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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南山上_东方不败穿越现代_玄幻小说_欢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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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南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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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法练完,他换拳法。
    拳法比掌法更刚猛。他前世最常用的是一套无名拳法,路子极野,不讲招式,只讲结果。每一拳都直奔要害,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李慕白站在院中,双拳握紧,骨节咔嗒作响。他出拳极快,与掌法的缓慢截然不同。
    第一拳,直衝。拳风破空,发出“呼”的一声。
    第二拳,上勾。拳从腰际起,斜向上冲,力量从脚底传到拳面,一气呵成。
    第三拳,横摆。拳从身侧横扫,腰胯转动,带动手臂,像一根铁鞭。
    三拳打完,他收势,静立。
    曲洋站起来,走到他脚边,用头蹭了蹭他的小腿,然后退回去趴下。
    李慕白低头看了它一眼。
    这只狗,每次他练完功都会过来蹭一下。不是討吃的,不是要出去玩,就是蹭一下,然后回去趴著。像是一种仪式——你练完了,我知道了,我在这儿。
    他没有多想,继续练。
    这一次,他练的是指法。
    《葵花宝典》原本是剑谱,但剑法的根基是指力。没有指力,握不稳剑;指力到了,飞花摘叶皆可伤人。
    李慕白走到院墙边,墙是青砖砌的,有些年头了,砖面粗糙。他伸出右手食指,轻轻点在砖面上。
    没有用力。
    但指尖落处,砖面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白点。不是戳出来的坑,是內力透过指尖,震碎了砖面最外层的一层薄皮。
    他收回手指,看了看指尖。皮肤没有破,没有红,连一点痕跡都没有。
    养形之后,他的筋骨强度远超常人。以他现在的指力,一指点穿三寸厚的木板不成问题。但他不需要证明什么,也不需要跟人动手。
    练这些,不是为了打架。
    是为了让身体记住。
    前世的东方不败,武功是刻在骨头里的。换了身体,换了功法,但那种本能还在。如果有一天他需要用,它就在那里。
    练完功,天已经大亮了。晨光从院墙上方斜入,落在青石板上,金灿灿的。
    李慕白回到屋里,烧水泡茶。曲洋跟进来,趴在桌脚边。
    他端著茶杯,坐在书案前,拿起那本《周易参同契》翻了几页。读到“乾坤为易,阴阳为门”时,他放下书,闭目沉思。
    乾坤是天地,阴阳是变化。修行的门径,就在变化之中。但他现在修的《天人葵花诀》,不是求变化,而是求“不变”——心不变,性不变,道不变。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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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无心定”的真意。
    手机震了一下。
    他取出来看,是刘婉清发来的消息:“今天周末,有空吗?想请你喝杯茶,谢谢你昨天帮我换轮胎。”
    李慕白看著这条消息,想了想,回了一个字:“有。”
    刘婉清秒回:“那十点,我去接你。你住哪里?”
    李慕白髮了定位。
    刘婉清发了一个ok的表情。
    他放下手机,端起茶杯,慢慢喝完。然后他站起身,换了一身衣服——还是那套月白棉麻,没有换別的。这套衣服他穿著最自在,去见谁都是这身。
    曲洋跟在他脚边,走到院门口。李慕白开门,曲洋跟出去,蹲在门槛旁边。
    “你在家等著。”李慕白说。
    曲洋没有动,就那么蹲著,琥珀色的眼睛看著他。不是不听,是在等——等李慕白走远了,它再跟上去。它从来不跟李慕白出门,但它会在李慕白走远之后,自己出去逛一圈,然后准时回来。
    李慕白锁上门,走向巷口。
    曲洋蹲在门槛旁边,尾巴轻轻摇了一下。
    九点五十分,一辆深灰色迈巴赫停在巷口。
    刘婉清今天没有穿职业装。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下身是黑色西裤和一双低跟皮鞋。
    短髮梳得很整齐,耳垂上戴著一对很小的钻石耳钉,不仔细看几乎看不见。
    她化了淡妆,唇色是偏暗的豆沙色,整个人看起来比在远达集团时柔和了很多,但那种骨子里的凌厉还在——像一把收进鞘里的刀。
    李慕白从巷子里走出来。月白棉麻,长发木簪,在深秋的晨光里像一株行走的白梅。
    刘婉清看著他走近,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两秒。
    “上车。”
    李慕白拉开副驾的门,坐进去。迈巴赫的內饰还是那天的样子,浅灰色真皮,实木饰板,淡淡的皮革香。他坐在那里,月白棉麻的袖口垂在膝盖上,与车內的奢华形成一种奇异的对照——不是违和,是两种不同的“贵气”撞在了一起。
    刘婉清发动引擎,车驶出巷口。
    “喝茶的地方我选了,”她说,“南山上,环境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好。”
    “你好像从来不问去哪里。”刘婉清看了他一眼,“不怕我把你卖了?”
    李慕白转头看著她。
    “你卖不了我。”
    刘婉清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次笑的时间比之前长,眼角的细纹皱起来,整张脸都生动了。
    “你这个人说话,真是……”
    她没有说完,但语气里没有不悦。
    车开了大约四十分钟,上了南山,拐进一条僻静的小路。路的尽头是一座白墙黛瓦的小院,院门上掛著一块木匾,刻著“泠音”两个字。字是行书,笔力遒劲。
    刘婉清停好车,推门进去。院子里种著几棵桂花树,花期刚过,空气中还残留著若有若无的甜香。树下摆著几张竹桌竹椅,一个穿棉麻衣服的女人正在煮水,见刘婉清进来,笑著打招呼。
    “婉清,来了?”
    “静姐,带了朋友。”
    李慕白从她身后走出来。静姐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手里的水壶顿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朋友……真特別。”
    刘婉清没有解释,带著李慕白走到院子角落的一张桌子前坐下。桌子是整块老木做的,表面刷了一层清漆,木纹清晰可见。
    静姐端来茶具,是一套白瓷盖碗。水是现烧的,壶嘴冒著白气。
    “你泡?”静姐看著李慕白。
    刘婉清看了李慕白一眼:“你懂茶?”
    “略懂。”
    刘婉清微微挑眉,对静姐说:“让他泡。”
    静姐放下茶具,退开了。
    李慕白拿起盖碗,揭盖,注水,洗茶,冲泡,出汤。动作极轻极缓,像是怕惊动什么。水温、水量、冲泡时间,全在他手指之间。
    刘婉清看著他泡茶,没有说话。
    她见过很多人泡茶。有的像表演,花里胡哨;有的像完成任务,急急忙忙。但这个人泡茶,像是在做一件极其重要的事,又像是在做一件极其不重要的事。
    专注,却不刻意。认真,却不紧张。
    茶汤倒入公道杯,再从公道杯分入两只小杯。李慕白將其中一杯推到刘婉清面前。
    “尝尝。”
    刘婉清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汤入口,先是微微的苦,然后是淡淡的甜,最后留在舌尖的,是一缕说不清的清香。
    “好喝。”她说。
    刘婉清又抿了一口,放下杯子。
    “你泡茶的样子,跟別人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別人泡茶,是泡茶。”刘婉清看著他,“你泡茶,像是在……入境。”
    李慕白端起自己的茶杯,没有喝,只是放在鼻尖闻了闻,然后放下。
    “茶就是茶。”他说,“不一样的是心。”
    刘婉清靠在椅背上,看著他的侧脸。晨光从桂花树的枝叶间漏下来,落在他身上,斑斑驳驳。他的肤色在阳光下白得近乎透明,眉眼清淡,唇色偏淡,整个人像一幅淡彩水墨画。
    “李慕白。”她叫了一声。
    “嗯。”
    “你练过武?”
    李慕白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端茶。
    “为什么这么问?”
    “你的手。”刘婉清说,“你的手指骨节分明,但不像文人的手——文人的手没有你这种力量感。你刚才泡茶的时候,手腕的动作很稳,稳到不正常。”
    李慕白看著她,目光平静。
    “练过一些。”
    “什么拳?”
    “没有门派。”李慕白说,“自己瞎练的。”
    刘婉清知道他没有说实话,但她没有追问。她端起茶杯,又抿了一口。
    “我爸说你面试的时候,他忘了自己是面试官。”她放下杯子,“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了。”
    李慕白没有说话。
    “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刘婉清说,“是因为你站在那里,你就让人安静。”
    李慕白端起茶杯,慢慢喝完。
    “茶凉了。”他说,“我再泡一壶。”
    他拿起盖碗,重新注水。热水衝进茶叶,茶香再次弥散开来。
    刘婉清看著他,忽然说了一句:“李慕白,你这个人,很难让人不喜欢。”
    李慕白的手没有停,继续泡茶。
    “谢谢。”他说。
    语气平淡,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刘婉清没有再说什么。她端起新的茶汤,慢慢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