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见底。
酒吧里没什么人了。只剩下吧檯尽头的黑人老头,已经趴在桌上昏昏入睡。电视里洋基队的比赛录像还在继续。
林恩把手稿摊在吧檯上,铅笔在第十一页的边缘犹豫了一下,划掉一个词,又写回去。
埃琳娜瞟了一眼那页纸,没说话。又擦了两只杯子。
然后她把抹布往肩上一搭:“改到第几稿了?”
林恩抬了抬头,埃琳娜正从冰柜里拿出一瓶啤酒,用开瓶器一撬,给自己倒了半杯。
“第三稿了。”林恩嘆了一口气。
“你知道这条街上每周都有什么人来喝酒吗?”她说,就像在和林恩閒聊一样,“黑人、白人、韩国人,还有杂誌社的。”
“什么杂誌?”
“地下杂誌。恐怖的、色情的,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有。”埃琳娜的眉毛抬了一下。
“给钱痛快吗?”
埃琳娜想了想:“上周有个写手在这里喝酒,说他写了个短篇,拿了七十五块。”
七十五。
林恩握著铅笔的手停了一下。
七十五块够他交房租,还能剩四十三。
“七十五?一个短篇?”
埃琳娜弯下腰,从吧檯最下面的一层架子上翻出一本杂誌来。
杂誌封面是黑色的,上面印著一只苍白的手,从泥土里伸出来。
《午夜惊奇》。
“听说过吗?”埃琳娜把杂誌推到林恩面前。
林恩拿起来翻了翻,纸张很薄,油墨的味道很重,排版有些粗糙,內页到处都是各种怪物、骷髏头和墓碑。
“曼哈顿的一本地下杂誌。三天前一个黑人编辑落在这的。”
“不用经纪人吗?”林恩把书翻到了尾页,没有投稿须知,只有一个出版社地址。
埃琳娜点了点头:“不用,他们只收能把人嚇得不敢出门的恐怖小说。你直接寄稿子过去就行。”
林恩的眼睛扫过《午夜惊奇》的目录。
疯狂科学家。魔鬼附身牧师。血浆大爆炸。
“嗯。不过也別想得太美。”埃琳娜用开瓶器敲了敲吧檯,“我在这儿听过他们討论稿子。上周有个人当场念他投出去的故事,什么俄亥俄州的科学家造了一个黏液怪人,橄欖球队长被附身变成怪物——”
埃琳娜说著说著笑了一声:“太蠢了。”
林恩没有说话,他想到一种可能性。
黏液怪人。橄欖球队长。这是1950年代地摊货的老套路,像b级片一样批量生產的古董恐怖故事。
这种东西居然值七十五块。
那他手里这个故事值多少钱?
七十五块一个短篇。
当美国还在流行这种烂俗的鬼故事时,甚至暂时都不需要《汉尼拔》,只需要给这些地下杂誌寄去一篇够震碎他们眼睛的短篇小说就行。
“餵。”
埃琳娜在他眼前晃了晃手。
“发什么呆呢?”
“那个...这本杂誌,我能带走吗?”
埃琳娜喝了一口酒:“当然。如果那个黑人编辑问起来的话,我就说丟了。”
林恩拿起《午夜惊奇》,又放下了五十美分:“谢谢。”
埃琳娜没有说话,她只是看著林恩推开酒吧门,走了出去。
曼哈顿的冷风往衣领里灌。林恩点了一根烟。
他妈的七十五块。
也许是自负的原因,曾经瞧不起的地摊恐怖杂誌,几乎成了他最后一条从底层爬回去的路。
活著,交得起房租,才能谈那笔几千万的买卖。
可是,该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林恩开始在大脑里检索记忆中的故事——一个足够血腥、暴力,能让这帮地下编辑和曼哈顿的读者们坐在马桶上连尿都不敢尿出来的故事。
《肠子》。
一个故事的雏形悄悄在林恩脑子里浮现。
帕拉尼克的《肠子》。
据说,帕拉尼克当眾朗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台下有七十三个人晕倒。
一个青春期男孩被泳池的排水口吸走肠子的故事。
儘管林恩记不得这个故事所有的描述,但他记得那段。
那段令人呕吐的细节。
林恩感觉胸膛像炸开了一样。
他快步穿过曼哈顿的几个街区,满街的尿骚味和大麻味。
林恩住在第九街区的老公寓楼,踩著吱嘎作响的木质楼梯,五楼,一层六户,没有电梯,他颤了一下,掏出钥匙打开门。
推开房门,一股霉味和暖气片的铁锈味扑鼻而来。
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用电话薄垫起来的摇摇晃晃的桌子,一个只有煤气灶的厨房。卫生间在楼道里。
他立马掏出几张稿纸,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拿出铅笔。
写。往越噁心、越能嚇死人的地方写。让那帮编辑把晚饭吐出来。
只有极致的东西才能征服这群变態编辑。
他闭上眼睛,让那个故事从记忆深处一点一点浮上来。一个泳池。一个排水口...
然后就是——
一个男孩。
憋著气游到了泳池底部。
泳池底部的一个排水口。
“我试著挪开身体。
却挪不动。
我以为是一条蛇咬住了我。它布满了血丝和奇怪的褶皱。
我努力用双手撑住池底,用力往上推。手臂发力的瞬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拉长了。拉长了。越来越长。
我转过头。
然后我看见了一颗维生素丸。
那不是一条蛇。
那是我的——”
林恩的铅笔停住了。
他盯著稿纸上的標题看了很久。
然后他站起来,去了洗手间,扶著洗手台乾呕了一阵。
他用冷水洗了脸,回来坐下。
继续写。
“如果你知道的话,游泳池底下排水口的吸力每分钟大约能抽八十加仑的水。但最大的问题在於,我们的內臟是连在一起的...他们会发现一个蜷缩的身体漂浮在后院泳池。排水口外,一段长长的、血红色的器官拥抱著他。”
林恩放下铅笔。
纽约雾蒙蒙的天已经微亮了。
稿纸上已经写满了字,铅笔芯被磨得所剩无几,手上起了几个茧子。
林恩把稿纸摞了起来。
读到中间的时候,胃又疼了一下。
绝对是曼哈顿人...哦不,纽约人,美国人这辈子没见过的东西。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翻开《午夜惊奇》的尾页,找到那个出版社的地址,用铅笔抄在信封上。
然后他靠著椅背,闭上了眼。
七十五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