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都市小说 > 华娱2002,我来制霸乐坛! > 第35章 变脸
    第二天一早,他就带著《私奔》的词曲去了录音室,他准备先录个小样,看看感觉。
    金莎正好在走廊里碰见他,看他手里拿著稿纸,好奇地问:“师弟,新歌写好了?”
    昨天两人聊了一阵,倒是熟悉了不少。她顺势认下了师姐这个称呼,现在一口一个师弟喊起来还挺顺口。
    “嗯,就是昨天那首。”宋墨晃了晃手里的纸,“要不要来听听?”
    金莎眼睛一亮,跟著他进了录音室。
    宋墨把吉他接上,坐在调音台前,清了清嗓子。
    “这首歌叫《私奔》。”
    前奏响起来,那几个和弦一出来,金莎就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宋墨的声音从监听音箱里传出来,带著点沙哑。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著代价……”
    金莎靠在调音台边上,听著听著,整个人都安静下来了。
    副歌起来的时候,宋墨的声音拔高了。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那旋律縈绕在耳边,她忍不住跟著轻哼起来:“想带上你私奔……”
    一曲终了。
    金莎当即用力地拍了拍手:“真好听,师弟,你真厉害。”
    宋墨笑了笑,没说话,低头把吉他放下。
    金莎看著他,心里头那点羡慕又冒上来了。
    但她知道,羡慕也没用。
    这人,还是得有本事。
    宋墨自己听了一下刚刚唱的,实话说,他现在的嗓音条件真不是一般的好,再加上他原本的唱功,这首《私奔》他自己听下来,虽然还是有不少细节需要调整,但总体他还是挺满意的。
    毕晓世和许远是被金莎喊来录音室的。
    本来两人正在会议室里聊事情,结果就听到金莎衝进来嚷嚷:“毕老师,许老师,宋墨写了首新歌,特別好听,你们快来听听!”
    一听到金莎这么说,两人都被嚇了一跳。
    难道宋墨一天就把那首新歌写出来了?
    毕晓世和许远都有些惊疑不定,不太敢相信,但还是跟著金莎来到了录音室。
    宋墨看见他们进来,也不废话,重新抱起吉他,把词曲谱子递给他们。
    “毕老师,许老师,这首歌叫《私奔》,风格偏流行摇滚和民谣摇滚,我唱一遍,你们听听看。”
    两人接过谱子坐了下来,还真写出来。
    他们此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打算听完之后再说。
    毕晓世还在想,如果这首歌的质量不行,自己该怎么跟宋墨说才不伤他积极性。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前奏响起来了。
    他的视线也是聚焦到了歌词上,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著代价……”
    这个歌词很直白,但是宋墨的声音一出来,毕晓世就知道对味了。
    摇滚,曾几何时,是一代年轻人的標誌。
    也算是彼时內地音乐,少数能在质量和深度上,超过港台的音乐类別。
    但是,时代在发展,原本勃勃生机的摇滚,自己把自己玩著玩著,又玩成了地下了。
    在毕晓世看来,摇滚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可以追求愤怒,但是不能只追求愤怒。
    只追求愤怒,那么势必要把自己越逼越小眾。
    但是他的看法不重要,流行摇滚依旧是摇滚鄙视链底端的存在。
    好在市场不这么看,隨著西城男孩在国內的爆火,充分证明了,不是大家不喜欢摇滚乐了,是不喜欢原本那些摇滚乐了。
    什么样的音乐,都有適合它的时期,在千禧年初,流行摇滚和民谣摇滚,无疑就是要比其他的摇滚乐更受欢迎。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许远听著宋墨的声音,他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认真,从认真变成了惊讶,此时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了。
    “好傢伙,这宋墨真是神了。”他这会真是有点服气了,这傢伙,隨便拿出一首歌,质量就高得嚇人。
    这首《私奔》他听到目前为止,都不能说是完成度很高了,这简直就是一首经典流行摇滚,开头平静的敘述,后面激昂,最后悠远,层次很鲜明,歌中有著一种拋下所有的深情与决绝,很动人。
    许远已经可以预想到,这首歌在內地的传唱度,势必会很嚇人。
    私奔原本就是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主题,再搭配宋墨的嗓音和旋律、
    这种浪漫的感觉,对於千禧年初的,这群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杀伤力,绝对不是一般的高。
    千禧年初,大家对於浪漫的定义,还没经过后市那些粗製滥造的古偶的轰炸。
    一些简单的符號就能够勾起大家对於浪漫的想像,不然这时代也不会有那么多文艺青年了。
    等到宋墨一口气唱完,
    录音室里安静了下来,大家都没开口。
    最后还是,毕晓世先发声,声音有点哑:“这歌……你什么时候写的?”
    “昨天。”
    毕晓世和许远对视了一眼。
    那一眼里什么都有,惊讶、震撼、还有一点说不清的东西。
    许远忽然觉得自己老了,他在乐坛混了这么多年,见过天才,也见过疯子。
    以前他听说齐秦只花了十多分钟就写出《大约在冬季》。
    但他也能理解,毕竟那老小子当时和王祖贤闹分手,那可是王祖贤呀,情到深处写出这样的歌也能理解。
    可宋墨呢?一个十九岁的人。
    一个晚上写出一首这种级別的歌,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天才了,得押重注。
    毕晓世听到宋墨的回答,顿时坐不住了,在录音室里走来走去,嘴里念叨著:“主打,绝对是主打。流行摇滚,旋律好听,歌词也有劲这张专辑稳了,稳了……”
    他停下来,看著宋墨,眼睛里全是光。
    “小宋,我真挖到宝了。”
    宋墨笑了笑,把吉他掛回墙上。
    有了《私奔》后,两人对宋墨的信心显然空前高涨,宋墨跟著他们回到会议室。
    一进去,许远就热切的说道:“小宋,我忽然发现,你的专辑按你的想法来挺好的,笔墨纸砚,十八般武艺,確实是个好概念,目前各类风格的歌占专辑的比例你想好了吗??”
    宋墨看著此时一百八十度变脸的许远,倒是有点不习惯。
    他轻咳了几声,也是说道:“正要和你们说呢,专辑我想放12首歌,其中r&b3首,中国风4首、hip-hop3首,摇滚和民谣各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