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好宫 > 玄幻小说 > 建国初期:我造战斗机过鸭江! > 第212章 龙军底牌大曝光
    半岛,鹰国联军指挥总部。
    麦克阿瑟坐在指挥桌后面。
    两条腿翘在桌沿上,雪茄叼在嘴里。
    烟雾繚绕间,那张老脸绷得像块铁板。
    自从被龙国打了一巴掌之后。
    这位五星上將的脾气,就没好过一天。
    整个指挥部的人,走路都踮著脚尖。
    生怕发出什么多余的动静,成了出气筒。
    就在这时。
    情报参谋约翰推门走了进来。
    手里抱著一叠厚厚的文件夹。
    还有几张被放大了好几倍的黑白照片。
    “將军!调查结果出来了!”
    约翰快步走到桌前。
    把照片一张张摊开,像打扑克一样铺了一桌子。
    “这些,就是龙国军队装备的武器。”
    老麦把脚从桌上放下来,身子前倾。
    他拿起第一张照片,眯著眼仔细端详。
    照片上是一支造型凌厉的步枪。
    枪身修长,线条流畅,带著可拆卸弹匣。
    一看就不是什么土造的破烂货色。
    “这支步枪的型號不明。”
    约翰翻开文件夹,开始念数据。
    “根据反馈和弹道分析。”
    “射速在750到900发每分钟之间。”
    “有效射程600米,精度极高。”
    他顿了顿,咽了口唾沫。
    “各项性能,全面碾压我军的m1加兰德。”
    老麦的雪茄差点从嘴里掉下来。
    “多少?你再说一遍?”
    “750到900发每分钟。”
    约翰硬著头皮又重复了一遍。
    整个营帐安静了三秒钟。
    然后,老麦蚌埠住了。
    “你管这特么叫步枪?!”
    “確定不是机枪?”
    “难怪我们的加兰德会被打成狗!”
    老麦站起来,在帐篷里来回踱步。
    m1加兰德啊。
    那可是他们鹰国步兵的绝对骄傲。
    1921年开始设计。
    反反覆覆修改了整整16年。
    一直到1940年才最终定型。
    歷经千锤百炼,號称“最伟大的战斗步枪”。
    可它的射速呢?
    30发每分钟。
    对面那玩意儿?
    900发每分钟。
    30倍的差距。
    三十倍!
    这不是代差,这是代沟。
    比太平洋还宽的那种代沟。
    难怪前线的士兵反馈说。
    龙国人一开枪,就像泼水一样。
    子弹密得连苍蝇都飞不过去。
    老麦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
    约翰没敢停,又拿起第二张照片。
    “这是他们的火箭炮。”
    “代號:游龙。”
    照片上是一台多管火箭炮的模糊轮廓。
    虽然拍得不太清楚,但那排密密麻麻的发射管。
    光看著就让人头皮发麻。
    “最大射程8500米。”
    约翰的声音有点发虚。
    “齐射12发,只需要7到9秒。”
    “再装填时间约50秒。”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
    他看了老麦一眼,像是在確认对方心臟够不够硬。
    “这玩意儿可以分解,用人力背著走。”
    老麦的脚步猛地停住了。
    人力携行?
    那岂不是说,龙国人扛著这东西。
    可以翻山越岭、穿插渗透?
    想打哪就打哪?
    打完了扛起来就跑?
    这简直就是游击战术的终极大杀器。
    怪不得他们的穿插战术那么骚。
    怪不得那些包围圈合得那么快。
    火力隨身带,指哪打哪,鬼神辟易。
    “各方面远胜我军的榴弹炮。”
    约翰补完最后一句,识趣地闭上了嘴。
    老麦脸上的肌肉,都在不自然地抽搐。
    但他知道,坏消息还没完。
    揉著眉头让约翰继续说。
    “將军,以上只是龙国武器的两种。”
    “根据前线多个部队的匯总情报。”
    “我们目前已经確认的清单如下——”
    约翰掰著手指头数。
    “一,高射速自动步枪。”
    “二,游龙多管火箭炮。”
    “三,一种不明型號的狙击步枪。”
    他的声音压低了几分。
    “据倖存士兵描述,这支狙击枪。”
    “一枪就能打爆我军的轻型装甲车。”
    老麦的眉头拧成了麻花。
    一枪打爆装甲车?
    这特么是超级巴祖卡吧?
    龙国人怎么连这种东西都有?
    约翰还没说完。
    “四,一型精度极高的雷达高射炮。”
    “我们的侦察机,已经被打下来好几架了。”
    “飞行员反馈说,那炮打得太准了。”
    “就跟长了眼睛一样,跑都跑不掉。”
    老麦的胸口在剧烈起伏。
    “五,一种性能极其强悍的坦克。”
    约翰翻了翻文件。
    “这个目前数据最少。”
    “推测是龙国產量有限,没法全面铺开。”
    “但交过手的部队都说……”
    “我们的谢尔曼正面根本扛不住它一炮。”
    约翰合上文件夹,帐篷里的空气,已经快要凝固了。
    老麦抓起那张步枪的照片。
    他把照片凑到面前,眯著老花眼仔细看。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看著看著,他的表情突然变了。
    “等等……”
    老麦把雪茄从嘴里拿下来。
    他死死地盯著照片上步枪的轮廓。
    眉头越皱越紧,越皱越深。
    “这枪……怎么这么眼熟?”
    约翰凑过来看了一眼。
    两人对视了一秒。
    约翰的脸色也变了。
    “將军……这很像……”
    “我们的t44?”
    1945年,鹰国启动了“轻型步枪研究计划”。
    原因很简单。
    m1加兰德虽然好用,但子弹太长太重。
    一个步兵能背的弹药量极其有限。
    於是军方砸钱立项,搞下一代步枪。
    t37试验型反覆叠代。
    到了50年代初,发展成了t44原型。
    但这枪到现在还在不断改进中。
    离定型还早得很。
    按照歷史进程,至少还得再磨六七年。
    一直到1957年,才会正式列装为m14。
    前前后后,研发跨度整整12年。
    总投入超过635万美金。
    这还只是一支步枪的研发成本!
    可现在呢?
    他们鹰国还在实验室里反覆折腾。
    龙国已经把类似的东西批量造出来了?
    而且还大规模装备了部队?
    还用它把鹰军精锐打得满地找牙?
    不对,准確地说,是碎了之后又被人踩了几脚。
    “龙国怎么会知道t44的设计?”
    老麦无比疑惑。
    “这技术怎么泄露的?”
    “是不是毛熊?是不是那帮狗日的偷走了图纸?”
    老麦越想越觉得说得通。
    “还有那个游龙火箭炮!”
    他一把抓起另一张照片。
    “你看这东西,跟喀秋莎有多像?”
    “多管火箭炮的设计思路,一模一样!”
    “这不就是毛熊的技术吗?”
    老麦把照片摔在桌上,厉声道。
    “这帮畜生!嘴上说没介入半岛。”
    “背地里把家底全都掏给龙国了!”
    约翰站在原地,表情极其复杂。
    他犹豫了很久,才硬著头皮开口。
    “將军……关於这个问题。”
    “中情局那边已经有了初步的调查结论。”
    “龙国的这些武器……”
    约翰深吸了一口气。
    “中情局的报告明確指出——”
    “不是毛熊援助的。”
    老麦的脸,肉眼可见地涨红了。
    “你在跟我开玩笑?”
    “不是毛熊给的?”
    “那是谁给的?天上掉下来的?”
    “还是说——”
    老麦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出来太荒唐了。
    “龙国人自己造的?”
    约翰没说话,但他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