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第1章 又是大货车的错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章 又是大货车的错 “噌---” 绣著麒麟的丝质手帕擦过弯刀的刀背,每擦一下便带走一片血红色的印记。 “大郎,这些贼坯咋办,带著他们,咱得耗多少粮食。”穿著一身玄黑皮甲的李元亨顺手將手中刚擦好的弯刀带入马背上的刀鞘,隨后看向身后的胡武,然后又瞅了瞅站在树下的那群身著號衣,已经被扒掉棉甲的清兵,冷笑一声: “割了辫子,就地埋了吧----”、 “得令!!” 胡武“嘿嘿”一笑,隨后大摇大摆地走向还在休整的队伍: “抽两伍刚刚没见血的,其余人继续收拾,听候命令!!” 不多时,杨树林下便跪满了扒去上衣的清兵,隨著手起刀落,二十几条“鼠尾”便落在这黄土之上,隨之而来的还有带著西北官话的哭喊声,以及唯一的一声: “你们这群尼堪,爷爷就算是死了,到了下面,还是你们的主子,来吧,爷爷喊一声疼,便不是镶红旗的种!!” 跪在地上的人群中,最后一个剪辫子,留著短须的糙汉,正在不断地反抗,嘴里还念念有词: “要杀就杀,我八旗男儿的辫子,岂是你们这群尼堪敢动的。” 还在给战马梳理鬃毛的李元亨听到这声叫喊,双眼陡然一眯,隨即转身传令: “胡武,坑不要挖了,除此獠之外,余者速斩,至於此獠,既然它这么喜欢那条老鼠尾巴,便由它送它上路。” 胡武急忙领令,隨后吩咐那两伍新兵没见血的儘快行刑,然后指著林中的一株大树道: “就此树了,就地施肥。” 几声悽惨的叫喊声在黄土地上游荡,那位刚刚还铁骨錚錚的“镶红旗好汉”,此刻就像是一只待宰的“野猪”,不断在树上扑腾著它那两只粗糙的猪蹄,而在猪头之下的颈部,一条细长,却格外结实,估摸两三个铜钱眼大小的辫子正结实地绑在其上,牢牢地將它吊在树干之下,不断发出悽惨却逐渐气力不支,慢慢听不到的嘶喊。 约莫不到几泡尿的时间,这头野猪便也失去了之前的神采。 “呼呼”一阵带有沙土味的冷风吹过李元亨的盔帽,连带著他嘴里的饢饼都有了几丝大漠的芬芳,望著冷冽且孤寂的西域大漠,哪怕早已习惯起了这样的日子,还是忍不住回想起前世那璀璨的现代都市,以及至今都还言犹在耳的“货笛声”。 没错,周恆,不,李元亨也是大货车的受害者。 只是与其他人动輒穿越仙侠,魔幻世界不同,他来到了古代,確切的说是明亡之后的西域金山府,一座由汉人创造的城市。 【后世阿尔泰之地,包含部分东哈萨克斯坦的土地。】 按照如今崇禎歷一百一十二年的纪年来算,自李氏高祖於明亡之时,辗转漠北,西域各地,最后率领边塞兵卒与自家乡眷,横跨千里来到这金山脚下,如今已经有超过六十年的歷史,而距离明朝灭亡,也已经过去了九十五年。 九十五载岁月,按照记忆中的歷史线路,此时正是乾隆四年,也就是西历1739年九月底,时间跨度不可谓不大。 而所谓的穿越说来也可笑,只因前身睡了一觉,醒来便换了个人,也不知道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 只是脑海里多了段记忆,至今李元亨都在疑惑,到底是他穿越了他,还是他成为他。 “大郎,休整好了。” 就在李元亨恍惚回忆之际,身侧的胡武已经牵著马,来到了他的面前。 接过韁绳,翻身跨上了这匹叫紫电的西域良马,李元亨回头瞅了一眼还掛在树上的野猪,不顾迎面而来的风沙: “回家!!” ------ 【可笑的俄国佬获得了他们想要的,没错,和梦里一样---维也纳日报】 【骯脏的奥斯曼人,不太走运的奥地利人,以及愚蠢的斯拉夫野熊,一份隨时都有可能撕毁的合约,它叫贝尔格勒!!---泰晤士报】 1739年九月十八日,俄国,奥地利,奥斯曼土耳其三方共同签署了一份名为“贝尔格勒”的协议。 根据这份协议约定的內容,俄国將重新获得亚速地区,但必须拆除所有的防御工事,乃至在黑海地区不得部署舰队,其商船在黑海航行时,也需要获得奥斯曼土耳其方面的许可,而另一参战方奥地利则將归还奥斯曼帝国,塞尔维亚北部,包含贝尔格勒在內的领土,乃至波士尼亚,以及小瓦拉几亚的土地。 在这场战爭中,表面看,损失最惨的当然是奥地利,但是真正输家其实是俄国,毕竟整场战爭中,俄国可谓出工又出力,打了不少漂亮的胜仗,但到最后却只能因为局势的变化,稀里糊涂的结束了一场看似胜,实则败的战爭。 也正因为如此,在合约签订后,俄国国內的反对声浪此起彼伏,重新开战的声音不绝於耳。 第2章 汉家遗脉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章 汉家遗脉 金山府,又名阿尔泰城,比邻阿尔泰山脉而建,距今已有六十二载,其名金山,盖因当地盛產金银而得名。 自李氏高祖建城以来,歷尽几代人,几十载春秋之下,整个金山府也从昔年初立府时的千百人,增长到了如今下辖一府三乡在內的两千户之域,更有附近两万余突厥部族依附,在这准格尔麾下的各势力中,也算的上是一方之主。 【直辖人口一万二千人。】 ------ “扑哧!!” 隨著一声细微的破空声穿梭而过,伴隨著一声哀鸣,以及人群中爆发的欢呼声,少年那拉弓的右手不自觉地振了振,脸上瞬间浮现出了一丝略显稚嫩,但却不断收敛,却怎么也收敛不下去的得意。 “抓到了,好肥的一只野鹿----” 不多时,一头四肢还在抖动,身上插著箭矢,不断滴血哀鸣的灰褐色野鹿,便被几个穿著粗布衣裳,长相略带欧式面孔的僕从,在树林中拖了出来。 伴隨著野鹿的不断哀鸣,以及僕从的不断夸讚和欢呼,这场瞒著族里,不那么合规的“秋狩”也就结束了。 “二郎真是好射术,只怕与大郎相比,也是毫不逊色。” 还在整理髮冠的李元利听到这话,本来还得意的脸色,瞬间变得低沉,有些沮丧的摇了摇头: “我哪里比得上大哥,大哥到现在这个时候还在边疆与清妖浴血奋战,而我呢,连射只鹿都得趁著父亲巡查,这才干的出来----” “若是被人知晓,只怕又得被伺候嘍!!” 想起族里那根从小到大不知道挨过多少回的鞭子,李元利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二郎莫要灰心,总有一天----” 还没等贴身僕人宽慰的话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了一阵充满喜悦的嘶吼: “回来了,回来了,李家大郎回来了!!” 李元利抽起马鞭,俯身策马,双腿不断地拍击马腹,本来还担忧的神情,立刻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小到大养成的仰慕,以及身后僕从追赶不及的速度。 -------- “大郎,这水有啥好看的??” 瞧著站在“金穗湖”边的李元亨,胡武有些不解的甩了把石子,掀起了几道四溅的波浪。 【后世斋桑湖】 湖面的倒影,映照出一张略带胡茬,面容英武的俊脸,只是在这之上的眉宇之间,却是道不明的烦乱。 李元亨生於崇禎九十二年,也就是西历1719年,年方二十,在这个年代如果放在乡下,早就是当爹生娃的成男了,只是在这高门大族之內,却还是个单身。 而对於前段时间穿越而来的周恆来说,李元亨这个身份就像是上天和他开的一个玩笑,金山府李氏,府君长子,武力超群的大郎,以及那本不应该出现在本时空的汉氏金山府。 “还真是西域有孤忠啊!!” 这是刚穿越时的想法,现在孤忠成了自己,也就没那么突兀了。 “汉人,韃子。” 湖面的倒影摇晃著脑袋,对於李元亨来说,这两个词,就像是正义与邪恶一样,时刻充斥著他的脑海,只是这杂念很快就被远处传来的呼喊叫停: “大郎,果真是大郎回来了----” 几个骑著马的家兵护送著一位穿著交领蓝袍,头戴方巾,一副明时秀才打扮的中年男子,来到了李元亨的面前。刚一见面,便用熟悉的陕地官话寒暄了起来:“我还以为谁能闹得这大动静,难怪今早我被鸟吵得睡不著,原来是大郎你啊!!” 名叫汪海舟,操著一口陕地官话的文士上下打量了几下站在他面前的李元亨,忍不住上前锤了两下:“好大郎,又壮实了些!!” “汪师傅,这是给你的。” 李元亨一边跟著寒暄,一边从马背上的口袋里掏出了几本蓝皮线穿的书本,递给了刚一到手,便惊喜到跳脚的汪海舟。 “这是悬袖便方,仁寿堂药镜,重广补註黄帝內经素问----这,这些都是咱们这没有的医书,好多还是大明亡了之后,这些年一直都没有搜罗到的----” 汪海舟拿著医书的手忍不住地颤抖,说话也变得有些语无伦次,而他对面的李元亨好似完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不屑地撇了撇嘴:“许是那清妖好学,打仗还不忘了看书,要不然汪师傅你只怕也只能看看胡武手里那本有插画的金瓶了----” 本来跟著嬉皮笑脸的胡武瞬间红了脸,默不作声的退到人群身后。 “金瓶----” 汪海舟刚想说“借鑑”二字,最后变成了:“快些回城,再不回,老太爷都要等急了。” 第3章 金山府李氏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章 金山府李氏 “大郎呢??” “正在內院,拜望太爷呢。” 充满北地风格的庭院內,刚从兵器坊赶回来的李延兴听著夫人李张氏的话,手中刚拿起的茶杯先是拿起,然后又放了回去。 “拜望太爷是没错,可是那些死去兵卒的父母,又有谁来拜望---” 望著满面愁容的丈夫,李张氏擦了擦桌上的茶渍,隨后柔声宽慰: “这打仗哪里有不死人的,再说了,要怪就怪当初,非得投靠这准格尔,自从投靠以后,每逢大战,我们李家的男丁就得少一批,这么些年过去了,才这点丁口----” “这----” 李延兴本来想说什么,到最后也只是短嘆一声后,回到屋內换了身乾净的衣裳。 而在后院的一间供奉著数十张牌位的灵堂內,去除甲冑,身著黑色內服的李元亨,此刻却跪在灵堂下方的蒲团上,不断的行著三拜九叩的大礼,而每逢他拜一下,身后便会传来敲击地面发出的“击打”声,待最后一下拜完,李元亨刚要起身,便传来一声略显老迈浑浊,却苍劲有力的声音: “自从高祖高瞻远瞩,明亡时分,携部旅家眷远渡大漠行商,再到后来曾祖审时度势,带我等来到了这西域深处,金山脚下,至今已有九十五载----” “九十五载,大明都亡了九十五年了!!” 身后的声音,开始变得有些失落,虽然作为太爷,出生於大漠,成长於金山脚下的李洪斌,其实也並没有见过那个一直被自自己父亲,祖父所说的大明帝国,到底是什么样的,但自小都能从只言片语间感受其上的辉煌。 下西洋,编纂永乐大典,人间太平,百姓安居乐业,虽然到了王朝末期,老百姓的日子其实也都不怎么好过,但也比清妖的荼毒剪辫,禁绝文化,焚毁衣冠,至使天下汉儿几乎成为文盲要强。 李元亨从蒲团上爬起,转身后用一种坚定的眼神望著坐在太师椅上的太爷,语气沉重地开口: “太爷放心,这金山的家业,衣冠的存续之所,孙儿终其一生也要守下去,哪怕豁出去,捐了此身,也在所不惜!!” “不是死,是生,你得带所有人活下去,带这金山府下辖两千二百户,万余生民活下去----” “活下去!!” 李洪斌老迈而浑浊的目光中透露出一丝坚韧与坚持,那是一种在李元亨看来,充满使命与期望的声音,无声,却不断的敲打著他那开始逐渐承担责任的心灵。 李元亨喉咙几次蠕动,几次想要开口,但最终只是沉默的点了点头,对於此刻的他来说,任何的誓言,都代替不了未来,只有给这个时代侥倖遗存的金山汉家一个未来,才是真正的承诺,真正的完成他从数百年后来到此世的使命。 李洪斌望著眼前这个比以前成熟许多,身形愈发挺拔的长孙,心里愈发满意,抓著龙头拐杖的手也越髮结实: “你可知为何我李氏能在这西域胡儿之地立足数十年??” “山川之利,委身附势,祖宗智慧!!” 李元亨的沉著回答,再次让这个已过甲子的老人点头: “正是此理,所谓山川之利,先有大河之阻,后有金山之靠,可谓四季分明,物產丰饶,这才有了我李氏能够短短数十载建城立府的诺大家业。” 【额尔齐斯河与阿尔泰山脉,后改名为金河与金山,恢復唐时称呼】 提起李家所占据的金山府,李老太爷脸上的笑容,就再也没有停下过,毕竟这片土地,在这西域数千里广阔之地內,怕是也只有准格尔王庭所占据的伊犁沃土能够与之相提並论。 毕竟这在歷史上,这里可是突厥帝国的老家,正儿八经的龙兴之所,若不是时代变迁,强国不断崛起,征伐不断,大部族都消失了,只剩下了零星的小部族,这等天府之国,还真轮不到他们这群从汉地边疆跑来的丧家之犬。 “至於委身,其他人,包括你父亲,二叔,都觉得是耻辱,老夫倒不这么看,若是没有曾祖当机立断的选择在准格尔大业未稳,正需有人为他看守边疆,盯守罗剎清妖的时候投靠,我李氏岂能在这片地方立足,只怕早就死在蛮夷胡部的刀锋之下了,哪里还有今日!!” “只不过这一切都需要付出代价---” 太爷的话让李元亨的手忍不住抖了几下,毕竟所谓的代价,便是在他的手下付出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代价到底是什么。 是血,是几代金山汉家的血,是他们的血,维护了这片天府之地,一如既往的安寧。 “太爷,二爷来了,说要见大郎。” 门外传来僕从的传话声,老太爷长满皱纹的眼皮耷拉了几下,隨后拄起龙头拐杖,向外走去,一旁的李元亨见状紧跟其后,伸手搀扶。 刚踏出灵堂没有几步,一阵洪亮爽朗的笑声便传入到了李元亨耳中: “大侄子,你要婆娘不要??” 第4章 金山府上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章 金山府上 “有道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大郎你都二十一了,再不娶妻,那可就晚了!!” 【论虚岁计岁,实际二十,生於1719年】 “所谓婚嫁,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郎,这愿挨的都来了,你这个愿打的,可不能犯了糊涂----” 看著眼前这个鬚髮横飞,面颊瘦削,但在提起他婚姻大事时,满面红光的二叔,李元亨本来回家后,因为灵堂一事一直绷著的神经,瞬间便如同泄洪一般,再也藏不住了,上前直接挽住了自家二叔的肩膀,而后者也是毫不在意,还跟著捏了捏自家大侄子那结实的臂膀。 搞得和亲兄弟一般,哪里还有半点叔侄之间的辈分关係。 “叔,模样好看吗??” “据他们说,那可是阿特伦部最好的女子,身段美著呢。” “可善骑射---” “骑射”,看著自家这个大侄子那双狡猾曖昧的眼神,李延隆瞬间便明白了过来: “草原女子,哪里不善骑射,只怕到时候,有你苦头吃!!” 李元亨条件反射般的挺起腰板: “血气方刚,拉弓三石,何惧区区烈马。” “要不然岂不是和二叔你一样,二婶哼一声,便如老鼠见猫,仓皇不得----” “你你你----” 李延隆看著將矛头指向自己的大侄子,鬍子气得有些颤抖,还未等他做出下一步动作,李元亨便窜出了院门,几个晃眼,便不见了人影。 ------ “大,大,大!!” “两个一,一个二,小!!” “娘的,再来----” 金山城西门的一间点著几盏油灯的民居內,不断传出躁动不安的下注声。 对於有著严格规定的金山城,赌博这等销金之所本该是应该禁止的,但毕竟生於塞外,每时每刻都有可能遇到战乱,若是再禁赌,只怕草原人心只怕会更加浮躁,但是如果泛滥,又容易造成权贵畜奴无数,所以在金山府,大多数赌档都是官营,这种私人赌档往往要缴纳很重的课税,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能够更快的调集丁壮,聚集优势力量,在立城之初便確立了抽兵制,隨时確保金山府能够拉出两千人以上的军队。 以此保卫这片塞外汉家唯一的家园。 【所谓抽兵,其实就是兵役制的改良版,確保不会有人家因为抽太多男丁而绝嗣,哪怕是生活在金山府之下的突厥胡人,也是按照此规矩来抽兵,这也保证了胡汉之间那微妙的公平性,为李氏能够在这突厥故地立足,立下了汗马功劳。】 “大哥,一回来就赌,只怕到时候爹娘----” “压大。” 戴著小帽,一身狼皮袄,打扮好似牧羊人的李元亨隨手將“银元宝”压在了大的位置上,伴隨著一阵激动的喊叫声,以及失落的叫骂声,李元亨的面前便多了几个底部印製有“金山府”印记的小元宝。 “大哥,早些回去为好,到时候晚了---” 李元利伸手拉著自家大哥的衣袖,脸上浮现出无奈的表情。 “不玩了,走了。” 李元亨隨手丟了个元宝给周围一直端茶倒水的小廝,便在庄家不满眼神的注视下,带著战利品离开了这间赌档。 刚一出赌档,李元亨便摘掉了充满草原风格的小帽: “走,看看月云斋有没有啥新货,有的话,给娘带点,也好堵住他们的嘴。” 看著卸下甲冑,刀剑,便回到浪荡子姿態的大哥,李元利摇了摇头,隨后便跟了上去。 ------ 金山城,也被人称之为府城,甚至在那些个远在金山深处,一年都出不来几次的突厥胡部眼中,金山城便是他们心中,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正儿八经的圣城。 虽然金山城所贩卖的盐巴,粗布,不那么甜的蜜糖,在一些游商眼中,虽说和富饶的中原比,就是和准噶尔下辖的一些城市相比,也是多有逊色,但那要看和谁比,要是放在整个南疆大地上,金山城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城。 但耐不住金山府这片突厥故地,实在太贫苦,太过缺失了,当一个地方数百年都没有文明,没有统帅的时候,金山城这座由汉人建立的城市,便显得格外弥足珍贵,让生长在此地的突厥遗民,格外的嚮往。 文明的存在有时候,其实並不是看你科技有多么发达,也不是看你多有钱,而是你是否可以给当地提供秩序,提供一种基於生存,道德所共生的秩序。 而李氏所建立的金山府,恰恰做到了这一点,这也是为什么金山城能够数十年不倒,金山府不断扩张,却在当地阻碍很少的原因。 毕竟哪怕是胡人,也是需要“文明”的存在!! “府城的规划,当初还是保守了,现在看来还是小了些。” 李元亨指著眼前人头攒动的街道: “若是没有记错,今天便是每月一次的集市,你看这人头,数都数不过来,若是以后人再多了,这金山城怎么装得下----” “人多”,李元利四处瞅了瞅,確实不少,但也没有大哥说的那般夸张: “大哥却是想错了,这金山城以往都是这般,今天只因为是集市,这才人多了些,咱们金山府这等塞外人烟稀少之地,以后再怎么多,也是装得下的,大哥却是杞人忧天了----” 李元亨撇了撇嘴: “岂不知子子孙孙无穷尽,这金山府早晚是待不下去的,总得为大家找一条子孙百代不愁的好路!!” “好路---” 李元利挠了挠脑袋,刚想要询问啥是好路,便看见走在前面的李元亨已经和一个卖饢饼的突厥人熟络了起来。 “饢是好饢,一年下来,没少赚吧??” “平日里一般,只值二十来个铜子,今日集市,只是一个时辰便回了本。” 【金山府的货幣分为银元宝和铜钱,因为体积比中原铜钱大的缘故,二百铜钱便也就值一两银元宝了。】 戴著一顶花色绒帽,提著烤叉的突厥小贩对眼前这个说著流利突厥语的汉人没有丝毫的戒备,好似在这金山城內,本就应该如此,就连他自己说著说著,突厥语中也不时吐露出带有西北官话风格的汉语。 而对面的李元亨一边回復,一边將加了酥油的饢饼往自己嘴里塞,吃不完的,还往身侧李元利的手里丟。 “老哥是哪个部的,在这金山待几年了??” “瓦沙部的,当初得罪了头人,索性杀了羊,抢马来到了这金山,做了八九载,三年前总算攒了间瓦房,婆娘娃儿,也算有著落了。” 卖饢饼的突厥小贩张嘴便將自己的来歷说了出来,没有丝毫畏惧,毕竟前些年瓦沙部还因劫掠金山府下属部落,而被剪了草场,这等浑事,別说五六年前,就是去年做了,府衙也是不鸟的。 “老哥认为府衙做事公正否??” “以往不敢说,只是自从李府君当权以来,日子却是越来越好了,往日里那些个找麻烦的地痞,这几年却也是老实许多,不敢作恶了!!” “要我说,李府君怕不是天神转世,怎得做了那么多好事!!” 提起李延兴这位如今金山府的领头人,李府君,突厥小贩的好话就没有停过,直到李元亨出声打断: “老哥家里有几口人,可有壮丁??” 突厥小贩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疑惑,搞不明白这汉子啥子意思,只是草原人天生的淳朴还是让他张了口: “四口人,大小子至今也才六岁,小儿也才四岁,哪里算得上壮丁,尊家莫非是府衙的,要不然问的咋这般详细??” “你这老哥,我大哥刚从书院出来,今日学的是九章术数,问你家几口,自然是为了交差,你看我兄弟,像是府衙??” 李元利紧跟著插嘴,打断了对面的想法,紧接著就拉扯自家大哥离开了摊位,留下了还在思索的突厥小贩。 第5章 金山府下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5章 金山府下 “这北门著实萧条了些,多半都是因为这些圈地。” 兜兜转转,李元亨和李元利来到了人烟最为稀少,占地面积却仅次於主门东门的北门。 “哥,要我说,当初对赵谢张三家好的太过分了,若非当初给的太过,他们安可占这许多地盘,不算外头的那些田產,牧场,只怕其中有个一二家的家產,和咱们李氏都不相上下---” “哪里有臣子比主家富裕的!!” 提起在如今金山府占据相当势力的三大家族,李元利的火气就不打一处来: “尤其是谢家的那个谢老三,张嘴闭嘴便是便是其祖宗与我李氏的袍泽情谊,娘贼,搞得像我李家没有他们谢氏就无法在这西域立足了不成----” “啪”,李元亨轻拍了一下李元利的脖子,后者刚看过来,就迎面看见了那双如同警铃的眼神: “糊涂,这等话放在心里就行,说出来岂不是自找麻烦。” 李元利有些委屈地说了声“知道”,但是心里却对三家中的谢家越发不满,只道一切都是他家惹的祸,这才挨了批评。 而李元亨好似看出了他心底的想法,紧接著便小声说道: “赵谢张李三家与我李家多有联姻,咱们身上说不得哪家血都有,谢玉安和你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管,我只知道这金山府,本就偏安一隅,依附准格尔这才能够在此立足,这个时候若是生了內患,岂不是让外头的野狼闻到了血腥,自灭自杀----”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伴你閒,101??????.?????超贴心 】 “亡了个乾净??” “弟弟知道了,以后不会再犯了,若再犯,还请大哥责罚!!” 李元利把从汪海舟那里学来的拜礼在李元亨面前像模像样地展示了一遍,惹得后者笑声不断: “二郎莫要做女儿姿態,这等作风,可不是我草原男儿的本色!!” “是!!” 李元利听到这话,好似如蒙大赦一般,在李元亨面前快速恢復到了那个英气十足的贵家子弟模样。 李元亨满意地点了点头,刚想有动作,身后便传来了: “可是李少君,李二郎君当面,听闻李少君凯旋而归,赵主簿正在府中设宴静候,特让下奴前来恭请。” 李元亨身子未转,偏头低笑: “二郎,主僕之別可见否??” 后者哑然,一句未言。 ---------- 金山城北门赵府內,此刻可谓歌舞昇平,欢声不断,只是在这太平之下,却是一个个让赵家掌门人,金山城內三號人物,协同李延隆掌管钱粮的赵主簿都应接不暇的问题。 “百姓多种什么穀子??” “麦子,粟米,还有蕎麦。” “各得亩產几何??” “上地麦收三斗半,中地收麦三斗,下地两斗半到三斗之间。” “若是粟米,则也是如此,从下至高,四斗,五斗,六斗之间。” 【按照清代石来计算,一石为十斗。】 赵户城借著敬酒的空隙,低头瞧了瞧下人偷摸递上来的纸条: “蕎麦下地三斗,中地四斗,上等好地则是五斗。” “去岁还有地收了六斗半,被当地农人称之为瑞田,后来当地村正还写了封信来上表,说这是祥瑞之兆!!” 李元亨微微点头,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態度也表现得越发热情,举起酒杯就连敬了三四杯,叫宴会上的那些人直呼“好酒量”,而这可就苦了赵户城,前者是二十岁,正是热血青春的年纪,而他年过四旬,就是再好的酒量也消磨了,如何经得起这么搞。 所以喝到第八杯酒的时候,赵户城便找了个藉口尿遁了,换了他长子赵书汉来款待,后者一上酒桌便展现了不下李元亨的酒量,直让李元亨口呼: “赵郎果然有乃祖之风,千杯不醉啊!!” 【赵家祖先赵吉便以酒量过人著称,当初建金山城和当地草原部落打交道时,每有饮酒,便由他打头阵。】 赵书汉靦腆的笑了笑,隨后便主动找起了话题: “听闻当初在沙场时,大郎便每战必身先士卒,可谓真英雄,我虽然从小学文,但对於沙场之事,也是多有想法,只是家父不许,这才作罢,今日自从书院一別后,再见大郎,心里十分欢喜---” 李元亨听了半天的恭维话,眉头略皱的看向赵书汉: “赵郎欲要与我比骑射??” “非也非也,是想请大郎讲些沙场故事,让大伙听个乐趣罢了,再说了,大郎何等人物,我虽不怎么出门,但是从小到大,大郎哪家没有打过,说句丟人的话,在这同辈之中,我是最为文弱的了,若是不自量力要与大郎比试,只怕就如狸猫戏鼠,该找个洞口钻进去了!!” “哈哈哈-----” 此言一出,周遭立刻传出了一阵鬨笑,惹得赵书汉羞愧地低下了头,不敢见人。 “原来如此”,李元亨嘴里念叨了一声,隨后擼起袖口,露出了结实的臂膀,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中开了口: “那日我正在领军休整,好不容易找了个林子,刚要犯困,就听见远处传来----” 李元亨说的抑扬顿挫,语气时而重,时而轻,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在场的宾客有了一种好像这件事就发生在他们面前的感觉。 “却说那野猪,扑棱个半天,猪尾巴还不见断,只是越勒越紧,猪叫声也是从大到小,一盏茶未到,便是丟了猪命,做了腊肉啦!!” “哈哈哈-----” 宴会內,自从李元亨开始讲起他经歷的那些杀清妖故事后,笑声就没有停过,而躲在后堂偷听的赵户城,在笑声结束后,却低眉嘟囔了一声: “能龙能蛇,能大能小,能武能痞,这李大郎几月不见,却是转性了,当初咋看不出来,这小子有高祖之风,奇哉怪哉,哎,以后在他手底下,可是要打起十分精神,莫要害了赵氏,那我可就是罪人了!!” 而当宴会结束后,李元亨跌跌撞撞,红著脸坐进了那顶李府派来的四抬轿子后,同样酒醉的李元利就被他一巴掌拍醒: “傻虫,赵家小娘可是漂亮,这般让你著迷!!” 李元利擦了擦头上散发的汗水,口齿不清楚的回答: “大哥,她偷亲了我一口。” “啥时候??” 李元亨眼皮一跳。 “就在,就在----” 李元利还未说完,便睡了过去,直让李元亨大骂: “靠,你倒是爽了,我可是吃瓜吃一半啊!!” 第6章 划算的买卖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6章 划算的买卖 “这茶砖哪来的??” “回少郎君,月云斋新送来的好品,说是从江南来的茶叶,比以往喝的北茶好多了。” 【金山府的茶叶很贵,多来自於西北的晋商,多是些砖茶之类的次茶,好茶也有,但价格奇贵,故而有一两南茶一两金的说法。】 李元亨手指掐了掐散发著清香气息的绿茶,眼神中闪烁著思绪的微光,隨后便对身前的僕从吩咐: “留半斤给我,送两斤到內堂,再送三斤到太爷那,剩下的,送回府库画押吧。” “是!!” 僕从小心翼翼的將布袋中的茶叶,拨出了些,然后拿起秤砣,左秤又右秤,搞了好几次,这才放心將那半斤送入画著翠鸟的瓶罐中,而目睹这一切的李元亨只是在心里嘆息了一声: “这金山府著实贫苦了些,这些茶叶前世都属於送礼不要的赠品,现在却如此珍贵,真不知道那些普通牧民喝的碎末砖茶,都是些啥滋味,只怕也只是补充维生素的调剂罢了----” 等到僕人走后,李元亨盯著面前的瓷瓶好半天,直到一声“午饭”声传来,这才作罢,只是心底的种子已经种下,对於茶叶的渴望隨著时间的推移,只会越来越深。 “爹,儿子这两天想去卫营看看,顺便活动一下筋骨。” 饭桌上,嚼著牛腿肉的李元亨向主位左边的李父提出了要求。 “大郎,刚回来几天,你就歇几天吧。” 李张氏不满的將鱼肉夹进了李元亨的碗里,试图堵住儿子的嘴。 “大郎,你娘说的对,刚回来在家就多待几天,训练的事情,等月末过了重阳再去,再说了,明日便是中秋,卫营也要放假五日,还不如等到重阳节过后----” 李延兴的话好似给李张氏莫大的助力,让她高兴万分,跟著就对身侧的李元利说: “二郎,这几些日子你就和你哥在城內转转,过些日子你大哥就要去相亲了,去卫营多耽误时辰啊!!” “相亲!!” 李元利眼前一亮,好似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看著自己的大哥,嘴里还揶揄道: “大哥到时候找个嫂子回来,岂不是日后打猎都没有时间了,哎,也罢,愚弟多玩几次,便也算为大哥玩了----” “既然如此,赵小娘何时娶回家啊??” 李元亨冷眼带著一丝威胁的望向自家老弟,后者却左顾言他的说: “啊,何来的赵小娘,我,我怎么不认识她----” “再说了,长兄未娶,我这个做弟弟的,怎么好逾越呢,你说是吧娘??” “你啊,你以为你逃得掉,还有那个赵小娘子,还不从实招来!!” 李张氏白了李元利一眼,隨后便对“赵小娘”的事情开始刨根问底起来。 见此一幕,还在僕人的侍奉下,慢条斯理吃鱼的李老太爷当即便笑出了声,隨后侧身对李延兴说: “大郎果敢坚毅,有智谋,有大志,二郎我看也是有点门道,最起码不落下风嘛!!” “哈哈----你这儿子生的好,生的太好了!!” 李延兴尷尬地点头: “大郎这段时间確实变了不少,但终究还是太年轻了,就拿他去赵家饮宴这件事来说,宴会之间这么多人,他竟然赤膊登上酒桌讲什么故事,这成何体统,还有在席间质问赵主簿农產数量,这是在酒宴该问的吗??” “父亲,大郎要学的还多著呢,可不能养刁了!!” 李元亨刚想解释什么,就见李老太爷鼻息重重的哼了几下,指著他道: “你这儿子恰恰说明比你有出息,席间质问农產,既是考究,也是立威,若是在这府衙內说这些,外人听得吗??” “李,赵,谢,张四族,看似休戚与共,但实际上事事都应该以我李家为先,但近些年为何他们的田土家业越发壮大,是因为他们经营有方吗,不是,是在他们看来,这金山府本就有他们家一份,我们李家拿大头,他们理应拿剩下的----” “长此以往,后人如之奈何??” 李老太爷目光如炬,让被盯著的李延兴心里直发毛,而老太爷则是继续说道: “三族之势,早些年就该打压,但是当初老夫念及曾祖,高祖之时的情谊,这才只是暗压,而不是明来,现如今看来当初却是做错了----” 李延兴张了张嘴巴,隨后郑重其事地询问: “可是要儿子做些什么??” “你,你做了岂不是告诉金山府上下所有人我们李家要清功臣,卸磨杀驴吗??” 李老太爷不屑地哼了一声,看向自己这个儿子的目光中,带出了些鞭策和不满。 “那该怎么办,总不能让----” 李延兴望向对面直勾勾看著自己的李元亨,心里举棋不定。 而李老太爷则是再次指著李元亨: “大郎,可有把握??” 李元亨眼神一震,心中又喜又惊,但动作却很快,站起身拱手而拜: “一切只待儿子卫营练兵有成,最好是相亲回来后,到时候自有定夺。” “好,真是我李家麒麟,好大郎啊!!” 李老太爷看著站在他面前的李元亨,心里满意得不得了,高兴到兴头后,直接对僕从说: “去,把我那点存粮取出些来,今日我要和大郎好好痛饮几杯。” “爹,汪师傅去岁不是给您把过脉吗,您现在的身体喝不得。” 李延兴立即出来阻拦,李老太爷听后,直接怒火中烧,刚要训斥,就听见李元亨也跟著规劝: “太爷身子骨要紧,这碗酒不如留在孙儿大婚那天再喝,岂不是更美。” 李老太爷听到这话,这才眉头舒展,只是对第一个出来阻止的李延兴还是颇有怨言,连骂好几下“逆子”,这才作罢。 而这顿午饭,因为刚才那些事情,吃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吃完。 刚一吃完,李元亨便被叫入了其父的书房,谁也不知道书房到底说了些什么,只知道从书房出来后,李元亨便宣布了要在中秋过完后去卫营的消息。 当消息传入赵户城的耳朵后,他一个人站在二楼吹著北风,时而摇头,时而点头,当晚便將与李元利有沾染的赵家三女儿,人称赵小娘的赵书贞叫进了后堂。 这位赵小娘刚进內堂,脸便红了,只见面前是霞冠,这顶霞冠她自然认得,那是她娘当初从谢家出嫁时带来的,而今摆在她面前,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更让她羞臊难安的是,她父亲见她的第一面竟然是: “那日席间,你亲的是大郎,还是二郎??” 赵小娘此刻恨不得死了算了,合著自己老爹也只是道听途说,连大郎二郎也不知道。 “是李家二郎君,女儿给父亲丟人了----” “只是二郎啊!!” 赵户城的脸上有些失望,虽然早有猜测,但是真当实话出来后,他还是有些难受,甚至语气都变重了些: “你这狐精,平日里我教你的诗书礼乐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平日里和那些胡人女子学就罢了,你怎么学著学著,不把人家那份精明学到呢!!” “爹----” 赵小娘子低著头,委屈的掉著眼泪。 而自己的老爹只是自顾自的念叨: “许是天命,当初书贞与大郎只隔著一座,与那二郎隔著三座,怎么就看上二郎了呢??” “算了,算了,二郎也是李二郎,总不能是狗二郎,猫二郎,咋地也和李家的关係更深了,只是李府君,李宰桑太精明了,哎,只怕这未来主母的位置,怕是要落入突厥胡人的手中了----” 【宰桑为准格尔汗国地方军事贵族的头衔】 “爹,还有啥事吗??” 赵小娘等了半晌,才敢开了口,回应她的却是: “李大郎与可曾与我赵,谢,张三家中哪家女子有过沾染,可有浪荡之举,可是----” 看著眼看著就要把李家大郎说成西门庆的老爹,赵小娘有些不服气的回答: “大郎以往对武事极为看重,不是躲在家中练武,就是外出打猎,也就近几月变得活泼了些,说话討人喜欢了些,哪里是父亲你说的那种人,父亲自己是如此,莫要把金山上下都想成那般!!” 赵户城听到这话,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语气不屑的说: “你个女儿家懂什么,这哪有狸猫不偷腥,哪有男人不多情,这李大郎之所以没被看出来,恰恰说明他城府深沉,背地里不一定有多风流,多无耻嘞----” “再说了,似我等贵胄之家,这等事算得了啥。” “兹当算个屁听,也只能听一声响,听多了,也就不见怪了。” 听著父亲关於男人的评价,未经人事的赵书贞心中,此刻就好似热水浇心,脑海中不时蹦出李元利那张让她夜不能寐的瀟洒面庞,只是一想到父亲刚刚说的那些,她便格外难过。 “难不成这李二郎未来也是这般----” 未等赵小娘想下去,对面刚刚还在著魔的赵户城突然一拍脑袋,兴奋地口呼: “我有三个女儿,去掉一个,不是还有两个吗,咋的都还能再划算一个!!” 赵小娘的目光慢慢变得有些呆滯,而她的父亲则是兴奋异常,口中不断说著“划算”“好买卖”之类的词汇。 第7章 大郎练兵三要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7章 大郎练兵三要 “所谓练兵,一曰勤,二曰狠,三曰蠢,唯有贯通此三要,方可练就好兵!!” 李大郎练兵宝典三要。 “辰时点卯!!” “一,二,三----” “二十五!!” “大郎,这便是如今在册的亲卫。” 胡武將手中的花名册递给了身著一身干练短衫,腰间绑著虎皮带的李元亨,后者接过名册后,隨意扫了几下后开口: “江太生何在??” “小的在!!” 一个身著统一灰装的年轻人从队列之中站了出来,看其模样,似乎比李元亨还要小几岁。 李元亨上下打量了对方,尤其是在注意到他虎口上的刀疤时,眼神微微震了震: “我记得你,当初第一场与清妖的战斗中,你一个人扛著盾牌连战三人,可谓大涨我金山男儿的威风。” “少郎君能不忘小人,小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江太生可能也没有想到自己这等小人物还能够被记得,感动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起来,莫要跪了,你们幼时便被选入鹰师卫,与我李元亨看似是主僕,实际上在我的心中,你们就是除我父母长辈兄弟之外,最大的亲人,是我的手足亲朋----” 【鹰师在突厥语中则特指军事组织】 李元亨的话鏗鏘有力,充满了“真挚”的感情,惹得那包括江太生在內的二十五个亲卫齐声的吶喊: “誓死效忠少君!!” 李元亨將这一幕看在眼里,但是却没有完全放在心上,须知就算这二十五人是自己从小长大,背负十几年使命的亲卫,但是人心这玩意是最不能算数的,凡是有人认为这个世界上有绝对的忠臣,那这个人也就离死不远了。 但是这个“忠”字又不能不要,如此,只能让李元亨做这个好人了: “你们都是我的袍泽兄弟,是我骨肉,有什么好事自然都要先紧著你们,我已求过我父亲,整整求了三次,如此才答应下来---” 周遭那些个亲卫看著李元亨疲惫但兴奋的表情,所有人都对他口中的好事期待起来,而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让所有人为之沸腾。 “从下个月起,咱们鹰师卫就將正式改名为鹰师营了,在册六百人,也就是说从今以后,你们就都是官了。” “轰隆”一声,好似一声从天而降的炸雷,將所有人都惊得回不过神,要不是有人带头效忠,有些人连说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听著周遭不断传来的感谢声,竭尽全力吶喊的效忠声,李元亨只是心中微微转了转,面上却只是露出了公式化的欢笑,眼睛却在不断打量在场二十六,包含胡武在內的表情。 当看到胡武只是一味的带头吶喊效忠,面上只看到了狂热后,李元亨心里的猜忌稍稍减少了一些,而对於其他人,则还是和之前一样的怀疑態度。 李元亨咳嗽了一声,双手虚空下压了几下,面前的声音这才消停了下来,只是那些热切的目光不仅没有隨著声音而消失,反而越发火热起来,只不过对於麵皮还算厚的李元亨来说,这些都只是这场封官许愿戏剧中的一部分而已: “只是光有了官,没有人怎么行,这六百壮丁,府衙是万万拿不出来的,毕竟如今在册的壮丁早就入了兵籍,只有在战时,以及每年秋收后的秋训才能將大家聚起来,平日里想要拉出这六百颗人头,只怕比求我爹三次还难,如此大家恐怕就要做好久的光杆了----” 此言一出,本来还热切的目光,转瞬冷淡了下来,甚至有几人的目光中还带著抱怨,抱怨李元亨办事不牢靠,害的他们白高兴一场。 而这一切也被一直在观察事后反应的李元亨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只待结束后收拾: “没有兵咋办,大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胡武。” “末將在!!” 胡武抱拳出列,站在了最前头,昂著头望著这位在他心中如同战神的大郎。 “作训十日,十日后协同府衙亲卫一同深入草原,抓野人!!” 胡武眼神兴奋的重重点头,心里恨不得现在就去,至於所谓的野人,在他看来,有府衙亲卫协助,可谓手到擒来,没有半点问题。 至於是否真的有六百个野人壮丁来充军,那就不干他胡武的事情了,再说了,就算抓不到六百人,大郎还能真少了兵额不成?? 【野人其实就是阿尔泰之外的游牧渔猎部落,而他们也並非是真的野人,更多的都是依附靠近清军边塞军堡,每岁纳贡这才能够安稳过活的小部族罢了,而金山这块地方本就靠近准格尔与清朝对峙的前线,而为了压制对手,削减边境清军能够动用的人力,以及物力,因此每隔几年金山府都会打著“驱逐野人”的大义翻过阿尔泰山,前往清军眼皮底下,却往往反应不及时的地方劫掠一番,也正因为如此每隔几年金山府就会收穫一批新的人口,其中多数都成为了开矿、垦田所用的奴隶。】 当命令下达后,这十日的苦训便开始了,至於那几个倒霉蛋,则是以“调离”为理由带到了府衙,迎接他们的是什么命运,只知道没几天便又多了几个人,那几个人也是从府衙来的,美其名曰补足差额,但有人却听说那几个调走的,后来都餵狼了。 至於他咋知道的,不知道,反正也是听说的。 ----------- “射!!” 一排箭矢射过,在草人的各个部位留下了如同刺蝟的痕跡。 “拿我宝弓来。” 李元亨伸手接过镀金带著狼皮的大弓,与其他人的弓箭相比,他的更大,也更漂亮,拉力也更重,足足有三石,要知道在这个两石弓便是驍勇善战的时代,三石弓,那绝对是名將的標配。 “錚”的一声,这把在常人眼中如同怪物的宝弓便被拉动,伴隨著箭矢的搭建,李元亨此刻手臂上的肌肉和他腰部的力量,瞬间合为一体。 当箭矢伴隨一声破空声射出时,几个剎那之间,哪怕已经见过不知道多少遍这等神跡,但还是被刚刚那道箭矢的威力所征服。 李元亨默不作声的看著连续被射穿三道的草人,隨手放下宝弓,然后便示意胡武继续训练。 等到训练重新开始后,可以明显看出所有人训练时的態度比刚才好了不止三成,毕竟在这个时代,你主將的智谋再厉害,人格魅力上也永远比不上这种赤裸裸的实力展示。 所谓武將,你在武力上不取得压制,在你没有展现出战绩之前,你是很难服眾的。 当弓箭练完后,自然便是骑,很多人把骑射这两个算为一体,实际上既对又错,对的是这两者本就是一体的战术,但实际上在战爭中,下马射箭才是真正的大部队用法。 別看小说演绎,以及歷史夸大中,动不动就是万骑齐射,还有什么数万铁骑玩骑射,那都是胡扯,別的不说,一匹马多大,一万匹马聚集在一个方位,又要占据多大的面积,这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想过的。 在正儿八经的战爭中,骑射永远都是波次型战爭,一波接著一波,要的是不停,让对手时刻在箭矢组成箭雨的骚扰中,时刻保持放风箏的姿態,然后再配合突骑来击破对面步军的弱点,这才能够奏效。 而真正能够大规模使用的弓箭战术,恰恰就是步射,因为人在陆地上才是最稳定的,而在地面练习射术,其实才是主流,至於骑射,其实更多是步射的升级版,就和练功基本功一般,咋的也不能丟了。 而在骑术中,李元亨的表现再次让所有人惊嘆,如果说之前李元亨的骑术,还在大家意料之內,那么这次下来,便是草原最好的骑手也得讚嘆一声“神人在世”。 而目睹这一切胡武,以及当初隨同一起出征的几个亲卫则是毫不在意却又十分自豪的对那些没有见过李元亨这几个月变化的同僚说: “大郎几月前便是如此,想当初大郎带著我们,追杀清妖如同驱赶羔羊,好不快活!!” 至於李家大郎为何几个月不见,再见如此神勇,用胡武的话说就是: “大郎天神下凡,只怕梦中得了神仙教诲,如此自然了得!!” 如此这般,每日日復一日,早晨练拳,下午练骑射,傍晚练刀枪,几乎日日苦工,一晃眼,十日便过了。 也幸亏这二十五人大多数都是从小安插在李元亨身边的亲卫老兵,少数也是从府衙调来的精锐,虽然年岁不大,但是弓马俱熟,刀枪凌厉,要不然也不会只是训练十日而已。 若是放在一般的牧民,农夫那里,哪怕草原人多少都带点武力,最起码也要训个两三月,要不然只怕打起来,光是纪律上,就和草原上的那些游牧部落差不多了。 重阳节过后,十一月初的一天,临时搭建,就在卫营隔壁的鹰师营內,李元亨站在將台,俯视著这群如狼似虎,但却大多数缺乏“兽威”的亲卫,眼神逐渐变得犀利无比。 环顾一阵,在所有人紧张而又激动的眼神中,发出了平淡却让人信服的声音: “深入草原,建功立业,吃他娘的,抢他娘的!!” 第8章 你死我活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8章 你死我活 火,好大的火!! 烧得好旺,旺到让人不忍直视。 对於此刻的呼山部的族人来说,眼前的景象简直就像是部落神话传说中的天罚,漫山遍野全是火,空气中还能够嗅到一股和牛羊味有著天壤之別的“香味”。 “族长,北面的火还未烧著,趁现在还有机会,快些逃命吧!!” 披著有些发焦,散发著失败恐慌气息的族人望著族长,所有人的眼神中都透露出一股对生的希望。 呼山·哈姆望著眼前的一切,身为族长的他,此刻是既想哭,又哭不出来,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又悲又哀的状態。 对於族人所说的北面逃生,其实从一开始他就觉得不现实,那群灰甲魔鬼,怎么可能会留下这么大的破绽,费尽心机把他们驱赶到这茫茫荒原之上,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 但哪怕如此,族人性命在此,祖先的教诲在后,他不得不做出决定: “集中所有的马匹,衝出去,只要衝出去了,哪怕只是几个人,就代表我呼山部还在,腾格里的旨意还在眷顾著我们!!” 当百余匹所剩无几的战马带著青壮健妇向著生路衝去时,留在火坑中的老幼,在一声声哀嚎中唱著有关於“腾格里”的歌谣: “他为我们带来的火种---” “他为我们带来的生命---” “我们终將回到他的怀抱----”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閒时看书选 101 看书网,101??????.??????超愜意 】 歌词淳朴且密集,让一直在远处山头上遥望的李元亨直听得叫骂: “娘的,人都死一半了,得少卖多少银钱!!” “传令给胡武,这群人统统都不能留,全杀了!!” 好似想到了什么,李元亨紧跟著又下令: “马还值点钱,这百十匹下来,也能换些钱,总不能亏到给不起抚恤----” “避开点马匹,要是都杀没了,那老子不是白来了吗??” ------- “族长,生路,我们真的找到了生路,我们有救了!!” “有救了,真的有救了----” “腾格里啊,是您在保佑我们吗??” 当残存的呼山部族人衝出火势,迎接他们的是草原的骄阳,是温暖的阳光,那是一种有別於烈火的温度,尤其是空气中那青草的芳香,格外的让人心安。 呼山·哈姆望著眼前的一切,嘴里不断念叨: “活下去,真的活下去了,腾格里,主宰一切的腾格里,您的子孙,已经在魔鬼的烈火下活了下来,我们將继承您的荣耀,將呼山部----” “嗖!!” 还未等所有呼山部族人反应,一道箭矢便带走了一名同伴的生命,而隨之而来的是第二个,第三个,顷刻间便带走了八条人命。 “快,拉弓,拉弓!!” 呼山·哈姆拽著韁绳,脸上已经没有了刚刚的兴奋和喜悦,只剩下了一片白,白的让人不安。 “踏踏踏”,伴隨著一阵熟悉的马蹄声,数十名身著灰色甲冑,戴著恶鬼面具的骑士从不远处的山坡上跑了下来,等到那些呼山部人反应过来时,双方之间的间隔不过四五十步,这点距离对於战马来说,不过是几个呼吸罢了。 仓促之间,两头相撞,闪著寒光的灰色甲冑与简陋的箭矢相互接触,最后的结果不言而喻。 而当弯刀的刀锋划过脖颈,绽放出血红色的玫瑰时,这场精心谋划的遭遇战,便早就落下了帷幕,剩下的只是重复第一次的接触。 甲冑对上些许抵抗力的皮甲,锋利的弯刀对上不怎么结实的铁头兵器,一切就好像是千百年以来的缩影,有著完整冶铁工艺的一方。总是能给没有的一方造成巨大的杀伤,甚至这都不叫杀伤,而是屠戮。 赤裸裸的屠戮,与当年的汉军,唐军,乃至任何有著严明军纪,铁骑完备的中原王朝一样,对付这些山野胡种,所谓的文明教化,其实有时候並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奏效,更多的还是依靠盔甲和锋利的铁製刀剑,毕竟有时候在野兽法则中,谁的牙齿更锋利,谁的块头更大,谁就更能获取更高的生態位。 “啊!!” 最后时刻,呼山·哈姆身边保护他的族人一个个倒下,他本人也从马背上跌了下来,落在草地上,顶著狗尾巴草,脸上沾染著土气,眼神中透露出些许恐惧与决绝。 “来吧,拿你的人头去请功,大郎咋地也得赏我壶府衙內带来的好酒。” 对面的年轻的汉子可能害怕他听不懂,还特意用突厥语来说,虽然他只是突厥语下的一个小语系部族,但是基本的意思,他还是听的明白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有说完,呼山·哈姆便举起刀砍了过去。 两刀错开之跡,胡武咧嘴一笑,露出有些发黑的牙齿: “好力气,估摸著平时就你吃的最多。” “再来”,胡武提刀便是横劈,让对面的呼山·哈姆疲於奔命,还未过几招,便露出了破绽。 “啊!!” 当一条鲜活的手掌掉在地上的时候,隨之而来的便是一颗瞪大双眼,眼神中充满怨毒与恐惧的头颅。 而这颗头颅的主人正是刚刚还在拼命的呼山·哈姆。 风沙吹过呼山骨,人寰肠断几时休。 这是汪海伦后来听到这场战爭后所发出的感慨,只不过这句劝解在李元亨看来,简直就是狗屁不通,虽然他是从后世而来,但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此身的家人亲朋,绝大多数人都是一种“麻木”,那种麻木不是自身的麻木,而是对生命的漠视,对人命本身的蔑视。 当初李元亨也曾是个满腔热血的少年客,恨不得在这个时代,完成所谓的道德教化,太平盛世。 然后第一场战爭他就见识了,在战爭中,不能够有任何妇人之仁,更不能给敌人一种你会手软的错觉,那样的话,死的只能是你自己,是你的家人,是你需要守护的一切。 从第一场战爭之后,李元亨就给自己立下了规矩: “我活你死,你死我活,你们都死光了,我也得活!!” 活著,就是对这个时代最大的敬畏!! 第9章 突厥蛮子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9章 突厥蛮子 官宅內,一阵让门外站岗清兵烦躁的乐曲声终於落幕,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肃杀之气。 “愚蠢,就这等愚蠢的狗头,踢上十次也不过分!!” 新任科布多守备的罕塞一脚踩著一颗沾满血跡脑浆,留著辫子的脑袋,一边搂著衣衫半开,嚇得瑟瑟发抖的蒙古女人。 “大人说的在理,若不是他貽误战机,呼山部能全没了,让那群突厥蛮子耍这大威风----” 穿著六品驍骑校武官服,来自蒙八旗的哈伦低眉望著眼前这位不太走运的泼皮,心里虽然十分不爽,但还是做出了该有的举动: “大人,科布多这地方太穷了,下官多番拼凑,才凑出了些,还望大人莫要生气。” 说罢,从怀里掏出了一张印有山西票號的银票,面额一千两,別看这一千两在中原不算啥,但在这穷乡僻壤的科布多,那可是了不得的巨款,要知道此地一头肥羊也不过二三两银子,一千两足足可以买几百只肥羊,这在当地可算是了不得,但哪怕如此,也是有价无市,无他,羊都是有数的。 毕竟当地气候,受制於环境,在此地的大多数都是渔猎部落,肥羊本就不多,就算是有钱也搞不到太多的羊。 也正是因为如此,那支被消灭的呼山部才如此重要,因为他们是本地为数不多,从蒙地迁移过来的游牧部落,养马养羊的重任,多数时候都是落在他们的身上。 现在少了这支部落,来年的羊马都不知道找谁去寻了。 接下来羊价上涨也是必然了。 只不过这一千两在当地可以称之为巨富的银票,落在罕塞手中时,只是迎来了一声带有讽刺意味的嗤笑: “到底是边塞,这点数,也敢拿得出手,若是放在京师,你这点银子,连门都进不去,只怕也只够几杯茶水钱的。” “大人见谅,咱这实在太穷了,多了,真没有了----” 哈伦的求饶中带著哭腔,平日里在当地好似活阎王一般的人物,此刻却好像一个正在渴求主人原谅的奴才。 罕塞斜眼瞧著跪在他面前的哈伦,心里的瞧不起就差写在脸上了: “哭什么,老子又不是吃了你,一千两也好,一百两也罢,咋的都是份心意,再说了,你挑的娘们如此对老子胃口,老子也不可能对你不好不是!!” “再说了,你老是说穷,每年上供朝廷的紫貂皮,难不成你没有自己揣几件??” 【阿尔泰周边盛產紫貂,故而当地部落每年都要向清廷上供一定数额的貂皮。】 罕塞的手捏著蒙古女人的下巴,感受著对面的瑟瑟发抖,眼中的快感便更足了,而跪在地上的哈伦目睹这一幕,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意”,但很快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殷勤的奉承: “大人来到这边塞,也是我等科布多人之福,前几任守备,依下官看都没有如大人这般雄武英姿,至於貂皮,大人,这玩意年年都是有数目的,下官敢贪吗??” “好了,闭嘴!!” 罕塞的鼻腔吐出几道热气: “你贪不贪老子不管,但是朝廷的貂皮確实要足数,要不然別说你的脑袋,就连我的脑袋也是不保。” “你来说说,为什么这些年历代守备都不曾剿灭山那头的突厥蛮子,是他们有三头六臂,还是真有千军万马??” 哈伦脑子转了转,隨后低声回答: “回稟大人,那阿尔泰突厥部,可不是一般的部落,他们建城纳府,豢养百姓,手下兵將虽然不多,但却也是驍勇善战,下官与他们打了有快二十年,多半都是依靠援兵城池自保,就算是朝廷大兵压境,准格尔那头,便也躲不过去,如此,这群突厥小贼,便就在这阿尔泰山之下立了根基,数十载年景,如今怕是没有万余兵马,难以撼动----” “万余,开什么玩笑,若是朝廷还能抽出万余兵马,早就兵出玉门直捣黄龙,灭亡准格尔人了,哪里还能让这群突厥毛贼放肆。” 听到这个数字后,罕塞本来囂张的气焰,一下子便少了许多,毕竟大清朝廷如今虽然河清海晏,圣主在位,但是架不住敌人太多了啊,西边要驻军,南面也要驻军提防那些汉人,北面更是如此,准格尔就如同一座大山,横亘在几代满清君主的心头,每年都要屯兵数十万来提防,怎么可能还会大动干戈,千里迢迢花费大量钱粮来这阿尔泰山脚下,消灭所谓的突厥蛮子。 如果真这样做了,除非那位大清皇帝真的被惹急眼了,要不然就是准噶尔要完蛋了,顺手灭了这群突厥蛮子,要不然罕塞还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调集万余精兵来科布多这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难不成就是为了所谓的“千两白银”?? “但是越是如此,越是不能够坐视不管,要不然本守备来这干嘛,我祖上隨顺治爷入关,大小血战不下二十个,杀的那些尼堪屁滚尿流,何曾有过怕字----” 说起自己的祖上,罕塞便是一顿吹嘘加骄傲,隨后大手一挥: “一群突厥蛮子,懂什么叫骑射,点齐兵马,多放斥候,老子要在这科布多城脚下,让这群蛮子知道什么是八旗男儿,什么是大清天朝!!” 而目睹这一切的哈伦面上虽然拍著马屁附和,其实心里已经將对方看作成了死人,等回到府上时还对自己的儿子说: “自你阿爹我在这科布多城当差,歷经四任守备,如今这位怕是死的最快的一个,过几日若是有事,你且守好城门,只要等到朝廷援兵一来,这群突厥蛮子便会自退。” “那这位新来的守备大人咋办??” 面对儿子的询问,哈伦突然面露和善,好似菩萨在世一样,悲天悯人的说道: “若真如此,你阿爹我自然也只能出一份棺槨,厚葬守备大人了,至於他带来的那些钱財僕役,也只能收归府库,为国尽忠啦!!” “哎,没准到时候朝廷还得给我一个守城有功的嘉奖,这位守备大人,真是可怜哦!!” --------- 边塞之上,哭喊是没有用的倾诉,尤其是对於这些生活在渔猎部落中的特林人来说。 当他们被俘虏的时候,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只有漠视,就好像输了就是如此一样,別说他们的男人,就连他们的女人,在面对那些灰甲军士的时候,展现出来的配合,让有些刚刚见血的卫兵都有些手足无措。 而目睹这一切的李元亨只是很自然吃起从呼山部“借”来的羊腿,静静的享受起这寧静的午后,然后手指不断在面前这副沾满灰尘的地图上划来划去,每次都不经意间滑过中间那道引人注目的地方: “科布多!!” 对於这座城市,李元亨再熟悉不过,前身的时候,他就与二叔在这里与清妖廝杀,他刚穿越过来之时,也曾在此地留下过清妖的血跡。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格外的了解这座城池,作为清军在阿尔泰山附近最大的要塞,別看这地方驻兵不多,但是却和周遭的其他兵塞首尾呼应,形成犄角之势,这才能够在歷次战爭中,鲜有被攻占的记录,距离上一次被占据,已经整整过去了十二年。 而十二年的时间內,这座要塞之城再次得到了修缮强化,依照李元亨的估计,数百人拒守,可挡数千,千人拒守,非万军而不可破,这便是科布多城,一座真正的要塞铁城。 更別说后续从其他地方赶来的清朝援军。 也因为如此,金山府歷来打草谷,劫掠人口,却很少打这座城池的主意,都是直接绕开,但也不敢太过,毕竟要塞要塞,说是防御,但其实进攻属性也是极为强烈。 你今天绕开了,明天没准就被它断了后路粮道,所以对付这等要塞军堡,最好的办法就是轻兵突进,大军看守。 或者,引蛇出洞!! “大郎,二十里外发现了不少清骑,可否----” 胡武做出抹脖子的动作,而李元亨则是继续在羊腿上撒著珍贵的香料,一边撒一边说: “新守备是从京师来的,你说他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积累功勋,好回去骗狗皇帝。” 胡武紧接著又说: “要我说,对付这等腌臢刁贼,就应该將他的脑袋砍下来,送到那狗皇帝的狗窝里,把他尿都嚇出来!!” 李元亨听后,嘴里的羊肉差点笑得吐了出来,隨后擦了擦嘴角,压制住笑意,一本正经的继续开口: “所谓天高皇帝远,这畜生是既想立功,又怕出事,你看他放出的这些斥候,多则十来个,少则四五个,但就是不见大军的影子,探子那边是不是说这位新守备要重整兵马,与我们大战一场??” “確实如此,大郎,这可是好机会啊!!” 胡武浑身都透露著欢喜。 “好机会,好甚,我是来求財的,又不是来损兵折將的,咱们这次的目的你忘了,是练兵抓奴,补足兵额,而不是流自家血的。” 李元亨扯了一块羊腿肉塞进嘴里,隨即站起身: “还有多少缺额??” “三百二十七人,若是再挑些,实际上还缺三百五十九人。” 当喉咙里的羊肉顺进腹中的时候,李元亨勒紧腰带,语气平静地看著那些麻木不仁,干活却十分有力的渔猎野人,眼神中陡然渗出一股从未有过的光芒: “野猪皮是靠什么起家的,咱们这次就抢什么!!” 第10章 追兵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0章 追兵 “贼,蛮子,哼,两者皆有!!” 望著地上散落的麦子,罕塞弯下腰捡起一粒,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隨后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这种陈年麦子,不过是往年当地军户私自倒卖给地方部落的口粮,这群突厥蛮子竟然连这个都要抢,由此可见,突厥蛮子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 所谓窥一斑而见全豹,抢的如此狼狈,可见平日里也吃不上啥好东西,那之前所说的悍勇,怕是要打引號了。 “大人,搜过了,蛮子正往东边逃窜。” “这是沿途捡来的,还请大人过目。” 背著弓箭,身穿清制棉甲的探马,从身侧的背囊中掏出一块沾满草根的饢饼,饢饼的顏色有些发深,散发著粗粮特有的味道,只不过罕塞在仔细闻过之后,竟然闻到了些许木屑的味道,以至於他下意识地撕下一小块塞入了嘴中,刚咀嚼了几下,便又吐了出来: “树皮掺粉做的,哈哈-----” “天助我也,天助我也!!” 罕塞此刻兴奋得难以言表,原来他还以为这群突厥蛮子估摸著是群弓马嫻熟的草原部族组成的恶盗,现在看来,不过是群连饭都吃不饱的饿汉。 “难怪这个时候要来劫掠,原来是饿了肚皮!!” 罕塞想明白一切后,快身上马: “传令大军,四处袭扰,莫要恋战,老子要耗死这群蛮贼,让他们知道知道,我大清男儿的厉害!!” 军令一下,整个千余人规模的队伍,化作数股,连同各地部落徵召来的部落壮丁,向东边还在四处游猎的“突厥”贼军围猎而去。 --------- 河水清澈的好似波动的镜面,倒映出周遭那些年轻却身著灰甲的面庞,忽然一股冷风吹过,使得这群灰甲郎君更加严肃,连同周遭吃草的战马一道,显得好似一幕老式古风动画,讲述著某个遥远时代所发生的战事。 “噌!!” 寒霜般的刀锋从刀鞘中生出,弯刀约莫三尺许,刀柄处刻著两个用汉文书写的字: “元亨。” 两字取自易经中的元亨利贞,与这刀的主人李元亨如出一辙。 李元亨凝望著刀背上倒映的自己,眼神中好似有一股汹涌的浪潮要喷涌而出。 “大郎,喝口热汤吧,天气越发寒了,喝点对身子好。” 胡武端著一碗飘著油花的羊汤来到了李元亨面前,后者接过后,吹著热气,嘴里嘟囔著: “清妖追了几轮了??” “算上半个时辰前的那次,有四次了。” 胡武用沾满油脂的手,一边挠头一边不解地询问: “大郎出的这是何计,只逃不打,这是哪般道理,若是让人知晓,岂不是灭我金山府威风,涨清妖贼威风??” 李元亨嚼著羊汤里的大块肥羊肉,不顾嘴角沾满的油花,拔出了腰间“皮筒”,倒出了皮筒內用羊皮製作的地图。 地图刚一摊开,最显眼的便是两处,一处便是几乎绵延整个地图的“金山”,第二处便是科布多城。 李元亨指著科布多城所在的位置: “此城你破不开,我也破不开,这一路上的清妖加起来也难破城,如此便是个绝地。” “如今我等一路的人丁可还是不够??” “本来差的不多了,就是这两天跑了两回,丟了不少。” 胡武有些羞愧地低下了头: “都是我不好,看不住人,误了大郎的好事,还请大郎责罚。” 李元亨“嘿嘿”一笑,没有丝毫怪罪,反而一边喝著剩下的半碗羊汤,一边搂著胡武的肩膀,贼兮兮地说: “逃了四回,也该还给他们四回,如此才算好买卖。” “大郎!!” 胡武眼前一亮,当著李元亨的面擼起袖子,露出肌肉饱满,结实中带著粗糙的胳膊,用金山府通用的西北官话回答: “额啥也不怕,全凭大郎吩咐!!” -------- “娘的,这苦差事咋的就落在了我等弟兄头上,这几日吃不好,睡不好,一路上就跟牛马一般,乾的最累的活,吃著最糙的饭,还得他娘的挨骂,说老子偷懒,娘的,这新来的守备,咋这般会折腾人,简直就是个害虫!!” “祸害我等兄弟的害虫!!” 一支打著军旗,半披棉甲,人人脸上写满疲惫的队伍正在荒原上行进,而在队伍中,领头的军官不断地发出咒骂般的抱怨。 而抱怨的核心,直指那位號称要用天罗地网驱逐突厥蛮子的新任科布多城守备罕塞。 “要不说咱们边军最苦呢,银子给不了几个,天寒地冻不说,还要被这种泼皮坑害,大人,若是再这样下去,弟兄们的心气,怕是要散啊!!” 头盔上插著狗尾草的副將看著自家主官莫安,语气先抑后扬,最后拨动胯下战马,离得更近了些,小声说: “大人,这几日下来,弟兄们也疲乏了,总得休息一阵再追击,前头正好有一小湖,正好休整----” 蒙古人出身的莫安,眉头紧锁: “可是今早刚来的命令,可是让我等追击至少三十里,这才十里,只怕----” “大人怕甚,这几日也不是我等一支累了,我就不信其他几面不累,不骂??” “再说了,若是真把我等闹翻了,我就不信他罕塞能活著回到京师,做他的贝勒爷??” “莫要胡言!!” 莫安嘴上呵斥,心里却认同了副將的说法,毕竟在这茫茫西北边地,看似是朝廷最大,实际上这么多年过来,早就顛倒了过来,没有他们这些苦哈哈卖命的边军,朝廷拿什么抗衡凶神恶煞的准格尔,难不成靠那些在关內养尊处优的旗爷吗?? 別的不说,这么多年下来,哪个上官来了,都得自掏银钱“孝敬”他们,这罕塞仗著自己是贝勒的身份,如此猖狂,竟然让自家兄弟哈伦给他上供,这等恶事,数十年都未见得有那么一件,偏偏被他罕塞干了,他不是泼皮,谁是泼皮,难不成是他们不成?? “娘的,告诉弟兄们,休整吃肉,这突厥蛮子,谁想追谁去追,老子不干了!!” 莫安地一声,让本来萎靡的士气顿时恢復,所有人都在念叨还是自家人疼自家人,那新来的守备,简直不是人。 而在其他几面追军中,也有一支选择了休整,甚至休整的时间还早了半天,而剩余的两支中,除了一支还在犹豫苦撑,剩下一支便是由守备罕塞自领率军,实力最强的那一支。 第11章 通突之罪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1章 通突之罪 “这肉味道好香,也不知道好了没??” “累了这么久了,要不是莫安大人心疼我等弟兄,只怕现在还在受累,哪里有现在的肉香!!” “罕塞真不是个东西!!” 炭火散发的不止是烟火,还有不断升起的肉香,虽然这肉只是几只因为追击而死的驮马肉,但光是闻味,也让这些身心俱疲的边地丘八感到了一阵暖心,连带著气氛都活跃了起来。 “肉来了,肉来了----” 一声充满喜悦的嘶喊,让人忍不住叫好,连带著本来已经疲乏的腿脚都加快了几步。 “大人,卑职给您留了块好肉。” 莫安的筷子刚插进碗里,就听见: “杀光他们!!” “砰”的一声,陶碗碎在了地上,传入耳朵里的突厥语,让他格外的恐慌,拔刀的手都变得有些颤抖,只是没过多久,他又稳住了阵脚,指挥著周遭的兵將: “列队结阵,收拢战马弓箭,与老子一起,杀了这群突厥蛮子,砍了他们的脑子,做尿壶!!” 很快,本来有些混乱的人群,开始平静下来,战马开始归位,箭矢密集的搭在了弓绳之上,边军的冷静与沉著,时隔数年再次出现在了这片荒蛮的土地上。 “嗖嗖!!” 一阵密集的箭矢射来,最前头的七八个边军瞬间钉死在了地上,等到第二波箭矢射来的时候,一排排包著铁皮的圆盾顶在了最前方。 而在后方,伴隨著战马的嘶鸣,一波又一波,比对面更加密集的箭矢划过飘满肉香的天空,以一种格外美妙,却散发著致命气息的拋物线,瞬间爆发出连人类极限速度都很难赶上的速度,出现在了另一片同样荒蛮,却也格外致命的土地上。 “顶住,后退者斩!!” 一排身著皮甲,套著灰裤的部族壮丁,手持弓箭,顶在了最前方,而在他们的周遭,则是穿戴完整灰色甲冑,骑在战马之上,弯刀出鞘,隨时准备加入战场的金山府卫兵与统帅他们的鹰师营亲兵。 “大郎,可是----” 胡武看向一言不发的李元亨,几次开口,但是都被眼神阻止。 隨著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箭矢一波接著一波,死伤的数字不断的出现在两边的阵地上,相比於有著盾牌阻挡的边军,那些只穿著皮甲的部族壮丁,可就惨多了,一开始是几个人,后来是十数人,再后来,光是中箭的便不下七八十人,虽然身著皮甲,伤比死多,但是在这片缺衣少食的荒原,草药的珍贵不言而喻,就算之前来时有准备,但估摸著,半数都活不成。 在胡武眼中,这么多天的努力,几乎白费了一半,而在李元亨眼中,这一半才是他想要的: “射最后一轮,便冲吧!!” “是,大郎!!” 胡武脸上一喜,刚射完一轮,箭矢都未来得及搭,数十骑便被他放了出去。 “敌骑,预备!!” 对面由蒙古人莫安统帅的科布多边军也不是吃素的,在察觉有骑兵突袭后,立刻组织骑兵对抗。 只是还未等接触,这群突厥贼骑便好似绕弯一样,绕了他们几圈,便一股脑插到了侧后方。 “不好,輜重!!” 莫安脸上瞬变,只是刚下令阻拦,就见一排排冒著红光的“烟花”便像一道道海波击打在了侧后方的輜重堆里。 “救火,莫追,莫追,快救火!!” 莫安的反应还是很快的,只可惜那火实在烧的快,比一般的火最起码快了一倍,不多时整个侧后方就烈火环绕,人马止步了。 “真是好火,若不是大郎杀羊取油,这好火还看不到咧!!” 胡武看著火光,兴奋的像是个贪玩的孩子,手舞足蹈的嬉笑: “多放些,让老子看个够,烧死这群猪狗不如的清妖!!” 而目睹这一切的莫安,瞬间好似老了十岁一般,竟然跪在了地上,发出孩子般的哭嚎: “累军毁輜,败军之將,怕是难逃一死了!!” 此时正值乾隆当朝,虽然贪污之风早已风靡全国,但是律治也是越来越严,別说他这等没有什么背景的边將,便是那位贝勒出身的守备大人,若是遭了败仗,也少不得削爵降官,押送京师问罪的命运。 毕竟在那位机器人皇帝乾隆的眼中,功过从来都是有一套很简单的评价体系的,你犯了错,自然要罚,立了功自然也要赏,所谓十全武功也不全是父祖累积,这套好似机器人般的赏罚体系,自然是立了大功的。 只是还未等莫安拼命,对面的突厥胡贼便撤了,刚想追击,便不见了踪影,真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大人,莫要追了,輜重烧了也就烧了,又不是补不回来。” “你懂什么?临阵丟失輜重,累大军受难,就算我这脑袋还能保住,我屁股底下的位子还能保住吗?不追杀几个人头,如何向罕塞这等泼皮交代,如何向朝廷交代!!” 莫安推开副將安慰的手,眼神中闪烁著决绝,隨后好似下定了决心: “通令全军,喜云部悖逆犯上,本是突厥孽种,如今勾结突厥外寇偷袭我军,后被我军查获,此战阵斩数百突厥贼子,余不过百人逃窜山外,我军大胜,可谓宣扬我大清国威----” 副將张了张嘴,只是犹豫了几秒,便下达了命令。 得知命令的兵士,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將怒火发泄到了队伍中的那些喜云部隨军身上,只是片刻,便多了数十条喜云部的人命。 可怜那些喜云部壮丁,从始至终都在解释,但最终还是死在了这些“天兵”的刀锋之下,成了所谓的战功。 而做完这一切后,这支充满怒火的边军,便磨刀霍霍地朝著喜云部的驻地杀去。 当杀戮降临的时候,喜云部还在烹肉煮酒,准备犒劳孝敬这群大清朝的天兵,浑然不知自家的死期已到,还在做著朝廷日后减免供奉,来年日子过得好一些的美梦。 -------- “通突之罪??” “大人,我们真没有啊,真没有啊!!” 喜云部族长喜云阿林跪在地上,不断地用本地的突厥方言向眼前这位怒气冲冲的边將大人解释,而换来的则是: “哼,突厥贼语,腌臢满口,看来果真是突厥妖孽!!” 莫安扯过箭矢,直插喜云阿林的喉咙,后者双目圆睁,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而当箭矢拔出后,顿时鲜血飆射,撒的他满脸都是。 “传令下去,喜云部罪孽难逃,其族长喜云阿林本是突厥余孽,企图偷袭上官,已被本將诛杀,其余人等,死罪难逃----” “继之前诛杀突厥余孽,如今再灭妖巢,我大清男儿果然有先祖入关雄风,边军威武,自当送城报喜,普天同庆!!” “大人,弟兄们累了这些日子,要不要----” 副將轻声在莫安耳边提醒。 莫安眼眸微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鲜血,鼻息深沉,活像个阎王: “告诉弟兄们,给假半日,银钱得半,牲畜粮草充公抵扣輜重,其余族中之物,皆可自取!!” “大人恩德,大人恩德----” 当消息传出,外头的边军將士连同那些隨同参加的非喜云部壮丁都陷入到了欢呼当中。 毕竟当兵吃粮,这是古训,若是还能够得些额外的银钱,谁不喜欢,更何况还有“族中之物”。 不多时,在这片喜云部生存十数载的土地上,血腥味和部族妇人的哀嚎声,不断的在其中上演。 而这群天兵,好似一群穷鬼,恨不得掘地三尺,连坟堆都挖空,只为多分几两带回家的银钱。 至於喜云部的人命,以及在这片西域北地,其部落艰难发展的歷史,又有谁会记得,谁会晓得。 就算知晓,也不过化作了一封“请功书”,送到了罕塞的手中。 “哼,好一个通突之罪,他莫安当真以为老子是傻子,不知他犯了何等大罪!!” “好一个大胜而归!!” 已经回到科布多城休整的罕塞,此刻抓著用蒙古语书写的信件,眼神中的怒火,好似要吃人一般,让一旁的几个娇滴滴的塞外大脸蒙古美人,嚇得逃出了內院。 “大人,这是一同送来的,还请过目。” 摊开木盒,露出了暗紫色的貂皮,当罕塞的手划过柔软细腻的貂皮,眼神中闪过瞬间的贪婪,但很快便消失不见: “他自己无耻,难不成还要让本將也跟著无耻吗??” 说罢,挥手让人將木盒收入府库,准备日后带回京师,孝敬旗主,再换一条上进之路。 “告诉莫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若是往后耽误了老子的大事,这件事便也就成了他的索命刀!!” 只不过让罕塞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斥令刚下,不过个把时辰功夫,关於各地輜重被毁的消息便传了过来: “废物,全是废物,一群饭桶!!” “老子恨不得把这群贼丘八全砍了!!” 罕塞气得连饭都吃不下,整日都在痛骂那群被他称之为“牲口”的科布多边军。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还未等罕塞平静,便又有消息传来: “大人,运往咱这的粮餉被突厥蛮子劫了,运粮官的脑袋还被插在地里,嘴里还被塞了----” “塞了什么,快说!!” 罕塞双目通红地盯著府卫,拳头紧握,恨不得就要吃人,直嚇得府卫哆哆嗦嗦的回答: “屎,是狗屎!!” 罕塞嘴里的草字头瞬间脱口,整个人都陷入到了疯狂当中,嘴里不断念叨著: “突厥贼子,突厥蛮子,塞外蛮夷,一群畜生中的畜生,老子要扒掉你们的皮,嚼烂你们的骨头----” “畜生,畜生啊!!” 第12章 边军自古多骄横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2章 边军自古多骄横 “粮草,银餉,都没了!!” “城內还能撑住几天??” 罕塞衣衫不整,气息狂躁地看著对面的粮餉官。 粮餉官颤颤巍巍地翻开帐册,用哭丧的语气回答: “粮不足一月之需。” “银不足十日之支!!” “什么!!” 塞罕双目如同喷火了一般,直接扯起粮餉官的衣领,怒声质问: “边塞之城,首要储备粮餉,你们这群混蛋,就是如此储备,如此对得起朝廷的吗??” 粮餉官望著对面这头吃人般的猛兽,哭腔似的再次开口: “回大人,这些与我无关,前几任守备与地方兵將蛇鼠一窝,早就把这科布多城吃完了,每岁皆是靠朝廷粮餉输送,若是不够,就是谎称地方闹灾,闹边患,收支不济,以此多要,这才养成如今这等糜烂局面,与下官真的无关,还请大人莫要怪罪,真的都是他们的错啊!!” “贼子该死!!” 塞罕听后,抓著衣领的大手,气的一推,將本来还在解释的粮餉官推在了地上,哀嚎声瞬间没有了,只剩下了入骨般的恐惧,以及对自己生命的渴望。 塞罕怒了又怒,最后用一种妥协中带著杀意的语气说: “既如此,可请他等还帐,以渡此危局,到时朝廷粮餉到了,就还给他们。” 听到这句算帐似的吩咐,粮餉官先是一愣,隨后无奈地表示: “大人这就想错了,这自古以来,从来都是朝廷发放粮餉给地方兵將,哪里有这等地方兵將自带粮餉帮朝廷养活自己的善举,若是有这等好事,只怕也就没有如今府库快跑老鼠的害事了!!” “去他娘的,他们贪钱,让他们拿出一部分都不行,难不成还要我跪下来求他们不成??” 罕塞气焰再次冲昏头脑,一脚踢开刚刚站起身的粮餉官,隨手將桌上的虎符砸在了地上,发出一阵脆响: “將在外追击蛮贼的边军都召集回来,就说本守备有要事商议,要快,莫要耽误了大事!!” -------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科布多城城门外,第二支打著军旗的队伍在午后进入了城內,所到之处,就连那些小商贩,都能够看出如今科布多边军的衰败气息。 那股子气息,就好像腐败的花朵,眼看著就要凋零了。 而在城头之上,目睹这一切的塞罕只是不屑的擦了擦因为冷风流淌出来的鼻涕,擦过之后,將手帕甩给僕从,便带人回到了府內,准备著之后的“劝捐大业”。 “守备大人到!!” 守备府內,隨著一声官喝,身著守备將军武官服的塞罕头顶红顶官帽,脚踩云靴,面色沉稳的走了出来。 “拜见守备大人!!” “拜见守备將军!!” 周遭大大小小的边军头目见到塞罕后都当面行了礼,让一直都在发火中度过的塞罕,稍稍点了点头,这才安排所有人落座。 当所有人落座后,塞罕当场打了个官话: “诸位追杀突厥胡贼,劳苦功高,本官日后定当上报朝廷,为诸位请功----” “蒙大人恩赐,不敢贪功。” 哈伦第一个站出来回答,紧接著所有人都跟著喊道: “多赖守备大人,守备当居头功。” 塞罕嘴上说著不敢当,实际心里已经完全看不起这群边塞丘八了。 “诸位既然打了胜仗,本来按道理是该赏赐一番,通晓全军的,但是因为昨日输送粮餉被突厥贼寇所劫,如今府內粮餉不够,这次请诸位来,就是为了借些粮餉,以此安定军心,辅佐万岁,稳定这科布城的大好局面。” “诸位也可放心,等到来日新的粮餉送到,自然全补,不敢错漏一两银子,一斤粮食----” 塞罕笑眯眯的將准备好的说辞都说了出来,一脸期待的等待著周遭那些“忠臣孝子”报答大清的忠良之言。 只是他等来的不是忠良,而是一个个的冷眼,乃至中间夹杂的哭穷声,而哭穷之人便是哈伦: “科布多穷困潦倒之地,下官的官服打了四次补丁,精布打不起,只敢打些粗布,平日里都捨不得穿,今日厚著脸皮穿给守备大人看,已经是卖掉老脸,若是再要钱,岂不是要我等全家老小饿死不成??” 塞罕刚要辩驳,便听见了一声: “守备大人可是疯了,连辛苦钱也要抢,怕不是真当我等是弱鼠病猫,任人宰割!!” “你---大胆!!” “贱奴,尔敢!!” 塞罕指著对面那个叫苏克的黑汉,这人他有点印象,出身包衣,后来因为战功获释得官,世代镇守边疆的匹夫,如今竟然敢对自己说这等犯上作乱之言,简直就是不想活了,当即便要喊人拿他。 只不过喊人的命令刚出,便见那些个本来还沉默不言的边將,一个个都站了出来,齐整的站在他面前,同声高喊: “还请守备大人三思!!” “你们----” “你们要反了不成??” 塞罕的话中带著胆怯,以及强装镇定的威严。 “我等为国戍边,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大人如此欺凌,为了哪般??” 为首的苏克,凶狠的望著这个顶著贝勒帽子,却没有一点能耐的京师野汉,尤其是在看到对方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后,心中的怒气便更甚了,因为塞罕的扳指让他想起了当初被旗人主人鞭打的模样,那种感觉他这辈子都不敢忘,也不能忘。 “自然是为了粮餉,军中缺了粮餉,是何等模样,你们不是不知道,难不成还要本官多言吗??” 塞罕的胸膛不断起伏,面对这群骄兵悍將,他也只能选择用平和的语气应对。 而他的话刚出,便引起了一阵嗤笑,苏克更是大言不惭的说: “军中缺粮餉,和我们有什么关係,若是按照大人你的话来说,岂不是最先交钱的是你自己,再说了,我们穷惯了,哪里有多余的钱粮餵养兵卒,倒是大人你自己,刚来便將科布多这等富庶城池弄的连饭都吃不起,前几日还搅和的军心糜烂,不知道损失了多少儿郎----” “请问守备大人,这是何人之罪,何人之孽啊!!” 话刚说完,这群悍將便將罕塞彻底围住,有人更是直言: “反正我们是没银钱餵养外面的弟兄,不如让守备大人来试一试弟兄们的顏色,是白的还是黑的,又或是红的!!” 此言一出,笑声一片,让罕塞又气又怕的看著周围的边军悍將: “你们真的要我死不成,若是本官死了,你们也休想活,我可是贝勒爷,谁敢犯上??” 这句话说的如此的懦弱,如此的没有底气,让躲在人群中的哈伦格外的不屑,只见他对亲信使了个眼色,后者便从围著的人群中,快速的伸出一脚,踹在了罕塞的腹部,伴隨著一声哀嚎,之前还说要劝捐的贝勒爷,便狼狈不堪的倒在了地上。 刚一落地,一直未说话,暗地盘算的莫安紧跟著便开了口: “没有粮餉的消息一旦传出去,別说守备大人你了,就是我等都要连累丟了性命,外面的兵卒別看平日里又打又骂,实际上在这边塞小城,各个都是刁兵,各位想想,若是让这一千五百人缺了粮,断了军餉,大家还能活吗??”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人,包括还在哀嚎抱怨的罕塞都傻眼了,哪怕他再蠢,再在乎自己旁支贝勒的身份,也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別说这里是边塞,便不是边塞,就是关內各地,当地的兵卒若是断粮断餉,不譁变闹事都算好的了,更別说科布多城这等蛮荒边塞重镇,当地这一千五百兵员,別看人不多,但都是在册的老卒。 这些人在此地数十年,世代为兵,通婚遍布整个阿尔泰周边清军下辖边塞,別说他们,便是后面的几个守备,也不敢做什么断粮断餉的恶事。 若是今日他们做了,只怕他塞罕的脑袋就得被这群蛮横的丘八砍了,拿去平定军心去了,到时候谁还管他是不是贝勒爷,只怕郡王来了,也是同样的下场。 他塞罕再傻,也是读过七八载汉书的,知道史书上断了粮餉的边军有多恐怖,这不,刚一反应过来就急忙开口: “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 莫安沉吟片刻后开口: “为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了。” “造周边部族通突之罪,杀良冒功,取他人之財,餵饱这一千五百兵卒,除此之外,別无他法!!” “你这是包藏祸心,自己做了孽,想要拉老子下水----” 罕塞的指头刚指向莫安,一旁的哈伦便轻声打岔: “还请大人通令全军,突厥部落反覆,皆因我大清善待,不愿滥杀,故作此悖逆叛乱之举,由此可见,言突厥语者皆是准格尔匪贼,阿尔泰突厥党羽,如此,当由守备大人,施以雷霆教化!!” “举兵击灭之!!” 望著官话文言一套接一套的哈伦,罕塞心里本来的瞧不起,转瞬消失,再看周围那些狼目豺躯的边军官头,只感觉一阵恶寒,嘴角只敢吐出一句: “通突之罪,罪恶弥天,不容宽恕!!” 第13章 你我都是突厥人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3章 你我都是突厥人 草堆里,马粪旁,几声女子的哭叫,让人听得既心疼又火热。 “放开我,放开我----” “小崽子,再哭老子现在就宰了你!!” 敞著胸怀,只穿著粗裤的边军士兵,蛮横的拖拽著一个兽衣襤褸的部族小孩,浑然不顾及对方身上还在流血的伤口,只是隨手將这小孩扔到了草垛,隨后便厉声警告: “小崽子,若不是你这个年纪卖给老爷们做奴才,还算值些银子,老子刚才便一刀砍了你,让你餵狗去了。” 听著对面传来熟悉的突厥语,许是小孩开了窍,又可能身份不一般,壮著胆子便骂: “畜生,你说的也是我们的语言,却对自己的族人下如此狠手,你难道不怕下地狱吗,下了地狱,天神老爷是不会放过你的!!” 而对面正准备离开的边军士兵,听到这话,只是嘿嘿一笑,用同样的突厥语回答: “我的家在科布多城,我每月都有粮餉,谁人都不敢拖欠,而你在西索部,我的命比你这个小崽子值钱,再说了,谁说我和你是族人了,我母亲是蒙古人,我父亲是之前发配来的汉人,咋的都和你攀不上亲戚----” “族人,老子算你个球的族人!!” “那你为什么说我们的话??” 小孩的眼神带著恐惧,更多的是愤怒与不解,而他的质问,到最后只换来一声: “话是一样,但是老子可不是你们突厥蛮子,下辈子也不可能是!!” “你这个畜生,你连山里的狼都不如。” 小孩的叫骂声只持续了几段,他便被脏布堵住了嘴巴,眼睁睁地望著这群作恶的“自己人”,在自己的族人身上,插了一刀又一刀,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而这一幕,只是这片蛮荒之地,眾多渔猎部落中的一个缩影,对於这些世代生活在此,靠著渔猎为生的山野部族来说,他们从未想过,仅仅是因为他们说突厥语,他们的命运便被以往小心侍奉,如同神明的大清天兵,视作了“叛徒”,以突厥贼寇的身份,用沾满他们族人鲜血的刀锋,以及被他们餵养壮硕的身躯,对他们进行了残酷的审判。 而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 烈火吞噬了失去敬畏的灵魂,也浇灭了边军最后的人性。 残肢断臂之间,婴孩泣血之所,劫掠才刚刚进行到了一半,就是这一半,便让前来督战的罕塞眼皮跳了又跳。 而在他的背后,几个刚刚发泄完兽慾的军头,正围坐在一起,远远望著那位守备大人,小声地谈论著前些日子听到的密闻,只是说著说著,可能是受到周围劫掠发生的影响,说话也越发不恭敬了。 “听说这位守备大人的母亲便是养在蒙古贵人家的突厥杂种,他自己身上还留著突厥人的血呢!!” “这他娘都是什么时候的老调了,我听人说,守备他爹其实也是突厥人,只不过后来混进了旗人的队伍里,这才以假乱真,活到了现在----” “娘的,这守备果真不是人,身上留著突厥人的血,却还在这杀突厥人,野地里的畜生都比他有良心啊!!” “突厥杂种,真把自己当贝勒了,竟然想骑到我们的头上。现如今还不是被我们当狗遛,下令屠杀自己母族的同族。” 说的没错,这狗东西就是一突厥杂种,真把自己当爷了,我呸!哥几个在这吃沙子的时候,他还在他那个杂种娘的肚子里呢!” “小点声,莫要被听见了----” 几人议论的声音先是先是高潮,隨后便没了,好似刚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而一直观察场內动静的塞罕,此刻的內心也正在经歷前所未有的煎熬。 望著不远处不断被砍掉,又不断被捡起来立成小山的京观,以及那些不断送入耳朵,冲刷他內心的喊叫声,他本来坚如磐石的內心,突然出现了一道裂缝,耳畔好似有一道声音响起,呼喊著他的小名,“三奴儿”,那是他的母亲,一个有著突厥血脉的蒙古女人。 “住手,再勿要滥杀了!!” 罕塞的命令让那些本来杀得可劲的边军悍卒,格外的不適应,有军头接到命令时,手上还抓著血淋淋的人头,听到制令后,甚至还叫骂了一声: “別是他娘显灵了,要不然这贝勒爷能这般胆怯!!” “切莫杀了,通令全军,速备快马传令,就说首恶既除,余者降伏,听后朝廷发落,擅自虐杀者,斩!!” 可能是觉得一般的命令,降不住这群边塞刁兵,塞罕还特意加重了语气,给了条斩杀的红线。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这条命令还未出视线,探马便被一把钢刀拦截了下来,打眼一瞧,正是平日里在他面前装作老好人一样,关键时刻格外阴险,看起来谁都可以欺负一下的哈伦。 哈伦慢悠悠地骑著他那匹枣红色的草原健马,手里还抓著刚刚写好,插著令箭的军令,让见此一幕的塞罕心中大恨: “如此何为??” 感受著塞罕的冷眼,平日里装怂惯的哈伦,第一次在对方面前挺直了腰板,只是在马背上打起了礼敬的官礼,连下马都没有,听到那充满不满的质问,只是隨意回答: “回稟大人,將士们如今好似群鸟归林,饿狼食羊,口袋还是半空,怎么能放过这群突厥叛贼呢。” “再说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科布多乃是塞外苦寒之地,兵卒们苦日子过惯了。难得有收穫,做的过分些,也是人之常情,岂能过分苛责?” 说著说著,哈伦的语气也从刚刚的隨意转向了为塞罕好的劝诫。 “住口,你没有看到他们杀了多久,抢了多少吗,只怕兜里的银钱,都能够抵上数月粮餉了,这个时候,还要杀多少人,抢掠多久,还要不满吗??” “若还是不满,只怕就是对著本官,对著朝廷了----” 听到塞罕搬出朝廷来压自己,哈伦心里连续嗤笑了好几声,面上却拱手说: “兵卒杀习惯了,非得杀够不可,至於不满二字,大人嚇唬下官可以,嚇坏了他们,可是要出事的!!” 望著那些等候“答案”,脸上写满杀戮的边军刁卒,就算此刻再怕,塞罕也得试上一试,若不然这件事传出去后,他日后的命令別说下达了,便是府衙內的厨子,奴才,都可能对他不敬了。 心里盘算了几下,可能是算准了对方事后不敢对他的这个贝勒出身的守备做什么,浑蛋一跳,便下令: “適才有人在我令下杀人,站出来。” 几道呼吸之间,便有人主动站了出来,那人便是刚刚的军头,站出来时,还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擦拭腰间的兽皮,仔细看兽皮间还夹杂著一抹淡红色,若是有明眼人,便知道那是肚兜,许是游商贩卖给此间部落的。 “好,既然有胆,自当知道令行禁止乃是军中大忌,来人啊,拉出去斩了!!” 罕塞下令后,还用眼神暗示了一下从京师跟著他一道来的护卫,后者感受到那道“期待”的目光后,顶著周围那些野兽般的环视,拔出腰刀,衝出去,便要行刑。 “慢!!” 刀刚拔出,便被一声喝止,罕塞怒目圆睁的凝视著几次三番与自己作对的哈伦,心中的恨意好似滔天巨浪,顷刻间便要淹没对方: “又要作甚,找死不成??” 哈伦这次反而没有了之前的桀驁,用一种真切的目光哀求罕塞: “大人,这可都是为我大清立下汗马功劳的好儿郎,如何能够因为区区突厥贼匪,便丟了性命,如此下去,如何服眾,如何让大傢伙心安啊!!” 这种看似哀求,实则警告的话,让罕塞格外的发火,只是他刚想有所动作,那些被话语感召的刁兵便齐齐站了出来,还未反应过来,就有人带头: “我也砍了,我也有罪----” “老子也是,砍便砍了,屁话莫说,要头便拿去----” “我也是----” “你,你们-----” 看著那些一个个都说自己违抗军令的兵卒,罕塞鬚髮颤抖,气的双腿都在打颤,而见到这一幕的哈伦,嘴角憋笑,心里对这个所谓的贝勒爷,算是彻底失望了,原本以为这位是个人物,再不济也会殉国而亡,如今看来,便宜算是捡不到了,只剩下了: “还请大人收回军令,以安军心!!” “还请守备大人收回军令----” “还请----” 当所有人都对著罕塞拱手恳求的时候,此刻还在双腿发抖的罕塞便是无论如何也站不出了,“哐当”一声,直接倒在了地上。 而距离上次被踹倒,不过才第三日,短短三日之间,罕塞这位从京师来的贝勒守备,已经眾目睽睽之下跌倒两次了,便是铁打的威望,传开后,那也是野狗寻食,骨头都不剩了。 而对於那些获得彻底自由,谁的命令也听不进去的边塞刁兵来说,这场荒唐的“正义战爭”,便成为了他们累积功勋,劫掠財物,凌虐突厥妇人的重要抓手。 而在这场战爭中,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无论是那些带著使命屠杀的边军,还是被屠戮中,不断反抗的渔猎部族,他们大多数都说著突厥语系的语言。 甚至很多人身上流著的便是突厥人的血,毕竟那位守备大人自己,从广义上论,也算是“突厥胡种”啊!! 以至於后来有民谣相传: “两不识,刀不认,摘朵黄花祭爷娘----” 第14章 野人之间的战爭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4章 野人之间的战爭 五日清晨,清晨的露珠带著西伯利亚席捲而来的冷气,让这片山林急速地降温,就连那些边军拿刀的右手,都在这自然的威嚇下,变得有些发颤。 林中的草地上,边军的头颅连带著帽盔,绑著木头,插在树下,诉说著火岩部族的反抗。 俗话说的好,光看到狼吃肉,没见过狼挨打,隨著边军暴虐的名声传开,最先有防范的便是那些世代生活在山林之间,连平原都没有下过的渔猎部落,虽说之前屠杀的也是渔猎部落,但其实两者之间是有区別的,按照当初的满清朝廷的规定,凡是从蒙古,靠近辽东一带迁移来的部落,优先占据最肥沃的土地,次之便是那些更早投效,缴纳更多紫貂皮的,然后才是这些躲在深山老林,只是为了粗盐,粗布等生活物资,生存空间,不得不投效的山野部落。 说来也好笑,那些个自詡为大清忠良的亲近部落,在这场祸乱中,最先倒霉,而这些以往被他们瞧不上的山野刁民,却到现在还活著,命运的玩笑,可能从一开始便已经註定,所有的一切与赠与,都在暗处標好了价格。 刀锋划过女人柔软的脖颈,却又在最后时刻停了下来,盔帽下的眼神显得格外的贪婪,兽慾在这一刻显得如此的刺眼。 “你是老子的了。” 简单的一句话,带著粗气,身上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裹著兽皮的女子,挺著修长的脖颈,露出充满野性的黄黑色皮肤,用她那棕色的眼珠死死地盯著眼前的恶魔,只是用部落的语言,依旧属於突厥语系的语言发出最后的警告: “你们这群魔鬼!腾格里一定会惩罚你们的!你们全都不得好死。” 盔帽下的眼神从贪婪转瞬间变为冷血,但很快便又被兽慾取代,嘴里嘟囔了一声,便一脚將女人放倒,弯下腰拽著女人的脚踝,向著草头木屋走去,每走一步,身后的叫骂声便多了一些。 而他的回答总是那样的质朴: “你的男人死了,你是我的战利品,所以你是我的!!” 当有人经过草头屋子时,听到屋內发出的声响,只是咧嘴笑上几句,便再次加入到围猎当中去。 而如果从高空俯瞰整个火岩部落的驻地就会发现,东面和西面,已经基本被边军的棉甲占据,而在南面以及北面的抵抗,还在继续。 “嗖嗖----” 清弓所发出的箭矢,相比於火山部落所製作的弓箭,有著天壤之別的差距,这其中是製作工艺的差距,更是文明生產力的不同。 別看后世电视剧中,总是出现箭矢穿透甲冑的画面,实际上在真正的古典冷兵器战爭中,甲冑的存在永远是第一位的,排在第二位的便是弓箭,尤其是弓箭所携带的箭矢。 清弓的质量,放在整个东亚封建歷史中,不说是第一,也最起码是前五的存在,更別说清军边军精锐所配备的破甲箭。 这些破甲箭在远距离的战斗中,可能作用还做不到一箭一个,且因为製作工艺,乃至清朝如今生铁產量的限制,哪怕是最精锐的边军,实际上每人所分到的份额,也是远远小於普通箭矢,但是对付这群连皮甲都做不到每人一件的火山部族,却显示出了几乎碾压的效果。 当然这种碾压更多是距离战中,真到了近身战,渔猎部族所特有的悍勇与灵活,便是让这群清帝国最精锐的边军,吃尽了苦头。 “砰!!” 清刀与粗製的铁矛武器相互碰撞,受限於锻造工艺,以及提炼水平,当地渔猎部落的武器,多呈现出一种粗糙且笨重的感觉。 这种笨重在清王朝与准格尔的战爭中,几乎很难出现,毕竟双方都有完整的铁器锻造工艺,前者还有中原大地悠久的兵器发展史来做依託,后者也可以从波斯,乃至沙俄地区,获得想要的工匠。 所以双方的武器,往往都是以轻便锋利著称。 这种便利在大规模交战中,显示出来的威力自然无往不利,但是在山林中,笨拙並非是贬义词,更多的是“內伤”。 “扑哧”一声,鲜血从边军的嘴角流出,本来锋利残暴的眼神也变得有些涣散,虽然手上的长刀依旧在习惯的带领下,找寻著对面这个突厥野人的破绽,但是隨著时间的流逝,体內肺腑的翻涌,几乎到了临界点。 “去死!!” 词汇简单而又易懂,隨著最后一矛的砸下,本就不堪重负的边军士卒彻底倒下,死之前甚至只看到发黄髮白的树叶,以及那最后一下的黑暗,这一下,便是永別。 然后头盔陷落,鲜血混合著脑浆,浇灌在这片贫瘠的山林,成为眾多微生物植物,赖以生存的养分。 苍鹰锐利的眼神扫过林子的下方,在它的视线里,这群长著奇怪羽毛的两脚兽正在互相搏斗,时而有两脚兽倒下,然后又爬起,然后有两脚兽再也没有站起来。 空气中的血腥味,让它显得格外的躁动,连续扑棱了好多下翅膀,这才安静下来,潜意识里的野兽本能,乃至基因遗传告诉它,不要介入到两脚兽的战爭中去,要不然死的便是它自己。 但是腹部的飢饿又在提醒它,该进食了,所以它捨不得离开,只能用它那如同死神镰刀般的锐眼,静静的盯著下方的一切,等待著接下来的两脚兽大餐。 “族长,他们放火了,我们的家没有了----” 不远处的林间上空,飘荡著白色的烟雾,密集而又刺鼻,残余的火岩部落部民,只能眼睁睁地看著他们的家园被焚毁,他们的孩子被这群留著老鼠尾巴的恶魔摔死,然后在这场救赎之战中,献出自己的身躯,与邪恶同归於尽。 火岩·阿准擦拭著眼泪,咽下最后的烈酒,当果香味充满整个喉咙,作为最长的女族长,她下定了决心: “烧了貂皮,一件也不允许出现在敌人的手中。” 棕熊的兽皮摊开,十几张本来要用於今年上供清廷的紫貂皮,如今却被扔进了火堆,向它的敌人展示出坚韧的决心。 “我会先一步前往腾格里的国度,在那里为你们探寻道路,於那里为你们庇佑你们”----” 火岩·阿准看著周围所剩无几的族人,虽然別处还有倖存的族人,但是这个时候她的面前,也只剩下这么多了。 她的语速极快,许是怕有族人忘记,便再次讲起部落流传,象徵生死的腾格里神话故事,连续讲了三遍,当听到沉重的脚步声,以及杀喊声后,彻底陷入了绝望与决绝之中。 按照部落的规矩,火岩·阿准將尖刀对准了自己的胸口,她要將的她的心献给腾格里,然后用自己的灵魂,世世代代的诅咒这些流著猪尾巴的魔鬼,让他们的一生,乃至他们的后代,都受到诅咒的折磨。 “这群老鼠原来在这----” 当头几个边军找到这片林子时,第一个反应就是: “有女人,有女人----” “没准还有貂皮和金银!!” 贪婪在所有匯聚的边军中流转,最后化作了: “抢!!” 此刻的边军和他们几百年前的五代同行相比,虽然在某些口味上有所差別,但是手段几乎是如出一辙,唯独多了根辫子罢了。 只是这野蛮才刚开始,便被几道呼喊叫住: “敌袭,速速整军,整军!!” 野兽般的眼神下意识地停顿,齐刷刷地望向后方,只见一个衣衫不整,肩膀还带著血淋淋咬痕,裤带断裂,身形有些虚浮的同僚跑了过来,惨兮兮的大喊: “突骑,是突骑!!” “咱们被包围了,刚有人出去,便被射死,脑袋还掛在枪头----” “轰隆”一声,不是天空不作美,而是边军的心中,共同炸起的惊雷,眼神中的贪婪逐渐退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不適应。 说好的他们是猫,突厥野人是老鼠,咋地现在反过来了。 而紧隨他们反应过来的便是残存不过百余人的火岩部,山林中从小锻炼的野性第六感告诉他们,此时是发动反击最好的时刻。 “杀!!” 廝杀声就像是潮水一般,刚刚落幕,现在便又来了。 依旧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野蛮打法,但是不同刚才的是,这群边军的脚步开始变得有些退缩,甚至开始主动的后撤避让。 而这显然激发了以渔猎为生部族的野性,在山林中,野兽往往会用气味和动作来判断实力,而后退和避让是害怕的信號。 这只会激起对面更加凶猛的报復,中原大地所谓的仁义,在山林中存在的概率,可能比福彩中奖的概率还要低。 鲜血洒满山林,树梢上的苍鹰更加躁动了,它不明白,怎么猎物和猎手之间的关係,还能转变,刚才的猎物,现在的猎手,两脚兽世界复杂的关係,不是它那点容量的小脑所能够理解。 它只知道,死的两脚兽越多,它喜欢吃的心肝便越多,不用再吃那些消化缓慢的皮肉和骨头了。 苍鹰在等待,林中的两脚兽在互相残杀,突厥语是廝杀中的主流,甚至就连山林外的荒原上,那些骑在马背上的灰甲骑士很多人说的,也多是突厥语。 只是在这些突厥语中,领头的第一句是用西北官话说出来的: “格老子的,这群直娘贼的清狗,真他娘的畜牲。不过看上去倒是比之前的那帮傢伙肥不少,估摸著油水不少!!” 第15章 突厥大救星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5章 突厥大救星 披著狼绒披风,斜戴盔帽的李元亨嘴里含著狗尾巴草,戴著皮套的手,隨意地握著韁绳,眼神散漫中带著警惕。 而在他的身后则是百余名穿戴灰甲的骑士,这些人当中,除了他的鹰师心腹之外,多数都是从金山府轮换而来的卫营兵,虽说他目前手上已经训练出了一批由野人而来的弓箭手,但是他们毕竟不是正儿八经的骑士,在这种战爭中,暂时起不来什么作用,只能埋伏在侧翼保护。 正面战场,对付这群肥猪,战马的四蹄便是他们的坟墓。 “水----” 接过牛皮水袋,拧开木塞,顺著喉咙,甘甜的泉水一饮而尽,李元亨乾燥的脸上略微温润了些。 一旁的胡武接过水袋时开口: “大郎可是急了??” “甚急,不过是一群待宰的肥羊,我不过是怕损了野人,募不到好兵罢了。” 相比於所谓的肥羊,李元亨的目的从始至终都很一致,就是为了兵员,乃至顺带的丁口,毕竟在这西域蛮荒之地,人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只有这些只认识刀剑的丘八不识,只晓得一味砍人,而不知道活人。 “既然如此,那这就带著弟兄们去----” 胡武刚转动马头,便被李元亨拦住,转头的那一刻,迎接他的是一双幽静如古井般的眼神: “再等等,多杀一会,我们再入场,让弟兄们轻鬆点。” 胡武的眼眶有些湿润,但很快被风沙吹乾,西域儿女,不允许有伤感,只是不断地擦拭佩刀,想著等下多杀几个,让大郎省点心。 刺眼的阳光不断扫射著林外的骑士们,伴隨著呼啸的寒风,身后的披风不断飘扬,隨时等待著战爭的来临。 “点火!!” 当沾染油脂的火箭被火摺子点燃后,搭上弓箭时,所有人都在等待那声命令。 “发----” 火箭如同聚集在一起,將本就烈焰的天空染得更红,甚至抬头看就会发现,太阳就像是绽放的花朵,不断散发著緋红色的魅力。 燃烧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进化,於远古的人类而言,火焰是將人类从野兽中挣脱出来的钥匙,也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载体。 而於对面的山林来说,火焰的存在是如此的邪恶,虽然之前清军也曾点火烧屋,但终究影响有限,但现在却不一样,那是一种人为的惩罚,就像是智人第一次掌握火之后,选择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火烧山,灭绝周边有威胁的野兽一样。 而这次也不例外,只不过这次是灭亡同族,顺带著摧毁这片山林。 大火很快便淹没了一切,然后便有人陆陆续续的跑了出来,只不过相比於那些散乱不堪,只是保留基本野性,继续追杀边军的火岩部部民,大多数边军的反应都是非常严谨,或是三者同行,或是五,十人列队前进。 或是持刀,或是执盾,又或是从山林外部將军马驱赶而出,重新列阵,虽然依旧狼狈,但也非是后世晚清那种见洋人即溃而散的糜烂模样可比。 而目睹这一切李元亨只是心下盘算一二,便抽出宝弓,率先搭箭射出,丝毫没有任何的反应时间。 “嗖!!” 旗杆断了,上面印有大清科布多城的军旗拦腰而断,掌旗官嚇得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惹得那些个边军连连叫骂,只是所有人却没了动作,只敢同样搭箭对峙,不敢擅动。 只不过越是如此,身后的麻烦便越多,那些个倖存的火岩部人,哪怕已经损失惨重,依旧在不断的拼杀,让这群边军始终要留一部分回身应对,如此便露了破绽。 而这个破绽才刚刚显露,便被对面的李元亨察觉,没有给任何反应的机会,第二根箭矢便射来,这一次,射死了最前头骑在马上的边军骑兵。 然后便是衝锋的號令。 李元亨麾下的这支大多数由金山卫营兵组成的骑军,没有所谓古典军队那些吹笛鸣锣,甚至喊话鼓气的臭毛病,有的只是一味的衝杀。 侧身,迂迴,拉弓,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犹豫,活脱脱的一个封建王朝麾下的一支军纪严明,弓马嫻熟的精锐之师。 而对面的边军也將仅剩下还能组织的四十骑,全部投入到了骑射的对抗中。 交战中,箭矢和箭矢不断的进行交换,双方战马粗喘的鼻息隔著百步依旧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而整个战场的空间逐渐从正面向扇面展开,打击距离也变得更加遥远,每一发箭矢出现在边军的步兵中,都可能带走一个生命,甚至有的箭矢直接將棉甲射穿,让人不寒而慄。 穿甲箭,並非是封建帝国的独有,坐拥金山山脉的金山府,早在数十年前,便开发出了当地的铁矿,利用当初从中原带来的工匠,虽说在兵器种类与做工细节上有些差距,但基础对战兵器的使用上,却绝对不输给清廷乃至准格尔人的任意一家。 相比於已经被火器逐渐改变的进攻能力单一,甚至只会集墙而进,集墙而出,集体进行密集衝锋,好似城墙一样的欧陆骑兵,西域的苍茫荒野上,古老而悠久的东方骑兵依旧在使用更加灵活耐久的战马,骑士的弓箭在经过千年的改良与沉淀之下,已经趋於完美。 冷兵器的战爭中,骑兵多者占优,骑射精湛者胜,这是烙印在战爭史上的印记,哪怕有时候步兵能够偶尔掀翻铁骑的统治,但更多的时候,迂迴骑射的骑兵会告诉你,所谓的以步胜骑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 战马的嘶鸣声带著痛苦,扇叶似的战线中,几匹中箭的战马中箭后踉蹌倒地,背上的骑兵紧跟著摔倒在地。 这一幕两边都有,毕竟骑射过程中,给马匹也安装甲冑,便是最擅长骑射的蒙古人也做不到,就算要加,也是用比较轻薄的皮甲,防御力也是聊胜於无,只能说减少伤亡罢了。 “回整----” “速发四轮后隨我冲阵!!” 李元亨手中的弓箭早就从隨身的宝弓换成了普通的骑弓,毕竟三石弓的体积可是不小,纵使他从小习武,药浴加持,神力无比,也是无法在这点面积中展开,索性换了骑弓,反正准头还在。 “嗖嗖”的箭矢声在天空中绽放,短短几个呼吸,这群自小弓马嫻熟的金山卫营兵,以及那些更加勇武的鹰师营小子们,便完成了最后四轮的骑射。 甚至最后一轮射出的时候,还顺势完成了整军,收了弓箭,转手便拔出了藏在马侧的弯刀。 百余把弯刀,闪烁著寒芒,吞吐著周边的肃杀之气,只待沾染敌人的鲜血,完成属於兵者的使命。 “斩鼠!!” 李元亨一夹马腹,身躯微弯,刀锋前指,一边大喝,一边率先向对面鬆散的扇面衝去。 而隨著他的动作,身侧身后的灰甲骑士便如同归林的猛虎,气势如虹般的朝著对面的老鼠群扑杀而去。 “迎敌,莫慌,莫慌----” 为首的边骑统帅说著骑军专属的蒙古语,作为边塞之地的骑兵,大多数都选自漠北蒙古部落,清廷恩赏旗身,美其名曰入选八旗,实际上在心里还是把他们当作外人看,所谓蒙古八旗,满蒙一体,更多都是利用关係。 “啊!!” 叫声未出,统帅便被一箭射穿了喉咙,睁大眼睛死在了马背上。 李元亨直接甩掉骑弓,重抽宝刀,一马当先斩了个挡路的贼首。 “去死吧!!” 几个边骑聚集在一块,共同朝李元亨的四周围杀而去,只是还未近身,便被赶来的灰甲骑士拦截,转瞬间淹没在衝锋的路途。 弯刀沾染著数人的鲜血,一路护送李元亨冲穿了边军的骑阵,数十骑的阵型本就小,叠加对方整军的速度慢了一拍,只是几十秒便被冲的溃散。 只是边骑毕竟是清王朝驻扎在西域防备准格尔以及沙俄的精锐,就算是如此,依旧还有不少人选择衝出战阵,聚拢在一起,选择二次对冲。 “直娘贼,这妖清衰败的也太快了吧,不过数十载,便被太平天国打成那样----” 李元亨心里嘀咕著如今清军战力与后来晚清战力的天壤之別,手上却再次下令: “冲!!” 二次衝锋的过程其实要比之前要麻烦,哪怕现在聚集起来的清狗要少了许多,但是对面的步军却压了上来,只差三四百步了。 刀锋划过黑脸骑的脖颈,鲜血还未来得及绽放,猪头便掉在了地上,一个呼吸之间,马蹄便踩了上去。 李元亨持刀向前,左杀右挡,硬生生一个人干碎了三骑,甚至当这场骑兵混战结束时,他身上的肾上腺素都还在传递一个想法: “杀,杀,杀----” 来不及思考,望著已经不到二百步,隨时准备射箭的步军,李元亨再次整军,抢过一把失去主人的骑弓,率领损失十来骑的灰甲骑兵,短时间內再次形成扇面。 “嗖嗖嗖-----” 箭雨划过天空,拋物线是如此的完美,完美到就像是割草一样美妙,每时每刻都有野猪死去。 李元亨不知道自己射了多少箭,只知道最后他抢来的第三个箭囊都射空了。 “问他们要活,还是要死。” 在李元亨的注视下,对面的边军步军在踌躇几下后,扔下武器,跪在地上,向他表示了臣服。 刺眼的阳光还在,空气依旧寒冷,大地还是那个大地,山林依旧在燃烧,就是多了不少可恨可悲的灵魂,以及滋养大地的肥料。 ---------- “我向伟大的腾格里启誓,將我的灵魂与生命终身献给伟大的宰桑之子,阿尔泰伯克,科布多的征服者,突厥人的保护者----” “我和我的部落,將效忠於您,永远追隨於您,为您的血脉而战,直至世界的尽头” 火岩·阿准庄严的宣誓让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严肃的环境中,唯独坐在椅子上,接受参拜的李元亨,不断地收拢自己压抑不住的嘴角,听听,这都什么词,阿尔泰伯克,科布多征服者,还有啥子突厥人的保护者,这他娘的就差把“救星”两个字刻在他头上了。 当仪式结束,火岩·阿准与李元亨共同喝下这碗泣血的烈酒时,倖存的火岩部族人都在欢呼,就算此刻所有族人加起来不到三百人,但是所有人都坚信,在这位突厥圣人的带领下,他们终將恢復到比以前更辉煌的时期。 “大郎,这次可算是发了,这群肥羊身上总共搜罗的財物,不下五万两,此地这般穷,也不知道他们这一路抢了多少,又杀了多少人,凑了这多財物----” 胡武將写得歪歪扭扭的帐本送到李元亨的手上,脸上的笑容都快把脸笑成沙皮犬了。 李元亨瞧著帐目,嘴角不断地勾勒,別看五万两看起来不多,但要知道,这可是边塞,是西域,就是他家坐拥金山金银矿脉,每岁所得也不过四五十万两,除去开支,一年也不过盈余十万两不到,这五万两放在任何时候,都算笔大钱。 【金山也就是阿尔泰地区,盛產金矿,但是碍於当地人口,以及当代开採技术限制,当地每年开採也不过在四十万两到三十万两之间,就算是如此,在这西域之地的地方势力中,也算是富户了。】 “就是可惜紫貂皮被烧了,若是当初咱来的快些,没准还能抢到手----” 胡武嘴上说著可惜,心里却丝毫不把那貂皮当回事,毕竟他这辈子也没有见过紫貂长啥样,兹当那玩意是金线做的,才如此值钱。 “那些贼丘八呢??” “嘿,他们可惨了,这一路烧杀抢掠,可是把人得罪光了,这个时候,只怕再不拦著,就得被打死了。” 胡武说起那群降兵就想笑,毕竟这帮人在此地做的孽实在太深了,杀了多少人,糟蹋了如此多女子,投降后当场便被打死了二十几个,要不是他拦著,只怕现在一个都不留了。 “甲冑旗幡还在吗??” “除了一桿被大郎射断,其他缝缝补补还能用。” 李元亨双眼眨巴了几下,揣起帐册: “把那群贼猪中作孽最多的当著火岩部的面全斩了,罪孽轻的,混同之前训出的步军,改改甲冑,穿杆黄草,混丁著甲隨军出征。” “就说拯救那些腾格里的子孙,拯救我大突厥的兄弟姊妹。” “这救星,老子做定了!!” 第16章 满载而归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6章 满载而归 真乃圣主龙虎威,救济生民菩萨心。 这是后来汪海舟讚誉李元亨的诗句,只是此刻的李元亨那是要多头疼有多头疼。 “部落的里头能吃的,在咱们收復之前都被那群狗贼烧了,只剩下了干肉五串,陈麦两袋,若是拿来吃,只怕三日都顶不住。” 望著逐渐变得有些严肃的李元亨,胡武小心翼翼地继续开口: “银两財帛倒是得了不少,拢共也有个三万多两,比上次少,但是多了七张紫貂皮,也算是开了眼。” “就是这次活的人多了些,唯恐养不起。” 李元亨望著那些还在重整家园之中的部民,表情严肃地看著想要溜之大吉的胡武: “人活了多少,俘了多少。” 胡武掰著指头: “四百三十五人活了下来,俘虏嘛,这次逃的快,总共才不到二十几个,还没有上次多。” “加上死的呢??” “加上死的??” 胡武有些不明白的挠了挠头,从兜里掏出一本军册,这种军册在金山府的军队中,主要用来记录军队粮草,军餉的,但在战时,还可以多记录一笔战功,也算是一种节约的传统: “死了四十二个,削了首级,立成京观,正在嚇唬那些个活猪呢!!” “够了----” 李元亨的话让胡武有些摸不著头脑,隨后的一句却让他嚇的差点把军册砸在了地上: “连同那二十几个,一同斩杀,做成肉乾,隨军上路。” “啊!!” 胡武惊得脸都白了,而对面的李元亨却义正言辞的说: “清妖杀了他们的兄弟姊妹,烧了他们的粮食,害得他们没有了饭吃,自然要拿肉来偿----” “所谓活人性命,功德无量,我相信他们也是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抵扣那虐杀生灵的罪孽的!!” “我们这是超度,是在做好事,莫要瞎想。” 李元亨的话在胡武的耳边不断回放,只是几句话便让这个杀人不眨眼的草原汉子,感觉自己以往做的那些事,竟然是活脱脱的善事。 当胡武怀著“善心”离开后没多久,不远处荒地上便生起了炊烟,烟雾先是小,然后逐渐扩大,中间还夹杂著“发焦”的酸霉味。 至於喊叫声,却是一个没有,毕竟渔猎部落,別的不会,杀猪宰兽最是擅长。 更何况胡武提前招呼过: “莫要出声,惹得大郎不快,你等也要下锅。” 而始作俑者的李元亨则是吃著自带的饢饼,喝著小米粥,自顾自的糊弄饱肚子,便啥也不管了。 ---------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01??????.??????隨时读 】 荒野上,一队插著黄杆的兵卒正在围杀几个落单的边军,相比於那些个李元亨身边的近卫,这些个新招纳,由部族壮丁混合少数投降边军组成的“黄杆步军”,打法却是简单多了。 或是步射,或是长枪,或是长刀,又或是群殴混战,总之要多野蛮有多野蛮。 若不是之前每日都稍加操练,只怕除了那些个降军,大多数人更多的还是原始捕猎的状態,对於杀人技的掌握,更多还是靠天赋。 “拼出左路,还有一条生路。” 为首的边军头目踩著袍泽的断肢,眼神凶煞的持刀劈开了对面刺来的长枪,隨后一拉枪桿,竟然硬生生將长枪从对面兵卒的手中扯了过来。 “杀!!” 剩余几人见后,士气瞬间大振,紧接著便朝人群的左路杀去。 而这一幕也被一个黄脸兵卒看在眼里,只见他避开人群,脱去粗製的长枪,捡起一把还未缴获的清刀,握在手中,感受著那抹前主人还未消散的余热,胆气明显比刚刚要大了些。 “滚开!!” 边军的兵头显然是个善战的老卒,对於杀人技巧的锤炼,已经炉火纯青,尤其是在面对长短兵器杀来时的反应,更多的都是机敏下的反击,与周围大多数兵卒且退且战的態势完全不一样,更多都是以近为退,以攻代守。 而跟在他后面的那些个边军,除了两个倒霉蛋淹没在逃亡路上,大多数都跟著紧隨,多活了几分钟。 横劈竖开,一路上兵头的刀锋都杀钝了,只是还未等他喘气,几杆长枪便杀了过来,集结之势密而猛,让人想起了猎人围捕猎物的场面。 只可惜人终究不是野兽,思考能力的存在使得兵头几次三番带著眾人躲避了杀机。 “嗖----” 是箭矢,当人群变得不再拥挤,便有几人按捺不住朝著残兵射箭,只是几下便射死了过半。 兵头不敢回头,只是凭藉本能避开箭矢,挥舞长刀劈开同样同样杀来的刀锋,脚下动作也越来越快了。 “活下去”是此刻他大脑內唯一的想法,也是这个念头驱动著兵头朝著能够看见的空隙逃去。 只是命运有时候就是如此神奇,猎物身上的求生信念必然引来新的掠食者,当兵头再次完成生路的关卡后,刚想喘两口气,便被一把钢刀拦住。 眼珠在躲闪中扫了扫,一道“雍正五年”的字眼出现在他的眼球中,然后便开始阻挡如同疯魔般的进攻。 当他拨开刀刃,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黄褐色的脸庞,这张脸刚一出现就让他不堪重负的心臟炸了炸,毕竟黄面狮鼻,皮如褶皱的鬼怪模样,任谁见了也得嚇上一跳。 “我要你的脑袋。” 黄皮兵卒嘴里吐著突厥语,眼神执著而锐利,就像是一头真正的野兽站在兵头面前,惊的后者脚步都慢了三分。 “吃屎喝尿的玩意。” 嘴里骂著,几次交锋下来,兵头早就有了退意,毕竟到现在他拿刀左手的虎口还在发疼,谁也没有想到这凶煞黄皮狗力气恁大。 “我就要!!” 黄皮兵卒挥舞钢刀,没有丝毫疲惫,连续挥舞了十几刀,打的对面彻底没有了战意,让了身位,借著大部队合围的功夫,便朝更深处逃去。 “我的,不要抢。” 虽然话都说的磕磕绊绊,但是黄皮兵卒的凶態却让不少想要抢功的兵卒都停下了脚步,留在原地清理落单的边军散兵。 不多时,一个人出去,一个人回来的黄皮兵卒便拎著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走了回来,定眼一看,正是刚刚囂张无比的边军兵头。 --------- “活人几何??” “回大郎,算上这次的,总共三千有八了。” 李元亨嘴里念叨著“快四千”,而一旁的胡武则是跟著又报: “所得財物,换算成银两,已经不下二十五万两,貂皮也有十九件,粮草肉食,怕也够我们回家了。” 胡武所说的肉食自然也包括那些肉乾,毕竟科布多此地困苦,除了紫貂之外,值钱的东西本就不多,粮食多是靠远处输送,少数能够种植粮食的地方还被清妖把持,或为亲近部落占据,寻常部落日子可谓用“苦寒”二字来形容。 平日里能够活人便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这也是为什么就算边军杀了不少人,但是也只救下不到四千人的原因,不是不想要更多,而是当地本来就没有多少人。 带走这批人口,估摸著那些个边將就得想办法从漠北,甚至寧古塔,外东北一带拉人头填数了。 “那群丘八在干甚??” “听探马来报,已经不再劫掠,反而集结兵马,准备截杀我等。” “估摸著想夺回丁口和財物。” 胡武甩了甩鼻涕,咧嘴露出黑牙: “许是他们失心疯了,我们都快走了,还浪费这精力,到时候这帮贼孙打谁,打鸟不成??” 李元亨抚摸著投效部族送来的“银鱼符”,这鱼符上面还刻著“天宝二载”的官文,若是猜的不错,这鱼符便是当初唐军所留,看这材质,此人最次都是个五品。 “胡武,你知道自古以来打草谷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啥??” 胡武眼睛睁大,不明白这和草谷有啥关係。 “是第二次还能再来,而不是做一锤子买卖。” 李元亨此刻好像真的打了不少次草谷一样,手掌细细抚摸充满歷史韵味的银鱼符,目光好似穿透了军帐,来到了未来: “那群丘八估摸著就算再怎么被咱们反抢,兜里的银钱也是满的-----” 李元亨盘算几下后,立即下令: “將我案上的信送到那位贝勒爷的面前,告诉他若是想要安居此地,不想丟了性命,就给我送两样东西来,做得好了,我也还他点东西,若是不然,老子今天走了,吃饱了,明天接著来,周而復始,我看他有几个脑袋够十全砍的。” “十全??” 胡武有些不解,还没有等他追问,对面的李元亨则是再次下令: “告诉兄弟们,整军备马,暗藏粮草,明日出发。” “回家分银!!” 而对於接到信件的罕塞来说,此刻他就想说一句: “突贼无耻之尤,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顏无耻之人!!” 骂完后,却心照不宣的交换了所需的东西,准备拿著这些玩意给大清天子交差,顺便再將失去的补回来。 不,他算好了,还得赚一笔,要不然这次可就真是亏惨了。 至於谁来会帐,自然是那位有著十全武功的爱新觉罗·弘历了。 第17章 在祀与戎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7章 在祀与戎 重新修缮的匾额重新立在了门头之上,今个的日子还算晴朗,前几日下了几轮雨夹雪,让人又寒又湿。 若不是城外乡下的土地早就託付给了自家的侄子,要不然以牛山松的性格,早就急著上月刚收的麦子是否潮了。 咳嗽了几声,转头便跑到沿街的林家铺子,买了串鞭炮,毕竟这日子,总得越过越红火不是。 劈里啪啦的鞭炮声惊得路过的行人转过头,毕竟这个时候,不过年不过节的放鞭炮,多少有点毛病,更何况还是这种天。 【金山府有几门从准格尔弄来的火炮,为了维护这批火炮,专门设立了火器营,每月都有些火药流通到民间,做成鞭炮烟花过节用。】 “入城了,入城了----” “好多鼠尾韃子。” 牛山松望著几个兴奋的沿街叫唤的年轻人,先是有些好笑的摇了摇脑袋,准备继续擦拭店里的新桌椅,只是刚拿起抹布,便好似想到了什么,一瞬间拔腿便跑,让店里还在忙活的突厥妻子有些奇怪,不知道今天丈夫又发了什么风,咋这有劲,平日里在厢房要是有这能耐,只怕这店里就多一个能干活使的小子了。 街面上,聚拢的人群越来越多,牛山松跌跌撞撞的从人群中挤了进来,刚衝到二排,便看见了他这辈子都难忘的一幕。 灰色的骑士在天变后的阳光下,闪烁著灰褐色的光,腰间带鞘的弯刀连同身侧的箭囊与骑弓,在他的眼中是既凶煞又温暖。 他知道这是保护他,保护他那座小酒馆的力量,也是保护这里所有人,护卫整个金山府的力量。 “那是----” 看著衣衫襤褸,脑袋后面留著辫子的二十几个俘虏,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上过一次战场,但因为来的晚些,自然对清妖的记忆没有那么深刻,但平日里也多听了些说书所言的明朝故事,自然对这些蛮兽没有真切的印象,如今一看,果然是: “金钱鼠尾!!” “只怕要两个大钱才串的起。” 牛山松心里不断盘算著鼠尾的尺寸,眼神却一直在骑士的方向乱探,他在找,找一个熟悉的身影,直到: “少郎君!!” “是少郎君,是大郎----” 几个和李元亨熟悉的童年玩伴,沿著街道,一边呼喊,一边追赶著队伍的步伐。 李元亨拉住韁绳,胯下的“紫电”,甩动了几下黑色的鬃毛,鼻息不断冒著白烟。 “大郎可是忘了我等??” 为首的男人,摘下绒帽,露出斜插的发梢: “当初在学堂,我在后排,大郎在我前头。” “可是苏维年----” “正是,没想到大郎还记得我,此次大郎大胜韃妖,正是大涨了我金山汉氏的威风----” 苏维年转身便介绍起了身侧的几人: “这是宋西,马真余,桑由海,都是我等书院的同辈。” “见过少郎君----” 几人抱拳致礼,李元亨隨即还礼: “既然都是同辈,今日事繁,待日后可往府衙送上名帖,到时再会。” 望著李元亨离去的背影,几人互相看了几眼,都能够看出其中的喜悦。 “大郎这般恩待,莫不是真是那同学之情??” 胡武不解的驱马跟隨身侧,李元亨听后哑然失笑,摆了摆手: “非是另眼相看,也不是什么同学情谊,为首那人我记得,当初在书院时,学习还算不错,虽然出身不入四族之列,失了先机,如今只怕位卑言浅,潜身海底,但此人有一点却是那些个绣花之辈,这辈子都比不上的。” “啥??” “土,他的裤腿上有泥,有秸秆的残渣,以当初他在书院的成绩,断然不会回乡务农,最小也是个乡官,今天早上刚刚下了雨雪,他便能够出现在田地里抢收秸秆,让乡里百姓保住了柴火,如此,难道不算人才??” 【金山府下辖有三乡,分为金穗乡,北乡,南乡,以方位地理命名,乡官中最大便是乡公,下面则是各种辅助行事的官吏。】 胡武还是有些不明白,这柴火和人才有啥关係,在军中,他只知道谁杀的最多,谁抢掠的最多,谁便是人才,这柴火如何能够搭上边。 “那其余几人呢??” 胡武又问。 “能够此刻还在街上的,咋的也比北面的那群腌臢强----” 李元亨立催胯下紫电,雪白的马蹄便快速地掠过前头的一排骑士,载著自家主人朝著府衙飞奔而去。 ---------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大郎,既然有了功勋,又即將娶妻,自当祭祖上表,以此告慰我李氏歷代先祖,乃至炎黄英灵----” 李延兴望著自家这个,已经大树渐成,羽翼逐渐丰满的儿子,要说心里没有嫉妒,那是不可能的,毕竟自己年轻的时候,还从没有做得这等功绩。 活民近四千余,几十万两的財物,乃至那些个官帽披掛,哪一样都是不得了的成就,偏偏被他儿子不过一月便完成了,说出去谁敢相信。 “大郎,祭祀过后,便要取表字,可想过要取哪样??” 二叔李延隆拍了拍肚皮: “此事便交给汪夫子了,他作为书院祭酒,取个表字自然手到擒来。” “可请太爷,不需汪师傅假手。” 李元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让李延兴和李延隆稍稍有些惊讶,但很快便让人去通报了。 不过半个时辰,几人还在商討祭祀大典如何举行的时候,便有下人跑入,见面便说: “太爷说大郎表字当取伯宪。” “伯宪----” 李延兴嘴里咀嚼著这两个字,脸色越发严肃,紧跟著转身看向一旁同样在咀嚼的李元亨,用从未有过的语气嘱咐: “伯者长也,宪者法统纲纪也,太爷如此看重你,你可莫要把我李氏带到沟里去啊,万事当谨慎再谨慎,思索再思索----” “切莫以一人而累全族全府----” 沉重的话砸在李元亨心头,连带著双脚都好似戴上了脚镣,只是很快他便反应过来,用同样严肃的表情回答: “父亲放心,既取伯宪,自当为长,为百姓谋取法度,带来太平----” “好了,过两日便是祭典,一年才那么一次,想那么多干嘛,要我说此次大郎打了胜仗,也让元贞和元水看看,学堂里是学不来家国大事的!!” 李延隆紧跟著打起哈哈,借著由头便想让李元亨去看看他那两个堂弟。 李元亨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这么久没见,难免有些疏远,都是李家人,既然他都叫伯宪了,自然要照顾一下幼弟。 【李延隆二子,年龄都比李元亨与李元利小,目前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岁。】 ---------- 金山城外的一座山头上,此刻早已是旌旗招展,满目肃然。 甲著黑,刀向內,所有人都绑著黄布,酷似黄巾,却非黄巾。 “咚咚咚----” 鼓声响动三声而停,復而又起,周而復始,不见停歇之兆,似乐非乐,只是让人听后格外的沉重怀古。 祭台之上,李元亨,李元利,李元贞,乃至年纪最小,只有八岁的李元水,站在了最后头,在他们的前头则是父叔族老之辈,最前头的赫然是李老太爷。 只见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了以往赖以行路的龙头拐杖,老態龙钟却又如苍松一般站立祭头,在他的面前则是大鼎与三牲,此三牲非寻常三牲,寻常不过是猪羊牛等家禽,而在这祭坛上的三牲则是: “熊,虎,麈。” 所谓麈便是驼鹿,由此可见何等奢靡,若不是一年也才一次,李氏便是坐拥整个金山府,也不敢如此大肆祭祀,实在是搞不起啊!! 望著桌上自己亲自擬定的祭文,李老太爷略微浑浊的眼神中,突然透露出明亮,转身喊道: “大郎,你且代我来祭。” 譁然声未起遂半道而终,毕竟大郎如今確实今非昔比,“伯宪”二字早已確立一切,只怕日后这金山,大郎的权柄,怕是快要盖过其父叔了。 李元亨搀扶著將太爷送下,隨后独自一人走上了祭坛,只见他身著右衽,一身玄黑,头戴银冠,胸前的麒麟隨著山风徐徐作响,显得更加鲜活了。 李元亨立於祭坛前,望著前方的山脉,以及那下方的田野,乡村,乃至遥遥的金山城,猛吐出一口气,隨后拿起玄黄祭文,正声诵读: “维崇禎一百一十二年,西陲守臣某,谨告於大汉金山国诸公之灵----” “呜呼!自唐祚既衰,公等奋臂沙州,提三尺剑,廓清七郡,使汉家衣冠復见於河陇。今虽千载,英风未泯。” “某陇西余裔,托足金山。结寨阿尔泰,与突厥诸部约为君臣,非慕其膻酪,实欲效公等羈縻诸蕃,为汉家存一脉於西域也。上月大破清军於乌伦古河,斩將夺旗,此正公等阴騭默相之果。” “今准噶尔虽授某父宰桑之位,然某夜解佩刀,见“陇西李”三字,未尝不中夜起坐,西向流涕。某所守者,非土非民,乃天地间一点浩然正气。使汉冠不湮於流沙,史笔不断於万历,此某之志也。” “公等英灵不远,伏惟尚饗!!” “炎黄不绝,汉祚不终,祈恳上苍,维佑金山汉家,绵延不绝,子孙万代-----” 念著念著,李元亨的眼神逐渐犀利,他知道这次的祭文是为他准备的,祭奠也是属於他的祭奠: “行礼而祭!!” 当二十个俘虏被送上祭坛时,长刀瞬间落下,血淋淋的首级被按照顺序摆放在了祭坛之上,总共二十,象徵著他李元亨的成长,从今以后,他既是李元亨,也是李伯宪。 第18章 步离宰桑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8章 步离宰桑 “凡说速胜者,记住,都是临战变节之徒。” “若是贏了呢??” 李元贞抬头望著大哥,眼神中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在他的心中,这位堂哥的能耐最大了,比书院里的先生强多了。 “贏了----” 鼻息一声哼唧,李元亨掀开帘子,刚一掀开,风沙味便顺著北风吹入鼻息,一股土砂味,充斥著整个马车。 “若是贏了,要么战法变了,要么日后死无葬身之地!!” 窗外的风景是如此的荒凉,禿头的山峰,绿色就如同芝麻一样铺在山体,给人一种“饢饼”的感觉。 李元贞思索地咬了咬蜜糖,这是他思考时最喜欢的美食,总感觉只要多吃点糖,脑子便转的快些。 “大哥,若是此人既变了战法,运气又好呢,歷史上这类人物不在少数,封侯拜將的也不少,岂能人人都死无葬身之地??” 李元亨瞅著身侧裹著棉衣的李元贞,后者的两只眼珠又黑又亮,內里的倔强,若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到。 “三弟,你身上穿的棉衣,是农夫重要,还是棉种重要,又或是两者都有??” “应该是两者都有。” 李元贞的回答只是让李元亨乐了乐,隨后便转头看向窗外,欣赏那无趣的枯黄世界。 在这片世界里,啥都重要,啥也不重要,就像是西域的地理一样,山水总是伴著风沙,美好总是伴隨著失望,几乎在西域的每一片生命之地的周围,都有著说不清的风沙与荒芜,哪怕是这里,塔尔巴哈台山,它的周围,半乾旱与少数乾旱的地貌,就环绕其中。 马车继续行进,护卫的队伍绵延近一里,突然,天空中的鹰隼发出一声鸣叫,队伍顺势停了下来: “府君,步离宰桑的队伍就在前面,要不要打声招呼??” 中间马车的帘子掀开,刚刚穿戴整齐,正在打理鬍鬚的李延兴扯著自己的一根白头髮: “让大郎速些打扮,莫要怠慢了艾比淖尔宰桑。” “是!!” 当消息传到李元亨的耳朵里时,他却早就穿戴完整,相比於之前平日里穿的汉服,此时穿的却是非常有草原风格的衣衫,此刻正在往腰上绑狼皮束腰,而在他身侧的李元贞则是將一把虎头金匕首插入了其中: “大哥这身打扮,还真有宰桑的模样,若是被那些个女子见到了,只怕都得抢著嫁给大哥----” 李元贞隨后递过来一双鹿皮做的马靴,赶在李元亨穿鞋的功夫,眼珠一转,便撒娇地拽住了对方的衣袖,一甩一甩的,哪里还有刚刚思索问题时的聪慧: “大哥你说我要不要也跟著去见见那个步离宰桑,我到现在除了大伯还从未见过其他宰桑呢!!” “还是晚见的好,其余三个宰桑也快到了,到时候一同相见,总比见这一个的要好。” 李元亨捏了捏少年不悦的脸蛋,低下头用蛊惑的语气说: “此次若是得了彩头,大哥让你隨便挑----” “真的??” 李元贞惊喜地再次拽住衣袖,伸出手指,一脸正经的看著李元亨: “拉鉤,谁骗谁是狗!!” 李元亨从怀里掏出银色的鱼符,拍在了李元贞的手心: “此物为证,若是兑现不得,便拿它来偿----” ------- 约莫有客厅大小的军帐內,几个眼睛碧绿,身姿曼妙的色目美女正在围著正中的篝火跳舞,草原的舞蹈相比於中原,没有那些精美的服饰,柔长的衣袖,动作也显得更加粗野,时而隨著篝火摆动,时而又在宾客面前展现娇媚的神態。 只是这娇媚还未让人陶醉,英武卓绝的一面便显露了出来,让人既柔情又惊讶於其中的气势。 “这便是步离宰桑,全名叫艾比淖尔·阿勒屯·步离·宰桑。” 乘著欣赏歌舞的功夫,李延兴小声的再次提醒李元亨有关於对面步离宰桑那冗长繁琐的名字,省得等下念祝酒词的时候,念错了名字。 要知道名字对於草原人来说,本不是什么特別重要的东西,但是放在贵族身上,尤其是当权者身上时,却就显得无比重要,甚至在某些人看来,名字中的某些词汇,一旦摘掉哪怕一个,所带来的灾难,都是难以想像的。 就比如艾比淖尔这个绕口的词汇,其含义其实就是西域的艾比淖尔湖,本身就是个地名,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但是当这个词连同宰桑出现在一个人的名字中时,所体现出来的感觉,以及其背后的权力,便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 扶著酒杯,假借喝酒的空隙,李元亨再次看向对面的步离宰桑,在他眼中,眼前这个略微禿头,大饼脸,將军肚一样的中年男人,虽然目光一直都匯聚在中央的篝火处,但是他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对方,正在用同样隱晦的行为,对他们这面进行观察。 尤其是感受到自己身上那多次扫来的目光,李元亨在舞曲结束后的第一刻便直接越过了自己面前的酒桌,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径直走到了步离宰桑的面前,同时高举酒杯: “尊敬的艾比淖尔·阿勒屯·步离·宰桑,请允许我以腾格里的名义,向您,以及您的家人,致以最高的祝福----” “祝愿您长寿安康!!” 李元亨流利且响亮的突厥语响彻在在场每一个人的心中,而作为被敬的一方,步离宰桑只是挪动了一下粘在屁股上的绒垫,隨后便站起身,挺著大肚子举起酒杯: “也同样祝愿你,阿勒泰·玉勒都孜·帖木儿,草原新展翅的雄鹰,祝愿你永远都能够翱翔於蓝白的天空,享受腾格里的庇佑----” “同样,我也要祝愿你的父亲,我亲爱的兄长,阿勒泰·巴尔斯托甘·阿勒普·宰桑,永远像年轻时一样,健壮,智慧,以及那么的受腾格里的恩宠----” 【阿勒泰是李家在准格尔的突厥姓氏,象徵金山,后面两词的含义分別是虎隼和勇敢,意思是像虎隼一样勇敢的宰桑,前者的含义则是来自金山的星辰钢铁。】 步离宰桑的祝酒词让整个宴会达到了兴处,当所有人都举起酒杯互相敬酒的时候,李元亨已经率先一步,架住了步离宰桑的胳膊,后者先是表现出了犹豫,但很快便被热情取代,甚至主动拿起酒杯,当著李元亨的面,一饮而尽,显得十分豪迈,而李元亨也不遑多让,同样是一口乾了,让握住他肩膀的步离宰桑连连当著李延兴的面夸讚他的儿子: “延兴,你的儿子比你年轻的时候还要大方,他简直就是个雄鹰,一个真正的男人!!” “作为长辈,第一次见面,我应该送他一件礼物。” 作为从小就认识的两人,步离对於李延兴的称呼,私下里一直都是以汉姓为准,虽然口音受限於文化,有些偏颇,但是在这草原之上,已经算得上是难能可贵。 作为草原汉子,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步离宰桑当场便完成了兑现: “这是我叔叔在我成年时送的,当它属於我时,叔叔告诉我,男人应该把家人永远放在第一位,它是保护和长大的象徵----” 准格尔制式的短刀递到了李元亨的面前,凝望著把由银色与宝石包裹的短刀,李元亨很庄严的行了一个草原的礼节,隨后当著所有人的面,將短刀插在了自己虎头黄金匕首的侧边,以表示同样的地位。 “这就是真正的男人,你一定可以在这几天娶走属於自己的姑娘----” 步离宰桑说话之间,下意识瞅了瞅一旁李延兴的表情,见他没有什么反应后便继续开口: “按照之前定下的规矩,你应该在围猎结束后找到心仪的姑娘,但是今天一见到你,我就想起了已经过世四年的大儿子,他如果活著,也应该是你这般大了----” 李延兴脸色微变,似乎察觉到了对方想说什么,紧跟著便做出了打断: “步离,最近几年的局势越来越紧张了,我想新的战爭很快就会来临,到时候我们应该像之前一样,抱团取暖,维护好大汗的命令----” “狗娘养的女真狗,总是那么的討人烦!!” 步离的脸色未改,只是狠狠了骂了声,隨后便端起倒满的酒杯: “为腾格里乾杯----” 李延兴和李元亨同样举起了酒杯,敬完了腾格里,这场草原宴会便在互相试探的环节下结束了。 当结束的那一刻,回到马车上,准备赶往围场的李元亨被李延兴叫住: “大郎,步离此人为人十分谨慎,但是他今日却对你如此热情,只怕----” 李元亨折断了身侧的树枝,喝著傍晚的凉风,神態沉稳的看向略微警示的父亲: “想必儿子前段时日做的好事已经被他们知道了,步离虽然谨慎,但是面对儿子这条肥羊,再谨慎的狼也会流口水,再说了,此人的谨慎不过是装的,实力不上不下,守著一块棺材地,里面是草场和农田,外面是沙子,面积又有限,若步离不是这等性格,只怕早就身首异处,哪里还能养得起舞女----” 【艾比淖尔湖位於阿拉套山和博罗科努山的夹角之间,夹角內部是肥沃的农田,外部是放牧的草场,此地易守难攻,可最外围却是沙漠,故而歷代宰桑都求稳。】 李延兴没有想到自家儿子对局势看的如此之透,忍不住感嘆道: “为父的本来的计划是想让你娶步离之女,毕竟他为人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咋的也算是个好名声的亲家,如今看来,就你小子这尿性,只怕步离你还看不上----” “难道不是父亲从一开始就从未將步离放在眼里吗??” 面对李元亨的拆穿,李延兴无奈地摇了摇头; “生子如大郎,头疼病都治好了!!” 第19章 野蛮的相亲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19章 野蛮的相亲 塔尔巴哈台山脚,一处水草格外丰美,山景云层十分秀丽的草原仙地,此刻却成了远方权贵游戏相亲的乐场。 至於所谓的本地人,被廉价徵收了牛羊,此刻正在往另一处还算可以的草场迁徙。 而所谓的“廉价”,也不过是被其主人阿拉克尔·格克·卡尔塔尔·宰桑免除了未来一年的纳贡,而那些被徵收的牛羊,总价值超过了至少两年的纳贡,若不是又许诺免除了“兵劳”,怕不是在这草原男女欢聚的大好时候,又得见血了。 【以阿拉克尔湖为核心领地,並以此作为家族姓氏的宰桑,拥户876,约莫四千五百多人,实力在眾多宰桑当中,也算是中流。】 至於其他宰桑,除去博格达·托赫里勒·统阿·宰桑的千户,多数都在七八百户之间,若是真论实力,如今新增丁口近四千余的金山府,光是其治下的核心人口,便將近两千五百户,人丁按照最新统计也超过了一万六千余人,与其他宰桑形成了几乎碾压的局面。 【皆是按照核心人口计算,不算附近附属部落。】 这也是为什么在见过其他宰桑后,哪怕李延兴性格再稳妥,也是私下与李元亨与李元贞言: “如今这金山附近,便是再无敌手,纵使他们绑起来,也休得伤我金山府分毫!!” 心里这般想著,此刻在大帐內却推杯换盏的对著有些醉意的巴尔喀什·努尔·博拉特·宰桑,充满敬佩的拉著对方的手说: “我平生最佩服的便是努尔老兄你,年轻的时候,摔跤摔不过你,打仗每次都是你做先锋,就连喝酒,我也喝不过你----” “你是我眼中,除大汗之外,最有种的男人!!” 许是真喝多了,平日里本就好勇斗狠的努尔宰桑竟然真的听进去了,当著眾多宰桑的面吹嘘著自己的过往: “想当初,我只率领了不到四百骑,便將那些个哈萨克杂碎的头全都砍了,足足九百个啊,自那之后,附近的哈萨克人称呼我什么,叫我巴尔喀什湖的天神,哈哈----” 周围的几个宰桑见状,相互心照不宣的举起酒杯,用突厥语高喊: “敬巴尔喀什的天神,敬我们这里最勇敢的人!!” “哈哈----” 101看书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1???.???超顺畅 全手打无错站 一时间,整个大帐內,到处都是努尔爽朗且狂傲不羈的笑声,以及那些共同吹捧的言辞,好似这场宰桑私下的聚会,变成了对努尔宰桑个人的吹捧仪式。 “是时候了,也该看看孩子们怎么样了,要不然谁家的女儿被拐走了,怕是做了外公,都还不知道!!” 作为组织这次聚会的主人,阿拉克尔·格克·卡尔塔尔·宰桑主动打破了这虚偽的吹捧,转而提议所有人出去。 而在此刻的草原之上,数十骑的队伍正在向著一个方向狂奔,在他们的视线內,正前方的祭台便是此行的目的地,也是第一项比拼的內容。 比试的內容很简单,只需穿过草场,以及中间的那段由围栏,沙石组成的障碍,第一个到达祭坛的便是头名,余者按照顺序排列名次。 这项比赛,看样子和后世的赛马差不多,本质上就是检验赛马的质量,以及对骑术的操纵,但相比於前世那种只是娱乐性,竞技性的体育赛事,十八世纪的草原,从来都不是以竞技为目標。 就像此时: “阿拉克尔家的贼小子,就你这两下子,若是放在我们博格达,你这样柔弱的羔羊,只怕早就被下锅了,连骨头都不会有的。” 棕色的骏马突然转向,马背上强壮粗野的男人將手中的马鞭狠狠地抽向灰马的屁股,托克听到一声悽惨的哀鸣,便在几秒后,因为控制不住受惊的马匹,直接摔倒在了草地上。 托克刚一抬头,便看到那个叫吉达的混蛋,得意洋洋的吹著口哨,载著骏马扬长而去,丝毫没有一丁点反应,好似刚刚做的事情,只是顺手的一件小事而已。 “该死的畜生!!” 托克的叫骂声,只是让那些路过的汉子,低头瞧了几眼,隨后便带著嘲讽走开了,毕竟在草原,你实力不行,就是不行,没有人会同情你,甚至还会吃了你,连皮带肉,甚至是骨头,一起吞进肚子。 而这样的事情,在整个准格尔统治的地区,早已是司空见惯,哪天没有人饿死,抽你下马,已经是最大的客气了。” 而在距离祭坛还有些距离的一处柵栏障碍內,两匹身材高大的骏马正载著他们的主人,不断避让那些让人噁心的路障。 黑色的骏马,踏著白雪一般的四蹄,灵巧多变的快速躲避眼前的柵栏,只是几秒钟,便跳过了最难的地方,而在它的身后,一匹棕色高大的骏马以稍慢的速度,通过了它之前走过的路障。 而这两匹马上的主人,此刻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姿態,前者的李元亨,此刻只是稍动韁绳,便令胯下的紫电快速通过了挡在他面前的所有路障,整个过程甚至连滴汗都没有流淌。 而在他后面的这位巴尔喀什家的大儿子沙隼,却是满头大汗,抓著韁绳的手都在湿透了,只是每当瞧见前方的李元亨,眼神之中的“烈火”却是怎么也熄灭不了。 他就不信了,这个李家的长子,真的有传说中那般厉害。 “呼呼----” 马匹的喘息声,在李元亨的耳边响起,许是有些烦躁了,只见他在通过一片沙地后,调转马头,对著身后还在狼狈躲避的沙隼喊道: “不必跟著了,你且在这等候,等我拿了头名,你自然便是第二。” 刚刚衝出沙地的沙隼听到这话,本来汗流浹背的脸上,瞬间变得通红,眼神执著中带著凶狠的望著对面这个大言不惭的“假突厥”: “你这杂汉,怕是没劲了,也敢在爷爷我面前说这种胡话!!” “老子割了你的舌头,你父亲也不敢说什么----” “哼”,李元亨鼻息冷哼一声,眼神中的杀意怎么也止不住,要知道前阵子他还在科布多城杀人,今日便有人敢摸他的虎威: “腌臢蠢猪,也敢狂吠。” 说罢,一催紫电,连刀都没拔,便冲了过去,而见此场面的沙隼既惊又怒,可能是怕被小看,拔刀的手几次想动,又可能是畏惧金山府偌大势力,只是扬起马鞭,嘴上说著教训,便抽了过去。 “啪!!” 马鞭的破空声传来,却是击空了,马背上的沙隼双目阴狠,转瞬便又抽向避开的李元亨,而后者却再次避开,而且连马鞭还掛在马鞍旁,脸上没有一丝惧色,反而玩味的看向他手中的马鞭,显然瞧不起他。 “杂碎,尔敢小看你爷爷我!!” 话虽如此,沙隼却没有收起马鞭,反而顺势拔出佩刀,左手持刀,右手持鞭,转瞬便冲了上去,丝毫没有了刚刚的顾忌,反而做出要置李元亨於死地的態势。 李元亨拨动韁绳,只是抽出了没有出鞘的宝刀,借著精铁做的刀鞘,顺开了对面劈开的力道,反手又用刀鞘抽开了一旁的马鞭,隨后一改避让,胯下紫电瞬间加速,眨眼间便衝到了侧方,嚇得沙隼连连避让。 沙隼的脸上冷汗直流,刚刚喘口气,便又被迫应战,如此不过几个回合便被李元亨一个错位,用刀鞘抽落了马背。 沙隼刚落地,便想捡起战刀继续对打,只是还未等他站直,便被紫电一蹄子重重踹倒在地,疼得无论如何也爬不起来,只是忍著疼,嘴里还在叫骂: “杂汉,你算甚,不过是侥倖打了几仗,今日老子输了,来日一定找回来!!” 沙隼话里话外充斥著对李元亨在科布多城光荣战绩的嫉恨,他这段日子在家里,听此贼名字都听烦了,就连他父亲也说了如果他能够如此,怕是死了也甘心的话,所谓今日之怒,非是竞技相亲,乃是早就积怨的发泄罢了,若不然其他几人见到李元亨都避让,唯独他紧跟不舍,便是想出了恶气,挫了对方的威风。 当然,最重要的便是拿对方扬名,成就自己的英雄故事罢了!! 而听到这话的李元亨,只是嗤笑一声,隨后便催动紫电,双蹄扬起沙尘,砸在了对方的脸上,不过几分钟,沙隼全身都被沙土覆盖,躺在沙堆里,话都说不出来,若是没有人救,只怕过些日子,便晒死在这沙子里了。 而结束这一切后,李元亨便没有再看一眼,自顾自地將前面剩下的障碍係数通过,然后便站在祭坛之上,喝著早已准备好的马奶酒,吃著献给腾格尔的牛羊肉,静静的等待其他人的到来。 很快,第二个人便来了,来人正是吉达,见到祭坛上吃肉喝酒的李元亨后,鼻息重重地冷哼一声,隨后便牵著马,自顾自的拿起酒肉吃了起来,只是眼神不时的朝著已经吃饱喝足的李元亨打转,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第三个和第四个也很快到来,分別是艾比淖尔家的次子伯户,以及阿拉克尔家的长子图克,而图克在见到吉达后,当场便拿起弯刀,说要和他决斗,维护阿拉克尔家的声誉,后者当场便想应战,只是被伯户阻止,这才没有打起来。 而隨著越来越多人的到来,这场关於“骑术”的考试便以李元亨为头名结束了,消息传到大帐外,还在等候的眾宰桑纷纷向李延兴道喜,唯有努尔宰桑一改之前的热情,言辞犀利的质问: “李贤弟口口声声说要团结,如此,便是团结吗??” 第20章 草原男儿我最强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0章 草原男儿我最强 场面瞬间冷了下来,其余几个宰桑一言不发,无一人此刻打圆场,就连最会逢迎的步离宰桑,此刻都作壁上观,眼神冷淡的望著衝突中心的两人,看似不在乎,但是冷淡中不时的窃喜,却出卖了他。 而风暴中的李延兴此刻却一改之前酒宴上的吹捧,反而讥讽道: “自不量力便是自不量力,何必拿团结说是,若是怕了,便滚回自家,也免得在这丟人!!” “你!!” 努尔宰桑懟的回击不得,毕竟若是反驳,自然就是显得自己真的自不量力,打的起输不起,但若是不回击,在场这些各怀鬼胎的混蛋,不一定心里咋的瞧不起自己,想到这里,努尔宰桑突然拔出佩刀,在草地上划了道痕,眼神凶狠的对李延兴说: “若是有胆量,就让你那宝贝儿子过来与我巴尔喀什的勇士决斗,生死不论,你有胆吗,李宰桑!!” 这句话不是质问,而是直接肯定的下了定论,將这场脱口而出的决斗变成了好似已经要做的事情,让在场的那些老狐狸一般的宰桑都纷纷侧目,心想这个没脑子的,啥时候这么聪明了。 李延兴瞧著对面得意且狰狞的嘴脸,眼神狠厉的开口: “既如此,那总得有个彩头吧??” “我想便拿百户来换吧,相信你不会小气,整个巴尔喀什部也不会捨不得这区区百户。” 这句话同样是肯定,可谓让那些还在看戏,等待李延兴出丑的宰桑们心头一惊,毕竟若是真贏了,岂不是本就实力最强最为雄厚的金山府,实力还会增加,如此,將来在准格尔汗王那里,这阿尔泰附近的偌大西域草原,岂不是全是他李家一家说了算,到那个时候,他们是不是见到李延兴,得称呼一声“上主”了。 只是这次的机会,实在难得,若是巴尔喀什部真贏了,失去了李元亨这个麒麟儿,李家未来几十年都难有兴旺之人,如此,他们和李家的差距,便有办法和时间弥补了。 想到这里,所有宰桑,都將目光放在了本来还囂张跋扈,此刻却有些小气的努尔身上,所有人都希望他这个时候能够答应下来,如此,便有好戏看了。 努尔宰桑的额头逐渐冒汗,作为核心只有不到七百五十户的宰桑,他的势力,其实是在场所有宰桑中最差的,若是一下子失去了百户,只怕未来十数年,都恢復不过来,只是心里的愤怒,以及对李家势大的嫉恨,乃至除掉李元亨的衝动,让他有了些犹豫: “百户,一个儿子便值百户,我有五个儿子,若是按你的说法,岂不是值钱五百户??” “算球,且值三十户,有胆便来。” 其他宰桑瞧著努尔那討价还价的架势,心头髮笑,但是却又生起一阵“刮目相看”的情绪,毕竟这等粗汉,今日连续几次搅局,还闹得如此巧妙,如何不让他们心生错看的想法。 “三十户太少了,元亨贤侄何等英雄,那可是打的女真贼头哭爹喊娘的好男儿,这种人物,没有五十户基本不可能!!” 步离宰桑的突然插嘴让场上的局面再次发生改变,一旁老谋深算的格克宰桑却一边瞅著努尔心有不甘的面孔,以及李延兴快要爆发的怒火,心下盘算一二,便紧跟著开口: “要我说三十户太少,百户也太多,再说了,大家都是大汗的左膀右臂,都是我准格尔汗国的一方宰桑,怎么能在这自相残杀,今天本来就是子女相会结好的良缘美事,你说要杀,他说要刮的,多不好,依我看,不如这样,五十户,但需点到为止----” “什么叫点到为止??” 努尔宰桑紧跟著追问,眼神中充满了“怀疑”,毕竟阿拉克尔这个人最是阴险,可不能上了他的当。 格克宰桑转身对李延兴说: “五十户当有,但需要留命。” “什么!!” 努尔宰桑当即就不干了,但是格克宰桑却说: “输者也当给五十户。” “我同意!!” 李延兴紧跟著便表示了同意,在场的其他宰桑虽然心里也想著借著这个机会削一削李家的实力,但毕竟不好做的太明显,所以也就心照不宣地赞同了这个“绝佳”的主意。 而眼见眾人都朝自己看来,格克宰桑也只能选择了同意,毕竟要是贏了,岂不是多了白捡的五十户,至於儿子,他有五个儿子,但不见得有人能值五十户,若是能借著这个由头为整个巴尔喀什部增加那五十户,如此便也算得上是八百户之宰桑了。 场面里面便全都有了,如此划算的买卖,如何做不得,至於输了,那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可是他们部落猎虎的勇士,一个自以为走了运的小子,就算打仗方面有些天赋,难不成个人武勇也拔头筹不成?? “速去通知大郎,只说小心行事,稍察不对便认输,兹当这五十户从未有过,我李家如今也不缺这区区五十户丁口----” 李延兴依旧小心谨慎,毕竟相比於他儿子,五十户又算个甚,也就是格克这鸟贼当个宝,当真是穷人上不了宴席,吃多了拉稀。 很快,有关於决斗的消息不脛而走,几乎吸引了所有相会的男女,其中不乏那些个自命不凡的部落娇子,以及草原上难得一见的族中美人。 一时间,这决斗还没打起来,便比整个相亲大会还要热闹。 -------- “那便是李大郎,长得还真英俊,昨日咋的没看见??” “你说他能贏吗??” “谁知道,若是贏了,我便嫁给他。” “就你----” 一眾女人堆里,各个都娇笑起来,而在这其中,唯独有一个身穿绿袍,头戴簪花,一双宝石般纯净的年轻女子一言不发的注视著场上那个双臂环抱的男人,琥珀一样的眼神中,闪烁著既期待又担忧的神色,尤其是当看到他的对手,那个据说力气大到堪比蛮牛,有猎杀三只猛虎战绩的速台阿时,一颗芳心差点悬在半空,只能在心里为他祷告: “伟大的腾格里啊,请保佑他,让他如同战神一样,取得胜利----” 场边,审视与好奇共生,爱慕与嫉恨同在,而在场內,五大三粗,赤裸上身的速台阿,拿著一桿木棍,斜视对面,语气狂傲的讥讽: “白脸娃娃,回去吃奶吧,你和你的长相一样,不堪一击!!” 场边,格克宰桑听到这话,高傲的挺起胸膛,隨即还挑衅的看了另一侧坐著的李延兴,而后者却看都没看,只是平视场內,让人猜不透想法。 李元亨只是拨动手中绑著黑布的木棍,隨手甩了甩: “听说你猎了三只老虎??” “正是你爷爷乾的,你现在尿裤子还来得及。” 速台阿狂妄的瞅著李元亨,只是將棍子指著对方: “打完尿裤子,还是现在就尿??” 李元亨脸色不改,双眼扫了扫对方如同熊羆的站姿,隨即持棍而立: “你能猎虎,我便能吃你!!” “杂汉!!” 怒骂一声,速台阿举棍便朝这边衝来,气势大到让观战之人皆有胆寒之气,有人遂惊呼: “真有猎虎之威!!” 而作为被野兽盯住的李元亨,只是持棍格挡,只是退了两步,便將这必杀的一棍挡了下去,让观者的人群爆发了惊呼。 “啊!!” 琥珀少女嚇得不敢看,直到旁人叫好,这才睁眼,见到心上人没事后,这才放下了心。 “死来!!” 爆喝声在耳边响起,李元亨持棍左挡右戳,连续打了三个来回,让场边的欢呼声更甚了,其中最多的便是女子的欢呼。 而听著耳边那让人烦躁的欢呼以及“嫁娶”声,琥珀少女一改之前的担忧,拔出短刃便厉声喝道: “一群贱坯子,也敢和老娘抢男人,若是敢来,穿膛而过,尸都不给留!!” 目睹这一切后,一部分人因为害怕不敢再呼喊,而另一部分女子则是同样拔刀对立,大有你死我活的架势,让那些心仪者对李元亨的愤怒直达顶点,对速台阿的支持声更大了,恨不得对方立马打死这个扰人幸福的金山匹夫。 而在场內,李元亨与速台阿的打斗已经进入白热化,如果说刚刚对方还有轻视的想法,那现在只剩下了: “这杂汉力气咋这么大,吃什么长大的??” 感受著虎口的振动,速台阿人生第一次感到了“煎熬”,而他对面的李元亨却依旧冷静沉著地找寻著破绽。 横打竖劈,左突右挡,棍棒在他的手中耍出了花,让那些一直在观战的宰桑们异色连连,心思最重的格克宰桑更是频频將目光看向老神在在的李延兴,试图从他的脸上找出些许恐慌。 只是李延兴到底是个执掌数万金山生民生死的宰桑,哪怕心里慌张,面上却永远都是张木板脸,平板齐整,看不到丝毫纹路。 【包含了附属的部落。】 “你这小畜生,力气这么大,怕不是你娘和野人私通生下的吧,要不然你和你爹咋长得不像??” 可能是真急了,速台阿这次直接就展开了人身攻击,试图让这怪汉停顿下来。 只是李元亨的心智何等坚韧,区区挑衅,不仅没有让他暴怒,反而手中的动作越发细腻,让对面的速台阿接连狼狈,差点便失了手。 “啪”的一声,棍棒再次接触,若不是选用了结实的木头,早就断了。 速台阿的手震得发疼,心里的愤怒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避战之心,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保守,不似之前狠辣。 而这便让李元亨看到了机会,只见他假意横打,嚇得对面立即格挡,但当格挡动作刚做出一半,本来横打的棍棒突然向下: “啪!!” 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一道破碎声,然后便看见本来还站立的速台阿瞬间下跪,悽惨的捂著襠部,隱约间,所有人都看到了渗透出裤布的血色。 所有人都明白: “蛋碎了!!” 而在场外,突然一道惊喜般的呼喊,吸引了所有人: “我看上他了,他就是我未来的夫君!!” 一时间,所有人都將目光对准了那个绿袍少女。 第21章 疯狗的婚事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1章 疯狗的婚事 “谁家的女儿,这么胆大??” “还能是谁,阿拉克尔家的女儿,嘿,比他父亲可是泼辣多了,真是狐狸生了个狼崽,怕不是偷的!!” 场外无数双眼睛在绿袍少女与格克宰桑的身上来回扫动,不时出现关於“亲子鑑定”的非议。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绿袍少女却没有丝毫的害羞和紧张,与此时中原女子被清妖残害的裹脚文盲形成了天壤之別的差距。 “我阿拉克尔,阿依苏露·萨利卡·哈尼姆,阿拉克尔家的长女,看上帖木儿了。只有这等勇士才配做我萨利卡的夫君!!” 【意思是阿拉克尔湖那月亮一样美丽的,黎明公主女士。】 “萨莉卡,你疯了!!” 格克宰桑指著这个从小就胆大包天的女儿,嘴里骂著,心里却是一万个满意,只是为了阿拉克尔家的面子,以及他作为宰桑的尊严,对於这种大胆的示爱,他还是做出了该有的反对: “作为一个女孩,你应该明白,在没有男人的许诺下,做出这样的誓言,是多么的愚蠢!!” “你要为一个男人,丟整个阿拉克尔家的世代先祖的脸面吗??” “你这样做,只会害了自己,而那个男人也会因为你而受到嘲笑。” 周围的人先开始表情还算正常,大多数都是一副看笑话的神態,但当后面几句话和前面连贯起来后,就算是再蠢的人,此刻也反应了过来,本就之前心属李元亨的步离宰桑,还以为是格克刻意安排,用来和自己抢人,更是气得在心里大骂: “格克这个牲口,在这装什么不知情?要不是他安排的,哪个姑娘会来这一出?真看上了那也是私下聊,这分明是故意把人架著,让人下不来台,不得不接受。他娘的,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出呢?到手的女婿飞了!!” 其余几个宰桑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是作为这场决斗的失败者,即將失去五十户的努尔宰桑更是气的七窍生烟,直接跳出来指著格克的鼻子大骂: “他妈的,老子就知道你们是一伙的,合起伙来坑老子是吧?老子刚才还在纳闷呢,格克你这个平日里谁也不得罪的老狐狸,唱的是哪出戏?原来在这儿等老子呢!!” “两嘴一张,就拿老子那五十户牧民充当討好你新女婿的人情了!真不愧是你呀,这个该死的老狐狸,这帐老子记住了,你给老子等著。” “你莫要胡扯,若不是老子好心,你怕是还得再输五十户,到时候岂不是更丟人。” “贼狐狸,老子抽死你。” 努尔宰桑的脾气永远是那么火爆,骂罢便夺过僕人控马的长鞭,对著格克宰桑便冲了过去,更好玩的是,沿途竟然无一人阻挡,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著即將打起来的宰桑对决。 直到: “我应了!!” 顺著声音看去,只见李元亨快步夺下了努尔宰桑手中的长鞭,隨后用长鞭指著人群中那个显眼的绿袍琥珀女子: “萨莉卡是吧,既然你一个女人都有胆量,我作为一个男儿,岂能比你还怂。” 隨后转身俯身向宰桑当中的李延兴,语气坚定的说: “父亲,请允许我娶了阿拉克尔家的长女,萨利卡就是此行的终点。” 李延兴手指在背后打著节拍,心下不断在李氏与阿拉克尔家的地盘接壤处扫荡,直到看到了想到他们此刻就在塔尔巴哈台山的南麓,心中最后的揣测也便结束了,隨后当著眾人的面,拔出拇指上的玉扳指: “便用这扳指定下婚事,改日我金山府再送聘礼上门,还望格克兄莫要嫌弃小气。” “李兄开的什么玩笑,便是一节枯草,一桿断木,都是你我两家友好的见证,这婚事我做主答应了,李家的长子与我阿拉克尔家的长女联姻,正合了腾格尔旨意,是真正的良配!!” 格克看著对方手中的扳指,心里早就喜上眉梢,哪里还顾得了许多,毕竟在草原的游牧文化中,扳指这玩意,其实更多最早是辅助拉弓,防止磨损手指的工具,但隨著歷代草原霸主,乃至清廷八旗的刻意拔高,扳指的材质也从最早的玛瑙,石制,逐渐增加了奢侈与权威的象徵。 相比於满清只喜欢翡翠的粗暴式土豪审美,李氏的审美一直很汉人,玉扳指非是如今大行其道的翡翠,反而是便宜的汉白玉。 所谓汉之顏色,除了黑红色的血外,还有什么比这洁白的汉白玉还要有象徵力。 “两只老狐狸,真不要脸!!” 其余宰桑看著好像亲兄弟一般的李延兴与格克宰桑,心中恨不得当场撕下两人虚偽的面具。 只是心里这般想,面上却一个个跑来道喜,当然,某个失去了五十户的倒霉蛋除外,此刻正在那里思索,如何赖掉这笔帐。 只是还未等他赖帐,作为对决的胜利者,便已经找上了门: “还请努尔叔叔兑现诺言,將这五十户赏给小侄,如此,也算成全了腾格尔的天意,以及眾多宰桑的支持。 想来这区区五十户牧民,对於居尔叔叔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毕竟居尔叔叔,您前阵子不才阵斩九百哈萨克勇士,收穫颇丰嘛?” 努尔宰桑瞧著眼前这个“杀贼”,心里恨不得抽筋扒皮,但是面上却表情严肃的回答: “前段时候,是收穫不小,只是最近哈萨克屡犯边疆,我也是兵员掣肘,暂无空余。 若是世侄不急,可等到我巴尔喀什部灭了哈萨克匪徒,解除了边患,到时候別说五十户,便是五百户,赠与贤侄又何妨?” 其他人听到这话,心里虽然暗骂狡猾,但却继续出现了看戏的姿態,想看看这个李家的麒麟儿该如何回答。 而李元亨只是探头扫了巴尔喀什部来的那些隨从,便笑道: “既然是居尔叔叔暂无空缺,那这五十户小侄也不要了,权当是替叔叔平定边隱了。 小侄只向叔叔討要一样东西,还望叔叔割爱,可以成全。” “什么??” 努尔有些暗喜的追问,而李元亨却说: “既然这场决斗是由腾格尔见证的,那也不好驳了,祂老人家的面子。不如拿叔叔此次隨行的人员充当祭品,献於腾格里如何?” “什么,那可是我的三个儿子,还有六个侄子,两个女儿,你想要让他们都去做祭品,按照辈分,他们可都是你的兄弟姐妹,传出去,其他人会怎么看我??” 努尔当场破防,毕竟若是真的如此,他便真是后继无人了,別看他自夸有子五人,但其实真正有出息的,也不过两人罢了,而现在这两人,却全都在这里,加上那些侄子女儿,若是真做了,等他回去之日,便是他的那些兄弟內室闹事之时,內室还好,一群女人能翻天不成,但他那几个兄弟,可是个大麻烦,若是见他少了两个得力的儿子,再加上出卖子侄的由头,没准他巴尔喀什部的內乱便来了。 到那个时候,別说五十户,便是五百户也弥补不过来了。 “叔叔若是连这个都答应不了,怕是日后难以收场了。” “你待如何??” 努尔宰桑看著眼中既奸诈又充满威嚇的李元亨,心里突然自己嚇了自己一下,强压下慌张,面容愤恨地反问,语气格外的大,恨不得在场所有人都听见。 李元亨“噌”的一声拔出腰间宝刀,当场嚇得努尔宰桑大喊“护卫”,只是还未等护卫到来,李元亨便用杀气腾腾的语气看著慌乱大惊的努尔宰桑: “当初我告诉驻守科布多城的罕塞,若想让我退兵,非得满足两个要求,努尔叔叔猜猜是什么??” “我不知道,这是你与他之间的事情,与我何干!!” “呵呵----” 轻笑一声,李元亨將刀指向保卫努尔宰桑的几个身形高大的护卫: “我找他要了两样,一个是官帽与披掛盔甲,还有一个便是五万两白银,知道他为什么会给吗,因为我告诉他,今日若是不给,明日我还来,后日也是如此,今年如此,明年亦是如此,只要他在位一刻,科布多城还在,他便跑不得,毕竟杀不得,难道还噁心不了吗??” “而最后他给了我要的,如此,里子面子都保住了。” 李元亨的话在眾人听来,简直就是无赖行径,但在那些个身居高位的宰桑看来,这李大郎简直就是条疯狗,不仅会咬人,还会追人,追到便死咬不放,再加上李家如今的势力,一时间,李元亨恐怖的面孔与李家的金山府就像是一座魔王驻守的大山,压的他们喘不过气来。 “你这个杂----孽贼!!” 那个“汉”终究没有说出来,毕竟李延兴还在身侧,手下的人可以放肆,他却不敢赌。 “努尔叔叔,还请成全小侄对腾格尔的一片孝心!!” 这句话同样是质问,又是確定,让努尔宰桑又气又衰,只能颤抖地抬起手指,先是举到李元亨的面前,又颤颤巍巍的放下,最后化作了一声: “五十户,过阵子便送来。” “如此小侄多谢努尔叔叔,叔叔千寿万岁!!” “你你你----杂汉鬼!!” 最终还是骂出来了,然后努尔宰桑便昏倒在地,任人抬走,让在场包括几个宰桑在內的所有人都看了大笑话。 估摸著这个笑话未来几年都不会断,只会出现多个更可笑的版本,被附近草原,乃至整个准格尔汗国传唱,成为孩童睡梦前,十分精彩可笑的寓言故事。 而作为这场故事的主人公,未来的大红人,李元亨此刻却当著所有人的面,走向了那个大胆的草原女孩。 看著朝著自己走来的情郎,也是刚刚许诺的未婚夫,萨莉卡心臟就像是被雷火击打了一样,又热又炸,砰砰的心跳声,充斥著全身,直到李元亨接近,这才挺起腰肢,弯身做礼: “见过李郎。” 望著眼前这个身形娇柔,面容美艷,有著一双琥珀双眸的草原女郎,李元亨没有废话,直接上前,迎著场內的惊呼以及欢呼声,將对方抱在怀中。 感受著耳畔旁的热流,以及腰肢上那如同无数只蚂蚁乱爬的酥麻,萨利卡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窒息与温暖,双颊渐渐地升起了粉红,抱著李元亨的双臂,也越发紧了。 “没想到你的磨盘和你的胆量一样大。” 耳边响起一道让萨利卡要疯的声音,等她壮著胆子抬起完美无缺的下巴,看到的是一张英武不凡的脸,甚至就连那未刮乾净的胡茬,在此刻都显得如此让人著迷。 “李郎真愿意娶我,不是迫不得已??” 可能是梦来的太早,她下意识的想要再次確定。 注视那双幽静如黑夜的双眼,试图找出“假意”,但是等来的只是更火热的拥抱,以及一句: “你这身子,不生三个可惜了!!” 第22章 围猎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2章 围猎 三千年来谁著史,五千里外谁封侯。 望著璀璨的星空,以及周遭辽阔的草原李元亨的脑海里蹦出了这句短诗,而偷跑出来私会的萨利卡捧著如同鹅蛋一样的秀脸,一言不发地凝视著身侧的情郎,眼神中除了他,再无他人。 “李郎在看哪颗星??” 李元亨低头看著抱著自己臂膀的萨利卡,感受著那抹传递的温润,在对方期待又紧张的目光下,单指托起下巴,俯身与那红唇接触。 来的快的去的也快,直到离去的那一刻,萨利卡还在回味那让人著迷的触感,而作为始作俑者,则是继续看起了那让人不解的星空。 而在此刻的一处灯火通明的大帐內,格克宰桑却喜的睡不著,嘴里不断念叨: “好女儿,你可真是给我招了一个好女婿啊!!” 格克宰桑的脑子里,此时到处都是想法,有联合金山府吞併其他宰桑的,也有以后没事捞油水的,更有再嫁一个女儿给李家二郎的想法冒了出来,若不是他只有两个女儿,只怕四个李家子,无论嫡长大小,他都想要拉到阿拉克尔部来当女婿。 当他格克的好女婿!! “哎,当初怎么就顾著生男了呢,没有多生几个女儿,如今上赶著的羊肉都吃不了,真是可惜,可惜啊!!” 先是喜后是哀嘆,若要其他宰桑,尤其是一直都惦记的步离宰桑听见,说不得又得骂一句: “猪狗不如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早晚撑死你这个龟孙!!” 而与此同时,另一处大帐內,李延兴正举著油灯,照耀在桌上摊开的羊皮地图上,在这副地图上不断地摩擦著那三个大湖,以及一片由雪山融雪化作的小湖水泊之地,而这三湖一地正是白日里四位宰桑所在的四块牧马之地,也是他们赖以生存,乃至姓氏依存的核心所在。 这三湖分別是巴尔喀什湖,艾比淖尔湖,阿拉克尔湖,而一地则是指博格达,而之前的四个宰桑便是以此四湖为姓,既显示了权威,又增加了对领地的统治合法性,这在草原,乃至沙俄等地,皆是如此。 或是以领地为名,或是以自身为领地附名。 就连李家自己的突厥姓氏阿勒泰,不也是依照金山来命名吗,在当时这个时代,以领地为姓氏,本就是一种普遍的潮流。 有些粗糙的手掌,不断抚摸过羊皮地图的皮质,手中的油灯將身影逐渐拉长,不时和人影重叠在了一起。 好半晌过后,才发出一声嘆息: “若能於十年內,合三湖一域而一统,聚万胡於羽下,哪里还需要看准格尔韃子的脸色,怕是割据金山,自立为王,也是绰绰有余了----” 李延兴脸上闪过期待,又有些担忧,毕竟別看如今金山李氏的势力冠绝整个三湖一域之上,但是这只是表面,毕竟三湖一域周围还有不少依附於他等的突厥部落,这些部落看起来实力都不大,或出兵百,又或是出兵数十,但是不要忘了,部落数量多啊,就拿他李家自身附属的部落,加起来便有两万丁口,虽然多数都是些山民野牧,但是战斗力可是不容小覷。 放在中原大地上,怕是得有北地边军方能力压之,毕竟草原儿女,別的不多,血勇之气歷经数千载而不变。 若非如此,以他李家歷代家主的狠辣,早就將这些部落编户齐民,收拢麾下,哪里还只放任他们偏安放牧,聚集山野,只是每年纳贡出兵了事。 李延兴瞅著地图,心里的那团火便无论如何也难以熄灭,就连入眠时,脑海里都还在浮现那张承载著歷代金山汉家的地图,以及先祖的那句: “今日立身於西戎,来日必光復汉家於中原。” 而现在这个梦做到了他这代人身上,只是不知道那梦中的版图是否能够实现,汉家的江山能否復甦。 一切的一切伴隨著一声“爹”,便也就醒了。 “爹今日怎么睡的这么沉,须知今日便是聚会的最后一天,射猎结束,明日便回家了。” 睁开眼看到的便是他的大郎,李延兴揉了揉思绪过重的额头,在李元亨的服侍下便穿衣洗漱了。 嚼著嘴里的柳枝,李延兴接过递来的茶水,连漱了四五口,这才开口: “昨日梦多了些,貽误了今日的晨起。” “书中说,梦多乃是多思多虑所致,父亲肩上扛著金山万民的担子,就算再繁忙,也得顾著自己的身体,若是觉得累了,有些事情可以直接交给儿子,儿为父劳本是纲常之理----” 李元亨的这番话让李延兴颇为感动,只是碍於平日里与小时候展现的威严,只能点头附和,反而寻起了婚事由头: “昨夜你可是寻那阿拉克尔长女去了??” “父亲----” 李元亨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隨后又说: “这阿拉克尔家总算是没有把阴险二字传到自家子女身上,昨夜儿子试了半夜,方才感到安稳二字。” “安稳,怕不是色急而躁吧!!” 李延兴瞪了还在打哈哈的李元亨,后者訕訕的遮了遮脸,索性便承认了此事,而李延兴也没有在这上面纠缠,只是盯住了一声“莫要贪恋,伤了身体”,隨后便穿戴整齐,与李元亨一道去了会场。 而在此时的会场,几乎聚集了此次所有弓马嫻熟的勇士,只为夺得那五年一次的塔尔巴哈台勇士称號。 而作为这两日的红人,李元亨享受到的关注,自然是远超他人,甚至到了有“粉丝”应援的程度。 望著那些对他拋媚眼,高喊“郎君”“今晚等你”“来日上榻”的草原女子,饶是李元亨自幼身在金山,见惯了胡人,融合了两世人的记忆,也被这等彪悍所镇住,尤其是在感受一丝“幽怨”的目光时,也只能条件反射地挺起胸膛,拉著韁绳,率先一步,领著十来个扈从,进入了塔尔巴哈台山南麓深处。 而其他人见此,也各自找个方向,带著僕从,准备用山上野兽的鲜血来为自己登上勇士宝座铺桥搭路了。 ----------- 所谓射猎,顾名思义,便是骑马打猎,这项传统自更为早远的殷商时期,便开始兴盛,而在草原,射猎不仅仅是一项传统的游戏,还是检验一个人是否能够在草原生存的重要依据。 力大无穷也好,刀兵善战也罢,你骑射都搞不好,在草原人淳朴的思维中,你就是弱鸡,你就是不行,菜就是菜,没有一丝一毫的道理可讲。 “少郎君,这有头好麋鹿,快射!!” 扈从的战马,衝过小路,赶著这头倒霉的麋鹿便朝李元亨那边而去,后者听后,拉弓搭箭,手腕的经脉瞬间张开,眼眸之下再无其他,只听一声淒鸣,这头壮年的雄鹿便倒在了箭矢之下。 倒地那一刻,周围的扈从立即包围上来,只见麋鹿的脖颈动脉处深深的插著一支利箭,鲜血都卡在其中出不来,只能颤抖哀鸣,没过多久便瞪眼失魂,一命呜呼了。 眼见麋鹿毙命,有几个扈从立马衝上前,割掉了耳朵,以此当作凭证,至於偌大的麋鹿身躯,也只能点了根狼烟,留一人等待接收,事后再分,其余人包括李元亨在內,皆是继续朝山內奔去,力图射到更多的猎物。 而在其他几处,虽然时间节点各有不同,但都收穫了各自的猎物,这些猎物一大一小,最小的不过是一只野山羊,最大的竟然是只驼鹿。 而这只驼鹿正是博格达家的吉达猎取的,在猎取得手后,他甚至还洋洋得意的站在死去的鹿身上,蔑视一切的对周围的僕从说: “便是李家那个杂汉来了,也得叫我声祖宗。” 此时还在深入山林的李元亨自然不晓得有人拿他作为囂张的本钱,只是一味的率领从鹰师营带来的扈从,不断的寻著半路瞧见的血跡奔去。 “这血乾的蹊蹺,似乎被什么野兽舔过。” 蹲在地上的扈从转头便朝马背上的李元亨喊道: “少郎君,找到几根毛髮,似乎是熊的。” 李元亨接过马背下递来的毛髮,接过手仔细瞅了瞅,隨后又想起了刚刚那摊拖拽的血跡,以及树干上摩擦留下的爪痕,心下瞬间明了: “不止是有熊,怕是还有虎豹。” 扈从听后瞬间炸锅,毕竟熊性本身便类人,更奸猾狡诈,如今多了个虎豹,岂不是更难对付,一时间有人便想规劝,只是都被李元亨阻拦下来。 “便是条蛟龙,今日也得擒拿,左右叮嘱,协同互防。” 李元亨胯下的紫电率先跳开了阻挡在前的杂草,其余扈从也四散周遭,眼神不断扫荡四周,生怕漏掉了细节。 毕竟熊和虎豹这类猛兽,最是狡诈,別看很多话本小说处处都说某个英雄人物,能够力擒虎豹,有万钧之力,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是虚构,真面对一头猛虎,哪怕是一只花豹,寻常人便只能自投黄泉,等待下一世了,便是那些个號称能够打虎的猛士,其实真要让他们再打一次,他们也是不答应的。 已经成为太监的速台阿,之前便有三杀猛虎的诺大名声,实际上知道內情的人都知道,不过是围杀罢了,所谓“三杀”,便如同后世那些动不动就画质奇差,镜头髮抖,但却各个说见龙见鬼的视频一样,皆是自吹自擂,夸张描述罢了。 “有尿骚味,我也闻到了,就在这片林子,跑不远,这里是那畜生的领地,轻易不会走。” 扈从的对答入耳时,李元亨的宝弓早已搭箭,隨著一声风动,八十步外的一处山石夹缝处先是爆发了一阵兽吼,刚往那处一瞅,在场除李元亨之外的所有人都惊住了,就连李元亨此刻都有一种地理知识错乱的感觉。 不为別的,眼前这头正在嘶吼威胁的野兽,正是一只狮子,准確的说是一头亚洲狮。 【此时的亚洲狮,多活跃在波斯,印度等地,西域也不是没有,但却极为罕见,多为少数迁徙而来的个体。】 要知道哪怕早就做足了心理准备,李元亨原以为这次也不过是只西域虎罢了。 【后世已经灭绝的新疆虎。】 哪怕此刻心里想的再多,此刻的李元亨那根象徵冷静的弦也断了,毕竟在这西域深处发现亚洲狮,不称呼一句“神跡”,怎么可能?? “活捉,要活捉!!” 想到这,李元亨的心里只剩下了狂喜,丝毫没有见到罕见猛兽的惊惧,反而有一种天降重宝的喜感: “张网而待,六角包围,其余人撤退后方,换长枪。” 很快,一个六角形状的包围圈便出现在了亚洲狮的不远处,出於野兽的直觉,当即它就像朝著侧面那个扈从扑杀,只是还未接近,便被几道从天而降的长枪嚇住,只是顶级掠食者的本能告诉它,不能再让这些个猴子继续下去了。 所以就向直觉深处最直接的地方扑杀而去,而那个地方正是李元亨所在之处,其余扈从眼见,立刻就上前阻挡。 “吼!!” 一声狮吼之下,有个扈从嚇掉了手中的长枪,当场就被扑到在地,伴隨著第一声,也是最后一声的慌喊,他的脖子便被死死咬住,而目睹这一切的李元亨在这个时候当即大喊: “趁机会,合围!!” 一眾扈从也从刚刚的慌张中走出,挺著刀枪便向还在锁喉的亚洲狮而去,至於將死扈从的生死,从上到下无一人在意。 而那只亚洲狮,此刻的野兽本能却催使它鬆开了身下的扈从,当鲜血从利齿处滴落在扈从已经失去神采的脸上,它的兽瞳四处打量这些逐渐接近自己的猴子,嘶吼声再次出现在所有人心头,眨眼间便看到四爪腾空的猛兽朝著李元亨扑去。 “少郎君小心----” “护卫!!” 而此刻李元亨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慌张,本能拨动韁绳,避开了这次扑杀,只是还未等他立住,那头如同疯魔一般的亚洲狮便再次扑来,这次的目標不是马背上的他,而是紫电。 几个眨眼,但见紫电嘶鸣一声,前蹄腾空,对著扑来的疯魔猛然重踹,伴隨著一阵“哀嚎”,那头刚刚还如同妖魔一样的亚洲狮,好似受了重伤,躺在地上四爪不断乱踹,嘴里还不断发出阵阵哀痛的低吼。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紫电却仰头长嘶一声,嘶鸣中的自豪就是那些个扈从也听明白了。 李元亨弯下腰,將脸贴在马头一侧的鬃毛上,感受著那声自豪的嘶鸣,以及对自己的依赖,穿越至今未曾流泪的他,第一次在鬃毛上跌落了几滴感动的泪水,隨后借著扈从张网洒下的空隙,衣袖一抹,便恢復了以往的神態,好似刚刚的一切从未发生,一切都是註定的一般。 “发狼烟,就说这场射猎已经结束了,让他等莫要浪费功夫,虐杀生灵了。” 山风吹过,浮现出在网下挣扎的珍惜恶兽,也探出了黑鬃烈马不时腾空庆祝的自豪,更是映照了马背汉子的孤傲与骄傲,伴隨著狼烟散开,那些个还在猎杀的队伍,只是探头瞅了一眼,便自顾自的继续这段在他们看来,还未完结的射猎之举。 ----------- “麋鹿四只,山羊一只----” “山猫一只,野猪两只----” “驼鹿一头,熊一头----” 吉达高傲的昂起头颅,鼻息之处的桀驁几乎肉眼可见,而目睹死熊的李元亨顿时瞭然,原来那头畜生逃到了吉达手里,难怪咋找都不见。 就在所有人都在为吉达的勇猛感到震惊时,隨著一声报喊传出,除了那些个率先知晓的宰桑,几乎所有人都炸锅了: “麋鹿二只,狮一头-----” “狮子,是狮子,真的是狮子!!” “怎么会有狮子,这不是传说的瑞兽吗??” “鬃毛环绕脖颈,有別於虎相又类猫,这不是狮子是什么,这李家大郎做了什么,腾格尔为何如此照拂於他,何其不公,何其不公啊!!” 有人惊呼,有人痛心疾首地抬头望天,似乎想要从苍天的白云蓝天中,看出些许不公的罪证。 而那些个“女粉”们可就不管那么多了,她们只知道心目中最英俊最能打的男人贏了,而且还是用从未见过的狮子贏得,如何不让她们骄傲,让她们为之欢庆。 一时间,所有的欢呼都能够用一个“床笫之间”可以形容。 “李家大郎怕是真有腾格尔照拂,若不然这等奇珍异兽都能够被他找到,岂不是代表金山李家真有天命不成----” 格克作为李元亨的未来岳父,第一时间出来兜售他在听到狮子消息后,特意想出来的“天命论”。 “嘿,莫要觉得他是你女婿,你就这般夸耀,还不知道这狮子是先前买来放在山里的,还是猎来的,毕竟茫茫大山,谁能说的清楚。” 最先反驳的则是已经彻底死心的步离,其余几个宰桑虽然未言,但眼神中的“不信”却展现的淋漓尽致。 至於那位已经彻底结仇的努尔宰桑,此刻正躺在大帐內大骂“虚假小人”,反正要他承认李大郎猎狮的奇蹟,除非他死了!! 只是流言终究止於智者,对於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四族部落男女来说,这段时间李元亨带给他们的震撼,可谓一个又一个,別说今天猎到一头狮子,就是从天上拽下来一条蛟龙,他们也信了。 就像某个已经痴心癲狂的部落少女所说: “不管怎么说,李家大郎就是最好的男人,最勇猛的战士,我这辈子都喜欢他!!” 当议论结束,这次的塔尔巴哈台山勇士的称號,正式落到了李元亨的手中,就连他本人都因为这次的草原相亲多了好几个名號: “腾格里的勇士,钢铁星辰,以及阿勒泰的狮王。” 第23章 向大清皇帝献礼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3章 向大清皇帝献礼 乾隆四年,乙未羊年岁末,此刻的京师已经完全被白雪覆盖,西伯利亚的冷空气跨越太行,袭扰著整片燕赵大地,连带著煤炭木柴的价格都水涨船高起来。 街头上,卖炭翁的故事正在上演,往常一块由碎煤做成的煤块只需要三文钱,而到了今日,却已经涨价到了四文半,这对那些京师的旗爷们自然算不得什么,无非少喝几两茶叶,但是对於生活在外城的贫苦汉人来说,却是一家三口的活计所在。 而当时最底层的帮工,每日的收入也才二十文到三十文之间,除去日產吃食开销,还能拿来烧炭取暖的钱,便是寥寥无几了,一天也买不了几块。 所谓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不过是卖炭翁与下层贫民的互相折磨罢了,於那些內城的八旗勛贵而言,寒冷的冬天正是他们吃著火锅唱著歌,耍著鸟的好日子,別的不说,就拿旗人最喜欢的蟈蟈来说,从夏天一直养在冬天的暖房,家中生满炭火,就著热情,吃著涮羊肉,听著屋內的鸣虫之声,对他们来说,真可谓屋外过的是冬天,屋內待著的是夏天。 所谓人间享乐,於本朝的八旗子弟而言,便是此生自带的导航,一出世便到了终点。 -------- 养心殿內,一道恭顺的报喜声传出: “启奏万岁,贺喜万岁,西域边关大捷,於科布多城外阵斩突厥贼首千余,守备罕塞献军旗,金刀於京师,千里报喜,塞外御敌,真可谓我八旗健儿榜样,大清之福----” 屏风外,头戴顶戴花翎的军机大臣鄂尔泰,跪在垫著绒垫的地板上,头也不抬地捧著加急的公函,向那还未露脸的大清皇帝报喜。 “老军机快起,若是伤了身体,朕届时將用何人----” 屏风內走出了一个身穿龙纹马褂,头戴翡翠如意帽的年轻人,刚一露脸便上前將已经年过六旬的老臣鄂尔泰搀扶起来。 【其实就是瓜皮帽,皇家精致版,主要目的是遮住光禿禿的头顶,以及掩盖后面的金钱鼠尾。】 “万岁如此厚恩,奴才岂敢鬆懈忘职,误了国家大事。” 嘴上这般说,动作却顺著弘历的手,一屁股坐在了太监端来的椅子上,丝毫没有话里的惶恐,反而一副怡然自得的態度,让一直观察的弘历心中颇为不喜,心里只道对方还在拿著雍正朝老臣的身份摆谱。 刚一坐下来,鄂尔泰便拱手道: “科布多远在西域边塞蛮荒之地,因地贫民苦,交通不便,养不了多少驻军,每年的兵额一直保持在千五百人左右,此次报捷,罕塞能率军挫斩突厥蛮夷千余,可谓將士用命来报答朝廷,如此万岁----” “老军机放心,朕自会嘉奖,决不让任何有功之臣寒了心。” 没等鄂尔泰说完,刚刚登基不过四载的弘历,直接打断了对方,紧接著又言: “若是朕没有记错,罕塞乃是正白旗的贝勒,前几个月才到科布多赴任,之前一直在京师做补官,怎么一上任便立下如此大功,实在蹊蹺----” 年轻的弘历的记忆力还是相当可以的,对於那些外放京官的来歷,不说知道个全部,也是有个六七成,而作为去边关做守备的罕塞自然是重点关注的目標。 “罕塞乃是武身,自其祖宗跟从入关以来,世代不是戍边,便是於京师大营任职,家风纯正,习武论兵正是本分,若说打准格尔还有所疑问,但是区区落魄边野突厥野人,別说千人,就是再多,奴才也信!!” 鄂尔泰的话稍稍让弘历放了点心,但很快他便拿起桌上的一份“阿尔泰突厥总匯”递给了坐在椅子上的鄂尔泰: “此上所说,金山突厥非是一般,自雍正一朝便於边关崭露头角,其酋长自姓李氏,建城纳伏於准格尔王廷,兵戈过千,此突厥乎,汉人乎??” 鄂尔泰翻了几下,先是皱眉,隨后对弘历笑道: “辽朝耶律氏汉氏姓刘,其国萧氏一脉取自汉开国功臣萧何,后汉沙陀亦是姓刘,皆是汉人否??” “西夏历代国主皆姓李,难道也是汉人??” “史书上这等胡儿姓汉的事情,实在再正常不过,万岁何必烦恼,奴才自雍正一朝所经歷金山李氏之事,便是突厥,李姓而已,就是明天改姓刘,奴才也丝毫不奇怪----” “不过是草原部族给自己找个名气大的先祖罢了,何足道哉!!” 鄂尔泰的话让弘历本来一直纠结探究的心彻底放鬆下来,隨后跟著开玩笑: “没准来日僭越帝號自称唐朝,尤未可知。” “哈哈----” 养心殿內,爽朗的嘲笑声经歷了一阵便停了下来,紧接著弘历就问鄂尔泰: “罕塞有功,当有何赏??” “自开国入关,凡有军功於国家大益处者,莫不是升官晋爵,恩赏厚恩,只是罕塞已经是贝勒之身,年纪轻轻再赏赐爵位,怕是满朝非议,依奴才所见,当赏赐金帛官职,以安边塞將士之心。” 弘历背著手攥著佛珠,年轻的面庞上显露著帝王的威仪,言辞凿凿的看著椅子上的鄂尔泰: “赏银赐官,回京述职,不得有误!!” “余者將士,皆有所赏!!” 鄂尔泰立即称是,低眉瞧著这位登基不过四载的大清皇帝,心下將其这些年的举动与已经逝去的雍正做了几下对比,虽然没有多大的功绩,但是在御人用官方面,確实有帝王之道。 想到这里,本来坐著的屁股,往前挪了挪,只敢坐半边,而观察到这一切的弘历,背著手的佛珠转的越发快了,只是脸上还是看不出任何变化,但是心里的盘算已经把鄂尔泰这类老臣的心思算透了。 ------- 一大早的乾清宫门外,可谓官潮汹涌,就是平日里被百姓称之为青天大老爷的府衙之官,也不过是连宫门都进不去的蚂蚁罢了。 三四品的地方顶级大员,在这宫门外比比皆是,唯一过了从二品,方可有太监称呼一句“大人”,至於其他的,斜眼看你已是不错,就是饿了也得去买御膳房高价流出的馒头。 也不过五百文一个罢了。 “朝官入朝----” 伴隨著一声尖锐的阉人之音,一眾饿著肚子的京官迈著严整的官步,排著队走进了诺大的乾清宫,而在他们的目光中,正中最里面的那张空著的龙椅,才是真正的大清朝。 等待永远是煎熬的,有朝官耷拉著脑袋,亦有人打著哈欠,甚至还能听到肚子咕嚕的叫声,唯有那些早就习惯的老臣,静静的闭目养神,等待著那一声: “万岁爷驾到!!” 呼嚕一排跪倒在地,连人影都没有看见,所有人无论官位大小,都跪倒了这冰冷的地板上,隨后皆是口呼: “恭请皇上圣安----” 相比於后世电视剧动不动就万岁高呼的场面,正儿八经的上朝其实在称呼上是很简洁的,至於万岁,多是在有外使,或是祭祀,乃至国家大事时才有的,平日里一句“圣安”就解决了。 正襟危坐在龙椅上的弘历头戴朝帽,脖子上的朝珠因为刚刚的步伐呼呼作响,有朝臣跪倒时偷瞧,也只能看到一双明黄色龙纹朝靴,以及那明显垫高不少的鞋底。 “平身。” “平身安位----” 弘历的话说罢,一旁的礼司太监便扯著嗓子让这些爬起来的朝臣各安其位,等待皇帝的询问。 “启稟万岁,京师寒岁日重,百姓日艰,臣恳请发冬银度艰,以示朝廷隆恩。” 不多时,便有个三品朝官站出来跪地上报雪情,至於他口中的百姓,其实就是內城的八旗子弟,所谓冬银,其实就是八旗铁桿庄稼的一部分,这群人平日里不仅有养银,逢年过节还能拿到笔赏银与肉食,就算天冷了,都还有人为他们的炭火钱著想,翻遍史书,歷朝歷代哪里有这等舒坦的功勋后代。 也唯有这大清朝廷算是个怪例!! 而有人开了口,那些个旗人出身的朝官自然是团结一致,一个个都跪在地上说“百姓艰难”,都快活不下去了。 而那些个汉臣多数都有些尷尬的站在一旁,不敢搭言,只有少数没脸没皮也跟著说百姓困难要賑灾,就算这般,在那些个旗主子眼中,奴才就是奴才,贱到骨子里了,花你们汉人的税银养活我们旗人,你们竟然还附和,简直就是下贱到极致了。 而作为大清皇帝的弘历,其实对八旗的银子心知肚明,朝廷三成的银子都要拿来养这群所谓的卫国重族,说他不心疼那是假的,只是祖宗立下的规矩,以及自己的身份,让他的屁股不自觉的歪到了这边: “每户发冬银二两,米五斗,肉十斤。” “万岁隆恩,古今少有,真乃我大清之福----” 弘历开了缝隙,那些个旗官自然一个个往里面爬,而目睹这一切的汉臣们也只能跟著说“吾皇英明”,唯有少数还有良知的低头不语,道喜过后便不再多言,只是静静的等待结束。 等到这件事结束后,弘历可能是觉得气氛还是不够热烈,紧跟著笑著对所有人说: “昨日边关千里加急,西域边塞科布多守备,正白旗出身的罕塞,於城外斩杀突厥蛮夷千余,更有奉上金刀军旗,如此大功,卿等说该如何赏赐??” 这句话看似是问,实际上早就有了定夺,果不其然,话音刚落鄂尔泰就站了出来: “军功为国之大功,当有重赏,奴才以为,当加封罕塞为正四品昭武都尉,总揽西域边关之地,赏赐白银三千,另赐甲冑旗幡为號,督领边塞看守突厥蛮夷之职----” “余者將士论功行赏,赐银升官!!” “善!!” 弘历点头允诺,而那些等待的朝官一拥而上,跪地高呼: “大清之福!!” 隨后又有些有关於西北賑灾,水患的话题被拋出,或是散银解决,或是暂议,又或是乾脆不理,毕竟国库的钱,哪里有那么多,给了旗人,能挤给汉家百姓的,本就是有数之財,用多了,自然是不够的。 可能是到了朝会的末尾,又可能是想到了什么,弘历突然笑道: “眾爱卿可知所斩突厥来自何方??” 有知情之人,立刻奏答: “回稟万岁,乃是阿尔泰山侧之所,昔年突厥王廷所在,后被突厥李氏篡占的金山府。” “李氏,哈哈,突厥小寇安可称汉姓,真是悖逆祖宗,丟尽了其祖宗的顏面----” “貽笑千古!!” 有朝臣跟著嘲笑,很快便整个朝堂都是嘲笑金山李氏的笑话。 弘历跟著又说:“昔年那后唐庄宗,也是个突厥出身,乃是沙陀別部,因祖上立功而被唐皇赏了李姓。” “这盘踞在阿尔泰的李氏突厥,没准学的就是这一位。给自己认一个汉人祖宗,显得自己不那么蛮夷罢了。” 这等卖弄史书的话一出口,隨后便有人拍马屁: “万岁爷圣明,真乃博览群书,贯通古今。臣等愚钝,经万岁爷这么一提点,骤然茅塞顿开。” 感受这一切的弘历可能是诗兴大发,又或是早就做好,就待此刻显摆,隨口便念道: “本是草原狼,哪来汉家羊,毡帽抖三抖,胡儿认错娘!!” 朝臣听后,皆是口呼“好诗”,更有人言: “万岁之诗,可赛李杜,定当流传千古,金山突厥李蛮也是好运,沾著万岁的光,在青史名册之上留了贱名,噌了天机----” 满朝文武,笑声朗朗,皆是捧弘历的臭脚,而將金山府李氏贬低到了与一般野人为伍的程度。 就连弘历自己都有些飘了,歪著身子瞧著乾清宫外那些宽广雄伟到看不到尽头的宫殿,眼神逐渐模糊,又很快明亮起来,言辞轻薄的说: “朕来岁当率百万雄师,横扫准格尔逆蛮,待大军到阿尔泰之处,当叫那假汉真突厥的李氏为我大清舞,昔年唐太宗时,突厥汗王頡利可汗献俘长安的时候,太宗曾让其起舞助兴----” “来日等北定准格尔时,定当作数,全了一段佳话。” 弘历的大志引起了朝臣一片讚誉,如一些会拍马匹的佞臣,更是趴地高呼: “万岁之志若成,则天佑大清社稷,功泽百代,功绩堪比圣祖,太宗,武帝,亦不敢称其首----” 龙椅上的弘历略微有些陶醉了,他在幻想,那一天该有多美好,那场舞该有多么的华丽。 弘历的梦想与这大清天下在这一刻好似形成了一体,又好似只是他一人。 第24章 府官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4章 府官 岁末的时节总是熬人,天寒地冻的,若不是府衙加大了对市场煤炭的投放,平抑了煤价,只怕这冬天不知道要冻死多少牛羊与人丁。 【后世阿尔泰地区是有名的產煤区,这个时代也是能够找到容易开採的露天煤矿。】 而对於寻常金山百姓来说,岁末冬季最该吃的便是羊肉,往年这个时候也是羊价的最高点,今年也不例外。 这段日子里,不知道有多少肥羊由那些远道而来的牧民,赶进了金山府城,只为赚些贴补家用,改善生活的银钱,顺道在给牧区的家里人带些乾果蜜枣之类的甜食打打牙祭,只是在买这些之前,最先买的便是主粮。 毕竟如今金山府各地,牧区与农耕的界限早已划好,平日里若想吃粮和一些奢侈的副食品,也只能骑著马,赶著牛羊往附近聚集的乡镇换取,而如今进了城,自然一併买了,省得再跑两趟,让带来的马匹少些掉膘的机会,为来年的活计做准备。 在整个金山府下辖的三乡之地內,牧民和农民之间的分別,其实並没有想像的那么大,除了那些依附的部落,大多数在府衙有名册,算是自己人的牧民,绝大多数都或多或少干过些农活,毕竟金山的土壤不比西域其余地方那般贫瘠,大多数土地,其实农牧皆可,只是多数人放惯了牧,再加上周遭的土地种粮费时费力,还不討好,这才选择继续放牧这条传统祖传手艺。 只是到底是归化了几十载,看著这群从南边来的汉人种地,就算再傻的突厥牧民,也多少学会了点种植的手艺,平日里在水草丰美,土壤稍肥的地方开块种葱姜,白菜的小地,就算主食自足不了,调味和基本的维生素,还是可以保证的,与那些山里,或偏远的依附部落,形成了天壤之別。 “一大早便是些膻味,真是让人烦躁!!” 梳著盘头,裹著碎花头巾的余小娘,掀开二楼的木窗,瞅著这群衣衫尘土,一副乡下人打扮的牧民,嘴里的讥讽就和吃了巴豆一样,如何也拦不住: “许是草吃多了,人也长得像是根野草,与这金山府城真是不相干----” 而楼下的丈夫林蜀军听到这话,忍不住劝说: “莫要大清早嚼舌,人家平日里也不常来,一月才见一回,哪里像你似的在这府衙有房有车,往上倒几代,你我哪个不是西北的边民出身,积点口德,给未来的孩子留点德行----” “啥叫德行,这群吃草的便有德行,我余恩仙便没有吗??” 余小娘秀眉微竖,走到楼梯口处骂道: “还有车有房,车马是我家陪嫁的,这房子是我娘舅送的,你干了啥,若不是当初在书院考了个好名,老娘瞎了眼,就你那点薪俸,十年內也休想买这样的房子!!” “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一挥衣袖,带著怒气的林蜀军就走出小楼,在僕役的伺候下上了马车,朝著府衙的方向而去。 在二楼木窗前目睹这一切的余小娘,冷哼一声,便继续梳妆打扮去了,毕竟作为这片有名的官夫人,每日下午的牌场总是少不了的。 “林相公,这是今日上交给府库的羊肉,总计是五千二百一十三斤,共计五十二两银元宝,这是在册的交割帐本,还请过目。” 【金山府的羊价比中原便宜不少,一头百斤重的肥羊,也不过是值一两银元宝,寻常百姓每两月所得,就可以买一只羊,当然这是指此刻府城居住的百姓,外城的那些乡里农夫,却是一年所得也不过只得羊两三只罢了,若是那些在府衙做生意,沿街叫卖的小贩,怕是一个月便可以买上一只,城乡差距可见一斑。】 接过下属递来的帐册,林蜀军仔细扫了扫,隨后又拿起前段时间的帐目对了对,隨后就放下帐本,叮嘱下属: “帐目收归內院,羊肉一定得保鲜好,要知道过段日子就是年节,到时候羊肉便是大头,轻易少不得。” “是,林相公。” 【金山府將春节和元宵节统一称之为年节。】 瞧著属吏离去的背影,刚刚上班的林蜀军忍不住鬆了松有些疲乏的肩膀,这自古以来,做官最累的便是府衙內的官,尤其是自己这等“查阅寻纠”的府官,轻巧事一年碰不到几件,乾的全是整理公文,审查核实的累事,若是当初能够走运些分到乡里,怕是早就是指挥乡民修缮河渠,丰饶田地的有名好官,哪里还像现在这样,每日为区区羊肉这等小事劳心。 话虽如此,该乾的活一个也少不了,查阅匯报,编纂公文,乃至给年节发的那些福利算个总帐,这些可都是耗神耗精力的苦活。 就说这福利吧,你发多了財司那边不答应,若是发少了,同僚兵士们不答应,这其中的尺度,都需要自己来把握,多一分,少一厘,全是他林蜀军,林相公的罪过。 “哎,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林蜀军一把推开面前繁杂的公文,走之前都忍不住吐槽一句: “乡里的那帮蠢猪,就不能把字写得文雅些,老子也能看得下去啊!!” “林相公用饭,今日府衙多杀了头猪,早上便滷好了,只等各位大人来尝鲜。” 望著桌上摆放的色香味俱全的滷肉,林蜀军微微擼起袖口,隨后就拿起筷子夹了上去,第一筷子就是一个猪蹄,惹得一旁那些同桌吃饭的同僚纷纷侧目,而他倒是不害羞,只是嘴里说道: “这猪肉啊,最为滑嫩是为两处,一个是心口肉,一个就是这猪蹄,我这就却之不恭,为诸位先尝了。” 瞅著大口吃肉,但却脸上只有几滴油花,还被迅速擦掉的林蜀军,桌上的同僚皆是见怪不怪,毕竟这林相公吃饭就是如此,用他的话说就是: “人生无非两件事,吃饭睡觉,如今多了个工字,却是要多吃些,方才有些气力。” 等到这顿饭吃完后,林蜀军也是第一个开溜,顺手將刚沏好的茶水顺走一半,让脾气火爆的府官连连叫骂他是“吃不饱”。 喝著远道而来的“苦茶”,嚼著同样乾涩的茶叶,林蜀军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去年年节,府君大人赏赐江南茶叶的好事,今年也快结束了,年节將至,今岁来了好几拨茶商,虽然多是些他口中的碎末砖茶,但是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帐目上还是有些好茶叶的,府君大人一年喝茶的数字都是有数可循的,无非就是太爷那边废的多,至於少郎君,以往都喝加了蜂蜜果乾的蜜水,近几个月虽然老说吃糖多了犯病,改喝清茶泉水。 但是人的习惯怎么可能是一段时间就能够改掉,若是没有猜错,府內定当还有不少好茶存留,依照去年的规矩,怕是---- 想到这里,林蜀军刚坐到椅子上,对著“福利”的帐本,好几次都想把分茶这件事写上去,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只是忍住归忍住,在其他地方上,他也就犯了难,尤其是这年银,每年各地官吏,平均分到手里的差不多有五两,今岁少郎君打了胜仗,掠了不少丁口財帛过来,著实充实了一些人口不丰的乡地,但是这些都是成群的部落,管教成本本就很高,偏偏少郎君还借贷给他们粮食与牲畜,甚至是耕牛,这花费可就高了。 仔细算了算,那笔“正义之財”有三分之一都花在其上,余下的三分二中,有三分之一又花在了新扩建的鹰师营以及工坊上,这钱花著花著就剩三分之一了。 【还有一部分是给科布多將士拿去了,所谓扩建中,有很大一部分正是战利品的分配。】 但就算如此,那也是数万两银子,这笔钱细细琢磨,也能在他手里玩出花,只是这钱是直接分,还是换作货物发放。 这其中的“油水”那就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所谓做官难,做好官难,做贪官难上加难。 在这金山府三乡一府之地,贪污不是没有,几乎年年都有人贪,又有人被揪出来发配蛮荒,府衙內也是如此,早年间的“铸城案”“桥路案”“茶叶案”,皆是从这金山府衙走出去的,寻常乡间小官小吏想贪都没有资格。 而他林蜀军不知道忍住了多少次,今朝难不成就得破戒不成?? “罢了,老规矩,一半银宝,一半换成肉食布匹,採买之事交予主管粮布的曹为滨,到时候出了事,我还是我,谁也莫想扰了林大相公的清净----” 林蜀军抬起这支新买的狼毫笔,笔锋犀利的快速写下了自认为独树一帜的“林氏官阁”,然后在上面笔走龙蛇的將以往总结出来的发福利秘籍,结合今年的特殊之財,划楞的乾乾净净,到最后只给財司留下了五千两。 若是被看见,怕是又得吵骂一番。 做完今日所有的公事,林蜀军连续伸了好几下懒腰,隨后就乘著夕阳,走出了象徵金山府权力中枢的府衙。 第25章 田亩与矿產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5章 田亩与矿產 寒风吹过麦地里留下的麦茬,几只这个时候还在搜粮过冬的“懒鼠”,竖起耳朵望著远处经过的马队,待都离开后,这才继续搜寻那些掉落的麦穗,乃至藏在冻土之下的青草。 天气越发寒冷了,附近的村民早就进入了猫冬的节奏,挨家挨户的房顶上,都能够看到缓缓升起的热浪,这是煤炭与木柴共同努力的结果。 “饼快糊掉了,快吃。” 附近少数的几个砖瓦房內,裹著羊皮袄的谢老五揪著小儿子谢二郎的耳朵,將在火炉上烤的芝麻饼塞进了手里: “给老子吃完,一个芝麻也不能剩,现在粮食吃一粒少一粒,十来年前的那次大灾,差点没饿死你老子。” 嘴里夸大那段其实不算太大的灾荒,心里却没有一点担忧,毕竟自从那次饥荒过后,金山府城,乃至各地对屯粮的重视便又上了一个台阶,平日里在乡里帮活,偶尔路过內里的粮仓,好傢伙,都快溢出来了,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粮食。 “吃完就像你哥一样上炕睡觉,莫要浪费了柴火,再过段时候,就不加炭了。” 瞧著已经进入梦乡的大儿子,谢老五这个寡居汉流露出了一丝幸福,他的小的时候,还记得这个时候得裹著羊皮去几十里外砍柴,捡些矿里不小的碎煤渣带回家取暖,哪里像现在这般,过冬前炭便买好了,虽然每户定额也不过“五百斤到一千斤”,价格也不便宜,花了他二两银宝,但是咋的也比受冻强。 【金山府每户平均煤炭配额在一吨左右,按照丁口配算,就算如此,百姓们烧时还是得加柴省炭,若是算上官府自身发给官吏,乃至留下的库存,大概在三千四百吨左右,只是今年多了些新来的部族,做主让部分人进了矿场做工,新出了五百吨煤,便分给了这些部落,毕竟这个年代,有人就有一切,没有人啥都是空中楼阁。】 【总计三千九百吨煤。】 没多大功夫,谢老五便搂著两个小子在温暖的炕火上熟睡起来,而在房子外头,几只还在外捕猎的豺狼,瞅了瞅远处的白烟,隨后一溜烟跑没了。 ----------- “这是几年的陈麦??” “回少郎君,已经有三年了。” 头戴黑绒官帽的农官,將手中的帐册奉上: “这是歷年的存粮数目,还请郎君过目。” 李元亨嘴里道了声辛苦,接过帐目后,便仔细查阅起来,先开始还好,但很快便在第七页停了下来: “怎么每岁往那些部落卖这许多粮??” 对上那双鹰隼般的锐眼,农官有些紧张地回答: “自从前些年附庸部落为我大军死伤过千后,太爷就答应了他们每岁多输半数粮的要求,相对应这些年岁入也多了些。” 听到是太爷许诺,李元亨压下心里的“惊疑”,隨后继续翻阅起来: “往年的陈粮除了卖给附属部落,剩余的只怕还在这粮仓当中。” “非是如此,若是过了三载的粮,依照农令是该卖给粮商,做成饲料,或是酿酒,或供给马匹,或是收取酒税。” “少郎君现在所见的这批,就是要送到酒坊的。” 农官的话回答的不卑不亢,让李元亨颇为满意,当面鼓励几下,隨后就乘著马车离开了,至於紫电,这等时节,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等好战马放出来骑乘,若是掉了膘,那可就惨了。 马车行驶在不太宽广的乡道上,翘首望著远处冒著淡烟的农家,李元亨的嘴角闪过一丝笑意,隨后继续朝著右乡的乡所而去。 乡所,可称呼为乡公所,又被农人称之为乡衙,因最大主官为“乡公”而得名。 公,既有长者,尊称的含义,在权力体系中又有执掌权柄的含义。 作为新上任的乡公,苏维年每日最头疼的就是公文的重复,相比於之前在村里查询田亩,主导耕种除虫的工作,做了乡公之后最大的工作竟然是每日將已经处理的事情,打上“已阅”的收条。 这让梦想大治一方,有著福泽百姓梦想的苏维年有些破裂的错觉,直到府衙新颁布的“河渠治理”“田亩匯总”的公文下来,他才重新审视这一乡之公,父母之官的重要性。 “五乘十五----” 劈里啪啦的算盘声不断在手中作响,刚刚送上来的一册村田亩册,苏维年按照惯例,自己重新盘算几遍,这才敢收录进右乡的田册当中。 “公爷----” “莫要烦我,没看见在办公事吗!!” 苏维年头都不抬一下,只是自顾自的继续打起了算盘。 “公爷,府衙来人了,其中还一辆三马车。” “速拿官服予我,对了,换双新靴。” 苏维年猛然站起,一旁的吏员慌慌张张的跑到里屋拿衣,待拿到手后,顾不上许多,当著吏员的便换上了官服。 待黑绒的官帽正戴完毕后,苏维年脱下了脚上已经磨损严重的靴子,穿上了自己媳妇上月才赶製,为了他当乡公准备的新靴. 急急忙忙的走出门,迎面而来的便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拜见少郎君。” “苏公爷的大礼我可不敢受。” 瞧著对自己俯身作揖的苏维年,李元亨揶揄一声,就迈著坚实的步伐踏入了公所內部。 但见“鸣冤鼓”“官案”“板子”“座椅”皆列四周,配合著门头上的“青天高悬”,真有那么几丝古代县衙的感觉。 “这鼓怕是很久没有人敲了吧??” 看著站在一旁抚摸著平坦的鼓腹的李元亨,苏维年立即回答: “乡土百姓,冤屈之事少,田亩借贷的小事多,故而已经许久无人鸣冤了。” 隨后又补充了一句: “若是小事纠葛,多由村正出面处理,村民围观而论,就是再有麻烦,也是不敢再找了。” “是不敢,还是被逼无奈??” 李元亨脸上的笑容看不出深浅,苏维年只敢回答: “乡野之地,一姓之多,就是一村,就算是几姓之村,也是各有通婚,几十载岁月一过,全是亲戚,真出了冤屈,也是民不举,官难察----” 李元亨点头附和,毕竟別说这个时代,就算是后世那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在乡村地区,大多数纠纷其实都是自我调解掉的,真出了大事,才愿意去寻求法律帮助。 想明白后,李元亨走上案前,一屁股坐了下来,感受著略微有些坚硬的官椅,有些奇怪的询问面前的苏维年: “苏兄换了椅子??” “正是换了,若是像上任乡公一样,视乡所为一家之有,软榻椅上放,茶果不曾断,怕是我就和那因为贪污丟职发配的杨兮平差不多了。” “如此,右乡百姓如何看我----” 苏维年正色地望著椅子上的李元亨,语气颇为胆大的说: “又该如何看待提携我苏维年的少郎君。” 李元亨却也不恼,反而谈笑回答: “自然是英明神武,金山柱石!!” “哈哈----” 说完,两人同时大笑开了。 ------- “少郎君且看,按照最近整理的田亩,整个右乡一共有田亩五万,当为我金山府第一乡。” “更何况我还算了当地的矿脉,就拿冬季取暖用的煤炭,右乡土亦是贡献了三分之一,而且根据我这段时间的四处勘察,右乡其实还有不少肥沃土地可以开垦,只是限制於人丁数量,开了也多半荒芜。” 苏维年口中不断说著“遗憾”,甚至还当著李元亨的面大谈他的“劝生书”: “生男可为丁,生女可为妇,大郎扛锄,二郎锄草,三郎浇水,四郎五郎满地跑,大娘幼娘厨满堂-----” “苏兄怕是当做这右乡第一產婆。” 李元亨的笑容自从听到劝生书后,就再也没有下来过,尤其是当得知苏维年真的把他那套东西传得右乡到处都是时,更是戏言其是“老媒婆”,做尽这等鸡狗乱配的好事。 “郎君可知金山有多少田亩??” “这段日子走了府衙与二乡,加上你这右乡,总计十二万亩。” 李元亨脱口而出便是田亩数据。 苏维年又问: “郎君可知有多少是百姓的,又有多少是大族的??” 李元亨此刻这才反应过来,手指头掰算几下,立即得出了数字: “总数十二,百姓总计八万,剩余则都是大族的。” “也包括我家的----” 这句话既是说给苏维年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听的,场面一度变得有些沉重。 好一会,才有声音传出: “百姓田土如今摊下,五亩之数,一家五口则是二十五亩,若论如今的亩產,也算是吃穿够数。” 苏维年的话稍稍安抚了李元亨躁动的心,只是后者终究真动了杀意,当著苏维年的面就说: “自古田亩多有数,如今金山尚有很多没有能力开垦的田亩,但是子子孙孙下去,早晚会触碰到边界,到那个时候,只怕歷朝歷代之事,也得在我金山上演了。” 话虽如此,但是苏维年却说: “西域兵戈重,气候差,罕有能达到此人口边界的部落或家国,金山之地,属民不过一万五六,附属部落又多管不到,就算郎君有心,怕也是如头撞地,破血自伤----” 眼神中满是规劝的意图,但这件事到底是他挑起,所以跟著支策: “可出法令,制止大族扩地,又可出开垦令,再涨百姓田亩数量,如此,百年之內,无忧也----” “如此岂不是养寇自重!!” 李元亨的话让苏维年很是不理解,毕竟包含李家的四大家族,共有联姻数十年,李家执掌权柄,其余三族辅助治理金山域內,如何能够称得上是“贼寇”。 但是此刻的李元亨也不知出於何等因由,反而语气坚定的说: “贼与寇,只差一线,安可只算百年!!” 苏维年面色大惊,不敢再谈下去了。 第26章 大婚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6章 大婚 1740年一月,在西方的纪年里,此时已经度过了圣诞节,进入到了新的一年,但在东方,此时依旧算是旧年,一直到这个月的二十九號,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一,到了这一天,才算是真正的新年。 对於金山府城来说,相比於往年,今年的年节却是格外重要,盖因双喜两门,其中一喜就是那位少郎君的大婚。 “何时发糖??” “我娘舅家的外甥说是晨时三刻,算的吉日----” “发糖了,快去东门,来晚了就抢不到了----” 一溜烟,满街等候的人影全往东门跑去,就连上了年纪的老者也拄著拐杖在家人的搀扶下慢悠悠的朝人群的朝向走去。 东门楼上,数十个穿著喜庆的卫兵正拿著准备好的花篮,一把又一把的向下方撒著喜糖。 “真甜,真香,是加了奶的蜜糖----” 有人抓到喜糖后便迫不及待的剥开纸做的糖衣塞进了嘴里,发出美味的感嘆,而周遭其他提前吃喜糖的人也大多如此。 毕竟哪怕是生活水平最好的府城百姓,平日里也不敢多吃糖,更別说是这等加了奶的奶糖,在这个时代,糖无疑还是一种很奢侈的吃食,甚至都可以算作是补品,普通金山百姓也只有逢年过节时,才敢称个几两,回家分好,一同打打牙祭。 领糖的队伍一直从东门城楼一直排到了东门的街尾,除了那些个自视甚高的三族,怕是大半的金山府百姓都来了。 至於剩下的,此刻正在南门等糖。 金山府城十里开外,一支庞大的送亲队伍正赶著数以百计的牛羊,拉著几大车用木箱包裹的陪嫁,在金山骑兵的护送下,朝著府城的方向走去。 身形健壮瀟洒的李元亨骑在紫电背上,不时往后方的马车看去,虽说按照草原规矩,新娘须得自己骑马,或是由兄弟骑马带来,但是两地相隔虽然不算太远,但也是有些路程,若是让这位阿尔克尔家的新娘自己骑马过来,只怕到时候风尘僕僕的模样,嚇坏了他的好女婿,故而格克特意让人打了辆银镶的马车,以作陪嫁的一部分,给自己的女儿爭个面子。 马车內,萨利卡不顾周围侍奉女僕的阻拦,执意掀开帘子,朝著前头带路的李元亨喊了几声: “李郎不用走得那么慢,莫要误了时辰。” 李元亨攥著韁绳的手顿了顿,隨后抬手示意加快速度,毕竟此刻离规定的吉时,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隨著队伍加快脚步,马车也越来越抖了,马车內的萨利卡用力抓著银制的扶手,脸上丝毫看不出疲惫,毕竟作为阿尔克尔家的长女,一个地地道道的草原女子,別看在李元亨的怀里表现的如何如何千娇百媚,但在外面,她可是个弓马嫻熟,拿刀杀人毫不手软的“真突厥”。 “来了,快准备好----” “站好,枪挺直,腰杆要是弯了,明日就不用来了!!” 东门之外,隨著喜糖发完,卫营兵入场,秩序瞬间开阔,等到队伍进入城內时,百姓已经自发地站在街道两边,探著脑袋往马车里瞅了。 而作为去年给金山百姓带来荣耀,挫败清狗的少郎君李元亨,自然受到了接连不断的欢呼。 “少郎君,这是我家的烧鸡,可谓脆皮滑嫩----” “今日少郎君大婚,特来献给少郎君。” 百姓淳朴,只是將些鸡蛋,鲜肉,乾果作为隨礼,商贾却是狡猾许多,借著大婚的热闹,带了只烤好的烧鸡,就往队伍里闯,只是刚进去,就被卫营兵拦住。 李元亨一收马鞭,望著长相老实,满脸灿笑的男人,眼神示意隨从將烧鸡收下,隨后从兜里掏出个用红布包裹的银块,让人送给了男人,隨后就继续向前走去。 而拿到“喜钱”的男人,也不愧是胆大,当场就在人群中宣传起他家的“齐氏烧鸡”,言道: “此鸡蒸一次,酿一次,烤一次,可谓三回鸡,少男吃了可强体,中男吃了可补肾,老夫吃了可延寿----” 街道两边的人群,顿时陷入到了烧鸡的陷阱之中。 而在“环绕”了几乎整个金山府城后,整个迎亲队伍先是在府衙门前停留了一阵。 府衙官吏之中,林蜀军掂量著手中红布包裹的银元宝,哪怕不打开,他也差不多能够感觉至少有“十两”。 瞅著那些个最多五两的小吏,林蜀军倒也没有什么反应,毕竟这官和吏,自古就有分別,若是他和他们拿的一样,那才是不公呢!! “哎,今日可是放假,若是放,我便先走了----” “我也是----” “对了,莫要忘了晚上去府君府上吃酒。” 瞧著那群拿了钱就想逃去挥霍的无知小吏,林蜀军虽说瞧不上,但自己的脚步却也快了许多,毕竟再不回去,母老虎怕是就要以为他拿著钱,去养別的女人了。 而此时的迎亲队伍兜兜转转,终於来到了李府门前,按照规矩,自然是由新郎將新娘背入府。 “手给我。” 探出一双这段时间保养不错的素手,李元亨毫不客气的將美人拉了出来,顺势一股巧劲,背在了背上。 感受著周遭盯著自己的曖昧目光,萨利卡不仅没有害羞,反而掀开半边盖头,露出半边脸,琥珀色的眼神中充满了对自己丈夫的骄傲。 当李元亨的云靴迈过自家的门槛,喜庆的乐曲瞬间响动,他的人生,自此也就进入了新的篇章。 “奉茶----” 两碗清茶由李元亨与萨利卡共同送到了李父与李母之手。 接著“金鐲”时,李张氏还不忘用略微僵硬的突厥语对新媳妇叮嘱: “若是受了欺负,自来找我,婆婆为你做主。” 萨利卡此时一改之前进门时的自信,反而羞答答的点头,连戴在右手的鐲子都差点戴反,让李张氏都乐了出来。 而李延兴在喝过茶水后,只是稍微顿挫了一下,隨后就从怀里掏出了块由金子打造的虎头小印章,直接塞到了李元亨的手中: “大郎,日后府中的兵事就由你来执掌,莫要烦我了----” 抓著手里温热的虎头印章,李元亨俯身拜倒在李延兴面前,言辞恭敬的说: “父亲大量,儿子定当为我金山,练出一支可为肱骨的铁军。” “有心就好。” 李延兴满意的点了点头,隨后望向作为司仪的汪海舟: “汪师傅,良辰未至,此时是不是应该去拜望太爷。” 汪海伦瞧著对自己眨眼的李元亨,心里嘲笑一番后开口回答: “按照时辰,再过一个时辰拜望太爷最好不过。” 李延兴看著还跪在面前的新人,思索一下后嘱咐道: “一路上劳累疲乏,带新娘子回房先休息一个时辰,之后再去拜望太爷。” “是,父亲----” “是,父----亲。” 李元亨隨后就將萨利卡送回了早已准备好的婚房。 而到了晚上,这场婚礼才算进行到了最热闹的时候。 “让一让,又有菜上了。” “好傢伙,熊掌,咱们这桌確实吃的好啊!!” 看著新上来的这盘红烧熊掌,包括林蜀军在內的所有人都咽了咽口水,只是碍於斯文以及地位,都不敢伸筷子,直到一声: “中午没有吃,就等著这顿了,诸位,对不住了----” 但一双筷子落下,眨眼见,熊掌最肥嫩,面积最大的一块就被夹走了,等到眾人反应过来,这斯已经吃进了嘴里: “林相公,怎吃的这么快----” “林贼,平日里就你吃的最多,住嘴!!” 席面上的眾人一边骂,一边快速將剩下的熊掌分了个乾净,等到新菜上来时,送菜的都嘀咕: “那桌还在喝酒,一口菜还未吃,怎么这桌吃的这么狼狈??” 只是吃的再快,也架不住今天婚宴的菜实在是多,就是府衙小吏那桌,都有四大六小两个点心,更別说这桌,光是肉菜就有八道,更別说剩下的十几道菜与点心,而这八道分別是: “燉锦鸡,红烧熊掌,扒鹿尾,燜烤全羊,香烹狍脊,香燉麂肉,烤天鹅,以及最后一道清烧乔尔泰鱼。” 【白斑狗鱼,阿尔泰地区特產,鱼中之王。】 吃饱喝足后,配上李府陈酿的葡萄酒,用林蜀军话说就是: “这日子神仙不换啊!!” 待到婚宴结束,宾客散场,一身喜服的李元亨在敬完最后一杯酒后,就朝著婚房所在的位置走去。 当推门声响起时,坐在榻上的萨利卡非但没有紧张,反而一把摘下盖头,朝著心爱的郎君扑去。 “你总算来了,再不来我就要去找你了。” 感受著怀中的温润和娇嗔,李元亨颳了刮秀鼻,顶著额头与那双琥珀对视: “上次没有感受好,这次磨盘可是圆润了些??” “哼,那就得看郎君你这段日子有没有偷偷拉磨了。” 萨利卡的骄哼,掀起了李元亨的胆色,一把抱起后就朝喜帘內走去,边走还边说: “已经二次大捷了,这次定当三捷。” 风声吹过喜门,屋內的灯火时而摇曳,时而立定,再过了个把时辰,灯火熄灭,李府和整个金山府城也陷入到了安静当中。 第27章 不一样的年节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7章 不一样的年节 “听这声,真响亮,我大清朝真是越过越好了。” “这大过年的,也不知道皇上的银子啥时候发下来。” “滚回去擦地,这地要是擦不出倒影,大新年惹得祖宗不高兴,你们两个就去茅厕待一辈子吧!!” 几个年岁约莫十七八岁的小太监刚才还在借著鞭炮声幻想新年的红包,就被路过的老太监借著由头骂了几句,看著这老腌臢走路的样子,其中一个小太监低骂一句: “老阴龟,哪天要滚了,爷爷我非得让你找不到命根,下辈子还是个孤寡。” 【太监告老还乡时有带著当年割下命根一起走的习俗,期望自己能够以完备之身离开人世,到了下面不至於也断子绝孙。】 许是万岁爷高兴,也可能是去年正月十四,嘉嬪金妃诞下了第四子永珹,让接连早夭,失去三个儿子的弘历极为高兴,连带著对今年的新年也变得格外期待。 这不,一大清早,炮刚放完,赏赐的官银就送到了上千太监宫女的手中,钱不多,一人不过五两,还得被自己的头子剋扣一半,但就是这样也能比得上平时一个月的薪俸,更何况还有米肉酒水赐下,这年倒也过的舒坦,就是被上面贪的时候,心里不太痛快罢了。 瞧著外头的热闹,寿康宫內的钮祜禄氏崇庆皇太后盘著佛珠,眼眸中露出了一丝牵掛: “皇帝这个时候还未来吗??” “回太后,今日初一,万岁爷正忙著祭祖,这个时辰了,估摸也快到了。” “我儿是大清朝的皇帝,自然要以社稷祖宗为重。” 嘴里如此说著,脑袋却不断朝著窗外望去,直到一道明黄色的身影出现,这才喜悦的吩咐宫女: “快去沏茶,要新茶,不要旧茶。” 弘历刚一进门,便朝著案榻之上的皇太后跪拜: “拜见皇额娘,皇额娘万寿太平----” “且起来,起来----” 钮祜禄氏待说完后,就起身將弘历从地上拉了起来: “这些日子岁寒重了些,皇帝可曾添衣??” “回额娘,富察近来让人新做了件冬衣,穿上身暖多了。” 瞅著恭顺的弘历,钮祜禄氏嘴角的笑容从一进来就没有下来过,就连宫女递茶的时候也要自己来,让弘历连称不敢。 作为弘历的生母,钮祜禄氏也非后世甄嬛传中那样一个宫斗高手,实际上在有清一朝,宫斗不是没有,但大多数都集中在子嗣之爭,立储之夺上,一个没有孩子的女子,是很难真的当上皇太后的,唯一能够跋扈到废立皇帝的,主宰清王朝命运的,除了慈禧这个魔王,也就是在后世,甚至是当世某些文人口中爭议不断的孝庄了。 待到喝过茶,弘历这才与纽鈷禄氏谈起朝堂上所发生的事情: “前几天边塞立功的罕塞回京述职,朕看到他时,他掀起背上的刀伤,那道疤痕朕现在还记得,我大清朝的將军,绝非某些言官所抨击的兵將不识,马不能骑,矢不能发----” 罕塞不为人知的“自残”在不知情的弘历看来,简直就是大清朝少有的忠勇猛將,是八旗的好儿郎,是他爱新觉罗的好奴才。 “若是我大清都是这等猛將,儿子也可以早点荡平准格尔,全了从皇爷爷到皇阿玛至今三世的功绩。” 弘历脸上的兴奋让纽鈷禄氏有些担忧,抓著他的手就叮嘱: “你皇阿玛时期,就和准格尔有过好几次大战,虽然也有胜机,但都难以全灭,我儿要当心,莫要太心急了----” 弘历攥著母亲的手,先是恭顺附和,隨后一显风发之气,语气肯定地说: “儿子已经命张廷玉去筹措西北边关粮草,只待兵甲充足,就要一举平灭准格尔,就算这次全灭不得,也要咬下一块肉,绝不能再让他们休养生息下去了。” 瞧著意气风发的皇帝,纽鈷禄氏就算再想说什么,此刻也只能双手合十,向佛祖祷告: “还请佛祖保佑我儿功成,立了这千古不灭的大功。” 弘历眼眶有泪珠打转,但终究还是忍住了,只是跟著说: “永珹这个时候还在吃奶,等吃完了,就让人送来给皇额娘做个伴,也算替儿子尽了孝心。” “快去熬米汤,光吃奶可不行----” 听到这话,纽鈷禄氏满脸喜悦,而弘历见状又坐了半个时辰,隨后便离开了。 --------- 新年新气象,鞭炮放完,吃过初一的早饭,也就预示著新的一年即將开始,尤其是对於金山李氏而言,尤为如此。 “赵家小娘如何??” 瞅著低著头一言不发的二郎,李延兴压著新年的怒火,只得朝一旁的大郎看去: “大郎你说,赵氏女该娶吗??” 李元亨感受著往自己身旁挪步的李元利,虽然心里发笑,但却在这一刻维护了他的弟弟,保持了大哥的风范: “既然已经怀上,聘礼礼书啥的,是少不了的。” “我是问你,该娶还是不该!!” 望著父亲投射过来的“质问”,李元亨心知肚明的回答: “赵氏有罪,赵家小娘无罪,不能混为一谈。” 李延兴手里抓著桌案边角,用力攥了攥,而一旁的李元亨又紧接著开口: “心狠和心软,往往在一念之间,但是刚柔並济却是个极为讲究平衡的功夫。” 这句话算是说在了李延兴的心中,抬起头仔细看了看依旧低头装聋作哑的二郎,深吸一口气: “你可下定决心??” “真要娶那赵家小娘??” 两句话问的李元礼有些不知所措,但是终究还是胆大,顺了本心,抬头与那双自小就怕的眼神对视,鼓起勇气回答: “儿子有胆,决心早在,不需要父亲再问。” “好,莫要到时候让你大哥为难。” 警告了一声,李延兴转头就问李元亨: “你这几日在鹰营搞的那些个火枪,可有损耗??” “有,因为老化的太多了,能用的怕是不到三十余杆。” 李元亨的语气充满了失落,前段时间他想起府库內还有百余杆从各地买来的火枪后,就立马火急火燎的扎进鹰营,挑选了百人用做火枪手,还搞了一个“鹰师三队”的番號。 【按照营队制,一队约莫一百至二百人,相当於后世的一个连。】 李延兴思索一下后对李元亨说: “伊犁王廷那边应该能够搞到火枪,就是路途太远,怕你等不及,火器工坊那边虽然只是维护些当年留下的火炮,但是若想照葫芦画瓢搞出百十桿火枪还是可以的,只是需要点时日----” 李元亨听到这话,陷入了沉思,毕竟於他这个穿越者而言,尤其是在十八世纪这个火器大行其道的年代,虽然地处西域,火器的普及率低到很多部族都没有听过啥是火炮,什么又是火枪。 甚至包括准格尔也是一副骑射打平天下的传统思维,对於火器也是能用就用,不用也可以的態度,也只有和清军大战时,摆个几十门,为前出的骑兵助个威,或是炸一炸那些倒霉的绿营步兵。 诚然此刻的火器对於骑兵的限制还没有后来那么大,但如果战法合適,依旧可以打出超越时代的感觉,也正是如此,李元亨才觉得这是个机会。 “大郎若是真想要火枪,不如自己去工坊看看,需知眼见为实。” 许是看出了李元亨的想法,李延兴便提出了建议,而这话被一旁的李元利听到后,立马表示: “父亲,我也要去工坊。” “滚,还嫌自己不丟人!!” 李元利刚说完,就被一顿训斥。 而怀揣心事的李元亨也很快告辞,只待过些日子去火坊看看情况,毕竟此刻正是年节,就算去看,也是没有什么人。 ------- 伦敦,街头的乞丐眼神空洞的等待著马车上的绅士,等待一枚,或是两枚法新,然后拿去买块黑麵包餬口,继续等待下一个好心的绅士来让他们再吃上一顿。 【当时的英镑体系很复杂,大致是一英镑等於二十先令,再等於二百四十个便士,最后等於九百六十个法新。】 相比於这些可怜的乞丐,此刻的大不列顛统治中心,被称之为贵族聚集地的上议院正在为战爭做著最后的准备。 “尊敬的各位议员,我们不能再容忍西班牙人的无耻了,更不能容忍我们的商贸不能够在世界范围畅通----” 此时的第一財政大臣,也是后来被誉为英国歷史上第一位首相的罗伯特·沃波尔,戴著银色的浓密假髮,操著一口地道的贵族腔调,手中的文明杖不时敲打桌面,引起所有人的注视: “不列顛的荣耀和商业利益不容许欧洲任何一个国家侵犯,决定战爭是极其痛苦而漫长的过程,但是作为护佑在乔治国王身边的忠臣,更是决定不列顛命运的裁决----” “我建议组成远洋舰队,对太平洋乃至美洲的西班牙运银船,进行合法的战爭的行为,並打击西班牙人在各地的殖民势力,保证不列顛的荣誉和尊严,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 “附议----” “附议!!” 伴隨著过半的附议声,这份有关於对西班牙运银船,殖民地打击的战爭计划,正式得到了通过。 按照计划,这场远征將由包括百夫长號,格格斯特號,韦杰號在內的八艘战舰组成,其中包括两艘补给舰,总人数约一千九百人。 任务目標,绕开南美洲的合恩角进入太平洋,袭击西班牙在秘鲁和墨西哥的殖民地,並截获每年从马尼拉驶往阿卡普尔科的“马尼拉大帆船”,也就是西班牙的运银船。 所谓维护尊严和商业是假,抢夺白银才是主要目標。 第28章 沙皇开拓团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8章 沙皇开拓团 冷风敲打在奥洛夫·鲁德贝克的脸上,作为一个探险家兼学者,自从在瑞典军队中退役以后,他先是在北非做了段日子的僱佣兵,只为研究那里的文化歷史,顺便淘弄些古文物倒卖,赚些外快。 而这次加入到俄国位於西伯利亚的沙皇开拓团中,其实更多是迫不得已,天可怜见,这鬼地方哪里是人住的,野蛮的哥萨克,粗俗的哈萨克,乃至那些喋喋不休的东正教牧师,都让他有一种失去文明世界庇佑的痛苦。 若不是当初在莫斯科被人下套欠下了赌债,狗都不会来巴尔瑙尔这鬼地方。 【沙俄在西伯利亚重要的矿產区,也正是有了这个,才能够吸引哥萨克,以及从哈萨克淘金来的僱佣军。】 “咔嚓”一声,靴子踩踏过冰冻的寒土,几个哥萨克站在路边,颤抖的撒完了这泡寒尿,转而继续骑上马,朝著大部队行去。 哥萨克的战马,皆是耐寒耐粗饲的蒙古马串种而来,故而体型相比於如今动輒肩高一米五五,乃至一米六朝上的欧洲马,相对要矮小些,约莫在一米五左右。 但就算如此,也比此刻中原平均一米三,甚至不到一米三的蒙古马种要好,哪怕放在京师也算得上是高头大马了。 “我们应该朝著那片叫阿尔泰的山脉行进,而不是继续向著未知的荒原,这样我们的马匹会饿死的。” 哥萨克百人长,拥有俄军特发上尉军衔的安德烈·伊万诺维奇·什库拉拿著鹿皮製作的地图,指著一片用俄文標註的“阿尔泰地区”,对著自己的副手胡克说: “这一片根据以往的经歷,乃至我们从附属部落手上获得的情报,这里虽然属於准格尔人的地盘,但是他们的中央是管不了这里的,就像圣彼得堡的命令,我们有时候完全可以装作没有看到。” 【此时俄国首都在圣彼得堡。】 安德烈与胡克说到这,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笑容,对於驻守在巴尔瑙尔的哥萨克来说,他们之所以服从於沙皇的命令,既是因为慑於威慑,更多的原因则是因为跟著俄国能够获得更多的钱財,要不然为什么每年从巴尔瑙尔输送到莫斯科的税赋都要少好几倍。 沙皇本人也只能拿两成,多出的八成,除了打点莫斯科,圣彼得堡权贵的一成,多出来的七成,刨除养活这些狗屎一样的哈萨克僱佣兵,剩下的就全是他们哥萨克的了。 哦,还有东正教会的一部分,要不然容易出事。 “老规矩,沿路劫掠,一直打到阿尔泰山脚下,我们再回去,顺路把这片辽阔的土地纳入到俄罗斯的地盘,就当今年提前献给沙皇陛下的圣诞礼物----” 安德烈舔了舔有些发乾的嘴唇,上面的大鬍子已经很久没有颳了,再这样下去,吃饭都会很麻烦。 “对了,那个瑞典人在干什么,继续他的地理发现,还是那些个野草??” 安德烈十分看不上走走停停,动不动就拿著纸笔研究所谓地理植物的奥洛夫·鲁德贝克,在他看来,身为男人就应该骑在马上,拿起马刀和火枪去征服所能够看到的一切,获取这世间最宝贵的財富,而不是像奥洛夫那样,每天上交一份“炮射报告”“沿途植物分析”便敷衍了事了。 “喏,他就在后面,看,他又在画画了----” 顺著胡克的手朝后方的队伍看,身著灰色加厚军装,裹著军大衣,叼著菸斗的奥洛夫,此刻正坐在一个哈萨克僱佣兵的马背上,一摇一晃的拿著画笔,捧著画板,不知道在画啥玩意。 “该死的瑞典猪,这次老子不发钱给他,看他咋办!!” 想起对方身上还未还完的赌债,安德烈本来愤怒的眼神瞬间变得幸灾乐祸,毕竟发钱的权利在他的手里,这也是他统治这群哥萨克同胞的秘密,没有他的命令,这混蛋连一卢布都不可能拿到手。 --------- “砰砰”的火枪声击碎了这个本来祥和的部落,成群的牧民倒下,这些可怜的牧民,骑著马,耍著不算结实的弯刀,然后死在了那从未听过的枪声中,到死他们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身上为什么会多一个血窟窿。 “汪汪----” 几只牧民饲养的牧羊犬,正朝著这群长相奇怪的恶贼狂吠,甚至还朝恶贼撕咬而去,只可惜刚扑上来,就被一个刺刀戳死在主人的身旁,也算是主僕同生同死了。 “放开我,放开我----” “腾格里的灾难会降临你们的头上的!!” 女人不断地在哥萨克的背上挣扎辱骂,听不懂语言的哥萨克只当这是对他勇敢的最好嘉奖,扛著对方就朝草垛跑去。 寒风吹散了血跡,却吹不散刚刚离去的灵魂,损失了四个哥萨克,以及九个哈萨克僱佣兵的沙俄开拓团,在牧师保尔的率领下,举办了一个简单的葬礼,以及追悼仪式。 身著白色长袍,头戴东正教传统高帽的保尔牧师,低声地吟唱著改编自圣经的追悼词: “主啊,纪念您的僕人,他们在这片战场上为罗曼诺夫王朝,为神圣的沙皇俄国,为了上帝的信仰,流尽了鲜血,他们的身躯倒在了这陌生的原野上,但他们的灵魂,正如您在圣经中所应许的那样,必被天使迎接,进入主的怀抱----” 哪怕是那些骨子里对东正教表示怀疑的哥萨克,此刻也保持了沉默与肃穆,毕竟哪怕再残暴的野兽,在面对无法解释的生死时,也会保持敬畏,更別说有著完整天堂地狱体系与力量的上帝。 当这场悼念逝者的弥撒结束后,这群残暴的哥萨克,以及那些有样学样的哈萨克僱佣兵便继续干著未完成的兽性大业。 喝著羊奶酿的酒,奥洛夫瞧著那群正在杀人取肉,准备赶路乾粮的哥萨克,心里的噁心,再次翻涌,毕竟一想到他也要吃这玩意,无论如何也忍不住了,借著那个安德烈休息的功夫,掏出准备好的菸斗,塞满捨不得抽的菸草,递到了对方面前: “尊敬的团长,我希望您能够给予我更多乾净的食物。” “什么是乾净的食物??” 安德烈一边斜眼瞧著这个瑞典猪,一边点燃了菸斗里的菸草,深深的吸了一口后又说: “奥洛夫,你知道的,不是我不想给你,实在是人太多,这次打下的部落太小了,太穷了,总共就那么多只羊,剩下都是些草根麦麩做的粗麵包,我的士兵也得吃那些肉乾,你以为我们天生就喜欢吗??” “是的,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奥洛夫·鲁德贝克,没有你,我们的那四门火炮,根本无法操纵,更別说射正,但是这些在我看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该表达你的诚意。” 瞧著这个牛头一样的安德烈,奥洛夫心里的怒火紧跟著翻腾起来,但很快就压制下来,语气平坦的询问: “尊敬的团长,请告诉我什么是诚意,我又该怎么做到这一点。” 安德烈叼著菸斗,鼻息一串一串的冒著充满浓密菸草味道的白色烟雾: “你应该写一封信给托博尔斯克,告诉亲爱的瓦西米·米哈伊洛维奇·多尔戈鲁科夫公爵,我们这的火炮坏了,並且死了不少炮手,让他再给予新的军费和火炮,让我们有能力招纳新的炮手,以及训练新的火炮队伍----” “並且我们需要更多的火枪,因为火枪也损失了不少。” “当然,还有弹药,这个必不可少!!” 【西伯利亚省的首府。】 望著对面那张贪婪的“牛头脸”,奥洛夫恨不得上去一拳打爆,但最终还是压下了所有的不满和怒火,沉默一阵后开口: “为了確保公爵能够相信,我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碎片,以及一些该有的贿赂。” “要不然我无法確保他是否愿意拨款。” 生怕对方恼怒,奥洛夫又补充了一句,而在听到这两句话的安德烈的脸色就和天气一样善变,刚刚还是冷雨,此刻就是晴天,当场就让人將储存的牛肉乾和珍贵的“白麵包”,送到了奥洛夫的面前: “如果这次运气好,我们沿路获取的財富中,也可以分点给你,当然,考虑到还要给公爵大人贿赂,可能不会太多,但多少也会缓解你的赌债----” 安德烈反覆无耻的面孔映照在奥洛夫的心头,他刚想提一下延迟了半个月的薪水,就见对方好似知道要说似的,紧跟著就说: “最近的收益不太好,薪水暂时延迟发放,等到我们抢到更多的財富,或者矿场那边分红到帐,我会一次性付清的,我亲爱的奥洛夫·鲁德贝克中尉。” 听著话中看似尊敬,实则提醒自己只是瑞典退役中尉,而不是俄军现役中尉的安德烈,奥洛夫只能咬著牙答应下来,转头回去时就將对方丑恶的嘴脸写进了自己最近正在开始编纂的“西伯利亚游记”。 而安德烈瞧著奥洛夫那狼狈的背影,语气嘲讽且得意地对身旁的胡克说: “看,我说什么来著,这是个瑞典的绵羊,我只需要嚇唬几下,他就认怂了,哼,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下次用什么理由呢----” “哦,我们亲爱的奥洛夫中尉需要一批副手,在巴尔瑙尔组建一批真正对沙皇有用的人才,哈哈----” 第29章 兵器改制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29章 兵器改制 “这杆能用,就是枪管有些磨损,需要重新打磨。” “还有这支,也是有问题,根据我修炮二十年的经验,怕是药池和击砧坏了,这才让火药受了潮,怎么打也打不著。” “这四十桿中,能修好的最多二十桿,剩下的,怕是要回炉重铸了,最次都要换枪管才行。” 头髮泛白的王金贵,瞅著面前这些火枪,有些犯难地对李元亨说: “这火坊內都是修炮的伙计,若是想要全数修好,须得再练手一段时间,要不然没有那么快。” 李元亨拿起一个提前修好的火枪,仔细瞧了瞧,待看到上面的“罗剎文”时,有些奇怪地询问王金贵: “当初枪是从准格尔买的,怎么是罗剎国货,难不成准格尔那边也造不出火枪吗??” “回少郎君,当初买这枪的时候,准格尔不是没有枪,而是自己也不够用,这才走了些游商的关係,弄来了这些罗剎国货,就是咱们府內火炮之中,也有三门罗剎国货,只是质量实在太次,前些年索性全都融了,做成了新炮。” 王金贵说道“罗剎国火炮”时,脸色充满了不屑,毕竟在这金山府藏著的十来门平日里拿来守城的火炮中,就属当初罗剎国的火炮质量最差,平日里拿来训练,定额的发炮数都要比其他火炮少至少三分之一,而且炮管还容易开裂,別的不说,他这二十年就修了至少七次,最后实在没有办法,这才溶解自铸,要不然就如今金山府基本很难用到火炮的样子,便是几十年也不需要增添哪怕一门火炮。 李元亨低头又看了看手中写著罗剎文的火枪,突然想起当初这批火枪是放在最底下的,当时还纳闷为什么这批放那么深,只是还未来得及查看就送到了新组建的鹰师三队中,直到今天前来视察修缮工作,这才发现这其中的缘由。 “王师傅好生带著这些个徒弟学习研究这火枪的修缮,乃至铸造之法,明日我便再让人送些银宝过来,这笔钱除了购买材料,发放赏银,剩下的我希望能够拿来招纳更多的学徒,以此扩大整个火坊的规模----” 王金贵听到要扩建,就是一阵头大: “少郎君,这养徒弟可不是种菜种花,非得用心数年不可----” “不需要数年,最多两三个月就差不多了。” “两三个月,少郎君莫要开我老头的玩笑,这做枪我目前还不太清楚,但是这铸炮的工事,那可是从炼铁,铸模,刻膛线,再到最后的铸造,乃至阴乾,这一步步哪个容易,就如同乡下学木匠,没个三载功夫,决计出不了师。” 王金贵感觉面前的李元亨像是和自己开玩笑,毕竟这世上哪里有两三个月就可学会的手艺,若是有,只怕也是个做鞋编筐的粗活。 与这等细致活,那是完全沾不得边的!! 感受著对面那抹既不信任又有些嗔怒的目光,李元亨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指著那些还在一个个干活的伙计笑道: “王师傅当初是怎么教徒弟的,又是如何出师的??” 王金贵虽然不解这是个啥意思,但还是作了回答: “自然是从最简单的打铁开始,然后再是浇筑,刻画膛线,最后铸造阴乾,这每一样没有个几个月功夫,都是休想学会。” 可能是怕李元亨还是抱有刚刚那些有些痴望的想法,王金贵又解释了一遍什么是铸造火炮的麻烦和辛苦: “这学徒啊,天不亮就得起来打石块,锤炼气力,再然后还得学图学刻刀,这一件件,真是熬人啊!!” 看著王金贵那絮絮叨叨劝诫自己的模样,李元亨反而更加热情了,握著对方那粗糙的老手,感受著那抹惊讶开口: “王师傅,既然这工序如此繁多,要不然直接分个乾净,岂不是容易多了。” “分个乾净----” 王金贵先是一愣,隨后被握住的右手猛然振了振,与李元亨对视的眼神突然陷入到了从未有过的“惊恐”与“顿开”之中,就连说话的语气都变得恭敬与惊讶: “少郎君想要將这偌大流程分出,由多批学徒来做,如此到了最后再由最后一批铸造完工,不,甚至阴乾的步骤都可以分出去,这样的话,何愁速度不快,何愁火器不大兴!!” 王金贵此刻看李元亨的眼神越发敬佩,旁人可能不明白这简单工序分流的厉害,他作为一个几十年的老匠人,管著数十个学徒,他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威力。 光是这简单的分流,就可让效率提升三倍五倍不止,若是未来把人数扩大,甚至是扩大到难以想像的地步,怕是这全天下都得用上他们火坊做的火器不成。 一想到这里,王金贵再看李元亨的眼神,逐渐从敬佩转为了亦师亦友,甚至是崇拜的程度。 只是王金贵越是这样看他,李元亨就越是不好意思,毕竟“流水线”这玩意在后世几乎是个工厂都会,他也是照猫画虎,穿越至今,第一次做了个“理抄公”。 “王师傅莫要忘了,这法子虽好,但是器械以及学徒的质量才是真的,若是光有速度没有质量----” 所谓聪明人话只用说一半,王金贵在这火坊屹立数十载不倒,还能收得这么多徒子徒孙,自然是个聪明人,李元亨那还未说完的话刚说完,他就语气沉重,面容坚定地表示: “自老夫而始,每道工序皆有製造工匠名册,若是哪个地方出事,工匠处死,老夫亦是有纵容懈怠之罪!!” “如此,少郎君可安心??” 与那目光咄咄的眼神对视,李元亨能够明显感受到对方胸膛中涌现出来的,一种叫“工匠精神”的尊严: “我回去后就上报府君,立即拨款扩大工坊,新建,以及研究新式器械,乃至招纳学徒----” “至於我的那笔钱,也算在內,多出来的,权当给王师傅和伙计发的赏,买点酒肉欢喜一场,或是拿回家孝敬父母。” 王金贵深吸一口气,对著李元亨做了个礼: “少郎君仁义,我等自会用心铸造,绝不辜负府君大人和少郎君的一片苦心和厚爱之情。” 第30章 水力与马场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0章 水力与马场 “这样能行吗??” 瞅著上头刚刚建好的蓄水池,负责改良器械的工匠虽然对少郎君的图纸深信不疑,但到底没真的实践过,谁又能保证这叫“水锤”的玩意真能奏效。 “你们几个,重新测一下丈高。” 前来监工的王金贵抬头瞧了瞧上头用木板围成,內衬粘土,高出土坡约莫三五丈的蓄水池,一边让人去丈量,一边又重新拿起了那份李元亨建议,他作图绘製的水锤图纸。 只见在这张图上,一个用红笔標註的图案正在王金贵的面前,一点又一点的变为现实。 因为没有建立在河流附近的缘故,这个目前被暂定为“铁牛”的水锤装置,採用的是更考验技术的蓄水装置,那座立於人造土坡之上、利用惯性形成压力的蓄水池,其实在很多人看来,更像是一个方形的炉子,中间是用加厚了不知道多少的木槽,结合下方的锻打处,形成一个看起来非常朴实的水锤装置。 “放水----” 隨著王金贵的指令下达,很快上方的蓄水池就开始往下淌水,水流的速度其实一点也不慢,最起码以当时的眼光来看,这水流淌的速度就和发了洪水一般。 也正是有了这股水力,下方的水锤才在所有人既期待又惊讶的目光中,但见那根巨大的木製槓桿瞬间抬起,其上的锤头也顺势来到了半空,水斗翻转之间,就像是一个成年男人强壮的手臂攥紧了拳头,那拳头猛然砸下的一瞬间,几乎在场所有人的心,都颤抖了。 “咚!!!” 所有人的耳边瞬间爆发出突如其来的轰鸣,好似整个水锤附近的地面,甚至是空气都在颤抖,被夹著的铁坯被砸扁了一截,火星炸得到处都是。 “成了,真的成了!!” “这锤真是有劲,怕是日后能省下不少力气来----” 工匠们围著还在不断捶打的水锤装置,不断的发出惊嘆的欢呼,毕竟有了这玩意,他们以后乾的活就会少很多,但很快有人就发现了问题: “只是这每次水用完了都得重新加水,岂不是既浪费又劳人??” “若是能够搞出一个器械来放在这旁边,让这边水流下来,那边就重新送上去,岂不是一举两得。” 王金贵认识这个学徒,名叫胡尔塞,相比於那些个汉人出身的学徒,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实在是他的突厥出身与这满是汉人工坊完全是格格不入。 出身於突厥的胡尔塞,其实应该叫胡塞,这也是金山府城內突厥人共同的选择,甚至很多人到了下一代,乾脆丟掉突厥名字,直接以汉姓汉名相称,若不是长相和汉人还有些许差別,怕是听口音和名姓,怕是真分不出来了。 “若是按照你的想法,该当如何解决??” 王金贵的这句话先是让胡塞犯了难,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表情兴奋地好似一个发现了什么宝贝的孩子,语气激动地回答: “牛马,得用牛马来拉----” “学生家原来就是放牧的,牛马的力气可是比人大,这坡度的落差,若要用人,既累又费,怕是人还不如牛马。” “但若是用牛马,该由什么来操纵??” 王金贵这话既有探討,又有考教,而早已想出办法来的胡塞直接拿起纸笔,当眾画起了图。 “这是----” 瞧著上面画的有些扭曲,但依旧可以看清模样的水车,以及掛在水车旁的牛马,以及牛马身侧那歪歪扭扭的拉杆,乃至掛在水车上的“水斗”,只是稍微看了两遍,王金贵的脑海里就冒出了一个绝妙的画面。 “水锤用过的水,通过畜力驱动的水车重新拉回水槽,如此即可一遍遍使用,而不用担心是否会因为水用完而需要重新费力装水----” “妙,妙哉,太妙了!!” 王金贵夺过那张写得和儿童画画一样的图纸,丝毫没有顾及对方那拙劣的画图技巧,反而接连称讚胡塞是火坊內少有可以在未来继承自己位子的好儿徒。 至於为什么从学生变成了“儿徒”,这谁都不用管,毕竟在这师徒之间,本身就有一道鸿沟,徒弟若是聪明能干,自然是和儿子一般对待,若是无能蠢笨,自然就是个学生,没准在这师傅心里,连个旁听的都算不上。 没过几天,胡塞就因为儿徒的身份,成为了新式水车的工长,这倒也不算是什么裙带关係,毕竟连图纸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只是后来又成为了整个水力器械的总工长,那可就值得商榷了。 ------- 骏马飞驰而过,掀起了一阵阵烟尘,稍有几匹嘶斗,就被一旁守著的牧人用长鞭拦住。 作为金山府下辖唯一的一座官营马场,这座名叫“金谷”的马场,总计驯养了超过两千匹军马,其中还有数十头特意选中做种的公马。 整个马场的周围,到处都是隨处可见的鲜草,此处也是整个阿尔泰地区最暖的地方,虽然此时冬季还未完全过去,但是此处因为特殊的地理条件,形成了山坳与背风的气候,故而天气也比其他地方稍暖了些,也更早地进入了开春。 而在西面,还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溪流,每日牧马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驱赶马匹去喝水洗澡,防止生了虫患,损了府君的好马。 “早晨刚量的,已经长到四尺多了,再过些日子,怕是可以长到五尺,到时候就算是匹好马了。” 【金山府的尺度,相比於清朝的三十二厘米,多了一厘米,三十三厘米,与现代尺度接近。】 戴著黑灰毡帽的牧羊人拉过一匹不算太壮,但肌肉格外结实的马匹,牵到了前来督察的李元亨面前,当著他的面拍了拍结实的马背,用一种牧人特有的自豪说: “这等好马,便是访遍整个草原都难找,就是在这金谷內也是少有,平日里我都是拿豆糠与鸡蛋混著给它吃,每日不知道要耗费多少银钱----” 所谓观马,草原人虽然没有中原自古流传而来的“相马经”,但是自小和马匹打交道的李元亨,只是几眼就看出了这匹马的厉害。 小腿结实粗壮,虽不如蒙古马种那般粗壮,却又比一般快马粗些,再加上厚实的腰腹,意味著这匹还未成年的马匹,只需再过一年半载,稍加训练就是匹上好的战马。 个头不小,速度也不慢,耐力也好,能突能跑,刚刚牧人的那句“访遍草原也难寻”,倒也不算是吹牛。 这匹马儿,还真是匹千里良驹。 李元亨越看越是心动,紧跟著就用突厥语对牧人说: “这匹就叫云漫吧,云中漫步,正合其意,等它长大时我再来取。” 李元亨当即就朝牧人索要。 “能跟著少郎君已经是这畜生莫大的福分,还给赐名,怕是几辈子也不会有的好机会----” 嘴上如此说著,其实牧人的心里那是万般捨不得,毕竟这匹良驹可是他从小到大一勺又一勺精料养出来的,平日里他掌管的百余匹马匹,就属这匹洗澡洗得最勤快,毛髮最为光泽。 许是看出了牧人流露出的不舍,李元亨在接过韁绳时,特意从怀里掏出一锭约莫五两的银元宝,在牧人跪地不敢的惶恐中,將银元宝塞进了对方的口袋,隨后就骑上这匹还未成年的良驹朝著远处最大的马群奔去。 相比於那些个已经成熟的马匹,这匹新取名云漫的良驹,性子可能是被牧人平日里骄纵惯了,刚骑上去没多久就开始朝著相反的方向跑去,策马的韁绳差点就抓不住。 “好畜生,真是胆大!!” 虽是叫骂,但动作却格外的轻柔,但又格外的烦躁,时而拉拽,时而击打马腹,惹得云漫格外的难受,想要反抗,最终还是执拗不过那上方传来的巨力,只得认怂,顺著对方的节奏,朝著马群奔去。 没有见过马的人,可能感受不到上千匹马匹聚集在一处的那种密集感,甚至就连从小见惯战马,多次指挥骑兵作战的李元亨,在目睹到千马围聚的场面时,也有了那抹失神,甚至下意识的说出了: “难怪歷代中原王朝,在失去养马之地后都对占据草原的游牧帝国束手无策,这还只是千匹,若是万匹,数万匹,怕真是山河破碎,万姓流离了!!” “时有人言得马心者得天下,倒也不算虚言。”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的心却飘到了西方,飘到了已经接近全火器化的欧罗巴大陆,倒不是说此刻的欧罗巴不需要战马,但是火器的出现,已经极大限制了战马的衝击空间,直到一道由“双翼”组成的骑兵,出现在脑海时,便再也收不住了。 甚至到了最后,就连所谓的龙骑兵,都成了李元亨幻想中观摩的对象。 这种幻想就像是刺挠的瘙痒一样,尤其是在看到面前的马群时,耳边传来的嘶鸣声,以及脚下传来的轰鸣,让他脑海中的衝动就像是本能的诱惑,无论如何也止不住。 第31章 西伯利亚蛆虫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1章 西伯利亚蛆虫 积雪盖过山头,又盖过了山中的树木,远处望像是雪山,往近瞅又似被锅盖盖住的绿碗。 山中的鸣叫自从这队外来户进入后,就不曾歇息,还在冬期的候鸟,时而盘旋於上空,时而佇立在树梢,嘰嘰喳喳的用同类才能够听懂的叫声,警惕著这群名声不太好的两脚兽。 没过多久,他们眼中的两脚兽就在视线中停了下来,然后就见它们其中几个拿著类似於木头,前头又类似於石头的傢伙,朝著几株不太粗壮的树木就砍了下去。 伴隨著让群鸟飞舞的巨响,几株在它们眼中是家园的树木,倒在了这群两脚兽的面前,一时间,嘰嘰喳喳的警报声比锣鼓还要吵人,惹的下方那些个大鬍子两脚兽不时叫骂“畜生”。 锯子划过树木的枝干,伴隨著几道木屑与树叶的散落,先头生火的木柴就收集好了,剩下的则是丟在一旁不管,毕竟这漫山遍野,缺什么也缺不了柴火。 许是喝多了,又似乎被火光暖的发热,几个说著家乡方言的哈萨克僱佣兵,围在一起跳起了舞蹈,惹得其他哈萨克连连叫好。 哈萨克僱佣兵其实相比於那些个冷眼旁观的哥萨克要显得“类人”些,最起码那群傢伙平日里玩的最多的游戏,就是拿人的脑袋做成靶子,然后拿著已经千疮百孔的头颅,串点腐烂的血肉去附近的湖泊溪流中钓鱼。 哈萨克的舞蹈伴隨著歌谣,传进了奥洛夫的耳朵,让他有些睁不开的双眼,努力地向外睁了睁,映入眼帘的就是几十个哈萨克人围著篝火跳舞的画面,以及那古老乐器產生的乐曲。 奥洛夫出於本能的朝著安德烈所在的地方瞧了瞧,见对方还在喝酒吹牛,也就放下了心,裹著羊皮,躲进了已经用烘乾乾草铺垫好的帐篷。 帐篷不算太大,约莫可以待上两个人,地上散落著一个皮箱,以及几本用拉丁文书写的科学书籍,其中有本“几何数学”,是他常看的,毕竟作为这个时代的炮兵军官,不懂数学,不懂几何,几乎不可能完整的指挥一支炮兵部队,毕竟所谓文盲无师自通的神炮手,还可以说他是天赋异稟,但要是一个合格的炮兵指挥官,也是个文盲,除了上帝的恩赐,那就是某些作家的幻想。 就比如面对一个坡地的战场,你该如何瞄准,在哪个方向布置炮群,甚至是多久射一发炮弹,在这个物质很是稀缺的时代,那都是一个头疼的事情。 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虽然有些夸张,但也不是没有一丁点工业基础的国家可以肆意妄为的,更何况以这个时代的生產力,哪怕是英格兰,西班牙这等海洋强国,也不敢说自己可以在所有战场玩火力覆盖那一套,更多的其实都是在研究火炮的精准性,以及训练军官士兵的专业性。 拿起本已经翻烂的“格列佛游记”,对於奥洛夫而言,这本带有玄幻魔法色彩,但又充满现实讽刺的英国小说,虽然已经看了好多遍,但是现如今也没有新的读物,索性躺在乾草上,再看一遍。 可能是看到了书中的某些故事情节,又可能是被触动,奥洛夫折腾了几下后,翻身趴在乾草上,拿起插在皮夹內的羽毛笔,蘸著加了点水的黑墨汁,就在自己的日记中写了起来,这也是他为未来编纂西伯利亚游记准备的草稿。 厚实牛皮包裹的日记本,已经写了一半,封面上还沾染著墨汁的印记,以及因为墨汁而產生的指印。 “二月十三日,我们再次出发,在经过一处草场时,哥萨克人杀光了那里的土著,並抢掠了大量的牛羊,当然,这中间再次发生了残酷的虐杀,我亲眼看著一个哥萨克士兵將一个土著吊在树上,然后拿火把从下往上烧,那悽惨的声音,这一生我都不会忘记----” “那一天当然不止发生了这一起,事实上据我这一路的观察,哥萨克人其实和土著有很多共同之处,比如他们都喜欢摘下敌人的脑袋作为炫耀,甚至我在某个部落的木屋里还看到了大量用头骨製作的碗,其中有一个还镶嵌著宝石,后来听某个哈萨克人说那应该是用某个部落首领的脑袋做的,我仔细数了数骨碗的数量,总计超过三十个,这里的习俗是將有名望有地位的失败者做成碗,而那些身份低贱者,就连被做成碗的资格都没有----” 羽毛笔在此刻停顿了一阵,奥洛夫的手腕再次发力: “哥萨克人喜欢吃人,嗯,用那个该死的安德烈的话说就是,人比牲畜更健康,也更容易製作,上帝,这是什么狗屎的撒旦厨艺,仅仅是因为人没有皮毛,所以如此,该死,我应该向教宗赎罪,因为我看到了人最丑陋的罪恶,而我无法制止它----” 奥洛夫趴在乾草上握笔的表情逐渐失控,笔锋也渐渐潦草,但是他依旧在写: “阿尔泰,我喜欢这个名字,最起码哪怕翻译成拉丁文它也不那么难听,这里的空气明显比西伯利亚暖和多了,虽然巴尔瑙尔的地下有数不尽的財富,但是出於我目前没有在这里赚到足够多的钱,以及获得应有的尊重,所以我认为阿尔泰远远好於该死的巴尔瑙尔----” “只是很可惜,如此美好的地方,闯入了一群野兽,我在中学的时候,最喜欢的学科其实是设计,但我只懂欣赏它的美,我不清楚一群野兽闯进王子的城堡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是我敢肯定这里一定会一地狼藉,最后直到畜生都走了,才会恢復属於它的美丽----” 可能是清醒过来了,又可能是出於对安德烈的愤怒,在最后再次给对方打上了“食腐”的標籤。 “奥洛夫,你的饭。” 帐篷被粗暴地扯开,寒风顺著口子灌了进来,让趴在乾草上的奥洛夫哆嗦了几下,然后带著不满接过哥萨克士兵递来的,烤到发焦的白麵包,虽然心里暗骂对方是个这辈子没有吃过几次白麵包的贱民,但还是在关上帐篷之后,连带著已经成为炭的表皮,一同塞进了肚子。 別看奥洛夫在心里,乃至日记中將安德烈骂成了畜生,甚至不止一次使用“西伯利亚蛆虫”这个他自创的词汇来羞辱对方,满足自己阿q一样的快感,但事实是安德烈除了不按时发工资,动不动让他从公爵大人那搞些“外快”之外,其他时候都对他还算不错。 別的不说,整个沙皇开拓团的四百多人中,除了一百零五个哥萨克骑兵,以及剩余不到三百七十个哈萨克僱佣兵,剩下的几个人中,就属他和那个叫保尔的牧师,能够在安德烈之外享受专人的食物供给,以及小灶,甚至就连分配的酒水都是一般哥萨克的两倍。 就连那个叫胡克的哥萨克副官都没有这个待遇,只能和普通哥萨克吃著一样的食物,睡一样的混居帐篷。 【最开始的编制为一百二十个哥萨克骑兵,以及四百名哈萨克僱佣兵,在经过这段时间的劫掠损失后,只剩下了包含牧师,团长,奥洛夫,以及副官在內的四百七十七人。】 “瞧,我们的瑞典大人物吃饱出来了。” “下次给他抢一个女人,他会不会一直待在里面----” 胡克阴阳怪气的声音传到了刚刚走出帐篷准备去附近小溪洗脸刮鬍子的奥洛夫耳朵里。 奥洛夫脚步停顿了一下,隨后一言不发的走向了不远处从山石缝隙流淌出来的溪流,一直注视他动作的胡克这次反而没有嘲讽,只是吐了口痰,就朝安德烈所在的树下走去。 吃著不知名“火腿肉”的安德烈,借著珍藏锡制酒壶內的伏特加,將那股熟人的气息,顺进了肠胃,见到身侧的胡克时,颇为大方的將酒壶递给了对方,胡克拿到手后也不客气,直接一个大口,差点让安德烈骂了出来,直到酒壶归还才小心翼翼的塞好银制的盖子,重新藏进了大衣里。 “我们距离那些土著说的金山城还有多远??” “估计还有至少五天的路程。” 数学不太好,只认识基础阿拉伯数字的胡克只能按照本能来判断方向和距离。 安德烈用削尖的木刺,一边剔牙一边拔出有些发臭的靴子: “一座城市所带来的財富可不是那些可怜的土著可比,如果能够占领下来,足够我们所有人吃饱,甚至还可以让巴尔瑙尔的家人也穿上来自欧洲的花布,用上只有贵族才可以使用的金银器----” “但是根据那些土著所说,那是座大城市,虽然土著的说辞总是那么夸张,他们能把一个百十米高的山头当作圣山,也可以把一头白狼供奉成图腾,但是不要忘了,那些我们缴获的铁器,这些玩意,很大一部分都来自於那个金山城,那座就在我们前方的宝藏之城----” 安德烈粗獷的牛头脸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渴望与凝重,就连烤靴子的手都在发抖: “宝藏总有野兽守卫,就像是巴尔瑙尔一样。” “但是我们是哥萨克,最勇敢的猎人,这一路上没有任何猎物可以阻止我们,哪怕是那些上千人的大部落,在火枪和火炮的衝击下,他们甚至连哀嚎声都是那样美妙,让人感到愉悦----” 胡克的表情充满了癲狂,紧跟著发出家乡的俚语: “军刀就是我们的姐妹,像劈砍田菜一样消灭那些可笑的蠕虫,哥萨克人没有懦夫!!” “是啊,哥萨克没有懦夫----” 安德烈深沉的牛头脸上闪过一丝精明: “城墙的厚重,光靠我们这些人是无法凿穿的,我们必须让城內的绵羊出来,先是消灭一部分,然后恐嚇他们,让他们交赎金,再然后,像熊一样,一口一口的將羊全部吃进肚子。” “最后,获得羊圈中的宝藏!!” 第32章 恶贼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2章 恶贼 山中豺豹乘著清晨山雾瀰漫的间隙,寻著空气中的气息,找到了山下的散落的羊群,只是碍於牧人的弓箭,只敢远观不敢近贪罢了。 牧人的直觉很灵,当充当副手的阿尔泰牧羊犬大声吠叫警告时,骑在马背上的牧人就立即驱赶羊群朝著附近隱蔽的逃生之处跑去。 【古突厥犬种与草原狼杂交而来。】 在草原上想要平安的活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缺少蔬菜水果的营养不良,以及常年的饥寒,甚至是敌对部落的杀伐,都让草原上的男女老少始终保持著一种野兽般的直觉,以及兔子一样的狡猾。 牧人离去一阵后,一队戴著铁绒帽的骑兵跑了过来,为首的短胡男子下马趴在还算温润的羊粪球上深吸了几口,隨后抬起头对身侧的其他人用哈萨克语说: “是个牧人,羊不多,二十来只的样子。” 话音刚落,骑兵的弯刀就互相拍打起来,这是他们表达喜悦的动作,毕竟有羊,有牧人,就有部落,腾格里在上,跟著那群天杀的哥萨克蠢驴,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新鲜的羊肉了。 要不是该死的安德烈还算有脑子,把一些储存的牲畜肉乾,以及部分粗製黑麵包分给了他们,没准他们这些高贵的哈萨克人,就要和这群自詡为自由,实则依旧是奴隶的哥萨克野狗一样,去吃那些上不了天堂的“罪孽”了。 【按照文化传统,其实哥萨克和哈萨克是一个词,在突厥语种都代表著自由,属於翻译过来的词汇,只是两者的发音不一样。】 “那个傢伙跑不远,就在附近,带著几十只羊,这周围能找的地方都不用找,他一定藏在那头的山坳里,快追!!” 只是因为沿途的一些羊粪,以及同为草原人的直觉,这个叫巴特尔·卡拉维奇的哈萨克军头,很快就判断出牧人所在的方向。 毕竟大家都是放牧的出身,都信奉同样的神灵,牧人心中想什么,他不用猜都知道,可谓门清的就像当年用汉世侯扫荡漠北的元世祖忽必烈一般,只是率领几个下属跑了不到两刻钟,就把躲藏在西北方向某个山坳里的牧人抓了个正著。 当牧人被抓住时,还能够明显看到那张惊恐万分的脸上,突然爆发的“惊骇”,那是一种想不通的后悔,毕竟这片地方,他可是找了好久,才当作逃跑容身之地,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天理难容啊!! “告诉我,你是哪个部落的??” 锋利的匕首划过牧人的脸颊,只是轻柔的抚摸,便渗出了几滴鲜血,鲜血滴在衣领上时,牧人脸上的恐慌已经消失,只剩下了麻木,作为草原的一份子,他很清楚,就算自己说出来了,也是难逃一死,毕竟草原的诚信只出现在待客,以及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实力稍微差別一大,別说诚信了,就是自己的父母也是可以出卖的。 匕首再次划过脸颊,这次倒是没有留下鲜血,而是用突厥语重重地朝牧人说: “我以腾格里的名义发誓,当你告诉我真相时,我不会伤害你的生命,更不会触碰你的家人,如果我违背了誓言,我將受到腾格里的唾弃,永远都无法上天堂----” 草原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或者文明程度不高的地方都是如此,当人的诚信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时,那么一定会有某个神灵出现,然后用“生死轮迴”的世界观,重新达成某种平衡,將失去的信用重新夺回来。 牧人选择了相信腾格里,或者他已经没有了选择,因为匕首已经到了他的脖子,他此刻只能选择相信对方真的是同一个信仰的生物: “我是水云部的,我的部落就在距离这里大约走过四个山头,绕过两条小河的地方----” 牧人对於距离是没有概念的,或者说整个草原除了那些个世袭的贵族,乃至部落里的长者祭祀,多数人都是一种赤裸裸的文盲状態,甚至比文盲还要可怕,毕竟中原的文盲还能说出“里”“尺”“亩”之类的度量单位,而草原上类似牧人这样的人,只能用山头,水泽,甚至是几个太阳升起,几个太阳下山来描述具体的距离或是时间。 要不是草原多多少少会有些祭祀神灵的节日,只怕牧人连自己的年龄都记不住。 巴特尔最终还是信守了承诺,选择了释放牧人,只不过前提是抵达那个部落之后,至於羊群,除了为了表达诚意,留给牧人全家活命的几只,剩下的全部都成为了哈萨克僱佣兵的战利品。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久兹大人,这些羊是否要告诉那些哥萨克人??” 【久兹为哈萨克百人长的官衔。】 听到身后的询问声,作为执掌百人队伍的巴特尔,面露不屑的开口: “那群泥草一样卑贱的哥萨克奴隶也配和我高贵的哈萨克勇士相比,若不是为了赚钱,养活家乡的老人孩子,谁愿意给这群奴隶干活。” “毕竟我们哈萨克人可是有自己的汗王,有自己的国家,而那些可怜的哥萨克食人虫,只是一群在沙皇面前摇尾乞怜的野狗罢了。” 巴尔特的脸上讥讽说道这时已经越来越重,隨后就让手下將羊全都赶向和大部队相反的地方,自己则是带著个家乡跟隨的扈从,前去糊弄那个长相丑陋,一嘴骯脏的哥萨克头头安德烈去了。 而见到巴尔特回来的安德烈虽然怀疑对方少掉了人马,但是面上却依旧是一副“你是我好下属”的笑容,在夸讚完对方的勇敢后,就继续命令队伍朝著那座已经让整个沙皇开拓团为之沸腾的宝藏之城而去。 只是在路途中,对於那些失而復得,並且似乎藏了些东西的哈萨克骑兵,安德烈眼中的“敲打”,却是格外的重了。 ----------- “这是最近第三起部落之间的衝突,但根据我们报回来的消息,这应该不是地方部落因为抢夺水草牛羊的常事,而是一群外来的野狼,正在抢夺本地部落的牲畜,甚至是对他们斩尽杀绝---” “大郎,此非小可,不能等閒视之----” 可能是最近和汪师傅待久了,胡武也多少沾染些酸腐的文气,说话变得好听了些。 李元亨折断了刚刚地方亲近部落送上来的罪证,那是一个弹壳碎片,因为路上受了雨水,再加上质量本身就不咋地,只是一折就断开了: “一群破门而入的恶贼,多半是从哈萨克汗国,或是罗剎那边流过来的,波斯没准也有可能。” 之所以没有直接確定就是罗剎,根本原因就是李元亨不確定这个年代的俄国是否有能力从西伯利亚深处开拓到这里,毕竟他不是什么地理学者,没有考虑到西伯利亚密布的水系,只是觉得没有铁路的年代,想要来到这,纯粹就是吃力不討好的烂活。 “贼群和狼群一样,大都流窜作案,走到哪里吃到哪里。” 李元亨面上锋利的浓眉动了几下,眉头缓缓向內聚集,低头看著断开的铁片,眼神如虎: “若是周边哪个国家的大部队,怕是早就打到这金山城脚下了,哪里需要一路劫掠,走走停停,多半是个远处来的贼团----” “只是这弹片,可不是一般贼寇所有。” 胡武紧跟著提醒,眼眸之间第一次出现了压力,毕竟最近见识到了火器的厉害,就算他再怎么自持武力了得,但也耐不住那轰天灭地的炮火,以及密集如马蜂窝的弹丸。 “弹片只能说明贼团来歷不一般,不能说明其他,毕竟在这金山,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 话虽如此,其实李元亨心里此刻的压力,是以往从未有的,毕竟对付那些个清狗,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见不到火器的,真要见,还得杀到科布多城下,但他又不傻,外围劫掠袭扰才是最能够发挥实力的地方,哪里会跑去和大炮硬刚,自討苦吃。 “啪”的一声,地上两瓣的弹片直接被碾碎,做完这一切的李元亨,拿起放在甲冑旁保养鋥亮的手銃,直接朝著军营外走去。 “你在此整兵,这次不要带卫营的人马了,只带我鹰师本部。” 骑上紫电,李元亨反手扯起韁绳,面对招呼人打开营门的胡武,再次叮嘱: “三队的火枪目前不过六十余杆,你派人去火坊和王师傅说,三日之內,必须把剩余的火枪修好,且还需要赶製弹丸与火药。” “至於炮弹,能做多少做多少,三分之一给我,余下都留在府城,连同多年积攒的,以备不时----” 说罢,双腿夹住马腹,紫电纵身一跃,眨眼间翻过了平日里阻拦它的柵栏,而目睹这一切的胡武,一拉腰间的“军號”,不过三四分钟就將全营的人马都聚集在了校场。 而在同一时间,远在百十里外的哥萨克,正在继续著他们的老本行,將顽童穿在木叉上,然后展示自己独特的厨艺。 第33章 僱佣兵也算人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3章 僱佣兵也算人 晨光漫过草甸,露水压弯叶梢。牧人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惊起草丛里的云雀。羊群开始移动,舔舐著草尖的水珠。湿润的空气中,混杂著泥土与畜群的气息,阿尔泰南麓的清晨总是这般让人感到寧静。 只是这份寧静,很快就被一群从西伯利亚而来的职业暴徒摧毁。 先是用弓箭射杀了管羊的牧人,然后几匹战马奔袭到羊群的四周,凭藉比一般牧民还要熟练的牧羊技巧,只是个砍头的功夫就將这些羊群全都驱赶至己方所在的位置。 至於那些赶来的部落土著勇士,丝毫没有阻碍安德烈喝酒的功夫,在他的视线中,这些个骑马弯腰射箭的土著,依旧和他们那些几百年前的祖先一样,没有丝毫的进步。 “砰砰!!” 少数哥萨克火枪手混合著百余名火枪手,在正面的密射上压制了对面飞射而来的箭矢,甚至这些箭矢,最远的距离,也不过是在他们的十步开外罢了。 “呜呜!!” 可能是和俄国人待惯了,又可能做奴才的心理作祟,本来还算正常的喊叫声逐渐变成了“乌拉”似的咆哮。 对面的草原骑兵正在改变打法,逐渐开始脱离开火枪的射程,事实上一些狗血的硬打剧情,几乎很难出现在现实,毕竟骑兵最大的作用是机动,而不是硬碰硬的正面衝击。 “哼,一群不长进的蠢货!!” 安德烈小口抿著锡制酒壶內珍藏的伏特加,顺手拔出腰间的手銃,对著天空开了一枪,一直藏在侧方的哥萨克骑兵就像一群飢饿许久的恶狼一样,將那些还没来得及反应,还在与火枪迂迴的草原骑兵,瞬间分割。 哥萨克骑兵无疑是东西方骑兵结合的残酷怪物,既有草原骑兵的灵活,又有欧洲骑兵的纪律性,当然,这里说的是都会,而不是精通,毕竟如今的欧洲骑兵,哪怕已经脱离了中世纪那种只有骑士老爷才可以加入的特殊体系,但是依旧是欧洲各国精英层的一部分,最次都是些拥有田產,或是城市资產的小资產阶级。 这些人对国家民族的了解与忠诚,绝非哥萨克这种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劫掠的兽兵可比。 若是遇到欧陆强国的骑兵,那么哥萨克无疑是支无组织无纪律的杂牌军,但是遇到队形散落到各自为战的草原游骑,那么他们在混战中的优势可就大多了。 只是个菸斗的时间,这群前来增援的数十骑就死在了哥萨克骑兵与哈萨克人的共同围攻下,而他们的头颅和战马也成为了对方炫耀的工具。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便捷,????????????.??????轻鬆看 】 而还在调试火炮的奥洛夫只是很平静的將火炮的推桿,用抹著油脂的手套重新擦拭了一遍,隨后就回到了最近安德烈补偿给他的那匹草原好马上。 至於他自己的马,早在出发之前就病死了,苦於没有钱买新马,一路上只能坐在哈萨克骑兵的背后,至於为什么不是哥萨克,实在是太噁心了,连空气中都是血腥的气味。 “距离那座叫金山的城市越来越近了,奥洛夫,我希望你能够用心地操纵那些火炮,毕竟打下城市后,你也有份。” 安德烈的画饼並不能让奥洛夫开心,他只是机械地点头答应,隨后就继续抽菸去了,目睹这一幕的安德烈也不恼,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若是平日里早就耍脸色了,但一旦到了正事,尤其是財富面前,哪怕是杀父仇人,他都能够笑著与对方商谈发財,然后在拿到一切后卸磨杀驴。 可能是距离那座城市只有不到一天的时间,安德烈心中的忐忑越来越重,下意识地朝著后方的队伍看了看,直到看到那些骑在马背上的哥萨克同胞,这才放下了心。 至於哈萨克僱佣兵们,一群吸引视线的炮灰,从来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勒紧韁绳,安德烈那张牛头一样的脸充斥著贪婪与躁动,而他身后的队伍,此刻全然没有刚刚杀人的不安,反而各个跃跃欲试,嘴里吐出的话,多数都和財富,劫掠,屠城有关。 只有奥洛夫一个人静静地抽著菸斗,目光投向一望无际的草原与那绵延不绝的山脉,他甚至有了期待,他的脑海里不断地幻想,统治这片辽阔山脉的金山人,到底是什么样子,那个土著口中繁华如同天国的金山城真的就如同马可·波罗所说的那样,是更美好繁荣的国度,东方文明的一角。 还是如同利玛竇在他的“利玛竇中国札记”中,那个司法公正,和平理念,制度优越的文明帝国。 一切都是未知且神秘的,但就是如此,才如此美好。 马背上,陷入幻想的奥洛夫鄙视地瞧著那群野蛮的哥萨克,甚至是哈萨克僱佣兵,那是一种文明对蛮荒的不屑,更是一种隔阂。 ----------- 马蹄的践踏声戛然而止,立於山坳处的李元亨低头瞧著那些还未完全熄灭的火堆,皱褶的眉头鬆了松,隨后掏出马背侧方口袋內的纸笔,用心的记下了这群不速之客的扎营习惯。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细节决定成败,就像是一个马蹄铁摧毁一个帝国的故事一样,有时候你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因为上一秒的什么失误,而导致失败。 “走,炭还有余温,贼寇跑不了多远。” “这里他们可是没有我们熟悉。” 翻身上马,扫了扫那些背著火枪,骑在马背上的鹰师三队,以及一张张牢记於心的年轻面孔,心中升起了一股如同巨石般的依託。 “保持队形,莫要折腾坏了炮车。” 临时从府城徵调的六门火炮,已经是这支队伍的极限,毕竟这么久了,所训练的火炮手,也只够使唤六门,但就是这六门的射程精度,李元亨的心里其实也没有底。 队伍的行进的速度其实並不是很慢,依靠著对地形的熟悉,以及沿途附属部落的通风报信,不到半个时辰就在侧方的一处山坡上拦截住了这群一路杀掠不断的恶贼。 单筒的望远镜,来自波斯的商人,镜片通体由打磨过的玻璃组成,虽然和后世的军用望远镜相比,只是个小孩的玩具,但在这个时代,哪怕是不列顛皇家海军用来眺望信號塔的望远镜也不会比它精准多少。 望远镜的镜片中,呈现出稍显模糊,但大致可以看清的画面,那是一群外头套著轻便甲冑,內里显露部分灰色的铁牲口,头上戴著的头盔,相比於这个时期的东方甲士,更显得简单,只不过也只是形容形状罢了,虽然画面有点模糊,但是李元亨还是捕捉到了那抹头盔上的花纹。 虽然心里大致已经猜出了来歷,但毕竟没有看到旗帜,或者说这群铁牲口没有打军旗的习惯。 直到一面在阳光下映照著显眼的旗帜升起,李元亨这才確定面前的对手是谁,那是一面印有圣母与十字架的金色旗帜,准確的说边角是金色的,其余的除了圣母与十字架都是白色的。 “东正教,呵呵!!” 低声的哼笑声在李元亨的口鼻中打转,眼神也变得犀利,虽然他不太明白这个时期的俄国为什么扩张的如此之快,更无法保证这支队伍后面有没有来自东欧的大军,但出於对地理模糊的认知,以及自身的责任,他只是愣了几下,就下达了命令: “炮口隱蔽,一队与二队迂迴骑射,切记莫要靠的太近,必要的时候可以避战。” “四队铁盾在前,刀手藏后,至於三队,则留在最后,听候安排。” 出於对自身火器训练时间不足的担忧,李元亨选择保全这支他引为未来金山火器摇篮的鹰师三队,选择了让经验最为丰富的四队步兵顶在了最前头。 队伍的转换速度不算太快,但也不算太慢,赶在对面整理队伍之前,就完成了山坡的占领,形成了俯视的態势。 因为气候转变缘故,虎口有些微裂的安德烈,眼神凝重地摘下了沙皇奖励的望远镜,语气沉重的对身旁的胡克说: “城里的绵羊,比我们的想像的强壮,他们已经占据了这片地方最有利的山坡,我们如果想要绕开他们,不仅要防备他们的袭扰,还得多走几十里的道路,在这片未被哥萨克征服的地方,会让最勇猛的狼群陷入到未知的危险当中----” “看来我们只有一个选择,正面砸开那个该死的山坡!!” 胡克接过望远镜也看了一遍对面的山坡,虽然他文化程度低下得可怜,但是凭藉多年打仗劫掠的经验,很快得出了与安德烈一样的答案。 安德烈回过头,看了看已经开始烦躁的队伍,心里的算盘就像是沙俄地主老爷算计农奴一样,只为获得更多的优势: “告诉那个巴特尔,我会让奥洛夫指挥的炮兵为他麾下的勇士掩护,並且我的哥萨克骑兵会阻挡出现的土著骑兵,並且答应他获取对面一半的战利品----” “而我只要一个东西,那就是对面军官的人头,然后亲手將他送进粪坑,成为苍蝇的养料!!” 命令下达后,安德烈瞧著已经开始准备强攻的哈萨克僱佣兵,撇过脸对胡克说: “僱佣兵的生命与高贵的哥萨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第34章 坡地攻防战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4章 坡地攻防战 冷漠是战爭最大的褒奖,也是在战爭中生存唯一的可能性。 对於哈萨克僱佣兵来说,他们的队伍足够分散,但又留下了最短的时间,能够最快地完成对身边同袍的增援。 他们手中的钢刀早已出鞘,每个著甲持刀的哈萨克僱佣兵的身侧都有盾牌掩护,而在进攻队伍的后方,则是由四排火枪手组成的中坚力量。 耀眼的太阳光照在钢刀的表面,反射出的光线映照在哈萨克士兵的脸庞,那股子冷漠,怕是连周遭的花草,都要感到畏惧。 队伍缓缓地向著山坡走去,因为是上坡路,所以走的格外小心,稍微点风吹草动,身侧的盾牌就將人包围,火枪手同样蹲在了地上。 一直在后方拿著望远镜观察的安德烈,粗糙的牛头脸逐渐变得有些烦躁,他太清楚这么小心的目的是什么了,这群该死的哈萨克野牛,总想著用最小的损失获取更多的胜利,只是他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告诉巴尔特,炮兵会在七分钟后展开炮火,他必须在这段时间內衝上去,要不然我无法保证那些炮弹会不会落在他的头上----” 当有关於炮火的命令到达时,巴尔特率领的队伍,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一的坡度,正当他继续试探性冒险时,这道命令就像是將他扔进了桑拿房一样,脸通红的像是个滚烫的烙铁,鼻子的出气口接连的冒出热浪: “田鼠一样卑贱的农奴,也敢如此使唤伟大的哈萨克人!!” 嘴里在骂,加快速度动作却很快的下达,毕竟他们这群僱佣兵终究是寄人篱下,如果连这点要求都不做,那么回去之后,巴尔瑙尔基本不可能有他们的容身之地,更別说可能发生的內部仇杀。 “咔咔”的马靴声伴隨著风声,混杂著泥土的芬芳洒落在山坡四处,形成了一个经典的下攻上守的古油画。 “轰隆!!” 不太精准的炮弹,落在了山坡的左侧,炸死了一个倒霉的哈萨克盾兵,也將本来完美定格的油画变成了一部真实的战爭电影。 “组织勇士,衝上去,他们將获得最多的荣誉与財富!!” 巴尔特挥舞著左手的哈萨克弯刀,目光中的凶狠与豺狼別无二致。 所谓古代中原地区军队中的先登之功,其实在其他地区也是有著差不多的地位,毕竟第一个衝上去,还能够站稳,为身后的战友打开局面,最后还能活下来,这不算勇士算什么。 哈萨克的队伍和那些望风的哥萨克相比,在野蛮上可能略有不足,但是在对杀戮的天赋上,就像是他们那同意不同音的“自由人”一样,那是效命於金帐汗国祖先的血脉传承。 山坡下方,衝锋与乱七八糟的炮火交织,山坡上方,握得淌汗都察觉不到的压抑正在继续。 “还是训练的时候太短,更重要的是,我们缺乏系统的炮兵学,光靠钻研和明朝边军留下来的那套落伍的打法,已经无法適应如今的世界了,必须做出改变!!” 李元亨的內心此刻既冷静又烦躁,望远镜內的那些七零八落的炮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如今的金山府,有多么落后於这个时代,心中最后那点战胜清军的自豪瞬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如同山石一样的压力。 这股压力压在肩头,叠加周遭的环境,李元亨握住刀柄的手逐渐变紧,直到几秒后的春风划过那张英武不凡的面庞,他才安定了心神,几乎是下意识地: “炮火推前,刀盾向后,换弓箭!!”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凭藉自小对战爭的极度敏感,李元亨选择了最血腥也是最鼓舞军心的打法。 炮车吱吱的轮轂,伴隨著第四队步兵的后撤,六门火炮被推到了最前方,炮弹快速地在炮手的动作中,被塞入了炮口,当下方的衝杀声越来越近,火摺子点燃了引线。 “衝上来了,腾格里保佑,我衝上来了!!” 第一个衝上来的哈萨克僱佣兵,兴奋就像是疯了一样,而在他的身后,又有六七个一同冲了上来,只是还未等他们开心,几道几乎要震碎耳膜的声音响起,然后他们的身躯就被开花弹炸得爆出血肉,其中有一枚炮弹直接砸在了哈萨克士兵的身上,那个士兵的身体先是凹陷,再是四分五裂。 爆炸產生的血肉从上拋向了下方的还在继续进攻的队伍。 “啊!!” 擦拭著脸上的血肉,一名哈萨克士兵发出了近乎癲狂的咆哮,再然后凭藉野兽的本能,以及袍泽的杀喊声,衝到了最前面,最后被箭矢穿透了喉咙。 死的时候,他的脸上还依旧保持著那让人不寒而慄的兽相。 而其他的哥萨克僱佣兵先是慌乱地躲避,再然后就又冲了上去,犹豫的时间很短,和目前世界上很多军队形成了天壤之別。 很多人对於军队的看法都被后世的影视给骗了,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军队,尤其是冷兵器和热兵器混杂的军队,其实溃败率是非常高的,绝大部分的士兵,尤其是刚刚拉到战场的,更是枪声一响就开溜,而能够保证不立刻溃逃的就是好兵了。 眼下这种衝锋在前,毫无畏惧的军队,怕是放在哈萨克汗国都是强军精锐了。 这一切都要源於与哥萨克的同行劫掠,当人性扭曲兽性占据主要位置时,那种对他人生命蔑视,甚至是自己生命的麻木,会让本来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变得残忍嗜血。 箭矢划过了不少哈萨克僱佣兵的身躯,带起了鲜血与生命,稍稍让疯狂的队伍冷静了许多。 “比清狗的边军要强!!” “也更狠----” 胡克抓著刀的手跃跃欲试,对於他来说,这是一次展现自身存在意义的机会。 李元亨抚摸著手銃,看著对面那些前仆后继的灰色牲口,喉咙的蠕动都变得有些慢了,塞了颗奶糖,这才安稳。 “大郎,可是要三队来,下方的贼寇火枪也要上来了。” 胡克的提醒声在耳畔作响,李元亨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决定硬碰硬: “传我命令,四队后撤,三队接敌----” “一队二队的骑兵,按照刚刚的计划,与敌骑交战。” “是!!” 胡武抱拳转身,隨同他离开的还有几个令旗兵,这是一种目前最先进的通讯方式,利用高点可让己方观测的旗手,挥舞各色令旗,指挥远处的军队的执行命令。 这种打法,甚至在海战上也属於老而弥坚的传统,就连如今的欧洲海军,在战爭中也大多使用这样的通讯方式。 毕竟在无线电没有出现的年代,令旗通讯已经是非常高级的存在了,光是旗语这玩意,不是成系统的统治区,都搞不出来。 隨著令旗的变幻,一直在后方躲避的三百余铁骑,直接出现在了哥萨克人的视线中。 【每队骑兵一百五十,连同號手在內,步兵则是二百,火枪兵受制於火枪数量,目前只有八十,余下几十人都是使用长枪。】 “附近部落的军队什么时候到??” 別看李元亨上次打科尔多城的清军只带了金山的营卫,没有徵召归属金山府的突厥部落,实际上那单纯就是为了轻便,以及不想分战利品。 但这次则不一样,这群罗剎鬼远道而来,自己都是劫掠为生,有个屁油水可分,再加上这一路杀了不少金山府附近的部落,於情於理都將这徵召变得合理,更何况自古以来,哪里有主子流血,奴僕等著太平的道理,故而开战之初,周遭的几个部落都被调集了起来。 “按照时候,以及刚刚远处发来的令旗,估摸最多一刻钟便来了。” 胡武的匯报让李元亨的底气更盛,只是出於对归附部落的警惕,他並未继续强打,反而下令: “骑兵接敌后,可退而游射,不可入火器一百二十步之內,违令者斩!!” 命令下达的速度伴隨著令旗,让一队和二队的骑兵,知道的很快,隨后在哥萨克人严防之下,展开了半圆的骑射。 “一群蠢货!!” 之前还以为这帮有火炮的土著有多厉害的安德烈,看到那和部落土著差不多的骑射队形,心里的不安瞬间消失,隨后就下令麾下的火枪手对准了那群还未进入射程的土著骑兵。 “嗖嗖!!” 箭矢落在哥萨克火枪手的面前,但就是射不到,引起了他们阵阵的嘲笑声,甚至安德烈身旁的胡克还表示: “乾脆让瑞典人的火炮熄火,这种程度的土著,已经没有资格浪费宝贵的炮弹了。” 只是七分钟的时间已经到了,伴隨著一阵不算太大的轰鸣声,山坡上方就爆发出了一道炸开如同云雾的灰尘。 那灰层不算大,很快就消失了,但是给上方苦战的哈萨克僱佣兵所带来的鼓舞是巨大的,直接发动了新一轮衝击。 “顶住!!” “对准前方----” 火枪的指挥直接由李元亨自己接管,虽然他很喜欢那个叫“苏言”的年轻人,但是这个时候,他的內心还是选择了自己。 第35章 贼中贼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5章 贼中贼 “齐肩。” “一排抬枪!!” “二排准备,三排跟上----” 李元亨虽然对炮事不太了解,但到底前世看过些掺杂龙虾兵的电影,对於这个时期著名的“排队枪毙”还是记忆深刻。 最起码这支鹰营三队的纪律,这段日子算是练出来了,光是这並肩的步子和抬枪的手,就足以称呼上一句“类虾兵”。 望著对面逐渐逼近的哈萨克刀盾兵,这些年轻的第三队火枪手,直到如今,还保持著当初弓手的本能,冷静的將枪口对准了那些没有盾牌保护,只穿了一层甲的哈萨克刀兵。 “射!!” 与后世的开火不一样,李元亨的话里,其实更多的还是弓兵的指令,毕竟在如今的鹰师营,弓手和火枪手的身份,其实是自由切换的,所谓弓换枪,人不换便是其中建军时的宗旨。 为的就是保证最大程度对军队从弓箭过渡到火枪的稳定性。 密集的弹丸在队伍的前方形成了一道烟雾形成的墙壁,在那墙壁之內,还能不时传来悽厉的惨叫声,等到第一道烟雾散去,对面冲在最前头的一批刀兵,已经少了许多,只是地上的那些个倒霉蛋中,又有一部分爬了起来,与那些击中正面的死鬼相比,他们的命很大,运气也不错。 借著身上穿著铁甲,躲过了弹丸带来的致命伤。 这个时期的甲冑並非在火枪面前没有一丁点抵抗能力,別的不说,如今盛行欧洲的板甲,其核心作用就是抵挡弹丸与弹片的衝击,只不过这些都只是部分抵挡,真要是被打穿了要害,该死还是得死。 继续衝锋的哈萨克此刻脚步其实也没有之前快了,因为是个人都能够看到对面那完整的排枪队伍。 也正是如此,一直躲在队伍中指挥的巴尔特直接把掩护的哈萨克火枪兵顶到了最前方,打算和对面的土著来一场真正属於男人的决斗。 “好贼!!” 李元亨看著对面的眼神中,第一次有了“尊重”,毕竟这种弹丸对弹丸的打法,才是真正的有血性。 “装填弹丸。” 燧发枪的装填过程很麻烦,先是打开上头的开口,將火药倒进去,然后再將弹丸塞进枪管,最后还要用隨身携带的推桿压实,这才举枪平视前方,等待击发的命令。 “射!!” 又是一阵熟悉的白烟冒出,然后对面顶在穿著胸甲的哈萨克火枪兵就倒了一批,而也就在这个功夫,第一排射完的火枪兵立即蹲在了地上,蹲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按照刚刚的步骤装填弹药,而他们的位置被后面的二排顶住。 “射!!” “开火!!” 两道语言不同,但意思一致的命令同时下达,再然后就是那炸得耳朵疼的排枪声,爆发出的白烟几乎遮住了双方的视线,等到烟雾稍稍散开,视线模糊能见时,双方脚下各自都倒下了数量不一的尸体。 只不过死亡数量上的对比,还是哈萨克更多,毕竟作为僱佣兵,沙俄又不是什么富国,更不是什么好人,给的胸甲勉强能挡就行,若是想要达到东欧精锐军队的水准,怕是圣彼得堡的沙皇就得道一声: “一群招来的野狗也敢找我要钱,就是那些个自家养的狗,待遇也不过如此!!” 哈萨克的火枪手不好受,其实第三队也好不到哪里去,对面的哈萨克好歹打过几次正规的排枪对射,平日里虽然因为那些该死的哥萨克剋扣弹药,导致训练量严重不足,但到底是见过排队枪毙这畜生才能想出来的战术是咋打的,也亲身参与过,所以经验到底比对面的从弓箭手转过来的第三队要强,只是几下的动作,就重新排好了密集的队伍,將枪口再次对准了前方。 而一直指挥的李元亨,手中用作指挥的宝刀,再次挥舞,麾下的第三队剩余火枪手,虽然队形不似之前那般密集,但是依旧保持著第三轮的射击姿势。 这就是老兵带来的好处,你可以怀疑他们对火器掌握的生疏,但是在作战意志方面,几乎是这片辽阔草原之上,最完美的存在。 “砰砰-----” 双方的枪声再次响起,当枪声落幕,双方都还未完全看清的时候,李元亨已经率队展开地衝锋。 是的,包含第四队的刀盾兵地集体衝击。 这种突如其来的衝击,当场就將哈萨克人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队伍衝垮,而那种熟练且刁蛮的打法,更是让好不容易全线衝上山坡的哈萨克人向著坡下撤退。 眼见事態不妙,巴尔特几乎没有做任何犹豫,直接就吹起呼唤撤军的口哨,至於这场战爭的胜败,和他有什么关係,他是哈萨克人,又不是那些给沙皇当狗卖命的哥萨克杂种,没有义务为了对方而损失自己好不容易从家乡带来的同胞。 而此时在下方与鹰师骑兵浪费时间的安德烈,在观察到山坡上的异动后,不用想他都知道,这群哈萨克杂碎,辜负了沙皇的信任,顺便还出卖了他们: “奥洛夫,你的炮兵呢,开炮,朝著山坡开炮!!” “快点!!” 最后一句话是前来督战的胡克拿刀架在奥洛夫脖子上说的。 望著远处掀起浓烟的山坡,奥洛夫指挥的炮兵不知所措的望著他们的指挥官,虽然他们都是哥萨克人,但是平日里基本上都是受到奥洛夫这个瑞典人的指挥,再加上他们本来文化程度就不高,基本测算不出来具体的高度与射速,几乎每换一个炮击地点,就需要奥洛夫亲自来调试。 奥洛夫心里暗骂安德烈的无耻,哈萨克人只是撤退,这个混蛋就想將他们当成诱饵与那些追击的金山军队同归於尽,若是输掉了这场战爭,鬼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想到这里奥洛夫深吸了一口气: “左斜角抬高十五度,四发装填!!” 毕竟是哥萨克人中少有认识尺標与数字的人才,这四门隨军携带的火炮,有些磕巴的完成了角度的调试,当炮口抬高向左时,奥洛夫稍稍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土坡上混杂的军队,眼神中闪过一丝挣扎,最后还是下达了命令。 “轰轰!!” “哪来的炮火,观测还击----” 掀起的沙土將李元亨的脸浇的土黄,唯有抓著佩刀与手銃的双手还能够保持平衡。 顺势砍了一个跌跌撞撞逃散的哈萨克,隨后李元亨就在胡武率人组成的盾牌伞下借著战场上的混乱,撤退到了下方藏马的地方。 刚一骑上紫电,李元亨不顾脸上的血跡,以及“匆匆忙忙”赶来的部族援兵,直接策马衝上前,將为首援兵头领的脑袋砍了下来。 “啪”,当脑袋掉在沙土上时,援兵先是一阵躁动,隨后在胡武等人如同虎豹一般的杀意紧盯下保持了沉默。 目睹这一切的李元亨,左手大拇指擦去了鼻子上的鲜血,眼神凶恶望著这群部落援兵,语气森然的开口: “凡是杀敌首一颗者,赏银五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者,不仅给银子,还给金山府城的户籍,十人以上的勇士----” 环顾四周,瞧著这群已经有些蠢蠢欲动的眼神,李元亨拋出了一个炸弹: “此贼首领之位,我当亲率大军,护他登位!!” 这次的躁动几乎就要到了炸营的程度,毕竟他们不过是临时徵召的牧民,本来以为这次只不过是场白乾的苦差,这才一路偷懒,想著蹭到战爭结束,哪晓得来了之后,还没有帮上忙,自家选出来的头领就被一刀砍了,还未等他们发怒,先是一顿白乎乎的银子朝著他们脑海砸去,现在又將这等首领的位子送到了他们的面前,这让这群平日里苦哈哈的牧人如何不激动。 至於地上那个死不瞑目的脑袋,已经没有人会去在乎了,就算是他带来的亲信,此刻满脑子都是刻著金山府標记的阿尔泰硬通货,以及那吊在所有人面前的首领宝座。 “呜呜”的嚎叫声,伴隨著马蹄声冲向了已经开始且战且退的哥萨克骑兵所在之处,目睹这一切的李元亨眉头紧锁,眼中的杀意再也藏不住: “先杀罗剎狗,再回头收拾这群出工不出力的野人。” 所谓先杀,其实不是那些躲在后头玩手段的哥萨克,而是已经朝著外围逃散的哈萨克。 抓溃兵可是份美差,而与那群茹毛饮血的哥萨克缠斗,最后沾一身血的傻事,他李伯宪这辈子都做不出来,与其如此,不如让那群野人挡在前头,慢慢耗下去,人多势眾总能耗完。 至於死多少,那和他有什么关係,相反若是战局不利,说不得还得借著由头砍几个脑袋,好好震慑一顿这群背主耍滑的孬狗。 “呼呼----” 回头瞅了几眼逐渐跟上的队伍,巴尔特咬了咬上嘴唇,心里不断庆幸自己刚刚的明智之举,虽然因为那些吃屎长大的农奴的无耻,使得他不少弟兄倒在了撤退的炮火中,但到底底蕴还在,只要回到了哈萨克汗国,他就可以重整人马,再次赚取那不菲的財富。 至於那些狗娘养的哥萨克农奴,哼,如果没有猜错,他们此刻已经被包围了,就他们那点人,就算再怎么能打,缺少哈萨克勇士的协助,其命运就像是这片草原的乾草,不是被羊吃了,就是被当成柴火烧了。 想到这里,巴尔特本来阴鬱的心情瞬间好了许多,毕竟有那些哥萨克垫背,咋的这次也不算亏。 如此想著,马蹄的速度也再次加快。 只是还没有得意多久,正前方掀起的尘土就阻挡了哈萨克人的去路。 尘土散开,露出了灰色的盔甲,以及那隱藏在恶鬼面具之下的眼神,为首的拿著长弓,对著哈萨克所在的方向拉满,还等反应,一支跨越灰尘与超出正常射程范畴的箭矢,直接插进了巴尔特身旁不远处的扈从体內。 瞧著那让人头皮发麻的深度,以及只是几个呼吸就没了呼吸的扈从,巴尔特此刻已经没有了任何逃跑,甚至是抵抗的念叨。 哆哆嗦嗦地直接连滚带爬地跌落马背,朝著箭矢射出的位置,踉踉蹌蹌地跪倒。 隨著巴特尔的动作出现,剩余的百余骑彻底放弃了抵抗,接二连三的跪倒在了地上,所有人额头贴地,双手支撑,向对面的那群杀神表示最虔诚的臣服。 而弓箭的主人,见到这一幕后,只是淡淡的说了句: “放下武器投降,接受收编依旧是自由民!若是逃跑被抓到,一律变为奴隶!永远是草原上最低贱的存在!!!” 第36章 口袋也能杀人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6章 口袋也能杀人 哥萨克们感觉自己好累,真的很累,火枪的烟管都要射红了,但是那群土著,除了刚开始几十个不怕死的,后来一个都见不著,只是在外围游荡,而且队伍越来越大,再然后他们就被彻底围死了。 失去了哈萨克僱佣兵的护卫,光靠这么点哥萨克和一部分留下来的哈萨克火枪手,想要突出点距离不难,难的是如何在长时间的围困中活下来。 以往的草原部族,最大也不过是千人规模,所能够出动的骑兵也不过是二三百骑,连交手的实力都没有,更別说是围困了。 但这次则不同,隨著徵召令的下达,以及那银子与首领位置的诱惑,附近凡是有能力骑马的汉子,几乎都来了,若是身处其中,简直是一眼望不到头。 等到李元亨押著哈萨克俘虏回来时,遥遥一瞧,估摸著千骑已经打不住了。 所谓蚁多咬死象,就算这群哥萨克再能打,火器再精良,只要没有大慈大悲的加特林菩萨,想要衝出去,最后还能活下来,怕是真得靠上帝显灵了。 这不,保罗牧师已经在祈祷了: “主啊,请您照拂您的信徒,让他们脱离灾难与伤害----” “咔嚓”,象徵圣母与十字的旗帜被砍断,砍断者不是別人,正是安德烈,此刻的他满脸杀气,那杀气不是对著那些土著的,而是保罗的。 “安德烈,你这个农奴,你竟然敢褻瀆主!!” “你会下地狱的!!” 安德烈冷眼瞧著破口大骂的保罗牧师,以及他身上的白色牧师袍,此刻的他异常的冷静,从刚刚交火之后,他就明白对面不是什么文明落后的土著,而是真正的“异教徒”。 安德烈是残暴,是贪財,但是这种人也是最聪明的,他很清楚,在一处与沙俄交界的异教徒之土上,该如何生存,哪怕心里再慌张疑猜,但是此刻他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用保罗牧师与象徵上帝的旗帜,与那些异教徒做个交易,不,是献礼。 他坚信,这群把神祗看的比谁都重的神权疯子,会为此买单的。 当断旗与绑在木头上的保罗牧师升空,远处一直在观察动静的李元亨,没有丝毫的高兴,因为这个时候,是他兑现诺言的时刻,而不是简单的接受投降。 看看那些个蠢蠢欲动的野人,他们对金钱与权力的渴望,促使著他们来到这里,如果接受哪怕一个俘虏,都会给他的信誉,乃至金山府的影响力,带来不可预测的灾难。 但是如果不接受,他就很难得出一直想要询问的答案,想到这里,李元亨的眼中闪过一丝算计,隨后叫来胡武,在他耳边低语几声,后者怀揣著即將打开的命运,朝著那群即將失控的恶狼而去。 不知道说了多久,这群恶狼才选择收起弓箭与弯刀,选择立於四周冷眼旁观,但是有心人都能够感受到,在那些个冷眼中,多数都带著“贪婪”与“期待”,看那些跪在地上的哥萨克,就像是看即將宰杀的羔羊,只等开席宴请尊贵的客人。 跪在地上的安德烈,小心翼翼地看著走到他面前的年轻韃靼面孔,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长得和其他韃靼人不一样,但在看到对方身侧围绕的甲兵后,还是做出了哥萨克最尊贵的礼仪: “尊敬的征服者,我安德烈·伊万诺维奇·什库拉,向您,以及您所统帅的伟大军队致敬,並愿意作为您麾下的一员,为您带来財富与胜利----” 看著匍匐在地,伸著头希望亲吻自己靴子的哥萨克,李元亨十分嫌弃地將靴子踩在了哥萨克的肩膀,感受著那股热情的迎接,李元亨突然很羡慕沙皇,毕竟这么识相,这么好用的奴隶,他还有不少,而自己一个都没有。 “告诉我,你们是沙俄的哪支队伍,从哪里来,东欧,还是西伯利亚,又或是高加索??” 听著靴子主人所说的陌生语言,安德烈的脸上露出了迷茫,而这一幕也被李元亨看在眼里,毕竟这个时空,英语还不是全球通用的语言,刚才之所以用英语,其实是他本能的想要了解这个时空是否因为他和金山府的出现而变得混乱,现在看来,除了这些个哥萨克,一切都还算正常。 “如此你们是从----” 这次切换成了突厥语,只是还未等到安德烈的回答,就听见跪倒的队伍里出现了一句英文: “我们从巴尔瑙尔来,这支队伍叫沙皇开拓团。” “你是谁??” 李元亨不太流利,但勉强能交流的英文传递到对面那个衣衫整洁的欧洲男人的耳朵,他心里的慌张稍微放下了些,隨后开口回答: “我叫奥洛夫·鲁德贝克,瑞典人,中尉军衔,目前给这群哥萨克指挥火炮,並帮助他们完善並记录路线,然后將这一切交给沙皇。” 李元亨上下仔细打量著眼前这个自称是瑞典中尉的男人: “刚才第二次出现在坡地上的炮火是你指挥的??” “当然,不过这一切都是这个蠢猪的命令,和我没有关係。” 奥洛夫先是承认,然后把责任全都推到听不懂两人交谈的安德烈身上。 李元亨挑眉瞧著奥洛夫,对方也低眉回看,不知道过了多少秒,这才听见开口: “你来自瑞典,和这群哥萨克没有关係,但是你指挥他们发射火炮,差点杀了我,这个帐得算。” “如何偿还,生命??” 奥洛夫此刻心里忐忑,他之所以表达出自己的身份,以及火炮的指挥能力,就是希望得到这个东方人的高看一眼,毕竟从刚刚对方几乎没有做出多大作用的炮火来看,这群东方人虽然能够製造火器,但是对使用这块还很原始,如此他的价值自然就大了。 “偿还,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偿还得起,再说了,你的命也不怎么值钱。” 奥洛夫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作答。 李元亨斜眼低瞧著对方那因为泥土洗的煞黄的裤脚,以及想站起来,又不敢,膝盖忍不住挣扎的动作,嘴角立即含笑,温和道: “站起来。” 奥洛夫眼睁得圆,踉踉蹌蹌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刚站起腿部就传来一阵酥麻,努力吸了口气,用尽胆气与对面言: “你的炮兵太差了,如果是我训练他们,他们连炮弹都不可能触摸,更不会允许发射,如果你给我一个机会,我会还给你一个合格的炮兵队伍。” 言辞恳切,听的顺耳多了,只是这顺耳很快被一阵让人作呕的俄语占据: “亲爱的奥洛夫中尉,不,奥洛夫先生,请你看在我是你的朋友,帮助你的份上,拉我一把!!” 看著下方转而抱住他小腿的安德烈,尤其是看到对方那令人噁心的牛头脸,奥洛夫心中的怒火就像是被砸开的火山口,彻底爆发了: “该死,你这个哥萨克奴隶,谁和你是朋友,你更没有帮助我,你到现在为止,还拖欠我至少三十五卢布的薪水,这笔钱足够买你的命了!!” “滚开,贱种!!” 一脚踹开了狼狈不堪的安德烈,转而就对李元亨说: “尊敬的將军阁下,我愿意为您效力的前提是,这个蠢货必须死去,要不然我无法想像和这种垃圾生活在一片屋檐下,是多么犯罪的行为----” “奥洛夫,你这个杂碎,你这个瑞典杂碎----” 安德烈的辱骂声连带著扑来的动作,將奥洛夫死死压在身下,双手用力掐著对方的脖子,嘴里的辱骂就像是用完了自己所有的词汇,直到李元亨让人制止,这才停歇。 “该死!!” 勉强站起身的奥洛夫看著一旁还在张牙舞爪,但被几名东方士兵控制住的安德烈,用力地呼吸几口后看向对面那个还不知道名字的东方將军: “我不仅会火炮,我对如何训练火枪手也有足够的见解,更何况,我还会多国语言,我可以为你做翻译的工作,我想你除了英文,应该不会其他语言了,比如如今通用於整个欧罗巴的拉丁语和法语。” 奥洛夫的话充满了对生的渴望,一遍遍的包装自己,恨不得马上將自己的全部,都出售给这个长相英俊的东方將军。 可能是努力奏效,又可能是真的打动了对方,李元亨在“犹豫”几下后终於开口: “希望你说的都是真的,如果有一点掺假,那么你就將享受到草原特有的待遇。” 奥洛夫不明白什么是草原特有的待遇,但他很快就看到了,只见李元亨转过头再次询问安德烈,这次他用的是突厥语: “部队的名字,以及任务,还有我希望知道这傢伙是谁,他到底会什么,一句话都不能假,因为我刚刚问了他同样的问题,回答正確,我会考虑留下你的生命----” 安德烈死死地盯著如释重负的奥洛夫,心里將对方恨到了骨子里,如果有能力,现在就想再掐他一次,直到掐到断气为止,但是在面对这个说著突厥语的年轻大人时,他却是满脸諂媚,將对方的脚小心翼翼的重新放在自己的肩头,语气真诚的回答: “我是整个沙皇开拓团的团长,我的名字是安德烈·伊万诺维奇·什库拉,我来自於巴尔瑙尔,那是一座地下拥有巨量財富的矿產之城,我这次的任务则是朝著阿尔泰方向开拓,至於那个杂碎,不,那位尊贵的奥洛夫先生,他是一个瑞典来的炮兵军官,不过他已经退役了,是因为欠下了赌债,所以祈求加入我们赚钱还债,我看他可怜,也就给了他这个机会----” “可是这个傢伙恩將仇报,不仅假报火炮损失的消息,欺诈公爵的拨款,还威胁我说,如果不这样做,他就会將我私藏税额的消息报告给沙皇,威胁要砍掉我的脑袋!!” 安德烈的嘴里很多都是真的,可是一到奥洛夫的话题,那就是往死里黑,恨不得將对方比作一个既烂赌还没有任何信用的阴险小人。 李元亨安静地听完了安德烈喋喋不休的抱怨,隨后像是没有发生一样,转过头对同样等待的奥洛夫说: “他和我说你是个赌鬼,是因为赌债来到这支军队,更说你是个狡诈的小人,这些我都可以不相信,我只相信一样东西,既然你是军官,那你一定有自己的书,我要看到书。” “哪怕是笔记,只有这些才能够证实你之前所说的一切。” 奥洛夫的脸上露出了“惊喜”,再然后就是惊恐,因为对方对这个他,或者说现在的欧洲军官实在太了解了,相比於那些个字母都认不全的文盲士兵,这个时期的欧洲军官,尤其是他这种技术军官,各个都是文化人,更有甚者都是贵族,这种问题,看似有些鬼扯,毕竟谁规定军官就必须带书带笔记。 但是又死死地卡住了“命门”,因为他真的有这些。 “等等我。” 丟下一句,奥洛夫慌慌张张的朝著已经开始被牵走的战马群跑去,在李元亨的默许下,找到了属於自己的战马,並拿回了自己的皮箱。 “这些,这些,都可以为我证明。” 打开皮箱的奥洛夫,將隨身携带的书本全都展现给了对方。 李元亨蹲在地上,挑出了本“罗马盛衰原因论”,书的下方还一段拉丁文,艰难的拼了拼,最后得出了“孟德斯鳩”类似的发音。 隨手翻了翻,发现几乎每一页都有拉丁文的手写註解,虽然看不懂,但是却彻底让李元亨放下了心,隨后宣布: “奥洛夫·鲁德贝克,你是唯一的倖存者。” 奥洛夫喃喃地哼著“倖存者”这个单词,他的眼睛逐渐瞪大,胸膛的气息波动的速度,比一场快跑还大。 而安德烈此刻还不知道迎接他的將是什么,只是自顾自的朝著李元亨傻笑討好。 “跑。” 安德烈不知道什么意思,而李元亨却没有解释,而是带著提著皮箱的奥洛夫离开了这里,没有再看他哪怕一眼。 然后就看见了那些牧羊的土著,已经搭好了弓箭,对准了他们。 此刻的他的大脑瞬间归零,求生的本能催促著他在不断的嘶喊中,朝著远处唯一的生路逃去。 箭矢来了,一个又一个逃跑的哥萨剋死在了路上,仔细看,每把箭矢下方都刻著草原的符號,各有不同,那是判断归属的唯一信息。 “呼呼----” 安德烈感觉自己的肺部都要炸开,本来酸累的双脚,此刻也不怎么累了,反而有一种“永动机”的错觉。 求生的意识让他没有放弃,在躲开最后一道箭矢后,逃进了林子。 坐在石头上喘气的安德烈,不仅疲惫,更是愤怒,他不敢相信,有人会拒绝哥萨克的效忠,就连强大如沙皇也需要他们来开疆拓土,这些个不识货的东方野蛮,竟然敢如此对待他,安德烈此刻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想办法活下去,活到巴尔瑙尔,再不济也得去最近的沙俄城堡,他要告诉公爵大人,这里有一个財富比巴尔瑙尔还多的城市。 他要亲自率军杀回来,然后一刀又一刀,切开奥洛夫的血肉,看著他悽惨的死去。 是的,到现在为止,他最恨的其实是奥洛夫,凭什么他这个瑞典猪可以活下来,而他这个哥萨克团长却活不下来,他可是沙皇嘉奖的俄军上尉,是真正的军官!! “安德烈,原来你在这。” “谁,谁在那里!!” 安德烈如同一个失去依靠的家犬,此刻只剩下了齜牙咧嘴的虚张声势。 “是我,巴尔特·卡拉维奇,你亲爱的下属。” “你活下来了。” 看著带著人马的巴尔特,安德烈的脸上先是惶恐,隨后装作欣喜的模样说: “我就知道你命大,该死,都怪那个畜生奥洛夫,如果没有他,我不可能输那么惨,我们必须回去,回到巴尔瑙尔,把发生的一切说给瓦西米·米哈伊洛维奇·多尔戈鲁科夫公爵,將这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占领这座城市,一同分享其中耀眼的財富。” “哼,我和你这种杂种可不一样,我是真正的自由人。” “自由人,你在说什么----” 看著朝著他逼近的哈萨克僱佣兵,以及对面那戏謔的眼神,安德烈如同掉进了冰窟,他试图反抗,最后发现自己只有藏在靴子里的匕首,他想要自杀,但是他的手却在发抖。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其实比被他吃掉的那些肉乾,还要懦弱。 最终,安德烈双腿软烂的情况下,被塞进了麻袋,然后麻袋被绑在了马后。 瞧著不断挣扎的口袋,巴尔特冷眼旁观的说了最后一句,又好似在和口袋里的安德烈告別: “自由属於真正的哈萨克,而不是奴隶的奴隶!!” 哈萨克的骏马在草原飞驰,麻袋也在飞驰,许是马跑远了,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有马自己回来的那一刻,人们才看清了麻袋中的一切。 那是怎么样的悽惨的血肉,就和刚刚宰杀的野狗一样,甚至还要狼狈。 第37章 吾非昭烈尔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7章 吾非昭烈尔 “食,人之本也,食多则肥,食少则瘦,食停则死。” 戴著斗笠的汪海舟低著头正在插秧,此时的天气已经暖了许多,除了少数几个地区的山坳中里还在飘雪,其他地方都已经到了农耕的季节。 阿尔泰的耕种时间,总是比中原晚了几月,到了这四月中旬这才敢下地耕种,毕竟此处的冬季可是有足足五个多月,今日种下的粮种,既是今年第一季,也是最后一季。 当然在这主粮之外,当地人还会种些燕麦青稞之类耐寒程度高的农作物,以作为主粮之外的搭配。 除此之外,金山乡下,乃至城里,都喜种植枣树,这倒不是啥子风俗习惯,单纯就是因为在这辽阔的西域之地,大枣是极少数不怎么挑地的植物,而且很容易储存,可以保持相当长的年份,对於西域人来说,枣不仅可以充飢,还可以补充糖分和其他维生素,作用有时候比粮食还大,故而种枣的习惯,几乎家家都有。 不止是西域,就是中亚,波斯,甚至更遥远的中东地区,也大都种了上千年的枣子,甚至还有椰枣这种糖分极高的枣种,可以称之为內亚枣国。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嘴里念叨著陶渊明的自嘲诗,汪海舟手上的锄头不断朝著已经开垦鬆软的土壤挥击,惹得一旁前来饮茶论道的李元亨发出嘲笑: “自锄自乐这一样,汪师傅算是玩明白了。” 汪海舟弯著腰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低著头瞧著躺靠在自己藤椅上的李元亨,语气刻薄地还击: “大郎每日吃粮食肉,可曾下过地,牧过羊,餵过猪??” “不曾。” 回答的很乾脆。 “既然如此,那可曾劝过农桑,率领过农人修缮河渠堤坝??” 听著耳边作响的讥讽,李元亨眯著眼睛,打著哈欠伸了个懒腰: “既然如此,还请汪师傅披甲执枪,填了我的位置,而我嘛,自然就可以归隱田乡,做个种粮牧羊的夫子了。” “胡闹,书院事大,怎可如此轻浮。” 嘴上骂著,汪海舟却扛著锄头,来到了藤椅前,藤椅上眯眼的李元亨瞧著对方的模样,嘴角的笑容憋了又憋: “汪师傅,前阵子我招降了一个泰西番人,这傢伙酷爱读书,箱子里有好多写著西文的好书,只是我对西文也只是沾些皮毛,也就英吉利文好些,对於拉丁文那是一窍不通,想著由我先与那瑞典人用英文翻译一番,再添加汉字,由汪师傅你统一制书,你看如何。” 汪海舟对於李元亨为啥会英吉利文丝毫不在乎,反而抓著那翻译製书不放: “可是真的,若是如此,怕是要多叫几个人,你的文笔实在粗陋,非得润色加言不可。” “还有,那瑞典番人的原文也得留下,让他想办法注音,我自有办法搞出差不多的泰西文来。” “对了,这修书编纂可是耗时候的事情,我自己往里面掏点银宝,剩下的,就都交给你了。” 汪师傅的大方,也只能出现在这书上,若是寻常事,怕是一个铜板都摸不出来。 书事聊完,汪师傅就惫懒起来,说著就想借著睡觉的由头赶人,而目的达成的李元亨也不多待,顺了个“砚台”就走,让送他出门的汪海舟连声让他下次莫要来了,每次来不是拿这个就是拿那个,无耻二字都说烂了。 而回到李府的李元亨,一进门就看到了有些猥琐的不知道在干什么的元利: “哎,干甚呢!!” “啊--大哥你嚇死我了。” 李元利鬆了口气,然后又道了声大哥,就往外跑,只是刚迈步就被一只粗壮的胳膊拦了下来。 与那双古井般的眼神对视,李元利有些委屈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包“茶叶”,刚拿出来,李元亨便闻出了味道,是去年存下的南茶: “送给谁的??” “额,我自己喝的,外头喝更香。” 李元利在李元亨面前连说谎都说不明白,只能扯了一个他自己说完都觉得蹩脚的理由。 “可是送到赵家的??” “不是!!” 这句话回答的很肯定,让李元亨本来没有的猜疑之心瞬起,紧跟著夺过茶叶,眼神犀利的扫著李元利那张连呼吸都急促的脸: “既然外头那么好喝,大哥陪你去。” “不不不,不用了,我还是在家喝吧,家里喝也不错的。” 李元利快速夺回,说著就要往回跑。 “若是不说清楚,日后怕是无法再去鹰师营了。” 李元利脚步停顿,挤出笑容转过头: “大哥,我发现了一个大才,这茶是给他喝的。” 李元亨眉头一挑,语气平淡的反问: “可能打仗,可能造火炮火枪??” “怕是不能。” “若是不能,那便算不上大才。” 李元亨转身就要走,而听到这话的李元利好似触动到了什么,连忙跑上前呼喊: “此人说准格尔必亡於胡清之手。” “刷”的一声,李元亨的脖子转了过来,黑玉色的眼珠闪了闪,看起来好似被说动了,但是语气依旧平静: “准格尔亡或不亡,他说了不算,但是他设计於你,却是犯下了死罪!!” “设计----” 李元利不是个蠢人,相反他自小就很机灵,只是逊色於李元亨这个大哥罢了,只是一句话,他的脑海里就回忆起与对方相识的每一幕,从茶肆听书的奉茶,再到中间点拨他去营中锻炼,以及最近说应该给大哥分摊压力,最好提出去乡下治民的建议。 这也是为什么最近李延兴对他的態度大有改观的主要原因,別看他之前也上进,但都是“假上进”,要么不耐烦,要么抓不到细节,摸不著门路,要么就是太想成功了。 就如同之前说要从书院提前结业,好回家帮助大哥,这等话一开口就被骂得狗血淋头。 “此人在哪,姓甚名谁。” 李元利有些垂头丧气地低下了头。 ---------- 田野上种植著一株杨树,气候刚刚转暖的缘故,杨树的枝椏才刚刚冒尖,与远处农人锄开的野草,形成了生命的差距。 农人驱赶著耕牛,抬头看了看还算晴朗的天气,隨后继续跟在后面拽著耕犁,防止犁偏了。 一阵马蹄声在耳边响起,农人转过头张望一眼,见是几匹健马,直道是城內的公子哥来乡下游玩,便没有当回事,继续耕种了。 马蹄声最终在一处农舍停下,放眼望去,农舍周遭还有几块已经开垦完,正等著播撒的熟地,领头的李元亨四处看了看,隨后对身侧的李元利询问: “此人就在此处,这些地也是他开垦的??” “这欧阳先生,欧阳这人平日里都在这村里住,只是每月都会去几次城里买点零嘴,或是买些笔墨。” 先生二字刚说完,李元利就改了过来,只是往农舍內眺望的眼神却出卖了他。 李元亨站在充当外门的篱笆外又看了看里面的情况,隨后示意李元利喊人。 李元利压下心中的不安,装作和往常一样: “学生元利前来看望先生,不知先生可在家。” 农舍內好一会才传来声响: “老夫睏倦了,適才在穿衣,这就出来。” 不一会,农舍主屋的木门推开,走出一道健步如苍松,头戴文巾的中年身影,待那人影走到跟前,先是招呼入內,隨后对身后跟著的李元利询问: “这位是谁,怎么从未见过。” “额,这是我书院的同学,姓秦名宪。” 李元利紧跟著又解释了一下来的原因: “这次来是听说欧阳先生会卜卦,想算上一卦。” “算卦----” 走在前头再次引导两人进去的欧阳先生,先是一乐,再是笑答: “这卦灵之事,其实也是吹嘘,纵然是周文王再世,他也不敢说自己编纂的周易是绝对之准。” “卜卦之事,另寻他人吧。” 欧阳先生拿出茶叶,有些羞臊的对二人说: “粗茶一罐,二位莫要生气。” 李元利连道不敢,但是接过茶杯的李元亨却很不客气的嘟囔: “既是粗茶,还有什么脸拿来待人。” 欧阳先生听到这话也不恼怒,只是笑道: “农家贫瘠,未见过啥好东西,这茶若是贵客不喝,我就拿些枣子来,也算有些滋味。” 没过多久,从里屋出来的欧阳先生捧著一把晒乾的红枣,放在了桌上,顺带做了请的姿態。 嚼著红枣,李元亨直截了当开口: “非是我要算,乃是我家最近出了个怪事,须得先生卜算。” “哦,怪事。” 欧阳先生浓眉挑了挑,左手顺著右手的袖口,掏出三枚铜钱,抓在手中就要卜算,只是被李元亨拦了下来: “卜算没有龟甲,如何算准??” 欧阳先生这时却把铜钱重新塞回了袖內,摊开左手: “天地皆在其中。” 李元亨鼻息顺畅,李元利却慌张了,忙抓著欧阳的左手: “先生莫要开玩笑,还请这次当真。” 欧阳嘿嘿一笑,继续摊开左手: “哦,还是个泽山之象。” “何为泽山??” 李元亨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而一旁的李元利却是已经將心提到了嗓子眼,毕竟若是说错,或是说的不让他大哥满意,以他对他大哥了解,说杀则杀,不会有任何迟疑。 欧阳收起左手,双手交叉於袖口,眉眼带笑的看著对面的二人,语態轻盈的回答: “你二人適才在外,我在內,泽为尔等,山为我,非是家中出了怪事,而是想看我这山,接不接的住你们这滔天洪水。” “然否??” 李元利额头冒汗,只是一个劲的瞧著自家大哥的脸色,见他一言不发,心下直道完蛋。 李元亨目光如雷,直射对面: “泽山二字,在你的心中是否还有另一层意思??” 欧阳沉默良久后再次与之对视,这次语气却格外的沉重: “泽山可比江山乎!!” “砰!!” 茶杯碎裂在地,唯有李元利慌乱,其余二人丝毫无察觉,或者说是不在乎。 “你离死,只有一线。” “未闻死,何以闻道。” 这是两人的问答,也是这次见面的结束。 走出农舍的李元亨,没有任何停留的打算,直接策马离开,他不是那种所谓刘备式的君主,更没有见贤若渴的习惯,一个人,从他开始试图接近自己的时候,除非他能够带来更多,要不然別说得到他的信任,怕是想死都困难。 望著离去的二马,欧阳先生眼眉低垂,好半晌才长嘆一声: “中原万姓皆从辫,衣冠变祚蜈蚣锁,去岁来这金山,也不知道对否----” 后又自言: “李氏大郎,有曹魏之雄,却为何没有季汉仁心,天道何其不善待我汉家----” 第38章 家国之心安在否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8章 家国之心安在否 何为家国,何为天下,李元利不太明白,只是模糊地晓得,金山府就是他心中的家国,他的一生都与其联繫在一起。 可是那位叫欧阳慎的夫子却告诉他,中原万里才是家国,如今中原板荡,被胡清占据了近百年,百姓大字不识,女人裹脚,所有人为那些个旗人做牛做马,世代不得安歇。 而他至今还记得欧阳慎在讲述灾荒年间那“人相食”“野盗四起”“官未能济”时,那股从未有过的哀伤与心痛。 所谓救济二字,不是真的不救济,而是无能为力,毕竟地方钱粮大多把持於士绅富户,又或是满城之內,地方抗灾能力本身就限度,至於说清朝中央的救济,那更是好笑,所谓史书中有关於清王朝的賑灾救济,其实都要打个问號,毕竟一个大部分收入都要拿去养活旗丁的朝廷,他所谓的救灾,又能救在何处呢?? 也正是如此,每次谈及清廷,欧阳慎多用“妖朝”“胡国”来形容,只是这些听在李元利的耳里,他也只是出於同情罢了,至於要他为了所谓的中原同胞就赌上金山府的一切,不说他有没有这个权力,就是有,他也不做。 就如同歷史上的南人,北人一样,自小出生於西域金山的李元利,对所谓的中原江山,更多都是一种来自於此的感觉,但是真正的归属还是金山,还是这一府三乡之地,甚至就连草原上的突厥人,他有时候也能够感到亲切。 而这种反应,也被欧阳慎看在了眼里,痛在了心头,他翻遍史书,也只能得出一句: “南北之朝,初读不解,今涕泪痛觉!!” 故而用计谋那李家大郎,只是终究算错了一筹。 -------- 厢房內,寧香满屋,几个穿著翠色衣衫的丫鬟,正围著试穿新衣的萨利卡不断的发出讚美之词: “娘子身段真好,这衣服穿在您身上,就像长在上面一样。” “没准少郎君见了会更加欢喜。” 听著周围的奉承,萨利卡只是淡淡一笑,舞起素华的衣裙,配合异域风情的眉眼,以及那如同凤凰般的身段,直让周遭的丫鬟挪不开眼,连道好美。 屋內,突厥语的奉承声伴隨著一声推门声戛然而止,几个丫鬟最先反应过来,走到面前,屈膝做礼: “见过少郎君。” “郎君----” 萨利卡走上前,端起衣裙,摇曳生姿的舞了一段突厥女子常跳的旋舞,面容粉黛,半齿而笑的看著心爱的夫君,柔声询问: “美吗??” 李元亨脱去外衫,接过丫鬟递来的茶水,仔细瞧了瞧,直看得萨利卡小脸发烫,若是在草原时,她断然无此羞態,只是这些日子在汉人环绕的环境下待久了,虽然金山女子若是与中原女子比,自然算开放,但是那份周围人影响的道德,还是要比草原人要高。 而为了融入这种环境內,萨利卡如今的仪態也越发像是李氏贵妇了,只是从吃羊肉的时候,还能看出些不同,其余的,若非面相,非得称呼一声“贵妇人”。 “闰娘这模样,若是生男,自然是俊武非凡,若是生女,那也是倾国倾城,非凡人样。” 李元亨口中的闰娘,其实是他给萨利卡取的小名,因对方生於闰月,故而称之为闰娘。 “那郎君希望是男好,还是女好,依我看,还是男好,生个女子,仗不能打,刀杀不得人,只能待在家里生孩子----” “闰娘不会杀人??” “那陪嫁的宝刀,又是什么,难不成上面的宝石,只是用来观赏的吗??” “郎君----” 萨利卡眉头跳起,跺了跺脚,先是娇嗔,后拿起床榻上的刺绣: “郎君且看,这绣的好吗,我可是和母亲学了很久呢!!” 萨利卡挺著脸,等待著自己夫君的夸奖,而后者先是瞧了瞧那翠鸟群飞的素刺,隨后摇了摇头,让萨利卡本来期待的眼神,一瞬间暗淡了下去,连带著站姿都有些生气。 只是还未等气来,就听李元亨快步上前,当著眾丫鬟的面將她抱起,额头对著额头,彼此都能够闻到对方身上的气味,李元亨小声在萨利卡耳边说了句,后者立刻红了脸,轻声细语的在耳畔驱赶: “现在还是白天,郎君要是有公事就赶紧回去,莫要耽搁了。” 几个丫鬟此刻立於一旁,走又走不得,提又不敢提,只得低头不语,好似没有发生这件事。 “让她们退下----” 眼见拗不过,萨利卡只能继续求饶。 “哈哈----” 笑声从耳畔传来,萨利卡低著头红著脸,不再说什么,只是抱著虎腰的手,拧的更深了,恨不得连肉都拽下来。 “下去照顾主母去吧。” “是----” 丫鬟们如蒙大赦,一个个快步就跑了出去,只是在出门后,脚步又旗帜鲜明的变慢了,耳朵也竖了起来。 “咋还没有声音。” 扎著两个丸子的丫鬟,及笄不过一年,眼里的好奇,就算是出来了,也时不时朝后面未关的房门瞅去。 “碰!!” 门关了,丫鬟们大眼瞪小眼,犹豫了片刻,抓著一个想要听门的脖子,就像是魔窟一样,咋的也不能留了。 而在屋內,不时传来几道对话: “別扯头髮,我又不是马。” “习惯了----” “哼!!” 突然门外出现一声慌乱的步伐,伴隨著步伐渐行渐远屋內的二人四目相对,最后都笑出了声。 ------- 屋舍外,翠鸟报春到,壮丁把锄犁,孩童立于田埂四下打闹,或是玩泥巴,又或是四五成群在一起抓这月才出窝的田鼠。 孩童的歌谣传到屋舍,只能隱约听到“一窝又一窝”戏弄田鼠的词句。 盘坐,一种多出现於道观,寺庙的坐法,有別於汉时的跪坐,又比椅子多了几分道韵。 这段时日,李元利都是这般坐的,一切都是和对面这位欧阳先生学的,一开始他还不怎么习惯,毕竟除了祠堂的蒲团,他几乎都是坐在椅子上的,那椅子也是金山之上的好木材,夏天坐著凉快的很,冬季围上兽衣,又暖又舒服,比这盘腿之姿,不知道好到哪里去。 “今日读了那些书??” “四书囫圇都读了遍,总觉得既懂非懂,特来向先生请教。” 李元利双手交叉,双臂立於胸前,行弟子礼。 欧阳慎看著眼前这个还算恭敬的徒弟,眼神深处闪过一丝失落,毕竟二郎终究不是大郎,依照李氏如今的现状,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依靠此子完成自己平治天下,驱逐胡妖的大愿。 只是终究是收了,固然当初是巧遇之下的利用,但也算是自己的弟子,无论如何都是要教的: “圣人的书可以看,也可以参照世间万物,但却绝不可以拿来用。” “若是要用,却是百无一用。” “只能拿来约束自己。” “约束----”,李元利低头思索,不断地將书中的那些大道理与这些年的经歷相互印证,思索良久才开口: “可是若只是约束自己,其他人不约束,这天下岂不是乱套了??” 欧阳慎与那双渴求的双眼对齐,心下嘆了嘆,紧跟著作答: “天下万物皆有其理,孔子游歷天下诸国,故而著春秋,倡周礼,你眼中的约束是什么,他人眼中的世界又是什么??” “若是一味地拿礼教约束,固然所有人满腹仁义道德,但事过则反,刚过则断,前明,赵宋就是前车之鑑。” “学生不解,还望老师解惑。” 李元利再做弟子礼,这次眼中也更加纯粹了,只剩下了对知识的渴望,以及对“约束”的理解。 欧阳慎擦拭了一下小桌上散落的果壳,是去年李府储存的栗子,这玩意如今在金山还算个稀罕物,乃是几年前胡商带来的种子,只种在金山城的大户人家,故而还未普及。 不过听说也快了,毕竟此物耐寒耐旱,產量不小,且可以磨成粉做成栗饼,或是炒成板栗,也可以充当零食,与这一年只能种植一季的金山,却是再合適不过了。 擦拭完后,欧阳慎双手放在腿上,袖口交叉,面色庄重,配合著头上戴著的四方巾,若是前明的人穿越此间,见到后都得称呼一声“文士”。 “我且问你,金瓶,西厢之书,作於何代??” “明,应该是明朝吧。” 李元利回答的磕巴,显然看这两本书的时候,只注意了些让人耳红的细节。 欧阳慎嘴里道了声“然也”,隨后继续开口: “唐寅书画,明之一朝,少有人出其右,但你知道他做的美人图,多被用於何处吗??” “学生不知。” “多是被些烂怂酸文,临摹进了床笫之间的风流之画,那些个插图,有不少就是用唐寅的美人图。” “啊----” 李元利虽然也看过插图,但从未在上面想过许多,今日一听,顿感新鲜,连带著对明朝这个灭亡的朝代都好奇起来。 “若是再察明亡,那些个口口声声说驱逐胡虏,永保朱明的士大夫,当时何在,寥寥数人罢了----” “余者如钱谦益者,方是留下了水太凉的千古笑话。” “故而礼法,只可规范,不可过急,若不然养出来的,都是些无耻之徒罢了!!” 欧阳慎的每一句都像是击打在李元利心中那块棉花上的重锤,只是不仅没有散,反而更加凝实了。 “这是明之所以亡的罪证吗??” “是也不是,终究是大限將至罢了,只是便宜了那关外女真,就是天下士人的罪过了!!” 欧阳慎的脸上出现了不甘,以至於说话的语气都变了: “明亡之后,本该是李自成的大顺,或是其他哪个南北豪强,但却万万不该是那胡寇!!” “天下士人有罪,罪在千古,罪在万方啊!!” “士人----”,李元利自小生活的金山府,见的都是些草原突厥,或是城內的三家风流子弟,又或是些府中处事的官吏,最有文化的人要么在书院,要么在府衙乡所,且都是些不过三四代,或是一代才出头的农夫后代,学问没准都没有明清的秀才强,也就是如今金山府师资紧张,只有一个书院,以及下属几个乡私塾,所產的人才不多,多专於兵事,扎根於大营之中。 故而別说士人,就是正儿八经的文人,都是可以数出来的。 但是能干之才,反而不少,书院那群人,要么於府衙干些杂活,要么到乡下劝农劝桑,修桥搭渠,多半都是干活的。 也正是如此,这金山府的汉人才能在突厥环伺的情况下,立足数十载於今。 欧阳慎看出了李元利心中所想,既舒坦又失落,不知道是啥子心情,只是突然抓著对方的手,眼神恳切,甚至哀求地说: “金山府乃是如今汉家衣冠於这茫茫宇內,唯一的落脚之地,且自你李氏高祖以来,外修准格尔之好,內里治兵治民,恩威伏於突厥诸部,你长兄元亨,外兼兵马,內主府衙,若是能够励精图治一番,未尝没有帝王气象----” “帝王气象!!”,李元利呼吸突然变得急促,嚇得连道: “我李氏只想安稳立足於西域,不敢奢求,就是我兄长,怕也不敢有此非分之想,先生莫要嚇唬元利----” 欧阳慎此刻却急了,抓著李元利的手更紧了: “汉冠之遥已近百年,右衽之美近乎灭绝,今天下准格尔,胡清之国,对峙三代而不休,大战在即,金山处西域边陲,若是能够乘势而起,非辽金而不能比,非蒙古而不能匹敌----” “辽金蒙古前兆在侧,若能於三五载编户齐民,將这周遭的十数万突厥全都吞下,以草原兵之蛮,金山甲兵之利,火炮火枪之凶,大兴兵戈,安治百姓,只需图治十数载,乘两胡国自残之跡,出兵西塞,或出兵南下,都是大有机会,如此再不济,也可成南北朝之势----” “几代人之后,未尝不能出隋文帝,唐太宗----” 欧阳慎的想法很危险,非常的危险,至少在李元利看来是如此的,甚至他此刻隱约觉得大哥是对的,此人可为师,但不可重用,要不然指不定哪天被他那狂热的反清兴汉之语,带到阴沟里去。 如此之后几日,李元利每次来,只谈文化学习,对於汉家衣冠之事只字不提,让欧阳慎大为失望,但是为了达成来金山的理想,只得边教边影响,只求有一朝能够影响到对方,继而改变那位李大郎的想法。 第39章 飞镰銃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39章 飞镰銃 “东方,什么是东方,是马可·波罗黄金国度,还是上帝神赐的丝绸与瓷器,甚至是上帝的饮料茶,这些其实都是,也不全是,因为真正的东方,已经灭亡了。” “文明匍匐於韃靼人的刀锋下,璀璨的文化被践踏,美妙的审美被野蛮的粗俗占据,留下那根令人作呕的辫子和丑陋的服饰。” “记得在俄国的时候,俄国人总是对他们曾作为蒙古人的奴隶,而感到羞耻,但我又能够从中感受出那股野蛮,那是一种从主人身上学到的生存智慧,使得斯拉夫人对於扩张有一种独特的执著,西伯利亚只是他们未来扩张的第一步,真正的扩张在欧洲,在毗邻的汗国。” 羽毛笔的主人奥洛夫,抬头望著窗外的圆月,月亮在很多地方的传说中,总是和邪恶共生,东方妖物所吞噬的月华,西方狼人女巫文化中的恐怖,都將月亮与不好连接起来。 想到这些日子在金山城看到的一切,奥洛夫再次低头,拿起那根目前急需更换的羽毛笔: “这是一座文明城市,它的秩序堪比义大利的罗马,或是佛罗伦斯,就是人口少了些,但总体来看,无论是从整洁,还是法律上,都是文明的一部分。” “这座城市是由明朝灭亡之后的赛里斯人建立的,他们在杀戮中中学会了与野蛮共生,並驯服了它。” “金山的赛里斯人显然是异教徒,他们不信仰上帝,他们信奉佛,道,还有本地传统的腾格里图腾,这在欧洲是不可能的,一座城市很难容纳下三种不同的信仰,奥斯曼人已经算是异类了,他们允许基督在亚美尼亚一带存在,並且僱佣他们成为帝国的一部分----” “而这座城市的建立者,显然更加开明,或者东方在这方面,一向很有经验。” 奥洛夫习惯性地点燃菸斗,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存货,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金山人竟然不抽菸,或者说周围的草原人,都没有吸菸的习惯,更別说种植它了,以至於他多次向那位仁慈的將军提出应该种植这种从美洲来的人类精神食粮,但每次都只得到了“在计划”的回答。 再这样下去,怕是他就要抽树皮和纸皮了。 菸草特有的尼古丁香味,充斥著鼻腔,促使奥洛夫的头脑更加清醒,连带著这份重新编纂的西伯利亚游记,都换了个名字: “文明的序章。” 在这篇的开头处,奥洛夫的第一句就是: “旧东方的罗马已经灭绝,新的罗马,正在成长!!” 月光穿过半开的窗户,照耀在奥洛夫那张北欧人特有的冷白皮长相上,映照出了一张张散落一旁的稿纸,以及被微风吹的到处都是的菸灰,嘴里的菸斗已经放下,仅剩的一盒菸草,是这份执著中,少有的辉煌,连带著他的形象也逐渐鲜明起来。 ---------- 正式更名为“金山火器厂”的火坊,此刻已经经歷了数月之前,大规模招人中的混乱,正式进入了安定建设时期。 “添人,制器,修建新厂,赏赐,改良流水线,综上种种,总计十七万银元宝,靡费不可谓不多。” “而每年运行此厂,也得三四万不可。” “少郎君,更別说人力紧张,如今这数百学工,已是极限,若要再行招募,非得去部落招募壮丁不可,只是这还得算学字读书的时间,一时再扩张,怕是难了。” 王金贵的头髮明显比前几个月白了不少,毕竟这一下子扩建好几倍,光是教授学徒,扩建厂房,就將他大部分精力耗空,更別说还要参与改良器械,非是府衙对他几十年有恩,这要命的差事,怕是足够让他减寿三五年。 “王师傅可有属意的人,可一併报赏。” “若是自家儿女,也可送上来一个。” 望著赤裸裸走后门加赏自己的李元亨,王师傅內心大为感动,但却不愿意犯了规矩,只是表示: “我儿愚钝,能够留在这新厂做个学工餬口,已经是祖宗保佑,府君仁慈,如何还敢多要,至於属意的人选,老夫可保举两人,一为我大徒弟宋恩海,二则是胡塞,只是他突厥出身,恐怕府衙不用。” “哎,什么突厥不突厥,金山建城都过了一个甲子,哪里还有汉人突厥之分,在我看来,只要心向我金山府,愿意出工出力的,都是金山人,就是汉人,若是悖逆祖宗,背叛乡土,那也是汉奸,人人得尔诛之!!” 李元亨的话让王金贵听后,立即招手將还在改良器械的胡塞叫来。 看著眼前的李元亨,胡塞嚇得大气不敢喘,只敢低著头恭称呼“少郎君”,而见此一幕的李元亨,先是打量了此人几下,隨后开口: “水锤之事,你也参与了,据说那牛马之法就是你搞出来的。” “是。” 回答的很柔弱,李元亨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夸奖几句就让对方离开了,然后转过头就对王金贵说: “宋恩海,胡塞二人,可分管火药,火炮二处,添为工长,年俸嘛,就按照八十银元宝来算。” “至於每岁恩补嘛,姑且按照一乡乡公来给。” “如此老朽多谢少郎君----” 王金贵刚想跪下,就被李元亨拉了起来: “枪在何处,快带我去看。” ------- 后院內的一处刚刚开锁的杂房內,一把崭新的火枪出现在了李元亨的手中。 相比於之前的那些四处买来的“多国造”,这把以准格尔火枪为模板,又以罗剎火枪作为参照物,逐步测绘製造出来的火枪,相比於前两者,在尺寸上更像是两者的结合体,但又比两者都长了些。 顺著目光,但见枪口下方还有一个长弓搭箭的標誌,充满了金山草原的气息。 “此枪长四尺,枪口下还有刺刀插口,若是加了刺刀,非得到五尺半不可。” 【约合一百八十一厘米,在同时代的火枪中,也算是佼佼者。】 “只是受制於弹簧钢材的稀缺,如今每月所造,不过三十余支,怕是难当大任。” 谈起弹簧,王金贵的脑袋就大得头疼,毕竟这燧发枪之所以能够淘汰老式的火绳枪,倒不是说它在威力和射程上有多大长进,纯粹就是因为弹簧技术带来的技术革新,使得燧发枪的击发速度,以及装填速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让还需要点火绳,步骤繁杂的火绳枪,没有了用武之地罢了。 毕竟如今的弹簧钢,多是用人工打造出来,费时费力不说,钢材还极易浪费,也正是因为如此,每月三十几杆,已经是整个火器工厂的极限了。 “我听瑞典人奥洛夫说,如今欧洲对於火器的使用,除了骑兵之外,基本已经完全取代了刀枪这类铁兵器,如此之大的换装,欧洲定是有比我们更先进的钢材提炼之法。” “若是想要提升產量,怕是还得在炼钢上想办法。” “炼钢----” 李元亨的话让王金贵陷入了沉思,而后者见状紧跟著表示: “我可让奥洛夫来厂里,此人学识渊博,游歷多国,而且出身军队,定然对火器有些了解,师傅可与此人商討,至於翻译嘛,反正这段日子也是无事,可由我来做翻译之事。” “少郎君如今繁忙,如何能够----” “无碍!!” 李元亨摆了摆手,隨后抓著这杆完全属於金山府的第一件火枪,寧静的眼神中充满了躁动与不同於这个时代的期望. 作为一个后世而来的人,他太清楚火器所带来的威力了,而火枪则是真正改变时代的那艘船。 別看现在的火器,在面对冷兵器还未完全体现出那种绝对的碾压,但自从燧发枪诞生以后,冷兵器的大门早就已经出现了裂痕,亚洲地区可能还感觉不太明显,但是在东亚大陆另一端的欧洲,全火器化带来的影响,就像是火箭的加速器一样,正在快速將欧洲文明从大西洋的海浪中,推向整个世界。 美洲,非洲,亚洲多地,甚至是还未成为流放之地的澳大利亚,也就是目前的“新荷兰”,都將在火器的喧囂下,成为欧罗巴白种人的牧场与生存家园。 歷史的可笑之处就在这里,发明火药与指南针的文明,没有率先进入工业时代,反而一个前几百年还处於野蛮中世纪,书写还得靠羊皮纸,连歷史都是后来半真半假虚构出的文明,竟然占据了这颗星球绝大部分土地与资源,最后將更古老更具有智慧的东方文明,甩在了身后,在相当长的歷史时期,成为这个新世界的主宰者与制定者。 这种荒诞,不断在李元亨的脑海迴荡,最终一切都重新聚焦在了这杆象徵十八世纪金山府全新未来的新式火枪上: “此枪何名。” “从未取名,还请少郎君恩赐。” 李元亨看著手中的新枪,就像是看待自己的爱人,双手不断在冰冷的枪口处抚摸,好似那是爱人的脸庞: “枪不合我汉家,火銃更好,且叫飞镰銃吧!!” 第40章 三族之想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0章 三族之想 “李大郎昨日又去火器工厂了----” “咋的这般勤快,这一旬还未过,就去了四次,怕不是要住在里面不成。” 【十天为一旬,也是金山府休沐的时间標准。】 谢家现任家主谢宴须抓著一个金银镶嵌而做的貔貅,不断地在手中盘玩,低垂的眼眸下,一半是疑惑,一半又是算计。 而站在他面前的谢家大郎,谢成森一边吃著丫鬟递来的果子,一边又说: “前日我在府衙时,听人说这李家大郎除了去新建成的火器工厂,就是去右乡,说是要劝农桑。” “农桑----” 谢宴须低垂的眼眸瞬间抬起,先是一愣,隨后又落下,语气带笑的对自己的大儿子说: “李氏自为金山之主后,歷代府君都算勤恳,无论是兵事,还是农事,杂事,那都是一把抓,今府君如此,这未来的府君李伯宪也是如此。” “有这样的府君子,倒也算是我们谢家的福分。” 嘴上这般说,但是却告诉自己的儿子: “从去年底开始,为父感觉府君对我谢氏却是越发提防,两月前的买奴不成,本来都钱货两清了,但就是被府君的一纸令书休止。” 想起此时,谢宴须就感到遗憾,本来乘著罗剎鬼一路廝杀,把不少小部落打残的机会,用点米粮就可以买来成百上千的奴僕,但就是这等大好良机,竟然在最后关头被那位执宰金山权柄的李府君给毁了。 要说他不怨,那是不可能的,谢氏的家財僕役都多少年没有增长过了,都说金山府目前下辖丁口一万六千余,甚至最近有人说又接收了不少逃难的突厥残部,估摸著都快一万九千人了。 但他谢家呢,光是在册的奴僕丫鬟就有四百余人,更別说所拥有的动輒以万为计数的田產林地,甚至还有矿。 四百多人放在中原,尤其是在那些地方大族豪强眼中,简直就是个笑话,但要知道这里可是生產力没有农业区发达的草原,固然金山还算可以耕种,风景气候也算秀丽,但到底还是西域,人口增长天生受制於周边人口环境,增长缓慢,能有如今的人口,都是歷代金山府君宰桑耗费毕生精力搞出来的。 若不然怕是和周围几个占著大湖的宰桑差不多了。 “哼,自从这位府君上任以来,尤其是李大郎出头后,別说我们谢氏,就是赵家,张家也是不好过,前阵子张氏想要借著关係,把自己的子侄送到鹰师营,谁料李大郎竟然只当他们是大头兵,为首的两个,各自分了个伍长,其余的皆是扛刀拿盾的粗兵,气得连夜就跑了----” “就为这事,李大郎还藉口逃兵,每人罚没了二十银元宝,原来哪里有这等事,只怕李氏要驱逐我三族,自吞这偌大的金山府。” 谢成森相比於他老谋深算的父亲,脾气显然就火爆些,直接將心里话全都说了出来。 “哎,慎言!!” “莫要惹了大祸!!” 谢宴须立马將门窗又瞧了一遍,见到还算密实后,才对自己的儿子继续叮嘱: “你得明白,这金山府从建立起,都是谁在掌权,李氏为大,你不明白吗??” “可是儿子不明白,既然我谢氏为李氏做牛做马,从在边军时,就作为他李家祖宗的副將,那几十年从西北的边关,再到漠北,再到后来的金山,难不成都没有功劳??” “而他李氏坐了六十多年的金山之主,本来也没有什么,但却忘了,当初没有我们,他们李氏没准已经死在了清狗的屠刀之下,哪里有今日的荣华富贵。” “建府为宰桑,一地之主,这等富贵享受了这么多年,我们谢家得到了什么,只是些小奴小僕,田地而已!!” 谢成森的话先是让其父大惊失色,当即就要堵门,但后来却停下了脚步,双手压了压门栓,小声说: “李氏掌军数十年,上上下下都是心向之人,我谢氏不能动,也不敢动,你自己寻死,莫要连累家族----” “父亲----”,谢成森咬了咬牙,努力吐出话来: “若是长此以往,如同奴僕之事一般,早晚都要动手的。” “父亲难道不明白那句兔死狗烹的真言吗??” “兔死狗烹,哼,你读书还算白读。” 谢宴须冷著脸,嘴角不断嘬著干茶叶,这是他自小的习惯,喝茶都不如吃茶好。 “父亲----” 没有理会儿子的话,谢宴须的嘴里不断咀嚼,好半晌后才在谢成森著急的目光中开口: “李氏树大根深,三族团结方可撼动一二,只是张氏不可能了,赵氏,哼,做著联姻的打算,早晚自食其果,需知大义须得亲来灭,大事需要狠上抓。” 谢宴须这种老狐狸,对於世事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他只是凭藉出不准增加奴僕的信號,就反应出了李氏可能动手的想法。 而他的大儿子却没有这个脑子,反而在听完后,一股热浪直衝后脑,杀气腾腾的对自己的父亲说: “李大郎近来多去乡下,如果在这埋伏一队,纵然他有三头六臂,也是死定了,李大郎一死,李氏就没有了寄託,单靠那个柔弱的李元利,还是那两个堂弟,都不可能有李大郎威胁大。” “如此,只待李府君百年,进可逼宫夺权,退则保全家业,再图后来。” 谢宴须摇了摇头: “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如此。” “父亲----” 夜深了,谢成森被自己的父亲赶回了屋,而谢宴须却是一夜未睡,嘴角的茶叶不知道咀嚼了多少遍,只知道那一晚半罐茶叶都没有了。 -------- 赵府前堂之內,经歷了两月前的婚事,依旧可以看出窗墙上粘著的喜字,以及到现在还拿来待客的喜糖。 许是今日女婿带女儿回门,赵家家主赵户城大动干戈,叫来十几个丫鬟小廝伺候,喝茶之间,或有人执扇,或是有人执香炉,又或是托著新来的茶点瓜果,几乎每隔一刻钟就换,从不多留。 “岳丈高看了,我也不是好奢靡的人,何必这么破费。” “不要多礼,吃就吃,来了岳丈家就如同来到自己家,何必在意。” 李元利的话刚刚说完,对面的赵户城就让人又送了新茶点到他面前,瞧著那翠红翠红的糕点,纵然李家业大,也不曾吃过,有些惊讶的询问: “这是什么做的,怎么这么好看。” 赵户城得意的笑出了声,隨后指著盘中的糕点细细解释: “外面的那层绿是用茶裹的,內里的红心,则是用十几种山果打成的酱,然后又蒸了几遍,最后涂上花红,一同做了馅,做成了这翠喜糕。” “这怕是要花不少钱吧。” “区区人力算个甚,就是再复杂,也是值得。” 赵户城的笑脸让李元利瞬间想起了去年到北门的场面,以及那次父亲当著大哥面的质问,瞬间就哑了火,任对面的招標户城叫了几声才应答。 以至於茶刚刚喝罢,赵户城就问了一个问题: “前段时间听说要对周围的部落编户齐民,可是有此事。” “確有此事,只是这编户的部落都是些以前就联繫密切的小部落,加起来也不过千八百人,算不上什么大事。” 李元利的回答让赵户城挑不出毛病,只是又喝了几口茶才开口: “我昨日听在府衙办差的大郎说,说少郎君想要出一份编户策,想要一举將那数万突厥全吞了,怕是胃口太大了吧??” “额,可能有这个心思,只是我大哥也知道分寸,还在討论,討论----” 李元利的回答不清不楚,但脸上的疑惑却也做不了假,让赵户城也没有再问下去,只是一个劲地提醒对方,赵家和李家是姻亲,若是真要如此,赵家拼尽全力也会帮助,缺丁缺粮都可以找他要,只要事后补偿即可。 李元利虽然不参与太多府里的事情,但也知道所谓的补偿是什么,奴僕罢了。 但越是如此,他越是不敢答应,只是不断地装傻充愣,到最后走的时候,赵户城还有些不成器的嘆骂: “大郎和二郎咋的区別这么大,当初真是走背字,若是大郎,只怕別说奴僕了,就是地位也要高过谢张两家,哪里像现在这样,白搭亲戚了!!” 第41章 前狼后虎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1章 前狼后虎 田亩之上,一群从阿尔泰山南麓飞来的候鸟,正排著整齐的队形,朝著不远处的山脉飞去,临近交配之季,哪里才是真正的归宿。 耕前锄翻地,只为杀虫纳种,种后再翻地,一曰菜,二曰草,古时人没有发现菜时,菜便是草,草也就是菜,只是挑选出能吃的草罢了。 葱蒜姜,世界调味谱中不可或缺的三种调味菜,相比於辣椒的辛辣,前三者皆是中和之味,且对於气候的要求也多平常,温度稍暖,有些水养,就可以种植,可谓人类整个味觉长河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至於说辣椒,这玩意自从美洲传到世界,其地位也是越来越高,人们对於这种刺激性的味道,总是难忘,尤其是在一些湿寒之地,辣椒就是一味良药。 驱寒祛湿,更兼顾了比蒜姜更辛辣刺激的衝击,哪怕是在金山府三乡之地,也是广泛种植,尤其是在这六月正暖的时节,正是辣椒的好时候。 牧人的马鞭抽过烈马,烈马的四蹄不断腾空,朝著不远处的麦地跑去,直让牧人嚇坏,连忙骑马挥舞绳索套马,终於在临界之处將马制服,让牧人鬆了一口气,毕竟若是踩踏了秧苗,怕是除了要赔钱,还要受到鞭刑。 毕竟按照金山府律,牧和农看似界限不多,都要上缴赋税,前者多用钱粮缴纳,后者也是拿钱,或是拿牲畜按照市价缴纳,一切都算公平。 但在双方的界限上,却是分得很明白,尤其是在牧区与农田之间,那可是有一道鸿沟,比如如果有牧人的马群,羊群,践踏或是滥吃秧苗,麦子,不仅要罚钱,还要挨鞭子,挨的次数按照毁坏多少来决定,而相应的,如果农人朝著规定好的牧区开拓,也是要受到惩处的。 而这一切除了营造表面上的公平,那就是为了维护住金山府衙的统治力,所谓刑法规矩,不仅可以拿来约束,也可以用来巩固人心,自古峻法铁律,不仅出强国,还出良民。 这也是为什么进入工业化后,欧洲国家不仅武器先进,就连作战意志也比同时代的军队高,教育只是一部分,法制才是根本。 管控人心是件难事,但若是从一开始就定下了规矩,那也比鬆散的部落要强。 唯重法重农,方是金山立足之本,这句话从建城开始就刻在了歷代金山府统治者的脑袋里,表现在地执行上。 -------- 树梢上,几个顽童正在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周而復始,欢声笑语直到夕阳之下,家中传来叫骂这才结束,只是可怜了那窝鸟雀,才刚出生,就被折腾死了。 而一直在树下的两人却全程都未阻止,只是在谈笑之间嘲笑那些被父母抓走的孩童,尤其是那个被拽著耳朵拉扯回家的哭喊顽童,更是让汪海舟大笑,连连感嘆: “真是人生之妙,就在其中,哈哈----” 坐於对面的李元亨嚼著从那群顽童那里,用糖换来的野果,感受著那抹微酸,看桌上还在对弈的棋盘,头脑越发清晰,抬手就用黑棋將白棋的路堵死,让事后反应过来的汪海舟不断挠头。 之后又下了几子,眼见杀不过,索性丟了白子,往后一躺: “下不过大郎了,算球。” 棋子洒落棋盘,只余黑龙吞白蛇的棋路还算可见。 “前阵子府衙內传的事情,汪师傅知道不??” “你说的是那个齐民之策。” “正是!!” “小齐则安,大齐则必战必败。” 汪海舟的话让从那次和罗剎人战爭后,一直就想吞掉周遭那些阳奉阴违突厥部族的李元亨,心下一凛,只是表面依旧淡然: “何为小齐,何为大齐,又何以败,如何胜。” 前面都是託词,后面的胜利才是想要问的,汪海舟自然听出了意思: “小齐为小满,吞小留大,如此既得了人丁,还不至於惹了眾怒。” “大齐为大贪,数万突厥一口吞下,何其愚也。” “先不谈吞不吞的下,吞下该如何。”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便捷,????????????.??????轻鬆看 全手打无错站 李元亨敲著棋盘,发出了鏗鏗的声响: “自然是开垦荒地,或为府中在册牧民,打散开来,如此不出两代人就必然全是金山府人,而非突厥野牧。” “如此自然是败。” 汪海舟陡然起身,眼神执著地望著对面看似漫不经心,实在心里正如云层翻滚般剧烈的李元亨,语气恳切地警告: “数万突厥,除去男女老少,也有七八千壮丁,这些人逐个击破尚且不易,何谈他们联合相抗,到时候我金山府才真是耗尽了气血,白白便宜了他人。” “大郎想要胜,唯有一法。” “何法----”,李元亨身子逐渐坐直,两只眼睛看著对面的汪海舟,就像是看到了明灯。 汪海舟又看了眼散落的棋盘,抬起左手食指指著那条摇摇欲坠的白蛇,低语笑问: “大郎方才对弈之时,可是步步为营,五六子就造杀机,怎么在处理这些突厥部落时就不知分寸了??” “依我意,当遣乡士乡农,以教化之名入部落,教导他们开垦种粮,读书认字,如此不出三载,则人心必然归附,何须一兵一卒。” “可是他们肯吗??” 汪海舟露出邪笑,语气散漫似的回答: “大郎,有樵夫在山中遇一虎,樵夫虽带斧鉞,但却不敢妄动,这时僵持之下,老虎说,我此来不为別,只是为了混个饱饭,你若是可以打些猎物送我,我自然不害你,还会保佑你子孙后代周全,若是不然则你家以后鸡犬不寧,早晚必死。” “大郎,樵夫此时如何抉择啊??” 李元亨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前忧后患,左右为难,若是用此计,那些个部落想反都得掂量值不值得。” “正是如此,狼在前头,虎在后头,是先与狼共舞,还是入虎口为饲,这点道理那些个部落的智者,不会不明白。” “若有不明白的,自然就是杀鸡儆猴了!!” 汪师傅说起杀字,全然没有一点平日里的儒雅,整个人比之杀人如麻的李元亨也是不遑多让。 “汪师傅----” “咋了??” “既然如此,此计由你出,你且为首深入部落,教化牧人,如此也不负圣人教诲,成全了一直以来的学问。” 与那双充满蛊惑的眼神对视,汪海舟突然整个人都变得正气凛然,拉扯了几下下垂的裤腰,规整下圆领,语气刚正的回答: “书院事大,教化突厥之事,可交给我的那些徒孙。” “至於老夫,两个字。” “不去!!” 第42章 沙皇不在乎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2章 沙皇不在乎 圣彼得堡的夏天很温暖,但又没有那种太热的感觉,只是稍稍感觉体表温度有些升高。 而这对於那些沙俄贵族,或是地主老爷来说,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既不炎热又不像莫斯科那么寒冷,每天早上起来,都是最好一天的开启。 而对於那些农奴来说,夏天恰恰是他们最劳累的时候,种地,浇水,储备过冬的草料,甚至是服务主人举办宴会,几乎每一天都没有哪怕一刻钟是属於自己,也就比后世的牛马稍稍好了些,毕竟睡眠节奏是正常的,除此之外,放眼望去,田间地头,全是些飢瘦单薄,不停挥洒汗水的农奴,甚至就连拉磨的驴子,过的日子都比他们好。 毕竟牲口用过头了,可是会生病死亡的,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补充点好料来补偿,以至於有些农奴会偷吃马匹和家畜的饲料,因为哪怕是饲料都比加了木屑,甚至是野草的黑麵包要强,要更有营养,也更容易下咽,口感也还算不错。 “谢尔盖,今年的收成一定不错,最起码看这些农奴干活的时间,都比往年要多。” “每次到了夏天总能让人感到欢乐,为什么夏天不能一直持续下去呢,这样我们就可以每天都举办宴会,每天都跳舞了。” 一辆精致的欧式马车,在两匹挽马的拉动下,缓缓地在地头上行驶,作为沃龙佐夫家的幼子,谢尔盖·彼德罗维奇·沃龙佐夫对於身侧这个混帐伊万的话,只是隨口敷衍了几句,就扯开了话题,聊起了最近商业上的变化: “从今年开始,我的茶叶生意显然比之前更好赚了,光这个月我就赚了超过一万五千卢布。” 【按照当时的含银量估算,一卢布面额的银幣,约等於0.56两白银。】 “上帝,一万五千卢布,这得买多少农奴啊!!” 伊万·德米特里·戈利岑惊讶地声音惊动了沿途的农奴,他们就像是被打搅的牲畜,茫然的抬头张望,待看到是贵族老爷的马车后,嚇得立马低下了头,毕竟贵族可是受到上帝保佑,而且还拥有处死他们的权力,万万是不敢触碰的。 作为一个留里克传统贵族,沙俄陆军的忠实拥躉,虽然与出身文官家族的谢尔盖,在行为习惯上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对於財富的渴望,可是渗透於他的每一颗毛孔之中。 当听到有一万五千卢布时,他下意识说出了: “我早就知道茶叶赚钱,可是该死的老头就是顽固,死守著家里的土地不放,非说什么麵包和农奴才是根本,若是当初选择卖掉一部分土地,从银行套现资金,现在我也可以每个月赚到那么多钱。” 见到为了钱连自己父亲都敢当面指责的伊万,谢尔盖不动声色地表示: “你只看到了表面,但你没有看到背后的隱患。” “隱患,赚钱怎么会有隱患,谢尔盖你不会想独吞茶叶市场吧,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些精明的茶商,以及其他贵族都不会坐视不管的----” 伊万警告的话听在耳朵里,是如此的低级,又是如此的让谢尔盖心头髮笑,但是表面上却有些失落地看著对方: “茶叶的市场是有限的,茶叶的数量也是有限的,我之所以能够赚到钱,是因为我获得了一部分茶商的帮助,他们需要依靠我来为他们从东方带来的茶叶,寻找安全的销路,而我需要他们的茶叶,如此我才能够赚钱,但是你想过没有,每年流在我手中的茶叶总共就那么多,我到死也只能赚到那么多钱,一旦茶叶的渠道出现破绽,我就再也赚不到钱了----” “更何况,在这个属於沙皇和贵族的国度,你觉得农奴会买得起昂贵的茶叶??” “不可能,上帝都不会允许这样褻瀆的事情发生。” 伊万的不屑是骨子里的,他从来都不认为农奴算是人。 “所以我才会恐慌,你知道每年茶叶市场多大吗,刚刚超过一百五十万卢布,这笔钱我能够一个人赚走吗,不可能,也不现实。” “我的意思是,我希望你的家族,伟大的戈利岑家族,能够帮助我们获得稳定的茶叶通道,只要有了茶叶,我们就可以將它卖到更遥远的地方,甚至是欧洲市场,只有这样,我们所有人才能够发財。” 谢尔盖的真心话,让从小自视甚高的伊万颇为满意,毕竟对方这样做,其本质就是在恳求他们戈利岑家族,恳求他伊万,这是对他的尊重,更是一种示弱。 只是哪怕心里再渴望,他还是压下了心中的喜悦: “打通茶叶的通道,这个必须要沙皇的同意,毕竟我们和契丹人关係还没有那么好,商贸还不算太稳定,而且这一路实在太遥远了----” 谢尔盖面色不变,只是表示: “只要能够获取稳定的茶叶供应,不止是你的家族,还是你本人都將获利,至於契丹人,我相信他们也希望赚更多的钱,只是他们捨不得把宝贵的茶叶卖给我们,这些就需要沙皇陛下的帮助了----” “帮助他的子民,获得更好的茶叶,体验更好的人生。” 【俄语中关於东方,一向以契丹称呼。】 谁是子民,自然不是外面那些如同屎壳郎一样勤奋的农奴,谢尔盖和伊万都心知肚明,所以在装作犹豫后,他就答应会把事情告诉自己的公爵父亲,至於会不会在沙皇那里做出影响,那就只能凭藉手段了。 谈话之间马车明显加快了速度,逐渐和那些佝僂的身影,形成了差別,就像是电影的运镜一样,只是转瞬间,画面就从田间地头来到了距离圣彼得堡三十公里之外的彼得宫。 坐落在芬兰湾畔的彼得宫,始建於1704年,於1723年完工,是彼得大帝亲自参与设计的宫殿,整体的设计风格基本沿用法式,有一股浓郁的凡尔赛风格。 整个彼得宫分为上花园,下花园,以及大宫殿,今年刚开始,目前统治俄国的安娜女皇,就让人將上花园中的菜地,药田全部撤掉,改成了几何图案的花坛,以及增加了喷泉,並且取名为“海王尼普斯”。 还在一旁放置了镀金雕塑,以及凉亭用於乘凉遮挡烈日,以及用修建整齐的椴树围成了林荫道。 可谓刚刚焕然一新,只是这人的命运就是这样神奇,刚刚修整完的彼得宫,在第一次接待女皇时,女皇的身体就越来越不好,最近更是严密封锁了消息,只是带了些近卫来到彼得宫度假。 安娜·伊凡诺蒂娜·罗曼诺娃,后来人称她为安娜一世,他的父亲是沙皇伊凡五世,她的叔叔是著名的彼得大帝,她的人生从婚姻到所经歷的一切,几乎都是由彼得大帝一手操弄的,甚至就连登基,也是因为彼得二世的去世,当时的实际统治者,贵族委员会需要一个好指挥的沙皇,所以她这个游离在国外的公主,就成为了最好的工具。 当时甚至还签署了一份协议书,按照上面的要求,她失去了宣战权,失去了官员的任免权,甚至是婚姻权,没错,按照要求,没有那些人的允许,她甚至连婚姻都已经不属於自己。 但是她毫不犹豫地签署了,她就像是俄国歷代的女性统治者一样,比男人还要刚强,她很快就靠著近卫军和另一部分贵族,迅速拿回了自己的权力,完成了事实上的独裁。 一个勇敢的女人,一个真正的沙皇,这是外界很多人对於她的评价。 在她的时代中,真正受益的除了那些支持者,最多的就是那些占据高位,私下说德语的人。 德国和俄国的宿命,好似从一开始就是如此的紧密。 “我亲爱的恩斯特,我可能身体真的快不行了,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骑马了。” “上帝,这可真是糟糕,我多么希望你还能陪陪我。” 长相如同威斯特伐利亚火腿,身高一米九的安娜女皇,用她那比一般男人还大,但还算细腻的手,抚摸著坐在床边的情人,也是目前俄国的首席大臣,德国人恩斯特·约翰·冯·比龙,眼神中流露出不舍与深深的爱慕。 作为最受宠的德国人,恩斯特显然很明白他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权力是为什么,所以面对此刻的女皇,纵然他在再不喜欢她那张脸,此刻也是泪水横流,带著哭腔: “我的陛下,如果您死后,我该怎么办,上帝为什么不把我也带走,没有您的日子,会是多么可怕和煎熬。” 安娜女皇听出了其中的意思,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亲爱的,你会安全的,伊凡怎么样,他才刚刚出生,只要你能够善待他,辅佐他,他会是一个感恩的好君主。” “您是说您姐姐刚刚出生的外孙,可是他太小了,我怕----” 安娜女皇的目光与情人对视,她很清楚对方的意思,那就是乘著自己还没有死,转交出近卫军的权力,但是作为君主,哪怕快要死了,就算是面对自己的爱人,她也不愿意释放自己真正的权力。 “陛下----” “我爱你!!” 恩斯特选择了用虚假的爱情来打动女皇,但都没有奏效,作为一个真正的君主,她对於权力的把控可是很强烈的,均衡才是王道,一面倒的支持,只会让俄国的將来发生不可逆转的衰败。 可能是希望女皇好起来,又或是希望缓解此刻尷尬,恩斯特主动提起了西伯利亚的事情: “今年年初有一批哥萨克从托博尔斯克下属的巴尔瑙尔出发,向著更东方的方向开拓,他们的目的是一片靠近哈萨克汗国与准格尔的山脉,那里据说有矿產,只是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回应,要么那些哥萨克想要独吞財富,要么他们已经死了,毕竟他们只有几百人。” “哥萨克----狗罢了。” “狗死了,主人可能会哭泣,但是一群狗,那就没事了。” “只是可惜了那些装备和我们之前给他们的卢布。” 安娜女皇的声音虽然衰落,但是语气中的不屑依旧刚毅,谈起哥萨克的那支沙皇开拓团,她更是表示: “如果他们回来了,就让他们上交一部分財物,以及匯报当地的情况,如果他们没有回来,那就当没有这件事发生,猎犬跟隨主人打猎,总会受伤,总会死亡,让瓦西米·米哈伊洛维奇·多尔戈鲁科夫公爵,在確认狗消失后,选择它们的后代,以及兄弟,继承它们的位置,毕竟狗的使命就是给主人看门,死一两只无所谓,俄国有的是愿意衝锋的牲口----” 安娜女皇的话让恩斯特心头一紧,犹如跌进了冰窟窿,只是在抬头与那双病怏怏的眼神对视时,他选择了抱住对方的肩膀,下巴贴在脸上,轻声细语的表达爱慕和不舍。 第43章 劝农桑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3章 劝农桑 “农桑之策,古今都有,但都流於表面,郎君知道为何??” “为何??” “空口之言,没有乡官深入率领,如何能算劝,充其量只是个口號罢了,只是肥了县官罢了。” 苏维年与李元亨共立於桥头,这桥只是个普通的石桥,下方有条不大不小的金河支流,正一年四季地浇灌著四周的沃土,让它们的生命力更加顽强。 水波缓缓,桥板沧桑,桥头之上谈政论道的二人却非常年轻,前者不过二十三岁,后者也才二十一岁,相差不过两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在这里。 若是放在后世,二十岁出头,要么在大学的课堂,要么还在谈那款游戏更好玩,哪个妹子更漂亮,哪家外卖软体更省钱。 二十郎当岁,既美好又荒芜,拥有一切的可能,但大多数人都无法兑现,命运的奇妙就在此处,拥有即失去,没有即为有,其中的奥妙,又有几人能看透。 “农桑於书中说,是一国一家最重要的大事,毕竟人都得吃饭,但於我而言,更多的是因地制宜,隨风而动。” “比如说在这水土滋养之地,最好就是种稻,气候温润之土,亦可种果,种药,甚至是种茶。” “茶----” 风吹动了头冠上裹著的方巾,身上这身灰素交领袍,与这风声倒也算相合,待听闻茶字后,眼眸陡然升起一道光亮,语气也重了起来: “金山能种茶,云溪何曾得知,我怎不知晓??” 耳畔传来自己的表字,苏维年拱手向前: “前日见一游商,此人见识广泛,曾多歷沙漠,在一些绿洲中的部落,皆是种植一种叫沙棘的小树,此树可结果,果实虽小,但口感极佳,且叶子也可以干制后泡水,虽味道不如茶,但却似茶,喝完也有解腻生津的效果----” “沙棘----果子是不是泛著橘皮色??” “郎君如何得知??” 苏维年略带惊讶地瞅著对面一言道尽的李元亨,不明白对方也没有见过,怎么会知道沙棘果子的顏色。 “额,去年草原会猎的时候吃过,只是当地人只是当作野果罢了。” 寻了个还算的理由,苏维年就算不信,也没有过多追问,反而继续讲起了这沙棘的种植: “沙棘对地方不算太挑,有点水就行,重要的是光照,不过这西域之地,別的不缺,就是不缺太阳,沙棘普及开来,不算啥难事。” “只是要想百姓都种植这个,依我看不行。” 苏维年的眼神只是稍微与李元亨碰撞,他就知道了其中的含义: “茶税??” “就是茶税,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盐如今尚且还是官营,柴也成了煤炭,其余如油酱醋等,官府再怎么管都管不到,唯独这个茶,自古皆要管,而且不能等閒视之。” 一句话,茶就是钱,这种钱是绝对不能流失的,別说每年財税有上限的金山,就是准格尔这等草原汗国,对於茶盐的税赋,也是最重的,或是直接徵收,或是沿途贩卖时设下厘金,更別说把各种苛捐杂税玩出花的满清,那更是恨不得睡在茶盐上,抱著各地的盐商,茶商不鬆手。 总而言之,官府之利,始於茶盐之物,却终究绕不开一个生活用品。 毕竟盐铁论里早就说了,相比於直接徵收,还不如控制百姓的生活,这样既没有了骂名,又保证了国库的稳定运转。 唯一的害处就是歷朝歷代一些穷苦地方的百姓,吃不起盐,一年也喝不到几回茶,日子过得极其清苦,而价格便宜的私盐,则受到各地官府的打压,甚至是追杀,闹得盐价一会高一会低,搞得民不聊生,日艰岁难。 到最后真闹大了,无非就是苦一苦百姓,骂名我来担罢了。 “种沙棘树的事情就交给云溪了,若是缺钱,则可打本子到府衙,有我在,他们不敢拦你的款。” “多谢郎君!!” 苏维年的腰还未弯下,只是刚刚拱手,对面的李元亨就拦住了他,稍稍抬头,就见那张熟悉的脸上露出了让人格外心安的笑容: “我称苏君云溪,君当称我为伯宪,如此才算合理。” “如此怎可----” 苏维年连忙摆手,但李元亨眉头却褶成了山峡: “苏君瞧不起元亨,还是觉得元亨是个归束於礼法的耄耋之辈,又或是畏我??” “苏君!!” 语气逐渐加重,苏维年额头冒出细汗,胸膛的起伏与喘气声,无论怎么压抑,对面的李元亨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苏维年衣袖抖动几下,再次行礼,这次却是平辈的敬礼,语气也格外的中和: “苏氏云溪,见过伯宪,郎君万安。” “哈哈----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李元亨此刻在苏维年眼中才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拘泥於身份,不在乎得失,更不在乎所谓的权威,仿佛一切都有了青春的力量。 “春华当作少年歌,乘海逐波晓万理。” 石桥之上,李元亨看著那绿油油的麦田,以及下方终年不绝的支流,不觉诗兴大发,遂做打油词,刚说完上段,还未想出下段,一旁的苏维年却抢先补了下闕: “不求千古不求名,但求无愧山海心。” “不怎么押韵。” 李元亨不合时宜的戳了一句,苏维年却反问: “沙棘树能於缺水之地长成这般模样,孕育这么多利於人的好处,难不成不合天地之理,这一花一草,甚至是人的一生,何谈押韵二字。” “就如农夫,其一生都在与庄稼作伴,他的人生算圆满,还是算押韵,若按士大夫的角度看,自然是寻常人生,粗鄙不堪,但若是按照农人的眼中来看,一个农人能够一生不受水旱之灾,家庭和睦,子孙满堂,兵灾远离,难不成不算圆满??” “我谈的是诗词。” “我谈的也是诗词!!” 两人四目相对,李元亨最先忍不住笑出了声: “满肚子大道理,儘是强词夺理,若是沙棘茶的事办不好怎么办??” “当治云溪之罪,伯宪亦然有罪。” “我怎么也有罪??” “因为伯宪连真沙棘都未见过,就听信了云溪之言,算不算有罪??” 李元亨一时语塞,只是不断重复一个词: “奸言佞语,奸言佞语----” 第44章 教化突厥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4章 教化突厥 “教化,还要派我等去部落里面----” “这--这不就是流放吗??” “不懂休要胡说,这哪里是流放,这分明是放到眼前的功勋,你们看看,凡是教书满三载的,日后不需考核,直接任官。” “任官,这官位都是有数的,哪里有这么多官给我们,怕不是誆骗!!” 书院的墙上,今早一来就多了张名为“安化书”的榜文,上面洋洋洒洒写了七八百字,但总结下来其实就两点: “为了金山府的未来,去教化突厥。” “教好了,重重有赏,不会亏待大家。” 写的文雅,意思却很粗暴,就是单纯的高官管厚禄去砸,当然,中间也夹杂著一些光宗耀祖,名垂千古的忽悠,但本质其实还是利诱,毕竟哪怕金山府还是汉人主导,但因为在草原上待的久了,身边很多都是草原突厥,不免染上了些在某些人眼中,不好的习性。 书院如此,乡里亦是如此,当地有点学问的都被上门告知,更有甚者,更是直接下了死命令,最少都要教化三五月,若是不做,不仅失去乡里的地位,更会被日后针对。 而最倒霉的就是当地那些庄稼活好的农人,那更是如同县官索租,要不是中间还有笔银钱作为润色,怕不就是强征壮丁了。 这些听起来和土匪贼军,几乎没有任何区別,但唯有此法方可,除此之外,其他什么劝说,弘扬大义,都不如威逼利诱好使。 古有之,今如是,几千年到头,皆不过强取豪夺四字。 以至於汪海舟听到消息后,先是一愣,隨后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 “贼大郎,做事这般野蛮,哪里还有半点几年前书院的温良,犹如盗寇悍匪一般,何其令人厌烦生恨!!” 骂声在院內迴荡,而作为始作俑者,李元亨此刻正为另一件事发愁。 “分批送,浪费兵力,集中兵力,怕是那些部落害怕,惹出祸端,我们终究是为了教化,而不是见血。” “大郎,依我看,不如调一军,规模不大,但也不小,兵甲强悍,犹如巡游猎犬一般,於突厥诸部外扫荡,如此既达成了威慑的目的,还减少了设军保护的成本。” 此时献计的不是別人,正是李元亨的二叔李延隆,別看他平日里只是掌管府中財务,但是对於兵事其实也是十分了解,与李元亨这个年纪时,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叔父的意思我明白,只是如今再扩军已经不现实了,如今府內常训的正规军,已经超过一千五百人,若不是这些日子吞了不少丁口,要不然这丁军比例,早就失衡了。” “也幸亏我金山府有矿可挖,要不然光靠收取农税和其他商税,可是万万养不起这么多人的。” “如今看来,唯有將在册兵马驱使出去,这养兵的本才能平抑下来,府库的帐目才不会这么难看。” 人口少的坏处就在这里,別看草原个个都是兵民合一,但是这是在举全力打仗,乃至抢夺草场,或是南下打草谷的时候,若是平时也是这么用,只怕不过几个月,就得因为生產上劳动力的缺失而损失惨重,甚至造成灭亡的风险。 而金山府设立常备军,尤其是扩大到如今这个十几比一的规模,看似还算合理,实际上按照草原的生產力,正常来算,已经不合理了,要不是金山地区是少有的农耕地区,有稳定的粮食收入,以及金山地区的金银矿,乃至煤矿在为整个市场做货幣支撑,以及冬季能源支撑,一下子少了这么多壮丁,若是一般的草原社会,早就受不了了,也就是金山府这种奇特的社会环境,以及特殊的地理条件才会达成。 “人口,人口,一切的原因其实都是人口,在这草原上,可能在其他部落宰桑那里,人多是负担,但在我金山,人少反而是祸害。” 李元亨的自嘲若是被那些个宰桑听见,只怕还一时不太明白,甚至还会讥讽,但是在他的二叔李延隆听来,是如此的熟悉,当初他大哥,乃至太爷,都曾说过这样的话。 毕竟相比於生產力不稳定的游牧制,在农耕制的耕种体系下,人丁只要还没有超过当地土地所能够承载的极限,那么一定是空虚的,而金山府自建立以来,歷代从数百人增长到如今这近两万人的程度,其实依旧是不够的。 李元亨原来私下算过,若是金山附近的土地全部开垦完,再加上周围其他几个宰桑的地盘,怕是能够容纳五六十万人。 【按照当前生產力计算,若是生產力提高,百万才算是基础单位。】 “无论如何,这数万突厥人,都要吞下去,温吞也好,蛮吃也罢,咋的都要有个结果。” “尽人事听天命,还是莫要多想为好。” 李延隆的宽慰只是让李元亨心中的紧迫感稍稍找到了一个缓解的理由,毕竟如今真正的危机绝不是来自於所谓的人口不够,而是局势。 目前清廷和准格尔之间,不能说是大战在即,那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那种隨时都可以爆发的血腥味,哪怕是隔著荒漠林海,李元亨依旧能够闻到。 “大郎,你和你爹是如今这金山最操心的人,但是你要记住,你还有三个弟弟,你还有亲族,还有近两万的金山百姓,莫要事事烦忧。 “准格尔的事情,年轻的时候,你二叔我也是经歷过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死人是有的,但是也死不到哪里去,你看那些准格尔亲近的部落都尚且保存实力,咱们远在边陲,出多少人马还不是我们说了算。” “最多的一次也才千把人,还徵召了不少部落,这草原的规矩素来如此,大家都是以己为本,你二叔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这等愚蠢的部落。” 李延隆上前拍了拍李元亨的肩膀,眼神中充满了敬佩: “你小子比我有良心,有志气,但切记,不可火中取栗,为他人做嫁衣。” 李元亨嗯了一声,隨后就去处理教化的事情了,只是一路上他都在想一件事,那就是因为他的出现,现在的准格尔会不会提前灭亡。 若是亡了,又该如何,若是没亡,又该如何为这金山府捞到好处。 所谓“良心”,更多的是劳心罢了。 第45章 弘历的梦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5章 弘历的梦 “皆是些什么玩意----” “朕安好,卿勿忧。” 深夜,还在处理奏摺的弘历虽然面上鄙夷这种问他最近吃的怎么样,睡的好不好的马屁奏摺,但其实心里还是挺美的,毕竟皇帝这个差事,自古以来其实也並没有很多人想的那么容易,固然享尽人间富贵,掌握著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权力,但若想一直坐下去,还能坐的稳当,有点成绩,在史书上博个明君的称號,那可是很难的。 此时即位不过才第五年的弘历,正是一个年轻君主最雄心壮志的时候,几乎每日用功处理朝政,与后来那个动不动下江南的“十全”截然不同,不知道还以为换了皇帝一样。 而在这书山一样的奏摺上,陡然出现一个与国事不一样的马屁精,大多数皇帝其实心里都是欢喜的,人总是要给自己找点乐趣,皇帝也一样。 “西北粮草屯储已足,臣请圣諭以资將士之心。” “好好好,好好好----” 抓著手中西北边关送来的奏摺,弘历激动得连喊了七八个“好”字,让屏风外打盹的两个太监立马激灵起来,压住哈欠的衝动,下意识的透过空隙往內瞅,但见弘历此刻哪里还有半点帝王威仪,解开扣子,敞著內衫,抓著手中的奏摺,是既想放下,又想拿起,脸上那个兴奋啊,整个人都快乐疯了。 俩太监对视一笑,就继续背过了身,毕竟再看万一发现了丑態,那可就完了。 屏风內的弘历到底太年轻了,虽然平日里装的像模像样,动不动就模仿他爷爷康熙的做事手段,在勤政上也以他父亲雍正为榜样,但实际上內心深处,其实还是爱玩的。 只是被那些宏大的敘事与皇家责任压制罢了。 本书首发 读小说上 101 看书网,????????????.??????超讚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万岁,可是要用晚点了,都亥时了。” 屏风外,肚子率先叫起来的太监,听著內里消沉的声音,主动提出了用晚点,所谓晚点其实就是宵夜,毕竟清代宫廷一日的正餐只有两次,多数时候若是饿了,都会在不同的时间段加餐,而晚点就是最后一次加餐。 吃的也大多是些餑餑麵茶之类的流食,从养生角度来看,实际上是可以的。 “拿些奶茶来就行,余下你们分了吧。” “万岁洪恩,奴才等感激涕零----” 屏风內外的声音呼应,几个小太监高高兴兴的朝著御膳房跑去,不多会就端了碗奶茶送到了案前,而在外头的太监们侍卫们此刻正在分食从御膳房一道带来的点心,肉脯,肉粥,吃的比弘历好多了。 待到一碗奶茶喝完,弘历也该就寢了。 “万岁,可是要翻牌子。” 为首的大太监端来了方盘,方盘上掛著些妃嬪的称谓,其中皇后富察氏的位置最为显眼,只是弘历前日刚和四子永珹相聚,此刻选的则是嘉嬪金妃。 坐在鑾轿上的弘历习惯性地歪著脑袋,月光洒落在红墙金瓦之上,映照出了隨行的人影,其中最显眼的就是鑾轿之上的弘历。 回到寢宫的弘历,在宫女的服侍下摘下了小帽,也拔下了那枚翠绿到极致的扳指,隨后就合衣躺在了龙床內。 约莫过了七八分钟,外头送来了金妃,相比於后世电视剧中那种被棉被裹挟而来的羞耻模样,到了金妃这个级別,其实都是自己来的。 刚一入怀,金妃就讲起了永珹今日在奶娘那发生的趣事,什么把太监当马骑,又是什么抓虫,反正基本上就是些小孩都会干的事情。 这些故事听在弘历耳朵里,反而让他感慨起了他的童年: “那时朕被皇爷爷召见,皇爷爷问,你能骑马吗,朕答话说,当然会了,而且可比巴图鲁。” “皇爷爷笑了,说你是巴图鲁,那朕算什么,当时小啊,胆子也大,壮著胆子就说,皇爷爷是我大清第一巴图鲁。” “哈哈,如此这才坐了这皇位。” 一旁金妃听得笑声不断,娇声笑道: “那陛下真是巴图鲁吗??” “巴图鲁----” 弘历嘴里哼了哼,转身拥紧笑顏如花的金妃: “朕今日就让你这骚蹄子知道什么是第一巴图鲁。” “怕不是吹牛。” 帷帐的帘幕伴隨著有关於巴图鲁的討论,而变得不稳,在外头,那些耳朵灵的太监此刻正瞧著刚刚点燃的香火,一个个正在打赌: “我赌半炷香。” “老子赌一炷。” 半炷香的时间很快就到了,那个押注二两银子的倒霉蛋气的折断了身旁的新香,更让人发笑的还在后头,香火刚过半,连一分钟都没走完,屋內就停了。 直让那个倒霉蛋心头大骂: “万岁你慢这点时辰有啥用,咋不快些!!” 夜深了,探测时间的香火也断了,虽然宫內还有不少人在轮班忙活,准备第二天早上的御膳,以及各宫娘娘换洗的衣物,乃至供给祖宗的祚肉。 寢宫內的龙榻上,弘历的打呼声伴隨著金妃的踢脚,逐渐深沉,慢慢的,场面就从夜里变到了白天,只是这也不是皇宫,而是一处战场。 战场上黄沙蔓天,杀气腾腾,弘历立於龙座上,穿著祖传的龙纹甲冑,在他的面前是数十万大军,大清的龙旗如同天幕一般,几乎將半个苍穹都遮掩下来,而在弘历的视线对面。则是一座残破的城池,上面用蒙古文书写出“伊犁”二字。 此处正是准格尔的老巢,而他的军队已经打到了这里。只差最后灭其国,毁其祀,结束这场持续几代人的纠缠。 弘历笑了,他笑的很开心,甚至有些癲狂,在一眾隨行將士的瞩目下,拔出金灿灿,裹著龙纹的九龙宝剑,向著不远处的伊犁城一指,豪气干云的大喝: “破城之时已到,先登者封官赐爵,连升五级。” 霎时间,烽烟四起,杀嚎之声不绝於耳,几十万大军將伊犁城围的水泄不通,只是不到半天,伊犁城就破了。 画面一转,弘历端坐於准格尔汗王金座之上,在他的视线下,是一眾准格尔王族勛贵的跪影,为首的准格尔汗王更是哭哭啼啼的朝他谢恩: “感念大皇帝恩德,天朝仁义,终身不敢忘却!!” 此刻的弘历感觉自己的人生达到了顶峰,汗王宝座上的他,就像是降落於人间的神祗,无时无刻不在接受凡人的供奉与敬仰。 这一刻的弘历,看见了自己的皇爷爷康熙,也看见了早死的老爹雍正,他们都不如自己,別说他们了,在此时弘历心中,那股大逆不道的情绪之中,就是祖宗皇太极也不过是侥倖得了天时罢了,若是遇到自己,別说十三副鎧甲起家,就是给你个几千副又能怎么样?? 果然,我才是真正的千古一帝,帝王庙里的头位。 弘历疯了,他沉醉其中,江山,功绩,美人,他都有了,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直到那一声传来: “嗥!!” “谁,谁在那!!” 画面再次转动,弘历此刻已经不在王座,而是处於一处陌生的战场,在他的身前,没有了几十上百万大军,也没有了向他哭喊谢恩的准格尔汗王,只剩下了面前一座巨大的金山,金山之上传来了让人胆寒的嚎叫,以及空中不断炸响的惊雷。 弘历脚步不断后退,脸上的喜悦已经全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惧,他不明白,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是好事,现在就如此嚇人。 “嗥!!” 金山之上,一头雪白的如同白昼般高贵的白狼突然冒出,嚇得弘历像只发了疯的绵羊,撒著疯就往后跑,两条腿感觉都不够用,恨不得用四蹄来跑。 身后,那只紧追不捨的白狼,伴著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星光,纵身一跃,直接跳到的弘历面前,还未反应,就见其口吐一把闪如寒芒的弯刀直衝弘历面门杀来: “啊,不要!!” “救驾,救驾!!” 深夜,弘历嚇得爬起身,额头的汗水早已沾满衣襟,被惊醒的金妃看著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皇帝,慌乱的將对方扶正。 “救驾,救驾----” “陛下,莫慌,莫慌,这里是寢宫,没有刺客!!” “没有……” 弘历的表情依旧慌乱,但到底是个皇帝,看著周遭熟悉的一切,以及面前的金妃,眼中的惶恐逐渐消散,只是嘴里还在念叨: “有人要杀朕……” “谁人敢,陛下当诛他九族!!” “不是人,是只白狼。” “白狼也得诛九族!!” “对,诛九族,一定要诛九族……” 弘历语无伦次的样子,仿佛抓住了安全感,只有诛九族这样的话,才能让此刻的他,感觉自己还是那个生杀予夺,誓要超越皇爷爷康熙的大清圣主,而不是刚刚那个在地上四处打滚,被狼当羊吃的可怜模样。 好一阵子,弘历才彻底平静下来,金妃不断为他擦拭汗水,而他则是呆坐於龙榻上,双眼无神却生恨的喃喃自语: “梦中山,山中狼!!” “这是梦幻泡影,还是上天警示朕的讖言!!” “来人,宣钦天监----” 夜幕之下的紫禁城,静中有动,有人安静的睡觉,也有人辛苦的劳作,更有位至尊,此刻正满脑子想著刚刚梦中的那只狼。 第46章 金狼之讖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46章 金狼之讖 刚从钦天监赶来的何国宗,此刻正满头大汗地朝著乐善堂跑去,而所谓乐善堂其实是一座书房,是弘历登基前最喜欢的读书之处,后来当了皇帝,也大多时候都在此处办公。 作为钦天监內通晓天象的汉人技术官僚,此时何国宗也是满头雾水,被宫里人叫走前,他还特意跑到观测台上看了几眼夜空,算了下天象,这也不像是什么斗转星移,要出大事的跡象,怎么皇帝这么晚还要急匆匆召见,怕不是他看错了,还是皇帝另有他事。 “何大人,脚步轻些,莫要扰了主子们的歇息。” “是,多谢公公提醒。” 何国宗说著从袖內掏出张银票,塞给了引路的大太监,大太监接过银票后,低声提醒: “万岁刚刚在寢宫里披头散髮,神情慌乱,语无伦次,听说是梦里害的,何大人当心。” “晓得,晓得!!” 何国宗心道钱给的值,隨后放缓了些脚步,走路的声音也小了很多,让前头的大太监很是满意,连带著又说了些: “万岁还说啥白狼之类的东西,我这当奴才的不太明白,何大人应该能够猜出来。” “多谢公公。” 说著,又掏出了张银票,借著並行的空挡,塞进了对方的袖口,后者接过后小声道: “儘量捡好听的说,若是说错了----” 何国宗点头答应,隨后辗转好多个宫殿,走了五六个巷子这才来到了这乐善堂,瞅著上头的牌匾,何国宗看后就低头不语,而前头的大太监则是独自一人进了屋內,没过多久,他就被叫了进去。 刚一进去,何国宗立即跪地行礼,刚行礼完,弘历就叫他起来,还未站稳,对面就传出了有些沙哑的询问: “朕夙夜梦来征战边疆,灭亡准格尔蛮夷快事,本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最后却被一只从金山跃下的白狼扰了兴致----” “那白狼口吐白刃,身伴星光,还未见全貌,朕不知为何就醒了。” 弘历將自己丟脸的那些事情全都刪除,只是將表面的东西说给了何国宗听。 何国宗是个机灵人,从刚才从太监口中得知白狼之事后他就想好了对策: “陛下勿虑,此乃大吉之兆呀!预兆我军將取得大捷,陛下乃天命所钟之人!!” “哦,此竟是吉兆,从何说来??” 弘历先是一愣,隨后朝何国宗討要解释。 “金乃贵重之物,金山更是贵中之贵,乃天命所兆!星光意味著此乃星象,口含著弯刀的白狼,对应著那漫天星斗中的杀破狼星象。” “如今准格尔为守,我大清为攻,攻守之势亦合梦象。” “此意乃是天发杀机,欲要借我大清之手,灭亡那倒行逆施,悖逆天道的准格尔蛮夷,真乃我大军凯旋之吉兆啊!!” 何国宗这一通解释也不知道是糊住了弘历,还是誆骗住了,弘历在听完这些话后,心態明显好了不少,紧跟著就表示: “朕果有天命在身,竟然灭亡准格尔能得天諭,更有金山白狼入梦这等奇事发生,实在奇妙,实在奇妙----” “天道果有灵,祖宗果有保佑耶!!” 何国宗一旁笑著附和: “此正天子慕善待民,躬耕日劳所致,天道感念,故而有此吉梦感召,意要借梦向天下人显示万岁的功绩----” 弘历闻言,满意称笑,隨后下旨: “何卿久为国忧,日夜察观天象,为我大清苍生社稷谋,今又为朕解金山白狼梦象,当擢升钦天监监正,赏赐黄金百两,银一千,赐黄马褂,紫禁城骑马乘轿----” “万岁圣安!!” 何国宗跪在地上领旨的时候,看似表面高兴的要死,实际上內心非常慌乱,毕竟他刚刚乾了些什么,他可是一清二楚,就凭藉那几下与天象有关的马屁,就能够让他得到那么多好处,要说心里不恐慌那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最后那骑马乘轿的权力,那可是只有上了年岁,或是立下大功的臣子可以获得的好处,他正值壮年,要这玩意,不怕惹人非议?? 何国宗就这样怀著忐忑的心情,离开了乐善堂,走在路上的时候,他身边的大太监还在朝著他报喜,而他也只能佯装欢喜的给隨行的太监都打了赏,把来时揣的几年俸禄,花了个乾净。 而还在乐善堂的弘历,嘴里含著茶水,阴沉却重新取代了刚刚的喜悦,给人一种喜怒无常的错觉。 什么杀破狼星象,还有什么天道晓諭,他全都不信,弘历又不是三岁小孩,何国宗那点鬼话他也信?? 但是他作为大清皇帝他不得不信,总不能告诉天下人,这白狼是来吃自己的,只怕消息刚刚流出半点,就不知道有多少野心贼子要借著“白狼下凡”的梦话来作乱了。 所以无论如何这金山白狼的梦,它只能是好事,不能是坏事。 所以说这件事是好事的何国宗要赏赐,还要大赏,要不然那些个精明的朝臣会信,天下人会信?? 歷朝歷代因为讖言祸乱江山的事情,还少吗,弘历此刻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把这场梦真的当成灭亡准格尔的天意,最起码这梦大部分时间,还是挺值得回味的嘛!! “白狼,金山,到底是乱梦,还是真有其事----” 弘历眉眼间的阴鬱不曾散去,反而更重,他的脑海里不断回想起周遭的局势,一个叫阿尔泰的地方浮现脑海,只是很快就被他自己消灭,毕竟一群借汉残喘,依附於准格尔的蛮寇,还不能和这梦中的金山白狼相提並论。 如此,就只剩下了一个目標: “准格尔!!” 准格尔有金山吗,弘历不一定知晓,但是白狼那是一定有的。 “梦中就有准格尔,后来还有白狼吐刀,这是祖宗借著此梦在鞭策朕,让朕儘快灭了准格尔,要不然日后会有大祸。” “就如同辽金,金蒙----” 新任钦天监监正的话,弘历不信,但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解梦,他现在却深信不疑,不顾睡意,重新回到书桌,拿起了那本“平西北策”,继续查阅其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而到了第二日,有关於皇帝夜召钦天监何国宗,勘密白狼金山之梦,因此大获封赏的消息,很快就传得全京通晓,更有人言: “金狼之讖,天朝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