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都市小说 > 华娱2002,我来制霸乐坛! > 第44章 狗仔之王(加更第二章,求月票支持呀)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卓伟矢志不渝的查找时。
    忽然,一个新帖子弹了出来。
    他顺手点开,是一张高媛媛和一个男人的合照,清晰度比之前那些高出不少。
    照片里,高媛媛推著购物车,侧头跟旁边的男人说话,笑得很开心。
    男人的脸依然看不清正脸,但侧脸轮廓比之前那张清晰多了,能看出是个年轻男人,个子很高,穿著一件深色外套。
    卓伟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这照片……”他指著屏幕,声音里带著压抑不住的兴奋,“这么清晰,这小子肯定不止拍了这一张,估计有这男的正面照。”
    冯科凑过来看了一眼:“还真有可能,这人什么来头?拍得这么清楚,不像是隨手拍的。”
    卓伟没回答,他在看照片的构图和角度,这偷拍的人应该离得很近,近到那男人差点就要发现镜头的程度。
    他飞快地打开发帖人的信息页面。
    id叫“唐飞虎”,註册时间不长,只发过几个帖子。
    卓伟深吸了一口气,连忙点开了私信界面。
    他飞快地打了一行字:
    “你好,我是《明星bigstar》的记者,我看了你刚刚发的那张照片,1000块买下你手上全部的照片。条件是你把帖子刪了,照片不再发给任何人。”
    发完消息,他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著,等著。
    电脑另一头,唐飞虎盯著屏幕上那条私信,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千块?
    他就是个普通大学生,十九岁,跟宋墨同岁。
    那天他死皮赖脸地求了好半天,才让他在中戏读书的堂姐唐烟答应陪他去逛超市。
    为这事,他还请她吃了一顿肯德基,花了好几十块,心疼得他够呛。
    结果在超市里,他意外看见了自己的梦中情人,高媛媛。
    他在宿舍墙上贴满了她的gg海报,床头还放著从杂誌上剪下来的照片。
    室友都知道他喜欢高媛媛,还老拿这事笑话他。
    可那天,他亲眼看见高媛媛跟一个男人有说有笑地逛超市。
    两人推著购物车,挨得很近,那男人不知道说了什么,高媛媛笑得眼睛都弯了。
    看到那一幕。
    他的天,塌了。
    他鬼使神差地举起相机,拍了好几张。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拍,可能是想留住一个证据,证明自己的“初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回到家,他把照片存进电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越看越难受,越看越不甘心。
    然后他看到了天涯上范彬彬的緋闻帖,那个模糊的男人,穿的衣服,跟他照片里的一模一样。
    他当时一气之下,直接挑了一张侧脸最不清楚的发上去。
    发完之后他就后悔了,但刪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帖子下面已经有人回復了。
    看著那些回復,他心中也是有著一种別样的满足。
    到了今天,他之前发那张照片引起的討论已经消停了不少。
    所以他忍不住又发了一张照片。
    然后,这条私信就来了。
    一千块。
    他盯著屏幕,心跳得很快。
    一千块,够他买多少东西了?
    他忍不住又看了一眼私信,“是真的。”
    一千块。
    他咬了咬牙,打字回覆:“真的假的?”
    那边回復得飞快:“真的,你把帐號发过来,我现在就给你打钱,收到钱后刪帖。”
    唐飞虎犹豫了一秒,不,一秒都没有。
    他把银行卡號发了过去。
    十分钟后,他一溜烟跑去atm机查了一下余额。卡里多了一千块,一分不少。
    他回到宿舍,將他拍的所有照片全发了过去,然后將帖子刪除掉。
    做完这一切,他躺在床上,盯著上铺的床板,心里忽然有点空。
    一千块,就把自己的“初恋”卖了。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算了,反正高媛媛又不可能是自己的....
    卓伟收到照片后,把所有文件打开看了一遍。
    一共五张,有远景有近景,角度各不同。
    但其中有一张是那男人的正面,虽然还是有点糊,但已经能看清楚五官轮廓了。
    “这小子果然拍到了正面。”卓伟大喜过望。
    “这谁啊?”冯科凑过来,盯著那张正面照看了半天,“不认识,还挺帅的,一个小白脸,难怪范彬彬和高媛媛能看上他。”
    “管他认识不认识。”卓伟笑了,眼睛眯起来,“有正脸照就行了。”
    他把照片按顺序排好,开始构思报导的角度。
    《明星bigstar》杂誌是周刊,明天就要出了,如果想赶上这波热度,那么今晚就必须搞定。
    这时,冯科想了想后问道:“那这男的到底是谁,查不查?”
    “查,当然查。”卓伟说,“但这个没那么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这张正面照,但这小子能和两大美女扯上关係,又长这么帅,多半也是圈內人,多找人问问,估计能找到。”
    宋墨此时正切著菜,完全不知道卓伟正在想著如何找到他。
    事情发生了,但日子还得过,今天说好了朋友聚餐,自然不可能推迟。
    厨房里热气腾腾的,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
    红烧排骨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著泡,鱼香肉丝炒好了装盘,醋溜白菜还在锅里翻。
    高媛媛在客厅里帮忙摆碗筷,时不时探头往厨房看一眼。
    “还有多久?”她问。
    “最后三个菜,马上。”宋墨把火关了,把菜盛出来,“你去开门吧,估计该来人了。”
    话音刚落,门铃响了。
    高媛媛擦了擦手,走过去拉开门。
    门口站著一个圆脸的姑娘,穿著一件粉色的卫衣,扎著马尾辫,手里提著一个果篮。
    看见开门的是高媛媛,她愣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抬头看了看门牌號,又看了看高媛媛,一脸蒙圈。
    心里头已经开始打鼓了,难道走错了?
    “谁到了呀?”宋墨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
    高媛媛回头回了一句:“不认识。”
    金莎听见宋墨的声音,鬆了口气,又觉得有点尷尬,小声说:“那个……其实可以认识的。我叫金莎,是宋墨的师姐。”
    高媛媛恍然大悟,笑著说道:“原来就是你呀!快进来,快进来,他正在做饭,马上就好。”
    金莎换了鞋,走进来,把手里的果篮放在茶几上,好奇地打量著房子。
    客厅不大,但很空旷,除了一张沙发、一个茶几和一台电视机,几乎没放什么东西。
    “坐吧,別客气。”宋墨从厨房探出头,冲她挥了挥锅铲,“马上开饭。”
    金莎在沙发上坐下,高媛媛给她倒了杯水,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有点不知道聊什么。
    还好,门铃又响了。
    “估计是安哥他们来了。”宋墨说。
    高媛媛跑去开门,金莎也好奇地往门口望去。
    门一打开,高媛媛愣住了。
    门口站著一个女人,穿著一件黑色的长袖针织衫,头髮披著,脸上带著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