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酒吧老板,他还保持著清醒。
他的语言不容置疑,退伍军人们各自散去,回到位子上小声交流。
罗根的话已经说完了,也回去继续喝起剩余的酒。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酒吧老板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想保护我的女伴,而且他们需要一个宣泄口。”
罗根淡然回復。
“可他们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
他们是能衝击白宫还是华尔街?”
老板持续逼问。
罗根放下酒杯,盯著对方的眼睛。
“他们是不能,但他们不是孤独的。
美利坚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而今天的话,是一颗种子,一颗火星,会在合適的时候发芽,会在合適的时候燎起大火。”
老板没有反驳。
“会有那么一天吗?”
“会有的。”
他不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后留下一句:
“这顿饭算在我头上,就当是给你们受惊的赔罪。”
那句话他听不懂,但觉得,说得对。
【完成任务:啤酒馆】
【你成功避免了与退伍星界军之间的衝突,没有让事態扩大,也保护了露西女士】
【奖励功勋+20】
【你精彩的演讲让这些退伍星界军人找到了真正的敌人,那就是高领主议会中的腐败高层,和啃食帝国的经济蛀虫,埋下了一颗种子】
【奖励功勋+80】
【你贏了露西女士精神上的芳心】
【奖励功勋+20】
这次混沌偏向,但得到的功勋很多。
罗根听著播报,注意到了高达80的功勋奖励。
『看来这种,对改善帝国有著可能的行为,会获得更多的功勋。』
他看向啤酒馆里的军人们。
这些人有的在激烈討论,有的频频朝他这边望过来,眼神热切。
『也许,未来真的会有那么一天。』
“你……刚才好帅……”
露西垂著头,正用手指摆弄著自己酒杯里剩余的水果。
罗根翘起嘴角,坦然接收了夸奖。
“总不能让我跟你的第一次约会就这样被破坏吧。”
“这次约会……我很喜欢……”
罗根这才发现,露西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朵根,还一直不敢抬头。
『有趣,她怎么还害羞起来了?』
『刚才她可不是这样的。』
罗根的笑意明显了,两极反转的好机会,他可不能错过。
他战起神,把上半身俯下去,故意把头靠得很近。
露西瞥见了这一幕,没用动弹,任由他靠过来。
罗根停在了一个恰好的位置,不近也不远,然后伸手將露西的一缕头髮丝拨到了耳后。
“有够粗心的,头髮都垂到酒杯里了。”
罗根坐回椅子上,没再有其他动作。
预想的事情没有发生,羞愤使得露西的脸更加涨红,嘴巴也撅的老高。
“吃的差不多了,咱们走吧。”
“那走吧,哼!”
露西的不满溢了出来,她穿上夹克,快罗根两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啤酒馆。
罗根没有跟上去,走到大门前回看了一眼退伍军人们。
他们再次安静起来,纷纷目送这个並不知道名字地同伴。
“嘿!你该追上去,然后吻上去,而不是跟我们这些大老爷们眼对眼!”
之前的那个醉汉喊道。
其他的退伍军人也在起鬨,对罗根不够主动的行为十分不满。
罗根微微点头,离开了酒馆。
露西在外面等待,没有著急离开。
“你打算怎么走?”
“哼!反正不需要你送我!”
露西背对著他,还气著。
罗根扯住她的手臂,一把將她揽入怀中。
然后吻了上去。
露西震惊得放开双手,但没有任何抗拒。
几秒后,她的双手搂上了对方的脖子。
大概温存了5分钟,两人才分开了彼此。
露西抹去嘴角的拉丝,她刚才主动伸了舌头。
“心情好点了吗?”
罗根微笑著问。
“我现在心情好得不能再好了。”
露西笑魘如花,
“你原来也不是个感情呆子,那刚才……”
说到这里,她想到了什么,
“你刚才是在耍我!”
罗根连忙岔开话题:
“你下午要去上班吧,这里离退伍军人资源中心大概几百米,我送你回去吧,顺便散散步。”
“好啊。”
露西挽上罗根的胳膊,二人转身时,余光扫到了酒馆敞开的大门。
那里挤满了退伍军人,连酒吧老板也扒著大门,一起围观著他俩。
被发现后,他们纷纷点头,讚扬著罗根的主动,接著四散著返回馆內。
“说起来,你真是个流浪汉吗?”
二人走在路上,露西好奇地问。
“我说的全都是真的,我现在就住在瀑布公园的帐篷里。”
“那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一起住啊,我的房子还蛮大的,我家人不跟我住在一起,很方便的。”
露西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已经开始贴心的考虑去他的情况。
“露西,不用担心这些事,我流浪生活不会持续太久。”
罗根不想跟个软饭男一样住进女人的家里。
况且他俩才认识两天,同居还是太快了。
双方都需要时间来了解彼此。
送进资源中心,罗根顺手补办了一张退伍军人身份证。
临走前,露西还是有些不舍。
“你晚上有空吗?”
“我凌晨12点才下班。”
“那之后呢?”
按照美利坚人的传统,看对眼了就该做点什么。
但问题是,罗根今天晚上確定要有一场行动。
因为功勋数量足够了。
“今天晚上恰好有些要紧的事。”
露西的嘴又撅了起来。
“等我有时间了打给你。”
“那好!”
她开心地返回了工位,整个下午心情都会十分愉悦。
罗根原路返回,开车回到了先锋广场,接著快步走回帐篷。
他需要一个隱蔽的地方,来兑换自己的爆弹手枪和子弹。
罗根召唤出面板,功勋数量已经高达440。
他点击后勤处,兑换爆弹手枪,接著將其召唤出来。
一个约25cm的手枪出现在了掌心中,金属质感,粗獷哥特风,铜金色的枪身上雕饰著帝国的双头鹰。
很重,大概要比史蒂芬给的那把手枪要重一倍,普通人应该比较难以使用,但罗根不是普通人。
罗根把爆弹手枪拿在手中,用不同的持枪姿势寻找著感觉。
几十秒后,他发觉,这把枪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大小重量全都適配他现在的力量。
他已经等不及要试一试了。
他又点开后勤处,兑换了一盒镇静刺针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