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玄幻小说 > 从马路小报,到民国第一报 > 第13章 城市里的虫子
    两人沿著弄堂朝外走去,没有立刻返回旧法租界,而是朝公共租界走去。
    要说吃狮子头,还得是三马路的“老半斋酒楼”有名,林忘爭都发话了,沈子实肯定不能糊弄。
    大侄子来这边两年了,都没出去吃几顿好的,现在好不容易赚了钱,能安排的都给安排上。
    沿著坟山路朝北走,穿过了界碑线,便是一条宽阔的爱多亚路,也是公共租界与法租界的交界处。
    偶尔能见到几辆轿车,风驰电掣地闯过人群,丝毫不在意撞到人。
    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第二跑马场,始建於咸丰四年,现在正值处暑,但里面的吆喝阵阵传出,偶尔能听见几阵“老钱风”的笑声。
    与之形成对比的,便是有些混乱的街头。
    “豆腐嫩的来,一文钱买两块来。”
    “独脚蟹只只大嘞!”
    “收甲鱼壳、收鸡胗皮、收桔子皮......”
    到处都是摆摊的小贩,卖菜的、卖鱼的、卖旧货的都挤在一起,吆喝声此起彼伏,垃圾扔得到处都是,在这种天气里臭得冲鼻。
    因为管辖权的缘故,这条街也是著名的“两不管”地带。两方租界都会干预此处事务,但正因为如此,两方租界的利益不同,造成实际管辖混乱。
    也就成了著名的灰色地带,实际在这里控制经营的,便是藏在地下的黑灰势力。
    最典型的便是青帮这种大帮会,以及地盘上的丐帮等等......
    沈子实又跑步又搬东西,累了好大半天,现在被林忘爭拖著走,走著走著,两人忽然停了下来。
    准確的说,是林忘爭停了下来。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人,或者说是一群人。
    在街角的一堵墙下面,蹲著十几个乞丐。
    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的穿著破烂的衣服,有的光著膀子,有的连鞋子都没有,光著脚踩在污水里。
    他们蹲在那里,眼神空洞,面无表情,像是在等死。
    “大侄子,你怎么了?”
    沈子实有气无力地问。
    林忘爭却没有回答,陷入了回忆。
    在他来自后世的记忆中,民国时期的乞丐问题非常严重,其中以淞沪尤为严重。
    其中多数是从外地逃荒过来的,还有的是因为军阀混战、匪祸不断,亦或者是因为失业、身体残疾。
    总之,这些人都是这个时代的弃民。
    沈子实看出了林忘爭心中所想,嘆了口气,掏出了散钱掂了掂,走过去放在领头的老乞丐面前。
    “多谢先生。”
    老乞丐哑著嗓子致谢。
    林忘爭走过来,蹲下来看著他:
    “您是从哪儿来的?”
    老乞丐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客气的问他这个问题,他沉默了几秒钟,说:
    “安徽,去年发大水,家里什么都没了。”
    林忘爭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转身朝法租界走。
    沈子实赶快跟上来,看著他:
    “想调查乞丐?”
    林忘爭回过头,看了眼那群乞丐:
    “他们为什么可怜?我不相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值得深入进去调查,將其中的关窍大白天下。”
    ......
    隔天,八月十八日。
    天还没亮,属於上流社会的租界才刚刚睡下去。
    弄堂里有脚步声,啪嗒啪嗒的,是早起倒马桶的人;远处有黄包车的铃声,叮叮噹噹的,是赶早班的车夫。
    林忘爭迷迷糊糊的醒来,盯著天花板上的瓦片看了一会,待清醒后才翻身起床。
    沈子实还在打呼嚕,鼾声忽高忽低,像是在拉风箱。
    桌上摊著淞沪的报纸,油灯快燃尽了,忽闪忽灭。
    林忘爭轻手轻脚地下床,从床底下掏出了备好的衣物——
    一件满是污渍的破短衫、一条打满补丁的裤子、一双快要被磨烂的草鞋。
    这都是他昨天在旧货摊上买的,花了三文钱。
    他將这些衣服快速穿上,拿起镜子看了自己一会,只觉得这张不输吴彦祖的脸有些碍事,於是悄悄推开门,下楼去旅店厨房套了把锅底灰。
    回到房间里,他用水將灰和成糊糊状,对著镜子往脸上、身上抹,看著脸一点一点变脏、变老,像是有一个沧桑的陌生人,在镜子里看他一样。
    最后他又用最后一点锅底灰糊糊,往头髮上揉了揉,使头髮蓬鬆起来,遮住了半张脸。
    换做不认识的人来看,绝对不知道偽装下究竟是什么。
    將镜子立在桌上,他细细打量自己。
    一个看起来有三十岁,蓬头垢面、衣衫襤褸的乞丐,瘦削的脸颊上抹著黑灰,眼神里带著一种刻意的麻木。
    他並非真乞丐,这样就够了。
    最后,他把沈子实的那双旧布鞋揣在怀里,这是他准备用来换钱的家当。
    沈子实听到动静,心里感到有些不妙,翻了个身,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床前站著个鬼,直接嚇得蹦起来,有些破防地吼道:
    “谁!”
    “是我,是我,干啥呢!”
    林忘爭转过身,將头髮掀起来,露出嫌弃的神情。
    胆小鬼......
    沈子实揉了揉眼睛,视线逐渐恢復清明,张大嘴巴:
    “啊?你,你这......你这是!?”
    林忘爭又把一小块乾粮塞进怀里,以备不时之需:
    “我去调查乞丐,这几天不回来,你不用来找我。”
    沈子实坐下来,皱著眉头:
    “你一个人去?这太危险了。”
    林忘爭前世干过比这还危险的,不以为意,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
    “我在暗处,他们在明处,只要我不露馅,没人会注意我,放一百个心。”
    “叔,你注意最近报界的动静,有什么事等我回来。”
    沈子实张张嘴,还想说些什么,林忘爭已经出去了。
    门紧隨其后被带上,发出轻微的“咔噠”落锁声。
    出了旅店,林忘爭在小弄堂里三转两转,靠著墙根躲著人走,来到了爱多亚街上。
    东方欲晓,街上已经有了行人。
    卖菜的挑著担子往菜市场赶,黄包车夫蹲在路边啃烧饼,报贩在吆喝“卖报、卖报”。
    林忘爭低著头、刻意弓著腰,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会注意一个乞丐。
    这座城市对乞丐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们像街边的垃圾桶、墙角的垃圾堆、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是城市景观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但不被看见。
    最大的施捨,便是在靠近时,捏住鼻子皱眉。
    如今换了角度,林忘爭才体会到乞丐的地位,心里五味杂陈,脚下越来越慢。
    他混跡在人群中,从最基本的鄙夷开始,获得感性经验。
    记者,唯排除万难,去爭取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