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
曼哈顿终於不那么冷了,公园大道的行道树冒出了嫩芽,计程车窗外的风也不再像刀子一样割脸。
这两个月,林恩过上了他穿越以来最规律的日子。
早上六点到车行拿钥匙,跑车到中午十二点。午饭去唐人街的一家粤菜馆,干一碗两块钱的叉烧饭。下午有时回到新公寓,坐在那台花了三十五块从犹太老头手里淘来的雷明顿打字机前面,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有时就坐在老波特的车行二楼,构思新的小说情节。
晚上偶尔去埃琳娜那个连招牌都没有的破酒吧,点一杯她的特调。
日子虽然还是紧巴巴的,但比两个月前要好太多了。
兜里有钱了。住的地方暖气能用了。最重要的是,他的名字,lin en,即將被印在一本正儿八经的书的封面上。
周三下午,林恩正坐在公寓里敲打字机,写一篇新的短篇。
“叮铃铃——”
电话响了。
这是搬进新公寓之后装的座机,月租八块五。蕾婭当时说的原话是:“一个签了兰登书屋的作家连电话都没有,你打算让汤普森用信鸽联繫你吗?”
林恩拿起听筒。
“餵?”
“林恩,我是汤普森。“
声音一如既往地平稳。林恩立刻坐直了身子,因为汤普森从来不会没事打电话閒聊,这个男人打电话就跟发电报一样,惜字如金。
“汤普森先生,您好,有什么事吗?”
“你的书进入最终排版了。封面设计这周定稿。”
林恩的手指从键盘上抬了起来。
来了。
终於来了!
他等这一天等了整整两个月!
“大概什么时候能上架?”林恩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
“五月初。差不多两个月后,工厂能全部印刷完。首批铺货在纽约和波士顿的书店,一周后会铺到芝加哥和洛杉磯。”
五月初。
也就是说,再过两个月,《沉默的羔羊》,这本在另一个时间线上狂卖几千万册的超级炸弹——就要出现在美国的书架上了。
“首印一万八千册。”汤普森继续说,“爭取第一个月卖完首版。顺利的话,九月前加印。”
一万八千册啊...
林恩在心里默默感嘆了一声。他知道这个首印量对於新人来说已经算很不错了,史蒂芬·金的《魔女嘉莉》首印也不过才三万册。但他更清楚的是,这本书的潜力远远不止一万八千册。
远远不止。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先把书卖出去再说。
“明白了。”
“还有一件事。”
汤普森的语气忽然变了。
林恩的耳朵竖了起来。
在和汤普森打了这么久交道之后,林恩已经学会了从他四平八稳的语气里捕捉细小的变化,当汤普森的声音从公事公办变成一种微妙的停顿时,通常意味著后面跟著的东西不简单。
“有一个人想见你。”
“谁?”
“一个导演。”
导演?
林恩的脑子飞速转了起来。1974年,什么导演会对一个还没上架的新人小说感兴趣?
“他的一个编剧上周打电话给我,说他读了你那篇《肠子》。”汤普森继续说,“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搞到的,大概是东村那边的便利店买的……总之,他读完之后,又通过我拿到了《沉默的羔羊》的校样。”
读了《肠子》,又看了《沉默的羔羊》的校样?
林恩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话筒。
“什么导演?”
汤普森顿了一下。
“马丁·斯科塞斯。”
嗡——
林恩的大脑嗡嗡响了一下。
马丁·斯科塞斯!
马丁·他妈的·操蛋的·斯科塞斯!
他差点把话筒摔了。
1974年的斯科塞斯。
此时此刻,这个名字在好莱坞还没有封神。
他刚拍完《穷街陋巷》,在纽约的独立电影圈子里已经小有名气了,但距离他真正成为传奇还差一步。
那一步,叫做——
《计程车司机》。
对。就是那部《计程车司机》。
后来的好莱坞传奇影星,罗伯特·德尼罗对著镜子说“你在跟我说话?”的那部电影。1976年坎城金棕櫚。美国电影史上最经典的角色之一。
而这部电影,如果林恩没记错的话,现在应该还在筹备阶段。
他的心臟开始砰砰砰地狂跳。马丁·他妈的·斯科塞斯。后来拍出《禁闭岛》《华尔街之狼》《愤怒的公牛》的马丁·斯科塞斯。
“他想见我?”林恩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
“周五下午三点,华尔道夫酒店。他的助理会在大堂等你。”
华尔道夫酒店。
全纽约最顶级的酒店之一。
“穿得体面一点。”汤普森冷冷地补了一句,“別穿你那件三块钱的灰夹克。”
电话掛了之后,林恩握著话筒,整个人呆呆地愣在椅子上。
马丁·斯科塞斯。
要。见。他。
他把话筒放下来,站起来,在屋子里走了两圈,又坐下来,又站起来。
冷静。必须冷静。
他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里疯狂检索关於斯科塞斯和《计程车司机》的一切记忆。
编剧保罗·施拉德。1975年开拍,1976年上映。坎城金棕櫚。
施拉德的剧本据说是在极度抑鬱的状態下写出来的,一个人住在车里,整夜失眠,只用了几天就写完了初稿。
但这部电影最终的成功——不仅仅是施拉德的功劳。斯科塞斯和德尼罗在现场即兴改了大量的台词和细节,才让这部电影变成了那个样子。
而现在,斯科塞斯主动来找他了。
一个真正的计程车司机。
一个会写故事的计程车司机。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他已经隱隱约约地猜到了斯科塞斯想要什么。
------
周五下午。林恩如约到达了纽约华尔道夫酒店。
全纽约最豪华的酒店,脚底下踩的地毯就比他整间公寓的地板都贵。
大理石的立柱顶天立地,水晶吊灯像一朵倒掛的巨型冰花,整个大堂到处都是有钱人——穿三件套西装喝下午茶的男人,一只手端著骨瓷茶杯,另一只手夹著《华尔街日报》;贵妇人轻声谈笑,拎著小皮包,优雅地拈起三层甜品托盘里精致小巧的马卡龙。
而林恩站在大堂正中央,低头看了看自己。
深蓝色西装,莱辛顿大道折扣店买的,十六块美金。新的西装裤,唐人街的服装店买的,四块美金。皮鞋,纽约百货商城买的,二十块美金,昨晚用鞋油狠命擦了三遍。
行了。勉强能看。
他看了看大堂正中央那座精铜大钟——两点四十。早到了二十分钟。
林恩找了一张空椅子坐了下来。
对面是一排落地窗,下午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把整排座位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然后,他看见了她。
一个年轻女人独自坐在他斜对面的沙发上,手里拿著一本摊开的剧本,一本活页装订的那种好莱坞標准剧本格式,封面朝下扣在膝盖上。她没在读,而是微微仰著头,以一种几乎静止的姿態看著大堂穹顶上的壁画。
阳光把她侧脸的轮廓勾勒得极为清晰。
很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
一头微微蓬鬆的亚麻色捲髮,没怎么打理,在午后的光线里泛出一层细密的金栗色光泽,像深秋寂寥的枫叶。
她面容寧静,让林恩想起与她年纪不相称的圣母壁画像,一种让人安心的沉默。薄唇微微抿著,那双碧玉绿的眼睛深邃得像一面结了薄冰的湖,睫毛鸦翅般层层叠叠覆在眼帘上,仿佛遮住了万千思绪。
女人坐在那里,被华尔道夫大堂的金粉浮华簇拥围绕著,却像是被一层看不见的玻璃罩隔开——她在这个世界里,又不在这个世界里。
林恩的心波动了一下。
和蕾婭这种书卷气的法国女人不同,她的漂亮是一种跳出世俗的漂亮,不是好莱坞流水线上那种甜腻华丽的大眼睛高鼻樑,而是一种孤寂的、冷冽的、锋利的美。
他认出了这张脸。
这张脸,他在另一个时间线里的无数个深夜见过。
2001年坎城金棕櫚《钢琴教师》的女主演。
伊莎贝尔·於佩尔。
两届坎城影后。凯撒奖纪录保持者。法国国宝。欧洲文艺片女王。影评人口中的当世最伟大的女演员,没有之一。
(註:伊莎贝尔·於佩尔在 1981年电影《茶花女》饰演阿尔方斯妮的剧照)
而此刻——1974年。
她还什么都不是。
她大概刚从巴黎国立高等戏剧艺术学院毕业不久,演了几部没什么水花的法国小製作。距离她被全世界认识,还有好几年。
但那种遗世独立的气质已经如一层薄纱,盖住了林恩。这个女人將来一定会名扬四海——哪怕从曼哈顿下城区拽来一个酒鬼也会这么打包票。
林恩发现自己盯得太久了。
就在他准备移开目光的时候,伊莎贝尔·於佩尔转过了头。
她的眼睛平静地落在他身上。
四目相对。
林恩本能地想移开视线,但她的目光有一种奇怪的引力。
她微微扬了一下下巴,像是在说看够了吗。
林恩报以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点头。
他知道,这个女人的核心,是一种绝对的、不被任何人驯服的自我。
“你是中国人吗?”
法语口音的英语。每一个单词的尾音都微微上翘,像被一根看不见的丝线轻飘飘地提起来。声音不大,音色乾净冷冽,像冬天里刚从井里打上来的水。
“是的。”林恩扫了一眼於佩尔手中的剧本,“我想你是来试镜的?”
伊莎贝尔·於佩尔轻轻点头:“是的。”
“可你是法国人,为什么会来纽约?”
於佩尔身体微微前倾了一些,她碧玉绿的眼睛如一层丝绒落在林恩身上。
“你怎么知道我是法国人?”
“直觉,女士。”
阳光从高窗斜照下来,落在她微微粟棕色的发梢上,也照亮了她白皙的侧脸。
她就那么看著林恩,安静得几乎没有表情。
过了一会儿,於佩尔才开口:
“是,我是来试镜的。一部体育片,他们需要一个法国女孩。”
“很巧,我也是。”林恩笑了一下,“只不过不是试镜,而是试编剧。”
她的目光缓缓向下垂了一下,落在了他的手上——林恩右手食指侧面有一块淡淡的墨渍。
“你写东西?”她问。
“算是吧。”林恩说,“刚入行。”
“写什么?”
“恐怖悬疑。”
“听起来比这个有意思。”她晃了晃手里的剧本。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从大堂方向传来——
“林恩先生?“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踩著小羊皮细高跟鞋款款走来,散发著高定香水的馥郁香气,金色捲髮,掐身套裙,身材曼妙,手里拿著个记事本。
斯科塞斯的助理。
林恩站了起来。
“是我。”
他转头看了伊莎贝尔一眼。
她站在那里,手里拿著剧本,浅绿色的眼睛平静地回望著他。
林恩张了张嘴,最后只说了一句——
“祝你试镜成功。”
於佩尔的头轻轻点了一下,又垂下头去,平静地注视著自己的剧本。
只是。
只是此时的林恩还不知道,他和伊莎贝尔·於佩尔,將会在风起云涌的世纪末,慢慢形成了一种对彼此都特殊的、珍贵的联结。
不是爱情,但远远超过爱情的联结。
林恩转身跟著女助理走向电梯。
“请跟我来,斯科塞斯先生在楼上等您。”
站在电梯里,林恩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照了照铜框镜面,捋了捋中午用发泥抹了好几遍的头髮。
总算像个体面人了。
他发现自己脑子里同时在转两件事——一件是即將见到马丁·斯科塞斯,另一件是刚才那双眼睛。那双碧绿色的、冷得像薄荷的、什么都看透了却什么都不说的眼睛。他用力甩了甩头。不行。得集中注意力。斯科塞斯才是正事。
电梯继续往上升。
顶楼到了。铺著手工波斯地毯的走廊,尽头是一扇顶棚双开的胡桃木大门。是一间总统套房。
女助理回头和林恩微笑示意,轻轻敲了三下门。
门开了。
站在门后的那个人——
个子很矮,估摸只有一米六左右,敦厚,精神头十足,蓄著浓密的络腮鬍。典型的义大利裔长相。一头黑色的浓密头髮往后梳著,两道八字浓眉下面是一双极其锐利的鹰眼。
他站在那里,像一只隨时会扑过来的鹰,锐利而警觉,充满著年轻气盛的攻击性。
现在站在林恩面前的,是一个未来包揽了“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坎城金棕櫚奖”“威尼斯银狮奖”“美国电影电视金球奖”,捧红了德尼罗、丹尼尔·戴-刘易斯、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等一眾明星,与库布里克、史匹柏並列“好莱坞电影之神”的男人。
马丁·斯科塞斯。
活生生的,年轻的,马丁·斯科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