里头。” 他说这话的时候,手已经悄悄去勾了陆春棠的。 陆春棠的手很凉,但他没躲开,这让沈殊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第32章 沈途显然是没有料到沈殊居然有录音,他脸色变了又变,从牙缝里挤出声音来:“你阴我?” 沈殊翻了个白眼:“我这叫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再说了,那不然我该怎么的?和小时候一样再帮你背锅?说不好意思警察同志,我们兄弟在玩游戏呢,名儿就叫你躲我藏?” 跟来的小警察笑出声来,被问话的大高个瞪了一眼。 沈途飞快辩解:“警察同志,这就是我们家里内部出了点矛盾,说开就好了不用大过年的惊动你们。” 警察停下记录,瞥了他一眼:“你也知道大过年的啊,软禁家里人就不犯法了?年纪也不小怎么是个法盲呢?” 沈殊嗤笑:“放屁呢沈途?我说警察同志,麻烦你们好好查查,连我爹变植物人的事情都要查清楚。” “他是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的!当时医院验伤……” “你那用钱就能搞定的玩意儿也能做证据?我和你说,我要没十成十的证据,也不敢在这儿漏底,是不是让他们一查就知道了,要相信人民公仆。” 这下案子不光是软禁,还有谋杀未遂了,沈途脸色铁青地被警察带走了,沈殊也跟着去警察局重新做了笔录。 他不放心,连坐警车后座的时候都从头到尾都牢牢地把陆春棠拽在手里。 两人没说一句话,甚至都没看向一处,但暗处交握的掌心很热,沈殊抠掌心一下,陆春棠就还他一下,互相逗弄着指尖把心摩擦得滚烫。 他们都有很多问题想问,但好像又觉得这些问题,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第34章 春天 沈殊很庆幸自己有个温柔的母亲,至于沈途,他也确实无能为力,他没有从亲生父母身上学到正确的爱意,对所有的“爱”渴望又贪婪,得到了又不知道怎么留住,唯一能做的只有强制把它留在自己身边。 但他已经是个成年人,再也不是小时候做错事“吧嗒吧嗒”跑去哥哥那里就会得到庇护的年纪了,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沈殊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接下去把他爸安顿好,把家里和公司里的烂摊子收拾了,和陆春棠开开心心回花鸟屿去。 沈途被留在局子里了,不管他后面能找什么人托什么关系,至少现在看起来证据确凿,可能还背了刑事责任,肯定是没那么快能放出来的。 沈殊和陆春棠倒是做完笔录就走了。 两人站在空荡荡的街头发愣,沈殊要打车,发现手机还没拿回来,他现在就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陆春棠默默叫了车,打开软件输入地址一气呵成。 沈殊瞟了他眼手机:“去哪儿啊?” 陆春棠回他:“你想去哪里?” 沈殊愣住了。 陆春棠好脾气他是知道的,之前在岛上被自己逼急了,他最多也就是躲,从来不和自己发火的,半个月不见居然会怼人了。 “我……我都行?” 凌晨车来得很快,陆春棠上了车也不搭理他,兀自坐在窗边闭目养神。 年三十的北方街头飘着小雪,街边有零星早饭摊已经开始活动。 沈殊坐不住了,凑过去碰他膝盖,陆春棠收回去半公分,沈殊再挪,他再收,到最后整个人都可怜巴巴快贴车门上了。 沈殊干脆不要脸到底,侧身把他罩在身体下面。 “你怎么有我地址啊?” 陆春棠不答话,沈殊又问了一次,末了还摇了摇他袖子:“老婆来救我么?” 陆春棠飞快看了眼司机,好在车里的音像开得震天,把后座所有动静都盖住了。 “谁是你老婆?” “谁是我对象谁就是我老婆。” “……” “警察叔叔都听见了,你可不能反悔。” 陆春棠心想,我不反悔,就怕有人前一秒说的后一秒就不认了。 他心里还难受,脸色沉下来:“反悔的又不是我。” 沈殊听出这话里有话了,忙不迭抓着他手解释。 “所以你就是故意的?” “故意的。” “你没反悔?” “我反悔了,我反悔我耍心眼了,早知道我就应该一直赖着不走,绕什么圈子呢。” 沈殊表情诚恳,认错态度良好,陆春棠的脸色才稍微有点缓过来。 碍于司机在,有些长话他们没在车上说。 回到沈家,沈殊把陆春棠连同他之前落在这儿的行李一起拖上楼,陆春棠没挣扎,乖乖跟在他后面,家里有些好奇的佣人过来凑热闹,都被沈殊打发了。 两人进屋,沈殊“咔哒”一下锁了门。沈殊让陆春棠坐在床上,自己跪在他两腿之间仰头看着他。 晨曦透过窗帘照进屋子,影子在心上人脸上忽明忽暗,像做梦一样。 “我以为你不来了。”沈殊的声音很轻,他摩挲着陆春棠的脸颊,不肯放过任何细节。 “要来的,你回不来我可以过去,都是一样的。” 陆春棠此刻的的眼睛里敛去了慌张和愤怒,留下一汪沉静的湖泊,就像他和沈殊第一次见面那样,把沈殊整个人都清楚地倒映在里面。 “之前我总是觉得,你不属于花鸟屿,你就是个过客,迟早要走的。后来你真的走了,我又很难过。” 陆春棠把手心放在胸口。 他在难过,沈殊也一样难过。他想象过很多次陆春棠依赖自己的样子,两人一起以后在岛上慢慢变老的样子,但最后也是他差点亲手弄丢了。 “对不起宝贝,对不起。” 陆春棠像下定决定一样,闭闭眼,把手攒成了个拳头,整个肩胛都在微微颤抖:“沈殊,接下来的话,我希望你能听完,然后我们再说其他的。” “我没有喜欢过男人,好像连女人都没有非常心动过,觉得合适就在一起了,后来不合适又分开,所以我有过一段很失败的婚姻。你不了解我,我不是你想象里这么完美的人,我固执,懦弱,如果你要和我在一起,那你就要做好准备忍受几十年无趣的我。” 陆春棠一口气把预演了几十遍的话说完,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面对沈殊,好像这些难堪的东西,都不值得一提。 沈殊静静等了他一会儿,直到陆春棠愿意重新看着他,才开口。 “当时我把小二留下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心血来潮,其实我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决定要为他养老送终了。” “为什么?” “感情的事,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会变老,可能会脾气古怪,或者和阿公一样,到时候你就不得不每天推着我出来晒太阳,忍受我种种……陋习。” “要说陋习不是我比较多?” 陆春棠轻轻打了沈殊一下,不重,沈老师很受用。 “那如果反过来,是我变这样,你会抛弃我吗?” 陆春棠一愣:“我不会。” 沈殊都要被他气笑了:“那你凭什么觉得我会?” “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想得太多,规矩也多,要我说,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玩意儿,现在担心有什么用?不如想做就做想爱就爱。” 这世上很多事的构成本来就很复杂,就像在面对他父亲和沈途的问题上,到今天这个结果,沈殊也不尽然都正确。 但是做了就只能是做了。 我们只能做出当下自认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别担心,也别去在乎别人说什么,两人在一起的前提本来就不是身份。” 陆春棠盯着他问:“那是什么?” 沈殊鼻尖凑过去,对着他的鼻尖,亲昵地蹭了一下:“是相爱。还记得我要和你交换的秘密嘛?这个秘密就是,我对你一见钟情,处心积虑,步步为营,每一天都在算计。我们陆春棠小朋友真了不起,等了三十三年辛苦啦,我来晚了。” 陆春棠眨眨眼睛,像个孩子一样乖乖坐在床沿看着眼前人。 朝阳的第一缕光打在沈殊漂亮的下颚线上,勾勒出温柔的光晕,和他眼里的温柔交相呼应。 内陆北方的冬天和陆春棠经历过的前三十三个截然不同,干燥冰冷的空气,满大街热气腾腾的羊肉味,还有滚烫炙烈的爱情。 降临得突如其来。 陆春棠在走过人生的几十载风霜雨雪后,终于迎来了一个美好的春天。 陆春棠在沈殊家睡了一晚,第二天起床对这陌生环境还有点懵, 床头放了套珊瑚绒的新睡衣,上面有粉色的小鹿,陆春棠拉拉下摆都没好意思照镜子,他忍住羞耻,匆匆洗漱完跑下楼。 客厅桌上摆了一大堆他没见过的早饭。 沈殊端了一碗煮熟的白切羊肉出来,看到他就要投喂,吓得陆春棠脸色都变了,他嫌弃羊膻味太大,实在不肯吃。 沈殊笑了,把他垂下的一丝头发抚上去:“保证不腥,试试嘛。” 他用盐水泡了半个多小时,还加了好几味去腥的料。 第33章 陆春棠将信将疑,吃了一口就再也放不下了。 沈殊得意地说:“哥不骗你吧。” 薛定谔的哥哥。 沈殊说要用羊肉汤再帮他下碗面,尝一尝他们的手工面和海岛有什么区别,陆春棠靠在厨房门口,看沈殊忙忙碌碌的背影,突然被这熟悉的情景暖到了。 炉灶上那锅开水和他的心跳一样,扑腾扑腾的。 “别站着了,去桌上喝点热乎的。”沈殊招呼陆春棠先去坐。 陆春棠左看右看,就在桌上发现一碗白白的东西。 “那我给你留一点?” “不用你喝吧,暖暖先,等会儿我喝面汤的。” 沈殊说得太自然了,陆春棠听了就没起疑心,一口下去,怔住了——一股混合着臭袜子和泔水的味道直冲脑门。 再回头,沈殊在厨房里笑弯了腰。 “老婆,给你介绍下这儿顶有名的风味小吃——豆汁儿。” 第35章 归来 陆春棠灌了一上午的水,嘴里还留着豆汁儿的馊味。 沈殊看他皱着的眉头没松开过,才可怜兮兮给他塞了一颗糖。他现在得了一个新乐趣,觉得逗弄他们家古板的陆老板特别有趣。 打包行李的时候,沈殊把房里遗留的照片都带走了,那些绝大部分是他在花园里玩的单人照,很模糊角度也不好,但能看出来小小一只脏兮兮的,又倔强又孤独,据说是他母亲身体不好的时候趴在窗边偷拍的他。 陆春棠趁他不注意偷偷挑了一张出来藏在手机壳里,他在背面偷偷补了一个代表自己的小人陪在沈殊边上,这样就像是两个小孩隔着时空也能互相陪伴。 沈殊还是把自己那点儿公司股份留给沈途了。 沈途在警察局关了没几天,蓄意谋杀的罪名到底是没落到他头上,但放出来之后他精神状态还是不稳定,他妈要把他带出去疗养一段时间,沈途和沈殊的母亲个性截然相反,沈途的妈目的挺明确,只要有钱,什么都能答应。 公司可以由别人代理,只要股份都捏在她和儿子手上就行。 好在这些身外之物,沈殊从来都不想要。 沈建成跟着他们一起去疗养了,沈殊觉得他爹的晚年还不算太惨,起码半身不遂还有人愿意照顾他。 送他们走的那天,沈殊把他爹抱上车的时候,忽然觉得小时候恐惧的来源、无所不能的老头,其实也就是个普通人,也会风烛残年也会生老病死。 这一瞬间,他好像觉得自己和父亲能和解了,就像小时候很多你觉得天大的事,天都要塌了的事,长大以后会其实没什么,这个世界很大,大到根本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 沈殊还遣散了别墅的所有佣人,留了一座空屋,把钥匙塞在树洞里——小时候两兄弟每次闯祸,他爹就让沈殊去花园罚站。有次罚站到晚上,外面下暴雨了忘记放他进来,跑出去一看,沈途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二楼抱了张小毯子跑来下陪着他哥哥,两个小孩裹着张薄薄的毛毯,在树下瑟瑟发抖,后来这棵树慢慢就变成了他们的秘密基地,兄弟俩会把很多愿望都写在纸条上,藏在树洞里。 将来沈途有朝一日如果回来,如果还记得这棵树,希望他能把他们的家再找回去。 沈途会把公司经营成什么样沈殊不知道,他只知道,沈途完美继承了他父亲的性格,或许他才是最适合做接班人的,而自己是自由的风,只愿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去追逐想要的那个人,为他停留为他厮守。 他曾经飞过大江南北,像迁徙的候鸟不停寻找落脚处,现在他找到了。 回花鸟屿那天,茉莉骑着小车在街口等他们,前面的小篮子里装着小二和阿一。赵书庭和毛靖也来了,赵书庭还是别扭,牵着毛冬菇躲在路灯后面死活不出来。 茉莉说:“他们一早就来啦!” 沈殊揉揉猫脑袋说:“想我就直说嘛。” 阿婆在他们回来之后掏出个手机还给沈殊,沈殊笑说手机本来就是送给她的。 然后陆春棠才发现沈殊回老家那段时间,其实自己的行踪他都知道。 谁让他有眼线呢,阿婆虽然平时耳朵不好,但特别爱管闲事。 她天天定时给沈殊打电话,从陆春棠的全天行程汇报到一日三餐事无巨细,还神秘兮兮地号称陆陆“没有对象”,让沈殊放心。 沈殊表示很满意,他可不想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候,老婆没了。 茉莉小学毕业那天,王浩宇要转学了。 他特意跑到杂货店和茉莉道别,又高又大的男孩子没出息地哭了。 陆茉莉摸摸他头:“哭什么笨蛋,还会再见的,到时候你最好减肥成功。” 青春在蝉鸣里起起落落,不是所有离别都等于结束。 饭桶走了以后,沈殊叼着草,蹲在陆茉莉边上对她说:“别看了啊,爱情这东西就是这样啊,早了没结果晚了也不行。” 陆茉莉瞪他:“什么爱情,你不要胡说八道。” 沈殊耸肩。 过了一会儿陆茉莉问他:“那什么时候才刚刚好?” 沈殊欠揍地咧嘴一笑:“我现在就刚刚好。” 花鸟屿最近几年来了个地产开发商,为岛上带来很多商机和新鲜血液。 来旅游的人多了,举家搬迁到岛上的也多了,教育机构供不应求。 陆春棠不想去别人那儿教书,就仍旧守着自己那个小破画室,说来也奇怪,来上过课的家长都说他脾气好,教书认真,收费也不贵,这一传十十传百,慕名而来的越来越多,但陆春棠定死了就那么点名额,多了也不加。 他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太累。 至于沈殊和他的关系,在花鸟屿上已经是半开放状态了。 学校大部分人知道是因为有次运动会,让家长一起参加,那天陆春棠刚好病了,他本来想去的,发了烧被沈殊按在家里睡觉。 为什么发烧呢,因为年轻人不讲武德,把水球戳破了,水流了一床都是,两人清理半天估计没弄干净,就出事儿了。 陆春棠因为这事儿好几天没理沈殊,不过这是后话。 所以运动会那天陆春棠就没能去成,但总得有家长去。 同学们就在跑道上看到了沈殊。 别人问他:“不是只有家长才能参加比赛么?” 沈老狗理直气壮地说:“是家长啊。” 好在花鸟屿的民风淳朴,大部分人知道就知道了,也不太会在意。 林有德很高兴他们能在一起,虽然他自己和前妻的关系还是势如水火,儿子也还是和他不冷不热,但他说沈殊和陆春棠就是很合适,说沈殊看着就和这座岛有缘,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沈殊做过很多工作,换过很多城市,但唯有花鸟屿让他觉得有归属感。 外加今年还有陆老板的出现,这是更让人高兴的,让他哪怕在最平凡的早晨醒来也会觉得幸福。 他还有很多计划想要实现,比如带他们去草原雪山看一看,有可能的话,把阿一和小二一起带出去,吃最香的羊肉,骑最飒的马,抱最中意的美人。 毕竟,他在那年夏天刚见面的时候,就想过了,他就是要对陆春棠好。如果陆春棠接受那就皆大欢喜,如果不接受,他就陪他耗着。 总之,绝对不会放开,陆春棠倒霉了那么多年,是该有人让他开心开心了。 第36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1 六月十日,农历农历五月初五。 路多宝心平气和地坐着和闵啸城吃了久别重逢的第一顿饭。 闵啸城好像还是路多宝记忆里的样子,衣着光鲜不苟言笑,连吃饭的动作都好像是经过精密计算过的。 这六年对路多宝的改变很大,在闵啸城身上好像没留下什么痕迹。 路多宝甚至都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来找自己。 明明两个人的生活也没什么交集了。 从前的交集都是路多宝强扭出来的,现在分开那么多年,就更少了。 “听说你在岛上投了不少项目?”两人面对面吃空气挺尴尬,路多宝想了想,就随便找了个话题聊,他没指望闵啸城能回应他。 果然,对面那个男人慢条斯理地夹了一块鱼肉,又慢条斯理地放进嘴里,半句屁都没放。 路多宝盯着他筷子,忍不住出声:“你……” 果然,他话没说完,对方突然顿住了,路多宝叹了口气,用筷子敲敲他碗。 “吐出来,不会吃鱼就不要吃。” 闵啸城有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就是他不会吐鱼刺,所以他很少吃鱼,甚至吃海鲜,但是路多宝喜欢,所有海鲜他都喜欢。 但是因为闵啸城不喜欢,所以路多宝以前很少吃。 后来他逃到花鸟屿,终于能肆无忌惮地吃了,每天都吃每顿都吃,撑到吐撑到摇摇欲坠撑到泪流满面。 路多宝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第34章 他妈因为喜欢吃多宝鱼就给他起名“多宝”。 路多宝从小就胖嘟嘟的,从小学开始他每年以十斤的增幅匀速生长,到中学路多宝已经是个球了,于是大家都喜欢叫他“多宝鱼”。 这极度仿真又耻辱的外号伴随了他整个青春期,当然同学们大多是没有恶意的,多宝胖归胖,人缘出奇得好。 大家都觉得他既开朗又会玩,唱歌跳舞什么都行,还会泡奶茶咖啡,但凡学校里有什么文艺活动都少不了他,只要有路多宝在,他们班就肯定能火。 时间一长,路多宝对这外号也习惯了。 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人喜欢跟着他妈的叫法,叫他“宝宝”。 比多宝鱼更恶心。 偏偏那个人话还不多,叫起来有种特别深情款款的错觉,每次都能成功让路多宝大叫着跑开。 谁知道时间长了,他也习惯了,甚至会面红心跳有些小期待。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闵啸城最后还是没把鱼吐出来,路多宝看着他勉强吞下去的样子有点好笑,没忍住,闵啸城听到笑声看了他一眼,路多宝才想起来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其实很不愉快。 于是他把嘴角重新放下。 闵啸城像是要故意转移话题,主动说:“我会在岛上待一阵。” 路多宝没明白,讷讷回:“啊?” 闵啸城又补充:“一个月左右,并购案有很多事儿要处理。” 路多宝说:“哦。” 他不懂闵啸城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个,花鸟屿又不是他开的,闵啸城爱待多久待多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结果闵啸城还在继续:“我投资了一个项目,在海生馆旁边。” 说完他顿了顿好像在等路多宝反应,可惜路多宝没反应,他只能继续说:“有个艺术中心,3000多平。” 听起来是个大项目,花鸟屿很多年没有新气象了,这是件好事,于是路多宝说:“哦,恭喜。” 闵啸城盯着他:“能演出。” 路多宝:“……好的。” 他觉得自己时隔六年,快要跟不上闵啸城的脑回路了。 两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空气变得越来越难捱。 “你……” “我……” 闵啸城顿了顿,没有继续,像是要等路多宝先说,路多宝觉得闵啸城总归是客人,就示意他先说。 闵啸城说:“不重要,你说。” 路多宝藏在桌子底下抓了把裤子:“我,嗯……你还有事儿么?” 闵啸城愣了一下反问:“你很忙?” 路多宝只能撒谎:“嗯,是有点。” 其实他不忙,今天刚好没有演出,他在岛上也没什么朋友,不需要交际。他只想尽快结束这种尴尬的气氛。 闵啸城大概不相信,还想说什么,刚好电话响了。 路多宝松了口气,阿林问他晚上能不能来演出,原来负责今晚场次的乐队临时有安排。 阿林今年刚满二十,还是个大学生,也是他们乐队主唱,社牛属性,很多商演和驻场的活都是他拉来的,路多宝在他身上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热情,直白,充满梦想,和现在判若两人。 按以往习惯路多宝是不会去的,他又不缺钱,只想休息。 但是今天不一样,闵啸城在,路多宝就刚好缺一个逃离他的借口。 所以路多宝放下电话,很快调整好自己,对闵啸城路露出了一个抱歉的表情。 “不好意思啊,晚上有演出,我们改天再聊。” 他下了逐客令,想当然地以为闵啸城肯定会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没想到对面的人依然坐着不动,半晌,盯着他:“改天是哪天?” 路多宝:“什么?” “我说,改天是哪天?”问完闵啸城加了一句,“我能来看你演出么?” 路多宝想六年时间大概真的是太长了,长到连闵啸城也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细枝末节的变化,否则他绝对不会一遍又一遍地追问,恨不得他现在就决定,并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 路多宝很无奈地说:“闵啸城,考虑是要时间的,我不可能两秒就能给你答复。” 或许闵啸城觉得路多宝有道理,又或许他不想因此再吵架了,总之这次他没有再坚持。 可能他吃瘪的样子有点可怜,路多宝一瞬间稍微起了点恻隐之心,所以他没把那扇门关死:“演出,欢迎你来看。” 闵啸城显得很高兴,脸上都有光了。 这也让路多宝不懂。 一场演出居然值得这个人这么高兴。 吃完饭,路多宝以为闵啸城该走了,但他好像还有话要说,迟迟坐着不动。 路多宝很奇怪地问他:“你还有事?” 闵啸城理直气壮回:“等你演出。” 路多宝震惊地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下午1点30分,他们刚用完午餐,距离他晚上8点演出起码还有八个小时,如果闵啸城执意要待着,也就意味着路多宝要和他共同渡过接下来的8个多小时。 这让路多宝很焦虑。 他觉得自己和闵啸城的关系已经和小时候远远不同了,有那么鸡飞狗跳的离别,又分开那么久,两人现在能坐着吃上一顿饭就已经是奇迹,更遑论共处一室。 想想就度日如年。 但闵啸城好像没这么觉得。 他自顾自跑去翻餐厅架子上的书,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翻来覆去地看,一点也不想搭理路多宝。 路多宝没办法,只能先去收盘子。 闵啸城看了很久,终于在路多宝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的时候问:“能借我吗?” 这是本花鸟屿的风土人情介绍,路多宝刚来这岛上的时候人生地不熟,他那会儿心情也不是很好,不怎么和别人搭话,为了尽快熟悉环境就跑去书店买了一堆书和地图。 后来用了太久,地图都翻烂了,只有书还留着。 “想要就拿去吧。”路多宝说,并把咖啡递给他,“不加奶不加糖。” 闵啸城一顿,接过咖啡:“谢谢,看完了就还你。” “不用,送你了,我留着我也没什么用。” 闵啸城很坚持:“不行。” 路多宝耸肩,不再争辩。 闵啸城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直到路多宝意识到并回看过去才掉转头,假装重新去看那些书。 “你现在……能看书了?”他问。 路多宝在心里偷偷翻白眼。 这人可真会聊天,好像他之前是个文盲似的。 不过路多宝确实小时候不喜欢读书,不光是教科书,他什么书都不喜欢看,捧着书就瞌睡,比安眠药还好用。 而且他特别能睡,上课睡,中午睡,晚上也睡得很早,就这样第二天还会迟到。 他不喜欢看书,不爱学习,更不愿意看网上那些狗屁的大道理,一个字都不想,那些心灵鸡汤的神逻辑和数学题一样让他头疼。 他只知道自己喜欢做减法,喜欢就要得到。 所以闵啸城的无聊刚好很对他胃口,因为他以为无聊的人更容易相处。 路多宝曾经想过,如果他俩以后一起过日子,肯定会比那些怨偶们轻松,因为他和闵啸城都不喜欢麻烦,大不了吵不过就干一架,有什么不能解决的。 结果后来的事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所以他尝试改变了,搬到花鸟屿上来,租了个僻静的房子,底楼开纹身店,二楼卖咖啡,三层住人。 他买了很多书,很多唱片,在岛上加入了一个乐队,他依然会有演出,但演出完了他不再流连夜店,而是独自回家尝试一个人消磨时光。 独自靠药物入眠。 这种改变也挺好。 生活就是有很多事情是没办法预测的,就像闵啸城从来没想象过会失去路多宝,而路多宝也从来没想象过他还会出现。 第37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2 路多宝觉得闵啸城这个人就像是一台计算精密的电脑,一本古老的图书,晦涩难懂又逻辑严密,和路多宝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类型。 路多宝还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情形。 那天天气非常晴朗,海市难得万里无云,路多宝作为这一片的孩子王,脚踩滑板风一样地在小区穿梭,他挨家挨户地去按朋友的门铃,问他们有没有时间出来玩。 这时他在小区入口看到有几辆车浩浩荡荡开进来,最后停在他家隔壁那栋楼下,搬家公司的人忙着把家具往上搬。 户主是一对看起来很有钱的夫妻,男的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女的也很洋气,但看起来比男人年纪要稍大些。 路多宝很快注意到跟在他们背后下车的男孩——很高,穿着和同龄人完全不同的衬衫西裤,整个人看起来既冷淡又一丝不苟。 路多宝观察了一会儿,觉得他对搬家这件事可能不太满意。 男孩站在离车很远的地方默默看着,好像自己就是个局外人,好像这一切和他毫无关系。 第35章 路多宝当时头脑一热就上去了,非常自来熟地和男孩打招呼。 男孩看他的眼神也很冷淡,路多宝差点怀疑他可能是听力或者脑子有问题,反正过了好几秒,男孩才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不过路多宝不在意,毕竟他想他们以后会经常碰面,可能还会变成很好的朋友,想到这里,路多宝就更高兴了,大声问他叫什么名字。 “我叫路多宝,你呢?” 男孩略微迟疑了一下,好像在思考要不要回应,这时,隔壁楼有人扯着嗓子叫:“宝宝,吃饭了!” 声音很响,估计整个小区都听见了,路多宝一个踉跄差点从滑板上甩出去。 他磨着牙对他妈吼:“知道了!别叫了!” 路多宝想他堂堂海市小魔王,今天算是名誉扫地了,只希望这新来的朋友没注意到,让他留几分脸面。 结果他头一抬,发现这新来的十分不配合,勾着嘴角站在树荫底下笑。 路多宝有点头晕,他觉得自己要被气死了,否则那个人的笑怎么会这么碍眼。 “不许笑!”他恶狠狠地说,还生气地原地跳了两下,试图表现出自己很生气的样子。 “好,我不笑。”那人说,“我叫闵啸城。” 大约一周后的某天放学,路多宝等了很久家里都没人来接他。 眼看班里的同学一个接一个消失,路多宝有些坐不住了,他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无人应答,就打算自己冒雨回家。 路多宝从来没尝试过走回去,即便他同学都能自己回家,他父母也不许他这么做,他时常觉得他父母对他有些保护过度。 他有些迟疑,因为家离学校太远了,步行起码1小时,而且他也没带伞,说不定会感冒。 但不管怎么说,都比困在学校强。 他这么想着,就把书包顶在头上往外冲。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他看到闵啸城一个人在雨里慢慢走,不急不缓,衣服都湿透了贴在身上,他好像完全不在意。 路多宝大声说:“快点跑啊,都下雨了。” 他叫了两遍闵啸城才有反应,路多宝急了,雨打在身上黏黏糊糊的很不舒服,但他又不愿意抛下闵啸城。 于是他拽起闵啸城手腕就跑。 那天后来发生什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爹说自己车坏了,手机又临时没电,没能联系到他,于是两人被这家唯一的女主人骂得狗血淋头,并宣布晚饭自己解决。 路多宝躲在房间里,边啃饼干边给闵啸城打电话诉苦。 “我好饿啊。”他说,“我想吃炸鸡,薯条,可乐,汽水……我饿得能吞下一头牛……” 路多宝因为愤慨喋喋不休,闵啸城就默默听着,良久他问:“你要不要来我家吃?” 路多宝一愣:“你家?” “嗯,我家。我父母不在,我随便煮了点菜,不过没有炸鸡薯条。”停了一下,闵啸城又放低声音问了句,“好吗?宝宝。” 路多宝承认他叫自己“宝宝”很有蛊惑性,蛊惑到他浑浑噩噩就真的去了。 闵啸城做饭特别难吃,只能算把东西“煮熟了”,丝毫没有料理天分。 可是没关系,路多宝饿了,他一边风卷残云,一边批评:“你这个牛肉太老了,排骨都焦了,还有蛤蜊,沙都没吐干净。” 但这不妨碍他胃口大开,把一桌菜都消灭了。 最后路多宝下结论:“你别烧菜了,难吃,我来做!”” 闵啸城眼里闪过一丝情绪,很快消失不见了,他说:“好。” 至此之后,闵啸城就一直管路多宝叫“宝宝”,不管路多宝抗议多少次都没用。 路多宝经常因为这件事生气,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也是要面子的,尽管闵啸城叫起来很好听。 就像现在他说:“宝宝,别喝了。” “滚开!”路多宝说,“别管我!你谁啊!” 乐队朋友来拽他,闵啸城把路多宝迅速揽在身上,礼貌对众人告别。 其他人也不挽留,知道闵啸城是个事业有成的名人,也知道路多宝之前和他认识,当然他们并不知道两人有些前缘,只当他们是那种关系很好的朋友,毕竟路多宝在闵啸城没来之前,从来不会在演出之后和他们一起喝酒。 今天却喝得酩酊大醉,眼神都没了焦距。 路多宝酒喝多之后,脾气就很差,好像回到了小时候那会儿,喜欢在闵啸城面前无理取闹,闵啸城也总是会无限制地包容他,就像现在。 路多宝一会儿吵吵说头晕,一会儿要下车,一会儿又开始唱歌,闵啸城有点无奈,只能一边开车一边哄他。 “困了就睡一会,很快到家。” 路多宝迷迷糊糊听到闵啸城的声音,觉得不太真实,因为闵啸城不可能这么温柔。 从读书时候开始,就只有路多宝追着闵啸城跑。 一开始他觉得闵啸城太闷了,想带他出来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路多宝就变得只想和他玩了。因为闵啸城做饭难吃,路多宝还专门跟他妈妈学了厨艺。 节假日带他到处游山玩水,高中住宿,专门偷溜出去拉他看午夜场电影,结束了又去小树林谈天说地。 结果闵啸城从头到尾都在和路多宝聊正经话题,到最后路多宝实在困得受不住了开始打瞌睡, 有同学说那天是闵啸城把他背回宿舍的,路多宝才不信,他觉得同学肯定又在开玩笑,因为闵啸城不可能这么温柔。 “我要下车。”他喊,“你是坏人。” 闵啸城不得不解释:“我不是。” 路多宝眯起眼睛看过去,影影绰绰的:“你是!” “我不是,”闵啸城无奈,“我是闵啸城。” 路多宝听到这名字迟疑了一会儿,像是启动缓慢的cpu,很久才嘟囔:“你是闵啸城……” “嗯,所以你现在乖一点坐好,我们很快到家。”闵啸城尽量放低声音哄他。 “那你也是坏人!!”路多宝皱起眉头,最后因为实在有点头晕,只能靠在椅子上昏睡过去。 第38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3 路多宝做了个梦,梦里他在一条黑黑长长的走廊上一直奔跑,前面有个人背对着他,他想要追上那个人,却怎么都追不上。 他就一直跑一直跑,边跑边喊:“闵啸城!” 那人像是没听见,然后越走越快,眼看就要消失,路多宝急得要哭了。 于是他哭着大喊:“闵啸城!” 然后就醒了。 醒来发现躺在自家卧室床上,嗓子疼得像劈开一样。 卧室拉着厚重的窗帘,屋内很暗,让他一时间有点分不出来梦里梦外——厚窗帘这是他来岛上以后的习惯,睡觉一点不能见光,因为本来他睡眠质量就不好,稍有点风吹草动就整夜整夜没法入睡。 路多宝觉得自己脑子里有根神经在跳,头疼欲裂,要靠不停按摩头皮才能缓解。 这感觉他很熟悉,他每次做完一整夜的梦都会这样。 今天大概还和他喝酒有关,但他昨晚断片了,只记得自己在酒吧喝到酩酊大醉,然后被闵啸城扛回来,至于回来路上他说或者做了什么,路多宝完全记不得了。 他坐床上发了会儿呆,看到床头留着几页纸。 都是闵啸城漂亮的字。 “办点事,很快回来。” “厨房有粥,醒了自己热。” “酒我丢了。” 路多宝低低骂了一句,赤脚跑到厨房,冰箱一打开,饮料格果然空空如也,连个瓶盖都没给他留下。 于是路多宝又跑回床前,拿着闵啸城的纸条来来回回翻看了好几遍。 那些纸条好像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 闵啸城的字是真的很漂亮,又漂亮又工整,再长的句子都能保持在水平线上,像ai排版的,和他自己的完全是两个风格,但却很符合闵啸城的性格。 很久之前他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路多宝的父母开玩笑时,总是要他向闵啸城学习,他们赞赏闵啸城的字整齐又工整,和路多宝的狗爬字对比强烈。 路多宝很不屑,强调自己就是不用心写,想要写好也能很好看。 他甚至偷了闵啸城的作业本,每天睡觉前偷偷拿出来翻一翻,然后压在枕头下面。 他想过要一笔一划照着练,可惜写了一小会儿就失去耐心。 他把那些本子全部撕碎了扔在垃圾桶里,最后因为愧疚感又把他们挑出来,用胶带粘回去。 可惜还是被闵啸城发现了。 路多宝有点心虚,想了一百种借口例如“这本子是自己跑到他书包里的”,又或者是“不知道谁把这本子硬塞进他书包里的”,但都没用上。 闵啸城并没有把本子要回去,只告诉他,本子后面还有很多空白页,撕了太可惜。 路多宝气得要命,半个月多月没理闵啸城。 第36章 他不理人,闵啸城也不来主动找他,两人上下课错开走,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最后还是路多宝忍不住了,挑了体育课时间故意跑到闵啸城面前踩他一脚,想看他什么反应。 意料之中的,闵啸城没有反应。 同学聊天,有人八卦隔壁班花给路多宝送情书的事儿,路多宝故意把姑娘夸上天,想气气某些人。 闵啸城还是没反应。 像一台沉默的机器,反倒是路多宝自己被气得半死。 他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好笑,至今都不明白自己当时在气什么。他不知道,闵啸城就更不会知道了,迁怒他根本没有意义。 因为闵啸城就是这么古板没有情趣的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在路多宝的印象里,闵啸城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不去酒吧夜总会,坐飞机也几乎不坐头等舱。 他花销很节约,坐拥金山银山出去吃饭却永远只去同一家中档餐馆,只要店里的菜单不变,他能永远点一样的菜,后来那家饭店的老板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专门为闵啸城开了一张vip卡,承诺他只要店开着,以后来都可以打七折。 闵啸城开的车也很低调,就是一辆中规中矩的新能源商务车,乏善可陈。 他衣柜里永远是一排同一色号的衬衫,外套和牛仔裤,连鞋都是一模一样的。 路多宝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样就节省了挑衣服的时间。 路多宝笑眯眯说:“那以后我帮你挑啊,这样不就更节约时间了吗?” 闵啸城迟疑了一下,最终同意了。 于是公司员工第二天都惊恐地发现他们老板居然穿了一件米色毛衣来上班,纷纷猜测是公司要裁员了还是老板找到第二春了,吓得连话都不敢说。 路多宝回家以后听他说完,笑得直不起身:“说哥哥你也太严肃了,天天穿灰黑色,员工怕你是正常的。” 闵啸城不理解:“为什么?我不是一个很凶的人。” 对,他不凶,甚至称得上好脾气,但这和他缺乏人情味并不矛盾。 不过闵啸城最后还是听取了路多宝的意见,换上路多毛替他买的米色毛衣。 第二天公司的氛围果然柔和很多。 那天刚好是中秋,路多宝用闵啸城的名义帮公司所有人点了奶茶,连人事都被蒙在鼓里,收到东西之后受宠若惊。 员工纷纷打听老板是不是好事将近了,格外开恩。 闵啸城破天荒地笑了笑说:“没有,过节犒劳大家。” 他长得本来就很好看,轮廓很深,难得笑一次惊为天人。 闵啸城好像对这种改变很满意,他打电话给路多宝说要奖励他。 路多宝说:“那我要好好想一想,什么都可以吗?” 闵啸城说:“对,什么都可以。” 路多宝一时想不出要什么,只能提出先欠着,等他想到的时候再来讨要。 路多宝叠上字条,看到旁边放了本黑皮封面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边缘已经磨损,像是闵啸城匆忙丢下的,留言条也可能也是从笔记本里撕的。 路多宝把字条夹进笔记本里,顺手往前翻了几页,发现上面逐条记录了闵啸城和路多宝的一些约定,有些路多宝记得,有些他已经没有印象了。 闵啸城好像很在意这些事,还把约定分了级。 例如“做一张手写贺卡”是b级、“写一首歌”也是b级、“看一次日出”先是s级,后来又被划掉改成了b级,其他s级的还有“完成宝宝的一项心愿——什么都可以”、“帮宝宝办一场演唱会”以及“养他”。 他甚至还给这些笔记加上了时间,字体大小相同,连字间距行间距都整整齐齐没有丝毫偏差,这让整页内容看起来像一张非常商务的工期计划表。 路多宝翻了很久,依然不能理解闵啸城的分类标准,但那些字却让他宿醉的脑瓜又开始抽痛。 嗓子又干又堵,连带着胃也抽疼起来。 第39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4 路多宝觉得闵啸城笔记里的“帮宝宝办一场演唱会”和“养他”都应该被划掉。 对外人来说,这两条看起来都是很美好的愿望,但对路多宝而言,这两句话,代表的是很多不愉快。 路多宝和闵啸城从初中到高中都在一所学校。 闵啸城是个学霸,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路多宝从小是个文艺青年,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他父母其实很宠他,生活硬件设施基本都是满足的,唯有读书。 他们费尽心思把他送到重点初中,直升高中部,又费尽心思想让他上一个重点大学,将来有份稳定体面的工作。 偏偏路多宝不喜欢,他要学音乐。 高中开始他就想组个很酷的摇滚乐队,并且暗地里学人偷偷纹身。 他攒了大半年的零花钱,去买了人生里第一个很贵的贝斯,谎称要参加学校的奥数班,其实几乎每天都去和朋友在地下室练琴。 当时一起玩的还有几个大学生,他们在酒吧有些固定的驻唱工作,在当时的路多宝看起来,这是件很酷的事。 但后来,那个主唱在某次排练时候大概是喝醉了酒,对路多宝动手动脚,被他用酒瓶敲破了头,两人扭打在一起难舍难分,最后直接闹到警察局才算收场。 那天还是闵啸城先来接的他——铁青着脸帮他清理伤口,后来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让他俩先去医院,路多宝的父母留下签字。 打那以后,路多宝他父母对他管教就更严了。 他们把那把贝斯锁在银行保险柜里,严格限制他每天的上下课时间,并在他手机上装了定位,嘱咐闵啸城好好看着他。 那段时间路多宝的人生肉眼可见地灰暗了,每天几乎茶饭不思,和所有叛逆期的孩子一样,觉得这时候的家就像个牢笼,让他窒息,每分每秒都只想逃离。 直到有一天,闵啸城把他带到一个专业老师带的小班课上。 那个老师在业内都是小有名气的,课时收费高,但是效果好,想上他班的人挤破头都进不来。 路多宝问闵啸城学费多少,闵啸城不肯说,只让他好好学。 这件事后来也被他父母知道了,但意外的是,这次他父母倒是没反对,只让闵啸城不能惯着他,以免将来他失去自理能力,养不活自己。 路多宝永远记得闵啸城当时的表情。 他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像完成了一道晦涩复杂的奥数题,最后郑重其事地承诺:“我可以养他。” 路多宝就在那天被这样一句有点土味的话感动了,并且意识到自己喜欢闵啸城。 他当天晚上梦到闵啸成面无表情地对他说“我喜欢你“,语气自然地仿佛在谈论天气。 他从梦里惊醒过来,在床头呆坐一会儿,竟然品出那么一点甜来。 路多宝父母总说闵啸城纵容他。 路多宝后来也反思过,大概就是闵啸城无休止的妥协让他觉的这人无论发生什么总是应该站在自己身边的。 在高考填志愿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桩插曲。 路多宝有天回家,听他母亲在八卦,说隔壁闵啸城父母要回澳洲了。 闵啸城的现在的父亲不是他生父,他母亲是离婚后又带着闵啸城嫁人的,那是个澳洲富商,在中国呆了一阵之后就要回国去了,顺便把闵啸城母子接走。 路多宝当时听完消息愣了足足有五分钟。 他想闵啸城怎么一点都没告诉自己。 他向他母亲确认消息的可靠性,他母亲觉得他的样子很奇怪:“应该是的吧,哪有父母走,把小孩一个人留在国内的,你不是和他关系好吗?你自己去问啊。” 后来路多宝就真的去了。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得这么惨,抓着那人的衣角抽抽涕涕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他觉得自己要被闵啸城抛弃了。 好在闵啸城很有耐心,他把路多宝的脸按在胸口很久很久,等路多宝终于不那么激动了,才耐心解释:“我不走。” “我父母回澳洲,我留在这里。” “我会一直陪着你,所以你别哭了。” 闵啸城的声音好像有点惊慌,还反常地说了很多重复的话,但那天路多宝实在哭得太累了,昏昏沉沉只知道闵啸城不走了,其他的压根顾不上想。 他把闵啸城胸口的衣服哭湿了一大片,然后拽着他睡着了。 这件事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变成了路多宝的禁忌,他觉得丢人,有失男子汉形象,因此不许闵啸城再提。 路多宝终于收心开始好好读书,和他父母协商准备考个国内拔尖的音乐大学,好好走音乐这条道。 同时他也开始计划倒追闵啸城。 因为路多宝忽然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觉得自己老树开花后半辈子的幸福就要来了。 按他有逻辑有条理的分析,闵啸城大概率也是喜欢他的。 第37章 闵啸城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很快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路多宝甚至还把自己卷在毯子里没起床。 路多宝闻到食物的味道,猜测闵啸城给他带了吃的,但他因为翻了别人的笔记本有点细心虚,于是决定继续装睡。 他听到闵啸城的皮鞋在木地板上由远及近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在床边逗留了一会儿,吓得路多宝以为他发现自己装睡了,结果没有,皮鞋声又走远了。 路多宝又在毯子里闷了一会儿,悄悄露出眼睛偷看。 闵啸城大概是去谈生意了,穿了挺括的衬衫西裤,此刻正坐在藤椅上用笔记本电脑办公。 藤椅有点老旧,是路多宝从旧货市场淘回来的,人坐在上面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和闵啸城的商务套装十分不搭。 路多宝想笑,但觉得不合时宜,很快憋住了。 毯子发出些微的摩擦声,被闵啸城发现了。 他抬头看了眼路多宝:“醒了?” 路多宝停了两秒,干脆一把掀开毯子。 他瞄了眼那本笔记,还维持着原来的角度,闵啸城应该没发现自己偷看过。 路多宝放心地跳下床,准备去洗漱,没走两步,有人就提醒他:“穿鞋。” 闵啸城习惯性地弯腰去拿他的拖鞋,路多宝却像触电一样,抢着把拖鞋拿过来自己穿了。 闵啸城落了空,维持着蹲地的姿势,看起来有点迷茫,又有点受伤。 按以往,路多宝很容易就被他这种反差巨大的,不知所措的表情欺骗,会心软,很多事就算了,迟钝也好不近人情也好,都会原谅他。 但现在不会了。 路多宝绕过他去卫生间洗漱,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岛上的风土人情,聊着闵啸城的新投资,对昨晚醉酒的事心照不宣,对两人分开这些年的事也只字不提,假装只是普通朋友。 路多宝对自己走出情伤的速度很满意,差点就哼起歌来。 闵啸城说自己忙了一上午还没吃饭,并礼貌地请路多宝带他去一些花鸟屿上的招牌小店。 路多宝想他们虽然有过不愉快,但自己哪怕是站在老同学,老朋友的立场上,他都是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的。 成年人没有过不去的坎。 两人去了一家本地有名的牛肉汤馆。 店铺很小,装修也有些老旧,但胜在东西好吃,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 好在路多宝和这家店的小老板很熟,于是非常可耻地插了个队。 闵啸城一身名贵西装,面容严肃,和这家店铺看起来格格不入,倒像是来视察随时准备收购的房地产老板。 他们要了两碗牛肉汤,路多宝还加了一些牛杂,闵啸城没有。 点完单闵啸城掏出手机准备付钱,路多宝把他拦住说自己和店主认识,而且经常来吃,挂在他账上就好,之后他会统一来结算,何况闵啸城怎么都算是客人,哪有客人请主人吃饭的。 闵啸城大概是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反驳。 拉扯的时候,路多宝忽然发现闵啸城用的那个手机,还是七年前自己送他的,款式老旧运作缓慢,和闵啸城的身份毫不相配,但是闵啸城好像很喜欢,因为他保养得很干净。 路多宝问:“手机你不换么?好像有点旧。” 闵啸城奇怪地反问他:“为什么要换?又没坏。” 路多宝一时语塞,想起来闵啸城就是这样的实用主义。 他习惯性地想拿闵啸城的手机来看,手探出去的时候停顿了一下,意识到这动作在现在是不合时宜的。 闵啸城倒完全不介意,把手机递给他。 牛肉汤来了,闵啸城闷头吃饭。 于是路多宝只能装模作样地拿着手机评价,说他“性能跟不上”、“屏幕太糊”等等。 他无意中划开相册,刷地一下跳出上千张似曾相识的照片。 每一张满载的都是路多宝的青春。 第40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5 牛肉汤的热气把路多宝的眼眶熏得发热,连视线都有点模糊。 他迅速关了相册,打算假装继续研究手机,让自己冷静一下。 闵啸城忽然在他边上说:“汤里有虫。” 路多宝就很为难了。 他想显得自然一点,不想让闵啸成看出端倪,于是只能迅速凑过去看他碗,夸张地问:“真的,怎么会这样?让老板换一碗吧。” 路多宝眼里有层薄雾,所以其实并没能看清楚碗里有没有虫,但以他对闵啸城的了解,既然他说了,那就肯定是有。 闵啸城从来不撒谎。 路多宝有点紧张,好在闵啸城好像也没发现,盯着他侧脸几秒说:“不用,捞出来也能吃。” 路多宝如释重负,顺着他话说:“好吧。” 然后他迅速后撤,低头的时候,有水珠落到了闵啸城碗里。 路多宝希望闵啸成没注意,并暗自祈祷他不再喝这碗汤。 闵啸成却若无其事地拿起勺子。 路多宝想拦住他,又想不出什么理由,只能呆呆张着嘴,看起来有点滑稽。 闵啸成忽然转过头看他,仿佛在等路多宝问什么。 但路多宝知道他只是看起来在等,其实没有。 因为闵啸城总是这样让路多宝产生误会。 他的好是真的,做的每一件事看起来都在为路多宝着想,他让路多宝觉得这世上自己是最特别的,让路多宝有一种闵啸城永远不会离不开自己,永远会无休止包容自己的错觉。 不过现在、路多宝他不会再做梦了。 两人考的不是同一所大学,路多宝如愿考进音乐学院,闵啸城去学了金融管理,学校虽然不一样,倒也还在一座城市。 大学读了四年,路多宝追了闵啸城四年。 路多宝和闵啸城严格意义上其实并没有在一起过,都是路多宝单方面以为他们在一起了,以为闵啸城只是不善于表达,而他作为一个男人,肯定应该豁达一点,既然双方看起来心意相通,有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并不重要。 他的喜欢直接又热烈,从来没想过要遮掩。 他屡次三番进出闵啸城的学校,闹得全世界都知道路多宝喜欢闵啸城。 闵啸城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 路多宝有很多朋友知道他的事,也有人旁敲侧击地提醒他,或许这件事就是他一厢情愿,提醒他不要陷得太深,路多宝每次都很不屑,说:“你懂个屁,他高中那会儿每天都给我带早饭,一礼拜不重样,你有么?” 朋友就会起哄说他炫耀,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说得次数多了,就没人再劝他了,只委婉地告诉他,闵啸城在他们学校有多受欢迎。 路多宝当时想,废话我知道啊,我看中的人好不好我心里还没数么? 他主观上不想去听那些关于闵啸城的负面新闻,并坚信他不会“出轨”,但耳朵却自动帮他接受了。 他们说有个校花追了闵啸城好久,送点心装偶遇什么路数都用,那姑娘还是个学霸,人美心善家庭条件也很好,和闵啸城是同专业的,两人甚至连选修课都重合了好几门。闵啸城也没有回避,于是两人就经常在一起谈论做课题,基本上已经是校园里公认的郎才女貌。 朋友说:“多宝,你都不知道隔壁那群人私下怎么说你的,你看起来就是个笑话。” 路多宝放下了嘴角。 路多宝每周有三个晚上有社团排练,除此之外的时间他都会去找闵啸城,两小时的路途很颠簸,雨雪天更艰难,但他只要想到马上就能见到闵啸城,再多苦也就不累了。 闵啸城每晚都会在图书馆上几小时自习,所以路多宝很容易就能找到他,然后陪着他在图书馆自习,一直到晚上熄灯。 他在闵啸城边上写歌,没灵感的时候,就什么都不做光看闵啸城发呆。 但闵啸城好像很不喜欢,他皱着眉头对路多宝说:“你没有别的事?” 路多宝没明白,还笑着回:“没有啊。” 闵啸城就补充:“你应该学会找点事做,没有时间也可以不用来。”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路多宝觉得自己的心脏突然空了一下,大脑也有一瞬间的空白,以至于他没能完全明白闵啸城的意思。 闵啸城又说:“路多宝,你太没效率了。” 这句话在两人之后的相处过程中频繁出现,闵啸城会不止一次地提醒路多宝浪费光阴是多么可耻。 路多宝低头,顺手拿起桌上的手机假装翻看,被闵啸城一把拿走。 他说:“不要随便翻别人东西。” 路多宝很俗气地想到白天在食堂是,听到邻桌姑娘说自己男朋友不肯给她看手机,肯定是有猫腻。 原来他对这类事情非常嗤之以鼻。 但现在路多宝发现自己好像也不能免俗了。 于是他问:“为什么不给我看啊,闵啸城?你手机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吗?” 第38章 这个问题,闵啸城始终都没有给出答案。 大概是路多宝的表情有点难过,闵啸城想了想,从包里翻来找去,最后掏出一颗奶糖递过来。 这糖本来是路多宝最喜欢的牌子,可是他越过闵啸城的肩,看到那个敞开的背包里,有个扎了蝴蝶结的粉色盒子——一看就不是闵啸城的手笔,蝴蝶结上甚至还有白色蕾丝。 这一瞬间路多宝觉得他大脑彻底宕机了,以至于闵啸城的嘴开开合合说了什么,他一句都没听见。 半晌,他身体自动带着他离开了学校。 回到宿舍,他倒头就睡,忘了手机还在出租车上,也因此错过了闵啸城的二十八通电话。 躺在枕头上的那一刻,路多宝意识到,原来闵啸城真的已经不是当初的闵啸城了,两小时的距离产生了太多间隙,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填补进去,组成了闵啸城的新生活。 只有路多宝一个人还在原地踏步,而闵啸城,已经走远了。 路多宝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占有欲,就更频繁地去找闵啸城,甚至不惜骗他自己没有课。 后来还是被闵啸城发现了。 他非常严肃地拒绝让路多宝再来找他。 路多宝有点生气,问他:“为什么啊?我就翘了两次课,而且我发誓不会影响学分,之后我会补上的。” 闵啸城面无表情地说:“你当初口口声声说自己要做音乐,现在把时间都浪费在无效沟通上。” 路多宝傻了,问:“什么沟通?” “无效沟通,你,来找我,其实没意义,所以这种行为既浪费了你时间也在浪费我时间。” 那天风很大,路多宝觉得自己都被吹噎着了,他等了很久才慢慢找回自己声音。 “闵啸城,我来找你,怎么就是没意义了呢?” 闵啸城好像也被问住了,但他可能也回答不上来,于是答非所问:“你要更有效率一点,这样才能走得更远。” 路多宝想说我不想走得更远啊,我只想在你身边。 但他没能说出口,他觉得闵啸城可能没法理解。 后来路多宝就再也没去过闵啸城学校。 四年很快过去了,路多宝刚毕业那会儿找工作并不顺利。 他在大学和社团几个朋友组过乐队,偶尔也会有酒吧驻唱的活,但收入并不稳定。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他毕业之后,路多宝的父母对此很不满,认为他当时选择这个专业可能就是错误的,还不如安安稳稳找一家企事业单位上班,也好过这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他们说:“你看看隔壁闵啸城,硕博连读,毕业就能在他爸单位实习了,你呢?!” 闵啸城的澳洲爹爹在国内开了好几家分公司,准备等他儿子毕业之后就交给他接管。 这一次,路多宝沉默了,两个月之后,他不再挣扎,乖乖找了家传媒公司上班,从最苦最累的基层做起。 路多宝发现自己在学校里的八面玲珑有时候在社会上并不适用。 他的主管是个看起来gay里gay气,但其实有妻有女的人, 不知为什么,这人从路多宝来上班第一天开始就看路多宝非常不顺眼,处处刁难他,脏活累活吃力不讨好的活都给他,轮到发奖金提成,他又拿得最少。 他主管最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能不能动点脑子,给你什么你放什么,我找头猪都能做!” 路多宝觉得不公平,他对a href=https://www.海棠书屋.net/tags_nan/zhichang.html target=_blank >职场规则迷惑且不适应。 他去找闵啸城诉苦,其实只想诉苦,并没打算让闵啸城替他做什么。 结果闵啸城说:“你应该忍耐,多找找自身原因,他说的那些未必没有道理。” 路多宝哑口无言,一肚子怒火瞬间凉了个彻底。 他在闵啸城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一张艺术展的请帖,上面印着闵啸城那个绯闻女友的名字。 路多宝再次冷了脸,并转身就走。 再后来,路多宝就不再把这些委屈对闵啸城说了。 可能是闵啸城意识到他生气了,开始隔三差五让秘书送东西给路多宝,大部分是他出差或者旅游回来送的。 路多宝问过他秘书:“你们闵总为什么自己不来?” 秘书欲言又止。 路多宝就懂了。 那些礼物他一件都没拆,后来去花鸟屿之前都给他退回去了。 秘书看他不拆,就也如实向闵啸城汇报。 闵啸城想了想说:“知道了。” 关于路多宝追着闵啸城跑这件事,闵妈妈是知道的。 路多宝和闵啸城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白白净净漂亮得很,嘴又很甜,闵妈妈不知道有多喜欢。 而且因为她找了个外国老公,观念上还是很开放的,完全能够接受路多宝喜欢闵啸城这件事。 但她也没办法左右儿子的想法,因为闵啸城从不和家里交流,闵妈妈觉得是因为自己和前夫不太和睦的关系,才导致闵啸城今天这样的性格,她心有亏欠,所以对闵啸城从不拘束。 闵妈妈不止一次对路多宝道歉,觉得路多宝付出太多。 路多宝开始还说无所谓,时间久了他也沉默了,他觉得可能真的没人知道闵啸成在想什么,没人能走进他的内心,自己花了十三年,最后也失败了。 第41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6 闵啸城在花鸟屿逗留了好几天。 他住在岛上最高级的那间酒店里,每天都疲于工作,但即使忙得脚不沾地,还一定要抽出时间来找路多宝,有时候就是吃顿饭,有时候去去某个地方。 路多宝只当他是为了收购案要了解这里的情况,就没说什么。 路过一个月老庙的时候,闵啸城一反常态死活,非常固执地要拉着他进去。 路多宝不想和他去任何一个非必要场所,于是反问他:“怎么闵老板连庙都要买?” 他话里满是讥讽,说出口自己都有点懊悔,好像他们中间除了“认识”之外,还应该有点别的情绪在。 但闵啸城好像没听出来,沉默地站在门口:“因为你去过。” 因为你去过,所以我也想看一看。 路多宝有点烦躁,想打断这种暧昧不清的联系:“我没去过。” “你去过。”闵啸城再次重复,“墙上有照片。” 路多宝才想起来之前阿林要谈恋爱的时候,拉着他们几个一起去过,许了愿,好好在树上挂了牌子,顺便还用拍立得留了影。 三个大男孩,傻子一样露了个大白牙自拍,阿林把手搭在路多宝肩上,边上是他们乐队的鼓手。 阿林是个恋爱脑,和谁谈恋爱都容易陷进去,每次谈每次都要去庙里求神拜佛,结果每次还是不顺利。 路多宝就不信,他早就什么都不信了。 两个大男人在庙门口僵持,拉拉扯扯地实在太显眼,路多宝只能答应陪他进去看看。 院子里有两棵大树,许愿感情顺利的很少,大部分人都把牌子挂在那棵前程似锦学业有成的树上。 闵啸城挑挑拣拣不知道在看什么。 末了他问路多宝:“你没写?” 路多宝觉得莫名其妙:“没啊,我又不是阿林,谈一次恋爱拜一次神仙。” 闵啸城问:“阿林是谁?” 路多宝想了想回答:“就是我们乐队主唱,那天喝酒你可能没注意,他最近又谈恋爱了,所以拉我们来求签的。” 说完还很嫌弃地皱皱鼻子。 闵啸城这才露出满意的表情,刚才那点不愉快就烟消云散了。 路多宝实在没懂他的脑回路,也没心情深究,看他考察得差不多了就往外走。 闵啸城跟在他背后又没头没尾地说:“宝宝,对不起。” 路多宝脚步一顿,心里突然空了一下。 他很不合时宜地在想,闵啸城的这句“对不起”到底是因为什么,因为他们吵架?因为他不接受自己感情?但这好像都构不成道歉的理由,如果一定要道歉,也应该是路多宝说的。 毕竟,被一个不喜欢的同性缠了那么多年,还能忍住不恶言相向,闵啸城已经做得很好了。 学不乖的只有路多宝。 所以他要道什么歉。 路多宝没想明白,讷讷地往外走。 路多宝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和闵啸城越走越远的了。 明明在读书时候,这人一直很能忍受自己那些没营养的碎碎念和破段子,虽然话不多,但每次都能耐心听完。 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闵啸城就只会对他说一句话:“你应该有自己的追求,不要围着我转。” 这话就像一盆冷水,每次在路多宝最兴致勃勃的时候,“噗嗤”一下给浇了个透心凉,慢慢的,火苗就燃不起来了。 路多宝很委屈,他觉得自己也没有像闵啸城说的那么懒散,虽然他没有再继续自己的音乐事业,但写歌这件事他从未停止,他有个编曲用的马甲,会接一些谱曲的私活,在小圈子里还挺有名。 第39章 只是闵啸城不知道。 好几次,路多宝兴致勃勃想和他聊一些杂事,闵啸城都会打断他,让他去做正经事,后来慢慢的,路多宝就知道闵啸城对他的事并不感兴趣了。 再后来他就彻底不说了。 他知道他们差距很大,闵啸城一直品学兼优,外形出挑,毕业之后进了他母亲的公司很快平步青云,没几年就坐上了高管位置,变成新闻小报里津津乐道的“天之骄子”,虽然他不苟言笑,但绯闻一直没断过,和供应商吃个饭都能被记者谱出惊世恋情。 路多宝早就免疫了。 但他免疫不代表别人不会传到他耳朵里。 办公室多的是吃瓜群众。 他们眉飞色舞地说:“诶我觉得这次靠谱,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双方家长都见面了。” 路多宝把自己存在感降到最低,结果还是被拉出来站队:“诶多宝你觉得呢?闵啸城是不是喜欢她啊?” 路多宝迷茫:“啊?谁?” 同事嘲笑他不刷新闻,说闵啸城和某个女明星都上热搜好几天了,女明星家境殷实,而且书香门第,两人站在一起不要太养眼。 路多宝迟疑了几秒,才缓缓接收到信息,反应过来的时候,手已经控制不住地打开浏览器了。 那两个名字连在一起,那么突兀地出现在搜索栏里,路多宝忽然觉得窒息,意识到搜索结果可能是自己不想看的,于是手忙脚乱想把网页关闭。 可惜晚了,页面上出现了很多他不想看的新闻。 还有配图。 高清大图。 各个角度的。 避无可避。 路多宝眼前一黑,心脏突然钝痛起来。 过了好几天这新闻才渐渐平息下去,闵啸城看起来和平时也没有什么不同,自然到让路多宝觉得这些可能真的就是媒体在捕风捉影。 他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假装一切还在固有的轨道上运行着。 他关注了很多旅游美食博主,喜欢看他们发的各种视频,好吃好玩的让他觉得解压,他想出去走走,但又不想一个人去,于是把这想法和闵啸城说了,闵啸城倒是行动迅速,直接让秘书给他定了张票。 路多宝看到手机上发来的座位信息沉默了。 他问:“这什么?” 闵啸城好像觉得很奇怪,顿了几秒回复他:“机票。” 路多宝说:“我知道,我识字,我就想问你这机票是什么意思?” 闵啸城从一堆文件里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说你想去。” “所以你就给我订了机票,我是没钱么?”路多宝突然控制不住想要恶言相向,“你是觉得我穷到机票都买不起?” 闵啸城显然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甚至都看不懂题干,在等他这个老师答疑解惑。 这时,闵啸城放在桌上的手机震了,路多宝瞟到屏幕上跳出有新消息的提示——闵啸城把显示消息内容关了。 路多宝忽然觉得很累。 即便没有那些因为新闻引起的猜忌,他也觉得累了,因为他也不能每次都说得那么清楚,好像这些都是他求来的。 后来路多宝就提了辞呈。 他在某个博主的推文里看到了花鸟屿的夜色,孤独的,火红的,永恒的夏天。 路多宝请组里的同事吃了顿散伙饭,大家知道路多宝家境殷实,好像还有个有钱哥哥,于是一致认为路多宝是有了更好的去处,并转而哀叹自己生活艰辛,流年不利。 有人拍了拍路多宝的肩说:“真羡慕你,有这么有钱的哥哥,没工作也不愁吃穿。” 路多宝笑笑没说话。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最后结账离开离开的时候,胃里翻江倒海,他蹲在角落终于大哭起来,和那年他以为闵啸城要出国一样,哭得形象全无。 区别是,这一次,没人会来哄他了 路多宝走之前,把所有他珍藏的关于闵啸成的东西,都仔仔细细拿出来摊在地上,一件一件地回忆。 看完以后,路多宝再把他们收回箱子里,仔仔细细封好,仿佛在道别。 佣人都以为他疯了,大气不敢出一声,偷偷去通知闵啸城。 其实路多宝当时还是很希望闵啸城能来阻拦的,不是安慰也行,哪怕和之前一样,只是骂两句,他至少也会觉得这个人是在乎自己的,可是没有。 他到飞机起飞前五分钟,都没能收到闵啸城的任何一条消息。 于是路多宝拆了sim卡,掰断了,连同手机一起扔进了机场的垃圾桶里。 等闵啸城一周出差回来之后,发现家里的一半东西都不见了,干干净净仿佛那个人从来没存在过。 闵啸成终于意识到,那十几年的青葱岁月路多宝都扔下了,连同他这个人,都不要了。 第42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7 两人来的时候没有骑小车,回的时候也一前一后慢慢走回去。路多宝不说话,闵啸城就也没再说话,一路跟着他。 气氛有些难捱。 穿过一条小路,路多宝在一家甜品店门口停下说:“等我一下。” 这家糕饼铺闵啸城之前在花鸟屿的旅游手册上看到过,老字号,专门卖的是海岛特色的糕饼。 路多宝显然来过很多次,进门就轻车熟路地直奔柜台:“麻烦来20块钱雷古多。” 他经常来这儿买,店员对他已经非常熟悉,女孩一边替他装袋,一边笑说过阵子自己想来纹身,请他这次不要拒绝。 路多宝非常严肃地问她想清楚了没有。 他说:“纹上之后再洗会很痛苦,我觉得你是不是要再考虑一下?” 女孩约莫二十上下,是非常青春洋溢的年纪,她说到自己的纹身满脸羞涩,眼里充满对爱情的期待。 她说:“我知道喔,没关系啦。” 路多宝见过女孩的对象,好几次,身边站着不同的人。 他想提醒她,但看着她笑,路多宝突然就失语了,他想了想最后说:“好,你要是想来,可以打我电话。” 雷古多唱片又软又香,路多宝抓着一个晃晃悠悠走出门。 闵啸城跟在他背后突然问:“你的纹身,是什么?” 路多宝有一瞬间的惊讶,但很快被盖过去:“你看错了。” 他确实有纹身,位置很隐秘,在腰靠近胯骨那儿,平时穿着衣服一般看不出来,但他不想和闵啸城讨论这个问题。 闵啸城却不放过他:“我看到了,你喝醉那天。” 路多宝有点头疼,他已经记不起来自己醉酒那天发生的事了,如果闵啸城不提,他就想这么混过去,他一点也不懂闵啸城为什么非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 闵啸城锲而不舍地连问三遍,路多宝只能停下来,撩着眼皮委婉地回他:“真的没什么。” “是什么?”他又问。 路多宝和煦的笑脸终于绷不住了。 “和你没关系。”他淡淡说。 路多宝很快从闵啸城的脸上接二连三读取出懊恼、伤心还有其他一些他看不懂的表情,显得他像雨天里走丢的大狗,楚楚可怜。 他说:“抱歉,我不问了。” 路多宝在心里叹口气,觉得又酸又软,他一点都不想看闵啸城道歉,一点都不想看到低声下气的闵啸城。 “以后吧,以后有机会告诉你,吃吗?”路多宝想了想,从袋子里掏出蛋糕,‘“岛上特色,尝尝?”’ 唱片饼外层酥脆内里散发出果酱的香甜味,闵啸城接过去尝了一口,很快把他吃完了。 他评价:“很好吃。” 路多宝知道闵啸城不喜欢吃甜食,以前他会毫不留情地拒绝。 路多宝不知道他们分开的那几年,闵啸城发生了什么,但敏锐地感觉到他有什么不一样了,虽然还是寡言,但他熟悉的那些冷硬的棱角已经统统不见了,说话也变得委婉,有时候可以说体贴入微。 体贴到小心翼翼,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断试探着父母的底线,这不是路多宝认识的闵啸城。 路多宝曾经把他们过去这么多年的相处,像放映机一样一点一点拿出来回忆,想看看他们到底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但他失败了,他找不到原因。 闵啸城是强势的,他总是给他希望,又不断打碎。 路多宝花了很久才不得不承认,这个这么擅长做计划的人,唯一没有计划过的,只有他们的未来。 路多宝永远等不到想要的,变得千疮百孔支离破碎,最后只能学会和自己妥协。 两人一前一后沉默地走着,路多宝在半路遇到一条可爱的柴犬,叼着个小篮子像是替主人出门买东西。 柴犬看到路多宝很高兴的样子,疯狂摆动尾巴,路多宝就停下来和他玩。 青年在阳光里笑得温柔,笑得坦然,闵啸城像是回到了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少年神采飞扬的样子动人心魄。 闵啸城偷拍了好几张照片,像个青春期初恋的躁动少年,心里打着鼓点,把照片在手机上发给一人。 第40章 对方很快打来电话:“哟,和好啦?” 闵啸城看了路多宝一眼,捂着电话走远了十来米。 “没有。”他说。 “我就说嘛,人你是找到了,那有那么容易哄回来,老婆心,海底针啊。” 电话里那人把爆米花嚼得嘎嘣脆。 闵啸城来花鸟屿的这些日子,公司全靠一个叫林越的男人在打理。 林越也是闵啸城为数不多的儿时挚友之一。 他认识路多宝,也见证了他和闵啸城从黏黏糊糊到各奔东西的十几年。 林越今年结婚了,刚有了个宝宝,家庭幸福事业美满,所以对老板这种枉顾他私人时间,还要让他疯狂加班的做法十分不满。 逮着机会就要讽刺他。 听到闵啸城说路多宝没有搭理他,林越很满意,爽朗愉快的笑声隔着手机飞出来。 闵啸城皱着眉头等他笑完。 笑够了,林越喘口气说:“不是我说你,好歹我也算认识你俩十几年了,你俩……也没有你俩,都是他满世界追着你跑,这换什么人都不干吧,我还就佩服他,毅力可嘉。” 闵啸城表情一窒。 “但我说实话,大学以后,我就没看他开心过,起码没像现在这样开心。” 林越的话像小针似的,绵绵密密扎在闵啸城心上, 他这次来能敏锐地觉察到路多宝也变了,变沉默了,变成熟了,敛起了一身傲气,关上了对他敞开的门。 他们失散的六年里,路多宝到底经历了什么,闵啸城不知道。 他唯一知道的是,自己已经错过了,而路多宝却永远不会再告诉他。 闵啸城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路多宝哭的时候。 那么小的一张脸,白白净净和个糯米团子一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抓着他衣角低声下气地问他能不能不走。 虽然那是个误会,但那个场景后来像慢镜头一样在他生命里回放过无数次。 他发誓再也不会让路多宝这样哭,结果没做到。 闵啸城大学分到的宿舍是最早那批建的,条件十分艰苦。 八人间没有空调甚至都没有电扇,而且宿舍楼朝北,冬凉夏暖,窗外花坛里种满了花花草草,一到夏天,蚊虫特别喜欢光顾,他可以忍受,但是他觉得路多宝不行。 路多宝太白了,而且娇气,被蚊子咬个包就容易手欠,非要挠破为止才肯罢休。 闵啸城就只能每天晚上去图书馆泡着,那儿有空调,会舒服很多。 后来他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因为路多宝太扎眼了,自从路多宝出现,学校陆陆续续就有很多人来问闵啸城要他的联系方式,还有大胆的拜托他转交情书。 男男女女都有。 当然最后他们都被闵啸城冰冷严肃的态度吓退了,情书也没能成功交出去。 闵啸城还是忍不住会怀疑,他们会曲线救国,找别人转交给路多宝。 这导致闵啸城白天上课都心绪不宁,效率大幅下降。 闵啸城并不想别人发现他。 他希望路多宝能收敛一点,最好能穿一件把脸遮住的兜帽。 他希望路多宝能不要那么频繁地出现在学校里,不要跟着自己。 但路多宝毫无意识。 他像自己的小尾巴,每次见面都欢快地扑过来,好像眼里只有闵啸城;路多宝在坐图书馆里也只盯着他,闵啸城觉得在羞耻,打乱了自己的节奏,所以他只能让路多宝想点别的事情做,但他觉得自己可能说错话了,因为路多宝那天好像不太高兴,眼里的光“噗”的一下就灭了。 闵啸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翻出包里的糖,糖是白天有人托他转交给路多宝的,但是他不愿意,不过没有转交让他心里过意不去,好像偷偷做了一件坏事。 所以闵啸城想,拆了给路多宝吃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转交了。 不知道为什么路多宝更不高兴了。 闵啸城觉得自己很笨,不会讨人欢心,他想哄他的宝宝高兴,但即便他后来买了很多礼物给路多宝,也不敢自己送过去,怕看到路多宝不耐烦的样子,更怕路多宝让他收回去,所以他每次都让秘书去送。 路多宝很少给人脸色,这样他就不会退回来了。 但每次每次,秘书都回复他,路多宝并没有拆,那些礼物被随手摆在一个客厅的架子上,越堆越高。 闵啸城觉得恋爱真的很难。 恋爱如果能像那些数字一样简单就好了。 第43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8 路多宝晚上依然有演出,闵啸城也依然去捧场了,西装笔挺地坐在角落的老位置,要了一杯茶慢慢喝。 那个位置被埋没在酒吧的阴影里,很不起眼,却刚好能看到最完整的舞台,包括那些来捧场的常客为了路多宝一掷千金。 主唱阿林在舞台上半蹲下来,一手揽住路多宝脖子,把他一起往下压。 他对台下几个兴奋的小姑娘说:“这么喜欢我家多宝啊?加演也可以,给钱就行。” 台下的姑娘们兴奋起来,阿林对路多宝一抬眉毛,路多宝无奈地摇头,但也没有拒绝,只说“最多加两首,演不动了。” 阿林又胡乱在他头上揉了一把,起身去抓话筒。 场子里躁动起来。 闵啸城看着眼前晃动的人影,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又不想离开,听到那个骚包主唱说“我家”两个字很不顺耳,憋闷到不行。 这种情绪一直延续到两首加演结束。 阿林拉着路多宝来找他。 他笑得很大声,问闵啸城:“怎么样?多宝是不是超厉害?那些,那些还有那些都是冲着他……” 闵啸城很不服气地在心里想,他厉害我当然知道,不用你多说。 但阿林的话很快被路多宝打断,他好像非常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皱着眉头对阿林说:“走了。” 阿林不再继续,意味深长地看了闵啸城一眼,又把手搭上路多宝的肩。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酒吧。 闵啸城跟在路多宝后面,影子在路灯在被拖出很长一条。 走了一段,路多宝忽然停下来,他终于控制不住去问闵啸城:“你……在岛上的事儿办完了么?” 其实他本来想问闵啸城打算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能别缠着自己,闵啸城的出现显然打乱了路多宝的生活节奏,即便他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在意,也不可能完全控制住自己不去在意。 但太直白的话他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闵啸城抿着嘴站在路灯下,看着像是有点生气。 他说:“我打扰你了?” 路多宝下意识回:“倒也没有……” 闵啸城说:“如果你不想我出现,我可以不跟着,你该做什么还去做,不用管我。” 路多宝沉默了,对这种近乎耍无赖的方式无所适从。 他发现自己永远没办法懂闵啸城,六年前不懂,现在还是不懂。 路多宝叹气,踢了一脚石子,石头沿着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咕噜噜往下滚。 路多宝说:“闵啸城,人都要长大的,都要往前看,我不生气了,原谅你了,当年我也没做对,也不辞而别了,我们两个算是扯平了,你不用觉得亏欠内疚,我们两清了。” 小时候,再细碎的事情好像都可以变成天塌下来的理由,长大就不一样了,很多年后回头再看以前那些事其实不过如此,聊到的时候可以一笑而过,就譬如是年少岁月里做的一场,荒唐无比的梦。 长大以后人好像就变得无趣了,来来回回,日子每天就这么过,流水一样。 寂静无声。 人总要长大的。 再回头,闵啸城在昏黄的路灯下,像是被染红了眼睛。 路多宝把头转过去,看着远处虚空中的一点,又说:“闵啸城,我当年不告而别,算是……我欠你一句对不起,也欠你一句再见。” 路多宝头也不回跑得飞快,他不敢再去看闵啸城的脸,他觉得自己对软弱无措的闵啸城好像硬不起心肠,容易重蹈覆辙。 好在闵啸城也没有追来。 他慢慢走回酒店。 他希望今天路多宝能再醉一次酒,这样他就能名正言顺地再把那人带回家,把他牢牢圈在怀里,享受一个酒鬼毫无逻辑的黏糊。 但他没能得到这个机会,那个主唱一直把手粘在路多宝肩膀上,对他炫耀得意洋洋。 路多宝还对他说了再见。 他不想听,不想看,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让他觉得不舒服,超负荷。 闵啸城坐在床头解开衬衫扣子,盯着地板发了一会儿呆,想去摸笔记本,看看还有哪些没完成的事情,他还能来得及为路多宝做。 只有工作能让他忘记烦恼。 发现那本黑皮本子不在身边。 闵啸城有点慌,他反复回想,最后犹豫着给路多宝打去了电话。 第41章 “在我这儿。”路多宝说,“你昨天可能忘带了,很急么?” 闵啸城失语,当然不急,但他不是很想让路多宝看到这本子上的内容。 “你……方便的话,我现在来拿。” 路多宝在电话那头盯着笔记本,不知道在想什么:“今天么?” 闵啸城显得很着急:“我拿了就走,不会耽误你几分钟。” 路多宝没有回他,他细细翻着闵啸城的笔记本,发现这本东西除了最后的心愿清单之外,简直可以称之为“路多宝的观察日记”。 上面详细记录了路多宝几月几号,见过什么人,买过什么东西,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口味,甚至看到什么东西的情绪都有。 大部分事情连路多宝都不记得了。 路多宝想到闵啸城的旧手机。 “闵啸城,你为什么不换手机啊?”路多宝第二次问。 闵啸城来得很急,衬衫扣子还敞着,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额前有几小簇有点凌乱地耷拉下来。 路多宝让他进来,闵啸城局促不安地拒绝了说自己拿了手机就走,不打扰他。 路多宝一挑眉毛,把手机收起来,有点读书那会儿痞气的样子来了。 两人在门口僵持了一会儿,路多宝说:“你真的要这么站一晚上么?我好累啊。” 他口气软下来,闵啸城就没办法了,只能乖乖进来,在椅子上端正坐好,又踹踹不安地去看路多宝手里的本子,活像个做错事被老师抓包的小孩。 路多宝给他倒了一杯水。 “闵啸城,你为什么不换手机啊?”路多宝盯着闵啸城滑动的喉结,第三次问。 他像个坏人,明明心里好像已经知道答案了,却还是要把闵啸城逼到避无可避。 路多宝摆在边上的手机亮了,他看了看没接,是他妈给他发来的消息。 六年前,他不辞而别,彻底和家里断了联系,他母亲气得要命为此还大病一场,但她查不到路多宝的消息,自己的儿子好像铁了心要从原来的世界消失。 好在路多宝也不算完全没良心。 在花鸟屿安顿完两三年后,他还是主动联系了家里人。 回去是不可能的,他能做到的做妥帖的事,就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过得还行。 好在他父母也没有旧事重提,逼他回去逼他做这个那个,最多事给他发消息问问他天气,让他注意身体。 路多宝是愧疚的,他觉得自己以前很不懂事,但能维持目前的关系是最安全的,没有更好的办法。 母亲的名字在路多宝手机上闪了很久,久到闵啸城都忍不住去注意它,看清楚字之后,他脸色突变。 路多宝脑海里突然突兀地划过一个可能,突然时隔多年,把几条完全不相干的线索拼凑出来,隐约串出一个真相。 第44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9 闵啸城的母亲很少管他。 她像个少女,和前夫分开之后,每天沉迷于恋爱和购物,男朋友换了一轮又一轮,可惜都不能让他满意,好在最后她终于找到了高大威猛的如意郎君。 闵啸城不得不承认他妈的眼光还是好了那么一回,那个澳洲人有钱、有颜,把他妈当公主一样捧着,对自己也很好,每年过节都会送他很多礼物,或者钱。 他母亲很满意,根本没时间去管闵啸城,连家长会都很少参加。 她认为自己的儿子有很强的约束力,即便不管他也能自己活着。 闵啸城确实可以自己生存,他也没觉得这种模式有任何问题,直到一个叫“路多宝”的大火球砸到他身上,连同他热情好客的家庭一起,把闵啸城的冬天彻底融化。 他们两家住得很近。 闵啸城经常隔着窗户都能听到对面别墅在鸡飞狗跳,看到路多宝他妈开着窗指着逃下楼的儿子大吼。 闵啸城其实很羡慕。 他羡慕路多宝在家里没大没小,羡慕路多宝和他父母称兄道弟的感觉,就路多宝他妈痛揍儿子他都会羡慕。 路多宝全家都对闵啸城很好,路妈妈妈逢年过节都会记着闵啸城,但凡是闵家没人,她都会让路多宝去把闵啸城叫来吃饭,送他很多自制点心和小饼干。 她总说大过节的,就该热热闹闹,别让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在家,多可怜。 路爹虽然不苟言笑,但基本上也都是纵容默许的。 对这份来之不易的善意,闵啸城一直很珍惜。 正因为珍惜,他不敢轻易打碎。 他不是傻子,知道路多宝是真的喜欢自己,喜欢到不管不顾的,眼里只有自己,天天捧着颗真心傻乎乎地送到他面前。 但越是这样,他越是害怕。 自己肯定是喜欢路多宝的,但生活有的时候光凭喜欢是不够的。 他没有路多宝这种不管不顾的勇气,不能不去想很多事情,比如被家里知道之后会怎么样?是不是真要这样让路多宝和自己一起躲躲藏藏,做贼似的,不能正大光明和别人一样约会,连牵个手都要瞻前顾后? 最重要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一切。 他没有能力答应路多宝什么。 他所有的经济来源还是他父母,就算进他继父公司,那还是他继父的,不是他自己的钱。 不能带路多宝一走了之,不能给路多宝平稳的生活,他什么都做不到。 闵啸城看到的未来是一片空白。 他有时候会忍不住想,路多宝是不是为自己放弃了很多东西,喜欢的音乐梦也不追求了,天天往他这儿跑浪费时间。 路多宝越是对他好,他心里的负罪感就越重,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闵啸城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真的是很不聪明,永远学不会。 以至于他在失去路多宝以后,才觉得后悔。 在闵啸城设想的,关于未来的重重困难里,唯独没有包含失去路多宝这个选项。 他失去了关于路多宝的所有音讯。 更可怕的是,他足够了解路多宝,所以知道他这个人,对你好的时候掏心掏肺,一旦决定舍弃,就绝对不会反悔。 六年时间,闵啸城接管了他父亲的公司,后来又辞职,开了自己的。 六年里,他每天都在找路多宝。 他完全可以问路多宝父母,但是闵啸城不知道用什么理由开口,二老甚至可能都不知道闵啸城和路多宝已经决裂了。 闵啸城不能冒这个风险。 他不知道自己还要找多久,每天都想着这个娇生惯养的,一点痛都承受不住的人,一个人在外面在过什么日子,会不会生病,生病了还有没有人照顾他。 他会不会对照顾他的人笑容甜蜜,就像当初自己那样。 这个念头一旦在闵啸城的脑海里冒头,就让他浑身充满戾气,控制不住要发火。 但老天待他不薄,后来有次偶然的机会,他午休时候经过楼下办公区,听见有几个小姑娘围在那儿看手机,手机视频的分贝很低,但闵啸城还是马上就分辨出了某个声音。 那个声音混杂在背景音乐里说:“谢谢大家来看我们演出!” 熟悉的,张扬的,又陌生的。 闵啸城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自己动了,他跑到办公区,站在那几个女孩背后。 女孩们战战兢兢,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 闵啸城低头,在手机上看到了那张让自己日思夜想的脸。 他非常拙劣地模仿路多宝的沟通技巧,试图委婉地问姑娘们:“在看什么?” “能不能也给我看看?” 姑娘们露出惊恐万状的表情,飞速在脑袋里拟好了一百个不会被辞退的理由。 气氛一时凝固了。 闵啸城也没说什么,挥挥手示意她们继续看。 他有点沮丧,觉得自己可能永远也学不会路多宝的平易近人。 他想念他的宝宝。 不过后来他还是让秘书给自己装上了那个社交平台软件。 闵啸城有一部老手机,是读书时候留下的,款式老旧但还能用,里面存的全都是路多宝的照片。 后来闵啸城换了个新的工作机,这个旧手机就彻底变成了路多宝专用,秘书帮他装了软件,他就专门用来搜索路多宝。 为此闵啸城还专门去开了个小号,模仿教程上写的,找到路多宝他们乐队的号,点击关注。 所以他才知道了这个人,原来是跑到一个叫花鸟屿的地方去了,还组了乐队,在岛上小有名气,甚至有不是岛上的粉丝,专门为了看他们,不远千里去花鸟屿看他们。 闵啸城觉得,别人可以,他也可以。 闵啸城听到路多宝用自己熟悉的,软软的声音问:“闵啸城,你为什么不换手机啊?” 闵啸城大脑一片空白。 他想回答,因为手机里有你照片;想回答因为怕你打电话来我没接到,所以这手机我日日夜夜都不敢让他没电,每天都要抱着入睡,第二天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看手机里的消息。 第42章 可惜从来没有回应。 这手机和他的回忆一起,定格在六年前。 路多宝的手机一直在闪,他按了两次,对方还孜孜不倦地打过来,路多宝没办法,只能接了手机到阳台上去听。 他妈在电话里常规嘱咐了几句,问他身体如何,钱够不够用,路多宝都笑着回了。 六年前不辞而别的时候,路多宝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说自己是同性恋,把他父母砸得又气又急。 但终归是心头肉,气了没多久他妈还是没忍住,打来电话了,关心他儿子的吃喝拉撒,让他过得不好就回去,最多被他爸打一顿。 路多宝肯定不愿意,他离家出走主要也不是为了取向的问题。 所以这几年路多宝和父母之间陆陆续续是有联系的。 他妈在电话里问他:“之前给你电话你没接。” 路多宝解释:“我在演出,没听到。” 他妈倒也没说什么,就委婉地说:“我以为……” 路多宝笑说:“以为什么?以为我有对象啊?” 他妈就骂他:“别嬉皮笑脸的,你也老大不小了,不找对象还真打算一个人打光棍啊?不是我说你,女的不喜欢,男的……男的也没有吗?” 他说:“没有啊。” 他妈想了想:“我有个朋友,他儿子好像也是,你们要不要认识一下?” 路多宝心里又酸又甜的,他放低声音:“妈,我现在还不……” 路多宝转身抬了抬眼睛,忽然瞥到屋里闵啸城一脸严肃紧张地看着自己,他心里一动说:“妈,我和你说件事……” 闵啸城在屋里坐如针毡,牢牢盯着路多宝打电话的每一个表情,他很想跟出来听,但太不体面,不合适。 路多宝聊到某个话题的时候,突然露出那种很甜蜜的笑容,两眼弯弯的。 闵啸城像个无所适从的孩子,只隐约听到门缝里传来“对象”“喜欢”“他”之类的词,他眼皮突突直跳,慌成一团的脑子里把路多宝身边所有的人都摸排了一遍。 还没理出个结论,就看路多宝挂了电话朝他走过来。 “闵啸城,你为什么不换手机啊?” 闵啸城觉得自己大脑彻底宕机了,但他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于是顺着路多宝的口吻,递出了自己那台老旧的手机。 手机上次路多宝在吃饭时候就查过了,但他只来得及看到一部分照片,其他比如记事本一类的东西,他都没来得及打开。 但他现在决定要做个合格的探险家,把他不知道的秘密都挖掘出来。 他翻到一个文档,叫做“礼物”。 上面详细用图片和文字记录了每年、每个节日,那些被摆放在路多宝桌上的盒子。 路多宝一直以为是他秘书买的。 “这什么?”路多宝问。 闵啸城犹豫了一下回:“帽子。” “因为你把头发剪了,不高兴。” 路多宝想起来那天他因为头发上沾了脏东西怎么都弄不干净,一气之下他就剪了,剪了又心疼,脸色难看了好一阵子。 路多宝:“这个蓝的呢?” 闵啸城:“……我的扣子。” 路多宝:“你什么?” 闵啸城撇过头:“扣子,你……你喜欢电视里送扣子……。” 路多宝瞪大眼睛,突然觉得心里像是有一壶开水在烧,“咕咚咕咚”的。 他不知道当年闵啸城送自己的那些礼盒还在不在,可能的话,他想回去一样一样拆,那些啼笑皆非那是珍贵非凡的东西,他愿意把他们重新捡回来,就像他们错过的很多年。 闵啸城看路多宝一直不说话,有点慌了神,以为自己又把他惹恼了。 路多宝又翻了一会儿,把手机还给他:“闵啸城,你是不是一直觉得我不务正业啊?我知道你小时候就一直看不起我。” 闵啸城哑口无言,他知道自己不会说话,面对路多宝总是越说越错,但他还是辩解:“没有看不起。” “那你一直嫌弃我啊。” “你也不喜欢陪我过节,看电影吃饭都是我一个人。” 闵啸城:“我没有不喜欢。” 路多宝顿下身,扶着闵啸城的膝盖从下往上地看他:“那你喜欢啊?” 闵啸城的眼神从路多宝的额头挪到鼻梁,再一路滑向嘴唇。 “嗯。”他说,“喜欢。” 路多宝歪着头,整个上半身几乎都伏在闵啸城膝盖上:“喜欢你推开我?” 闵啸城抵住路多宝的那块皮肤开始发烫,他闻到了路多宝话里散发出来的,诱人的娇嗔,久违的属于他的娇嗔。 他说:“我不想你浪费时间,你有很多想做的,要去做。” 闵啸城的说话方式听起来还是很奇怪,但更奇怪的是,现在的路多宝好像能理解了,他窥得了冰山一角,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但我不觉得浪费时间啊,陪你就是浪费时间,那这六年,你觉得浪费吗?” 闵啸城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他岂止是觉得浪费,简直恨不得把六年前的自己拖出来打死。 路多宝像猫一样彻底完全地趴在了闵啸城大腿上,灼热的呼吸隔着布料刺激着闵啸城。 闵啸城不自然地调整了一下坐姿,拿了个靠垫挡在身前,他听到黑暗里传来路多宝的轻笑,还有一双手沿着大腿往上画圈。 路多宝说:“闵啸城,我爸妈知道我不喜欢女的。” “我妈今天问我了,要不要找对象,她说她也能给我介绍。” “你要不要去毛遂自荐啊?” 闵啸城有一瞬间的呼吸好像停了,路多宝摸到他大腿僵硬了一瞬间,然后突然坐起来,差点把路多宝掀翻在地上。 路多宝笑起来:“你别激动,我就这个意思,能不能合格谁知道呢。” 但闵啸城已经完全忽略了他后半句话,把路多宝往身上一压,埋在他颈侧。 路多宝感受到些微的颤动和湿意,自己心里也酸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