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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章
    嫉妒, 似附骨之疽。
    若是上月,在他们尚未叫阿禾发现,她在梦中呢喃的是陆珩的名字, 他定会咬着她不放,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让她在迷离中唤他“陆瑾”。
    可眼下......
    陆瑾只是想碰碰她, 见见她。
    这莫名的互换, 让他成了黑夜的人。
    且自己只能像个窃贼一样, 不能与她说话, 隔着距离, 贪婪地描摹她的睡颜。
    陆瑾眸色深沉, 俯下身, 又在她唇上不轻不重地咬了几口,发泄又像汲取一点点可怜的慰藉。
    他喃喃道:“小没良心的阿禾......”
    他小心给她掖了掖被角。
    回到书房, 陆瑾铺开宣纸,提笔蘸墨——
    哄哄阿禾,交给你了。
    她爱吃西市福兴斋的杏仁酪, 庾家的粽子......若有空, 便带她去尝尝。
    告诉她, 我们并非故意骗她, 而是怕她害怕。我与你本是一体, 从未想过要伤害她分毫, 更不会将她当货物。
    那个同乡你多留意,别让他把主意打到阿禾身上。
    ......
    陆瑾写了很多,如何讨她欢心,事无巨细。
    本又是一个枯坐到天明的夜晚,但他出了陆府, 往西市而去。
    临近寅时,陆珩清醒时便看到了桌案上那些洋洋洒洒的字。
    他随意地拿起,扫了几眼。
    “我也懂,要你教我那么多。”
    嘴上虽不屑,陆珩却还是认真地将信中的每一个字都记在了心里。他随手将信纸揉成一团,扔进炭盆,看着它在火焰中化为灰烬。
    他随意洗漱了一番,又去了沈风禾的房间。
    守在门口的香菱正打着哈欠,见他来了,连忙站直身子。
    她的活爹,爷怎么又来了!
    “我只是想看看她,不吵醒她。”
    “是,爷。”
    香菱恭敬地应着。
    这话不是昨夜才说过吗?!
    她偷偷抬眼,看着自家爷那张俊得人神共愤却眉头都要成一团的脸。
    爷与其在这儿对着少夫人的睡颜进行深情告白,还不如直接把人抱进怀里好好哄。
    叫她来,她定会这样做。
    毕竟少夫人一直是嘴硬心软的大美人,可好哄了。
    沈风禾抱着一方枕头,还在睡。
    陆珩走到床边,站了一会儿,眼神复杂。
    他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抓起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落下一个吻。
    “夫人,对不起,陆珩错了。”
    他不该骗她,更不该在圆房时失控,让她受了惊吓。
    他怕再多待一刻就会忍不住将她唤醒,站起身转身离去,上朝去了。
    帝后此番要回洛阳,他不必再每日去宫中点卯。若夫人能原谅他们,便可以日日陪着她,送她上值,接她下值。
    日子忽然有盼头起来。
    可千万要原谅他们啊。
    陆珩才带上门,沈风禾便倏然睁开了眼。
    她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手背上。
    心莫名开始,扑通扑通。
    梳洗过后,沈风禾牵着小黄狗往大理寺照常上值。
    春日路上天初晓,狗儿迈着小短腿蹦蹦跳跳,周遭倒也没有那么安静了。
    但沈风禾刚走到街角,一个踉跄的身影突然从暗处冲了出来,劈头就喊:“风禾!”
    沈风禾下意识往回撤了几步,小黄狗立刻弓起身子,对着来人“汪汪”狂吠。
    看清那张形容枯槁的脸时,她皱紧了眉:“关阳?”
    关阳像是没听见她的话,也不顾小黄狗的威胁,偏执道:“风禾,你跟陆瑾和离好不好?我娶你!我娶你啊!”
    沈风禾侧身避开他的手,冷言回:“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胡说!”
    他眼下哪里还有半点读书人的模样。
    关阳冲着她吼道:“他可是陆瑾啊!是我大唐未来要入阁拜相的栋梁之才!你当初是乐籍,你跟着他,只会是他一辈子的污点!”
    他喘了口气,继续道:“可你跟了我就不一样了。你如今嫁过陆瑾,断然已经脱了籍,我会对你好的。陆瑾如何待你,我便如何待你,绝不亏待你。你忘了吗,我们在嘉木村的时候,不就是这样亲近的?”
    “亲近?”
    沈风禾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生气道:“关阳,我早说过,我从来都不喜欢你。当初在嘉木村,我们什么时候亲近过?”
    她和关阳虽是一个村的,但并不太相熟。
    他是寡母带儿,疼惜得很。他的母亲从来就瞧不上一个舞女,一个厨子。
    偶尔春忙时,沈风禾与穗穗、邻家阿兄干活,他会捧书坐在树下看他们。
    看累了,他便与他们说上几句。
    若是说他厉害,那便算上是嘉木村几个会念书,且念得长久的吧。
    他在胡说八道什么。
    “你说谎!”
    关阳被她再次拒绝,一时间状若疯魔,“你明明是喜欢我的,你只是因为陆瑾有权有势,才故意拒绝我。风禾,你醒醒,你配不上他的,只有我才适合你......你不是乐籍,我母亲会同意的。”
    她是嘉木村里最好看的小娘子,几个读书的同窗总会将他们放在一起相比较,说什么佳人配才子。
    她也会和他说话,冲他笑。
    他想,日后考上了,他定是会给她脱籍的。
    为什么是陆瑾呢。
    为什么偏偏是陆瑾。
    小黄狗被他的吼声激怒,吠得更凶,前爪扒着地面就要扑上去。
    沈风禾拉紧狗绳,后退一步拉开距离,“我与陆瑾已经是夫妻,你再胡搅蛮缠,我报官了!”
    小黄狗的狂吠声越来越大,在清晨安静的巷子里格外刺耳。
    这动静很快就惊动了不远处正在巡逻的金吾卫。
    几名金吾卫闻声而来,领头的依旧是右金吾卫中郎将崔执。
    “何事喧哗?”
    他一眼便看到了被一个疯疯癫癫的男人纠缠的沈风禾,眉头蹙起。
    “沈娘子?”
    崔执走过去,不动声色地将沈风禾护在身后,“他是?”
    沈风禾解释道:“一个普通同乡。”
    “普通同乡?”
    关阳听了这话更加气愤,“沈风禾你放过陆瑾吧!”
    “放肆。”
    崔执厉声喝断了他。
    他走上前,“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对大理寺少卿的夫人如此叫嚣?你好大的胆子!”
    大理寺少卿的夫人......
    关阳本还带着最后一丝侥幸,本以为是陆瑾哄她的。
    原来她真的是正妻。
    陆瑾定是疯魔了。
    崔执根本懒得再看他一眼,转头对沈风禾道:“沈娘子,你还要去大理寺上值吧。快去吧,这里交给我处理。”
    沈风禾点点头,对他行了一礼:“多谢崔中郎将。”
    她拉着还在低吼的小黄狗,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
    直到沈风禾的背影消失在巷口,崔执才缓缓转过身。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呆若木鸡的关阳,慢悠悠地开口:“你方才说......她曾是乐籍?”
    关阳木讷地点了点头。
    “噢,这样啊。”
    崔执思索了一会,很快讥诮:“那与你何干?”
    关阳抬头,对上崔执冰冷的视线。
    “昨日你鬼鬼祟祟地跟着她,我便该将你拿下。今日又敢当街骚扰,看来是没把金吾卫放在眼里。”
    崔执厉声道:“再让我发现你靠近沈娘子半步,就不是教训两句这么简单了,直接送你去金吾卫的大牢里好好坐坐......滚。”
    最后一个“滚”字,吓得关阳一个哆嗦。
    为什么?
    关阳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陆瑾,是他仰望的,是读书人的楷模。
    可眼下,连堂堂右金吾卫中郎将崔执,竟然也在维护沈风禾。
    陆氏,崔氏......
    莫不是都疯魔了。
    她用了什么邪门歪道,才把陆瑾和崔执这样的人物都迷住了。
    母亲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
    祸水。
    ......
    今日轮到沈风禾去西市采买。
    长安城的春日来得悄无声息,似乎在一夜之间铺陈开来,桃花盛放。
    西市的集市上,满眼都是新鲜的绿意。
    沈风禾兴致勃勃地穿梭其间,早上那点被关阳打搅的莫名其妙的不悦,很快被满目春景驱散。
    刚挖的春笋鲜嫩,头茬的菠菜翠色欲滴,香蕈也有各式各样......
    街口还有一位老人守着一篮野果,茫然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篮子里是些红得发紫的野莓,只是少有人问津。
    沈风禾走上前,轻声问道:“老丈,这果子怎么卖?”
    老人连忙回道:“娘子,这是山里的野莓,甜着呢。是我那小孙女心疼我辛苦,陪我一块采的。您要是全要了,给二十钱就好。”
    野莓酸,也不是什么正经果子,尝起来不香甜,不解渴,鲜少人满。
    但最近大理寺的人都“口淡”,想要新点心了。
    沈风禾看了看满满一篮,便从钱袋里摸出二十钱递过去。
    小孙女抱住老人的胳膊,兴奋道:“阿翁,我给你赚钱了,我们去客来客栈吃饭吧,我知晓阿翁喜欢吃里面的兰花豆。”
    老人摸了摸她的头,“那家客栈眼下很多当官的......我们去不方便。”
    他总不能对着孙女说,那里恰好出了人命。
    “当官的不是很好吗?”
    小孙女反驳道:“他们穿着官服,可威风了,是保护我们的。我知晓他们这两日一直在客栈里,连休息都不休息呢。”
    沈风禾的心微微一动。
    客来客栈,是陆珩查案的客栈。
    回到大理寺饭堂,她将送来的菜安置好,将野莓洗净,挑出最饱满的一些,腌渍起来。
    天色已近午时,吴鱼将他们一起垒的炉子正烧得旺,昨夜卤的羊肉也已经热上了。
    “这样香的羊肉,不用来夹胡饼也太可惜了。”
    庄兴揭开锅盖,浓郁的羊肉香扑面而来,“要不我们自个儿做些,叫大人们尝尝是我们做的好吃,还是辅兴坊的好吃?”
    “你一说我也好馋。”
    吴鱼跟着回,“好久不吃辅兴坊那家了,寻常胡饼,夹的羊肉可没他家的多。”
    两人说着说着,便愈发来了兴致。
    “妹子?”
    两人异口同声,纷纷朝沈风禾看来。
    “做!”
    沈风禾摊了摊手,“发狠了忘情了,使劲做胡饼!”
    揉面自然交给了这哥俩,沈风禾想着做个酥脆的胡饼,便叮嘱着他们如何揉个水油皮。
    待两份面团都醒发妥当,她便取一剂水油皮,擀成薄饼,将一块油酥包在其中,像包包子一样收口,再擀成长舌状卷起。
    如此重复多次,每一次折叠擀卷,都让油与面的层次愈发分明。
    最后她将这层层叠叠的面剂擀成薄薄的圆饼,饼中央用刀划了几道口子,以防烤的时候鼓起。
    炉火正旺,他们一块将擀好的饼胚贴在炉壁上。
    “滋啦滋啦”一声轻响,面饼膨胀起来,原本雪白的面皮渐渐变成诱人的焦色。
    庄兴将肥瘦相间的羊肉捞出,用刀细细地剁起来。
    刀锋落下,油脂渗出,香气四溢。
    林娃在炉旁添火,瞧见庄兴剁羊肉便问:“庄哥哥,你,你这刀工咋这么好。”
    “你要是连续切两年菜,你也会的。”
    庄兴叹了一口气,但很快又重整旗鼓,“罢了罢了,都过去了,让庄哥哥给你表演一个皮肉分离!”
    待胡饼烤得两面金黄,微微鼓起,沈风禾便用火钳夹出,稍稍放凉,再从侧面用刀划开一个口子,将满满一勺刚剁好的羊肉馅塞进去。
    滚烫的饼皮将羊肉的香气再次激发,肉汁浸润了酥脆的饼壳,香得淌汁水。
    “辅兴坊的羊肉夹胡饼搬到我们大理寺了?”
    第一个冲进饭堂的依旧是年轻的孙评事,他的鼻子似是犬鼻,总能第一时刻捕捉到吃食的气息。
    “来得真及时,尝尝我新做的胡饼夹羊肉。”
    沈风禾笑着将一个热气腾腾的胡饼递给他。
    孙评事接过便咬了一大口。
    “咔嚓——”
    酥皮在齿间裂开,听得一旁的史主簿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哇噢!不愧是沈娘子!”
    孙评事嘴里塞满了胡饼,含糊不清地赞叹,“沈娘子可以去开个胡饼铺子了,不一样的口感!”
    他一边说一边飞快地咀嚼,又作诗似的夸奖起沈风禾来。
    庞录事、史主簿等人也陆续走了进来。
    每个人都领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胡饼夹羊肉。
    “咔嚓——”
    “咔嚓咔嚓——”
    整个大理寺的饭堂里,都回响着这种令人无比愉悦的咀嚼声。
    不同于普通胡麻饼饼皮的暄软,这更像是一个夹满羊肉,金黄酥脆的小宝塔。
    酥皮一咬,满是油香和面香,簌簌地往下掉酥渣。
    内里的羊肉被剁得细碎,肥肉相间,肥得油润香滑,瘦得嚼劲十足。
    羊肉的油脂和肉汁被酥皮馍贪婪地吸收了。它也不是干巴巴的脆,而是变得润而不腻,满口生香。
    庞录事一边吃从衣袖上捡酥渣子吃,“这胡饼的做法很独特,真的好酥。”
    史主簿也赞不绝口,“羊肉卤得恰到好处,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我又要发胖了。”
    很快,吵吵嚷嚷中,陆珩和狄寺丞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少卿大人,狄寺丞。”
    饭堂里的人起身行礼。
    陆珩摆了摆手,走向角落里的一张空桌。
    狄寺丞紧随其后,看着他疲惫不堪的模样,忍不住低声问道:“陆少卿,你脸色差成这样,案子先给下官吧,你用完饭去补眠。”
    陆珩闭了闭眼,“我是想睡的。”
    他顿了顿,“可你也知晓,案子没头绪,还有......他......我控制不住。”
    陆瑾他两夜都没睡觉,昨夜还亲自去了客来客栈。
    并未发现飞头。
    陆珩眼下既要查案,又要费力地维持着自己白日的主导。
    狄寺丞还想说些什么,却见陆珩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言。
    他靠托着下巴,呼吸渐渐变得深长平稳,竟是在这片刻的安静中,再也抵挡不住汹涌而来的睡意,沉沉地睡了过去。
    沈风禾这时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上面放着两张烤得最香脆的胡饼,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她走近才发现,陆珩已经睡着了。
    饭堂里交谈的声音变轻了,大家心照不宣地放慢了所有动作,连咀嚼声都变得小心翼翼。
    不多时,许多人默默地将没吃完的饭食打包,端着食盘,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回到前面的官署去吃,想让少卿大人能睡个安稳觉。
    偌大的饭堂,很快变得空旷而安静。
    沈风禾静静地站在桌旁,看着他熟睡的侧脸。
    她拿着一件自己的披风,轻轻地盖在他的身上。
    手即将收回的瞬间,他拉住了她的手腕。
    陆珩不知何时已经醒了,正抬起头看着她。
    眼下乌青,双目微红。
    “夫人。”
    他开口,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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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禾:心不要跳
    陆瑾:我好酸,但是眼下是和平时期
    陆珩:在白天快累死夫人快原谅我把。
    (想吃一口营养液馅的胡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