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玄幻小说 > 重生85,从赶山开始发家致富 > 第66章 赶山的规矩
    晚上,林野是爬回木屋的。
    他实在走不动了。
    一里路。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完的。
    记忆的最后,是他看见木屋门框时,身体再也撑不住,往前栽倒。
    等他再恢復意识,人已经躺在火堆旁的乾草铺上。
    林野看向自己的脚。
    我靠。
    那已经不是脚了,是两块血肉模糊的烂肉。
    脚底板上有七八道伤口,是被碎石划的,还有被树枝扎的。
    有些还在渗血,有些因为沾了泥土已经发肿,泛著青紫色。
    最大的一道口子横贯左脚掌,有两寸多长,皮肉翻卷,能清晰的看到里面的筋膜和肌肉。
    他试著动了动脚趾。
    “嘶!”
    一股剧痛从脚底板窜到后脑勺。
    林野疼的弓起身子,额头青筋暴起,胃里一阵翻腾。
    他妈的。
    这酸爽。
    他咬著牙,撑起上半身挪到墙角,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凉水,颤抖的浇在自己脚上。
    当冰冷的溪水碰到翻开的伤口时。
    林野的眼前一黑。
    他感觉像是有东西在刮他的骨头。
    身体剧烈的颤抖,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嘶吼,但他死死咬住嘴唇,没让自己叫出声。
    不能叫。
    他爹当年走的是雪地,他走的是泥地。
    他要是还叫唤,那他妈就不是人了。
    这时,一直沉默的周同站了起来。
    他走到角落,从杂物中翻出一个兽皮缝製的小口袋。
    那口袋看起来油腻腻的,散发著一股草药和兽脂混合的气味。
    周同打开袋口,捏出一撮黑褐色的草药粉末。
    抓起林野那只还在滴血的左脚,把那撮药粉直接按了上去。
    药粉接触到伤口,林野的瞳孔猛的收缩。
    “操!”
    他终於没忍住,一声怒骂脱口而出。
    这比刚才用水冲伤口还要疼。
    一股灼痛传来,比刚才走路时还要疼。
    我靠,这老瞎子是真下死手啊!
    这是治伤还是上刑?
    这他妈是想直接把我送走,好继承我那一百多块钱的遗產吗?!
    林野疼的浑身抽搐,他死死的瞪著周同,那眼神像是要咬人。
    但周同那只独眼很平静。
    他用布满老茧的手死死的按住林野的脚,任由他挣扎,直到那阵灼痛过去。
    灼痛过后,一股带著薄荷味的麻意从伤口处缓缓向四周蔓延。
    凉意所到之处,疼痛渐渐变得迟钝、麻木。
    虽然还是疼,但已经变成可以忍受的钝痛。
    林野大口的喘著粗气,后背的棉袄已经被冷汗湿透。
    他靠著木墙坐著,脚被架在一块木头上,上面敷著黑褐色的草药。
    疼的睡不著,但又不好意思在周同面前哼唧。
    火堆里的柴火烧得“噼里啪啦”的响。
    周同坐回火堆另一边,背靠著一根房梁支撑柱,又拿出磨刀石和剥皮小刀。
    “嚓——嚓——嚓——”
    刀刃和石头摩擦的声音,在夜里显得很刺耳。
    林野不知道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跑来找周同拜师,到底是不是一个正確的决定。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
    忽然,周同开口了。
    “赶山人,有赶山人的规矩。”
    “你爹,跟我学手艺的时候,我教他的头一样东西,不是看,不是听,也不是走。”
    他把那把锋利的小刀,插在了身旁的木墩上。
    “是规矩。”
    林野心里一动。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老瞎子今天居然有兴致上课了?
    周同\沉默了一会儿。
    “规矩一:取猎不绝。”
    “你在山里看到一窝兔子,六只,你最多拿三只,留三只。你看到一群狍子,八只十只成群的走,你只打跑在最前头的那只公狍子,不打后面带崽的母的。你要是看见一头母鹿,后面跟著一只没断奶的小鹿,你就当没看见,扭头走人。”
    “为什么?因为你得给山留根。”
    “今年你把这一窝兔子全端了,明年这条沟里,就再也见不著兔子了。你把那头母鹿和小鹿全打了,后年这片山上,可能就绝了鹿种。”
    “你给山留了根,山,才会年年给你吃的,给你穿的。”
    “这不是菩萨心肠,这是一笔帐。”
    周同那只独眼,落在了林野的脸上。
    “你不给山留根,就是在吃绝户。吃绝户的人,迟早有一天,会被山收了去。”
    林野心里一震。
    吃绝户。
    这三个字,让他瞬间想起了那伙被他送进去的盗猎贼。
    那帮孙子,锯了鹿角就把几百斤的鹿身子扔在山里烂掉,在河里下绝户粉,恨不得把一条河里的鱼都毒死。
    那才是吃绝户。
    跟周同说的这个比起来,简直就是反著来的。
    一个是想让山里永远有东西,另一个是想刮地三尺。
    周同又拿起刀,在磨刀石上不紧不慢的蹭了两下。
    “规矩二:杀生有度。”
    “饿了,才杀生。缺钱了,才杀生。不是为了好玩,不是为了跟人显摆你枪法有多准,更不是为了在谁面前出风头。”
    “山里的每一条命,不管是一只兔子,还是一头熊,都是山神爷记在帐上的。你取了它的命,就欠了山神爷一笔帐。”
    他磨刀的动作停了停,那只独眼从刀刃上移开,直勾勾的看了林野一眼。
    “你欠的帐多了,山神爷,就要来收帐了。”
    周同的嘴角,忽然扯了一下,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你王叔,跟你说过我为什么住在这儿吧?”
    林野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点了点头,没敢接话。
    王叔说过,周瞎子年轻时候打猎,误杀了一个同伴,从此就瞎了一只眼,一个人躲进了这深山老林,再也没出去过。
    周同没有展开说下去。
    他只是低下头,沉默了很久。
    整个木屋里,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
    过了许久,他才说了最后一句话。
    “枪,是让你活命的傢伙。”
    “不是让你当山大王的令牌。”
    “你要是哪天,忘了这两条规矩……”
    “你就不配拿枪。”
    “也不配,再进这座山。”
    林野把这两条规矩,刻进了自己的骨头里。
    取猎不绝。
    杀生有度。
    这就是赶山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