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玄幻小说 > 人在小县城,开局美妇跪求急诊 > 第14章 去王主任家吃饭!(求收藏!)
    检查结束后,林默给柯基进行了输液,开了不少的药,並且嘱咐赵小曼的用量次数。
    搞定一切后,赵小曼抱著柯基,站在诊疗台旁边,低头看了看狗,又抬头看了看林默,嘴唇动了几下。
    “林医生,我能加你个微信吗?”她掏出手机,语气里带著几分试探:“万一狗晚上有什么状况,我好及时问你。”
    林默看了她一眼,点点头,报了自己的手机號。
    赵小曼存了號码,发了好友申请,把手机揣回兜里,又低头看了看怀里的柯基,说了一句:“我叫赵小曼,林医生你存一下备註。”
    “好。”
    “那......我先走了,明晚再来。”
    “好。”
    赵小曼抱著狗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出了门。
    来的时候脚步轻轻的,带著几分怯意。
    走的时候脚步却轻快了不少。
    也不知道是因为狗能被治好了,还是因为认识了一个帅气的宠物医生。
    林默送走她,拉下卷闸门,掏出手机给孙德胜发了条微信。
    林默:【孙叔,狗看了,能治,保守治疗,打针吃药,坚持一周,大概一周后能站起来。】
    孙德胜回得很快,一条语音直接发送过来。
    林默点开,孙德胜的声音里带著明显的兴奋:“太好了小林!我就知道你有本事!改天叔一定好好请你,多给你两只烧鸡!”
    林默笑了笑,打字回覆:【孙叔客气了。】
    隔了几秒,孙德胜又发来一条文字:“小林,那个......你懂的,別跟別人说。”
    林默回了个“好”字,放下手机。
    隨后他洗了澡,躺在床上,翻了翻朋友圈。
    赵小曼发了一条,配了一张柯基趴在窝里的照片,文案写的是“希望快点好起来”。
    林默想了想,最终点了一个赞。
    赵小曼是孙叔的小情人,这一点不假,但他也得维护与顾客之间的关係和感情。
    一个赞,或许就能让对方在下一次狗狗生病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自己。
    第二天下午。
    林默提前关了诊所的门,回住处换了一件乾净的衬衫。
    他想了想,去水果店买了一个果篮,叫了辆滴滴。
    王建国的家刚好也住在翰林苑小区。
    和沈若薇一样。
    不过想想,倒也正常。
    毕竟县里有钱的,大部分都会选择这一片区域买房生活。
    到了小区门口,他拎著果篮往里走。
    林默一边走一边看楼栋號,发现王建国家的楼栋和沈若薇那栋只隔了两排。
    今天他自然不只是吃饭这个任务,除此之外,还得往一年级入学方面的话题去引。
    他按了门铃,门很快就开了。
    周兰娟站在门口,穿著一件枣红色的针织衫,头髮盘了起来,脸上带著笑,整个人看起来比在诊所那次精神了不少。
    “林医生,你来啦!”她声音不大,但语气很热情,侧身让开道:“快进来快进来。”
    “周姐,打扰了。”林默拎著果篮走进去,换了拖鞋。
    周兰娟看到他手里的果篮,愣了一下,隨即笑起来:“林医生,你这太客气了呀,我们请你吃饭,还要让你破费。”
    “第一次来您家,自然要带点东西。”林默把果篮放在茶几上,笑道:“不然我妈可要念叨我没礼貌了。”
    周兰娟听到这话,笑得更开心起来:“哎呦,你这孩子,太懂事了,你妈教得好啊。”
    “我妈就是管这些管得严。”
    “那说明你妈有教养。”周兰娟一边说,一边招呼他坐下道:“老王还没回来,你先坐,我给你倒杯水,茶还是白开水?”
    “白开水就行,谢谢周姐。”
    周兰娟去厨房倒水,林默在沙发上坐下来,打量了一下客厅。
    房子比沈若薇那套大一些,装修也讲究,红木沙发,大理石茶几,墙上掛著一幅山水画,看著像是个懂行的人写的。
    周兰娟端著水杯出来,递给他,在他对面坐下来,笑著说了一句:“老王今天特意提前下班,说是要好好陪你喝两杯。”
    “王叔太客气了。”林默接过水杯,喝了一口。
    “不是客气,他是真心感谢你。”周兰娟说著,语气里带著几分感慨:“元元那几天,我哭了好几宿,他嘴上不说,心里也难受,后来从你那儿回来,元元一天比一天好,他那张脸才慢慢舒展开。”
    林默正要说话,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门开了,王建国走了进来,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夹克,手里拎著公文包。
    他看到林默坐在沙发上,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声音洪亮地喊了一声:“小林,你来啦!”
    林默站起来,笑著点头:“王叔。”
    王建国换了鞋,走过来拍了拍林默的肩膀,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穿上白大褂,严肃认真,不穿白大褂,帅气阳光,不错不错。”
    周兰娟在旁边接了一句:“小林还带了果篮来,我说不用这么客气,他非要带。”
    王建国低头看了一眼茶几上的果篮,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语气里带著几分责怪:“小林,你这是干什么?来吃饭就吃饭,还带什么东西?”
    “第一次来您家吃饭,自然得带点手信。”林默笑著说道。
    “什么手信不手信的。”王建国摆摆手,语气认真起来:“小林,我跟你说,以后不准这样,你来我们家吃饭,我们没这手信的规矩,我们是真心实意想要感谢你,不是图你这些东西。”
    周兰娟在旁边笑著补充了一句:“我们家老王就是不喜欢太多这些人情送礼,平时也有一些人过来,带烟带酒的,都被他拒绝了,他这个人,嘴硬心软,你別往心里去。”
    林默听懂了这话里的意思。
    王建国是个不爱欠人情、也不爱被人情绑架的人。
    这种人,你越是客气,他越觉得你有距离感。
    於是林默笑了笑,故意说道:“那好,那我就不客气的蹭饭了。”
    王建国一听这话,脸上立刻多云转晴,哈哈大笑起来:“这才对嘛!来来来,今天我们喝酒。”
    林默没有急著坐下,而是说了一句:“王叔,周姐,要不我先看看元元?给它做个简单的复查。”
    “好啊好啊,元元在房间里呢,我去抱出来。”周兰娟一听,连忙点头著。
    她转身进了臥室,不一会儿抱著元元出来了。
    元元比上周在诊所的时候精神了不少,眼睛亮亮的,看到林默,喵了一声,像是在打招呼。
    林默接过来,把猫放在沙发上,从头到尾摸了一遍。
    元元的后腿还是有点跛,但比上次好了很多,走路的时候能著地了,尾巴也软了一些,不像之前那样硬邦邦的。
    他翻开元元的眼皮看了看,又摸了摸肚子,问了一句道:“软骨素按时吃了吗?”
    “每天都吃,没断过。”周兰娟站在旁边,语气里带著几分紧张著:“止痛药没怎么吃,我看它不疼就没给。”
    “对,不疼就不用吃。”林默点点头,把元元抱起来放回周兰娟怀里道:“恢復得不错,坚持吃药,再过两周应该能更好一些。”
    周兰娟抱著元元,眼眶又有点红,但这次是高兴的。
    王建国站在旁边,看著林默检查元元的过程,一言不发。
    他手里端著一杯茶,慢慢喝著,目光一直落在林默身上。
    这小伙子做事认真,不急不躁,该问的问,该查的查,没有多余的动作。
    不像之前那些医生,要么上来就开一堆检查单,要么说得天花乱坠,最后什么也治不了。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心里默默说了一句:【这小伙子,確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