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都市小说 > 1991:港剧时代 > 第一章 港漂
    1991年,香港。
    骆克道上汽车早早地堵成了长龙,鸣笛一片,蚂蚁似的行人都在急匆匆的行路。
    霍晟搭著六路电车,在菲林明道站下了车,穿过兆安中心,匯入熙攘的人流。
    在香港生活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还是没能適应这座庞大城市的一切。
    即使这里已在高速发展的时代之路上飞驰,但对於出生在z时代的霍晟,仍只是一片充满落后感的洪流之地。
    上辈子,霍晟活到了三十多岁。
    在某知名大学编导专业毕业之后,就进入首都一家影视製作公司,负责创作电视剧剧本。
    到了2026年,自媒体当道,长剧市场不景气,短剧市场倒是热得发烫。公司的钱越来越不好挣,在一个天气温和的下午,hr一阵嘘寒问暖过后,直接就给他开了。
    他心情烦闷,喝了一顿酒,再睁眼,就意外来到了这座正处於黄金时代的城市,被迫当起了港漂。
    霍晟,19岁,父母都是广东顺德人,78年的时候跟著同乡挤在蛇皮袋里,沿著海岸就漂过来了。
    两口子经同乡介绍,在港深线的货船上做工,不巧碰上颱风爱伦挟著十號颶风信號,像漂萍一样卷进了海里。
    原身就此变成了孤儿,中三没念完就輟学出来打零工。
    好不容易积攒了点儿老婆本,像眾多把股市看作是实现美梦的舞台的年轻人一样,將全部家当扔了进去化作一叠叠交割单,期待能一飞冲天。
    可惜,海湾战爭打响。
    香港股市经济大面积崩盘,原本昂扬向上的港股恒生科技一落千丈,好不容易赚到的积蓄付之东流。
    他心如死灰,乾脆隨了他爸妈去。
    人生草草收场,这才让霍晟这来自三十余年后的外来客,有了新的人生。
    “哐当——”
    一声脆响打断了他的回忆。
    路边的野猫们不知怕人,三两只窜进垃圾桶里翻找食物。
    霍晟收回目光,不急不慢沿著焊在大楼外面的铁楼梯爬上二楼,进入一家名叫“金雀楼”的门头。
    这地方明面上是酒吧,实际只要进门点一杯盐水,就可以领略菜单上没有的特殊项目。
    现在还没到“金雀楼”正式营业的时间。
    服务生扎堆挤在角落吹水,沙发是领班和妈咪才有资格待的地方,而陪酒小姐们,还没有起床。
    霍晟换上服务生制服,衬好马甲,扎齐领结,跟著混进了角落无聊的咸鱼堆。
    一群人正閒著无趣,不知是谁看到他招呼一声,“阿晟,来这么晚?”
    “睡过咗头。”
    “鬼信,一定是昨天带空单的陪酒小姐回家,玩到天光啦——”
    说完,没等霍晟回答,侍应生间响起了几声意味不明的荡漾笑声。
    “我哪里有钱可以发给这班美女?”
    他对这类玩笑见怪不怪,在金雀楼上班,捡漏没单的小姐回家本就是常有的事。
    何况霍晟长了一副酷似秦汉的脸,平日里更受陪酒女郎青睞。
    “嘁——”
    其他人见他確实不像一夜春宵,没了兴致,转而议论道:“你们听说了吗?今天上午,股票交易所楼顶上又有经理跳下来了。”
    “瞎,这股市真是害人不浅。”
    “股灾来了,我看这次就连菜场阿婆都栽了跟头,把风险转嫁到了我们普通小市民头上,菜心涨到一颗10蚊!”
    “扑街,码头上的鬼佬两送饭都要收我二十块!”
    一群人挑起现下最时兴的话题,嘰嘰喳喳的发了一堆关於最近物价飞涨的牢骚。
    霍晟在一旁心不在焉的听著。
    在香港生活了快两个月,他在金雀楼工作了也快两个月。
    上辈子,他在餐馆端过盘子,在超市摆过货架,在烧烤摊做过暑假工,烟燻火燎烧了一整个月。
    直到正式上班前,体面的不体面的工作,都做了不少。
    不过,在夜场上班,还是第一次。
    虽说如此,霍晟的表现却不错。大概是出於对每一份工作应有的责任感,服务生分內的事他都很利落的完成了,同事之间关係维持的不错,客人们也很喜欢他。
    说他是店里的金牌服务生,也不会有人反驳。
    照这么下去,说不定可以在金雀楼当上领班……
    不过,这也太丟穿越者的脸了吧。
    事实上,刚来香港时,霍晟信心满满,觉得凭著三十多年的超前眼光,换份体面工作不难。
    可惜,现实是堵没有缝隙的墙。
    体面的工作需要校友网络,需要社会信用,再不济也需要一纸毕业证书。而他,没有一张可以被认可的入场券。
    就连做写字楼后勤和仓库搬运这样简单的工作,都需要先拜码头。否则没有担保人,老板就会担心你不懂规矩、可能偷东西,又做不长久。
    以他的学歷和身份,基本不可能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
    作为一个可以认清现实,目標明確的人,在搞明白眼下的处境后,霍晟只考虑了三分钟马上改变策略,决定一边找地方打工,一边拾起自己的老本行,撰写剧本。
    毕竟现在香港还有大把的好电视剧没拍,现在全成了他的东西——
    不然一个中三肄业生,没本钱没人脉,学人家白手起家吗?
    还是养活自己在说吧,眼看连下个月住在哪里都不清楚。
    但有一个问题,自己一个服务生,就算剧本写的天轰地裂,投到tvb人家也未必会看。而就算看了,也不会是主要监製亲自把关,他们只看被工作人员筛选出的本子。万一他遇见的是哪个没审美的编剧,直接当废稿扔进垃圾桶,那才是欲哭无泪。
    现在,找到能让他搭上tvb的桥樑才是关键。
    好在金雀楼生意不错,在兰桂坊这片儿算得上数一数二的酒吧。待上两个来月,真让他找到了一张熟面孔。
    霍晟抬眼看向门口。
    这会儿服务生们的閒聊稀疏下去,像一壶烧开的水慢慢晾凉。有人歪在角落打盹,有人百无聊赖地翻著昨天的赛马报。
    金雀楼的灯球还没亮,音乐还没开,空气里浮著一股消毒水和廉价香水混合的气味。
    “叮铃——”
    门上风铃摇曳,一位熟客走了进来。
    霍晟忙站起身,斟了慢慢一杯威士忌,走过去,招呼道:
    “晚上好,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